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购办公用机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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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购办公用机管理试行条例
一、目的
1、多元化员工福利政策,丰富公司的企业文化氛围。
2、提高公司资金的运营能力,从而加快业务发展速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技术部所有员工因工作原因自行采购的笔记本电脑。
三、配置要求
1、员工自购办公用机也必须参照公司指定的采购品牌和型号,具体型号参见《技术部采购设备列表》。
2、新购置电脑必须带正版操作系统。
3、如员工未按上述要求自行购买了不符合条件的电脑,无权申请补贴。
四、补贴
1、补贴年限:三年(上限)。
2、补贴周期:按月补贴,每月补贴金额=采购金额÷36。
3、补贴总额上限:员工每台办公用机的补贴总额上限¥6000元整,购机金额低于公司补贴上限额度的则以设
备购买时的金额(以发票)为准。
4、如办公用机购买金额超过公司在补贴年限内按补贴周期补贴给员工的总金额,超出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5、补贴方式:
●当月提交审批结束后,补贴于下月开始生效。
●补贴生效后将在下月工资中体现,该部分费用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承担。
●如果员工在当月15日前主动辞职或被辞退,则当月开始不再享受自购机补贴;
●如果员工在当月15日(含)后主动辞职或被辞退,则当月仍可享受自购机补贴,下月终止发放补贴;
6、员工如果申请了购机补贴政策后满三年未满四年的,不能再申请补贴。
7、员工在规定颁布之前购买的笔记本电脑能够符合公司规定标准的,按照补贴标准规定的补贴总价除以36个月计算每月的补贴标准,但公司仅补贴本规定颁布之后的剩余月份;如笔记本已经购买12个月,公司仅按照每月的补贴标准补贴剩余的24个月;自购买日起已超过三年使用期的笔记本不予补贴;
五、办公用机所有权说明
办公用机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完全遵守公司电脑管理相关规范,并且不得将公司相关信息外露,否则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处理。
六、具体流程
1、员工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参照本办法“三”的配置要求,自行购买。
2、购机后,填写附件一的《员工自购办公用机申请表》,同时提交发票原件(外地员工可提供传真件),技术部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综合部处备案。
3、综合部于每月10日前向财务提交补贴明细表,通过工资补贴方式给员工发放补贴。
七、维修及丢失说明
1、在三年补贴期内,电脑维修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2、在三年补贴期后四年使用期内,人为损坏由员工个人承担,非人为损坏由技术部MIS验收后如实报销维修费用。
如非人为损坏的一次性维修费用超出2000元,经检查确认后,可以不用维修,由员工自购新机,重新申请购机补贴。
3、无论任何原因如果三年期内设备丢失,公司不做补偿。
新购设备只能累计原设备补贴时间直至三年期满为止。
4、员工笔记本升级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八、特殊说明
1、员工已领用公司提供电脑的,目前所用设备需自购机之日起2年后,方可按本管理规定采购新机器。
在自购办公用机后,所属公司资产的设备,一律退还部门,由部门统一调配,如不退还部门不予发放补贴。
2、享受公司相应补贴的员工,应保证自购笔记本电脑保持良好使用状态,满足正常办公和工作需要。
因电脑问题影响正常办公的,公司将取消相应补贴。
3、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技术总监协调处理。
九、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保留解释权。
附件:《自购办公用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