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公寓管理规定
公寓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
公寓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寓管理秩序,促进公寓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寓内的所有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同时也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公寓的管理原则是以业主利益为中心,以安全、文明、和谐、便捷为宗旨,努力建设一个优质的生活环境。
第四条本公寓内的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人民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第五条本公寓内的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努力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六条本公寓内的相关管理纪律,违反规定者将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包括停止使用公共设施、户内警告或罚款等。
第七条本规定经业主大会通过,并由物业管理公司协助执行,具体事项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决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第二章日常管理规定及责任第八条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入住时,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并办理入住手续。
第九条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燃气器具并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不得拖欠或少交。
第十一条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应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恶意破坏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寓内的安全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做好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并及时进行通知和提醒。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加强日常巡逻和巡查。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组织业主委员会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组织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加强安全教育宣传。
第三章公共秩序管理及服务第十七条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应遵守公共秩序规定,不得进行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公寓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
公寓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维护公寓的整洁、安全和和谐,提高居住环境的质量,制定本公寓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公寓的居民,包括但不限于租户、住户、访客等。
1.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公寓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废止。
二、入住规定2.1 入住公寓前,居民需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
2.2 入住时,居民应向公寓管理员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租赁合同。
2.3 入住后,居民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三、安全规定3.1 居民应遵守公寓的安全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防电等。
3.2 禁止在公寓内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源、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行为。
3.3 居民应配合公寓管理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四、卫生规定4.1 居民应保持公寓的清洁卫生,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楼道、电梯等。
4.2 禁止在公寓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4.3 居民应定期清理个人居住区域,保持室内整洁。
五、噪音规定5.1 居民应遵守噪音规定,避免在夜间和休息时间产生噪音。
5.2 禁止在公寓内进行大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乐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5.3 居民应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公寓的安静环境。
六、访客规定6.1 居民应告知公寓管理员访客信息,并确保访客遵守公寓管理规定。
6.2 访客应遵守公寓的安全、卫生和噪音规定,不得在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
6.3 访客应尊重其他居民,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七、维修与报修7.1 居民应妥善使用公寓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7.2 公寓管理员负责对公寓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7.3 居民应配合公寓管理员进行维修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投诉与建议8.1 居民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可以向公寓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提出投诉和建议。
8.2 公寓管理员应积极回应居民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解决问题。
8.3 居民应合理表达诉求,尊重公寓管理员的处理意见。
关于员工公寓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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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公寓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最新篇1一、目的为了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整齐、舒适的休息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二、入住条件1、工作满7天的且签订聘用合同,需要住宿的员工统一由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员开具《住宿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行政人事部批准后,统一安排住宿。
2、宿舍是为本公司员工服务,入住人员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三、注意事项1、宿舍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如有调换,向人事行政部请示;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调换宿舍、更换床位。
2、每宿舍选定一名宿舍长,建立值日制度,对于公共场所即卫生间、客厅、厨房采取谁值日谁清理的原则。
3、宿舍不配制多余钥匙,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如更换宿舍门锁,先到人事行政部申请,同意后须在更换后一周内,把新门锁钥匙交到行政人事部备份。
4、床上物品摆放整齐,床底为上、下铺员工的公共空间;湿衣服凉在阳台,不在室内晾衣服。
5、爱护宿舍财产及公共措施,宿舍现有财产、设备不得私自拆卸、调换,如有损坏则按新物品采购时2倍价格赔偿,并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罚款。
6、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在房内乱涂乱画;不将剩余饭菜与杂物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不向窗外泼水、扔纸屑果皮饮料盒等杂物;楼梯、公共客厅不允许堆放杂物;以上行为,如有发生除赔偿损失外另罚款50元。
7、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超负荷用电、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后果由本人承担。
9、严禁在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公寓管理规定1
