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险”探析:现状、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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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险’ 家政 ’ 探析 现状 问题 与对 策
何 英 , 婧瑜 周
( 上海政 法学院 , 海 2 10 ) 上 0 7 1
【 摘 要】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近年来推出的新险种, 它在保障家政服务人员权益的同时规避 了 雇主的用工风险,
保 险公 司也 有利 可 图, 实现 了多方共赢 , 因此具有积极 意义 。 经过 几年的发展 ,家政 险” “ 已在 市场 上初具规模 , 但也存在 很 多不足 , 其发展也 受到 多方制约。通过对该 险种本身 的缺 陷以及所 面临困境 的分析 , 图给 出其健康发展 的对策 。 试
损 害赔偿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 问题 的解释 》 明确 了雇主对雇员 本 人 和雇 员对第三人造成损 害的赔偿 责任。关于雇员 自身受 损害 方 面 ,司法解 释第 1 条 规定 :雇员 在从事雇佣 活动 中遭受人 1 “ 身伤 害 , 雇主应 当承担赔偿 责任 。” 关于雇员对他人造成损 害方 面 ,司法解 释第 9条规 定 : 雇员在 从事 雇佣 活动 中致 人损 害 “ 的 , 主应 当承担赔 偿责 任 ; 雇 雇员 因故意 或者 重大过失 致人 损 害的 , 当与雇主 承担 连带赔偿 责任。雇主承担 连带赔偿责 任 应
主要原 因在 于以下两 点 : 1雇主和 家政服 务人 员形 成的 民事劳务 关 系不属 于《 . 劳动 法》 的调整 范畴 , 因此未被纳入 到社会保 障体 系中。根据 2 0 08 年 1 1日开始实施 的新《 月 劳动合 同法 》 的规定 , 用人单 位包括 企业 、 个体经济组 织 、 民办非企业单 位等组织 , 而不包 括 自然人
二 、家 政 险” “ 推行 的背 景
20 04年 7月 , 家政 服务综合保险正式 实施 。该 险种有效地 化解 了家政服务人员 的意外风 险 ,规避 了雇 主的用工风 险 , 减 轻 了 中介公 司的赔付 负担 ,同时 推进 了我 国雇 主责任 险 的发 展 , 志着 长久 以来得 不到职业安全 保障 的家政 服务人员有 了 标 适合其 特点的保险品种 。 家政险” “ 的成功推行可 以从市场 的需 求 和供 给两方面深入探讨 。 ( ) 一 家政服务人员——保 障 自身利益 近 年来 , 市场 对家 政服 务的需 求 日益旺盛 , 随着人 口老龄 化、 家庭小 型化 的发展趋势 , 种需求还将扩大 。 这 家政人员在 为 雇 主服务 的过程 中 , 常会发 生摔伤 、 伤 、 经 跌 撞伤 、 伤 、 烫 咬伤 、 割伤等 “ 工伤 ” 0 3 , 。20 年 保姆周岱 兰在上 海雇主家中擦玻璃时 坠落重 伤。高额 医药 费使周岱 兰无 能为力 , 已经为 其支付 2 万 元 医药 费的雇主也表示 难 以为继 。周岱兰 的遭 遇并 非个案 , 一 直 以来 家政服务行业 没有相应 的风险分散机 制来规避风 险 、 分
【 键 词】 家政服务人员; 关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 中图分类号】 82 【 F4 . 6 文献标识码 】 【 A 文章编号】 04 26(020- 10 0 10—78 21 )106—3
一
、
“ 政险” 家 释名
担损失 ,现有的社会保 障体系也将家 政服务人员 拒之 门外 , 其
是 现行 的社会保 障体系 、 劳动合 同法》还是 《 新《 , 外来从业 人员 综 合保 险》 不能 适用 于家政 服务人员 , 以从 业人 员的需 求 都 所 与保障机 制的 匮乏之 间的矛 盾使商 业保 险中增设 “ 家政 险” 成
为可能。 ( ) 二 雇主— —化解责任风 险 20 0 4年 5月 1日正 式实施的最高人 民法 院《 关于审理 人身
雇主。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 险》 明确规定 家政 人员不在该保 《 也 险的承保范 围之 内。 .
