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变电所检查标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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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现场检查标准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现场检查标准
2、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煤矿安全规程》
462条
1、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
448条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煤矿安全规程》
449条
应按期进行继电保护核算、调校、整定和试验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4.3
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安全评估标准机电组
12条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煤矿安全规程》
443条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高压,不超过10000V。
(二)低压,不超过1140V。
(三)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2、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3、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煤矿安全规程》
460条
1、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煤矿安全规程》
456条

井下各变电所(配电点)强制性检修措施

井下各变电所(配电点)强制性检修措施

井下各变电所(高压配电点)强制性检修安全技术措施(11月份)编制单位:供电队编制时间:2014.10井下各变电所(高压配电点)强制性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参加编制及复审人员名单井下各变电所(高压配电点)强制性检修安全技术措施会审意见井下各变电所(高压配电点)强制性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根据《潘一东井强制性检修计划》安排,在每月的1号、4号、5号、8号、12号、15号、18号、21号分别对井下中央变电所、西一11-2采区下部变电所、西一11-2采区上部变电所、西一13-1盘区下部变电所以及西二轨道大巷临时配电点进行强制性检修。

为了确保在强制性检修期间井下供电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以及强制性检修工作顺利地完成,特编制此措施。

一、井下各变电所(高压配电点)正常情况下供电方式为:(一)井下中央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安装在副井井筒南侧,共36台高防开关,目前分四段运行,I段来自110kV变电所19#柜,II段来自110kV变电所46#柜,III段来自110kV 变电所21#柜,IV段来自110kV变电所48#柜。

井下中央变电所19#、21#、46#、48#高开为进线开关,001#、002#、011#、021#、032#、042#高开为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011#、021#、032#、042#高开处于热备用状态。

1-5#高开供1#变(动力)、2-5#高开供2#变(动力); 3-5#高开供3#变(局专)、4-5#高开供4#变(局专)。

1-1#高开供西一采区下部变电所01#进线高开;1-3#高开供西一采区上部变电所01#进线高开;2-3#高开供西一采区上部变电所 02#进线高开;3-4#高开供西翼轨道大巷临时配电点01#进线高开;3-6#高开供主井配电点1#进线、4-6#高开供主井配电点2#进线。

(二)西一11-2采区下部变电所西一11-2采区下部变电所共19台高开,I段电源来自井下中央变电所1-1#高开,II段电源自110kV变电所40#高开。

井下变电所检查标准

井下变电所检查标准

(及小型电器)无失爆 型防爆电器或 防爆电气设
备失爆一台不得 分
标志牌
所设备与电缆标志牌齐全, 填写正确,标志牌有型号、 规格、容量(长度)整定值
、用途及设备编号。
现场检查,发现设备和电缆 缺一块标志牌或一项填写不
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4
4
设备(电缆)布置排列整
齐,设备距墙不得小于 现场检查,设备电缆布置排
短路电流值。
2 巡回检查图表 现场张挂
11
3
操作规程 现场张挂
11
4
电气设备检修试 验制度
现场张挂
11
5
岗位责任制和包 机制
现场张挂
11
6 停送电制度 现场张挂
11
7
领导干部上岗查 岗制度
现场张挂
11
8 交接班制度
现场张挂
11
9
要害场所管理制 度
门口张挂
11
内容为:高压危险!非工作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0
警示牌
人员禁止入内。并挂在两峒
执行交接班制、操作规程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停
有一次不执行不得分。
1
1
送电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司机必须经过技 2 术培训,考试合 现场检查
格,持证上岗
一人未持证上岗不得分 。
0.5 0.5
现场考核检查。知设备的
3
要做到“三知四 会”
结构、性能、继电保护整 定计算的原理,会操作、 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
3
3
每季度测定一次,主、辅接
地极每年详细检查一次。
峒室两头分别设置2-4个灭 无电气火灾灭火器、无沙箱
5
防火设施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现场检查标准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现场检查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
453条
1、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2、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
《煤矿安全规程》
454条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煤矿安全规程》
457条
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煤矿安全规程》
460条
1、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6.5
8
记录
1.各种运行记录种类齐全,按规范规定填写和保存;
2.按时正确上报报表;
3.变电站记录设置种类:
运行日志、变电所巡查记录、变电所检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记录、外来人员参观记录、安全用具试验记录记录。
安全评估标准机电组
3条
9
通讯
井下变电所及高压配电点应设有电话,并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现场检查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基本要求
依据
备注
1
设备证标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煤矿安全规程》

