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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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的招聘、使用、考核及解聘等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外聘兼职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四、待遇
1.课酬:外聘兼职教师的课酬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福利:外聘兼职教师在聘用期间,享有学校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五、解聘
1.合同到期:合同到期后,根据双方意愿及教学质量,决定是否续聘。
2.违约解聘:外聘兼职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学校声誉的;
(2)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教学质量低下,经整改仍不达标的;
(4)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
3.提前解聘: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解聘的,双方协商解决。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三、使用
1.教学安排: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分配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
2.教学质量监控: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部门应加强对外聘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管理,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学质量不合格的,及时调整教学任务。
3.教学考核:外聘兼职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应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中小学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中小学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中小学校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聘教师是指经学校同意,从校外聘请的,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兼职教师、客座教授、实习教师等。

第四条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外聘教师的资格与条件第五条外聘教师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备与所聘教学科目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外聘教师的条件:(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教师。

(二)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担任过高级职务或者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

(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四)其他符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的专业人才。

第三章外聘教师的选聘与聘用第七条外聘教师的选聘应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提出外聘教师的需求。

(二)学校对外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外聘教师的资格、条件、待遇等。

(三)应聘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评审。

(五)学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八条外聘教师的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可以续聘。

聘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章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外聘教师管理制度,对外聘教师进行日常管理。

(一)学校应当为外聘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二)学校应当对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师德师风、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学校应当对外聘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聘用关系。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外聘教师的招聘、考核、薪酬、培训、纪律、退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聘教师包括全职外聘教师和兼职外聘教师,凡与本校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教师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外聘教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本校的校规校纪,认真履行教职责,积极与学生和教职工进行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校要健全外聘教师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招聘第六条:本校要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确定外聘教师的招聘计划,并依法公开招聘。

第七条:招聘标准要明确,根据不同学科和职位的要求,确定相应的学历、资格、经验、能力等条件。

第八条:本校要建立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外聘教师的招聘活动,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第九条:招聘工作组要及时发布招聘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招聘程序规范。

第十条:面试环节要注重考查应聘者的学术能力、教学经验、教学设计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采取多种评价手段,确保选聘的外聘教师符合本校的教学要求。

第三章考核第十一条:本校要建立外聘教师的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第十二条:考核方式可以包括教学观摩、听课评估、学生评价、教育教学成果等多个方面。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及时反馈给被考核教师,提供改进意见和帮助。

第十四条: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外聘教师,根据情节轻重,可以采取纠正、警告、解聘等措施。

第十五条:考核合格的外聘教师可以根据表现给予奖励和激励,鼓励其更好地发挥教学能力。

第四章薪酬第十六条:外聘教师的薪酬待遇应与其工作表现和教学质量相匹配,合理制定工资和福利政策。

第十七条:薪酬待遇应当合法合理,公开透明,按时支付。

第十八条:薪酬制度应与教职工薪酬制度保持一致,以激发外聘教师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第十九条:外聘教师的薪酬可根据其教学、科研和服务等方面的绩效进行调整,激励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技工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职业教育主要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

聘请校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学校的教学工作,对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专业和教材建设,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道路,将起到积极作用。

同时,也是我校为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强化实践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一、外聘兼职教师原则1、外聘兼职教师,特别是外聘专业教师,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教师短缺问题,更主要是通过外聘专业教师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行业或职业岗位(群)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时带入学校,指导我们的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为我校办出特色,满足社会需求提供保障。

2、各教研室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计划、本校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教师进修等情况以及教学的需要聘请校外兼职教师,专业教研室外聘专业教师人数一般应占专业教研室定编教师的20%—25%,聘任应做到教学任务明确。

3、外聘专业教师原则上应从企业、科研机构、工程单位聘请,但必须聘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参与学校教学、专业建设或教材编写工作,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得聘请。

特别注意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教学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职责1、热心于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严格按照我校教学工作规范施教,为把学生培养成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尽自己的责任。

2、认真执行教学大纲,科学地安排好任教课程的各项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填好教学进度表,在学期开学前交教研室,并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按进度表实施。

3、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试五认真,保证教学质量,并自觉接受教务处、督导室及教研室安排的听课和教学检查。

4、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课表上课。

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调课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以便于学校进行教学安排。

