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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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法比较

我国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法比较

我国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法比较作者:张亮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20期(天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300387)摘要:我国碳交易市场经过近四年的区域交易试点,目前已经准备开起全国范围的碳交易市场。

在碳交易体系中,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方式主要有历史强度下降法和基线法两种。

我国在试点期间采用的基本都是历史强度下降法,而准备实施的全国碳交易市场则采用基线法。

本文对比分析了两种方法的优缺点,指出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初始排放权分配应当采用基线法为主,历史强度下降法逐步过渡的方式。

关键词:碳交易;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历史强度下降法;基线法一、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概述在应对环境污染和全球气候变化的问题上,我国一直在推进排放权交易的工作。

早期进行的主要是排污权交易的试点,目前的焦点则是碳排放权交易。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计划,从2013年开始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湖北省、深圳市这7省市启动地区级碳交易市场试点工作。

2014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纲领性文件,该办法明确了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基本框架。

2016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将要启动全国范围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同时要求各省级发改委对原油加工、水泥、玻璃、冶金、造纸、航空等18个子行业中,之前三年内任意一年能源消耗超过一万吨的企业进行历史排放数据的核算统计。

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已经于2016年底以草案的形式提交国务院审议,预计将于2017年底颁布。

2017年初,《全国碳排放权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

二、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对于任何类型的碳交易市场来说,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都对整个市场的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同时配额分配将直接影响企业自身的经营成本和参与碳市场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的积极性,因而成为各市场主体关注的焦点。

碳配额的分配方式

碳配额的分配方式

碳配额的分配方式作者:梁敬丽来源:《今日财富》2019年第07期我国正处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关键时期,此时对碳配额初始分配方式的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本文首先对目前市场上碳配额的分配方式进行了分析,然后据此提出中国在建立碳配额分配机制时应该考虑的因素和问题。

一、引言在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上,中国承诺到202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

为了实现这一承诺,中国首先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然后随着201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的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迈入启动阶段。

经过2018年第二届绿碳发展峰会上,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介绍:2017年我国碳强度相比2005年累计下降约46%,已提前完成了我国2020年碳强度下降40%-45%的承诺。

目前我国正稳步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因此对碳配额分配方法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通过对现存碳配额分配方法的分析,为全国碳排放市场有效配额分配机制的建立提供些许建议。

二、碳配额的分配方法基于各国目前碳配额的分配情况,市场上目前存在碳配额分配方法主要有:免费分配法(历史法和基准线法)和拍卖法,当然也存在着结合多种方法的混合方法,例如欧盟所采取的先免费再逐步拍卖的渐进混合法。

(一)历史法历史法,基于“溯源原则”(Grandfathering Principle)免费分配配额的方法,即根据企业历史的平均产量水平或平均碳排放量水平,来确定企业下一年度的排放配额。

这种分配方法提高了企业对排放限制这一政策的适应性,所以在在施行初期有利于政策的推行。

但是该政策存在诸多的问题,因为初始配额分配在本质上是价值分配,一方面,按照溯源原则,高排放的企业将会得到高的免费配额,即更多的初始价值,此种政策导向可能会打击低排放企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免费的初始配额分配,可能会导致企业通过寻租等手段来争取更多的价值分配,这样便会影响整个市场运行效率。

行业碳排放权的初始配额分配——文献综述

行业碳排放权的初始配额分配——文献综述

1 引 言 气 候 变 化 被 认 为 是 最 复 杂 的全 球 性 环 境 问题 ,
需 要世 界 各 国长 期 的努 力 。我 国作 为 发 展 中 国家 , 在 应对 全 球 气候 变 化 中承 担 了 大 国 的 责 任 ,积 极 推 进 全 国统 一 的 碳 市 场 建 设 ,通 过 引 入 市 场 机 制 来 控 制 CO,排 放 。碳 配 额 分 配 机 制 的 设 定 是 碳 市 场 建 设 的重要 议 题 ,有 关 配 额 分 配 的研 究 存 在 诸 多 见解 与结 论 ,其 中包 括行 业 之 间 的 碳 配 额 分 配 。 在 2009 年 国 际能 源署 (IEA)与 经 合组 织 (OECD)联 合 发 布 的 ((Sectoral Approaches and the Carbon Market)) 一 文 中 指 出 ,发 展 中 国家 的 电力 、水 泥 和林 业 部 门潜在 的 固 定 排放 量 远 远 大 于欧 盟 和美 国 ,并 首 次 提 出 以行 业 / 部 门为碳 排 权 交 易机 制 可作 为 发展 中 国家缓 解 气候
资 · 源 与 环 境 ·
资源开发 与市场 Resource Development&Market 2018 34(11)
doi:10.3969/j.issn.1005—8141.2018.11.007
行 业 碳 排 放 权 的初 始 配额 分 配
— — 文 献 综 述
张 潇 ,邵 鑫 潇 ,蒋 惠琴
(浙 江 工 业 大 学 政 治 与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浙 江 杭 州 310023)
摘 要 :建 立 全 国 统 一 的 碳 排 放 权 交 易 市 场 是 我 国 积 极 应 对 全 球 气 候 变 化 的重 要 措 施 与 实 践 ,而 碳 排 放 权 初 始 配额 分 配 是 建 设 有 效 碳 市 场 的 重 点 和 难 点 。 当 前 对 碳 排 放 权 初 始 配 额 分 配 以行 业 为 研 究 对 象 的 较 少 ,但 高 能 耗 行 业 是 能 源 管 理 和 碳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重 点 ,研 究 行 业 之 间 的 碳 排 放 权 初 始 配 额 分 配 具 有 重 要 的 现 实 意 义 。在 梳 理 现 有 的 国 内 外 行 业 碳 配 额 分 配 相 关 文 献 的 基 础 上 ,对 行 业 分 配原 则 、分 配 指 标 、模 型 应 用 和 分 配 结 果 等进 行 分 析 ,以期 厘 清 行 业 之 间 碳 排 放 权 初 始 配 额 分 配 的 关 键 问题 和 重 要 环 节 ,并 对 行 业 碳 排 放 权 配 额 分 配 的发 展 提 出 建 议 。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任务艰巨。