井下接地极安装检查标准

井下接地极安装检查标准

井下接地极安装检查标准一、井下各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2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装设1个局部接地极;照明综保和煤电钻综保必须同时装设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且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得低于5m;具有漏电保护的电气开关(有试验功能),必须按要求敷设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

二、井下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局部接地极用两根长度不得小于1m、直二、径不小于22mm的镀锌铁管。

每根管子上至少要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铁管均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15°),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方。

两管之间相距5m以上,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如接地极周围比较干燥,应用砂子、木炭和食盐混合物或长效降阻剂填满;砂子和食盐的比例,按体积比约6:1。

三、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用的接地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高压金属连接器必须安装接地极,冷缩管连接器、环氧树脂连接器不需要安装接地极,新安装设备接地保护不满足要求不得通电使用。

四、内、外接地螺栓的直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当导电芯线截面不大于35mm2时,应与接地螺栓直径相同;2、当导电芯线截面大于35mm2时,应不小于连接导线芯线截面之半的螺栓直径,但至少等于连接35mm2芯线的螺栓直径;3、外接线螺栓的规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功率大于10KW设备,不小于M 12;(2)功率为5KW至10KW的设备,不小于M 10;(3)功率为250W至5KW的设备,不小于M 8;(4)功率不大于250W,且电流不大于5A的设备,不小于M 6;(5)本质安全型设备和仪器仪表类,外接地螺栓压紧接地芯线即可。

标准化井下变电所标准

标准化井下变电所标准
2、设备与电缆标志牌齐全,填写正确,标志牌有型号、规格、容量(有长度)、整定值、用途、维护人、设备有编号
5
现场检查,发现设备和电缆缺一块标志牌扣1分,发现一处填写不正确或内容不全扣1分
项目与标准
标准
分数
评分办法
考核
得分
3、设备(电缆)布置排列整齐,设备距墙不得小于0.5m,设备之间应留出0.8m的通道,如设备不需从两侧及后面工作的,可以不留间距
四、科学管理与文明生产
25
1、供配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配置相符,并有短路电流计算值,过流整定值与图物相符
5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无图不得分,一处缺短路电流计算值或整定值扣1分,一处与实际不符扣1分
2、配电工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
现场检查,发现一人未持证上岗不得分
项目与标准
标准
3
现场检查和实测,发现一处不合格不得分,不定期测试扣1分
5、硐室两头分别设置2~4个灭火器和不少于0.2m3灭火砂,单个砂箱或砂袋重量不超过10kg
2
无电气火灾灭火器,无砂箱不得分,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一种数量不足扣0.5分
6、有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绝缘台或绝缘靴(每半年做一次试验)
2
现场检查并查记录,缺一种扣1分,一种不试验扣0.5分
5
现场检查,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
3、由防火铁门起,5m内巷道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
现场测量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两端各设一出口
4
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得分
5、引出、引入电缆有穿墙套管,套管固定牢固,并采用不燃性材料严密封堵
3
现场检查,缺穿墙套管扣1分,固定不牢扣1分,封堵不严扣1分

2024年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

2024年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

2024年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一、前言井下变电所及硐室是供电系统中非常重要的设施,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为了保障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质量,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本文制定了2024年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质量标准化规定。

二、设施设计与施工要求1. 设施设计要求(1) 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同时考虑未来供电系统的发展需求,合理规划设施的容量和结构布局。

(2) 设施设计中应考虑设备安装、维修和运行的便利性,确保设备之间的合理连接布局,避免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

(3) 设施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安全性,包括防护设施、疏散通道、监控设备等的设置,确保人员在设施内的安全。

2. 施工要求(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现场的清洁,保持施工区域的整洁,确保安全施工。

(3)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施工单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应的验收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记录、设备调试记录等。

