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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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划设计部规章制度

公司规划设计部规章制度

公司规划设计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规划设计部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部门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规划设计部是负责公司战略规划、产品设计和创意设计的部门,部门内设有规划组、产品设计组和创意设计组等相关工作岗位。

第三条公司规划设计部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公司战略目标,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设计方案,创造有创意的设计作品,推动公司发展。

第四条公司规划设计部的工作目标是按时保质地完成公司交办的项目任务,提升产品设计水平,拓展创意设计能力,实现业绩目标。

第五条公司规划设计部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共同推进公司各项事业。

第六条公司规划设计部的领导为部门经理,其下设有副经理及各工作组组长。

领导人员应带头遵守规章制度,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

第七条公司规划设计部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第八条公司规划设计部应加强与市场部门、研发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协同工作机制。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公司规划设计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开展战略规划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条公司规划设计部应对公司产品进行市场调研分析,提出产品设计方案,协助研发部门完成产品开发。

第十一条公司规划设计部应积极提出创意设计方案,设计公司品牌形象、广告宣传、展览活动等创意作品。

第十二条公司规划设计部应对公司现有产品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产品的外观设计和用户体验。

第十三条公司规划设计部应定期组织设计师参加市场、展会等活动,开拓设计思路,提高创意设计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规划设计部应加强设计团队建设,培养和引进设计人才,提高设计师的创意能力和专业素养。

第十五条公司规划设计部应对外部设计服务公司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外部设计合作效果和质量。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公司规划设计部应根据公司的项目需求和时间安排,及时制定项目计划和工作进度表。

公司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提升公司员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激发其工作潜力,推动公司的连续发展,依据《公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重要内容本规章制度包含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确实定、培训与发展机制、晋升晋级机制、绩效评估以及职业咨询与辅导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确实定第四条职业发展规划需求调研1.公司将定期组织职业发展需求调研,了解员工的职业发展期望和意愿。

2.职业发展需求调研结果将作为职业发展规划的依据。

第五条职业发展规划订立1.员工职业发展规划是指依据员工的个人职业目标和公司的战略规划,订立符合员工个人发展和公司需求的发展计划。

2.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由员工与上级经理共同订立,并在员工档案中记录。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机制第六条岗位培训1.公司将依据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组织相应的岗位培训计划。

2.员工参加岗位培训期间,享受正常薪资和福利待遇,并签署相应的培训协议。

第七条职业技能培训1.公司将为员工供应与其职业发展相关的技能培训机会。

2.员工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需供应相应的培训计划和理由。

第八条岗位轮岗1.公司将鼓舞员工参加岗位轮岗,以扩展他们的工作视野和提升综合本领。

2.员工参加岗位轮岗期间,享受正常薪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晋升晋级机制第九条晋升条件1.员工晋升需要具备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年限。

2.员工需通过绩效评估,并实现相应的评估标准。

第十条晋升程序1.晋升程序包含提出申请、绩效评估、面试、评审等环节。

2.公司将通过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晋升评定。

第十一条晋级条件1.员工晋级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员工需通过专业考试,并实现相应的考试成绩。

第十二条晋级程序1.晋级程序包含申请、考试、评审等环节。

2.公司将通过公开、透亮的方式进行晋级评定。

第五章绩效评估第十三条绩效考核周期公司将每年设立一个绩效考核周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

项目发展部规章制度

项目发展部规章制度

项目发展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发展部的工作,提高部门运作效率,促进项目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项目发展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项目发展部是公司重要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的规划、开发和推进工作。

第四条项目发展部负责人为部门领导,具有汇报上级领导的权利和责任。

第五条项目发展部内设各个职能小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第六条项目发展部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部门领导的指挥,恪尽职守,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七条项目发展部应保持与其他部门的密切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部门组织第八条项目发展部设部门领导和各职能小组。

第九条部门领导负责部门的整体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各职能小组的工作。

第十条各职能小组负责具体的项目开发工作,按照部门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完成任务。