5、及时提供专业发展的最新信息,配合我校做好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无教学大纲时,应协助制定),并对我校的教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范文十篇】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范文十篇】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范文十篇】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范文十篇】范文一: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了优化我校师资队伍,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做好外聘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外聘教师的来源本办法所指的外聘教师是从校外聘请来校承担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外聘教师有两种类型:兼课教师和兼职教师.兼课教师是指聘请来校兼课的其他高校的教师(含在读研究生);兼职教师是指聘请来校授课的企事业单位人员,此类教师主要承担实践类课程教学.二、聘任资格(一)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具有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来自其他高校的教师或来自企事业单位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五)年龄一般在68岁以下,身体健康.三、外聘教师聘任程序(一)各开课单位于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根据教学任务和校内师资情况制订下学期聘任外聘教师计划.每位外聘教师每学期授课原则上不超过两门,总学时不超过240,以保证教师有足够的备课与教研活动时间.(二)由开课单位对拟聘外聘教师进行面试和业务能力考核,没有授课经验的要通过试讲程序.(三)合格者由本人填写《南宁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非高校教师可不做必备要求)、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业务进修结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具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教研科研论文等资料的复印件,由开课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开课单位存档.(四)考核合格者填写《南宁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审批表》,由开课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五)学校统一发聘书和教学任务书.四、外聘教师基本要求(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研究教材、教学方法,组织好教学环节,不能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外聘教师在教学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和要求,参照《南宁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执行.(二)上课必须提前5—10分钟到达教学场所做好课前准备,衣着整齐大方,按时上下课.授课期间,不擅离岗位,不得接待来客或接打电话.(三)教学目的须明确,在课堂上不允许讲述与课程教学无关的内容,更不允许散布错误言论.(四)教书育人,管教管导,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爱护和尊重学生,不得体罚、辱骂学生.(五)为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一般情况下,对已排定的课程表不再更改,老师应尽量做到不调课.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停课、补课,不得私自变动上课时间、地点或私自更换教师代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时,应向开课单位办理调、停课手续,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核准后,方可调课或停课,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六)学校或开课单位根据需要适当安排外聘教师参加相关的会议或教研室活动.(七)按时填写或上交各种教学资料:教学进度表、教案于开学第二周周五前交;每次授课需填写教学工作量登记表、教学日志;每个月月末上交工作量登记表,作为学校计算和发放课酬的依据;本门课程考核前两周在开课单位的组织下完成命题工作;考核结束后一周内要上交以下资料:教学日志、教学总结、成绩单、考试情况分析表和学生考卷.外聘教师上交的各种资料由开课单位管理.五、课酬标准外聘教师授课酬金按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及以下、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档次计发,课时酬金的标准,由校行政会议制定.外聘教师其他工作酬金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六、奖惩制度(一)每年从外聘教师中评选占外聘教师总数5%的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具体方式有:通报表扬、颁发奖状、证书、奖品和奖金等.(二)外聘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参照校内教师评优有关文件规定.(三)经教学检查、课程评估、学生与同行教师评价等认定教学效果差的任课教师,在限期内仍无改进提高的,将视情节解除其某一门或全部课程任课资格.(四)因违反教学纪律或失职而造成的教学事故,将追究事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五)对教学不负责任的教师随时可以解聘.南宁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审批表开课单位:教研室:填表日期:教师编号:注:打*栏表示需提供相关复印件(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高校教师资格、其他行业职业资格、教学进修结业证等证件;获奖、科研、论文等资料);本表一式两份,原件留开课单位,复印件教务处.范文二: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调动外聘教师工作积极性,提升外聘教师工作能力水平,同时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的学习和工作行为,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外聘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特殊专业或者紧缺人员可适当放宽标准.2、本人应出具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证明.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隐患性疾病.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习惯.5、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招生、实训等任务,接受学校管理考核.6、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强,且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过班主任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7、本人能够承担教育教学任务,担任一门以上学科教学,并承担班主任工作.或独立担任两个以上班级的班主任工作可不担任教学任务.8、只担任教学任务的人员学校将聘为兼职教师,接受学校管理和考核,不享受学校编内教师待遇和外聘教师工资.二、外聘教师管理:1、外聘教师聘期内须接受学校编制内教师同等管理和考核,聘期内学校不能无故解聘,教师也不能无故提出离职.2、外聘教师应对所教课程的教学全面负责,统筹组织安排教学内容及课堂教学、辅导、实训、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和撰写教案.认真讲好每一节课,完成课程的每一个教学环节,并不断总结,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3、外聘教师周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标准工作量,超出者按正常超课时计算,不足者按超课时标准相应抵扣工资.班主任工作量不计入工资范畴,单独计算.4、外聘教师应熟知针对教师的规范要求,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注重着装、礼仪、谈吐,严格要求自己,及时将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学生情况反馈到学校有关部门,且有责任做好学生的课内外管理教育工作.5、外聘教师教学管理、考核由教务科按照《xx学校任课教师考评细则》组织实施;班主任管理、考核由学生科按照《xx学校班主任考评细则》组织实施;日常值班、考勤等工作,由办公室按照学校教职员工值班、出勤、请假、招生制度组织实施考核.6、外聘教师离职应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7、因招生、出勤、值班等原因根据学校规定相应扣发教师工资.8、兼职教师管理考核与外聘教师等同.