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安全检查表(试行).doc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检查表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检查表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和要求检查结论1 证照资质1、有消防部门审核合格意见书2、有建设部门核发经营资质证书3、有经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4、有工商营业执照2 安全机构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 规章制度1、有供应站各级人员安全经营职责规定2、有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防火安全等管理制度3、有事故应急处罝预案,并有演练4、规章制度应张贴上墙或人手一册4 气瓶库1、气瓶库经过审核验收有经营资质手续。
2、瓶库安全管理制度齐全.3、周边环境电气及防火间距符合要求,四周为非燃材料实墙。
总储量小于103m3时,与相临建筑物间距不小于10m,与主干道不小于10m,与次干道不小于5m,与重要公共建筑不小于25m。
5 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必须专菅,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经菅。
2、有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
3、经营场所存放有气实瓶限制在5个以内。
6 日常管理1、査禁烟火制度执行情况。
2、超期钢瓶不得流通使用。
3、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好。
7 送气工1、送气工应经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2、送气工应具备液化气安全基本知识。
3、送气到户应执行:检查-换瓶-再检査-试点火-交付用户-填写回单程序。
4、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5、开户时应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向用户提供安全使用手册。
8 记录1、每天应巡回检查,并做好有关情况记录。
2、周边环境对站安全有影响的应记录并制止。
3、做好入户安全检查情况记录登记。
参加检查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签章:检查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单位负责人:。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检查表
B
现场检查
穿墙管有套管,套管与管道间的空隙用柔性材料填实,墙壁无震动裂痕
6
装卸设施
6.1停车位
B
现场检查
地面有清晰的槽车停车位标线,槽车在指定位置停放,无槽车库的场站内无槽车长时间停放
6.2防撞设施
B
现场检查
面向装卸管的一侧设有防撞柱
6.3防静电
B
现场检查
有静电接地线,无锈蚀,装卸时与槽车有效连接
液化石油气
序号
检查单元
检查项目
类型
检查方法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总图布置
1.1站外防火间距
A
现场测量或参考竣工资料
符合GB50028-2006第8.3.7条(见附录A10)和第8.4.3条的规定(见附录A11)
1.2功能分区
B
现场检查
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生产区和辅助区之间有实体围墙隔开(储罐总容积小于或等于50 m3的气化站不适用),且辅助区内无危险物品存放(除发电机组所用的柴油)
6.4压力表
C
现场检查
气相和液相管上有压力表,压力表完好,压力正常,在最高工作压力处有红线标记,工作压力不超过红线标记,且不超过1.6 MPa
6.5软管
A
现场检查
软管完好无损,无裂纹,无泄漏现象,软管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不小于PN6.4
6.6快装接头
B
现场检查
软管(或鹤管)与快装接头之间有阀门,未使用时接头有封头盖保护
6.11灭火器
B
现场检查
至少配备8 kg手提灭火器2具。灭火器完好有效,有定期检查记录
7
灌装区
7.1充装秤
B
现场检查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检查表
分区存放
B
现场检查
实瓶和空瓶应分区存放,不得露天存放
4
气瓶摆放
B
现场检查
气瓶直立摆放,14.5kg和14.5kg以下气瓶码放不超过两层,49kg气瓶单层码放,并留有检查通道,气瓶摆放未遮挡通风口和消防器材
5
检漏和堵漏工具
B
现场检查
配备有检漏和堵漏工具
检查人(签名):检查时间: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A
现场测量
Ⅰ、Ⅱ类站外部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相关规范要求;Ⅲ类站瓶库与主要道路间距不小于8m,与次要道路间距不小于5m
3
站内防火间距
B
现场测量或参考竣工资料
Ⅰ类站的瓶库与修理间或办公用房的间距不小于10m,营业室未与实瓶库毗连
4
围墙
B
现场检查
Ⅰ类站有高度不低于2m实体围墙,入口侧实体部分不低于0.6m;Ⅱ类站有围墙,实体部分不低于0.6m;围墙无破损
A
现场检查
应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无人值守的站点,报警信号应传至24h有人值班的监控室
B
敞开式瓶库沿四周每20m至少有一只可燃气体探测器;封闭或半敞开瓶库,可燃气体探测器4m范围内能覆盖所有气瓶;检测器探头未被遮挡
6
电气防爆
A
现场检查
爆炸危险区域内电气设施应防爆
B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线缆均应敷设于套管内,线缆无裸露,套管、连接管无锈蚀、老化、破损,连接部位紧密可靠,多余孔洞封堵严密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检查表(站)
检查单元
序号
检查项目
类型
检查方法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符合打“√”;不符合打“×”并注明情况)
总平面
附表9: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施安全检查表1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施安全检查表企业名称负责人姓名企业地址联系电话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标准检查结论1 站门口1.挂单位标牌,有“易燃易爆、严禁烟火、闲人免进”标志及进站须知。
重要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和报警电话。
2.设有24小时值班门卫,定时巡查。
3.配备两个汽车用阻火器和一个摩托车用阻火罩。
4.设有人员、车辆进出公司管理制度。
2 站围墙1.设有非燃烧实体围墙,墙上有“严禁烟火”等安全警语。
3 生产区1.生产区与辅助区之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辅助区可设置不燃烧非实体围墙。
2.生产区是甲类火灾危险区,应设独立出入口及门卫。
4 储罐区1.储罐要配置喷淋冷却装置,定期使用,防止堵塞。
2.储罐区四周设立高于1米的实体围墙。
防护墙内储罐超过4台,宜设置2个过梯。
3.储罐应装设液化气体泄漏报警器,装在地面处。
4.液位计应标明最高液位警示标志。
5.水封井应保证起到水封作用。
5 灌装区1.灌瓶间与机泵房应采用敝开或半敝开式单层房。
2.储瓶间与瓶库内的钢瓶应按实瓶与空瓶分组布置。
3.压力表、称重衡器等合符标准必须在有效期内。
4.不得使用超期未检不合格的钢瓶。