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推动减排目标的实现。

目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在配额分配方面存在不足,在完善这一方面仍有许多工作需要做。

目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在配额分配上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配额分配缺乏科学依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主要是依据历史排放数据和政府的制定的减排目标来确定的,缺乏科学的依据和标准。

这使得配额的分配过程缺乏透明度,也无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精准分配。

二是配额分配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目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中存在着一些企业凭借政治关系或者资本实力等因素获取了更多的碳排放配额,而一些小微企业和新兴行业则面临着碳排放配额不足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不仅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也会使得新兴行业发展受到限制。

三是配额分配中缺乏激励机制。

目前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中,企业减排和碳排放交易之间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一些企业可能倾向于购买碳排放配额来应对减排要求,而不愿意真正采取节能减排的措施。

一是建立科学的配额分配标准和机制。

配额分配应当基于科学的数据和预测模型,考虑行业和企业的特点以及实际减排潜力,建立精准的配额分配标准和机制,确保配额分配的公平合理。

二是加强配额分配的监管和透明度。

建立健全的配额分配监管体系,确保配额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并对配额分配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防止不公平的分配现象发生。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实际减排。

在配额分配机制中,加强对减排行为的奖惩机制,对企业实际采取的减排措施予以奖励,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改进来减少碳排放。

四是加强新兴行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

对于新兴行业和小微企业,政府可以通过给予更多的碳排放配额或者提供财政补贴等方式来支持其减排工作,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五是促进碳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通过不断完善碳市场机制,建立完善的碳排放配额交易体系,提高碳排放交易的市场化程度,推动碳价形成和交易的有效进行,从而促进企业的减排行为。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摘要】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存在不公平和不合理的问题。

不公平主要体现在配额分配过程缺乏公开透明,导致一些企业获取较多配额,造成市场不公平竞争。

配额分配不合理则表现在配额的制定依据不够科学,并未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

为了完善这些问题,建议建立公平透明的配额分配机制,让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配额,并加强监管和处罚机制以确保市场秩序。

未来,我们可以期待这些完善建议的实施会带来更公正、高效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关键词】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不公平,不合理,公平透明,灵活调整,监管,处罚机制,效果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之一,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减少碳排放,中国自2017年开始实施碳排放交易市场。

碳排放交易市场是一种通过交易碳排放权来激励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机制。

配额分配是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核心环节,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减排成本和市场的公平性。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存在着一些问题。

配额分配不公平。

一些大型企业可以通过政府关系等手段获取更多的配额,导致小型企业和新兴企业面临更大的减排压力。

配额分配不合理。

一些行业的碳排放强度较高,但配额分配却没有充分考虑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导致减排效果不尽如人意。

为了完善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机制,我将提出一些建议,包括建立公平透明的配额分配机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配额,以及加强监管和处罚机制。

这些建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效率和公平性,促进企业积极减排,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的高度。

1.2 研究意义碳排放交易市场是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低碳转型的重要工具,而配额分配作为碳交易市场的核心机制,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减排成本和市场的运行效率。

当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存在诸多问题,如不公平性和不合理性,这不仅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影响了减排目标的实现效果。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碳指标的分配探究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碳指标的分配探究

International Trade国际商贸 2012年11月213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碳指标的分配探究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 聂力摘 要:伴随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繁荣和我国减排压力的加大,建设本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经成为我国“十二五”期间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其中,“如何将我国的减排指标分解给各地方政府”又是关系我国当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一个关键而棘手的问题。

本文主要借助格罗夫斯—克拉克机制,设计一个促使各地方政府真实上报碳排放量的制度,为中央政府的碳指标分配提供政策建议。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碳指标分配 机制设计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11(a)-213-02随着《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的逼近,国际谈判步履维艰,各国围绕所应承担的碳排放权争论不休,发达国家的历史排放、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诉求一直成为争论的焦点。

但无论我国在京都第二承诺期是否承担约定的减排责任,作为负责任的国际大国,我国政府都已经明确提出至2020年减排40%~45%的目标。

当前我国的减排措施主要是集中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但是由于碳在我国就相当于能源,而企业生产旨在追求利润,所以减排工作主要依赖于政府的主导干预,企业在减排工作中的积极性不高。

为了调动企业主动减排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减排工作中的高效,以较低成本实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国家发改委今年初宣布,批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然后将试点地区的经验整合推广,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

国内要想建立起真正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先就要确立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的市场机制。

只有设立了碳排放的控制额度,企业之间才会有排放盈余和不足的分化,才会产生交易。

那么如何将我国的减排目标分解给各地方政府?本文将借助于格罗夫斯—克拉克机制,提出碳指标分配的建议,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提供方法导向。

深度剖析中国碳市场的配额分配与使用

深度剖析中国碳市场的配额分配与使用

深度剖析中国碳市场的配额分配与使用随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全国碳市场也已渐行渐近。

