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创新创业资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03•【字号】嘉府规〔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0]10号)要求,现就本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多措并举保市场主体(一)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全面贯彻实施《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和《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促进规模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制定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加大环评“放管服”改革力度。
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成本。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金融支持。
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加大对本区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落实人民银行支小支农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加大普惠金融信贷投放力度。
鼓励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民营、中小微企业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
引导商业银行积极推出融资续贷产品。
对中小微企业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优化融资担保服务。
实施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奖励政策。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2.24•【字号】嘉府发〔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府发〔2023〕9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科委拟定的《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绩效目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3年2月24日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财预[2021]75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沪科创办[2021]122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沪科创办[2021]123号),设立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定园(以下简称“嘉定园”)建设,打造创新实力凸显、创新产业引领、创新活力充沛的现代化新型科技园区。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和管理原则(一)聚焦创新发展导向。
专项资金使用要与嘉定园的发展规划相结合,符合区域产业和科技创新发展导向,聚焦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急需支持和投入的薄弱环节,强化专项资金的引导、鼓励和支持作用。
(二)强化资金统筹联动。
专项资金与其他财政科技投入资金错位支持、互为补充。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8•【字号】嘉府办发〔2021〕42号•【施行日期】2021.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经委拟定的《嘉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8日嘉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前沿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
经过多年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嘉定区经济增长新引擎的作用愈发明显,已成为新动能的主要支撑力量。
“十四五”时期是嘉定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变革期,是嘉定区重塑产业形态、提升产业链竞争力、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战略机遇期,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增强全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全区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三五”情况回顾(一)产业规模快速壮大“十三五”以来,嘉定区紧抓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新要求,全力推进“上海制造”品牌特色功能区建设,依据嘉定区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四大优势产业,积极培育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三个先导产业,产业规模快速增长。
据统计,2020年末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1227.7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90.7%,顺利突破千亿大关,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8•【字号】嘉府办发〔2021〕43号•【施行日期】2021.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商务委拟定的《嘉定区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8日嘉定区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关系经济转型升级,关系人民福祉增进,关系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打响品牌、塑造优势,根据国家《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嘉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回顾(一)发展成效立足交通区位、商务成本、产业基础等现实条件,嘉定区主动作为,“十三五”较好推进了服务业的繁荣发展,产业发展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结构趋优态势。
保持了稳步增长。
宏观经济形势欠佳下,全区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
“十三五”期间,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5.8%,2020年达到944.0亿元,相比“十二五”末的466.7亿元实现倍增。
图1 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走势优化了内部结构。
全区服务业加快转型,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大行业合计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收入比重从2016年的88.4%上升至2020年的91.6%。
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业收入占比最高,从2016年的128.9亿元上升至2020年的267.3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从25.7%上升至28.3%。
嘉定区创业补贴政策
嘉定区创业补贴政策上海嘉定为鼓励创业,出台了什么创业补贴政策?下面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上海嘉定区最新创补贴政策。
嘉定区创业补贴政策:一次性创业开办费扶持补贴1、补贴对象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大学生,以及本区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在本区成功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种创业组织(劳务输出公司除外)。
2、补贴标准该项补贴限每人申请一次。
补贴金额3000元。
嘉定区创业补贴政策:一次性鼓励创业创新扶持补贴1、补贴对象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大学生,成功创业且正常经营满一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2、补贴标准该项补贴限每人申请一次。
补贴金额20000元。
嘉定区创业补贴政策: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补贴对象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大学生,以及本区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在本区成功注册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种创业组织(劳务输出公司除外)。