第十一条部门领导和各职能小组成员应保持密切联系,互相协作,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项目发展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项目组,由特定人员负责指导具体项目的开展。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部门领导应主持部门的日常工作,负责部门的制定计划和目标,并督促各职能小组按时完成任务。

第十四条部门领导有权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意见,对部门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十五条项目发展部各职能小组负责编制项目开发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具体执行项目开发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组成员应按照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七条项目发展部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守时、守纪、守规。

第十八条项目发展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应按照程序报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项目发展部工作人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严禁私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二十条项目发展部工作人员要尊重领导,服从领导的指挥,团结同事,共同努力为部门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发展部工作人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规划设计部制度范文

规划设计部制度范文

规划设计部制度范文一、制度背景和目的制度背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发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成为了必要的工作。

规划设计部是公司重要的职能部门之一,为了保证规划设计工作的高效进行,制定本制度是有必要的。

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规划设计部的职责、权力和义务,提高规划设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规划设计部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二、职责和权力1.规划设计部是公司规划设计工作的主体,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规划设计相关方案和计划。

2.规划设计部负责对公司各类业务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土地利用规划、建筑设计等。

3.规划设计部负责对公司各类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规划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5.规划设计部负责对外政策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三、组织架构1.部门主管:负责规划设计部的全面工作,对规划设计工作负总责。

2.项目管理组: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和监督。

3.技术支持组:负责技术支持和专业问题解决。

4.信息管理组:负责有关信息的整理、收集和存储。

5.外联协调组:负责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和协调。

四、工作流程1.收集并分析项目需求和背景信息。

2.制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进行讨论和修改。

3.与项目管理组合作,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将项目结果进行整理和汇报,提交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5.监督和评估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项目实施策略和方法。

五、岗位职责1.部门主管:负责规划设计部的整体工作安排、人员管理和业绩考核等事项。

2.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和推进,协调项目组内各成员的工作。

3.设计师:负责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相关设计工作。

4.工程师:负责对项目的技术支持和问题解决,协助项目经理处理各类技术难题。

5.信息管理员:负责对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存储,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六、绩效考核1.规划设计部的绩效考核以项目完成情况、质量和效益为重要依据。

大学发展规划处规章制度

大学发展规划处规章制度

大学发展规划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的管理,促进大学的健康发展,提高大学的整体实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大学发展规划处,包括大学发展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等工作。

第三条大学发展规划处是大学的重要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大学的发展规划工作。

第四条大学发展规划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推动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二)组织开展发展规划的评估和监督,及时调整和完善发展规划;(三)协调大学各部门的工作,推动各项规划目标的实现;(四)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统计数据和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第五条大学发展规划处设置处长一名,由大学领导任命并向大学领导负责。

第二章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第六条大学发展规划处应当每隔一定期限(一般为5至10年)制定一次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

第七条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大学的发展定位和目标:明确大学的办学宗旨、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二)学科建设规划:确定学科专业设置和发展重点,优化学科结构,提高学科水平;(三)人才培养规划:制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四)科研创新规划:规划科学研究方向和重点,提高科研水平,增强科研实力;(五)社会服务规划:加强产学研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对外影响力;(六)管理创新规划:改善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加强财务监管。

第三章大学发展规划的实施第八条大学发展规划处应当根据大学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并推动具体实施。

第九条大学各部门应当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实现发展规划的目标。

第十条大学发展规划处应当定期对发展规划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大学发展规划的评估第十一条大学发展规划处应当每年定期对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向大学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产业规划发展科工作制度

产业规划发展科工作制度

产业规划发展科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业规划发展科(以下简称“规划科”)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制度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规划科工作制度适用于规划科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科长、副科长、科员及实习生。