三、聘用和解聘聘用:初次聘用期限为一个学期,根据考核情况和教育教学需要可续聘为一年,以后留用可以聘为长期.解聘:1、聘期内发生教育教学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2、聘期内教学水平无法提升达不到教学改革要求的;3、如因个人教育教学事故,产生经济损失按照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4、聘期内班级管理混乱达不到学校学生管理要求的;5、无故缺课达6节以上、无故缺勤达3天以上的;6、在校园中散布有害言论或言行造成恶劣影响的;7、打骂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受到伤害的;8、严重违反我校教育教学管理有关规定且不及时整改的;9、本人提出离职申请的;10、以上1-8款如有发生,经过核实,由主管中层科室报请分管校长,召开学校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决议后履行解聘手续,由校长或主管校长执行;11、兼职教师聘用和解聘与外聘教师等同.四、工资福利1、外聘教师工资实行分级制(1)工资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三级工资1500元/月,二级工资2000元/月,一级工资2500元/月.(2)承担两个班级以上班主任工作,不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基础工资为1000元/月,依据考评分设三级,为三级1000元/月,二级1500元/月,一级2000元/月.(3)外聘管理岗位人员,另行考评,工资另行核定.2、外聘教师工资实行浮动制(1)工资标准依据学校学期考核调整.依据考核方案和教师、学生、家长、学校综合评价,优秀者(综合评价90分以上)为一级,良好者(综合评价80分以上)为二级,一般者(综合评价70分以上)为三级.连续两次评价一般,解聘;综合评价70分以下,解聘.每年分别在学期末考评两次,考评结果在新学期公布并执行新的工资标准.(2)大学毕业生和校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来校应聘,聘用后执行三级工资.(3)外聘教师寒暑假工资执行三级标准.参加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大赛获奖者,依据学校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并依据获奖级别计入加分项.3、外聘教师除社保、医保外,与编制内教师享受学校同等福利待遇.4、外聘招生教师,执行专职招生教师管理规定.五、考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考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学校考评领导小组.xx学校2014年10月24日范文三:泉幼高专人20127号关于印发《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处室、系(部)、馆、科、中心:为加强我校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聘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印发《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附件: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师资外聘教师管理通知抄送:校领导,存档(二).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2012年5月22日印发附件: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外聘教师包括校外兼课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外聘教师是高职高专师资队伍中专兼结合教学团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外聘教师的选聘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校外兼课和兼职教师的人才优势、智力优势,对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好、水平高、能力强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校的办学特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一、聘请外聘教师的原则(一)按需聘请.聘请教师原则上需在编制控制数内考虑.确需聘请外聘教师的,须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聘请:学校专任教师中确实无人能够承担的课程;学校在岗专任教师的教学任务超量而无法承担的课程;优化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的行业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二)择优聘请.外聘教师的选聘必须专业对口,用人所长,确保质量,优先考虑聘请幼儿园、小学、校外企业及社会上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能工巧匠等作为我校的外聘教师.(三)严格程序.系部根据教学需要提出申请,报教务处会审,校领导审批,最后报人事处备案.二、外聘教师的任职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能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二)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小学、企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对口,具有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技师、高级工等以上技术等级的能工巧匠.(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能服从学校的管理及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有足够的精力投入其承担的教学工作.三、外聘教师的岗位职责(一)承担理论、实践教学任务;1.对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课程标准、校历,填写学期授课计划;2.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含电子版);3.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不发生教学差错与事故;4.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请别人代课,应按规定提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5.利用课余时间辅导答疑;6.按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及批改;7.负责对所授课程进行考核(含出卷、监考、改卷、试卷分析、试卷装订等).(二)指导学生实训、实习1.负责学生实训期间的技能训练、组织管理等工作,指导学生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掌握流程和专业技能的实际操作.2.负责按照学校和企业联合制订的实训计划,落实实训任务,所指导的学生进行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三)指导和参与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开设各种讲座、报告等.四、外聘教师聘用程序(一)各系部根据教务处的工作部署,在按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下学期的教学任务时,遵循以上原则拟定外聘兼职教师聘请计划.(二)由各系部会同相关教研室对拟聘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考核,考核办法由系部自定.经考核后填写《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聘教师登记表》(见附件1)和《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聘教师聘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经系部领导签字确认后一并交学校教务处审核.(三)教务处根据相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汇总表报校领导审批,最后报人事处备案.(四)各系部根据审核通过的外聘教师名单办理聘任手续,与外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向外聘教师发放聘书.五、外聘教师管理(一)常规管理1.外聘教师的管理由系部负责,系部对外聘教师进行业务管理、培训、考核以及建立外聘教师档案等,教务处根据教学安排和学校规定的标准核定外聘教师的酬劳,并按月发放.2.首次聘用的外聘教师,系部应要求其提供相应证件(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并随时更新个人信息的变动情况.3.各系部及其教研室要加强对外聘教师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及时向外聘教师提供拟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学生名单、成绩登记表等必备资料;要让他们明确学校的教学规章制度、要求以及其工作职责,并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教学资料进行检查.4.严格控制考勤,如因病因事无法坚持正常上课,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方可调换或请假,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另请教师代课.