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遗留物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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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福大酒店客遗留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酒店宾客遗留物品工作:安全、及时、有效的开展,特规定以下细则:
1、酒店员工在酒店任何范围内捡到任何物品,都应第一时间上交。
一、遗留物品登记:
1、客房工作人员将贵重物品转交前台时,必须要求接收人签字确认。
2、前台工作人员应在《遗留物品登记本》上,将遗留物拾获日期、地点、名称、团队/散客姓
名、接收人姓名、部门等相关信息,填写清楚。
3、物品分类:①贵重物品:珠宝、银行卡、支票、现金、相机、手表、身份证等;
②非贵重物品:衣物、眼镜、日常用品等;
二、遗留物品保管:
1、将宾客遗留物品详细记录在《遗留物品登记本》上。
2、物品上用标签贴上日期、件数、房号、必须与《遗留物品登记本》上填写一致。
3、所有遗留物品必须锁在柜内。存放时要将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分开,贵重物品交由店长
储存到保险柜内,一般物品前台主管分存放。
三、遗留物品保管期限:
1、贵重物品存放时间为半年;
2、非贵重物品保留时间为三个月;
3、开启的食物、饮料及药品保留时间为三天;
4、超过保留期的物品,由店长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四、遗留物品认领方式:
A、本人直接认领,(需要留客人身份证及本人签字、并留下联系方式)
B、请人代为认领,(如果是请人代为认领要问清有关问题,无误后,请复印认领人身份证,并签字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