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能力与表现评定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注重教学实践、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细则由教育部门负责制定。
第七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初级职称评定第八条中小学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初级职称评定。
第九条初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基本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实践和教师职业道德。
第十条初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师自主学习和教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初级职称评定由学校内部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初级职称评定的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初级职称评定的有效期为五年。
第三章中级职称评定第十四条中小学教师在初级职称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中级职称评定。
第十五条中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研究和教学能力、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实践。
第十六条中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中级职称评定由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八条中级职称评定的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第十九条中级职称评定的有效期为十年。
第四章高级职称评定第二十条中小学教师在中级职称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高级职称评定。
第二十一条高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管理和教师发展能力、教育教学创新和课程规划。
第二十二条高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和师德师风、教师发展和教研合作、教育教学创新和课程规划。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一个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第三条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单位)应及时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相关规定。
(六)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继续教育合格学分。
按所申报职称的履职年限最低要求计算:申报二级教师,专科学历者1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15个学分;申报一级教师,硕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本科、专科学历者2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25个学分;申报高级教师,博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其他学历人员25个学分。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1、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取得相应教资资格;3、身体健康程度可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在固定时间内完成教学、教研工作安排。
任职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成绩;4、申报职称前应满足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时长,并经审验合格后方可;5、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至少本科学历、并担任至少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希望申报小学高级教师需要满足中专毕业、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本科毕业、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担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者;想获得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资格者,需满足专科毕业十年小高职务经验或本科毕业8年小高职务,研究生毕业4年小高职务。
评职称所需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及附件表:根据实情填写,不得夸大或虚构。
2、专业论文:虽然并非硬性指标,但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准备详实论文甚至是发表过,一般大有机会可评上。
3、上课证明:老师需要提交上课证明,且上课课时要达到要求;如果没有任课也没有相应的其它与教育教学工作职位的话,是不允许参评的。
4、年度考核证明:评定职称者需要提交至少连续四年的考核表,不能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否则也不允许参评。
5、普通话证:要符合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语文必须是二甲以上,其他学科基本要求二乙以上。
6、继续教育证:每年度教师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分数,如果没有继续教育证也是无法参评的。
教师资格证考试方法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使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教师资格证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的最新公告。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成为衡量教师专业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教师职称评定的对象、条件和程序,公正、公平地评定教师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
二、评定对象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方案适用于在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包括教育教学岗位和管理岗位教师。
三、评定条件1. 学历要求:(1)初级职称评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2)中级职称评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3)高级职称评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2. 教育教学能力要求:(1)掌握小学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2)具备针对不同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的能力;(3)具备良好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能力;(4)熟悉小学教育研究,熟练运用教育教学技术、教育教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3. 教研能力要求:(1)具备开展教育研究的基本能力;(2)对小学教育改革和教学实践有一定的研究和积累;(3)具备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的能力。
4. 师德要求:(1)遵循教师职业道德;(2)热爱教育事业,忠诚于教育教学工作;(3)积极参加教育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
四、评定程序1. 提出评定申请:教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填写教师职称评定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2. 材料审核:教师提交的评定申请材料经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入下一步评定环节。
3. 评审评议:(1)初级职称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标准对教师的学历、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师德进行评审,结合教师的教学业绩、教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定。
(2)中级职称评审:在初级评审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进一步评审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研水平,结合教师的教学贡献和教育研究成果等进行评定。
(3)高级职称评审:在中级评审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重点评审教师的教研水平和专业带头能力,结合教师的学术研究成果、科研项目和学术影响力等进行评定。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办法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办法(总1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一、晋升条件1、中学高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二十五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五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职称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优惠政策:在县以下乡镇第一线累计工作三十年以上成绩显著的师范类中专生、二十年以上的大专生,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做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中级职务①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七年以上;中专十五年以上。
②小学高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高中毕业十五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八年以上,且有大专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县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以上职务者,须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3、初级职务①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以上,可不受低一级职务及任低一级职务年限限制;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中学三级教师满四年以上②中学三级教师: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
