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之欧阳法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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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提高管理处应对火灾事故的处理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平安疏通,最年夜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平安生产条例》、《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交通运输厅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令律例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规模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辖段内火灾的预防与应急准备、信息陈述、应急处理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确保平安。

始终将包管生命财富平安作为应急工作的最终目的,采纳积极有效的办法,优先呵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年夜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富损失,确保路途、收费站平安疏通。

2.预防为主,临阵磨枪。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处的防备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备办法,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陈述、早处理。

3.统一领导,分级担任。

实行分级响应、分级担
任、上下联动、部分联动,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介入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分,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4.依法依规、快速高效。

严格遵守有关法令律例,提高应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形成反响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快速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三、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应急工作组构成。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1.为加强火灾事故的进攻和处理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成立管理处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
副指挥长:成员:
应急指挥手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担任落实及催促其他部分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管理处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2)决定火灾事故的处理决策和应对办法,协调相关实施处理事宜;
(3)评估应急处理效果,适时调整计划;
(4)向上级应急办陈述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1.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组织实施现场处理工作,协调、配合本地政府及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武警等部分实施处理行动;
2.担任应急信息的接收、处理、传递、通报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陈述和建议;
3.担任组织应急救援步队和应急救援设备、物资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行动;
4.全面掌握事态产生、成长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陈述,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5.担任现场处理工作的总结、陈述;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中心(信息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职责如下:
1.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处理上级和信访、公安、消防等部分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火灾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办公室陈述;
3.担任信息系统通信包管工作,担任交通突发火灾事故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管理处内相关部分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工作组分为五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

各组人员应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含)以上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负。

1.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担任人任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担任起草重要陈述、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办公室的要求,统一向集团公司报送应急工作资料;
(2)担任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导,及时消除不实报导带来的负面影响;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灭火救援小组
由分担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分有关人员组成。

(1)依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担任现场应急救援步队的调度和指挥,包管行动平安;
(3)当火灾应急处理工作由处所人民政府或其他部分统一指挥时,从命指挥,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4)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陈述现场火情;
(5)指定专人担任与各应急小组沟通联络,协调
应急工作,并及时向组长汇报情况;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交通管制小组
由路政稽查科担任人任组长,路政人员、养护人员组成。

(1)在火灾处理期间组织、协调实施交通管制办法,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清障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疏通火灾事故招致的路途、收费站梗塞,配合公安交警部分做好疏导交通工作;
(3)担任公路通阻情况统计及公路滞留人员数量上报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包管小组
由经营科担任人任组长,经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尽最年夜努力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包管;
(2)担任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办事包管工作;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结评估小组
由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

(1)对突发火灾情况、应急处理办法、取得的主要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与预警原则
本着早发明、早陈述、早预防、早处理的原则,建立完善预防和预警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阐发、预防、预警工作。

(二)预防
1.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平安标记,并按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包管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消防车通道疏通,包管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合适消防技术标准;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5.对产生火灾可能性较年夜的区域,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平安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记,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预警行动
1.应急办公室接到火警陈述后,要立刻以德律风向应急指挥部通告火警信息;
2.各部分加强监测办法,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并将应急处理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
3.监控中心跟踪监测火警信息,随时向应急办公室陈述最新情况;
4.应急办公室全面掌握事态成长趋势,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陈述,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四、应急处理
(一)响应分级
依照火灾事故的可控性、严重水平和影响规模,其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年夜(Ⅰ级响应)、重年夜(Ⅱ级响应)、较年夜(Ⅲ级响应)三个响应品级:
(二)先期处理
产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

当火灾蔓延到不成控制的水平时,应立即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水栓,并安插报警。

在第一时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机构指挥下组织力量开展灭火救援等应急处理工作。

(三)应急响应
Ⅰ、Ⅱ级响应
1.启动法度
当应急响应条件满足Ⅰ级响应条件时,由所在部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法度。

当应急响应条件满足Ⅱ级响应条件时,由火灾产生地所在部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法度。

2.响应行动
(1)立即组织灭火救援组和交通管制组赶赴现场,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优先包管遇险人员的生命平安。

并视火灾严重水平向本地公安局指挥中心119调度室报警;
(2)交通管制组首先组织、引导现场群众进行紧急疏散;
(3)根据起火物质的不合,适被选择各种灭火资料进行灭火行动;
(4)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5)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需要时启动路警联合行动预案,配合公安交警实施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办法。

(6)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避免火势蔓延,裁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8)调查评估组、事件产生地及时将现场应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接到上报信息后立即报送指挥长;
(9)当事态成长超出应急处理能力时,立即上报上级请求支援。

3.响应终止
由应急指挥部采纳如下法度终止响应:
(1)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险情排除,路途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突发事件获得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平安撤离危险区,终止应
急响应状态;
(2)应急办公室担任组织善后工作。

Ⅲ级响应
1.启动法度
当应急响应条件满足Ⅲ级级响应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法度。