2、补贴标准以上组织自注册登记起18个月内正常经营,吸纳本市劳动年龄段人员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补贴对象在开业18个月内,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确定,每吸纳1人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5000元,每家组织最高补贴金额为40000元。
该项补贴每家组织限申请一次。
嘉定区创业补贴政策:贷款补充贴息1、补贴对象申请本市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人或申请小微企业法人小额担保贷款的企业法人;在本市注册开业3年以内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其企业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获得本市商业银行发放的20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
2、补贴标准补贴对象按时结清贷款本金及利息,符合市级利息补贴条件,但利息补贴不足的部分,可申请贷款补充贴息。
补贴标准根据补贴对象在贷款期内吸纳本市劳动年龄段人员稳定就业的情况确定,每吸纳1人每年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1000元,连续用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的贴息1个月。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23•【字号】嘉府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秩序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嘉定区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嘉定区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方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2年2月23日附件嘉定区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准把握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重大机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力度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整体优化,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统筹深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通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成为服务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的表率,亲清政商关系迈上新台阶,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一)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1.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
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持续优化企业跨区迁移政策,实现管理规范有序的跨区域迁移。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2.22•【字号】嘉发改规〔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嘉发改规〔2023〕2号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嘉定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2月22日嘉定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
为进一步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沪府办规〔2023〕1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理念,持续发力打造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效、政府服务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大力提升嘉定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二、重点任务(一)深入打造资源共享的要素环境1、水电气网报装更快捷。
完善水、电、气、网(宽带)联合报装机制,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联合踏勘、一站服务、一窗咨询。
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水电气接入“零负担”政策,严禁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公布水、电、气、网(宽带)报装全程服务时限,实现获得用电、获得用水、获得用气和互联网连接服务满意率98%以上。
推行供电、供水、供气及互联网服务可靠性管制计划,建立和完善获得用电、用水和互联网可靠性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入实施“嘉创行”创业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入实施“嘉创行”创业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3.22•【字号】嘉人社发〔2023〕16号•【施行日期】2023.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入实施“嘉创行”创业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嘉人社发〔2023〕16号嘉定分基地“1+X+Y”载体单位、区内各大专院校、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本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沪府规〔2022〕6号)和《关于同意建设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嘉定分基地的批复》(沪人社职〔2020〕5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在校大学生、社会各类人员的创业能力培养,帮助初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就本区深入实施“嘉创行”创业能力提升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按照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原则,面向在校大学生、初创企业业主和有创业意愿的社会各类人员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帮助更多大学生和社会各类人员实现成功创业,推动初创企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长效机制,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依托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嘉定分基地(以下简称“嘉定分基地”),深入实施“嘉创行”创业能力提升计划。
通过整合社会各方创业培训资源,构建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内容精细化、资源对接精准化的创业培训体系,汇聚一支优秀、专业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创业培训质量,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初创企业稳定率。
力争从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总体培训量不低于800人次;受训者参加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以注册成立企业数为准)不少于20家,实现创业带动就业不少于200人次;初创企业业主参加创业培训后实现提升发展的企业不少于20家(其中,获得融资企业数不少于4家);创业带动就业翻倍企业数不少于20家。
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
九类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其他企业现有人才)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手机)专业领域填表日期年月日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制填写说明1、请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全面、真实的信息,不得空项、漏项。
2、建议采用仿宋小四字体、行距20磅进行填写,请正反两面打印,请勿调整表格宽度、增加或删减表格内的项或改动表格格式,不得出现跨页打印。
一、封面(一)申请单位:指现有人才所在工作单位。