公寓管理规定1为了维护公寓秩序,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氛围,公寓管理规定如下:一、入住规定1.在公寓入住前,须进行身份验证和详细的健康检查,若发现有传染病症状或其他危害健康的情况,将会拒绝入住。
2.入住时需要支付押金和租金,当退房时,经过检查后确认无损坏、无欠费行为,押金将退还,若行为不当,押金将用于赔偿。
3.入住时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护照,同时要求签署公寓管理规定的承诺书。
二、居住环境规定1.请保持公共区域卫生洁净,不得乱扔垃圾或烟蒂等杂物,如发现垃圾仍然存在,请第一时间向物业服务中心反映。
2.严禁在公共场所、过道、楼梯间和电梯内吸烟,并保持公寓内空气流通。
3.严禁在房间内进行烹饪,如需煮饭等活动,请前往公寓指定的烹饪区域。
4.不得私拉电线、管道等设施,不得非法占用公共资源,如发现违规行为,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三、安全管理规定1.公寓安全摄像头设备覆盖全场,假如有不当行为,将会被及时调取视频进行证明。
2.禁止举办派对等大型活动,不得喧哗、扰乱居住其他租客的正常生活,如情况严重,公寓有权即时取消入住资格。
3.严禁在公寓内从事赌博、赌局、酗酒和吸毒等行为,如发现将马上报警处理。
4.严禁私自拆改房屋结构,如有需求请联系公寓工作人员协助处理。
四、公寓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公寓内的电器只能按照标注的电压、电流、功率使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使用危险电器。
2.入住者要求自觉关闭或切断空调、电视、燃气灶、电脑等电器设备的电源,在不使用时刻断电,以节约资源。
五、公寓工作人员的权利和职责1.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入住者,公寓将依据管理合同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入住资格。
2.对于公寓工作人员应当尽职尽责,对入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应有的责任。
3.对于公寓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入住者的房间,如需进入,需经过入住者同意或出现紧急情况需要执行时。
结语公寓管理规定是保障公寓秩序、卫生、安全和入住者合法权益的必要体现,入住者需自觉遵守,公寓工作人员需认真执行。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管理好单身公寓,维护公寓秩序,保障住客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寓内的所有住客和管理人员,所涉及的事项包括住宿费用、住客权益、公寓设施使用、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各方面。
第三条住客在入住前需仔细阅读并同意本管理规定的内容,如有违反规定发生,将面临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第四条住客在入住前需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租期为半年,租期届满后可续租。
第五条住客入住时需交付住宿押金,住客在退房时,经过验收合格后可以退还住宿押金。
第六条住客如需退房,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并在退房前完成相关清理工作。
第三章住客权益第七条住客享有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公寓不得随意进入住客的房间。
第八条公寓提供24小时供电和热水供应。
第九条住客有权使用公寓内的公共设施,如厨房、卫生间等。
第十条住客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遭遇纠纷可向公寓管理人员投诉。
第四章公寓设施使用第十一条住客在使用公寓设施时需保持设施的完好和清洁,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清理。
第十二条禁止携带宠物入住公寓。
第十三条禁止在公共区域饮食,如有需要请使用指定餐厅。
第十四条禁止在公寓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赌博、聚众斗殴等。
第五章环境卫生第十五条住客需保持房间内的干净和整洁,不得乱丢垃圾。
第十六条禁止在公寓内吸烟。
第十七条住客需合理使用公寓内的水电资源,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八条公寓提供定期的清洁服务,住客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清洁。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住客需注意个人和财产安全,不得随意向外借财物。
第二十条住客发现公寓内的危险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禁止住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老化的电器设备。
第二十二条禁止住客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住客如需终止租房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未提前通知则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住客如有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寓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限制使用公共设施、责令退房等。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5篇)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第一条:保证人住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清洁、整齐,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单身宿舍指公司在为外地驻厂工作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单身宿舍的安排、管理、协调和控制。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确认、审批住宿人员的资格、条件。
第六条:根据楼层入住人员情况,各楼层选派1或____人为楼长,负责对本楼层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七条:宿舍入住的条件____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2.入住人员需交纳押金____元,退住时物品完好无损给与退还。
____所有人员在人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八条:宿舍管理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3.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个人主动申请不再住宿者,应于离职或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4.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____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办公室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6.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床铺、床垫、桌子、椅子及宿舍原有的卫生间设备、门窗、墙壁和地板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
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8.每层楼设就楼长一或二名,其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管理楼层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各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酒店公寓居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酒店公寓的居住秩序,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住规定1. 入住者须具备合法的身份证明,并按要求填写入住登记表。
2. 入住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制度及酒店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入住者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
4. 入住者不得将公寓出租、转借或分租给他人。
5. 入住者需在入住前缴纳相应的押金和物业管理费。
三、安全管理1. 酒店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门禁系统24小时开启。
2. 入住者进出公寓楼需凭门禁卡,外来人员需登记备案。
3. 公寓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放养宠物等行为。
4. 严禁在公寓内进行非法活动,如赌博、卖淫、吸毒等。
5. 公寓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水器、电炉等。
6. 公寓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四、环境卫生1. 入住者应保持室内整洁,定期清理垃圾。
2. 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电梯等应保持干净、整洁。
3. 禁止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影响他人通行。