国家发改委2016年1月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全国碳市场建设做了统一的部署,要求确保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列为预备项目;6月13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主持召开发改委改革专题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全国碳市场建设全面进入快车道。

在此之前,我国已有七个碳交易试点在市场体系构建、配额分配和管理、碳排放测量、报告与核查等方面展开了深入探索,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而2016年作为全国碳市场启动前的最后一个履约年度,无疑将成为碳市场从“试点”走向“全国”的关键年度。

事实上,2014年底在七个碳交易试点全部启动之后,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从中已经可以对全国碳市场的市场框架以及管理规则管窥一斑。

然而关于碳市场交易平台设置、配额分配及使用规则、交易主体准入、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机制,以及由碳交易市场衍生的碳金融体系发展等关键问题仍存在较大争议,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配额的初始分配是碳市场的核心要件,从国际市场和国内试点经验看,也是决定市场运行平稳性、有效性,以及减排效果的关键要素。

2016年6月13日召开的国家发改委改革专题会议上,发改委副主任刘鹤同志即提出要“继续扎实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同时特别强调要“进一步细化碳排放权配额分配的具体方法和程序”。

按照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要在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就需要在今年完成配额分配方案的设计,这也是2016年我国碳市场建设从试点走向全国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任务之一。

此外,对于配额的使用限制,包括跨期储存与结转相关规定也是碳市场交易规则中的重要内容。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之一,对于减少碳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责任重大。

为了实现碳减排目标,中国政府于2021年启动了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具雄心的减排政策之一。

目前碳排放交易市场在配额分配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将分析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并提出建议以解决这些问题。

1. 配额分配不够严格目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存在一些弊端,包括配额过度分配、审核不够严格等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支持当地产业发展,过度分配碳排放配额,导致市场供给过剩,使得碳价格长期低迷,难以起到引导企业减排的效果。

由于配额审核不够严格,一些企业存在虚假报告、造假申报等行为,导致市场混乱,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2. 未考虑企业碳减排潜力在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中,大多数地方政府都是按照企业历史碳排放量来分配配额,这种做法没有考虑到企业的碳减排潜力,也就是说,碳排放量大的企业可以继续增加产量而碳排放量小的企业依然会受到限制,影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 缺乏透明度和公平性当前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缺乏透明度和公平性,地方政府在配额分配上存在一定的严重行政干预,导致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现象严重。

大型企业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更多的碳排放配额,而小型企业却因为配额不足而无法进行生产,造成市场上的资源分配不均。

二、完善建议1. 加强监管,严格审核要解决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不够严格的问题,需要加强监管,严格审核各地政府对企业的配额分配情况,杜绝过度配额分配和虚假报告、造假行为。

要建立完善的配额分配审核制度,确保配额分配的公平和透明。

3. 提高透明度和公平性为了提高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透明度和公平性,可以建立起配额分配公开透明的机制,即通过互联网等平台公布各企业的配额情况,让公众和媒体可以对配额分配情况进行监督。

地方政府在配额分配上应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杜绝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确保市场上的公平竞争。

碳排放权交易初始配额分配国内外研究综述

碳排放权交易初始配额分配国内外研究综述
表 1 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研究主主题一览表
研究主题
国家间
区域间 碳配额 分配研

省域间
行业间碳配额分配
碳配额 分配方 法研究
无偿分 配方法 有偿分 配方法 无偿分 配与有 偿分配 比较
分配福利效果
研 究角度
代 表项目
主要观点
公 平角度
公 平角度
效 率角度 公平与 效率耦合角

Vaillancourt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等
较 拍卖方 法的适用性
角度
对 比研究
潘伟等 张 鸿云樱 Jiasen Sun 等
S.Takeda 等
行业间碳配额分配 具有复杂 性,应依不同行业选择合适方 案 历史排放法和行业 基准法各 有特点,选择时应充分考虑具 体情况 拍卖方法能够在市 场主导下 有效分配,双重拍卖机制具有 更好的效果 无偿分配与有偿分 配均有其 特点,应依据本国 的现实情 况,根据不同原因选择分配方 式
关键词:碳排放权 初始配额分配 福利效应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9)09-069-04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在《京都议定书》效果作用不明显的条件下,2015 年通过的 《巴黎协定》开启了探讨 2020 年后全球气候治理的新阶段。中国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发展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会越来 越多,面对绿色发展与国际社会对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减排责 任呼声的高涨的双重压力,我国对于限制碳排放总量的环境及 环境经济政策层出不穷,其中以市场为主导的碳排放权交易也 显露头角,为碳排放总量的控制添砖加瓦。 碳排放权交易即碳排放主体根据相关部门分配的碳排放额 度在有效期内有权向大气排放碳污染物,对于那些减排需求较 高的排放主体,当自己所拥有的碳排放量不够用时可在碳交易 市场上购入一定的碳排放量,以满足自身减排的需求,而对于那 些排放污染物后仍有冗余的排放主体来说则可以将自己多余的 碳排放量放入碳交易市场中进行出售。然而面对碳排放主体良 莠不齐、鱼龙混杂的现实,如何在各个碳排放主体间分配碳排放 权配额以及用何种方法分配成为保证碳交易成功进行的至关重 要的一环。研究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有利于实现碳交易买卖 双方、卖者之间以及买者之间的公平,确保配额分配效率的提 高,进一步促进碳排放权交易的有序进行。 二、理论基础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环境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其正外部性的 性质体现在为人类提供了生产、生活的空间及资料,而环境的负 外部性则表现在由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上。污染者破坏环境承担的成本比社会承担的成本小,但是获得 的收益却很多。因为对污染者破坏环境的惩罚约束较小或者没 有约束,污染者就不会停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如何将这种外部性内部化,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注重政府干 预调节的庇古理论,一种是关注市场自发调节的科斯理论。科斯 提出在产权不确定的情况下会产生负外部性,而当产却被确定 下来时,这种负外部性就会减弱乃至消除。碳排放权交易的提 出,正是在科斯理论中排污权交易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而来的, 从而使得碳排放污染物成为一种具有稀缺性的商品得以在市场 上买卖。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的第一步就是要确定各个主体所能 够拥有的碳排放量的多少,也即碳排放权交易的初始配额。碳配