三、设备选型与安装要求1. 设备选型要求(1) 设备选型应根据供电系统的需求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选型,并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2) 设备选型中应充分考虑设施的容量和负荷特点,确保设备的合理选型和匹配性。

(3) 设备供应商应提供设备的相关证书和技术资料,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测试和检验。

2. 安装要求(1) 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安装要求,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安装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连接方式和固定方式,确保设备之间的连接可靠,并严格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连接和固定。

(3)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的调试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设备运行与维护要求1. 运行要求(1) 设备运行过程中应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运行过程中应保持设备和设施的清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井下中央变电所安全检查标准(试行)

井下中央变电所安全检查标准(试行)

1.硐室内清洁卫生,无积水、无杂物、无淋水。 2.设备、缆线整洁,无积尘,无油垢,无滴漏。
八 消 防 设 施
3.每个消防沙箱至少配备2把消防铁锨和不少于10个方便使用的灭火沙袋。 4.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九 文 明 生 产
3.电缆沟内电缆排列整齐,无杂物,无积水,盖板齐全完整。 4.通风良好,硐室内温度不超过30℃。 5.室内外照明灯齐全完好,灯距3-6m,照度符合规定。 6.备品备件、维修工具齐全,摆放整齐。 7.值班员经过培训,且持有效证件上岗。
日 常 记 录
4.事故记录簿 5.停送电记录簿(含高压操作票记录) 6.检修记录簿。 7.检漏试验记录簿、远方漏电试验记录簿和照明综保试验记录簿。 1.绝缘靴、绝缘手套、验电笔、接地线、停电牌等安全防护用品齐全,电压 等级符合要求。 2.定期进行电气绝缘试验,试验单位(人员)资质符合要求,试验结果合格 有效。
三 安 全 保 护
4.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切断漏电 的馈电线路,并执行日试验制度和定期远方漏电试验制度。 5.接地系统、接地装置的材质、断面、连接以及接地电阻符合规程要求。
七 防 护 用 具
6.安全栅栏、安全警示牌设置齐全,符合规定。 7.和上级变电所、矿调度室有专用电话,使用正常、清晰。 8.设备、电缆定期进行电气试验,试验单位(人员)资质符合要求,试验项目齐 全。 1.灭火器数量充足(2-4个),合格有效。 2.有消防沙箱,箱内灭火沙不得少于0.2m3。
规 章 制 度
4.交接班制度(张挂) 5.停送电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张挂) 6.巡回检查制度(张挂) 7.机电设备包机制度(张挂) 8.设备定期检修及电气试验制度。
五 图 纸 资 料

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

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

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质量标准化规定通常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具体要求可能会有一定的区别。

下面列举一些可能的规定内容,但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具体情况有所改变。

1. 结构标准:井下变电所和硐室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和安全标准,确保其结构强度、抗震能力和防水防潮等性能。

2. 通风与通风系统:井下变电所和硐室应配置适当的通风设备和通风系统,以保证空气流通和室内空气质量。

3. 电气设备安装:井下变电所和硐室内的电气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的电气安全标准进行安装,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4. 绝缘和防火要求:井下变电所和硐室应配置适当的绝缘材料和防火措施,以防止电气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5. 照明和紧急照明系统:井下变电所和硐室应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和紧急照明系统,以确保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疏散。

6. 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井下变电所和硐室应配置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确保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

7. 温湿度控制:井下变电所和硐室应配置适当的温湿度控制设备,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的舒适度。

8. 监控与报警系统:井下变电所和硐室应配置适当的监控与报警系统,以监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状态,并预警潜在的故障和危险。

总的来说,井下变电所和硐室的质量标准化规定旨在确保其结构安全、电气设备可靠、工作环境舒适和人员安全疏散等方面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

具体的规定可参考当地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井下中央变电所验收标准

井下中央变电所验收标准
5
电气部分
电缆悬挂、连接符合规定,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合格证、标志牌、整定卡,完好无失爆;整定准确且动作灵敏可靠,接地保护装置符合规定。中央变电所应设有专用电话。
6
基础管理
中央变电所内要设有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供电系统图和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以及各种记录验收日期:
井下中央变电所验收标准
单位:正珠煤业工作地点:井下中央变电所
序号
检查项目
验收标准
存在问题
1
中央变电所设施要求
中央变电所至少有两个安全出口;绝缘用具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消防器材完好。
2
安全设施
应安装防爆门
3
供电系统
采用双电源供电系统并单母线分段运行。
4
机械部分
高压、低压开关、照明综保上架及移动变压器在一条直线上安装。

