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本科生成绩记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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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测评细则

德育测评细则

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德育测评细则为做好我院学生德育测评工作,规范班级测评方法,根据《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学生德育测评的有关工作补充以下测评细则:一、各班由班级人数的20%组成德智体综合测评小组。

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分别任副组长,组员中需有2-3 名非班委成员,具体分工负责做好各项测评工作,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实材料。

每学年进行总评,为各类评优评奖和毕业前夕总评做好基础工作。

二、德育测评是对学生平时思想品德表现进行量化考核,分德育测评基础分、行为记实加减分、民主评议分三方面,满分为100 分。

德育测评分=德育测评基础分(70 分)+行为记实加减分(15分)+民主评议分(15 分),民主评议详见《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三、各班对学生德育测评工作应每月进行记录、讲评,每学期进行小结。

班主任根据汇总情况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对个别特殊性问题,通过测评小组集体讨论,经班主任同意,给予适当处理。

测评工作要做到及时、公正、公开,班主任重点把握原则性问题,并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四、德育记实测评范围(由班委或学生个人做日常行为记录,为年终总结提供基础材料):1、学生日常文明和生活纪律(宿舍、餐厅、教室、阅览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等);2、学习纪律、课外体育锻炼、参与各种社团活动;3、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4、公益劳动、文艺活动、卫生工作;5、好人好事、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设施;6、各种政治活动(包括社会实践、调查、升旗仪式、参观等);7、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遵守校园文明“十不”规范和大学生守则。

五、奖励分评定标准:(一)社会工作奖励分1.校、院学生会主席团(包括系团总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及助理、心理、三自和阳光分会会长团、东科院报编辑部主编团加 6 分;2.校、院分团委及学生会(包括系团总支和学生会)干部、心理、三自和阳光分会干部、东科院报编辑部干部加 5 分;3.校、院分团委及学生会(包括系团总支和学生会)干事、心理、三自和阳光分会干事、东科院报编辑部记者团及干事加4 分,其中三自委员会的楼长加2 分,层长加1.5 分,寝室长加 1 分;4.东海科学技术学院班主任助理、学院部门助理加3 分;5.各社团负责人加3 分,社团干部加2 分,社团成员属于兴趣活动,不予加分。

浙江海洋大学招生简介

浙江海洋大学招生简介

浙江海洋大学招生简介浙江海洋大学招生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凡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海洋大学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浙江海洋大学;学校代码:10340。

第四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家海洋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

第五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第六条学校地址:新城校区(主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定海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邮编316000)。

第七条学校举办独立学院——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相关事宜。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室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第十一条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招生人数和批次(类别)以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1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一、指标体系及说明
说明:1.本指标体系共设7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

2.在本指标体系中,当年折合数的统计时间为统计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累计折合数的统计时间从2001年开始截止到统计年度的12月31日.
3.在本指标体系中,所有统计数据如未做特殊说明,均不包括独立二级学院、成人教育的数据;
4.同一项目申报不同级别的立项或获奖成功的,统计时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5.各类统计数据如无特殊说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每年2月底前,省教育厅公布全省各本科高校前一年度的教学质量监测数据。


二、评价标准与内涵




6。

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统制办法与实施细则石大

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统制办法与实施细则石大

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试行)(石大教发〔2014〕64号)出处:教务处办公室浏览:300 发布时间:2017-02-28课程成绩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成绩管理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促进教学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学生课程成绩管理,完善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制度,保证课程成绩与学分的准确性、严肃性,根据《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大学考试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在校本科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基本原则第一条本科生按学校规定参加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必修、选修)学习,并完成各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合格方取得该课程学分,并记入本人成绩档案。

考核不合格(不通过)的课程须按规定参加补考或重修,成绩合格后认定相应学分。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始终有效,每门课程每次考试成绩均记入学生学习成绩档案,最终档案成绩按最高成绩记载.第三条学籍异动(转专业、转学、参军复学、留级等)学生需提供原修读课程成绩单,由学生所在学院初审,报教务处审批后予以学分认定。