③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小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
④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以上,且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大专水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初级职务晋升,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
202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三、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四、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新技术和新理念,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六、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任职不足5年的,每年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七、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
中小学专任教师近5年平均课时量应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任现职不足5年的,每年平均课时量须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
不同学段周最低课时量标准为:幼儿园专任教师不低于4个“半日活动”或累计带班时间不低于16小时、小学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各学科周课时标准由县级教育部门确定。
专职教研员每学期听评课应不低于36节,讲授公开课、示范课应不低于2节。
从事专职教研工作满5年的,原则上应有到中小学校从事1学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八、申报各层级中小学教师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县域内及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或教育家型教师。
2.专任教师承担班主任(含副班主任,下同)、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定期开展家访活动,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
3.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教学能力精湛,教学质量高。
专任教师近3年任教学科的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县域内同学科中位于前列。
能够全面地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述评分析,应提供近3年个人教学特色经验总结及学生学情分析报告。
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条件(一)资格、资历标准条件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含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下同)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以上。
(二)学生管理工作条件具有较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学生辅导员、年级组长(主任)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管理工作以上,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个人等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专项表彰奖励。
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教育事业单位可不作要求。
(三)支援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条件城市(地级以上城市)学校教师须有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受援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据对支教教师的考核评价意见。
在乡镇以下学校或教学点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
(四)教学工作条件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教学业绩显著。
其中,中学教师从教以来承担过一次大循环(初一至高三)或两次小循环(初一至初三或高一至高三)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承担三届以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小学教师必须能够承担并胜任小学一至六年级本学科教学工作。
任职期间能够根据课程改革需要开设选修课,积极开发校本课程,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担任校长、副校长的授课时数分别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业课教师标准工作量1/4、1/3,并提供近一学年的规范教案(学案)。
农村学校因课程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课时较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教学工作量作为补充(由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出具原因证明)。
3、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在教学质量评估中成绩良好,在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中名列前茅。
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细则一、教育背景和学历要求1.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育学、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的小学教师,可直接评定为高级职称。
二、教学工作经验要求1.小学教师需具备三年以上的小学教学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两年以上在被评定职称的学校任教。
2.具备带领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获得教育成果奖励的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工作经验的要求。
三、教学能力要求1.小学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课堂教学能力,能准确传递知识,引导学生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
2.善于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并能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灵活的教学调整。
3.具备良好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做好课堂纪律的维护和学生个性化的辅导工作。
4.积极参与学校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四、科研成果要求1.小学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进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或教育教学和创新研究。
2.具备发表科研论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经验者,将获得相应加分。
3.在学科竞赛或教育成果奖励中取得突出成绩者,也将获得相应加分。
五、继续教育和培训要求1.小学教师应不断参加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2.具备参加省、市级及以上的教师培训班或研修班的经历者将获得相应加分。
3.参与学校教研活动和师资力量的培训,也将对职称评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六、评定程序和标准1.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
2.评定程序包括报名、资料审核、教学观摩、面试、答辩等环节。
3.评定标准按照教师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和继续教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经专家组评审后给予评定结果。
七、职称晋升和评定周期1.初级职称的小学教师,需在岗三年以上,通过评定后方可晋升到中级职称。
2.中级职称的小学教师,需在岗五年以上,同时具备一定的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学的实践经验,通过评定后方可晋升到高级职称。
3.评定周期一般为3-5年,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工作表现,可进行适当调整。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规范。
第二条专业划分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中学一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条件一览2024
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条件一览2024中小学教师是国家的培养对象,他们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教师的岗位是一个需要不断进步和提高的职业,晋升职称是对教师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认可和肯定。
那么,中小学教师如何能够晋升职称呢?以下是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一览。
一、初级职称1.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毕业后需有5年以上教龄3.取得正式编制二、中级职称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具有初级职称3年以上4.在教育教学领域有一定的成果和业绩5.取得正式编制三、高级职称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2.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3.学历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在教育教学领域有较为突出的成果和业绩5.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影响力6.取得正式编制以上是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一览,希望广大教师们能够在教育教学的道路上不断努力,获得更高的职称,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小学教师作为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理念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和未来。