2.响应行动
(1)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灭火救援组和交通管制组赶赴现场,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优先包管遇险人员的生命平安。

并视火灾严重水平向本地公安局指挥中心119调度室报警;
(2)隧道产生火灾时,在事故早期,很可能救援人员或专业消防队不克不及在第一时间达到现场,隧道内的受困者应以“初起火灾、早期自救”为主,及时利用隧道内的消防设施灭火自救,如无法自救,应观察烟雾的扩散标的目的选择正确的出亡通道尽快逃离,使受灾人员在火灾蔓延前逃生到平安处所;
(3)高速公路上产生的火灾都是陪伴车辆交通事故同时产生的,车内司机或乘员可能因挤压受伤困在车内,火场上又随时可能产生燃油爆炸事件,所以在及时灭火的同时,利用破拆救援器材,营救被困人员并疏散到平安地带,对受伤者进行临时救护。

(4)高速公路火灾现场,当产生多车相撞,车辆挤压、翻倒、横七竖八连成一片时,应迅速拖开尚未着火的车辆,形成隔断区段,避免火势蔓延。

对载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若车身部分着火,因首先进行扑救,避免蔓延和爆炸;
(5)火灾产生以后,要立即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需要时启动路警联合行动预案,配合公安交警实施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制办法;
(6)现场有关处理人员及时将现场应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接到上报信息后立即报送指挥长;
(7)当事态成长超出应急处理能力时,立即上报上级部分请求支援。

3.响应终止
由应急指挥部采纳如下法度终止响应:
(1)应急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险情排除,路途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突发事件获得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平安撤离危险区,向应急指挥部提出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
(2)应急指挥部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Ⅲ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明确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
(3)应急指挥部解除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办公室担任在2小时内通知各相关部分恢复正常工作;
(4)需要时综合协调组担任向社会宣布Ⅲ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纳的办法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纳的各项办法;
(5)应急办公室担任组织善后工作。

(四)处理办法
1.在火灾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疏散一定要有序,应急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由救援人
员担任进行引导护送,向平安区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
2.高速公路上产生火灾时,应急指挥人员应立即指挥车辆停在邻近空地或路边上,不要将车辆直接停放在路中央。

建筑物内产生火灾,要引导人员走平安通道、消防楼梯,尽量不要坐没装逃生系统的电梯;
3.产生火灾要立刻切断电源、可燃性液体源、可燃性气体源等,针对汽油等特殊起火资料,在没有消防器材的情况下,禁止用水灭火,要用沙、土等笼盖灭火,避免火势蔓延;
4.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收费车道封道等。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平安警戒线,平安警戒线分为建筑物外围警戒和火灾现场警戒。

外围警戒要及时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公安消防队参加展开灭火创作创造有利条件。

火灾现场警戒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严防犯警分子攻其不备;
5.因火灾招致短时间内不克不及恢复通行的,要协调公安交警部分宣布绕行通告。

因重年夜的火灾事故造成环境污染,要立即陈述本地政府及平安、环保、消防等部分,由专业机构和人员采纳办法予以处理。

五、应急物资与设备包管
(一)应急物资与设备种类
应急物资与设备见下表:
(二)应急物资设备蕴藏体系
1.管理处统筹考虑辖区专用设备的配备;
2.各路段管理部分制定应急物资蕴藏和应急设备配备计划;
3.管理处与行业内实力雄厚的公路养护施工、路途运输等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合作关系,需要时请求提供应急物资设备包管。

(三)应急物资管理
蕴藏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担任。

要建立健全各项蕴藏管理制度,包含物资台账和管理经费会计账等。

制定推销、贮存、更新、调拨、回收各个工作环节的法度和规范,加强物资蕴藏过程中的监管,避免蕴藏物资设备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弥补和更新。

蕴藏物资入库、保管、出库等要有完备的凭证手续。

对新购置入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在验收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入库的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

年夜型应急装备要注意维护和调养,科学规划寄存地址,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按期进行检查、调试和更新弥补。

执行应急任务时,必须对现场装备进行需要的检查,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跟踪办事设备并使
之坚持良好状态,确保随时可调用。

六、附则
(一)责任与奖惩
1.火灾应急处理工作实行领导担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地给予宣传、表扬和奖励;
3.对不按法定法度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宣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纳有效应对办法,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年夜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令律例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惩罚。

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担任人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令责任。

(二)补贴和抚恤
对因介入火灾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贴和抚恤。

(三)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管理处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预案,
应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分按期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明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更,及时修订本预案,经应急指挥部审定,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令律例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令律例;
2.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特别重年夜突发事件应急
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4.因机构变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5.应急物资及设备的数据资料应每年更新一次。

6.管理处各职能部分根据形势变更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相应应急预案。

(四)制定与解释部分
1.本预案由管理处处安办制定,并担任解释与组织实施;
2.管理处各职能部分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现场处理计划;
3.本预案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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