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影响因素分析

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影响因素分析

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影响因素分析张歌孙轶楠摘要: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紧锣密鼓的筹建,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确立更加重要和急迫,而交易制度中的初始配额分配方式是保证市场运行效率的基础。

配额分配方式有多种方式,本文欲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采用联合分析的方法,选取适当的指标对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得出相应结论,从而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为企业加入全国碳排放权市场提供改革方向和重点。

关键词:碳排放权;配额分配;联合分析;正交设计一、引言自2007年胡锦涛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会议上提出“要发展低碳经济”起,低碳发展问题已上升到国家层面。

2011年,国家发改委批准北京、上海、广东、重庆、天津、深圳和湖北7个地区作为试点地区在2013-2015年期间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截至2015年12月,七个碳交易试点市场共纳入企事业单位2000多家,年发放配额总量约12亿吨,累计成交量逾4800万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额超14亿元。

2016年9月,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在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举办的全国首款“碳减排公益产品”发布会上指出,中国即将于2017年全面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确立已刻不容缓。

二、国内碳排放权分配现状1.相关概念介绍碳排放权是指为达到减少碳排放总量的目的,在政治及经济等手段的控制下,各个碳排放主体初始获得规定额度的碳排放量的权利。

碳排放权具有市场属性,其市场属性是把碳排放权看作是一种稀缺资源,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也是碳排放权交易的理论基础。

碳排放权配置受社会、经济、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是一个设计主体、层次、目标、准则的复杂系统决策问题,影响碳排放初始权配置的因素主要包含两部分:系统外部影响因素以及系统内部影响因素。

2.国内配额分配状况的欠款上报审计委员会,调动采购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共同制定清收管理方案,落实到责任人,向公司管理层负责报告工作,进行阶段性反馈并协调解决。

试点省市碳交易政策及配额分配方法比较的研究报告

试点省市碳交易政策及配额分配方法比较的研究报告

试点省市碳交易政策及配额分配方法比较的研究报告随着全球气候变化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探索碳交易政策。

中国政府也于2013年开始试点碳交易制度,目前已经覆盖了多个省级行政区域。

本报告旨在比较几个试点省市的碳交易政策及配额分配方法,探讨其各自的优劣之处。

首先是北京市。

北京市试点碳交易制度时间最久,从2013年开始试点至今已有六年。

北京市在配额分配上采用了定额分配和竞价拍卖相结合的方法,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相应的配额获取方式。

企业的排放情况与配额的使用情况都将被纳入信用评价系统,并影响企业获得低价配额的可能性。

北京市的试点成果显著,减排数量增长较快,但也存在部分行业减排较困难的问题。

其次是上海市。

上海市的碳交易试点始于2013年,但相比于北京市规模较小。

上海市在配额分配上采用了免费分配和竞拍配额的方式,其中免费分配的配额依据行业能源消耗强度等指标确定。

此外,上海市还开展了碳金融方面的尝试,探索碳金融与碳交易市场的联动。

但是,由于免费配额数量较大,导致上海市碳交易市场价格波动不大,减排效果不如预期。

第三是广东省。

广东省的碳交易试点始于2015年,采用了基准线和能效等指标来确定配额免费分配数量。

此外,广东省还充分发挥碳交易上市公共平台的作用,运用新技术和新手段为企业提供碳减排服务。

广东省轻工业、建筑行业等重点行业减排效果明显,但是碳交易市场流通较为缓慢,需进一步完善碳交易监管等机制。

最后是重庆市。

重庆市的碳交易试点始于2018年,规模较小且时间较短。

重庆市采用了免费分配和竞价拍卖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免费分配数量根据企业排放强度和结构进行确定。

此外,重庆市还建立了碳金融和碳减排奖励制度,支持企业参与碳交易市场。

重庆市的碳交易试点刚刚开始,未来还需进一步加强碳交易质量监管,促进碳减排效果的显著提升。

综上所述,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和重庆市的碳交易政策及配额分配方法在部分方面存在差异,但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我国碳排放权配额的初始分配方式研究