外聘教师每学期请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学期课时数5%的,须另再扣除其1课时的授课金;请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学期课时数10%的,须另再扣除2课时的授课金;请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学期课时数20%的,须另再扣除5课时的授课金.请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学期课时数30%的学校将给予解聘.5.各系部每学期应对外聘教师的授课情况组织考评,并把考评结果反馈给其本人和教务处.对不能胜任者,学校有权解聘.(二)教师教学事故界定和处理的有关规定1.教学事故的界定和处理程序教学事故等级界定和处理程序参照《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等级界定表》.2.教学事故的处理(1)出现一次一级教学事故,扣除其授课金500元并给予警告;(2)出现一次二级教学事故,扣除其授课金200元;(3)出现一次三级教学事故,扣除其授课金100元.六、校外教师的考核及续聘、解聘(一)外聘教师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如课程在一学期结束即在学期末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成绩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二)聘期期满,聘约自动解除.经考核合格,根据具体教学工作需求,可以续聘.(三)辞聘、解聘1.外聘教师在受聘期内,教学期间原则上不能辞聘,确实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坚持教学的,应在二周前向本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辞聘.教师在约定的教学任务未完成的情况下擅自离职,将酌情扣除当月酬金.2.各系部解聘外聘教师的,应由其本人在解聘通知上予以签字确认,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保留相应的通知证明文件.3.发生一级教学事故二次或二级教学事故三次将对教师给予解聘,不再录用.七、其他1.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的相关规定停止执行.范文四: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体现同岗同酬原则,激励外聘兼职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成都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按照教育规律和教学实际,我校可以外聘兼职教师,外聘兼职教师的工资从财政预留预算经费中支付.第三条在教师编制内出现空编空岗1个月以上,属下列条件之一需要聘用人员从事教学、教辅工作的,学校应外聘兼职教师.(一)出现空编空岗,待招聘编制内教师的;(二)编制内教师需离开岗位1个月以上的(如病假、产假、事假、离岗培训、公差等).第四条学校的外聘兼职教师应按岗位设置聘用.学校办公室是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的责任部门.第二章聘用第五条聘用期为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的,应当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第六条应聘我校外聘兼职教师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2.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专业技术资格或工人技术等级;3.身体健康,年龄在六十岁以下.第七条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工作由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和教导处协助组织,具体程序如下:1.教导处根据教学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聘用外聘兼职教师计划,请示校长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2.办公室发布聘用外聘兼职教师公告.岗位有特别要求的,应当在公告中注明.3.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确定初步候选名单.4.由办公室通知并组织候选教师参加体检.拟聘用教师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5.应当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由校长办公会择优确定聘用教师人选.6.确定拟聘用教师后,办公室与拟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第三章聘用合同第八条学校应当与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第九条聘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合同当事人;2.外聘兼职教师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量、工作标准;3.聘用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4.外聘兼职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5.合同期限;6.违约责任;7.聘用单位和外聘兼职教师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条聘用合同的期限由学校根据外聘兼职教师的岗位任务确定,但每一聘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学年;合同期满依据本办法续签合同的,可以续签,但累计的合同期不得超过三学年.第十一条对于首次聘用的外聘兼职教师,学校可以规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学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第十二条聘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第十三条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以上,符合第十一条规定的、双方愿意续聘的,可直接续签聘用合同.第十四条聘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聘兼职教师可以单方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依法服兵役的;3.学校未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害了外聘兼职教师合法权益的.外聘兼职教师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15日告知学校办公室.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聘兼职教师不得单方解除聘用合同:1.业务骨干所承担的重要任务未完成或者工作尚无人接替的;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3.外聘兼职教师违反以上规定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给学校造成损失的,我校可以行使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第十七条外聘兼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单方解除聘用合同:1.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2.因违反纪律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因失职、渎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我校教学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宜继续任职的;5.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6.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服从另行安排的;7.因机构编制发生变动以及其他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9.学校因第六项、第七项情形之一而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外聘兼职教师本人.第十八条外聘兼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解除合同: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性外聘兼职教师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5-10级伤残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学校应向外聘兼职教师给予经济补偿金:。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外聘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外聘人员的权益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外聘人员指在学校招聘程序下,与学校签订务工合同从事特定工作的非学校编制人员。