第三条规划科工作制度遵循公司文化、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规划科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产业规划与发展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规划科的职责主要包括:(一)负责公司产业规划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二)负责对公司产业发展趋势、市场情况进行分析预测;(三)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四)负责对公司产业发展项目进行评估、论证、申报和管理;(五)负责与政府、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外部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六)负责对产业规划与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技术等进行收集和整理;(七)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科长职责:(一)负责规划科的全面工作,组织、协调、管理科室各项工作;(二)负责组织科室人员进行产业规划与发展相关研究;(三)负责对科室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提高科室人员业务水平;(四)负责科室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五)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六)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副科长职责:(一)协助科长组织开展产业规划与发展研究工作;(二)负责科室内部工作的分配和落实,对科员工作进行考核;(三)负责对产业发展趋势、市场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四)负责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五)负责对公司产业发展项目进行评估、论证、申报和管理;(六)负责与政府、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外部单位的沟通与合作;(七)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科员职责:(一)负责承担产业规划与发展研究任务,参与项目评估、论证、申报等工作;(二)负责收集、整理产业规划与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技术等信息;(三)负责参与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四)负责对产业发展趋势、市场情况进行分析预测;(五)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战略发展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战略发展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战略发展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战略发展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科学决策、合理分配资源,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战略发展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并协助各部门实施策略。

第四条公司战略发展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利益。

第二章部门组织第五条公司战略发展部的组织架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和调整,并报公司领导层批准。

第六条公司战略发展部设有三个分组,分别为市场研究组、竞争分析组和战略规划组。

第七条市场研究组负责对市场进行调研分析,提供市场信息和数据支持,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八条竞争分析组负责对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态势进行分析和评估,为制定战略提供建议和预警。

第九条战略规划组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方案,提出战略目标和行动计划,并与各部门协作实施。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提供战略指导,为公司的发展定位和方向提供支持。

第十一条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为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提供支持。

第十二条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战略规划,包括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十三条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对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计划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案。

第十四条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协作,促进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公司战略发展部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层审批。

第十六条公司战略发展部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市场调研、分析竞争和制定战略规划。

第十七条公司战略发展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十八条公司战略发展部定期组织战略会议,对战略规划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五章职责与权力第十九条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

第二十条公司战略发展部可以向其他部门提出战略建议,并与其他部门协商解决问题。

学校发展中心规章制度

学校发展中心规章制度

学校发展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发展战略,加强学校发展中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发展中心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学校发展战略、规划与实施发展项目、推动学校发展。

第三条学校发展中心的领导由学校领导班子确定,领导班子成员由学校校长兼任中心主任,中心办公室主任为副主任。

第四条学校发展中心设有办公室、规划部、项目管理部、绩效评估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学校发展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并须严格执行,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六条学校发展中心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抵触。

第七条学校发展中心的规章制度应当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经领导审批后生效。

第八条对于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发展中心领导班子所有。

第二章办公室管理第九条学校发展中心办公室是中心的中枢部门,负责中心的日常办公和事务管理。

第十条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中心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审核审批文件等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保管中心的文件资料,做好信息归档和管理,以便随时查阅。

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协调中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促进信息共享与协作。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中心工作会议、座谈会等活动,提高中心全员的团队精神和凝聚力。

第十五条办公室制定工作流程和规范,加强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六条办公室人员应当保持工作态度认真、细心、负责,服从领导安排,遵守纪律,维护中心形象。

第三章规划部管理第十七条规划部是学校发展中心的核心部门,负责研究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未来发展方向。

第十八条规划部主任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发展规划方案,拟定实施计划,进行进度跟踪与评估。

第十九条规划部需密切关注学校内外环境的变化,不断优化规划方案,确保学校的发展目标得以实现。

第二十条规划部需与教学部、科研部等部门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学校的整体建设。

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

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

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学校的发展和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颁布的文件,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的全体师生员工,学校相关机构和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发展规划是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为目的,对学校发展进行战略性规划和部署的长期发展规划。

第四条学校发展规划应综合考虑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突出办学特色,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第五条学校发展规划应符合学校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注重整体规划和细化实施,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有效推进。

