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资料:第27讲2018二建法规1v1基础班-专题十四:相关合同制度(下)(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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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v1直播基础班
专题十四:相关合同制度
2Z204032 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有偿、双务、诺成合同。

二、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012单)
表4-7权利义务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交付方式
见表4-8)
2、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3、瑕疵担保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1、支付价款的义务;(了解金额、地点、时间约定不明的处理)
2、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3、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和及时通知的义务。

交付的方式(见表4-8)。

表4-8 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含义
现实交付标的物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买受人
简易交付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
占有改定
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但其所有权已完成
法律上的转移
指示交付合同成立时,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
拟制交付
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
交付
三、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2015单;2016单)
关于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的规定(见表4-9)。

表4-9 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现实情形风险归属
一般情形交付前归卖方;交付后归买方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自违反约定之日起买受人承担风险
出卖人出卖在途标的物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但在合同成立时出卖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货物已经毁损灭失
却未告知买受人的除外。

需要运输的标
的物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的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按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
地点,买受人违约没有收取的
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四、特殊买卖合同的规定
包括:样品买卖、试用买卖、招投标、拍卖、易货买卖。

试用买卖中,试用期内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视为购买。

五、孳息的归属和买卖合同的解除
(一)孳息的归属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二)买卖合同的解除
(三)分期付款
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题库1】关于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真题2016】
A.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支付之后由出卖人承担
B.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买受人时由买受人承担
C.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D.出卖人依约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答案】C
【解析】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崽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依约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
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2Z204033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2016单)
《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1、标的物是货币;
2、一般为要式合同;
3、一般是有偿合同(有息借款)。

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贷款人
提供借款和不得预扣利息。

(二)借款人
提供担保、提供真实情况、按照约定收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按期归还本金及利息。

三、民间借款的其他规定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实践合同
(二)借款合同的利率规定
1、无利息。

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但请求支付逾期利息的,人民法院支持。

2、不超过24%(含24%),法律保护。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3、超过24%,不超过36%的(不含24%,含36%),自愿支付。

4、超过36%(不含36%),无效不保护。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题库2】关于借款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6】
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B.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
C.借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D.借款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答案】A
【解析】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借款合同原则上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贷款入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选项错误;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C选项错误。

【题库3】沈某因生意上的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0万元整,并出具了拮据,但仅写明了借款数额和3个月的借款期限,未对借款利息做出约定。

3个月期满后,由于沈某生意的不顺,未能按期如数偿还李某的借款。

经多次交涉未果,2个月后李某将沈某诉至法院,要求沈某偿还10万元借款及相应的利息。

则关于李某的诉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的说法,错误的是()。

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B.李某有权要求沈某如数偿还10万元借款
C.李某有权要求沈某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
D.李某有权要求沈某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答案】C
【解析】
A正确,《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B正确、C错误,D正确,198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法总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3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据此,李某要求沈某如数偿还10万元借款及借款期满后的利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题库4】沈某因生意上的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0万元整,并出具了借据,双方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借款利息40%。

3个月期满后,由于沈某生意的不顺,未能按期如数偿还李某的借款。

经多次交涉未果,2个月后李某将沈某诉至法院,要求沈某偿还10万元借款及相应的利息。

则关于李某的诉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李某要求沈某如数偿还10万元借款,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B. 李某要求沈某按照不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C. 李某要求沈某按照不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 李某要求沈某按照40%的标准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C
【解析】
AB正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正确。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错误,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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