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者的预告辞职权——以—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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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者的预告辞职权——以—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为例张姗姗
【期刊名称】《劳动保障世界》
【年(卷),期】2017(000)024
【摘要】《劳动合同法》第37条赋予了劳动者预告辞职权,让劳动者可以充分自由择业,保证真正的劳动公平,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但实务中,这一权利却多有争论.本文通过对劳动者预告辞职权的法律分析,通过阐述个人和学界通用观点,明确劳动者预告辞职权在实务中的运用,稳定和和谐劳动关系.
【总页数】1页(P6)
【作者】张姗姗
【作者单位】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安阳 455000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劳动者单方预告辞职权研究 [J], 纪荣凯;林彬忠
2.论劳动者预告辞职权制度 [J], 石东洋;张保山;
3.劳动者单方预告辞职权研究 [J], 纪荣凯
4.劳动者的预告辞职权研究 [J], 周莳文
5.劳动者预告辞职权的现实困境与立法完善--以劳动法第31条为视角 [J], 周莳文;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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