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池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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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池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
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xxx村旧村改造消防水池工程
承包范围: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工程;给排水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电气接地系统及从小区变配电室引入的电缆(一用一备)、供给泵房二级负荷的电缆(一用一备)。
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门、窗、消防加压系统、自来水加压系统、各种设备的控制配电箱及其电缆连接;
二、工程工期:
1.工程开工日期为基础土方开挖之日,即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各阶段控制点如下:
(1)开工后天完成全部主体;
(2)开工后天完成装饰及安装工程;
(3)开工后天竣工验收合格;
2.阶段性工期如不能按期完成,甲方将按该阶段付款额的80%支付,如该阶段延误的工期在下一个阶段工期赶上,则剩余的20%在下一阶段付款时同时支付;如阶段性工期连续延误则连续扣除。
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工期拖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延误阶段工期累计超过15天,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延误阶段工期累计超过15天后,自第16天开始支付甲方违约金每日1000元。
2)乙方承诺:
①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更换施工队伍。
②甲方可以通知乙方7日内撤离现场并保证不影响新的施工企业进场施工,新的施工企业进场正式施工10天后,双方30日内办理结算(付款条件同本补充协议中有关条款)。同时本条款为双方终止协议的依据,不需双方再另行签订终止协议。
③若乙方在手续、撤离现场等方面不积极配合甲方、新的施工企业,导致工程进度受影响,影响时间在自通知乙方后第8天开始到第20天内,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每日2000元,影响时间超过第21天,乙方自愿放弃已投入项目中的所有权益,并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总工期每天延误1天,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元。
5、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工程工期按双方签证的工期索赔天数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
1.乙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2.本工程严格按国家和建设部颁布的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进行施工质量检查验收,乙方要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及施工说明
组织施工,若因发生的质量事故和返工浪费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3.乙方要做到文明、安全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若发生伤、亡、病、残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办法:
工程合同价款形式为按实结算。
其结算办法如下:
1.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及现场签证等资料,执
行2003年版《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2013年版《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淄博市价目表》,其中,人工工资单价及有关费率按下表(见下表)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期《淄博工程造价指南》指导价进行结算,施工期《淄博工程造价指南》没有的主要材料按甲乙双方签证的价格结算;
费率及人工单价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土建装饰
施工管理费费率% 5.0 49 40 利润率费率% 3.1 16 23 措施费费率规定费率*90%
人工工资单价(元/工日)50 50 50
规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计算,其余费用不计
2.以下分部、分项工程按以下明确的综合单价计费(即按“成活价”,不再按套用定额的结算方式,由乙方承包)计入税前,综
合单价所明确价格外的费用均不计取。结算时其单价和数量均不再调整。付款方式(含付款时间及付款比例)同本协议中工程款拨付中的有关内容。综合单价项目须由甲方认定材质、品牌、分包企业。
(1)天棚涂料
(2)防水工程
(3)楼梯栏杆
3.有关问题说明:
1)所有材料、半成品、工程检验实验费(含优质结构及优良
工程验收费用)均只按定额内规定的有关费用计取后包干
使用,不再另行计费;指定分包项目工程检验试验费,由
分包单位负责支付。
2)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筑面积8元/ m2包干使用。取费程序
规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定额规定的措施费中安全网、密
目网、斜道不再计取。
3)柱、梁、板等现浇构件模板按胶合板模板(钢支撑)计费,
天棚不做抹灰;与板同时浇筑的梁的脚手架不计。
4)本合同段挖掘机进出场按1台计取。
5)水、电费按定额含量及单价包干使用,由乙方按市场价缴
费。施工用水如采用井水时,水泵购置安装及使用管理由
乙方负担。
6)泵送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其费用已加入商品砼价格中。
7)余土外运(即:按定额大开挖工程量规则计算总挖土量扣
除回填用及灰土用土)如发生时按13元/m3(天然密实状态)
按实结算;甲方决定是否需要土方外运;场内运土按场内
实际运距套用定额结算。
8)工程中所有涉及工程造价增加或减少的签证、变更等均要
有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甲方、乙方共同签字并盖章后方
能最终计入结算。
五、工程款的拨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按以下进度控制点明确的付款金额拨付工程款,所有签证变更项目阶段性付款时均不调整。拨款要求乙方提前10日报资金计划,经监理、甲方批准后生效。
阶段性拨款额=审定工程造价进度值×付款比例-甲方供材款-代扣代交费用
(1)主体完成后付至该部分70%;
(2)装饰、安装工程完成后付该部分70%;
(3)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乙方承包工程造价85%;
(4)办理完结算后30日内付至乙方承包工程造价95%。质保金5%分专业分批保修期(保修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六、材料的供应及采购:
1.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乙方供应。
2.所有乙供材料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品牌、规格型号、生产
厂家,经监理、甲方确定后,由乙方同材料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3.指定分包项目、综合单价项目,乙方应提前两个月(工程
中所需材料和设备提前一至两个月)向甲方提报计划,由甲方确
定施工单位或认证质量、品牌、材质或专业队及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