2家政公 司出于规避 义务 与潜在风 险的考虑 , 多实行 “ . 大 中 介 制” 。目前大多数家政公 司通行 的操作模 式 , 只负责将 工人 是 介 绍给雇 主 , 中收取 中介 费 , 从 工人工 资 由雇主发放 。另外 , 家 政 服务人员 的流动性 比较 大 , 往并不专 门服务于某一家 政公 往 司 , 影响他们 签订劳动合 同及 办理劳动保 险的一个重要 因 这是 素。 家 政人 员在为 雇主 服务 的过 程 中最 引人 注 目并逐 渐影 响 雇 佣双方关 系的问题就是 服务人员 的职业 安 综合 保 险简 称 “ 家政 险 ” 目前学 界并 无 明确 定 , 义, 因其本质 上属 于广义财 产保 险 中的雇主 责任险 , 以笔 者 所 据此 给出其定义如下 :家政 险” 以被保险人 ( “ 是 即居 民户 ) 所雇 佣 的家 政服务人 员 ( 即保姆 ) 在受 雇期 间从事业 务 时因遭受 意 外 导致 伤 、 、 残 死亡或 患有 与职业 有关 的职业性 疾病 而依法 或 根 据雇佣 合 同应 由被保 险人 承担 的经济 赔偿 责任为 承保风 险 的一种责任保险 。 我 国的雇主 责任 保险始 于 2 纪 8 0世 0年代 , 其适 用范 围有 六 大类 , 第六 类明确 指 出“ 乡居 民家庭 或个人 雇佣保 姆之类 城 的劳工在被雇佣 期间遭受人 身伤害或财产 损失 、 因意外失 事造 成 他人 的损害等 ,均要 求家 庭或个 人承 担起相 应经 济赔偿 责 任 ” 可见家政服务人 员确实在责任险 的适用 范围之 内, 实际 。 但 生 活中却一直没有开设与其相 关的险种 。 随着家政服务业 的兴 起, 上海 的家政服务综合 保险首先应 时而生 。该保 险是针对家 政行业 开发 的新 险种 ,以雇 主的 民事法律 责任为保 险标 的 , 投 保 人是雇 主或者 中介公 司 , 被保 险人是 雇主 , 终受益 者是 家 最 政从业 人员或其法定继承人 。 ・
何 英 , 婧瑜 周
( 上海政 法学院 , 海 2 10 ) 上 0 7 1
【 摘 要】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近年来推出的新险种, 它在保障家政服务人员权益的同时规避 了 雇主的用工风险,
保 险公 司也 有利 可 图, 实现 了多方共赢 , 因此具有积极 意义 。 经过 几年的发展 ,家政 险” “ 已在 市场 上初具规模 , 但也存在 很 多不足 , 其发展也 受到 多方制约。通过对该 险种本身 的缺 陷以及所 面临困境 的分析 , 图给 出其健康发展 的对策 。 试
损 害赔偿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 问题 的解释 》 明确 了雇主对雇员 本 人 和雇 员对第三人造成损 害的赔偿 责任。关于雇员 自身受 损害 方 面 ,司法解 释第 1 条 规定 :雇员 在从事雇佣 活动 中遭受人 1 “ 身伤 害 , 雇主应 当承担赔偿 责任 。” 关于雇员对他人造成损 害方 面 ,司法解 释第 9条规 定 : 雇员在 从事 雇佣 活动 中致 人损 害 “ 的 , 主应 当承担赔 偿责 任 ; 雇 雇员 因故意 或者 重大过失 致人 损 害的 , 当与雇主 承担 连带赔偿 责任。雇主承担 连带赔偿责 任 应
主要原 因在 于以下两 点 : 1雇主和 家政服 务人 员形 成的 民事劳务 关 系不属 于《 . 劳动 法》 的调整 范畴 , 因此未被纳入 到社会保 障体 系中。根据 2 0 08 年 1 1日开始实施 的新《 月 劳动合 同法 》 的规定 , 用人单 位包括 企业 、 个体经济组 织 、 民办非企业单 位等组织 , 而不包 括 自然人
二 、家 政 险” “ 推行 的背 景
