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农业经营的过去 现在 未来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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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营是指在农业一体化生产过程中,龙头企业控制了农业投入、农业生产、工厂、市场营销、包装和产品分配等所有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环节
我国要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就必须实行适度规模经营,这已经成为我国理论和实际工作者的共识。

然而,何为适度规模,却存在着理解上的混乱,多数人认为所谓适度规模就是适当扩大土地的经营面积,这种看法固然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但却不及其余。

其实,适度规模概念还有其内涵上的界定,因此,本文提出“内涵型适度规模”概念,而且进一步认为,搞内涵型适度规模经营将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出路。

对于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如何变革与创新农村土地制度,始终是影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国农村土地从解放初期的农民个体所有制到家庭承包制的确立,农村土地经营方式的变革经历了严重波折,政府和人民付出了巨大代价,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随着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以及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土地家庭承包制的平均、分散化经营已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同时,由于我国农村土地具有社会保障的功能,又要求农民平等地享有一份“保命田”。

因此,中国农村土地经营模式的创新面临公平与效率的双重约束。

文章结合解放后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模式的历史变革,以及当前农村改革试验区土地经营模式探索创新的基础上,进行纵向与横向比较分析,得出实行土地家庭经营和对土地进行产权重组是未来中国农村土地经营模式创新的必要选择,也是解决我国农村土地公平与效率的有效手段。

我国农村改革已经走过了20年的辉煌历程。

20年前开始的农村改革,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并逐步向纵深推进的。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线的农村改革,其伟大历史意义就在于:通过打破长期延续并严重束缚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一大二公”的集体经营模式,建立土...
从对中国农业经营方式现状的实证分析入手,通过历史分析、国际比较研究和因素分析,系统地考察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及其各种可供参考的经营方式的功能利弊,并指出了中国农业经营方式发展的基本方向。

该文对中国农业经营方式的研究表明,中国未来的农业必然将朝着这样一个方向发展,即以股份化经营为主要特征,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基础的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

具体模式可以设想为,农户以对土地的使用权入股形成农业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再与龙头企业以合股经营的形式开展农业的一般趋势,也是能够为广大农民所接受和能够从根本上改变目前产业比较利益不佳状况的最好选择。

关键词农业改革家庭经营规模经营经营方式农业产业化经营
关于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途径,多数人则认为应是机械技术现代化和生物技术现代化相结合的道路。

寒星:《从经济发展看农业现代化》,《光明日报》1979年9月1日;郑林
庄:《农业现代化的目标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经济研究》1980年第6期;章宗礼、顾振鸣:《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和指标》,《经济研究》1980年第12期。

关于实行家庭承包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影响,也是这一时期讨论的重要课题,在讨论的初期,曾有人认为二者存在较大的矛盾,在家庭承包制下难以实现机械化和现代化;也有人则全面肯定,认为二者并不矛盾,实行家庭承包制还有利于农业的现代化。

后来,经过讨论,大家认为这两种看法都不全面,应该说实行家庭承包制既有有利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一面,也有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一面,二者相比较,利多弊少。

在讨论中,大家提到的有利因素大致有如下几条:(1)家庭承包制打破了计划经济对我国农业的强制性行政控制,使被计划经济体制所阻断了的农业与市场的联系,逐渐恢复起来,这有利于农业商品化的发展。

(2)家庭承包制解除了对农民自由流动的束缚,使农民可以从过分对土地的依赖中解脱出来,促进农民离土离乡的过程,这样的过程是任何一个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备条件,只有完成了这样的过程,现代农业才能在实现专业化、企业化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建立起来。

(3)家庭承包制解放了人民公社体制对农业生产力的束缚,农业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广大农民逐步摆脱贫困,农村经济实力有所增强,从而为农业现代化积累了资金。

(4)家庭承包制的实行加快了农业生产向专业化、社会化的过渡,农业内部分工不断增加,从而为实现农业机械化产生了经济动力。

(5)家庭承包制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过去农业合作化的积极成果,为今后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创立新的符合农业现代化要求的土地使用与经营制度奠定了基础。