我国碳排放权配额的初始分配方式研究
方式 。 在碳排放权的初始分 配方式 的选择 上 面,我们可 以借 鉴欧盟 的经 验 ,即在 国家履约期的首阶段采用无偿分配。无偿 分配指的是政府管理
产生碳排放权配额分配的理论基础包括产权理论和科斯定理 等。从 环境经济学的角度来讲 ,环境污染是一个典 型的外部性 问题 。它 不可能 在完全 自由的市场经济 的条件下依靠价值规律来解决 。庇古提 出了征税 的方法来促使外部成本 内部化 ,在庇古理论 的基础上 ,科斯提出了 “ 只 要财产权是明确的 ,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 ,那么 ,无论 在开始时 将财产权赋予谁 ,市场均衡 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 的,实 现资源配置 的 帕雷托最优” 。产权理论 的一个主要作 用是引导人们 拥有将外部 性 内: 庄 化的激励 ,产权 界 定不 清是 产 生 “ 外部 性 ” 和 “ 搭 便 车配额 的分配 当中,一个 配额相 当于一吨二氧 化碳 当量 。 配额分配的基础包括历史排放记录法 ( 祖父式分 配) 、行业 基准值法 或
两 者 相 结合 的方 法 。 历史排放 记录法是基于历史水平的祖父式分配 ,是指划定行业 或企
业的历史排放基 准。但祖父式分配使企业有 维持现状 的倾 向,无 形中奖 励了污染严重的企业 获得更多 的免 费许可 。祖 父式 分配 的优点 有 :第 基于历史排放 的分配不会让企业的持续性生产受 到影响。第二 ,基 于历史排放的分配可减 少行业 和企业 的反对 ,增 大 了实行减 排 的可 能 性 。第三 ,在基于历史排放 的分配 中政府会 补偿 受政府 管制 影 响的企 业 。但是 ,政府存 在着对企业过度补偿的可能。此外 ,在 这种 分配体制 下 ,潜在的新进人企业可能面临不能获得排放许 可证或排 放权许可价格 过高 的门槛 。 行业基准值法是基于行业标准排放率的分配方法 ,该 方法的配额根 据行业每单位产品的特定排放值 ( 即基准值)进行计算分配 ,实际的配 额数等 于基准值乘 以特定实施的过去或预测产品 。使用行业基准值法有 如下优 点:第一 ,使用行业基准值法对于拥有老彀施和新设施 的企业都 较为公 平;第二 ,相对于历史排放记 录法 ,相似设施使用行业基准值 法 的配额分配差异更小 ;第三 ,基准值法可 以验证在市场结构等 的改 变下 历史排放是否合适 。 简单来说 ,历史排放记录法适 合在碳排放 权交易 的第 一阶段使 用 , 因为它操作简单 , 但是这种方法存在着鼓励落后 的弊端 。行业基 准值 法 被认为是鼓励先进 ,更有利于行业进步 ,但实 际操作时 ,工作量大。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指政府以碳排放权作为交易的对象,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实现降低碳排放的一种市场化工具。

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是其运行的核心环节,而目前在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存在着诸多不足。

本文将从不足之处出发,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以期提高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有效性。

一、不足之处1. 配额分配不合理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中存在着政府对碳排放配额的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目前碳排放配额的分配主要是由政府决定,而公众和企业的参与度不高,使得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没有更多的市场化因素,无法充分体现企业的碳排放状况和环境责任意识。

这意味着政府可能对碳排放配额的分配存在误差,进而影响了整个碳交易市场的有效性。

2. 缺乏透明度在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中,配额分配的过程缺乏透明度,相关信息不够公开透明。

这使得公众和企业无法全面了解配额分配的标准和原则,也难以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

缺乏透明度也会导致配额分配的公正性受到质疑,从而降低了碳交易市场的公信力。

3. 缺乏灵活性目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中的配额分配缺乏灵活性,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企业碳排放的动态变化。

配额分配的固化导致了企业之间碳排放的差异难以得到合理的体现,也使得碳交易市场难以真正体现碳排放交易的价值。

二、完善建议1. 增加市场化因素对于配额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我们建议政府增加市场化因素,引入公众和企业的参与。

政府可以通过公开招标和竞争性配额分配来增加市场化因素,使得企业在申请配额时需要根据实际的碳排放状况和减排措施来竞争,从而更好地体现企业的环境责任和碳排放情况。

为了解决透明度不足的问题,政府应该进一步开放配额分配的信息,公开配额分配的标准和原则,让公众和企业了解政府的配额分配依据。

建立配额分配的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和企业对配额分配进行监督和建议,以提高配额分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引入弹性机制为了增加配额分配的灵活性,政府可以引入碳排放弹性机制,根据企业的实际碳排放情况和减排措施,对配额进行动态调整。

行业碳排放权的初始配额分配——文献综述

行业碳排放权的初始配额分配——文献综述

行业碳排放权的初始配额分配——文献综述张潇;邵鑫潇;蒋惠琴【摘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与实践,而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是建设有效碳市场的重点和难点.当前对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以行业为研究对象的较少,但高能耗行业是能源管理和碳排放总量控制的重点,研究行业之间的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梳理现有的国内外行业碳配额分配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行业分配原则、分配指标、模型应用和分配结果等进行分析,以期厘清行业之间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的关键问题和重要环节,并对行业碳排放权配额分配的发展提出建议.【期刊名称】《资源开发与市场》【年(卷),期】2018(034)011【总页数】6页(P1520-1525)【关键词】配额分配;行业;电力行业;文献综述;指标【作者】张潇;邵鑫潇;蒋惠琴【作者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23;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23;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2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322.121 引言气候变化被认为是最复杂的全球性环境问题,需要世界各国长期的努力。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承担了大国的责任,积极推进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建设,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来控制CO2排放。

