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会成员评比细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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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
优秀成员评比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学生会成员”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意识, 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理念, 培养广大成员严于律己, 实事求是, 锐意进取的工作态度, 继续发扬优点, 克服不足, 不断自我完善, 加强各成员之间的密切配合, 以达到团结协作的目的, 使学生会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真正做到奖惩分明, 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评比范围: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副部长、干事、助理
二管理职责
第三条归口管理: 评选、奖励等工作由若干学生会委员组成评选小组, 经常委一致同意后正式开展评选、奖励等工作; 由秘书处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三评选标准
第四条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意识高, 拥护中国共产党;
2、品德端正, 遵纪守法, 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行为;
3、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 且成为其它成员的模范; 正直、善
良有正义感; 做事敏捷、不倦怠、效率高; 能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 热爱本职工作;
4、遵守考勤纪律, 学期总出勤率在99%以上;
5、工作认真负责, 服从整体安排, 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第五条优先评比条件: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 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 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以下分值均表示最佳状况时的得分, 为该项目的满分; 评选时将
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后计正分。
1、刻苦专研业务知识, 在本职岗位工作成绩突出, 受到领导和同
事普遍好评。
2、努力改进工作成效或经过合理化建议, 为部门和学生会的发展
做出显著贡献。
3、克已奉公, 为本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4、为本会取得重大荣誉。
5、受到学校重大奖励和表彰。
6、学习成绩优异, 班级排名前40%。
7、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经过全国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和计算机
一级考试。
8、成员在社会上因好人好事受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书面表扬
或感谢的。
9、积极参加所在学院举办的相关活动, 并获得一定荣誉。
第六条考核内容:
1 全体成员大会无故缺席者扣3分
2 全体成员大会迟到、早退者扣2分
3 凡违反校规校纪或对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并带来损失者, 视情节轻重扣6——10分
4 值班人员有无故迟到、早退者扣2分; 无故缺席者扣3分
5 开展工作时搞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分
6 阅读完学生会办公室内杂志报刊或档案资料未放回原处者扣2分
7 进办公室佩戴饰品或装束不整齐者扣3分
8 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或做出不文雅行为者扣3分
9 不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心得体会以及思想汇报等的成员扣3分
10 在学生会各项活动中, 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 无故迟到或早退扣2分
11 在寝室检查中, 寝室脏乱、没叠被或有违禁用电器等的成员根据具体情况扣1—3分
12 学生会成员在正常工作日( 周一到周五) 内, 不得出入校内各项娱乐场所, 一经发现扣3分
13 校学生会成员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 如有违者扣3分
14 校学生会成员在校园内男女关系不宜过于亲密, 如有违者扣3分
15 违反办公室常规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扣3—5分
附注:
1、请假条必须用稿纸写, 字迹清晰工整, 不得有错字或错别字, 写明理由, 副部长经部长及主管副主席签字, 部长经主管副主席签字后交予办公室主任, 请假累积3次者, 扣3分。
2、在各项会议的点名之前( 提前10分钟点名) , 未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的, 视为无故缺席, 按评比细则进行扣分。
3 、在各种彩排、活动前, 各部长必须把请假人员名单报到秘书处并应在点名( 提前10分钟点名) 前将请假条交到秘书处( 极特殊情况除外) , 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按评比细则进行扣分。
4、值班人员因故缺席者须在值班前将请假条交到秘书处, 否则视为无故不到, 按评比细则进行扣分。
第七条标准说明: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 在此标准的基础上细化、充实和完善各评选条件, 确保评价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评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