4. 公共区域内的绿化带、草坪等应爱护,不得践踏、损坏。
五、设施设备1. 入住者应爱护公寓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2. 发现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由酒店负责维修。
3. 公寓内的空调、热水器等设备使用时,请注意安全,不得超负荷运行。
六、噪音控制1. 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6:00为安静时段,入住者应保持室内外安静。
2. 禁止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播放音乐等影响他人休息。
3. 举办派对、聚会等活动,需提前向管理员申请,并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噪音。
七、其他规定1. 入住者应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不得在公寓内吸烟、使用明火。
2. 入住者应配合管理员进行安全检查,不得拒绝。
3. 入住者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 本制度由酒店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附则1.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由酒店公寓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入住者。
单身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身公寓的安全管理,保障居住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单身公寓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身公寓的所有居住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三、安全管理要求1. 单身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公寓居住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2. 居住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寓秩序,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 居住人员应当爱护公寓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占用或擅自改变设施用途。
4. 居住人员应当保持宿舍内整洁,定期清理垃圾,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5. 居住人员不得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6. 居住人员不得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禁止在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7. 居住人员应当注意防火、防盗、防电、防中毒,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8. 居住人员不得在公寓内吸烟、饮酒,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9. 居住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公寓作息时间,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10. 居住人员应当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侵占或擅自拿走公共设施。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单身公寓设立门卫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
2. 单身公寓安装监控摄像头,对公寓内公共区域进行监控,确保安全。
3. 定期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住人员的安全意识。
5. 加强对公寓内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6. 加强对居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对违反规定者进行批评教育。
五、奖惩措施1. 对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居住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居住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居住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单身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寓房管理规章制度最新
公寓房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住宅环境,保障住户的权益,规范公寓房的管理,保证住户的安全和生活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寓房的所有住户,包括业主和租户。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执行,住户有义务遵守并配合执行。
第二章住户权利与义务第四条住户有权享受公寓房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包括电梯、照明、供水、供暖等。
第五条住户有义务遵守公寓房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公共秩序。
第六条住户有义务保持楼道和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得乱扔垃圾。
第七条住户应当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财产。
第八条住户有义务支持并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如有需要应主动配合检查和维修。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住户应遵守电梯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改动电梯操作设备。
第十条住户应定期检查家中燃气、电器设备,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住户应注意火灾预防,不得私自改装电线、线路。
第十二条住户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将物品乱堆乱放。
第四章管理服务第十三条住户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并主动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住户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进行公寓房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置。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公寓房管理规定的住户,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所有。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于已经存在的管理规定,本规章制度同样适用。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寓房管理规章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一个良好的住房环境,规范住户的行为,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寓房内的所有住户,包括业主和租户。
第三条制定依据: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新公寓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公寓房的管理,保障业主、住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寓房的正常使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寓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寓房的所有业主、住户及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第三条本公寓房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自治管理与物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第二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四条本公寓房设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本公寓房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业主大会由本公寓房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本规定;(二)选举和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决定本公寓房的重大事项;(四)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五)其他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本公寓房全体业主参加。