(二)联系人:具体负责申请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专业领域:请根据申请单位生产经营方向,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软件与信息服务、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城市规划建设、综合等九类专业领域中择一填入。
二、申请书正文(一)企业基本信息1、所属街镇:指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镇。
2、基本情况:描述企业经营范围、资本构成和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不少于200字。
(二)企业综合情况1、财务经济情况:填报上一年度相关数据。
2、企业创新成果及市场情况: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内容较多者请选择重点或代表性成果进行填报。
3、荣获科技项目资助情况: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内容较多者请选择重点或代表性成果进行填报。
填写时请客观描述,突出重点,言简意赅。
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三)符合条件现有人才汇总表按照进本单位工作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填报,符合条件人才数较多情况可续页填报。
(四)审核意见1、申请单位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诚信承诺,提出申请意见,并同时加盖公章。
2、主管部门意见:在申请单位材料基础上,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同时加盖公章。
3、街镇意见:对申请单位现有人才申请政府薪酬补贴提出具体意见,同时加盖公章。
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时间所属街镇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总产值(万元)上年度税收(万元)经营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包括经营范围、资本构成和股权结构、技术团队等)主要产品:二、企业综合情况上一年度财务经济情况(金额单位:万元)总产值固定资产销售收入净利润缴税总额研发经费投入企业所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介绍:企业创新成果及市场情况:(知识产权、承担国家和地方项目情况、主要产品市场情况)获国家、上海科技项目资助情况:三、符合条件现有人才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历证编号学位学位证编号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等级)特殊人才标识进本单位工作时间申请单位意见单位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11•【字号】嘉府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区重大办拟定的《2024年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1月11日2024年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
为了切实发挥重大工程的示范引领和支撑保障作用,助力“稳增长、促发展”,持续提升嘉定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2024年将继续重点推进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工程建设,制定《2024年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一、年度计划安排2024年嘉定区重大工程项目包括正式项目46个和预备项目9个。
其中,正式项目中嘉定新城26个,北虹桥7个;预备项目中嘉定新城3个,北虹桥3个。
项目分布聚焦重点区域,嘉定新城、北虹桥两大战略引擎区域占比约70%。
(一)正式项目在46个正式项目中,包括计划新开工项目9个、计划建成项目13个、在建项目24个,项目总投资约487.1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104.1亿元。
1.市政设施类安排重大项目15个,其中计划新开工4个、计划建成4个、在建7个,项目总投资约67.8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12.3亿元。
(1)4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分别是:北虹桥“城中村”配套道路、嘉定西门文化公园、嘉唐公路改建(树屏路~绿意路)、嘉宝智慧湾林润路(胜辛北路~城北路);(2)4个计划建成项目分别是:嘉定新城绿环(启动段)、嘉定新城JDC10502单元09-03、09-04地块(入城口)公共绿地及停车库、蝶语园景观提升、鸡鸣塘河道整治;(3)7个在建项目分别是:涉铁道路(百安公路、外青松公路、安虹北路)、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二期、苏河源综合公园、真江西排水系统控污调蓄池、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虹桥商务区交通配套(金运路、金园一路)、大居外配套陇南路。
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
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资金资助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六类部市属企业现有人才)一、政策依据1、《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2、《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委、区财政局关于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资金资助和生活补贴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二、申请对象在本区范围部、市属企业工作,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由单位统一申请。
三、申请条件(一)单位条件本区范围部、市属企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包括汽车整车研发设计及生产制造,汽车发动机、变速器、底盘、安全器件以及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等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企业;2、新能源企业:包括以太阳能、风能、核能关键技术和智能电网为重点的新能源研发和生产企业;3、新材料企业:包括高端半导体硅材料、激光材料、稀土材料等为重点的新材料研发和生产企业;4、软件及信息服务(含物联网)企业:包括物联网、基础软件、专业软件、电子商务、动漫游戏、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研发和运营服务企业;5、文化创意:包括各类文化艺术、数字内容、创意设计以及会展服务产业企业;6、金融投资:包括以金融服务、金融中介、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为重点的企业;7、机械、电气、电子、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嘉定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税收4000万以上;8、城市规划建设领域:在本区注册并承担大型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等。
(二)个人条件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专业能力条件之一和学历职称条件之一:1、专业能力条件(1)企业引进的掌握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2)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领域企业掌握核心技术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城市规划建设领域主持过国内大型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规划设计或建设工程技术经验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9.11•【字号】嘉府发〔2015〕50号•【施行日期】2015.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嘉府发〔2015〕50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15年9月11日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完善本区人才住房工作体系,优化集聚人才、留住人才的优良环境,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嘉定安居创业,助推嘉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建设嘉定现代化新型城市贡献力量。