5.有气瓶检查区,不合格气瓶区和充装区,可充装、不可充装及实瓶区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6.灌瓶间应采取不发火地面,如采取绝缘材料做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6 电气设施生产区所有电气应采用隔爆型,防爆通风型。
7 其他1.厂区地面应有一定倾斜,不得有地沟、凹槽等。
2.应有防雷、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测。
员工穿戴防静电服装。
3.储罐、安全阀、压力表、衡器等要定期检验、检测。
4.压缩机烃泵间、罐瓶间、瓶库、装卸区、真空区、真空泵处等设可燃气体浓度报警探头。
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灵敏可靠。
5.严格禁火制度。
车辆(包括摩托车)没有配上阻火器,不得进入充装禁火区;严禁在充装禁火区内从事产生火花的作业,诸如修理车辆、高度击铁器等。
6.装避雷针,并有定期检测合格的证书。
液化气站日常安全检查表
2、管道上是否标有流向。并对重要阀门进行挂牌管理。
3、防雷装置状况良好,无明显锈蚀,且能保护站区正常。
4、设备运作及保养状况是否良好,是否进行定期试运行及记录是否齐全。
检查人: 检查时间:
1、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规定,对进站钢瓶是否进行检查登记, 记录信息是否齐全。
2、站内钢瓶是否按实瓶区、空瓶区分组摆放。
3、充装软管、阀门及其它装置状况是否良好。
4、充装站内是否有外来闲杂人员滞留,禁止非工作人员进 行气瓶充装。
5、装卸钢瓶处是否有防撞装置,如轮胎、橡胶垫,充装区 是否有可燃、易燃物。
工艺管道
怡达液化气站日常安全检查表
部位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储罐区及储罐
1、罐体外观良好,无严重腐蚀、损伤等缺陷、压力表、液 位计状况正常。
2、围堰内的排水系统应设置水封等防止可燃气体扩散到围 堰外的措施。
3、储罐区外围设有坚实的围墙,高度符合要求。
4、储罐平安附件校验情况。
5、储罐平台明显处是否悬挂警告标志。
充装区
液化气站安全检查表
2机组操作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宜小于2.0m;其余各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宜小于1.2m;
3气相阀门组宜设置在与储罐、设备及管道连接方便和便于操作的地点。
GB50026-2006
第8.3.32
15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库与汽车槽车装卸台柱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6m。
当邻向装卸台柱一侧的汽车槽车库山墙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间距不限。
管道宜采用焊接连接。管道与贮罐、容器、设备及阀门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
GB50028-2006
第8.8.2条
11
液化石油气贮罐、容器、设备和管道上严禁采用灰口铸铁阀门,寒冷地区应采用钢制阀门
GB50028-2006
第8.8.4条
12
液化石油气管道系统上的胶管应采用耐油胶管其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不应小于6.4 MPa。
GB50026-2008
第8.3.33
16
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防护墙应设置不少于2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设置在不同方位上。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第3.1.5条
表3储配工艺及设施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情况
1
液态液化石油气泵进、出口管段上阀门及附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GB50028-2006
第8.8.5条
13
站区室外液化石油气管道宜采用单排低支架敷设,其管底与地面的净距可取0.3m。
GB50028-2006
第8.8.6条
14
液化石油气储罐、容器及附件材料的选择和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150、《钢制球形容器》GB12337和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液化气站安全检查表
液化气站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站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总体规1划和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
六级及以上的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不得建在城市2中心城区。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选址,应遵循保护环境、节3约用地的原则,且应具有给水、供电和道路等市政设施条件。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 6 度地区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应进行抗震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和《构筑物抗震4设计规范》 GB50191的有关规定。
液化石油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032 的有关规定。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应选择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5的地段,且应避开地质灾害多发区。
②应具备交通、供电、给水排水和通信等条件。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站内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并应分为生产区 ( 包括储罐区和灌装区) 和辅助区。
生6产区宜布置在站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上侧风侧。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边界应设置围墙。
生产区应设7置高度不低于 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辅助区可设置不燃烧体非实体围墙。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的生产区和辅助区应各至少设置 1 个对外出入口。
对外出入口的设置应便于通8行和紧急事故时人员的疏散,宽度均不应小于4m。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的生产区内严禁设置地下和半9地下建筑。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的生产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储罐总容积小于500m3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10道和回车场,且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
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4m。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应设置专用卸车或充装场地,11并应配置车辆固定装置。
12灌瓶间的钢瓶装卸平台前应设置汽车回车场。
全压力式储罐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35.2.8的规定。