第三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各项职责,发挥其工作职能。

第四条学校外聘人员分为全职、兼职和临时工,根据岗位性质可进一步分为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不同类别。

第五条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外聘人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需求。

第六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履行职责,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招聘和聘用第七条学校外聘人员的招聘和聘用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必须经过正式的面试和遴选程序。

第八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和评审等。

第九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符合学校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绩效考核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期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聘用期满后,可以根据工作表现和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外聘人员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保险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障学校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学校外聘人员有义务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护学校的利益。

第十五条学校外聘人员不得从事与学校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学校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学校外聘人员不得泄露学校的机密信息,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七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职业能力,发挥其专长和特长,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外聘兼职教师资格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所教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教学业绩优良。
六、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人事部门。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三、外聘兼职教师招聘程序
1.学校根据教学需要,向人事部门提出外聘兼职教师需求。
2.人事部门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岗位、人数、条件等。
3.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业绩证明等材料。
4.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组织面试、试讲等环节。
5.学校根据面试、试讲结果,确定拟人选。
6.公示拟聘人选,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外聘兼职教师管理与考核
1.外聘兼职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为一个学期。
2.学校为外聘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包括教材、教案、教学设备等。
3.外聘兼职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要求,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4.学校定期对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5.外聘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五、外聘兼职教师待遇
1.外聘兼职教师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为外聘兼职教师购买工伤保险。
3.外聘兼职教师在合同期内,享有与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教学资源使用权。
4.外聘兼职教师完成合同约定的教学任务后,可获得相应的教学工作量补贴。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篇一: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相应职称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遵守学校教师的管理规定。

5、身体健康。

6、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二、兼职教师职责1、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系(部)或教研室和本人各执一份。

2、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撰写好教案。

教案内容应包括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及作业布置等。

3、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及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课下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5、按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在学生上交作业后、下次上课前完成作业的批改、评定和成绩记载,并作好讲评。

6、认真指导学生搞好预习、复习,根据需要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和指导毕业设计(作业)、答辩工作。

7、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丰富教学资源,完善教学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工业大学设立外聘兼职教师制度。

本办法应用于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

第二条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应是具有相应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专家。

第三条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勤奋工作,认真教学,肩负起自己的教学使命。

第四条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是教学组织的一部分,应当与学校其他教师密切配合,共同为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而努力。

第二章任务分工第五条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根据学校要求和个人专业特长,承担大学课程或职业技能提升课程的教学任务。

第六条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从事大学课程教学的,应当参加本学科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与创新等活动。

第七条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从事职业技能提升课程教学的,应当熟练掌握本课程的理论和操作技术,确保学员通过学习掌握必要职业技能。

第三章入选条件第八条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应标准如下:1. 具有大学学历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应教育、教学经验和相关专业技术职称;2.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有导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推荐者;3. 其他入选条件将在工业大学教务部门根据学校招聘需求确定。

第九条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四章入选程序第十条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申报入选时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职业技能证书或证明、推荐信或介绍信等。

第十一条工业大学教务部门根据学校招聘需求对接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筛选,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剩余名额发放聘书,同时招标标准也会随招聘需求变化而定。