碳配额分配机制的设定是碳市场建设的重要议题,有关配额分配的研究存在诸多见解与结论,其中包括行业之间的碳配额分配。

在2009年国际能源署(IEA)与经合组织(OECD)联合发布的《Sectoral Approaches and the Carbon Market》[1]一文中指出,发展中国家的电力、水泥和林业部门潜在的固定排放量远远大于欧盟和美国,并首次提出以行业/部门为碳排权交易机制可作为发展中国家缓解气候变化的一种手段,而碳排放目标的设定将对行业/部门机制起到关键作用。

图1 行业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文献研究逻辑关于国家间、地区间、省域间的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的研究存在着诸多的见解与结论,然而专门聚焦在行业间配额分配的文献并不多。

碳排放权市场的影响因素及机制研究

碳排放权市场的影响因素及机制研究

碳排放权市场的影响因素及机制研究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严峻,减少碳排放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要任务。

为了推动企业减少碳排放,碳排放权市场应运而生。

碳排放权市场是通过对排放碳的企业进行配额分配以及碳交易的方式,以实现碳排放减排目标。

本文将探讨碳排放权市场的影响因素及机制,以期更好地了解碳排放控制的效果和发展趋势。

一、碳排放权市场的影响因素1.1 政策因素碳排放权市场的规模和发展程度受政府相关政策的影响。

政府的法规和政策制定对于市场的运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设定碳排放限额、发布红利、设立排放权市场等方式来引导企业减少碳排放。

政策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平衡,以促进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并推动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1.2 市场力量市场需求和供给是碳排放权市场的重要影响因素。

随着碳减排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减少碳排放的重要性。

因此,对于碳排放权的需求在市场中逐渐增加,推动了碳排放权价格的上升。

同时,供给方也受到了市场力量的影响,企业将寻求减少碳排放的成本效益,进而影响市场的供给量。

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动态变化将对碳排放权市场的价格和交易活动产生重要影响。

1.3 技术进步技术的进步对碳排放权市场的影响不容忽视。

随着技术的发展,低碳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将减少企业的碳排放,从而影响碳排放权市场的供给和需求。

新技术的应用可以降低碳排放成本,使得企业更加愿意购买碳排放权。

此外,技术的进步还可以促进碳排放设备的升级以及能源使用的转型,从而进一步减少企业的碳排放,达到更加可持续的发展。

二、碳排放权市场的机制2.1 碳配额分配碳排放权市场的核心是对企业进行碳排放配额的分配。

政府可以通过拍卖、免费分配等方式将一定数量的碳排放配额分配给企业。

碳排放配额的分配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企业的规模、产出和碳排放能力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通过合理的配额分配,将刺激企业减少碳排放的主动性,促进碳排放的降低。

世界主要碳排放交易体系的配额分配机制研究-环境生态论文

世界主要碳排放交易体系的配额分配机制研究-环境生态论文

世界主要碳排放交易体系的配额分配机制研究-环境生态论文————————————————————————————————作者:————————————————————————————————日期:世界主要碳排放交易体系的配额分配机制研究-环境生态论文世界主要碳排放交易体系的配额分配机制研究摘要配额分配机制是碳排放交易体系(Emission Trading System,ETS)的关键要素。

通过研究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世界上较为完善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分析其减排目标、覆盖范围、配额分配方式、储蓄和抵消机制。

从而提出中国碳排放配额分配机制构建应注意:设定适当的减排目标和透明的调整机制;建立配额市场信心;分配方式的选择应兼顾减排效率与经济发展;配额分配应考虑碳泄漏风险。

关键词碳排放;排放交易体系;配额;分配机制文/张益纲朴英爱自气候变化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以来,国际社会在温室气体减排上呈现出一冷一热的两极特征。

一方面,国际气候谈判陷入僵局;另一方面,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碳排放交易体系(Emission Trading System, ETS)发展火热。

2002年英国建立世界上第一个自愿碳排放交易体系以来,先后出现了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减排交易体系(NSW GGAS),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 RGGI),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西部气候倡议(WCI),新西兰碳排放交易体系(NZ ETS),印度履行、实现和交易机制(IND PAT),美国加州碳排放交易体系(CAL ETS),澳大利亚碳排放交易体系(AU ETS)(如图l所示)。

当前,国际上仍在运行的强制性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主要有EUETS、CAL ETS、RGGI、AU ETS、NZETS等。

其中,EU ETS是建立时间最早、覆盖地区最广、交易规模最大的跨区域强制总量控制交易体系;CALETS是减排强度最高的碳排放交易体系,RGGI是迄今为止配额拍卖力度最大的交易体系;AU ETS的碳减排政策多变,受执政党更迭的影响较大;NZETS是世界碳排放交易体系中唯一对土地利用行业(Land-use Sectors)设定减排义务的体系。

碳排放配额分配的具体方法

碳排放配额分配的具体方法

碳排放配额分配的具体方法碳排放配额分配的具体方法引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日益加剧,碳排放成为世界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各国纷纷采取了碳排放配额分配的措施。

然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碳排放配额成为了一个复杂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一些具体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并提供个人观点。

一、历史责任原则历史责任原则是分配碳排放配额的一种主要方法。

该原则认为,发达国家在工业化时期大量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对当前的气候变化问题负有较大的责任。

根据历史排放量的差异来分配碳排放配额可以被视为一种公平的方法。

可以根据过去几十年的碳排放量来确定每个国家的碳排放配额,使得发达国家的配额相对较少,而发展中国家的配额相对较多。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充分体现历史贡献和发展需求的平衡,但也有可能引发一些争议,特别是从发达国家的角度来看。