第四条大学英语等教改课程按照课程方案予以相应成绩和学分认定。

第五条由学校选派或批准赴外校交流学习(含暑期学校)的学生,其学习期间课程成绩和学分予以认可。

未经我校选派或审批,自行联系到其它高校学习的,其修读学分不予认定。

申请认定的课程学分和成绩,必须为交流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或学习证明。

其他形式的学分和成绩,学校不予认定.第六条学生在外校所学课程的课程内容与我校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相同或相近的,可按照我校课程名和学分进行对应认定,并记载成绩;无法进行对应认定的课程学分,可认定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选修课学分。

学生在对方学校所学的语言类课程学分,优先对应冲抵我校外语类必修课学分。

学生在外校所修必修课,如学分低于我校教学计划相应课程学分要求的,将根据专业教学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补修,但毕业总的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需达到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最低要求.学生在外校交流学习期间修读的课程,若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回校后必须重修。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本科学生的成绩评定和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查学生学习成效、改进教学质量的必要手段。

本办法旨在完整如实记载学生学期选课、修课情况,加强教学过程考核及成绩数据管理,建立健全课程成绩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在校修读课程的成绩评定与管理各环节。

第二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第四条学生应根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相应课程,按时参加课程的学习与考核。

课程考核无论通过与否,均须如实记录在学生成绩单和学籍档案中。

第五条课程考核方式(包括考核形式、成绩构成、评定方式等)由任课教师提出,开课学院(系)、教学委员会或基层教学组织(以下统称“开课单位”)认定,在课程教学大纲或教学日历中予以公布。

任课教师须在开课第一周告知学生课程考核成绩构成比例和基本分数底线以及期末考核方式,并在期末考核前告知学生其平时成绩。

课程成绩评定应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学习质量。

第六条课程成绩一般应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构成。

其中,平时成绩由期中考试、课堂讨论、小测验、作业、实验报告、论文、出勤情况等组成;期末考核成绩是课程结束时对学生学习状况进行的一次性评价。

原则上,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课程成绩的40%。

课程期末考核须安排统一时间进行,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

其中,考核方式是考试的,可采用闭卷、开卷、半开卷等形式,试题难易适中;考核方式是考查的,可采用论文、报告、面试、答辩、大型作业、设计图纸等。

第七条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均应设置基本分数底线,未达到基本分数底线的,均视为该课程不及格。

基本分数底线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课程成绩的分布应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激励和促进学生努力学习。

开课单位应把课程考核的成绩分布情况作为评价课程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

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

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完成学业状况的弹性教学管理制度。

为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对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化、多规格化的要求,培养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复合型应用人才,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并建立更具生机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办学活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计划1.制订原则根据“厚基础、宽口径、重应用、求创新”的基本原则,按照“淡化专业、拓宽基础、强化实践、因材施教”的基本要求,构建专业大类的学科基础课平台,适当设置专业必修课,柔性设置专业选修课程,形成宽口径的人才培养计划,使学生通过学习,构建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

2.学时与学分课内教学总学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计划学时,总学时控制在2300学时以下,本科学生毕业应修总学分原则上最低不得低于150学分。

3.课程设置课程按模块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和实践教学课。

(1)公共基础课:指教育部要求或学校规定全校各专业均需开设的课程。

主要包括两课、大学英语课、体育课、军事理论课等。

(2)学科基础课:指讲授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按学科门类和专业大类设课,原则上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要求开设相同的学科基础课。

(3)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是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和专业训练的主体性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专业必修课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基础性,同类专业和专业方向的专业基础课尽可能相同,以适应“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理念。

专业选修课是指为拓展学生的专业知识面,加深专业学习的广度、深度而设置的课程。

(4)通识教育选修课:指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而设置的课程,共分五类:人文社科类、科学技术类、体育类、美育类、教师教育类。

浙江海洋学院体测试评分依据

浙江海洋学院体测试评分依据

5、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一小时者,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6、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本标准的测试,本标准的测试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冇出版社出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选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重复。

7、在实施《标准》时坚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査。

8、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每年均直接将本校各年级《标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9、将《标准》的实施情况纳入各二级学院体冇工作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各二级学院进行评优、表彰的基本依据。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 给予行政处分。

10、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介绍注:身髙标准体重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测试项目为肺活量,握力体重指数测试项目为握力。