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嘉定区域内符合单位和个人条件,并在本区域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优秀人才,给予购房货币化补贴(以下简称“购房补贴”)。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补贴对象(一)单位条件在本区域内符合嘉定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驻区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重大城市规划建设的驻区单位、区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现代农业等领域中,由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定期确定每一批次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的单位。
1.高校、科研院所单位名录,由区科委负责确定。
2.企业单位名录,由区经委、区国资委、区农委负责确定。
3.区属事业单位、驻区城市规划建设、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名录,由区人社局和相关主管部门确定。
(二)个人条件申请购房补贴对象为上述单位中工作正式员工,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学历职称条件之一的:1.基本条件(1)户籍状况。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1.06.15•【字号】嘉府发[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的通知(嘉府发〔2011〕33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2011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2011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根据《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行动方案(2011-2015)》(嘉府办发[2011]1号)精神,为实现嘉定新一轮产业发展战略,按照做大现代服务业、做强先进制造业、做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做精现代农业的原则,聚焦重点产业领域,通过政府引导和推动,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小巨人计划的实施。
区府办、发改委、经委、科委、农委、工商分局、质监分局、人社局、国资委、监察局、财政局、税务分局、统计局、环保局、安监局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委,具体落实小巨人计划的规划、组织、认定、考核和奖励工作。
二、申报范围税收属地征管的本区各类企业。
三、申报项目1、区经委:受理申报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升级转型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等)、上市企业示范项目。
2、区科委:受理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
3、工商分局:受理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
4、区质监局:受理申报名牌产品(服务)、质量金奖、市长质量奖。
补充协议样张
关于申请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资金资助和生活补贴的补充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申请人)
根据《关于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资金资助和生活补贴的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此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申请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资金资助和安家生活补贴的引进人才必须承诺在本单位创业就业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二、申请获得的创新工作经费资助和安家生活补贴(以下简称资助补贴)都应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凡在单位工作未满5年离开的引进人才,必须将其申请获得的资助补贴按照剩余年限折算退还到单位,再由单位按出资比例将区、镇两级拨付的资金统一退还给区、镇两级人民政府。
具体如下:
引进人才按(实际已获得的资助补贴总额—资助补贴平均值 已执行的年限)的额度退还资助补贴。
其中,资助补贴平均值是指:申请获得的资助补贴总额/5年。
已执行年限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数。
当年执行月数满9个月的,当年算做已执行年。
四、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两方均应严格执行,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
若仍有争议,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字号】嘉府发[2004]72号•【施行日期】2004.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府发〔2004〕72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现将《嘉定区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嘉定区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人才发展资金在人才奖励、培养、科研、补贴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根据《中共嘉定区委、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区设立嘉定区人才发展资金。
第三条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财政局成立嘉定区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负责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资金来源1、区财政专项拨款。
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
第五条使用原则1、突出重点原则。
资金应重点用于本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课题、重点行业等方面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2、讲究效益原则。
资助的重大项目、基础调研、人才引进、考察培训等必须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有推动促进作用。
3、匹配使用原则。
用人单位在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中需申请人才发展资金资助的,企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1:1的等额资金匹配。
第六条适用范围1、用于在区政府公布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科技创新、重大课题研究等方面引进高层次人才承担的项目及生活资助。
2、用于区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所进行的基础调研、理论研讨、学术交流、经验交流等活动。
3、用于奖励突出贡献人才和在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4、用于区统一组织安排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境内外学习考察培训等。
嘉定b类人才认定标准
上海嘉定b类人才标准如下:
根据上海市落户政策,上海嘉定b类人才标准如下:
1、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上海市高峰人才,本市海外高层次专家,上海领军人才,以及相当上述层次的优秀人才。
3、区级税收3000万元及以上的实体型企业主要负责人。
4、缴纳个人所得税连续三年累计达到600万元及以上的优秀人才。
5、关系区域经济社会重大改革和创新发展,处于行业龙头地位或具备较大发展潜质,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确需重点扶持的优质成长型企业主要负责人。
上海市A类人才是指入选、上海市人才、特殊津贴的人才;B类人才是指入选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上海市特殊津贴的人才;C类人才是指具有较高学历、较高职称或较高技能的人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024号提案的答复(2020)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024号提案的答复(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4.20•【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024号提案的答复李虹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本区创业服务支持资源整合和平台搭建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区创业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近年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作,注意发挥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嘉定分团的作用,为本区的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具体体现在:一、吸收社会专业人员,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为鼓励扶持创业,嘉定区在2000年吸收社会各界人士成立了“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目前已有20年的历史。