第五章安排和管理第十二条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由教务部门负责管理,按照学校现行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教学活动的应急情况、调课、代课情况由教务部门协调解决,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3.4面试合格者,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使用与管理
4.1外聘兼职教师在学校工作期间,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4.2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任务由所在教学单位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4.3外聘兼职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4.4学校对外聘兼职教师实行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六、其他
6.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6.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4.5外聘兼职教师在聘期内享有以下权利:
(1)按时获取工资报酬;
(2)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
(3)获得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和支持;
(4)享有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4.6外聘兼职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学校声誉的;
(2)教学质量低下,经整改仍无明显改善的;
2.3具有两年以上相关教学经验,教学成果显著。
2.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招聘程序
3.1学校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和要求。
3.2应聘者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3)相关教学成果及荣誉证书;
(4)其他学校要求提供的材料。
3.3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பைடு நூலகம்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为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教育宗旨,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的招聘、使用、管理和考核。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及兼职教师的界定1.外聘教师: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2.兼职教师: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二、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1.根据本专业师生比及专业建设的需要,缺口较大的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有缺口但不是很大的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2.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型人才。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1.酷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义务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安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划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5.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制定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一、外聘教师的条件1、思想素质: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适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2、资格条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工人系列技师、高级技师,并对应中级、副高级职称);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承担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二、外聘教师的职责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服从学院的领导;2、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钻研教材,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3、上课时必须备好所教课程的教案或讲义,按时提交有关教学资料(授课计划、学生成绩等),并接受所在教研室的检查;4、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等,主动接受学院教学办及教研室不定期检查,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视情况适当扣除代课费或解聘;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6、负责实习指导的外聘兼职教师除认真履行上述条款外,还应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主持或参与学生的实训考核。

三、外聘教师的待遇外聘教师享受学校同级职称教师的教师岗位绩效奖励工资和教师考核绩效奖励工资(即代课费数量部分和质量部分),参与学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的评选。

四、外聘教师的招聘、辞聘、解聘(一)外聘教师的招聘1、学院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在上学期末制定外聘教师人才需求计划,报学校审批。

2、学院根据学校审批的计划,教研室和教学办确定合适的外聘教师人选(提交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件)。

3、学院负责外聘教师的面试、试讲、考核等工作,对符合要求者到学校附属惠济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同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协议(附后)。

(二)外聘教师的辞聘外聘教师因个人原因,可提出辞职,但需提交书面申请,待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学校如在一个月内没有答复,外聘教师可单方面办理辞聘手续。

(三)外聘教师的解聘外聘教师因下列原因之一,分院可予以解聘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并造成不良影响;3、经考核,被认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4、不服从学校、分院管理,经教育无明显好转;5、因身体原因,连续二周或一学期内累计四周不能教学;6、无故旷课或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合并计算)3次及以上。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一、引言为加强对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特制定本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二、聘任流程1.学校根据教学需求,确定外聘兼职教师招聘计划;2.学院组织相关教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相关申请材料,并对应聘教师的教学经历、资格进行评估;3.经过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教师,学院发出聘书,并明确教学任务、报酬和聘期;4.教师接受聘任后,需签订外聘兼职教师承诺书,并缴纳相关保证金。

三、要求和权益1.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学经验,能够胜任所负责的教学任务;2.教师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备课、上课,保证教学质量;3.教师享有与正式教职教师相同的教学权益,包括教案编写、试题命题等;4.教师有权要求学校提供教学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四、教学管理1.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进度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得随意调整或漏掉内容;2.教师应及时进行作业批改,并及时给予学生反馈;3.学校将定期进行课堂观摩和教学评估,教师需积极配合并接受评估结果,如评估不达标,学校有权解除教师聘任;4.教师不得进行与教学无关的行为,如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五、保证金和违约责任1.教师在聘任时需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于违约时的赔偿;2.教师如违反学校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扣除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3.教师如未按时履行教学任务或提前终止聘期,学校有权扣除相应报酬或保证金。

六、附则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本办法解释权归本校所有。

结语:本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对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保障教学质量,维护学生权益。

各教师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积极履行教学职责,共同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调动外聘教师工作积极性,提升外聘教师工作能力水平,同时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的学习和工作行为,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特殊专业或者紧缺人员可适当放宽标准。

2、本人应出具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证明。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隐患性疾病。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习惯。

5、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招生、实训等任务,接受学校管理考核。

6、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强,且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过班主任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7、本人能够承担教育教学任务,担任一门以上学科教学,并承担班主任工作。

或独立担任两个以上班级的班主任工作可不担任教学任务。

8、只担任教学任务的人员学校将聘为兼职教师,接受学校管理和考核,不享受学校编内教师待遇和外聘教师工资。

二、外聘教师管理:1、外聘教师聘期内须接受学校编制内教师同等管理和考核,聘期内学校不能无故解聘,教师也不能无故提出离职。

2、外聘教师应对所教课程的教学全面负责,统筹组织安排教学内容及课堂教学、辅导、实训、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和撰写教案。

认真讲好每一节课,完成课程的每一个教学环节,并不断总结,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3、外聘教师周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标准工作量,超出者按正常超课时计算,不足者按超课时标准相应抵扣工资。