二、人均排放原则人均排放原则是另一种常见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法。

该原则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平等享有大气的使用权,并有责任保护环境。

按照人均排放原则,将全球碳排放配额按照国家人口数量进行分配。

这意味着国家人口多的国家将有更多的碳排放配额,而人口少的国家将有更少的配额。

人均排放原则强调了每个人的平等性,并鼓励各国采取措施降低人均碳排放量。

然而,该方法可能会导致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受到限制,因为其人口众多,但碳排放配额有限。

三、发展阶段原则发展阶段原则是结合了历史责任和人均排放原则的一种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法。

该方法将国家的发展阶段考虑在内,认为发展中国家应该有更多的碳排放配额以支持其经济发展和人民脱贫。

这种方法比较综合地考虑了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并同时兼顾了历史责任和人均排放的公平性。

然而,该方法在实施时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特别是在界定各国发展阶段时可能存在主观性和分歧。

个人观点:在我看来,碳排放配额的具体分配方法应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历史责任原则是重要的参考因素之一,发达国家确实在历史上有较高的排放量,应承担更多的责任。

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

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

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2021与2022年度配额分配工作,推动全国碳市场健康发展,助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原则坚持服务大局。

以助力火电行业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能源供应形势等因素,合理设计配额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

基本延续配额分配制度的总体框架、行业范围、纳入门槛、主要规则。

基于排放强度设计配额分配机制,持续完善配额分配制度,夯实相关数据基础,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坚持政策导向。

鼓励大容量、高能效、低排放机组和承担热电联产任务等机组,支持电源结构优化,压实企业降碳责任,推动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纳入2021、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是拥有发电机组产权的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参与全国碳市场配额的发放、交易、清缴等环节。

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分别确定2021年度和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明确各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配额管理的发电机组。

不具备发电能力的纯供热设施(热源在2021和2022年与发电设施保持物理隔断)、2021或2022年新投产机组不纳入当年度配额管理。

二、机组分类本方案适用的发电机组按照燃料种类及机组容量划分为四个类别(各类机组判定标准详见附1):(一)300MW等级以上常规燃煤机组;(二)300MW等级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三)燃煤矸石、煤泥、水煤浆等非常规燃煤机组(含燃煤循环流化床机组);(四)燃气机组。