因此,晋升职称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学历、教龄、业绩和影响力。
下面将继续详细介绍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和相关内容。
一、初级职称的条件1. 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是中小学教师的基本要求,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资格。
2.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毕业后需有5年以上教龄。
教师的学历是其专业素养的基础,通过学习和实践积累教育教学经验。
3. 取得正式编制:正式编制是教师身份的一种保障,只有取得了正式编制的教师才能够具备晋升职称的资格。
以上是晋升初级职称的基本条件,教师在获得初级职称后,将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更高级别职称的晋升打下基础。
二、中级职称的条件1.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这是中级职称的重要教龄要求,通过多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教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学素养。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5年8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
《通知》全文如下:人社部发〔2015〕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现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区、市)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于12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2015年8月28日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1986年开始建立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一、职称等级设定中学小学教师的职称等级一般设定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五个等级。
其中,三级和二级为初级职称,一级和高级为中级职称,正高级为高级职称。
二、职称评价标准职称评价主要基于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和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教育教学能力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水平、课堂管理能力和学生评价等;科研成果主要评价教师的学术论文、课题研究和教材编写等;社会服务则主要评估教师在社会活动中的表现和贡献;师德师风则是对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伦理的考核。
三、职称评审程序职称评审一般遵循以下程序:教师个人申报、学校初审推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颁发职称证书。
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职称晋升条件教师晋升职称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取得上一职称后的工作年限、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表现等。
此外,教师还需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称晋升考试或答辩,通过后方可晋升。
五、职称与待遇挂钩职称与教师的薪酬待遇直接挂钩。
随着职称的晋升,教师的工资和津贴也会相应提高。
同时,职称晋升还意味着教师职业地位的提升和职业发展的空间扩大。
六、职称与职务对应关系职称与教师的职务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
如高级教师一般可担任学校中层干部或年级组长等职务;正高级教师则可担任学校校长、副校长或教研室主任等重要职务。
七、职称与岗位等级对应职称与教师的岗位等级也呈现一定的对应关系。
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通常可担任高级职称岗位,如高级教师岗位和正高级教师岗位;一级和二级教师则主要担任中级职称岗位,如一级教师岗位和二级教师岗位。
这种对应关系有助于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和职业发展路径。
总结: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保障教师职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明确职称等级设定、职称评价标准、职称评审程序、职称晋升条件、职称与待遇挂钩、职称与职务对应关系以及职称与岗位等级对应等方面的内容,可以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清晰的路径和保障,同时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做出贡献。
普通中小学职称政策文件
普通中小学职称政策文件普通中小学职称政策文件为了促进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文件,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的条件和程序。
一、评聘条件1. 具备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规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2. 工作年限要求:初级职称要求至少2年的基层教学工作经验,中级职称要求至少5年的教学工作经验,高级职称要求至少10年的教学工作经验。
3. 基础条件:具备良好的教学态度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并在实践中有所应用。
4. 科研条件:初级职称要求有一定的科研成果,中级职称要求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高级职称要求在学科领域内有重要科研成果,并在引领学科发展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
5. 培训条件:参加教育部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师资培训,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二、评聘程序1. 申报材料准备:教师根据职称评聘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职业发展目标、工作经验材料、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培训证书等。
2. 材料评审: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核教师的职业素质和业绩。
3. 规定考核:根据评审结果,选取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规定考核,包括教育教学实践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
4. 评审会议: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和考核结果,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会议,对教师的职称评聘进行综合评定。
5. 结果公示:评审会议结束后,公示评聘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6. 职称颁发:经过公示期后,按照评审结果,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职称证书。
三、职称晋升1. 中小学教师可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申请职称晋升,但晋升的条件要满足上一级职称的要求,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
2. 职称晋升的评定标准和程序与初次评聘相同,但要根据申请者在教育教学实践和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发展和进步进行综合评定。
2024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2024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全国各地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包括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的评定。
第三条职称评定工作的核心要求是以教育教学业绩为基础,注重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教育实践、教育管理以及道德修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职称评定工作应当完全依法依规进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评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教育部将会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职称评定工作。
第六条职称评定工作应当注重科学研究和教育实践相结合,以实际教学效果为核心,充分发挥教师专业化的作用。
第七条职称评定工作应当定期组织,以年度为周期进行。
评定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确保工作进程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教师职称评定应当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第二章职称评定标准第九条教师职称评定应当以教育教学业绩为核心,以以下方面为评定标准:(一)教学能力:主要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教学创新和教学成果等方面,包括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教学效果等。
(二)科研水平:主要评价教师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和科研能力等方面,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申报及批准等。
(三)教育实践:主要评价教师的教育实践能力和教育实践成果等方面,包括学生辅导、教育活动组织等方面。
(四)教育管理:主要评价教师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教育管理成果等方面,包括班级管理、教研组织等方面。
(五)道德修养:主要评价教师的道德理念和职业道德水平等方面,包括教师师德表现等。
第十条根据中学教师的不同职称等级,评定标准可以有所区别,但综合评价的原则不变。
第十一条职称评定应当重视教师的实际表现,注重过去一年的教育教学业绩,并可适当考虑教师在岗期限、专业背景、教龄等因素。