第七条本公寓房设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由本公寓房业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本公寓房业主;(二)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三)热心公益事业,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四)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二)管理本公寓房的公共事务;(三)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四)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五)其他应由业主委员会决定的职责。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十一条本公寓房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制度,物业管理服务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四)有足够的服务人员。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环境卫生管理;(二)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三)安全保障服务;(四)绿化养护;(五)其他服务。
第十四条业主、住户应遵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公寓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寓房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寓房的安全、舒适和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寓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寓房的管理、使用和维修。
第三条本公寓房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本公寓房的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业主和使用人义务第五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利益。
第六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
第七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不得损坏、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
第八条业主和使用人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第九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保持公寓房内的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饲养宠物。
第十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合理使用水、电、燃气等资源,节约能源。
第十一条业主和使用人不得在公寓房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第十二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配合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装修、维修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物业管理公司职责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制定公寓房管理细则。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对公寓房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和使用人的投诉和举报。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组织业主和使用人参加社区活动,增进邻里关系。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卫生等检查。
第四章公共区域管理第二十条公共区域包括电梯、走廊、楼梯、消防通道、绿化带等。
第二十一条业主和使用人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电梯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不得擅自改变电梯结构。
2023年公寓住房管理规定
2023年公寓住房管理规定公寓住房管理规定(2023)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寓住房的管理,加强住房市场的监管,维护住户和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寓住房的管理,以确保公寓住房的安全、卫生、秩序和合法权益的保障。
公寓住房包括出租的公寓、公共住宅以及集体产权住房。
第三条:公寓住房的使用权和管理权由业主或管理机构负责。
业主和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管理职责,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寓住房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定期进行管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业主或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寓住房的管理制度,明确公寓住房的使用流程和管理责任。
第六条:业主或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检查公寓住房的设施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并及时修缮维护。
第七条:公寓住房应当安装并定期维护消防设施,确保住户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公寓住房的装修和改造工程应当符合建筑、环保及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住户的安全。
第九条:业主或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清洁公寓住房的公共区域,维护环境卫生,确保住户的健康生活环境。
第十条:公寓住房的车辆停放应当按照规定的区域停放,不得占用公共空间,遵守交通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住户应当遵守公寓住房的管理规定,不得干扰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十二条:住户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积极参与公寓住房的管理,共同维护公共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业主或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住户的投诉及时处理,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对违反公寓住房管理规定的住户,业主或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劝阻、警告等,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公寓住房的管理机构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公寓住房管理规定情况严重的业主或管理机构,有关部门有权吊销其相应的资质证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公寓房住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寓房的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寓房居住环境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寓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寓房的建设、销售、使用、维修、租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寓房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二)以人为本,提高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三)公开透明,加强民主监督;(四)合理收费,规范经营。
第二章公寓房建设与销售第四条公寓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条公寓房销售应当依法办理销售许可手续,明确销售价格、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事项。
第六条住宅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停车等配套设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并确保使用安全。
第七条公寓房销售时,开发商应当向购房人提供以下资料:(一)房屋销售许可证;(二)房屋买卖合同;(三)房屋产权证书;(四)房屋配套设施说明;(五)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八条购房人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购房款。
第三章公寓房使用与租赁第九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公寓房。