三、配额核算与分配方法碳排放配额是重点排放单位拥有的发电机组相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限额,包括化石燃料消费产生的直接排放和购入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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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助: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71125002 ) ,国家自科基金(碳强度目标下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链的定价机制研究, 71273091)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基于产业链的太阳能发电政策研究,11YJA790068)资助。 - 167 /
清洁发展理事会(EB)对中国 CDM 项目的审查也日趋严苛,《京都议定书》的前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在中国投资 CDM 项目面临越来越高的风险。因此,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成为与国际碳市场接轨的重要 举措。2011 年底,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宣布将在北京、天津、 上海等七个地区开展交易工作,并有望在 2013 年正式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然后于 2015 年在全国推广。因 而,研究探索建立科学的、可行的排放权交易机制势在必行。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设计包括五个方面:总量设置、配额分配、核证注册、交易规则、惩罚制度。其 中,总量的科学设置与配额的合理分配是交易机制顺利运行的先决条件。目前,我国已经开始能源消费总 量控制及其分配,效果如何还有待检验。本文主要关注初始配额分配问题,这是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设计中 首先遇到的难点,因为初始配额分配既要体现公平原则,又要考虑可操作性和落实的难度,这其中难免发 生冲突。 初始配额分配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拍卖。由于利用了市场机制,因而较为公平,但通常会增加参与 企业的减排成本,不利于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交易机制初期的快速推广。实践中以拍卖方式分配的初 始配额仅占总初始配额的极小部分1;二是根据历史排放数据为企业分配排放配额,但要求具备充足的、准 确的历史数据。目前我国七个试点地区都不同程度地遇到了能耗数据不完整的问题,使用此方法的可行性 不高;三是利用“基准法则”,即用一个比率乘以该企业的历史产出数据,但由于不同行业、企业生产流 程的异质性,该“比率”的设定非常繁琐,且有很大的主观性,难以准确反映企业的真实减排能力,实施 难度比第二种方法更高2。 作为欧盟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中所规定的强制性碳减排责任的重要途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EU ETS)在运行初期所涵盖的工业部门的 CO2 排放量占到了欧盟 CO2 排放总量的 46%(Kruger 等,2007), 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较为成熟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机制。该机制借鉴了美国上世纪 90 年代的“配额及 交易”办法,旨在通过市场机制给碳定价,促使企业探寻最具成本效益的减排途径。相关企业既可以投资 于清洁生产和污染处理技术,也可选择到市场上购买碳排放配额。EU ETS 初始配额分配的最终做法是第二 种与第三种方法的混合,即根据企业近年的统计数据,政府与企业通过一对一的协商设计出该企业的排放 基准线(Baseline)。企业一般非常重视并全程参与基准线的设定过程,因为该基准线直接决定了企业在未 来可能获得的排放配额。 然而,EU ETS 的配额分配却遇到了碳配额供给长期过剩以至价格不断下降的问题。瑞银分析师 Per Lekander 预测,欧盟市场上的配额比满足合规要求所需的总量多出 35%-48%,且到 2025 年之前,排放配额 都将处于过剩状态3。与供给过剩相伴的就是配额价格的持续低迷。EU ETS 的配额价格曾在 2008 年 7 月达 到顶峰,接近每吨 30 欧元;2011 年底,跌至创纪录新低的 6.3 欧元/吨,导致企业对清洁技术的投资和减排 的激励降低,并危及碳市场的长期正常运行。 本文认为,造成 EU ETS 初始配额分配过量进而减排约束宽松的重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即政府无从了 解企业准确的减排能力及其对经济活动产生的真实影响,企业有很大动机低报其减排能力,过分夸大减排 对企业生产、就业等的冲击,因而,政府在与企业的谈判过程中处于信息弱势地位,使得最初设定的排放 上限变成了软约束。 从我国七个试点地区的执行情况看,借鉴欧盟经验,协商设定排放基准线将是交易机制早期最容易快 速推广的配额分配方式。然而,又要吸取他们的教训,形成适合中国的交易体系的设计思路和方案。特别 是政府在与重点耗能企业的谈判过程中,要根据所掌握的有限信息,尽可能科学、准确地设定排放基准 线,这要求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本文要解决的正是在初始配额免费分配的过程中必然发生的企业隐藏私
Lihong Yu #, Yifan Zhou
School of Business,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200237, SHANGHAI, CHINA
#
Email: ylhcumt@
中国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机制研究*
于立宏,周一帆
华东理工大学 商学院,上海 200237 摘 要: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系列政策正在逐步推进。随着 CDM 项目的日渐势微,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成为最主要 的政策工具。然而,在碳交易机制设计中,初始配额如何分配既是重点又是难点。采取免费分配初始配额方式的欧盟遇 到了配额供给过剩、价格大幅下跌等问题,主要原因是政府和企业在协商谈判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政府在制定减 排目标和分配初始配额时难以对企业施加硬约束。本文运用逆向选择理论分析了上述问题的成因,并提出可以基于减排 的技术特性而设计菜单式减排合约,以实现企业类型的甄别,强化企业面临的减排约束,提高规制效果。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信息甄别
A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stract
A series of policies proposed by China to cope with climate change has been gradually advancing. As CDM projects have potential problems, the establishment of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market has become the priority. However, how to distribute the initial quota is the key and difficulty in the carbon trading mechanism design. As the world's largest carbon trading market, EU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U ETS) which takes free initial quota allocation has encountered some problems, such as quota supply surplus, price sharp fall, etc, mainly resulting from information asymmetry between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in the process of negotiating, which makes government difficult to pressure hard constraints onto the enterprises in the process of emission re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the initial quota. This paper employed reverse choice theory to analyze the causes of this kind of problems, and then put forward menu type reduction contract based on the 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missions reduction, so as to realize discriminating the enterprise type, strengthen reduction constraint enterprises face, and improve the regulation effect. Keywords: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Information Asymmetry; Adverse Selection; Information Screening
Economic Management Journal December 2013, Volume 2, Issue 5, PP.167-175
Research on Adverse Selection in Initial Quota Allocation of Carbon Emission Tr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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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碳排放权交易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环境规制工具,借鉴了排污权交易的制度设计。因而,本文涉及
的研究成果主要是排放权分配的理论研究,可简单划分为三种方法,一是运用 Stackelberg 博弈模型分析排 放权分配的动态过程(参见臧传琴等,2010;吴亚琼等,2006;肖江文等,2002 等);二是运用管理科学 中的最优化方法设计排放权的分配模型,运用这类研究方法的以国内学者居多(参见赵文会等,2007;李 寿德等,2003;陈龙等,2011 等);三是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研究环境规制政策的设计,但针对排放权分配 问题的研究较少,这体现出本文的价值。以下仅针对第三种研究展开讨论。 运用博弈模型探讨排放权(排污权)配额分配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研究非常丰富且深入,配额分配 过程被视为信息不对称下的多阶段动态博弈。Harrington(1988)、Malik(1993)等假定政府和受规制企业 分别扮演主导者、跟随者的角色。由于政府监督企业要支出政策的执行成本,企业履行减排责任要花费相 应的减排成本,双方存在通过谈判使各自处境得到改善的空间。涉及双方谈判的研究有 Porter(1988)、 Spulber(1989)和 Amacher(1996)等,他们大都建立了环境规制模型来分析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勾结对规 制效果的影响,此时,政府的规制目标和公众的环境福利目标出现了分离,甚至政府可 能完全被企业俘 获,以企业的利益作为自己的政策目标。此时,厂商排放标准的松紧尺度取决于其与政府讨价还价的结 果,这被认为对社会整体来说是有益的,因为它能达到最优均衡(first-best outcome),而这种均衡在非合 作 Stackelberg 模型中是无法实现的。此外,当政府和企业存在讨价还价时,社会成本函数并不是规制者首 选的决策目标函数,相对于排放厂商的履约成本而言,政府若更重视排放的环境损害和政策的执行成本, 则社会总成本会更低。 在运用委托代理理论设计环境规制政策方面,Laffont(1995)为奠基性成果。Laffont 认为,规制者在 诱导企业加强环保努力的同时,必须弱化其追求成本最小化的激励。Innes(2004)、Hiriart 等(2004)在 Shavell(1984)的基础上建立了不同的理论模型对事前防范性的规制措施和事后惩罚性的规制手段的政策 效果进行了比较分析。Armstrong 和 Sappington(2007)同时研究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情况,特别地, 当规制者的跨期承诺能力受到限制时,规制政策的设计会更为复杂。 本文继承了 Laffont 开创的委托代理理论在环境规制上的应用的学术传统,对信息对称和信息不对称情 景下的政府规制效果进行了理论分析,以解决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并根据理论模型 的结论给出机制设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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