2、各项测试指标介绍•身髙标准体重身高标准体重是指身高与体重两者的比例应在正常的范圉。

它通过身高与体重一左的比例关系,反映人体的囤度、宽度和厚度以及密度。

身髙标准体重是评价人体形态发育水平和营养状况及身体匀称度的重要指标。

它可以间接地反映人体的身体成分,其测量方法简便易行。

如果你所测得的身高标准体重数值小于或大于同年龄段的身高标准体重的范弗I,就说明你身体的匀称度欠佳,需要通过调整饮食结构或枳极参加体冇运动来增加肌肉组织或减少体内多余的脂肪。

身体成分是指人体总体重中脂肪成分和非脂肪成分的比例,它可以十分准确地评价人体的胖瘦状况。

通常用体脂百分比,即总体重中体脂的比例来表示。

•台阶试验指数台阶试验指数是反映人体心血管系统机能状况的重要指数。

台阶试脸指数值越大,则反映你心血管系统的机能水平越髙,反之亦然。

经常参加有氧代谢运动,可以提高心血管系统的机能水平,其表现为在完成台阶试验龙量负荷工作时脉搏搏动次数下降,在试验结朿后脉搏的搏动次数恢复到安静状态所用的时间缩短,台阶试验指数增高。

德育测评细则

德育测评细则

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德育测评细则为做好我院学生德育测评工作,规范班级测评方法,根据《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学生德育测评的有关工作补充以下测评细则:一、各班由班级人数的20%组成德智体综合测评小组。

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分别任副组长,组员中需有2-3名非班委成员,具体分工负责做好各项测评工作,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实材料。

每学年进行总评,为各类评优评奖和毕业前夕总评做好基础工作。

二、德育测评是对学生平时思想品德表现进行量化考核,分德育测评基础分、行为记实加减分、民主评议分三方面,满分为100分。

德育测评分=德育测评基础分(70分)+行为记实加减分(15分)+民主评议分(15分),民主评议详见《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三、各班对学生德育测评工作应每月进行记录、讲评,每学期进行小结。

班主任根据汇总情况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对个别特殊性问题,通过测评小组集体讨论,经班主任同意,给予适当处理。

测评工作要做到及时、公正、公开,班主任重点把握原则性问题,并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四、德育记实测评范围(由班委或学生个人做日常行为记录,为年终总结提供基础材料):1、学生日常文明和生活纪律(宿舍、餐厅、教室、阅览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等);2、学习纪律、课外体育锻炼、参与各种社团活动;3、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4、公益劳动、文艺活动、卫生工作;5、好人好事、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设施;6、各种政治活动(包括社会实践、调查、升旗仪式、参观等);7、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遵守校园文明“十不”规范和大学生守则。

五、奖励分评定标准:(一)社会工作奖励分1.校、院学生会主席团(包括系团总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及助理、心理、三自和阳光分会会长团、东科院报编辑部主编团加6分;2.校、院分团委及学生会(包括系团总支和学生会)干部、心理、三自和阳光分会干部、东科院报编辑部干部加5分;3.校、院分团委及学生会(包括系团总支和学生会)干事、心理、三自和阳光分会干事、东科院报编辑部记者团及干事加4分,其中三自委员会的楼长加2分,层长加1.5分,寝室长加1分;4.东海科学技术学院班主任助理、学院部门助理加3分;5.各社团负责人加3分,社团干部加2分,社团成员属于兴趣活动,不予加分。

学生个人打印成绩单操作步骤

学生个人打印成绩单操作步骤

先打开
后打开
(可不用打开此,只要弹出了下面的这个框就可以用了)
弹出
然后:
打开自己的教务系统——成绩单出来后,点击上面框中的。

出现红色框,然后按住Ctrl键——点击鼠标从自己需要的截图区域右拉至所需要结束的地方——再点击滚动条下的下标箭头——程序自动滚完全部成绩单(如果只截部份图,就点击键盘上的结束键:Esc,截图就会自动停止)——截图完成点击任务栏上另存为(存到桌面或别的地方)到时自己另存到某个盘里就可以了!
打印就要另外设置了(可以调整为自己需要的横或竖页面打印)。

参考标准版图片(滚动鼠标可放大看)
请注意:如果是打印成绩单1、必须有头(从海南大学截图起),有尾(至最后条形码后结束);2、不能在打印页面上有任何的涂、改、增、删等行为。