班主任工作量不计入工资范畴,单独计算。

4、外聘教师应熟知针对教师的规范要求,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注重着装、礼仪、谈吐,严格要求自己,及时将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学生情况反馈到学校有关部门,且有责任做好学生的课内外管理教育工作。

5、外聘教师教学管理、考核由教务科按照《xx 学校任课教师考评细则》组织实施;班主任管理、考核由学生科按照《xx学校班主任考评细则》组织实施;日常值班、考勤等工作,由办公室按照学校教职员工值班、出勤、请假、招生制度组织实施考核。

音乐系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音乐系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音乐系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外聘兼职教师是我系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适应日渐扩大的招生规模和学生特殊专业主项结构的发展需求, 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 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 特制订我系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1.音乐系外聘兼职教师管理由音乐系实行管理, 教务处、人事处进行考核。

2.系内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 对连续被聘任为我校外聘兼职教师, 且教学效果好, 操作指导能力强, 学术水平高, 责任心强的外聘兼职教师, 可提出报告经校领导审核批准, 特聘为我系客座教师。

3.外聘教师有权了解与教学、科研任务有关的情况, 获取相关资料, 参与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可参与学科、专业建设, 协助制定学科、专业发展计划, 音乐系大力支持和配合。

4.外聘教师与正式教职工同等使用学校有关实验室及其设施, 同等借阅学校图书馆图书资料。

5.系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外聘教师工作会议, 了解外聘教师的教学情况, 通报学校教学信息, 总结教学工作。

6.系部应为外聘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提供条件。

7.对学生评教意见强烈、教学效果差或严重违纪的外聘兼职教师, 由系部提出申请, 经教务处和人事处协商后及时予以辞退, 并做好善后工作。

8.无特殊情况, 未征得学校同意, 旷教2节以上, 视为无故中止聘约, 学校不发放所有薪酬, 并有权依法追赔损失。

9.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 音乐系具体负责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职责1.外聘兼职教师应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做好教学组织工作, 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2.按我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训计划、实训大纲等教学实训文件进行教学和实训指导, 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教学实训大纲、教学进度的要求, 认真备课并讲好每一节课, 必须备有所教课程的教案, 以保证教学质量。

3.外聘兼职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课程表讲课, 未经教务处批准, 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者更换教师。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兼职教师管理,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聘用的适用情形在下列情况下,学校可以按程序聘请校外人员承担本校教学任务:L新设课程暂无合适教师,已设课程现有教师暂无力承担。

2.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安排时,因师资紧张,经过调整、挖掘现有师资潜力后仍无法解决。

3.出于学术交流或提升职场实践能力或特殊比赛的需要。

4.专业建设及其他特殊情况。

二、兼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L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5.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及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在本学科有相关的中专(高中)教学经历,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3)有所授课程的行业背景,在职场内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6.热爱学生,诲人不倦,衣着及言谈举止符合教师职业规范;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7.愿自觉遵守我校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

三、兼职教师基本职责1.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未经教学管理中心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授课内容、进程,不得随意私自安排学生外出见习或实习。

2.要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应提前一天与教研室或教学管理中心联系,以便及时调整。

3.要认真备课,杜绝不带教案上课现象(能师巧匠除外)。

备课时对课程内容要熟悉,准确把握教材重、难点;要了解学生知识基础和接受能力,注重因材施教,做到既备书,又备人,既教书,又教人。

4.要精心设计课堂教学,讲究教学方法,授课语言要准确、鲜明、生动,无明显方言土语,不得使用歧视性、侮辱性语言从事教育教学。

5.要重视学生平时作业练习。

招聘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招聘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招聘兼职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规范兼职老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健全招聘兼职老师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招聘要求1.1 招聘兼职老师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且高校毕业优先。

1.2 招聘兼职老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负责地完成教学工作。

1.3 招聘兼职老师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与学生和教学团队良好地配合。

1.4 招聘兼职老师应具有一定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时间管理能力,能够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和个人生活。

第三章招聘流程2.1 学校将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兼职老师招聘信息,包括校园宣传、网站招聘、公开招聘等形式。

2.2 招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教学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接受学校的笔试和面试。

2.3 学校将根据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面试表现,确定是否录用,并签订兼职合同。

第四章任务分配3.1 学校将根据教学任务的分配情况,合理安排兼职老师的教学工作。

3.2 兼职老师应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认真备课,准备教学材料,保证教学质量。

3.3 兼职老师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教学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五章绩效考核4.1 学校将对兼职老师的教学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定期考核,并进行绩效评定。

4.2 绩效考核主要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学生评价、课堂管理等方面,评定结果将作为绩效奖金发放的依据。