第二章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第六条学校发展规划由学校领导班子主持编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应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学校发展规划应包括学校的发展目标、发展方针、重点任务和实施方案等内容。

第九条学校发展规划应设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第十条学校发展规划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规划的灵活性和实施效果。

第三章学校的管理体制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学校应设立教学教务部门、学生工作部门、财务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和任务。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高效的决策机制和沟通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合作。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领导班子和教职员工队伍,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和培训,提升全体成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四章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五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的素质提升。

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制定机制,确保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十七条学校应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和学生学业水平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八条学校应推进信息化教育教学,积极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升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兴趣。

项目规划部门规章制度

项目规划部门规章制度

项目规划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规划部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流程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项目规划部门内所有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均应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项目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和实施项目规划,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项目规划部门按照公司安排的项目计划和目标进行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项目规划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应根据项目规模和需求进行合理布局,确保人员分工明确,工作流程畅通。

第六条项目规划部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对部门内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

第七条项目规划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晋升和奖惩机制。

第八条项目规划部门应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讨论工作重点和存在问题,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项目规划部门应按照公司项目计划制定具体的项目规划方案,包括项目目标、实施步骤、时间节点等。

第十条项目规划部门应协调各相关部门的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第十一条项目规划部门应及时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项目进度管理和风险应对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规划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提交关于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解决方案。

第四章工作原则第十三条项目规划部门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四条项目规划部门工作应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充分考虑客户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最终符合客户需求。

第十五条项目规划部门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禁违法操作和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项目规划部门工作应注意团队合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项目顺利完成。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项目规划部门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项目规划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高校发展规划部规章制度

高校发展规划部规章制度

高校发展规划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高校发展规划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高校发展规划部门,旨在规范部门管理,确保高校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发展规划部门是高校发展规划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高校的发展规划,促进高校整体发展。

第四条发展规划部门的任务是:制定高校发展规划的方向、目标和政策,推动高校内涵发展和提升综合实力。

第二章部门设置和职责第五条高校发展规划部门一般设置为高校管理层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隶属于校领导或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发展规划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调整高校发展规划,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教育发展政策。

(二)负责组织高校内外资源,支持高校发展规划的实施。

(三)负责评估和监督高校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措施和政策。

(四)负责对高校内部各类发展项目进行规划和管理,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第三章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第七条高校发展规划应遵循科学规划、综合考虑、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八条高校发展规划应包括高校的整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以及实施时限和责任部门。

第九条发展规划应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定期调整,确保规划与实际相适应。

第十条高校发展规划应充分考虑高校的学科特色、人才培养模式、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因素,促进高校的特色发展。

第四章发展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第十一条发展规划部门应组织高校内外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推动发展规划的实施,确保规划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发展规划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高校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十三条发展规划部门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章发展规划的评估和总结第十四条发展规划部门应定期对高校的发展规划进行评估和总结,总结规划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为下一阶段的规划提供参考。

工程规划部规章制度

工程规划部规章制度

工程规划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和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规划部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所有工程规划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规定。

第二条工程规划部是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管理的部门,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方案,组织编制相关设计文件,监督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三条工程规划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编制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监督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组织工程验收和交付,完善工程项目档案和资料。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工程规划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工程师若干人。

部长负责全面领导工程规划部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协调部门内外的工作关系。

副部长协助部长处理部门的具体事务,负责制定具体的规划计划和设计方案。

工程师负责具体的工程项目规划和设计工作。

第五条工程规划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专业组,包括土建工程组、电气工程组、机械工程组等,每个专业组设组长一人,成员若干人。

专业组负责具体的工程项目规划和设计工作,协调各专业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工程规划部按照公司的工作安排,制定具体的工作进度表,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工程项目按时完成。

部长负责监督工作进度,及时调整和安排工作任务。

第七条工程规划部在接到工程项目委托后,首先进行勘察和调查工作,了解工程项目的地理环境和现状情况,为后续的规划设计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第八条工程规划部根据勘察和调查的结果,制定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包括工程项目的布局、结构、设计要求等内容。