新井下中央变电所各项规章制度

新井下中央变电所各项规章制度

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为保证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 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 根据《煤矿三大规程》以及各种安全要求, 特制定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

一、井下动力变压器性能试验每年春季左右进行。

二、井下各配出高低压电缆安全检查, 缺陷处理以及接地装置的测试, 每季进行一次, 每年春季左右对全部项目进行一次测定检查。

三、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整定及试验每季一次。

四、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井下杂散电流管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下列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按规定进行: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

2.井下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年一次。

3.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4.主要电气设备绝缘阻值检查每月一次。

5.固定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

6.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胶电缆绝缘阻值检查每月一次。

7、接地网电阻测定每季一次。

交接班制度一、各工种岗位必须在工作地点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严禁迟到、早退或约定地点进行交接班, 做到“四交”、“三不接”。

四交: 1.交设备运行情况;2.交设备工具、各种器材、备品备件的数量及完好情况;3.如遇检修, 应交安全措施;4.交上级指示及注意事项。

三不接: 1.交班人员不在工作岗位不接;2、情况不明、记录不全不接;3、清洁卫生不搞好不接。

二、接班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巡回检查、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发现问题, 交班人员应同接班人员共同处理, 交班人必须经接班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当班发生的问题, 应当班处理, 不交下一班或少交下一班。

四、接班人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 对设备、工具、器材、备品备件进行检查, 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汇报追查。

五、接班人未按时到达工作岗位, 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应向领导汇报处理。

六、交班人发现接班人有醉酒、精神失常等状况时, 不得交班, 应向领导汇报处理。

七、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做到详细、清楚。

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

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

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要求和标准:
1. 设计标准:井下变电所及硐室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变电所设计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如《井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2. 建筑结构: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标准,包括建筑物的承载力、抗震性能、防水防潮、防火等要求。

3. 空气环境: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空气环境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确保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4. 消防安全:井下变电所及硐室应设置适当的消防设施,包括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灭火设备、疏散通道等,以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人员并控制火灾发展。

5. 电气安全: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电气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设备的选用、绝缘保护、接地保护等都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确保人员的电击安全。

6. 通风系统:井下变电所及硐室应配置合理的通风系统,保证室内空气的流通和新鲜空气的供应,避免有害气体积聚。

7. 光照和照明:井下变电所及硐室应配置充足的照明设备,确保室内有足够的光照,并满足操作和维护人员的视觉需求。

8. 排水系统:井下变电所及硐室应设置合理的排水系统,能够快速排除地下水和雨水,防止水浸情况发生。

9. 安全标识:井下变电所及硐室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指示安全出口、紧急疏散通道、消防设备位置等。

总之,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质量标准化规定是为了确保其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能够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保证设施的安全、稳定和可靠。

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可以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或行业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范本(2篇)

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范本(2篇)

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范本一、引言本标准旨在规范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等各个阶段。

二、术语和定义2.1 井下变电所:指地下建设的供电变电站,为矿井、隧道等地下工程提供稳定的电力系统。

2.2 硐室:指地下空间,用于容纳井下变电设备及相关设施。

三、设计要求3.1 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力工程和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满足变电所及硐室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要求。

3.2 设计应结合井下环境特点,考虑地质条件、矿井通风、防火防爆等因素,合理布置变电设备及相关设施。

3.3 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运维操作、维修、检修等需求,合理设置通道、出口等设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四、施工要求4.1 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确保变电所及硐室的质量。

4.2 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4.3 施工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违章施工,确保变电所及硐室施工质量。

4.4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五、验收标准5.1 变电所及硐室的工程验收,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力工程和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

5.2 工程验收应包括基础工程的质量验收、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电气设备的质量验收等。