第十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爱护公寓房及配套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
第十一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二条公寓房租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二)合法、合规、安全、环保;(三)合理定价、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租赁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物业管理费等事项。
第十四条租赁合同签订后,租赁双方应当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租赁期间,租赁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公寓房维修与管理第十六条公寓房维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安全、合理;(二)优先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正常生活;(三)明确维修责任。
第十七条公寓房维修分为以下几种:(一)日常维修: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业主和使用人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维修;(二)公共设施维修: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业主和使用人共同承担维修费用;(三)房屋主体结构维修: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身公寓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宁,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单身公寓是指为单身人士提供居住的公共住宅,住户应当具备单身的状态,并经过相应程序和审核方可入住。
第三条单身公寓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房屋租赁经营资质,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管理规定的规定。
第四条住户入住单身公寓前,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真实的身份材料,并签署住房租赁合同。
第五条住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管理规定,与他人和睦相处,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第六条单身公寓应当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停车场、储物间、洗衣房等,住户使用这些设施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第七条住户应当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如有损坏,应当及时报告管理机构,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住户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房间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随意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住户应当定期参加管理机构组织的公共卫生清洁活动,并保持房间、楼道的清洁卫生。
第十条因故离开住房的住户,应当提前告知管理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住户权益与义务第十一条住户有权按照规定享受居住权,拥有私人空间,并对此享有合法保护。
第十二条住户有权按照规定要求管理机构提供水、电、燃气等基本生活设施,并保障供应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三条住户有权要求管理机构及时处理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续约等事宜,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十四条住户应当按时缴纳租金,并遵守合同约定的其他规定,如有违约情况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住户应当保持房间的整洁、无噪声扰民等行为,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第十六条住户应当遵守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如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报备访客等,应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住户发现公共设施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管理机构报告,协助管理机构进行维修、维护工作。
第十八条住户有权享受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权,同时也应当按规定缴纳相应的使用费用。
公寓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寓建设、管理和服务,保障公寓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寓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寓,是指由住宅、商业、办公等多种功能组合而成的,具有独立产权和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设施。
第三条公寓建设、管理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寓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寓建设第五条公寓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遵循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六条公寓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二)项目规划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建筑设计、消防、环保等规定;(三)项目配套设施完善,包括供水、供电、供暖、燃气、通讯、电梯、消防等设施;(四)项目开发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第七条公寓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二)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三)办理规划许可证;(四)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公寓建设项目应当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单位。
第九条公寓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公寓建设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寓销售第十一条公寓销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诚信、合法;(三)尊重消费者权益。
第十二条公寓销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公寓建设项目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二)公寓项目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三)公寓项目配套设施完善;(四)公寓项目符合消防、环保等要求。
第十三条公寓销售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寓销售合同;(二)公寓销售广告;(三)公寓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四)公寓项目配套设施及服务内容。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范本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身公寓的管理,维护租客的正常居住秩序,保障租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寓内的所有单身公寓。
第三条单身公寓是指为单身租客提供短期或长期居住的小型住宅单位。
第四条租客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好公寓环境和秩序。
第五条公寓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和执行本规定,并对租客在公寓内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租客应按照居住协议约定的租金和时间居住,并遵守公寓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七条公寓管理部门应做好卫生、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确保租客的生活安全。
第八条公寓管理部门应提供有关公寓设施和服务的信息,并及时处理租客的投诉和意见。
第九条租客有权要求管理部门为其提供相应的公寓设施和服务,并及时维修和处理公共设施问题。
第十条租客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注意节约用水和电,保持设施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一条租客不得损坏公寓内的设施和财物,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赔偿。