总体规划方案经审批后,进入详细设计阶段。

第九条工程规划部对工程项目进行详细设计,包括各专业的具体设计方案、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详细设计方案经审批后,进入施工阶段。

第十条工程规划部监督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及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和变更。

规划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规划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规划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1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规划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规划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2.1 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规划局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2 安全操作规程:规划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行为。

2.3 安全知识考核:规划局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1 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规划局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3.2 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规划局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3 安全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规划局建立安全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安全生产监管措施4.1 安全警示标志:规划局在生产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4.2 安全设施设备:规划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

4.3 安全生产演练:规划局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危机意识。

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1 安全生产奖励:规划局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5.2 安全生产惩罚:规划局建立安全生产惩罚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和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相应的惩罚。

六、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6.1 安全生产档案记录:规划局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系统,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等信息。

6.2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规划局建立安全生产统计分析系统,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公司经营发展部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经营发展部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营发展部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发展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经营发展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策划和实施市场拓展计划,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经营发展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门下设市场拓展组、战略规划组、项目管理组、综合办公室。

第五条各组职责如下:(一)市场拓展组: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关系维护、业务拓展等工作。

(二)战略规划组:负责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工作。

(三)项目管理组:负责项目立项、项目执行、项目验收等工作。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部门内部行政管理、资料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计划与报告(一)经营发展部每月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并于每月初提交至总经理审批。

(二)各部门每周提交周工作汇报,每月提交月度工作总结,每季度提交季度工作汇报。

第七条市场调研与拓展(一)市场拓展组定期进行市场调研,收集行业动态、竞争对手信息等。

(二)市场拓展组负责与潜在客户建立联系,维护客户关系,拓展业务合作。

第八条战略规划与实施(一)战略规划组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年度业务发展规划。

(二)战略规划组负责组织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等工作。

第九条项目管理(一)项目管理组负责项目立项、项目执行、项目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二)项目管理组定期对项目进度、质量、成本进行跟踪和控制。

第十条综合管理(一)综合办公室负责部门内部行政管理、资料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部门内部培训和团队建设活动。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一条表彰与奖励(一)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惩戒与处罚(一)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规划建设部门工作制度

规划建设部门工作制度

规划建设部门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规划建设部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规划建设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工作行为。

第三条规划建设部门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廉洁。

第四条规划建设部门的工作目标是: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节能、美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规划建设部门设有一个领导岗位,若干个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岗位。

第六条规划建设部门的领导岗位由具备相关经验和专业能力的人员担任,负责部门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规划建设部门设立专业技术岗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查、监督等工作。

第八条规划建设部门设立辅助岗位,负责部门内部事务管理、文件资料整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九条规划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制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时限。

第十条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审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规划建设部门在接到建设项目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项目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规划建设部门在项目验收阶段,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第十五条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六条规划建设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七条规划建设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第十八条规划建设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持清正廉洁,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第十九条规划建设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与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工程规划部规章制度

工程规划部规章制度

工程规划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规划部的管理,并保证部门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规划部是公司重要的部门,负责公司的各项工程项目的规划工作。

第三条工程规划部遵循公司的总体方针和政策,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条工程规划部的任务是的:制定公司工程项目的规划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工程规划部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工程规划,包括项目的立项、编制和实施。

第六条工程规划部应当积极协调公司内外各方资源,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工程规划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证工作的高效完成。

第八条工程规划部应当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工程规划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职能齐全,配备相应人员。

第十条工程规划部设立规划组、设计组、技术组等岗位。

第十一条部长负责工程规划部的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部长对工程规划部的工作负总责,部门内其他岗位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部长、副部长应当具备相关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各岗位人员应当服从部长、副部长的指挥,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规划组负责制定公司工程项目的规划方案,包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土地规划等内容。

第十六条设计组负责对公司工程项目进行详细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七条技术组负责保障工程项目的技术服务和咨询,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八条工程规划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九条工程规划部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流程,依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工程规划部在实施工作过程中,应当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十一条工程规划部在制定工程项目方案时,应当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形成综合的规划方案。