第三章职称评定程序第十二条职称评定的程序包括申报、初评、选拔、公示、答辩和评定等环节。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规定(2023范文免修改)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规定1. 规定背景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是对教师进行职业发展和专业水平的认定,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知识水平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统一评审标准,提高评审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制定本《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2. 评审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地中小学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3. 评审要求3.1 教育背景申请职称的教师应具备本科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育专业的学位证书。
3.2 任教年限申请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一定的任教年限,初级职称申请者至少具备3年的教学经验,中级职称申请者至少具备5年的教学经验,高级职称申请者至少具备10年的教学经验。
3.3 教学评价申请职称的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学评价,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领导评价等。
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应的教学评价材料,证明自己在教学方面的成绩和贡献。
3.4 学术研究申请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成果。
申请者需要提供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自己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能力和贡献。
3.5 师德师风申请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优秀的师德师风,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态度和行为规范。
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关的师德师风评价材料,证明自己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和影响。
4. 评审程序4.1 申请阶段教师在具备一定的条件后,可以提出职称评审申请。
申请者需要填写职称评审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材料作为申请的依据。
4.2 材料审核评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者的教育背景、任教年限、教学评价、学术研究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
4.3 评审组成评审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具有较高职称的教师组成,评审委员应具备较高的职称评审经验和专业素养。
4.4 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评审标准对申请者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应该明确、具体,能够客观评估申请者在教学、研究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4.5 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对申请者进行评定。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职称评价体系,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改革目标建立健全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职称制度,优化职称结构,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改革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
职称评审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教师参与,强化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2. 坚持质量导向。
注重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坚持分类管理。
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
4. 坚持动态调整。
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职称设置和评价标准。
二、改革内容(一)职称等级设置中小学教师职称设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
具体如下:1. 初级:员级、助理级2. 中级:一级、二级3. 高级:高级、正高级(二)职称评价标准1. 员级、助理级:注重教育教学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
2. 一级、二级: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成果,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
3. 高级、正高级: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贡献。
(三)职称评价方式1. 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向学校提出职称评审申请。
2. 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教师申报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
3. 上级评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职称等级。
4. 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做好政策宣传。
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2023标准
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2023标准一、教育教学能力1. 专业知识: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
2. 教学能力: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多媒体、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并将其应用于教学中,提高教学效果和效率。
4. 外语能力:能够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包括用外语授课、指导学生课外学习和参与国际交流等。
5. 实验教学能力:能够掌握实验教学的理论和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实验教学的效果和效率。
二、教育教学成果1. 教学成绩: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取得较好的教学成绩,包括学生评价、教学竞赛获奖等。
2. 课题研究:能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工作,包括承担课题、参与课题等,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3. 论文发表: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包括独立发表或与他人合作发表等。
4. 教材编写:能够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工作,包括主编或参编教材等,编写出具有一定水平和影响力的教材。
5. 其他成果: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其他具有一定水平和影响力的成果,如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获得专利等。
三、师德师风表现1.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关心学生成长:能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 与学生沟通交流:能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4. 为学生服务: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注重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
5. 参与学校工作: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包括参与学生管理、组织课外活动等,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做出贡献。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017年的教师职称改革使得更多的中小学教师有了高级职称的机会,职称不仅是自己教学水平的体现,同时也与薪水有着很大的关系,农村小学教师的职称名额少,很多优秀的小学教师工作十几年都混不上一个职称也确实可悲,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师范类的学生不愿意返乡为自己乡村做贡献的原因之一,国家优化了教育资源、职称名额配比,也增加了教育工作者回乡的信心。
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仅供参考!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资历标准(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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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
017年的教师职称改革使得更多的中小学教师有了高级职称的机会,职称不仅是自己教学水平的体现,同时也与薪水有着很大的关系,农村小学教师的职称名额少,很多优秀的小学教师工作十几年都混不上一个职称也确实可悲,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师范类的学生不愿意返乡为自己乡村做贡献的原因之一,国家优化了教育资源、职称名额配比,也增加了教育工作者回乡的信心。
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仅供参考!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资历标准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
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
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
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教师职称破格标准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
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
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市(城)级交流或推广。
(二)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1、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
、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在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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