截至2019年底,全区有35名创业指导专家活跃在创业指导活动中。
2017年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荣获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的荣誉,这是对包括嘉定分团在内的全市所有创业指导专家的最高褒奖。
目前,嘉定分团隶属于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在区就业促进中心设立办公室,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市团工作任务分配、专家日常联络等事宜。
2016年10月,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又成立了嘉定区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现有专家17名,主要为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等服务。
二、发挥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作用,积极为创业者服务每年嘉定区在3月5日学雷锋日和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期间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开展主题活动。
此外,区就业促进中心和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为创业者和意向创业人员提供项目选择、融资、经营、财务、销售等全方位的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走出创业的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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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创业资助、安家生活补贴和政府薪酬补贴的申请指南(一类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引进人才)一、申请对象2016年10月1日(含)以后,新到本区区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嘉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申请条件(一)单位条件区属事业单位、在本区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个人条件除符合上述单位条件外,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个人条件之一:1、在教育、卫生、农业、文化、体育、规划建设、环境治理、质量安全等事业单位,在专业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枢纽型等社会组织中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2、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引进计划的入选者,嘉定杰出人才奖称号获得者,嘉定杰出人才提名奖、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区名师工作室领衔者、嘉定科技功臣等称号获得者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在相对应岗位上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三、申请材料详见官方主页面/renshe/yjgcccxcyjxjqrczt/sqb “申请材料清单”一栏中《材料清单(一类)》,所有相关材料复印件由单位验证并加盖公章(骑缝章),涉及复印件的材料,请同时提供原件予以核对。
四、办理部门嘉定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周文量洪洁苓联系地址:嘉定区墨玉南路888号上海国际汽车城大厦1912室咨询电话:69502198 69502536 传真:69502338新创业资助、安家生活补贴和政府薪酬补贴的申请指南(二类新引进企业经营管理型人才)一、申请对象2016年10月1日(含)以后,新到嘉定工作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嘉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申请条件(一)单位条件1、经济发展类(1)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企业;(2)符合本区四大产业发展方向企业:以集成电路及物联网、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智能化、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智能制造及机器人为重点的研发、生产和运营服务企业;(3)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新能源、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云计算、新材料等为重点的研发、生产和运营服务企业;(4)服务性机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以金融服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会计(审计)服务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机构,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中介服务为重点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2、城市建设管理类:包括承担大型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
3、其他类:农业科技型企业。
上述企业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须在本区。
企业诚信经营,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贡献度或发展前景良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个人条件除符合上述单位条件外,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个人条件之一: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区重点引进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职务且年度薪酬标准不低于35万元的高层次人才;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区级及以上的众创空间和创业孵化基地以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中担任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职务且年度薪酬标准不低于35万元的高层次人才。
三、申请材料详见官方主页面/renshe/yjgcccxcyjxjqrczt/sqb “申请材料清单”一栏中《材料清单(二类)》四、办理部门嘉定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周文量洪洁苓联系地址:嘉定区墨玉南路888号上海国际汽车城大厦1912室咨询电话:69502198 69502536 传真:69502338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新创业资助、安家生活补贴和政府薪酬补贴的申请指南(三类新引进创新人才)一、申请对象2016年10月1日(含)以后,新到嘉定工作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嘉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申请条件(一)单位条件1、经济发展类(1)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企业;(2)符合本区四大产业发展方向企业:以集成电路及物联网、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智能化、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智能制造及机器人为重点的研发、生产和运营服务企业;(3)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新能源、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云计算、新材料等为重点的研发、生产和运营服务企业;(4)服务性机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以金融服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会计(审计)服务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机构,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中介服务为重点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2、城市建设管理类:包括承担大型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