第五章工作质量第二十二条工程规划部应当保证工作质量,确保项目执行过程各项工作符合相关标准。

规划发展部管理制度

规划发展部管理制度

规划发展部管理制度规划发展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规划发展部的管理行为,确保部门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规章。

本规章适用于规划发展部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部门职责规划发展部的主要职责为:制定本企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各项规划和项目,保障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推动企业经营和发展。

三、部门组织架构规划发展部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部门工作人员10人。

四、部门工作流程1. 制定规划草案:部门主任根据企业的需求,组织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初步草案,提交给副主任审批,通过后再向上级领导提交。

2. 收集数据: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收集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需求、项目投资、土地资源等信息。

3. 审核意见汇总:部门主任组织工作人员汇总上级领导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修改草案。

4. 经过评估:评估部门在草案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评估和预测,提交给副主任审批。

5. 提交领导审批:经过所有审核和评估,规划草案最终提交给上级领导,领导做出批准决定。

6. 项目实施:规划发展部根据批准的规划方案,组织各相关部门实施项目。

7. 跟踪和分析:规划发展部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工作要求1. 部门主任和副主任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部门职责,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2. 部门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流程,认真负责地完成对应工作。

3. 规划发展部要与其他部门积极配合,提供计划和建议。

4. 部门工作人员应注意保密,保护企业资料及项目信息的机密性。

5. 规划的目标和实际情况要相结合,考虑经济、社会、政治、法律和环境等多种因素。

六、工作纪律1. 工作人员应认真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

2. 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按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

3. 工作时间内严禁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在工作场所玩手机、上网等影响工作效率的事情。

4.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泄露企业机密及私人信息,防止信息泄漏。

5. 工作人员要爱护企业财物,做到勤俭节约。

青年发展部规章制度

青年发展部规章制度

青年发展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引导和推动青年发展,促进青年素质提升,实现青年自身价值和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青年发展部是负责组织和管理青年发展工作的部门,是全面推进青年工作的重要机构。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青年发展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青年发展部的任务是:积极引导和督促青年全面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青年发展环境,推动青年教育、就业、创业、创新等方面工作。

第二章部门设置第四条青年发展部设主任一人,负责部门的全面工作管理和领导。

第五条青年发展部设副主任若干人,分工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第六条青年发展部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青年发展部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落实青年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二)组织开展青年教育、培训、活动等工作;(三)引导和支持青年就业、创业和创新;(四)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五)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道德教育。

第八条青年发展部要密切关注青年发展趋势和需求,积极探索各项工作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不断提升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青年发展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青年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工作原则第十条青年发展部工作要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清正廉洁,廉洁自律,确保工作风清气正。

第十一条青年发展部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和满足青年群体的需求,促进青年身心健康成长。

第十二条青年发展部工作要注重实效,把握工作重点,做到务实创新,做好每一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五章工作责任第十三条青年发展部部门领导要带头履行工作责任,亲力亲为,示范带动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青年发展部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不推诿扯皮,主动作为,主动负责。

第十五条青年发展部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能力,恪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第六章工作监督第十六条青年发展部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部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青年发展部的规章制度

青年发展部的规章制度

青年发展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年发展部的工作秩序,促进青年员工的个人成长与团队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青年发展部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青年发展部的宗旨是以服务青年员工发展为宗旨,努力为员工提供发展平台、学习机会和职业规划,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

第四条青年发展部在工作中要秉持团结协作、诚信守法、服务青年员工的原则,做好员工的培训、成长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青年发展部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培训、团队建设、职业规划等方面,要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第六条青年发展部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青年员工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七条青年发展部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招聘、培训和管理符合要求的青年员工,做好员工的配备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青年发展部要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定期进行员工调查和评估,为员工提供职业规划和发展建议。

第九条青年发展部要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和培训记录,做好员工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第十条青年发展部要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和学习资源。