第十二条租客不得擅自改变公寓内的结构和装修,如需改变应事先与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十三条租客不得滋扰邻居,尊重他人的权益和隐私。
第十四条租客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存放、销售、传播违禁物品。
第十五条租客应按照公寓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合安全检查和防火工作。
第十六条公寓管理部门有权对租客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的将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租客违反本规定的,公寓管理部门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包括劝导、警告、罚款等。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九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寓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二十条租客应保持公寓的清洁卫生,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第二十一条租客不得在公寓内乱丢乱扔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在公共区域。
第二十二条租客不得在公共区域堆积物品,不得摆放不雅物品或危险物品。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租客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造电路和插座。
第二十四条租客应定期检查电器设备和用具的安全性,如有问题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公寓管理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寓管理,提高居住环境质量,保障住户权益,确保公寓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寓全体住户、管理服务人员及公寓内部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条例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章住户管理第四条住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寓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五条住户应当按时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住户应当合理使用公寓设施,不得擅自改动、破坏,如损坏设施,应当及时修复或赔偿。
第七条住户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睦相处,不得噪音扰民、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等行为。
第八条住户应当配合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对管理服务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三章管理服务人员管理第九条管理服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条管理服务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为住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一条管理服务人员应当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管理服务人员应当保守住户隐私,不得泄露住户信息。
第四章公共设施管理第十三条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楼梯、消防设施、绿化等,管理服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住户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应当及时告知管理服务人员,由管理服务人员负责维修。
第十五条公共设施维修费用由损坏责任人承担,如损坏责任人不明确,由公寓统一承担。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住户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公寓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住户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公寓内违规使用电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十九条公寓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出口标志等,并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第六章日常管理第二十条管理服务人员应当负责公寓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等。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单身公寓的管理,保障住户的权益,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身公寓是指为单身人士居住提供的、由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的住宅区域。
第三条单身公寓的管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并按照本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第四条住户是指居住在单身公寓的单身人士,包括租户和产权人。
第五条住户应遵守单身公寓的管理规定,不得干扰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定。
第六条单身公寓的管理单位应当依法保护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住户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住户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住户享有按规定使用单身公寓的权利,包括使用住宅、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权利。
第八条住户的财产和隐私应得到保护,他人不得非法侵入住户的住宅或干扰住户的正常生活。
第九条住户应当按时缴纳房租或物业费等费用,保持住宅的清洁和良好的环境卫生。
第十条住户应当遵守单身公寓的管理规定,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妨碍邻里和谐和公共秩序。
第十一条住户不得将单身公寓租赁给他人,不得私自改装住宅设施。
第十二条住户有权向管理单位投诉、举报其他住户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管理单位的职责第十三条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并公布单身公寓的管理规定,明确住户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管理单位应当提供安全可靠的住宅及公共设施和服务,并及时维护和修缮。
第十五条管理单位应当保证住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安全,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十六条管理单位应当依法保护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时处理住户的投诉和举报。
第十七条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住户会议,听取住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住户的问题。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住户,管理单位可以采取以下管理措施:(一)口头警告,要求住户改正错误。
(二)书面警告,要求住户改正错误并限期整改。
(三)罚款,根据情况对住户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四)暂停使用公共设施和服务,如停止供水、供电等。
(五)终止出租合同或解除产权,对重大违规行为的住户可采取强制措施。
公寓管理规定1
公寓管理规定1一、前言为保证住户安全、维护公寓环境卫生、规范住户日常行为,制定本规定。
二、住户日常行为规定1.住户应当尊重公寓相关规定,不得损坏公寓设施,不得将公共区域用作个人休息与储藏物品。
2.住户不得在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在公寓内吸毒、赌博、斗殴等违规行为。
3.住户应当保持公寓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持这一地区的环境安静整洁。
4.住户应当遵守楼道消防管控规定,不得在楼道内乱扔垃圾,遇火灾、煤气泄漏等安全事故应当迅速报警、报修。
5.住户应当合理规划个人节水、用电用气,不得长期放置或滥用家电,损坏公摊设备。
三、公寓租赁规定1.租户应当在租期内按时交纳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2.租户不得擅自改变公寓内部装修,不得不经同意在公寓内从事商业经营或进行违法活动。
3.租户应当保持公寓整洁、无异味,对租赁期末的公寓进行全面检查,并如实报告公寓出现的问题或损害。
4.公寓公司应当对公寓内部的设施和装修进行日常维护,及时堵漏、修复受损设备、更换疲劳设施,保障住户生活质量。