5.3 基础工程的验收应检查土建工程的结构、防水、防渗等情况,确保基础工程质量合格。

5.4 建筑工程的验收应检查硐室结构、通风、防火等情况,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5.5 电气设备的验收应按照设备的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六、运维管理6.1 运维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制定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设施设备的运维管理规定。

6.2 运维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接受专业培训,确保能够独立进行设备运维工作。

6.3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维护、检修,做好设备台账和运行记录,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1.基本概念和通用要求在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中,由于电火花等电气设备失爆引起的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

因此,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监察和管理,,对减少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工作在煤矿井下爆炸性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必须采取一定的防爆安全措施,使其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这种按规定的条件设计制造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通称为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的种类很多,有防爆电机、防爆开关、防爆灯具、防爆仪器仪表、防爆等。

1.1基本概念1.11类别、级别和组别为了正确选用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了解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别、级别和组别。

防爆电气设备按使用环境的不同分为两大类。

I类:用于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

Ⅱ类:用于工厂的防爆电气设备。

为了保证各种类型电气设备在运行中不产生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温度,对电气设备运行时能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进行了分组。

1.1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由于煤矿井下空气潮湿、粉尘较多、环境温度较高,严重影响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

为了避免电气设备由于绝缘强度低而产生短路电弧、火花放电等现象,对电气设备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作出了规定。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不同概念。

电气间隙是指两个裸露的导体之间的最短距离,即电气设备设备中有电位差的金属导体之间通过空气的最短距离。

电气间隙通常包括:①带电零件之间以及带电零件和接地零件之间的最短空气距离;②带电零件和易碰零件之间的最短空气距离。

电气间隙应符合表5-3的规定。

只有满足电气间隙的要求,裸露导体之间和它们对地之间才不会发生击穿放电,才能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1.13防护等级电气设备应具有坚固的外壳,外壳应具有一定的防护能力,达到一定的防护等级标准。

防护等级就是防外物和防水能力。

防外物是指防止外部固体进入设备内部和防止人体触及设备内的带电或运动部分的性能,简称防外物。

煤矿变电所巡回检查标准

煤矿变电所巡回检查标准

安全注意事项
变电所巡回检查标准
巡视检查项目
1.检查表计是否正确完好。 继 电 保 护 、 自 动 装 置 2.检查各种灯光、音响信号设备:监视灯、指示灯是否正确,光字牌灯泡是 否完好,试验警铃、蜂鸣器是否完好,保护动作后信号继电器是否掉牌。 3.检查各操作部件:小熔断器、小开关、切换开关、连接片(压板)、是否 都在正确位置,并且接触良好。 4.二次设备的维护检查:值班员应定期清扫二次线、端子排、表盘、继电器 外壳,但要严防误碰设备。巡视检查各二次接线端、继电器触点、线圈外观 是否正常。 5.若断路器自动跳闸,要检查保护动作情况,并查明原因。试送时,将所有 保护装置的信号复归。 1.检查高压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 2. 检查低压配电盘(箱)上的指示表计是否正确,低压总断路器(或熔断 器)接触是否良好。 3.器身及高低压接线端有无发热变色迹象,有无异常响声和气味。 4.外观无破损、无震动。 5.其它项目参照变压器巡视检查项目进行。
安全注意事项
变电所巡回检查标准
巡视检查项目 巡视检查内容
1.接地体及引下线应无锈蚀,定期检查埋入地下50CM以上深度部分应无腐蚀 避 雷 针 2.连接处应紧密牢固 3.避雷针应直立,无倾斜。 4.基础应无沉降。 1.绝缘外套应无裂纹和放电痕迹 2.外皮完好,连接牢固 3.接头无过热变色现象 电 力 电 缆 4.无机械损伤 5.电缆附近无易燃物、腐蚀物、沟内无积水。 6.冬季电缆头无冰栓 7.主控室、配电室屏底及户外端子箱屏底应进行防火封堵,防潮措施。
安全注意事项
变 压 器
4.呼吸道畅通,吸湿器内硅胶有无变色 5.套管是否清洁,有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等 6.气体继电器应充满油,无冒烟等现象 7.连接头等是否正常,示温蜡片应无熔化变色现象 8.各处是否完整清洁等。