第十一条青年发展部要定期组织员工的学习交流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学习,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第三章工作机制第十二条青年发展部要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员工的需求,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青年发展部要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青年发展部要定期评估和总结工作成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第十五条青年发展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公司整体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青年发展部要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撤销职务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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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新能源内蒙古特派项目筹建处规划发展部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大规划发展部工作程序,依据中国xxxx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大(以下简称特派项目筹建处)规划发展部工作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质量,参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新能源项目是指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新建、扩建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是指新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送出需建设的输电线路工程。

第三条新能源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四条本制度仅适应于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准投资的新能源项目和送出线路工程。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五条规划发展部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的新能源项目。

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和市场规律,积极开发风资源丰富地区,加快前期核准工作,增加前期项目储备,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公司开发的新能源项目应符合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布局,规划发展部根据公司制定的新能源规划发展,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核后,纳入集团公司规划发展。

第七条公司开发的新能源项目应符合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划发展部积极联系各级政府,将公司制定的新能源规划发展纳入地区、省市和国家新能源规划发展。

第三章主要工作内容第八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集团公司的发展策略,在公司统一安排下,负责研究制定公司新能源开发项目中长期规划发展和年度计划;负责生物能发电及其它新能源开发规划及方案论证。

第九条负责与行业管理部门和专业机构进行协作,获取行业信息;负责了解并掌握国家、地方关于新能源开发的政策法规;负责与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们沟通,了解并掌握集团公司管理方针、经营现状和发展动态;负责与电网公司沟通,了解并掌握电力建设和电力规划发展信息。

第十条负责确定厂址。

在风电规划的基础上,提出开发项目,选择风能资源丰富、交通运输便利、安装运行和上网条件好的地方做为厂址。

同时应通过大范围初选、初步测风、测风数据处理、风能资源评估后,综合分析确定风电场厂址。

第十一条负责风资源管理工作。

负责规划区域的立塔测风工作及测风塔维护工作,对已获得的测风数据进行整理,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完成风资源评估工作,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在公司的安排下,组织进行拟开发项目的资源及投资论证;积极发现并向公司领导推荐投资机会和投资意向。

第十三条负责新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资源配置、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报批核准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送出线路工程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路径规划及协议、接入系统设计、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报批核准工作。

第十五条负责新能源项目和送出线路工程的土地报批组件工作,取得项目的报批文件,完成项目的土地相关证件办理工作。

第十六条负责清洁发展机制(CDM)的项目管理工作。

为促进CDM 项目开发速度,提高CDM项目运行质量,保障CDM项目在国际合作中的收益,负责制定特派项目筹建处年度CDM开发计划和收益计划,负责CDM项目跟踪、启动、开发、注册、核证、签发及收益回收全过程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和协调咨询服务公司的CDM项目的开发速度和质量,负责配合集团公司做好CDM项目选择咨询方、碳买家、招标、询价比选及确定买家工作等合作机构相关事宜。

第十七条负责项目前期费用计划及其他项目前期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定期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报送新能源项目开发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度。

第四章风资源管理第十九条立塔测风。

规划区域的测风塔选址,测风塔及测风设备采选,测风塔安装。

第二十条测风塔维护。

定期巡查测风塔及测风设备,测风备件采购计划制定,坏损的测风设备更换。

第二十一条测风数据整理。

收集测风塔测风数据,对测风数据进行归纳整理,计算月度及年度平均风速,保留原始测风数据第二十二条风资源评估。

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对规划区域进行风资源评估,完成风资源评价报告,为风场开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第五章前期工作管理第二十三条前期工作主要包括资源配置、接入系统设计、路径规划及协议、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报批核准工作。

第二十四条资源配置。

依据地区风能、太阳能等资源状况,结合电网网架结构,积极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的新能源项目应符合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向项目所在地能源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开展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经旗县、盟市逐级上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取得资源配置文件。