四、安全维护规定1.住户应当保证家门的安全锁孔,不得擅自开采制造、调换锁孔。
2.公寓公司应当安装门禁考勤系统,全面监控公寓内部人员出入。
3.公寓公司应当每年对电路系统进行安全检测,随时维护排除各类安全事件隐患。
4.公寓公司应当组织住户实施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住户应对灾害的能力。
五、违规处理规定1.在公寓内从事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者,公寓公司有权制止挪用所处公寓并限制其出入公寓。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者,公寓公司有权请其立即搬离公寓,并吊销其租约。
3.在公寓内从事损害公共设施的行为者,公寓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罚款,对损害公共设施导致公寓出现后果者,公寓公司有权向其追究法律责任。
六、结语以上公寓管理规定是公寓公司为了营造一个优美、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而制定的,并适用于在公寓内居住的所有住户。
希望各位住户自觉遵守,并在日常生活中发挥好积极作用,建设共创温馨宜居的公寓生活。
公寓出租日常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寓出租管理,保障业主、租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寓的公共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寓内所有出租房屋,包括住宅、办公、商铺等。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寓管理方负责实施,业主和租户应共同遵守。
第二章业主权利与义务第四条业主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享有房屋的所有权;2. 依法享有房屋的出租权;3. 依法享有房屋的收益权。
第五条业主应履行以下义务:1. 依法纳税;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3. 积极配合公寓管理方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租户权利与义务第六条租户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享有房屋的使用权;2. 依法享有房屋的维修权;3. 依法享有房屋的租赁权。
第七条租户应履行以下义务:1. 依法纳税;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3. 服从公寓管理方的管理,共同维护公寓的公共秩序;4. 按时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5. 保持房屋的整洁,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第四章公寓管理第八条公寓管理方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公寓的正常运营。
第九条公寓管理方应定期对公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公寓管理方应加强对租户的管理,包括:1. 对租户进行实名登记;2. 对租户的租赁情况进行登记;3. 对租户的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督;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第十一条公寓管理方应定期对公寓的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业主和租户违反本制度,应承担以下责任:1. 违反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的,由公寓管理方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2. 违反第十二条第(四)项的,由公寓管理方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3. 违反第十二条第(五)项的,由公寓管理方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4. 违反第十二条第(六)项的,由公寓管理方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寓管理方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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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工作,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提高学生公寓服务水平,优化美化育人环境,是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内容。
创建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的标准化公寓,是学院广大师生的共同愿望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二条学工处公寓科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协调、指导、监督及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宿舍的管理考核、检查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对认真遵守本规定,积极参与宿舍建设,表现突出的宿舍和各二级学院,授予"文明宿舍"和"宿舍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四条凡有违反本规定行为者,取消违规个人及所在宿舍评先树优资格。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学生公寓实行二级管理体制,即学工处设学生公寓管理科,各二级学院设公寓管理小组。
公寓管理科协调各部门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支持,并对公寓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各二级学院在学工处的指导协调下,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公寓各楼设楼长1人,管理老师若干人。
第七条公寓科下设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各学生公寓楼。
第八条学生公寓管理是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学院、有关处室、班级辅导员、宿管会学生干部及公寓管理人员应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纪律和生活管理工作。
住宿学生应自觉服从公寓管理老师的管理,尊重、理解和配合他们的工作,不允许出现顶撞公寓管理老师的行为。
公寓老师应关心爱护学生,充分体现"学生第一,真诚服务"的工作理念,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做好学生生活辅导工作。
第九条学生入住公寓,应持注册程序表办理入住登记手续,由公寓管理科组织统一安排宿舍和床位,学生不得私自调换。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学生本人写出申请,经所属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签字后,公寓科视房源情况予以办理调宿手续。
第十条学生公寓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一律不许在校外住宿。
节假日要回家或走亲访友的同学,必须在班级统一办理请假手续,按住宿楼分别填写假日请假登记表,经班级辅导员审批后,交楼公寓管理老师备査。
第十一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
第十二条自觉维护公寓内秩序,保持公寓内安静,不得嘻闹大声喧哗。
严禁在公寓内拍球、踢球、打羽毛球、跳舞等从事影响他人休息、学习的活动。
第十三条严禁在公寓打架斗殴和酗酒、严禁打麻将,严禁赌博,严禁传看张贴内容不健康的书刊读物、录相、字画等。
严禁乱接拉网线。
第十四条不准在公寓经商传销、散发传单、广告。
自行车、摩托车不允许进楼、进宿舍。
第十五条未经批准严禁学生进入异性公寓楼,有事或找人须经公寓值班老师通知对方,在公寓楼外交谈。
第十六条严禁留宿外来客人。
学生亲友来访,须凭《学生出入登记表》及有效证件在公寓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经同意方可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晚上学生必须按时返回公寓,无故晚归的,回公寓后必须持学生证在值班室登记。
累计出现两次晚归按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寒暑假期间,学生公寓一般不留学生住宿。
若因学院教学安排和工作需要,须由所属二级学院或有关部门开具证明,报请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公寓科统一安排集中住宿。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公寓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门卫制度,密切注意出入人员,严禁外人和异性学生擅自进入。
学生携带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出公寓楼,必须凭辅导员开具的出门证明,在值班室登记,否则不予放行。
第二十条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宿舍内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暂时不用的现金要存入银行,贵重物品更要妥善保管,不要随意乱放。
每次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同学,要检查水、电是否关闭并随手关窗锁门。