依据GB51142-2015 第 5.1.1条GB51142-2015 第 3.0.13 条GB51142-2015 第 3.0.5条GB51142-2015 第 3.0.8条GB51142-2015 第 5.1.2条GB51142-2015 第 5.2.1条GB51142-2015 第 5.2.2条GB51142-2015 第 5.2.3条GB51142-2015 第 5.2.4条GB51142-2015 第 5.2.5条GB51142-2015 第 5.2.6条GB51142-2015 第 5.2.7 条GB51142-2015 第 5.2.8 条序号检查项目全压力式储罐与站内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45.2.10 的规定。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检查表格.docx
-/1安全生产条件单元检查分析序检查备检查项目及内容依据标准检查记录号结果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企业安全1.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符合生产许可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证实施办制。
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保2.健品,安全设施、设备,作业符合同上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3.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符合同上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有关业4.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符合同上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依5.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符合同上缴纳保险费。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设6.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符合同上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7.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符合同上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8.必须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符合同上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厂房、9.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符合同上工艺应是否符合国家和省、自-/序检查项目及内容号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和布局;在设区的市规划的专门用于1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居民11.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车站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不得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12.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13.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14.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有15.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必16.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检查备依据标准检查记录结果注符合同上符合同上符合同上符合同上符合同上符合同上符合同上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需17.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检查表
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制度落实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证上岗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施工单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经营、储存单位以社会保险业危害的事项,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变配电室(10KV 及以上)安全用具管理Array(380V以下)训制度制定及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制定及落实护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41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及落实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在检验有效期内火机等)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责任制、(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安全检查表(试行).
附件2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安全检查表(试行)一、基本条件
二、安全管理
三、总图布置
四、工艺及设施
五、电气装置
说明:
(1)本表适用于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2)表中“检查记录”栏填写现场实际情况,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的项目必须填写。
(3)表中“结论”栏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分别填写“符合”、“不符合”或“无关”,不得空项。
(4)评价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增加检查项目,但不得删减检查项目。
(5)评价结论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所有检查项目的检查结论均为“符合”或“无关”。
检查结论汇总表
附表1
加气站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防火距离表
说明:
(1)表中“站外建、构筑物方位”栏填写站外建、构筑物所处位置相对与加气站的方位,如东、东南、西南。
(2)表中“站外建、构筑物类别”栏填写站外建、构筑物按照GB50156表4.0.5、4.0.6“项目”一栏划分的类别,如重要公共建筑物、一级保护物。
(3)加气站周围所有属于GB50156表4.0.5、4.0.6“项目”一栏规定范围内的站外建、构筑物均应填入本表。
附表2
消防器材配置情况表。
液化气站安全排查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检查日期:年月日检查人:单元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整改要求复查结果一、安全制度1、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熟悉并认真执行。