请记住,成绩单维系着同学们的诚信度,一定慎重对待。

大学生鉴定表(三篇)

大学生鉴定表(三篇)

大学生鉴定表(三篇)大学生鉴定表 11.__思想方面2.专业学习方面3.能力培养方面4.自我不足之出和奋斗目标珍贵的四年大学生活已接近尾声,感觉非常有必要总结一下大学四年的得失,从中继承做得好的方面改进不足的地方,使自己回顾走过的路,也更是为了看清将来要走的路。

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华,注重自己的品行。

我崇拜有巨大人格魅力的人,并一直希望自己也能做到。

在大学生活中,我坚持着自我反省且努力的完善自己的人格。

四年中,我读了一些名著和几本完善人格的书,对自己有所帮助,越来越认识到品行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关系到是否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以品德至上来要求自己。

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奉行严于律己的信条,并切实的遵行它。

平时友爱同学,尊师重道,乐于助人。

以前只是觉得帮助别人感到很开心,是一种传统美德。

现在我理解道理,乐于助人不仅能铸造高尚的品德,而且自身也会得到很多利益,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是在帮助自己。

回顾四年,我很高兴能在同学有困难的时候曾经帮助过他们,相对的`,在我有困难时我的同学们也无私的伸出了援助之手。

对于老师,我一向是十分敬重的,因为他们在我彷徨的时候指导帮助我。

如果没有老师的帮助,我可能将不知道何去何从。

我现在领悟到,与其说品德是个人的人品操行,不如说是个人对整个社会的责任。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得对社会负起一定的责任义务,有了高尚的品德,就能正确认识自己所负的责任,在贡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社会实践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大学四年中,我参加了不少的校内活动和做过一些社会实践。

参加校内的活动可以认识到更多的同学,也就增加了与其他同学交流和向其学习的机会,锻炼了自己的交际能力,学到别人的长处,认清自己的短处。

此外,还一直做班委和寝室长,对自己既是压力又是动力。

我喜欢做一些社会活动,会让大学生活更丰富多彩,做过家教、志愿者、推销员和设计员等,有时会感到累些,但乐此不彼。

通过四年的大学生活,学到了很多知识,更重要的是有了较快掌握一种新事物的能力。

燕山大学本科生成绩记载办法说明

燕山大学本科生成绩记载办法说明

燕山大学教务处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 Yanshan University燕山大学本科生成绩记载办法说明学生在校学习总成绩采用加权平均学分绩点进行评定,单门课程百分制、五级制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加权平均学分绩点=∑[(非学位课绩点×非学位课课程学分)+(学位课绩点×学位课课程学分)*1.2]/∑[非学位课课程学分+学位课课程学分*1.2]燕山大学教务处XXXX年XX月XX日Introduction to recordation of scores for undergraduates in Yanshan University The total score of students in school is assessed by weighted average grade points. The conversion of theThe calculation method of the weighted average grade point:Weighted average credits = ∑ [(non-degree grade points × non-degree courses credits) + (degree grade points × degree courses credits) * 1.2] / ∑ [non-degree courses credits + degree courses credits* 1.2]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 Yanshan UniversityDate XX/ XX/ XXXX(DD/MM/YY YY)电话:(0335)8057068。

我国“双一流”大学平均学分绩点(GPA)制度调查与反思——基于内容分析法

我国“双一流”大学平均学分绩点(GPA)制度调查与反思——基于内容分析法

2021年第4期高教探索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我国“双一流”大学平均学分绩点(GPA)制度调查与反思——基于内容分析法曹文振王涛利摘要:在“双一流”建设目标指引下,我国高等教育迈向国际化,源于欧美国家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成为大学生学业评价的新制度并出现了“分数膨胀”(Grade Inflation)现象,但强调微观层面个体利己主义的过往研究视角或许掩盖了背后的结构性制度困境。

研究采用内容分析法对“双一流”建设高校成绩评价制度的关键要素开展编码与分析,发现“双一流”高校的学生成绩评价制度存在明显差异,GPA生产过程有着清晰的制度线索,“分数膨胀”不仅是个体行为的结果,更是制度逻辑的产物。