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门锁、钥匙原则上由公寓科统一管理和配发,学生不准私自换锁加锁,更不准把钥匙交给外人,离校(搬出)时钥匙要交管理老师。
也可以建制班为单位统一自备,但毎间宿舍必须向公寓老师提供一把钥匙。
学生钥匙锁入室内或忘带,应先找同室同学开门,特殊情况可持学生证或住宿证到值班室报告,确认后由公寓管理老师开门并做好登记,不准砸锁撬门进入宿舍。
对携带计算机等贵重物品进出宿舍或形迹可疑者,管理人员要进行登记、盘查。
发生案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汇报。
第二十二条学生宿舍禁止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暖气、电热锅、热得快、电热壶、电熨斗、烫发棒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电器。
禁止在公寓内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纸张和存放管制刀具(包括水果刀、菜刀)等危险物品。
学生宿舍禁止存放、使用以下各种火源:酒精炉、蜡烛、打火机以及其他种类火源。
宿舍内不准挂布帛和床、墙帷子。
严禁宿舍内禁止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私藏、传阅黄色、淫秽书刊或光碟音像制品及各种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类宣传品并公寓内不得喂养宠物,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内使用计算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自备计算机管理规定》,不得通过计算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像或影碟,禁止浏览非法网站、发布不良网络信息。
宿舍内禁止私自乱拉电线、乱装电器设备。
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关水龙头,宿舍成员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拔掉插座插头,严禁宿舍无人时充电。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学生公寓内大声喧哗、打架斗殴、聚众起哄闹事。
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严禁私自留宿外人如有亲友探亲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找学工处宿管科负责老师签字并且备案,严禁晚归、夜不归宿。
严禁从宿舍内往窗外外倒垃圾、泼水、扔杂物。
严禁学生在公寓内经商。
第二十五条凡违犯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予以以下相应处分:凡违纪者,取消宿舍文明状况等评定,还将按以下细则执行:1、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调换宿舍或床铺者,令其搬回原处,并给予通报批评。
2、非活动时间在宿舍内打扑克、麻将(赌博)、下棋者,没收其用品和赌资,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加重处罚。
3、宿舍内自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在宿舍内私拉电线,接灯、接插座者,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5、存放或使用电炉子、电热器、吹风机、电热杯、电褥子、电熨斗等电器者,根据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条例以上的用电器统一为大功率用电器。
包括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给予没收处理并且通报批评。
6、在公寓区内打架、斗殴者,按《学生手册》规定处理。
7、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8、平时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扣10分,多次以上留校察看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处分。
9、随地小便,将垃圾放在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仍果皮、杂物,乱倒脏水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10、未经批准,在公寓内从事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1、在公寓楼内焚烧垃圾、物品者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从重处罚。
12、损坏、刻画、涂抹、粘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13、在公寓内燃放鞭炮、朝楼下投掷物品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责任。
14、破坏水电设施或公共物品者,除加倍赔偿外,按《学生手册》规定酌情给予纪律处分破坏消防器材者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15、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16、未经宿舍管理科允许私换门锁者要求把备用钥匙递交至宿舍管理员未按照要求做的,处予全校通报批评。
17、晚归者,必须出示学生证,说明原因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给予通报批评;爬门跳墙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无故晚归或擅自通宵不归,经劝阻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多次夜不归宿达到5次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18、未经宿管科允许,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19、在异性宿舍过夜或留宿异性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0、未经允许,私入男生、女生宿舍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情节比较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1、不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管理,寻衅滋事、无理取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2、凡有盗窃和诈骗行为者,酌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严重者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3、在宿舍内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者,除给予以没收外,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24、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5、已被学校安排住宿,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内外租房、借住居住,经教育批评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6、对严重或屡次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除按规定处罚外,并令其搬出学生公寓,待其认识错误、愿意改正后,经学生处批准,方可回宿舍住宿。
27、对于不负责任的舍长和值日生,每次根据学生管理规定给予扣分处理。
每次扣2分达到3次以上双倍扣分并通报批评。
28、其他违纪和不文明行为根据学生手册及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六条严禁在公寓楼道、院内、宿舍焚烧废弃物,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消防设施,管理老师要会使用消防器材并经常进行检查,有异常及时报告保卫处。
第二十七条各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防止各类群体性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安全通道钥匙需放在值班室指定位置,巡查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通道及门锁,保证随时开启,畅通无阻。
第二十九条管理老师要加强楼内外巡查,发现失盗或其它案情,险情及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公寓科及保卫处并控制好现场妥善处理,严防各类恶性事件发生。
第三十条发挥学生楼长、层长、舍长作用,共同做好公寓的安全工作。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三十一条学生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财物,在学生搬进或搬出时,均须履行交验手续,搬出交验时如发现短缺或损坏,要按规定予以赔偿毕业离校间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十二条公物的自然损坏,学生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老师,核实后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报修。
人为损坏、丢失的公物,要照价赔偿。
责任暂无法落实的,由本宿舍住宿学生共同负责、分摊赔偿。
同时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三条学生要增强节约意识,做到节水、节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