井下配电室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井下配电室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井下配电室设备定期检查制度一、引言井下配电室是煤矿等工业场所中重要的电力设施,为确保井下工作安全和电力供应的稳定可靠,建立和执行井下配电室设备定期检查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制定井下配电室设备定期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内容、周期和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故障及时发现并处理。

二、检查范围井下配电室设备定期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配电柜、断路器、开关动作是否正常; - 电缆线的接头是否稳固和绝缘是否完好; - 变压器、发电机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 电气元件和电缆线的温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 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 - 配电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存在湿气、积水等不良因素; - 应急照明和安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三、检查周期井下配电室设备的定期检查周期应根据设备的性质和工作环境的特点来确定。

建议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定期检查: 1. 每月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对配电柜、断路器、开关等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接地情况进行检查。

2. 每季度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对电缆线的接头、绝缘状况、变压器、发电机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3. 半年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对电气元件和电缆线的温度、配电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湿气、积水等不良因素进行检查。

4. 每年或更长周期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应急照明和安全设备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法井下配电室设备的定期检查可采取多种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 目视检查:检查人员通过直接观察设备和附属设施的状态,判断是否存在明显的故障和异常。

2. 测试仪器检测:使用测试仪器对电气设备的电流、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从而判断设备的运行状况。

3. 检查记录查阅:查阅设备的检修记录、维护日志等,了解设备的维护情况和历史故障情况。

五、检查记录和报告为了记录和跟踪井下配电室设备定期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应编制相应的检查记录和报告。

检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 检查时间、地点和检查人员; - 检查的设备名称、型号和所属部位; - 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 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 针对问题的处理和修复情况; - 检查结论和下一次检查的计划。

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模版(三篇)

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模版(三篇)

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保证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安全和可靠运行,维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并适用于初设及改建的井下变电所及硐室。

第三条井下变电所及硐室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本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第四条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选址与布置第五条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1. 距离已有建筑物或其他地质工程不得小于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2. 周围环境应符合消防要求,并便于救援和监控;3. 距离水源或者其他易波及地点要远离。

第六条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布置合理,操作人员易于进出;2. 设备布置紧凑,利于设备检修和维护;3. 设备布置符合工艺要求,便于电力系统的运行管理。

第三章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设计与施工第七条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格和经验;2. 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井下工程施工与安全规范》等;3. 设计应满足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功能和技术要求,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4. 设计应考虑安全和可靠性,并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1.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格和经验;2. 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临时支撑和防坍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4. 施工现场应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和交通组织,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四章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验收与运行管理第九条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1. 验收应由相应的监督部门进行,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2. 验收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质量符合规定;3. 验收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检查,确保井下变电所及硐室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正常运行;4.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管理。

井下变电所高低压电气设备安装验收标准

井下变电所高低压电气设备安装验收标准

井下变电所高、低压电气设备安装验收标准通用部分好,应符合下列规定:2、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

线嘴压紧应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

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3、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mm;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不得大于2mm;密封圈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

7倍,但必须大于10m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

3倍,但必须大于4mm (70mm2的橡套电缆例外)。

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

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

4、低压隔爆开关引入铠装电缆时,密封圈应全部套在电缆铅皮上。

5、电缆护套(铅皮)穿入进线嘴长度一般为5~15mm。

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

6、低压隔爆开关空间的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于2mm的钢垫板封堵压紧。

其紧固程度:螺旋线嘴用手拧紧为合格;压叠式线嘴用手幌不动为合格。

钢垫板应置于密封圈的外面,其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应不得大于2mm。

高压隔爆开关空间的进线嘴应用与线嘴法兰厚度、直径相符的钢垫板堵封压紧,其隔爆结合面的间隙应符合规定。

7、高压隔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后,应用绝缘胶灌制电缆三叉以上。

接线装置齐全、完整、紧固,导电良好,并符合下列规定:1、绝缘座完整无裂纹;2、接线螺栓和螺母的螺纹无损伤,无放电痕迹,接线零件齐全,有卡爪、弹簧垫、背帽等;3、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或其它绝缘物,也不得压或接触屏蔽层;4、接线盒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的规定。

