新时期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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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一些思考
作者:陈晖
来源:《职业圈》2007年第23期
【摘要】随着高校学生党员队伍不断壮大,高校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成为新时期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文章在分析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存在问题和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几点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DF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69(2007)23-0004-02
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日趋蓬勃并日益完善,学生党员队伍日趋壮大。

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高等教育进入大众阶段,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就业难成为困扰许多高校毕业生的大难题。

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党员在毕业踏入社会之际,由于多种因素导致毕业生党员成为了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口袋党员”和“无家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出现。

党的十七报告提出:“党领导的改革开放既给党注入巨大活力,也使党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

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决定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既十分重要又十分紧迫”。

如何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不断探索这部分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新机制新途径,已成为高校和社会各级党组织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高校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够到位,认为学生毕业后,学校的使命已完成,毕业生党员的各种关系应及时转到社会上去,要求所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转移到社会上去,存在一种“赶”和怕多事的思想。

(二)管理机制相对滞后
依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规定,高校同意符合条件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暂留在学校,一般由其所在院、系党组织进行管理,面对这种情况,许多高校基层党组织采取粗放式管理,平时不组织他们开展组织生活,不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不按时收取他们的党费。

甚至有部分毕业生党员“下落不明”无法联系,连续六个月不缴党费,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他们中有的还处在预备期内,既不向党组织上交自己思想汇报,预备期满也不提出转正申请,使期长期得不到转正,但部分基层党组织“心慈手软”,并没有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对其按自动脱党处理,进行除名,从严治党的原则难以落到实处。

从而使其放任自流,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

(三)毕业生党员素质偏低
部分毕业生党员政治素质不高,组织观念淡薄放松自我要求,对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不够深入,不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应到的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成为了组织关系长期带在身边的“口袋”党员,有的即使办理了组织关系的转接手续也是很少与“挂靠”党组织保持联系,不过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党组织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很难落实,存在工作单位和“挂靠”党组织“两不管,两头松”现象,形成党员管理的盲区。

甚至还有的毕业生党员在毕业时竟不知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既不申请将组织关系暂留在学校,也不将组织关系及时从学校转出,一毕业到了社会,象一个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将党员组织关系一直留在原学校,造成脱党现象。

(四)组织设置模式不完善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迅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异常迅速,与此相伴的是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党员进入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由于这些企业有的党组织未建立,有的虽然建立党组织但党员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导致无法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无法按时缴纳党费、无法参加组织生活,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很难发挥出来。

二、加强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十七大报告指出:“党的先进性要靠千千万万高素质的党员来体现。

因此创新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提高党员素质这一根本性要求”。

针对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管理工作存在的的问题和原因,高校党组织和其它各级党组织在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过程中,要不断探索创新党员管理模式新途径、新方法。

笔者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些探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为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

高校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是贯彻从严治党的需要,是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需要,加大工作力度,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承担起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认真探索并积极采取有力可行的新方法、新举措,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管理有效到位。

(二)强化教育,积极引导
在大学生党员毕业前夕,高校党组织应针对毕业生党员整体综合素质较高,党龄短,可塑性大的特点,采取相应方法。

一是进行党性教育。

要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新一代”的要求,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教育他们走向社会后能够继续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时刻牢记党员宗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教育毕业生党员毕业后要及时主动到所要去的党组织的报到,及时采用电话、信函、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党组织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按规定缴纳党费。

二是要进行党员组织关系等有关常识教育。

要组织他们再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章的要求,让全体毕业生党员更深入了解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导他们在毕业后如何转接组织关系,接转组织关系应注意的有关事项,组织关系转出后或暂留原学校后如何与接收党组织保持联系,如何参加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如何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预备党员如何申请转正等等。

三是要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要引导他们主动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新要求,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勇敢地担负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正确面对现实,正确认识自己,正确选择职业;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发挥他们的党员作用,带头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到基层去,到非公有单位去;在他们没有及时得到
就业机会时,要及时理清思路,端正态度。

教育他们不要灰心丧气,不要怨天尤人,更不要丧失党员标准。

(三)增强服务,热诚关心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完全一致的,高校党组织与社会各级党组织在对待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上,应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对待,齐心协力,共同完成。

一是高校党组织要及时、准确地为落实到组织关系接受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规定要讲明,服务要周到,态度要热情。

对于暂时无法落实工作单位或难以转移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不但要对他们进行教育管理,更要为他们服务,一方面,要及时了解他们的动态,及时解决他们所遇到的组织关系转接中各种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地为他们谋求出路,使他们能够尽早地被用人单位所接受,尽可能使他们找到党组织新的“家”。

另外,对确实因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无法转出并选择将户口、档案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学校的,应允许他们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党组织。

对于不符合保留在学校的,要向他们说明情况,要求他们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二是毕业生党员要明确转接组织关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时、准确地把组织关系转入到就业单位、居住地或户籍地的党组织,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及时寄回学校党组织。

三是积极主动协调地方各级党组织,能够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共同做好接受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力争不出现无故拒转拒接的现象的发生,不能出现有一名毕业生党员流离于党组织之外的现象,不能出现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的“真空地带”的出现。

(四)规范管理,责任落实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高校党组织抓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规范管理,在保障组织关系正常接转上下大功夫。

一是高校党组织要把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及时编入相应党组织,纳入管理。

对于保留组织关系较多的,可建立毕业生党员党支部;人数较少的,可将其编入有关在校
生党支部,也可成立专门的党小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其管理工作。

各党支部要编制保留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花名册,对其入党时间、转正时间、联系方式、现工作地或居住地等情况建立专门档案,并定期与他们以及他们的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对于有条件回学校的,应要求他们定期回校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对返校困难的,可通过网络、短信、邮寄等多种方式,组织他们进行学习,确保教育落到实处。

一经落实工作单位,要及时把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对于预备期届满的党员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在充分听取其临时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认真讨论其是否按期转正。

二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各基层党组织建设。

要根据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健全新经济组织、社区、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消除党建工作的盲点和真空地带,以便于毕业生党员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相应党组织。

接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特别是街道、社区、乡镇、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责任,要创新教育管理方式,完善教育管理制度,认真组织他们开展组织生活,加强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其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性;要切实关心帮助他们,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凝聚其向心力,使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时刻不忘自己的党员身份,时刻牢记党员的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总之,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关系到党的凝聚力能否发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因此,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努力调研,常抓不懈,并最终形成完善的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中国共产党章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3]查建华.浅议高校毕业生党员管理现状及对策[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4,(4).
[4]刘丽莉.新形势下加强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7,(6).
【作者简介】陈晖(1963-),男,福建福州人,武夷学院党委办公室实验师,研究方向:高校党建管理,化学实验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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