整改负责人: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2、有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各岗位张贴悬挂。
3、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雷电、防静电制度、用火、用电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出入库制度).4、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5、安全标志应齐全完备6、液化石油气储存运输制度7、设备、安全附件、仪表、计量器具的定期检查或检验制度。
8、有定期对气瓶的运输(含装卸及驾驶)、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制度9、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从业人员要求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定期复审,从业经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整改负责人: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2.站内必须配备掌握液化石油气专业技术和压力容器知识的专职安全技术负责人。
3.充装站生产岗位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认证资格的持证人员担任,且每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4.站内应配备适量的经培训合格的压力容器、罐车和气瓶检查人员和附件检修人员。
三、工艺设施1、储罐充装量必须严格控制,严禁超过最大充装量。
2、贮罐必须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
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整改要求复查结果3、储罐应设置全启式安全阀,100m3以上的贮罐,应设两个以上安全阀,并符合GB17267规定。
负责人签字:4、贮罐必须设置就地指示的压力表。
整改负责人:检查人员签字:5、贮罐应设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平台2米且高出地面5米以上。
6、贮罐宜设置就地指示的液化石油气温度的温度计表。
应设排污管。
7、、烃泵进口应设过滤器,出口应设安全回流阀及旁通管和旁通阀。
8、应设有残液倒空和回收装置。
1.操作人员不许穿采用化学纤维衣料制作的工作服四、安全操作、气瓶、产品质量2. 储存罐装区要采取如下措施,杜绝一切火源:2.1 设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等警戒牌。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检查表
A
现场测量或参考竣工资料
一、二级站符合GB50028-2006第8.6.4条(见附录A12);三级站瓶库与主要道路间距不小于8 m,与次要道路间距不小于5 m
1.4围墙
B
现场检查
一级站有高度不低于2 m实体围墙,入口侧实体部分不低于0.6 m;二级站有围墙,实体部分不低于0.6 m;围墙无破损(不适用于三级站)
现场检查
除液化石油气专用运瓶车外,其他车辆确需进入站区时有登记并安装阻火器(不适用于三级站)
2.5制度上墙
C
现场检查
各岗位醒目位置悬挂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3
瓶库
3.1建筑结构
B
现场检查
瓶库为单层,非地下或半地下室,有直通室外的门
3.2建筑耐火等级
A
现场检查
瓶库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3.3建筑防火隔离
4.3分区存放
B
现场检查
实瓶与空瓶分区存放,有明显标志,毗连建筑一侧放空瓶
4.4钢瓶摆放
B
现场检查
钢瓶直立摆放,15 kg和15 kg以下气瓶码放不超过两层,50kg气瓶单层码放,并留有检查通道
4.5检漏和堵漏工具
B
现场检查
配备有检漏、维修和堵漏工具
检查人(签名):检查时间:
3.7灭火器
B
现场检查
每50 m2至少配备8 kg手提灭火器2具。灭火器完好有效,有定期检查记录
3.8环境整洁
B
现场检查
瓶库内除液化石油气钢瓶外无其他无关杂物堆放
4
钢瓶存放
4.1存瓶量
B
现场检查并计算
实瓶存量不超过供应许可证上核准的规模,三级站非营业时间无人值守时未存实瓶
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安全检查表
温度计
Ⅲ
强制气化器设有温度计,温度不超过工艺允许范围
现场检查安全阀上有检验标牌,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垂直安装,铅封完好,安全阀与管道间的阀门全开,配备锁止装置,防止误关,并应挂牌标明“常开”
现场检查
放散管
Ⅰ
安全阀排气口有放散管,放散管为紫红色,放散管伸出房顶至少2 m
现场检查
灭火器
Ⅱ
每50 m2至少设置8 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个,且每个房间不少于2个,每个设置点不宜超过5个。灭火器完好有效,有定期检查记录
现场检查
环境整洁
Ⅱ
瓶组间和气化间内除液化石油气钢瓶和工艺装置外无其他无关杂物堆放
现场检查
4
工艺装置
存瓶量
Ⅰ
气瓶总容积不大于设计存瓶量
现场检查并计算
钢瓶
Ⅱ
在检验有效期内,漆色、字样清晰,护罩、底座牢固,瓶体无鼓泡、烧痕、裂纹,角阀密闭无泄漏
现场检查
站外防火间距
Ⅰ
核定气瓶总容积大于1 m3,或采用强制气化方式时,必须为独立瓶组间,瓶组间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的规定
现场测量或参考竣工资料
围墙
Ⅲ
有围墙,实体部分不低于0.6 m,围墙无破损(不适用于气瓶总容积小于1 m3的非独立瓶组间)
Ⅱ
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经检定,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查阅检定证书
可燃气体
检测报警器检定
Ⅱ
所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经检定,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不适用于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查阅检定证书
检查人(签名):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
排污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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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安全检查表(试行)一、基本条件
二、安全管理
三、总图布置
四、工艺及设施
五、电气装置
(2)表中“检查记录”栏填写现场实际情况,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的项目必须填写。
(3)表中“结论”栏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分别填写“符合”、“不符合”或“无关”,不得空项。
(4)评价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增加检查项目,但不得删减检查项目。
(5)评价结论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所有检查项目的检查结论均为“符合”或“无关”。
检查结论汇总表
站外建、构筑物均应填入本表。
附表2
消防器材配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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