许涤新:《论农业的生产责任制》,《农业经济问题》1981年第11期;翟祥松:《家庭承包制是否符合现代农业现代化方向》,《浙江日报》1982年12月29日;王松霈:《依靠农业内在动力办机械化》,《经济研究》1983年第2期;袁亚愚:《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历史回顾与展望》,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在讨论中大家也指出,家庭承包制的实行,也给我国农业现代化带来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或者说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原有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由于实行家庭承包制而加剧了,从而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特别是由于家庭经营规模细小,土地分割零碎,妨碍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不利于农业机械化的全面推行,在汪洋大海般的小农经济基础上很难建成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

当然,也有人认为,农业现代化与生产规模并不存在必然联系。

农业现代化就是在农业中全面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在同样的土地上投入更多的资金和劳动,因此问题不在于规模的大小,而在于社会化的程度和集约化的程度。

而且,并不是以家庭为单位就只能和畜力耕作、手工劳动相适应,大型机械的使用只有和集体劳动相适应,许多农业现代化的国家仍大量存在家庭农场,大生产优于小生产是有条件的,而我国现阶段并不具备这些条件,片面追求大生产是脱离实际的。

另外,也有人提出:家庭承包制增强了农民对土地的依恋心理,一些农民将承包地视为私有,有些兼业农户把农业当成副业,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或放弃承包,这不仅使我国离土离乡的现代化过程放慢,而且也使土地集中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变得相当困难。

家庭承包制的实行使过去集体经济的多年积累在许多地方被分光,集体经济广泛被削弱,使农业现代化所需要由集体承担与支持的资金筹措变得极为困难。

当旧的人民公社组织取消后,没有及时地以新的合作组织或经济组织去代替,从而使我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大降低,农户成为分散化了的经济实体,这在那些乡、村行政组织力量十分脆弱甚至瘫痪的地方,尤其明显。

这种极度分散的农户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变化,更难于根据市场的需要把自己提到新的适应现代化的高度,反而使传统农业的一些特征,如自给自足、小而全等,更加增强了
2 现阶段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困境
目前我国农业经济还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和
痛苦的转型时期, 还没有真正走出农业发展的瓶
颈怪圈。

农村和农业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不
断凸现, 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 1 产权不清, 农户经营的主体地位难以落实
首先, 在现有的土地承包制下, 对农村土地的
所有权、承包权的准确含义缺乏严格的界定。


管政府在政策上承认农户的承包权, 并表示要保
护农民的权益, 但由于对这些权益的内容没有严
格界定, 所以在政策的执行中就很难落实。

地方
政府和村集体在土地问题上往往以种种借口剥夺
农民权力和侵犯农民利益。

产权不清, 农村土地
市场难以形成,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也就难以实现。

这也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我国农业经营上小规模分
散经营的格局。

农业的经营规模无法得到有效扩
大, 土地不能按照市场规律合理流动, 必然要降低
农业的生产效率, 制约农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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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农村集体财产也存在界定不清、责权不
明的问题。

这一问题的后果是农村集体财产的保
值增值得不到保障, 集体资产流失严重。

目前, 在
农业双层经营体制下, 农村集体还承担着一些重
要的社会和经济职能。

因此, 集体经济发展状况
的好坏对农户的经营状况和整个农业的发展仍具
有重要的意义。

2 2 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 支柱产业不壮, 基地
特色不鲜, 龙头企业不强
与发达国家农产品大型企业相比, 我国农业
产业化竞争力较弱的状况不仅表现在单项产品、
单个市场主体上, 而且也体现在龙头企业规模和
实力、科技和产品质量、品牌与价格优势以及经营
方式在内的整个产业化体系上。

总体上看, 目前
我国农业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80%左右处于20
世纪70、80 年代的世界平均水平, 15% 左右处于
90 年代水平, 只有5%左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链短, 产品加工深度不
够, 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也是困扰我国农业经济
的一大顽疾。

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率一般在
90% 以上, 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重
为3 ! 1 至4 ! 1, 而我国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只有
40% ~ 50%, 其中二次以上的深加工只占到
20% , 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重仅为
08 ! 1。

加快和深化我国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
思路
4 1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充分发挥农村资源优势
首先, 要改革农业经营体制, 切实延长土地承
包期, 并保证农民的各项土地经营权力不受侵犯。

其次, 应该鼓励工商企业对待开发的非耕地农业
资源进行投资开发, 特别应该提倡耕地在农民之
间的合理流动, 要努力把耕地的综合使用效率提
到一个新的高度。

这也符合农民在市场经济发展
中, 个人价值取向和优势发挥的选择, 是一种从生
产要素供给角度改变个人职业选择的探索, 应该
受到支持。

当然, 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过程中, 必
须严肃查处非法占地、越权批地、违法借地的问题。

