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食堂服务招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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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食堂管理服务
招标方案
为规范学校食堂招标行为,统一招标标准,提高我校食堂管理水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现就我校食堂管理服务招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招标学校食堂基本概况
本次招标学校食堂:
王洛镇xx中心小学,餐厅一座,餐厅内水电配套设施齐全,可同时容纳200人就餐,就餐规模约500人。

二、招标方式
由王洛镇镇教育管理办公室闫小凡、赵鹏程老师及王洛镇xx中心小学校委会成员成立联合招标工作小组,按照规定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合法运营主体,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餐饮运营服务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3.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有效期内的AAA级诚信经营示范、信用等级、质量合格安全达标、重合同守信用、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证书;
3.有提供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4.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和营养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所经营餐厅的基本情况:所在经营单位名称、合同复印件、经营业绩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或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6.中标人纳入“襄城县学校食堂监管平台”系统,接受全县中小学食堂实行食材统一配送的安排,以学校为单位购买学生食品安全责任险(根据学校规模,在500-1000万元)。

如有违背,合同自行终结;
7.管理服务费比例报价不超过实际消费总额35%,投标人
合理报价。

8.进行风险抵押金报价,各校根据学生人数或上次合同约定风险抵押金金额,合理设置底价,不设上限。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0.同意承接餐厅及超市所有遗留问题,进驻之前解决餐厅及超市所有遗留问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所有合同。

四、合同期限:
食堂委托管理期为3年。

五、风险保证金缴纳和委托管理费结算形式
1、餐饮管理企业中标公示满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齐风险保证金并签订食堂服务管理合同,如逾期未缴纳风险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学校有权按评审推荐顺序进行顺延也可重新招标。

2、风险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或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经营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在合同期满并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后,其履约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

3、委托管理费按经营收入(实际消费为准)的点数收取,以合同约定为准,委托管理费按月支付,具体点数由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竞标,严禁恶意竞争。

六、管理要求
1、食堂经营管理权属于学校,餐饮管理企业接受学校委托,提供服务,服从于学校管理,同时纳入“襄城县学校食堂监管平台”系统,中标人与经营企业一致,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校内兼营超市、小卖部或其他不法经营。

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

2、学校食堂要按照7S标准建设运营,打造透明、安全的健康厨房。

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受委托管理范围,餐饮管理企业需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

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因餐饮管理企业管理不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解除食堂服务协议,扣除餐饮服务企业食品风险抵押金,造成的损失由餐饮管理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4、严格执行《襄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规范》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食堂的分区设置、布局及加工制作,必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执行,学校有权监督、检查,被教体局通报两次或一学年两次考评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合同。

5、确保食材占入口率不低于60%,保证按时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营养搭配合理。

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

6、餐饮管理企业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合理使用。

承包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7、投资改造。

委托管理企业可以投资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学校对投资预算、规模进行评审,并报教体局备案,有关补充事宜另行约定执行。

8、餐饮管理企业用工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

如发生用工纠纷,自行承担责任。

9、餐饮管理企业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七、相关时间安排
1、学校于8月5日前组建招标工作小组,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报教体局备案。

2、8月20日前按照要求完成招标,招标结果和中标企业资质证书以及合同文本报教体局备案后公示;
3、8月25日前公示结果报教体局,中标企业完成学校进驻,及时与食材集中配送企业对接,确保开学平稳。

2020年8月10日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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