4.3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等级,不合格者将面临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六章福利待遇5.1 兼职老师将按照实际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奖励。

5.2 兼职老师将享有相关教学资源和培训资源,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5.3 兼职老师将享有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和团队建设活动,增进与同事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第七章管理制度6.1 学校将对兼职老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2 学校将对兼职老师的教学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定期评估,并进行管理改进和优化。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及兼职教师的界定1.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2.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二、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1.根据本专业师生比及专业建设的需要,缺口较大的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有缺口但不是很大的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2.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型人才。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教师兼职与外聘管理办法

教师兼职与外聘管理办法

教师兼职与外聘管理办法教育是国家的未来之基,而教师是教育的核心。

然而,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中,有一部分教师选择了兼职或外聘的方式来提高个人收入或发展自己的专业领域。

对于这一现象,我们应当如何制定合理的管理办法呢?一、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的定义与分类兼职教师是指在正常工作以外,还兼任其他学校或机构的教职工;外聘教师是指具备专业素质但不在学校内全职任教的人员。

根据不同的教育层次和职业特点,可以将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分为学科教师、课程开发与研究教师、实践教师等。

二、制定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的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制定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的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教育质量,防范利益冲突,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由于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的工作时间和人员结构上的特殊性,管理办法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三、建立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的招聘程序招聘程序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应明确招聘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的条件、资格和待遇,并通过公告、招聘网站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确保招聘程序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四、设立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的岗位要求与职责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素质,并与正式教师一样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和工作职责。

同时,学校应加强对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五、建立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的薪酬机制薪酬机制应公平合理,既能激励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又能保障其合理收入。

可以根据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来确定薪酬标准,并在工资结构中体现差异化和激励性。

六、建立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的绩效评价机制绩效评价机制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激励教师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关键环节。

学校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流程,对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为他们提供成长和发展的机会。

七、加强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的沟通与管理学校应加强与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之间的沟通与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交流和问题反馈机制,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提高教师的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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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及兼职教师的界定
1.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2.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二、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
1.根据本专业师生比及专业建设的需要,缺口较大的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有缺口但不是很大的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2.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
能型人才。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5.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反馈”成绩优良。

2.能为学生课程实训、阶段实习、就业实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五、聘期待遇
承担理论教学、实训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由教务处按照实际课时发放报酬,经由校办、财务等部门核实后发放。

外聘(兼职)教师具体课酬标准如下:
1.担任理论课教学任务高级职称的外聘(兼职)教师,25元/课时,中级职称22元/课时,其他18元/课时。

2. 担任实训教学任务的外聘(兼职)教师,原则上按照主班750元,副班450元支付,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酌情给予考虑。

六、聘用程序
1.各教研室在学期结束前,根据教学实际提出下学期所需外聘(兼职)教师人数、专业和条件要求,经教务处、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办备案,同时附拟聘用教师的有关证书及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个人业绩等其它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2.在确定外聘(兼职)教师的人选时,需由校办、教务处联合针对该岗位的专业和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等,组织考核、试讲等招聘环节,确定拟聘人选。

3.校办将拟聘人选报学校研究审批,并与审批同意聘请的外聘(兼职)教师签定《黄山东华技工学校外聘(兼职)教师协议书》。

七、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
1.外聘(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和各聘用教研室负责具体的管理,教务处和各聘用教研室要及时向外聘、兼职教师提供拟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同时要组织外聘(兼职)教师学习学校教学环节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聘用教研室须将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纳入学校统一的教学、教研管理工作中,外聘(兼职)教师应接受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教研等考核评价和检查。

3.外聘(兼职)教师要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若违反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根据其性质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课时酬金、解聘等处理。

4.每学期聘期结束,外聘(兼职)教师要向聘用教研室递交工作总结,并填写《黄山东华技工学校外聘(兼职)教师工作情况考核表》,聘用教研室对受聘教师的工作效果做出全面评价,经教务处审核后,报校办备案。

5.聘用教研室对外聘(兼职)教师依据聘用合同实施管理,教务处建立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管理。

八、聘用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1.聘用期满或安排的教学任务完成后,双方的聘用协议自动解除。

2.在聘用期内,兼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聘:
(1)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触犯国家刑律,或违反学校教学工作规范的,以及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及相关证明,伪造个人简历等营私舞弊行为的;
(3)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影响恶劣不能为人师表的;
(4)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如因教学事故造成学生伤害的,应追究其本人相应的责任;
(5)经考核,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

3.因个人理由提出不再聘用的,应提前30日向聘用教研处提出申请,并报教务处审核、校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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