第二十五条取得资源配置主要工作(一)与当地政府签订风资源开发协议。

(二)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开展前期工作的报告》。

(三)申请报告需要的相关资料及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简介。

2、风电场选址范围拐点坐标及区域面积。

3、风电场接入系统示意图。

4、风电场1:5万地形图,示意风电场分区及开发情况。

5、开展前期工作承诺函。

6、企业近三年的财务经营状况。

第二十六条为控制项目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公司开发的新能源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工作:(一)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

(二)取得电力主管部门关于接入系统审查意见的批复。

(三)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意见。

(四)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五)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的未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复意见。

(六)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节能评估报告批复。

(七)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第二十七条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公司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技术经济咨询、内部审查完善后,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审查,取得审查意见。

第二十八条送出线路工程需取得电网公司同意并入电网意见后方可开展其它工作。

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接入系统设计,通过电网公司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

第二十九条送出线路工程如需公司出资建设,应进行可行性研究。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电网主管部门的审查,取得审查意见。

第三十条可行性研究阶段负责协助设计单位取得送电线路工程路径规划和相关单位、部门同意的支持性文件。

(一)当地人民政府对线路路径同意建设的意见。

(二)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意见。

(三)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意见和未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文件。

(四)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文物保护单位的证明文件。

(五)对军事设施无相互影响的证明文件。

(六)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七)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八)其他有关的协议文件和同意文件。

第三十一条负责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工作,申请报告应由正文、工程设计文件、支持文件、附表、附图组成。

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至少包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二)规划发展、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三)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四)节能方案分析。

(五)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六)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七)经济影响分析。

(八)社会影响分析。

第三十二条新能源项目申请报告应附有效支持性文件,主要有:(一)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

(二)电力主管部门关于接入系统审查意见的批复。

(三)电力主管部门出具的并网承诺函。

(四)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意见。

(五)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六)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的未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复意见。

(七)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节能评估报告批复。

(八)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

(九)满12个月以上的原始资料测风数据(光盘)。

(十)设备制造厂家出具的供货承诺函。

(十一)企业出具的开工承诺函。

(十二)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第三十三条送出线路工程申请报告应附有效支持性文件,主要有:(一)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出具的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二)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或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可研审查意见。

(三)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意见。

(四)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五)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的未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复意见。

(六)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出具的水土保持的预审意见。

(七)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批复意见。

(八)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

(八)盟、市发改委出具的意见。

(九)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第三十四条负责项目申请报告报批。

新能源发电和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需经项目所在地发改委上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申请核准批复,并取得核准批复文件。

第六章清洁发展机制(CDM)的项目管理第三十五条CDM项目跟踪。

根据国家政策,新能源公司的发展策略,在公司统一安排下,负责特派筹建处CDM项目跟踪、启动、开发、核证和收益回收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CDM项目资料提供。

在新能源公司CDM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为咨询服务机构提供CDM项目开发各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参与审查符合CDM项目开发的接入系统设计,并监督落实CDM项目监测计划在施工过程中的实施。

第三十七条CDM项目计划。

负责制定年度CDM项目工作计划,年度CDM项目工作计划包括新规划项目CDM年度开发计划、正在开发CDM项目工作计划和已注册项目年度核证计划。

第三十八条CDM项目核证。

在新能源公司CDM办公室的指导下,定期邀请核证机构对已注册成功的项目进行核证,提供项目核证过程中需要的证明文件,沟通核证机构及中水物资公司,尽快完成核证报告,并获得CERs的签发。

第三十九条CERs交割。

在CERs获得签发后,提供CERs交割过程中需要的文件,配合中水物资公司完成交易付款工作。

第七章考核办法第四十条公司新能源规划发展工作、风资源管理工作、接入系统设计、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CDM项目管理工作由规划发展部归口管理。

第四十一条规划发展部应按公司规划发展,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依据,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储备一批、开展一批、核准一批、建设一批”。

第四十二条列入集团公司当年圈占资源和核准项目,公司总经理要签署前期工作完成目标责任书,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规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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