4 2 发展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 以种养业为基
础, 以加工增值为重点, 实行农工贸一体化发展的
经营方式。

它是针对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农业产业
被分割、农工商分离、产供销脱节、城乡分离格局
提出来的。

旨在把产业链重新连接起来, 构成完
整的产业链条。

我国农业从根本意义上说, 还不
是一个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发展的产业。

笔者认
为, 推进农业产业化改革需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
面着手:
42 1 以龙头和农户为主, 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型组织建设龙型组织结构的基本特点
是突破所有制界限和行政区域界线, 打破传统的
产业界线, 在一个大区域内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经
营组织。

其具体形式一般是: 市场带动型( 专业市
场+ 农户) 、龙头企业带动型( 公司+ 基地+ 农
户) 、主导产业带动型( 主导产业+ 农户) 、中介组
织带动型( 农专协、合作社+ 农户) 和现代农业综
合开发区带动型( 开发集团+ 农户) 。

42 2 发展特色农作物, 并实施相应政策越是
有特色的产业越有前途, 越是高效产业越是受农
民欢迎。

高效、特色农作物应该成为西部大开发
的重要武器, 地方政府必须制定相应政策予以支
持, 重点是立足发展、少收多付。

42 3 加强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社会化服68
务体系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中国发展农
业产业化的重点: 一是要注意产前、产后同产中服
务一样重要; 二是农业之外的产业都是农业发展
的同盟军, 必须努力经营; 三是服务体系是保证农
业成果质量的安全网, 必须与基本产业一样认真
建设。

目前, 我国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产业还很
落后, 必须大力发展。

42 4 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
农民进入市场的自觉性, 必须使农民在逐步自觉
地进入市场的过程中, 渐渐形成一种组织行为。

这是从人力资源上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根本办
法。

进入市场的组织化, 是需要教育和培训的, 因此, 农民从发展农业产业化开始, 就进入了一个学
习型的时代, 也进入了一个适应市场经济规律, 发
挥个人创造性和竞争性的新阶段。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为农业结构调整和
产业化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是农业综合开发的
根本任务。

新形势下, 农业综合开发改造着眼于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根据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的要求, 综合考虑农业先进技术的应用、农民素质
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建设体系的配套、农产品市场
体系的完善等因素,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支
持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 把
改造中低产田与建设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特色农
产品生产基地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
来, 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结
合起来。

通过丰富和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为农业结构调整
和产业化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4 4 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积极培育农产品
市场体系
市场体系的发育状况决定着市场经济运行的
效率。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市场有三种类型, 即农
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

这三种类型的市
场在形态、规模、功能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在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的发展中发挥着不同的作
用。

因此, 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 要着重抓
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继续大力发展农
贸市场; 二是要突出抓好城乡农产品市场的建设;
三是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国农产品期货市
场的建设。

另外, 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也需要一些配套
改革措施的同步运行。

如通过培训、提供优惠贷
款等途径大力扶持农民个体营销大户的发展; 加
快供销体制改革的步伐; 建立一支熟悉市场规则
的高素质经纪人队伍等。

4 5 改革和完善对农业的支持和管理制度, 促进
农业稳定发展
45 1 改革和完善农业计划管理体制按照市
场经济的要求, 政府农业计划的主要职能是: 根据
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国外市场的发展, 科学预
测农产品的供求趋势, 研究和制定农业的发展战
略, 并制定相应的农业产业政策, 以保证政府制定
的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45 2 建立和完善农业支持和保护制度在市
场经济条件下, 农业生产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

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 更要面临国际市场
风险和外国竞争的巨大压力。

建立完善的农业支
持和保护制度是加强我国农业竞争力、避免农业
生产和农民收入出现过分波动的必然选择。

根据
我国的情况, 改革农业保护制度首先要将对流通
环节的补贴改变为对生产者的补贴, 避免国家补
贴的流失和浪费; 其次要将对产量的补贴改变为
对收入的补贴, 实现补贴与产量脱钩, 减少补贴对
市场的扭曲。