5、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

固定电气设备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备引入(出)线的终端线头,应用线鼻子或过渡接头接线;2、导线连接牢固可靠,接头温度不得超过导线温度。

电缆的连接除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外,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芯线的连接严禁绑扎,应采用压接或焊接.连接后的接头电阻不应大于同长度芯线电阻的1.1倍,其抗拉强度不应小于原芯线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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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一回路出现故障时,其余回路承担全部负荷。
2、变电所的运行管理符合规定,应有电话直接与调度室联系。
3、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等供电地点应有供电设计。
4、实行停送电审批和票证制度,有停送电记录和供电系统图。
5、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2.每季度对接地电阻测量一次,并要有记录,其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姆。
3.每半年对主接地极拿出水面检查,并要有记录。
《煤矿安全规程》483-484条
《三大保护细则》
7
低压开关柜
1、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应有检漏或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
2、每天进行一次漏电跳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并要有记录。
6、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井下电气设备,操作高压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住绝缘台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7、井下各级配电点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422-443条、第448-452
条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国家电网电力安全规程》
10
配电工
1.责任心强,做到五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2.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做到规定的应知应会,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停送电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
3
高压开关柜
1.符合《矿用高压开关柜完好标准》,应安装欠压释放保护、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有选择性的接地保护装置。
2.每年进行电气预防性试验,试验结果符合规定。(包括高压开关柜绝缘电阻、交流耐压及电气性能检验、继电保护动作电流特性、保护装置联动试验)
3、每半年,对高压柜检修一次,检查内容如下:
(1)绝缘子无伤痕、破损、油污;(2)触头、接线座应固定可靠,导电良好;(3)母线连接接触良好,紧固可靠;(4)指示灯、仪表、继电保护等显示正常,高压柜无灰尘;(5)电流互感器无短接现象;电流互感器无开路现象,表面无污尘和裂纹;(6)操作机构传动灵活,无犯卡现象,各闭锁机构应起到相应的作用,无锈蚀、变形现象。
《煤矿安全规程》第455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类
4
高压电缆
1、电缆的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每年进行电气预防性试验(电缆绝缘电阻、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结果符合规定。
3、每季度对绝缘电阻测试一次,要有记录。
4、每天对电缆外观检查,并要有记录,并要用红外测温仪对电缆及电缆接头测温。
《煤矿安全规程》第467-468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类 《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规范》
4、有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
5.上岗证牌板按要求悬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6、门口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7、有记录牌板,各类记录本按要求悬挂,记录填写认真,无乱撕、少页现象。
8、严格“两票”制度,两票填写认真规范、字迹清晰工整。
9.电力电缆的悬挂符合《规程》规定,并要有电缆标识指向牌。
5
电力变压器
1.每年进行电气预防性试验(绝缘电阻、耐压、直流电阻测量等),试验结果符合规定。
2.每天对电缆外观检查,并要有记录,并要用红外测温仪对变压器测温。
3.每半年对电力变压器检查检修一次,清理接线室卫生,紧固接线柱。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类 《煤矿电气试验规程》
6
接地装置
1.保护接地应符合《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
3、每半年对低压开关柜检查检修一次,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规范》 进行。
《煤矿安全规程》455-457条
《三大保护细则》
8
硐室文明生产
1.硐室与电缆沟内清洁卫生,做到无杂物、无灰尘、无油垢、无积水、电缆排列整齐,不锈蚀。
2.室内照明适度,光线充足,线路整齐,有专用电话。
3.有专用工具,安全绝缘用具齐全。
井下变电所现场检查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基本要求
依据
备注
1
设备选型
1.电气设备选型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技术政策,选购设备“三证一标志”及相应资料图纸齐全,防爆设备有防爆合格证。
2.选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7条、第444条、第452条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类
2
基本要求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部分
9
资料制度
必须具有下列资料,并妥善保管:
⑴倒闸操作票
⑵电气工作票
⑶停送电申请表
⑷供电系统图
⑸检漏试验记录
⑹整定值记录
⑺接地装置检查记录
⑻作规程
⑽事故分析记录
⑾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⑿岗位责任制和包机制度
⒀交接班记录薄
⒁干部上岗制度及记录
《煤矿安全规程》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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