基于此,研究提出GPA 转换体系应有合理敏感度,突出其作为分级评价与原始分的不同作用;建立具有可比性的GPA制度框架,增强其在跨校评价中的作用;优化GPA评价结果的理性分布,兼顾教师享有的评价自主权;改进GPA评价制度的整体公平性,为学习困难学生留下“容错”空间。

关键词:平均学分绩点;GPA;“双一流”建设高校;成绩评价制度;大学生;学业表现一、研究缘起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高校对大学生学业成就的评价制度经历了从不完备到逐渐完善,乃至体系化的过程。

自2005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提出“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由学校规定”[1]以后,政府对高校的控制权开始下放,高校对学生进行考核和评定的自主权逐渐扩大,学分制改革的进程不断加快。

在2017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目标以后,中国大学成绩评价体系逐渐与欧美高校并轨,作为舶来品的平均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简称GPA)成为愈发盛行的学习质量评价指标。

在学生评奖评优、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海外升学等特定情景下,原始分数发挥的作用被削弱,GPA的地位愈加突出,俨然成为了成绩评价的代名词;在就业市场中,GPA也是有吸引力的衡量依据[2]。

浙江海洋大学学分要求

浙江海洋大学学分要求

浙江海洋大学学分要求作为一所国家级重点大学,浙江海洋大学(ZJU-O)重视学生系统地学习,秉承“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从量上追求质的提升,使学生受益匪浅。

在此,浙江海洋大学对学生学分的要求有以下几点,供同学们参考:一、大学本科生获得学位所必须修读学分。

大学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必须修读、学习总学分不少于180学分。

其中主干课程学分不少于133学分,实践性环节学分不少于21学分,其他性环节学分不少于22学分,分别按照大学本科教学计划规定修读。

二、学分的有效性以及计入总学分数。

学分计入学生的总学分数时,必须是在浙江海洋大学学生修读的课程,其他学校归入的学分不予以计入浙江海洋大学学生的总学分数。

已获得的学分在学生获得学士学位后仍然有效;但必须保证学生在浙江海洋大学期间所修读的主干课程学分满足本学位要求,其中主干课程学分不得低于规定的133学分。

三、有效和无效学分的细分。

浙江海洋大学要求学生的有效学分、无效学分和未修读学分之间应具有明显的差别:有效学分指按本科教学计划规定达到教学要求且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课程学分;无效学分指按本科教学计划规定达到教学要求但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课程学分;未修读学分指未按本科教学计划规定完成教学要求的学分。

四、关于重修课程获得学分。

学生被放弃的(即不及格的)课程,可以选择重修获取学分,但重修的学分有以下限制:1.重修的学分不得超过总学分的一半;2.重修的学分只能替换其他课程;3.重修的学分不能计入实践性环节学分、其他性环节学分等的总学分之中。

五、请注意,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籍管理条例,学生若超过修读时限,仍未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学籍将被取消。

至此,浙江海洋大学学分要求全面分析完毕,希望同学们能够把握学习的重点,努力克服难关,圆自己学业梦想。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模板】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模板】

**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学习权利,规范学籍管理行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学生处请假。

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新生可以在开学二周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1.对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新生,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由学校批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医疗费用自理,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十个工作日不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如有违法行为,取消其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招生办公室申请入学,经学校指定的医院复查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后,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应征入伍新生,持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原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新生入学期间,持相关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未办理恢复入学资格手续者,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入伍新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因身体原因被退回且在新生报到期间的,可以持县级征兵办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可以在退役当年,如错过当年入学期间,可以顺延1年办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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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本科生成绩记载说明
1、本科生课程考核成绩评定采取三种记分方式:百分制,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
2、学年平均学分绩点
(1)学年平均学分绩点
百分制中,课程成绩90的绩点计为4.0,课程成绩91的绩点计为4.1,以此类
推,课程成绩99计为4.9;五级制中,课程成绩优秀计为4.5,良好计为3.5,
中等计为2.5,及格计为1.5;补考成绩绩点则下降0.5,补考90分成绩绩点计
3.5,以此类推。

(2)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后所得的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

以学生
所得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总数,即为该生该时
期内的平均学分绩点。

即: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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