45 3 健全农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农业立法,
首先是着力解决一些长期困扰农业经济发展的立
法空白问题: 制定农业承包合同法, 稳定和规范农
村基本经济关系和经营制度; 制定农业合作组织
法, 对目前自发建立和形成的各类农民合作组织
进行法律保护; 加强农业市场立法, 规范经营者行
为和政府行为, 维护农业市场秩序, 保护经营者的
合法权利。

另外, 要根据我国加入WTO 以后出
现的新形势, 及时修改、补充、完善相关的农业法律
法规, 实现我国农业立法与国际规则的协调统一。

4 6 加快农村科教体系建设, 提高农业劳动者的
素质
生产方式的先进与否首先取决于人的因素。

要改进生产方式, 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改变农村的
落后面貌就必须首先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素质。


此, 农业科技部门要组织科技人员下乡, 分片负
责, 普及农业科技。

通过职业教育、绿色证书培
训、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等多种途
径和手段对农村干部、党员、科技骨干进行农村政
策、农业科技、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
补课, 从而提高广大劳动者, 特别是骨干劳动者的
素质。

推广农业科技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
力, 要充分重视科技的作用, 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
量, 把农业经济的增长转移到切实依靠科技进步
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上来。

全球农业经营方式,无论规模大小都以农户为主体
张振武 2010-10-8
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第69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上提出,二战之后,世界上没有其他国家主张搞以资本雇工为主的农业。

放眼全球农业的经营方式,无论规模大小,一定都是以农户为主体,找不出几个在农业上不搞家庭经营的国家。

中国有人认为家庭经营已经过时,主张用工商资本取代农户,成为农村经营主体。

工商企业大规模兼并集中农地,这样做改变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使他们从过去经营自己土地的小业主,变成了雇工身份。

这件事情对农民的心理、农村社会结构都会有深刻影响。

陈锡文表示,我们不主张把农民本来已经很少的土地,拿过去再来雇佣农民,否定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改变农村的经营方式。

农户是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的基
础,是中国农业组织体系的基石,现在不能将这块基石瓦解。

不能让农户萎缩破产,要采取内涵兼业方式扩大农户家庭经营实力。

1 以农户为微观经营主体的优势
三十年前开始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业经营制度,确立了农户的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地位,奠定了中国农业组织体系的基石。

现在仍需还不动摇地予以坚持。

因为,农户家庭经营这种组织形式,责权利紧密结合,激励成本低,监督成本也低。

现在农村外出打工也好,在本乡本土就地创业也好,都是以家族为单位的,一个能人创业成功,就会带动家族一大群人就业。

许多私营小企业,都以家庭为就业的工作单位。

人民公社生产队解体后,家庭就是农民的组织单位。

家庭是农民上岗就业的单位,是农民取借帮扶互助合作的单位。

如果搞解体了,农民就没有‘单位’了,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中国人‘家文化’根深蒂固,经济社会功能多多。

农户家庭经营具有深厚的文化力量,借用农户家庭这个社会组织的‘壳’,用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等经济活动,信用成本低,沟通成本低,协调成本低,因而组织成本低。

农业技艺子承父业薪火相传,培训成本低。

中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靠亲情维系的农户家庭养老是低成本的,也将不可缺少。

2 扩大农户生产经营实力的措施
小型农户是微小型企业,在中国土壤上是消灭不了的,也不应该将其消灭。

而应进一步增强它的经营实力,充分发挥其微观经营主体作用。

在将土地、树林等生产要素交给农户的同时,还要将城镇市场销售渠道资源交给农户。

或直接交给农户,或利用合作社平台交给农户,让农户实现兼业经营。

让农民成为城乡两栖的商业型农民。

可以选择在农村经营农家乐,或者在城镇有商铺摊位。

以农户为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利用了农村家文化的力量,发挥了家族的能量,弥补了我国农村组织资源缺乏缺陷。

让农民走内涵兼业发展道路,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创业带动就业的路子,逐步发展壮大,由‘贫下中农’发展成为有房产、有土地、有家业的‘富农’,成为生存能力较强的微小型企业。

进入现代社会之后,我国人多地少矛盾将更加突出,商业资源将更加短缺,就业资源也会更为稀缺。

农民通过不停地积蓄资源,以滚雪球的方式逐步发展壮大,农户家庭具有家业可以继承,通过房产土地的财富效应,吸引部分农村青年在家乡创业发展。

这是新生代农民就业的物质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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