3、其他类:农业科技型企业。
上述企业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须在本区。
企业诚信经营,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贡献度或发展前景良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个人条件除符合上述单位条件外,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个人条件之一: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核心技术研究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创新人才;2、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引进计划的入选者,嘉定杰出人才奖称号获得者,嘉定杰出人才提名奖、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区名师工作室领衔者、嘉定科技功臣等称号获得者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在相对应岗位上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上述人才必须负责或参与用人单位的相关创新项目。
三、申请材料详见官方主页面/renshe/yjgcccxcyjxjqrczt/sqb “申请材料清单”一栏中《材料清单(三类)》四、办理部门嘉定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周文量洪洁苓联系地址:嘉定区墨玉南路888号上海国际汽车城大厦1912室咨询电话:69502198 69502536 传真:69502338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新创业资助、安家生活补贴和政府薪酬补贴的申请指南(四类新引进创新人才团队)一、申请对象2016年10月1日(含)以后,新到嘉定工作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嘉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申请条件(一)单位条件1、经济发展类(1)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企业;(2)符合本区四大产业发展方向企业:以集成电路及物联网、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智能化、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智能制造及机器人为重点的研发、生产和运营服务企业;(3)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新能源、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云计算、新材料等为重点的研发、生产和运营服务企业;(4)服务性机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以金融服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会计(审计)服务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机构,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中介服务为重点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2、城市建设管理类:包括承担大型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
3、其他类:农业科技型企业。
上述企业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须在本区。
企业诚信经营,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贡献度或发展前景良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团队条件除符合上述单位条件外,创新人才团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2名以上核心成员;2、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1年及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3、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在技术、应用、工程化等各环节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4、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个人条件应不低于“新引进创新人才个人条件”的要求。
除满足上述条件以外,创新团队须满足:所在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具备先进的研发设施条件。
上述人才团队必须负责或参与用人单位的相关创新项目。
三、申请材料详见官方主页面/renshe/yjgcccxcyjxjqrczt/sqb “申请材料清单”一栏中《材料清单(四类)》四、办理部门嘉定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周文量洪洁苓联系地址:嘉定区墨玉南路888号上海国际汽车城大厦1912室咨询电话:69502198 69502536 传真:69502338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新创业资助、安家生活补贴和政府薪酬补贴的申请指南(五类新引进创业人才)一、申请对象2016年10月1日(含)以后,新到嘉定工作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嘉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申请条件(一)单位条件1、经济发展类(1)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企业;(2)符合本区四大产业发展方向企业:以集成电路及物联网、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智能化、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智能制造及机器人为重点的研发、生产和运营服务企业;(3)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新能源、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云计算、新材料等为重点的研发、生产和运营服务企业;(4)服务性机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以金融服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会计(审计)服务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机构,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中介服务为重点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2、城市建设管理类:包括承担大型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
3、其他类:农业科技型企业。
上述企业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须在本区,在嘉定成立时间必须是在2016年10月1日(含)以后。
企业诚信经营,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贡献度或发展前景良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个人条件除符合上述单位条件外,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个人条件之一: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拥有较强研发和经营管理能力,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来嘉定创办企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创业人才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一般不低于30%;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获得首轮创投机构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投机构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持股比例不低于30%的高层次创业人才。
三、申请材料详见官方主页面/renshe/yjgcccxcyjxjqrczt/sqb “申请材料清单”一栏中《材料清单(五类)》四、办理部门嘉定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周文量洪洁苓联系地址:嘉定区墨玉南路888号上海国际汽车城大厦1912室咨询电话:69502198 69502536 传真:69502338新创业资助、安家生活补贴和政府薪酬补贴的申请指南(六类新引进创业人才团队)一、申请对象2016年10月1日(含)以后,新到嘉定工作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嘉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