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会计权责清单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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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会计权责清单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学校会计工作,明确会计人员的权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教育部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岗位职责
1. 会计核算:负责学校各项财务收支的核算、账务处理及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2. 预算管理:参与学校预算编制、执行及监控工作,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合理性
和有效性。
3. 资产管理:负责学校资产的核算、登记和盘点工作,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4. 财务报告: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财务报告,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和运行情况。
5. 内部控制:参与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防范财务风险。
6. 税务管理:负责学校税务申报、缴纳及相关税务咨询工作。
7. 合同管理:参与学校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8. 其他与会计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三条会计人员权责
1. 会计人员有权获取开展会计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权限。
2. 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法律法规和财务纪律的指令。
3. 会计人员有权参加业务培训、专业交流和学术研究,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会计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持客观、公正、诚信的态度。
5. 会计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财务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和报告。
6. 会计人员应对工作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第四条会计人员考核与奖惩
1. 学校应建立健全会计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2. 会计人员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工作质量、职业道德、协作精神等。
3. 对考核优秀的会计人员,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考核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学校应给予培训、调岗或者解聘处理。
5. 会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学校应依法予以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
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条会计人员培训与教育
1. 学校应定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2. 会计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会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
能力。
3. 新入职的会计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流程。
4. 会计人员晋升、转岗前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会计工作交接
1. 会计人员离职、调动或退休时,应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 会计人员交接内容包括:财务资料、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印章等。
3. 交接手续由会计主管负责监督,确保交接顺利、完整。
4. 会计人员离职后,应继续对在任期间的财务事项负责,如有疑问,应予以解释
和配合调查。
第七条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财务部门。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名称:
制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