20 04年 7月 , 家政 服务综合保险正式 实施 。该 险种有效地 化解 了家政服务人员 的意外风 险 ,规避 了雇 主的用工风 险 , 减 轻 了 中介公 司的赔付 负担 ,同时 推进 了我 国雇 主责任 险 的发 展 , 志着 长久 以来得 不到职业安全 保障 的家政 服务人员有 了 标 适合其 特点的保险品种 。 家政险” “ 的成功推行可 以从市场 的需 求 和供 给两方面深入探讨 。 ( ) 一 家政服务人员——保 障 自身利益 近 年来 , 市场 对家 政服 务的需 求 日益旺盛 , 随着人 口老龄 化、 家庭小 型化 的发展趋势 , 种需求还将扩大 。 这 家政人员在 为 雇 主服务 的过程 中 , 常会发 生摔伤 、 伤 、 经 跌 撞伤 、 伤 、 烫 咬伤 、 割伤等 “ 工伤 ” 0 3 , 。20 年 保姆周岱 兰在上 海雇主家中擦玻璃时 坠落重 伤。高额 医药 费使周岱 兰无 能为力 , 已经为 其支付 2 万 元 医药 费的雇主也表示 难 以为继 。周岱兰 的遭 遇并 非个案 , 一 直 以来 家政服务行业 没有相应 的风险分散机 制来规避风 险 、 分
【 键 词】 家政服务人员; 关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 中图分类号】 82 【 F4 . 6 文献标识码 】 【 A 文章编号】 04 26(020- 10 0 10—78 21 )106—3
一
、
“ 政险” 家 释名
担损失 ,现有的社会保 障体系也将家 政服务人员 拒之 门外 , 其
是 现行 的社会保 障体系 、 劳动合 同法》还是 《 新《 , 外来从业 人员 综 合保 险》 不能 适用 于家政 服务人员 , 以从 业人 员的需 求 都 所 与保障机 制的 匮乏之 间的矛 盾使商 业保 险中增设 “ 家政 险” 成
为可能。 ( ) 二 雇主— —化解责任风 险 20 0 4年 5月 1日正 式实施的最高人 民法 院《 关于审理 人身
雇主。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 险》 明确规定 家政 人员不在该保 《 也 险的承保范 围之 内。 .
2家政公 司出于规避 义务 与潜在风 险的考虑 , 多实行 “ . 大 中 介 制” 。目前大多数家政公 司通行 的操作模 式 , 只负责将 工人 是 介 绍给雇 主 , 中收取 中介 费 , 从 工人工 资 由雇主发放 。另外 , 家 政 服务人员 的流动性 比较 大 , 往并不专 门服务于某一家 政公 往 司 , 影响他们 签订劳动合 同及 办理劳动保 险的一个重要 因 这是 素。 家 政人 员在为 雇主 服务 的过 程 中最 引人 注 目并逐 渐影 响 雇 佣双方关 系的问题就是 服务人员 的职业 安 综合 保 险简 称 “ 家政 险 ” 目前学 界并 无 明确 定 , 义, 因其本质 上属 于广义财 产保 险 中的雇主 责任险 , 以笔 者 所 据此 给出其定义如下 :家政 险” 以被保险人 ( “ 是 即居 民户 ) 所雇 佣 的家 政服务人 员 ( 即保姆 ) 在受 雇期 间从事业 务 时因遭受 意 外 导致 伤 、 、 残 死亡或 患有 与职业 有关 的职业性 疾病 而依法 或 根 据雇佣 合 同应 由被保 险人 承担 的经济 赔偿 责任为 承保风 险 的一种责任保险 。 我 国的雇主 责任 保险始 于 2 纪 8 0世 0年代 , 其适 用范 围有 六 大类 , 第六 类明确 指 出“ 乡居 民家庭 或个人 雇佣保 姆之类 城 的劳工在被雇佣 期间遭受人 身伤害或财产 损失 、 因意外失 事造 成 他人 的损害等 ,均要 求家 庭或个 人承 担起相 应经 济赔偿 责 任 ” 可见家政服务人 员确实在责任险 的适用 范围之 内, 实际 。 但 生 活中却一直没有开设与其相 关的险种 。 随着家政服务业 的兴 起, 上海 的家政服务综合 保险首先应 时而生 。该保 险是针对家 政行业 开发 的新 险种 ,以雇 主的 民事法律 责任为保 险标 的 , 投 保 人是雇 主或者 中介公 司 , 被保 险人是 雇主 , 终受益 者是 家 最 政从业 人员或其法定继承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