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背景介绍方便食品是指易于食用、存储和携带的食品,如速食面、罐头食品、即食燕麦片等。
由于其方便性和快捷性,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方便食品与人们的饮食能力直接相关,其质量与安全性备受关注。
因此,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二、审查内容1.生产设施:审查方便食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设施是否满足卫生、安全和规模生产的要求。
2.生产工艺:审查方便食品的生产工艺是否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材的选择、储存、加工等环节。
3.品质检测:审查方便食品生产厂家是否拥有合格的品质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能够进行安全性和品质的检测。
4.包装材料:审查方便食品的包装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包括是否能够保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
6.食品添加剂:审查方便食品是否使用合格的食品添加剂,并确认其添加剂的种类和使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7.废弃物处理:审查方便食品生产厂家的废弃物处理方式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处理情况。
8.原材料供应商:审查方便食品生产厂家的原材料供应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
三、审查程序1.提交申请:方便食品生产厂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包括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企业资质证明和相关证件等。
3.现场检查: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方便食品生产厂家进行现场检查,包括生产设施、检测设备和工艺流程等。
4.样品检测:对现场检查合格的方便食品进行样品检测,包括安全性和品质的检测。
5.综合评估:综合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和样品检测结果,评估方便食品生产厂家是否符合许可证发放的条件。
6.许可证发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发放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问题及处理1.若方便食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设施未能满足要求,应要求其进行改进,并重新进行现场检查和样品检测。
2.若方便食品的生产工艺、包装材料或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标准,应要求其进行调整,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文档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2005年9月26日国质检监函〔2005〕776号)之《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关于印发小麦粉等1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的通知(2005年1月17日国质检监〔2005〕15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小麦→ 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 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 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其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食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核
1.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撤销。
2.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符合卫生要求的条件。
3.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人员培训计划。
4.食品生产企业应向监管部门提供生产流程和品质管理的文件。
5.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二、食品原材料审核
1.食品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2.食品原材料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
3.食品原材料必须具备追溯体系。
4.食品原材料必须经过适当的检验和排除重大风险。
三、食品生产工艺审核
1.食品生产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2.食品生产工艺应具备合理的工艺流程和相关的工艺参数。
3.食品生产工艺应具备适当的卫生控制措施。
四、食品风险评估审核
1.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进行食品风险评估,评估结果需有相关报告。
2.食品风险评估应覆盖潜在的生物、化学和物理风险,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食品风险评估结果应在生产过程中得到适当的监测和验证。
六、样品检验审核
1.食品生产企业应向监管部门提供相关产品的样品。
2.样品应在符合卫生要求的环境下采集,并由合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样品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七、食品生产企业的应急能力审核
1.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建立紧急联络机制。
2.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3.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方便食品是指通过简单的烹调、加工或包装等方式,使食品便于保存和食用的食品。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是指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的生产方便食品的权力证明,也是保障方便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查管理,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审查细则,具体如下:一、申请材料1.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2.生产设备、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生产车间、设备、仪器等;3.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管理制度;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二、审查内容1.生产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包括生产车间、设备、通风、排污等;2.生产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是否能够确保食品质量安全;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验等;5.食品安全检测是否合格,包括微生物检验、重金属检测、农药残留检测等。
三、审查程序1.申请:企业向相关部门递交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2.初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基本要求;3.现场核查:对申请企业的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是否符合卫生要求;4.抽样检验:抽取申请企业的产品进行检验,确认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5.评审: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综合审核结果,确保审查程序公正、科学、严谨;6.发证:经评审确认合格后,相关部门颁发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审查准则1.依法依规:审查程序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公正公平:审查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有机会获得生产许可证;3.科学严谨:审查过程必须科学严谨,准确评估企业的生产设施、工艺、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4.保密安全:审查过程要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商业竞争不公平;5.及时高效:审查流程要简化、高效,确保申请人能够及时获得审查结果。
五、审查结果1.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将获得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2.不通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将被拒绝发证,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 引言食品安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各国都设立了相应的食品监管机构和食品监管法规。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是食品监管的重要环节之一,其目的是确保食品生产企业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能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产品给消费者。
2. 申请材料要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所需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企业基本信息申请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
2.2 食品生产车间及设备信息申请企业应提供食品生产车间的平面布置图和设备清单,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能满足卫生要求。
2.3 原材料供应商信息申请企业应提供其所采购原材料的供应商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同时,需要提供与原材料相关的检验报告,确保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4 食品生产工艺和流程申请企业应提供食品生产工艺和流程的详细说明,包括原料进货、生产加工、质量控制等环节,以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2.5 产品质量控制措施申请企业应提供产品质量控制措施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检验标准、检验流程、产前、产中和产后质量控制措施等,以确保产品质量可控。
2.6 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申请企业应提供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的相关资料,包括员工培训记录、健康检查记录等,以确保员工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
2.7 其他相关文件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企业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如环境评估报告、产品包装设计等。
3. 审查流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3.1 材料初审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是否齐全、符合法规要求。
3.2 现场核查审核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检查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要求。
3.3 抽样检验审核人员根据需要,抽取申请企业生产的食品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检验,以确定产品的质量安全性。
3.4 审核意见审核人员根据初审、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审核意见,并向申请企业提出相关要求和改进意见。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1. 总则为规范申请人按规定条件设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通则。
2.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对申请人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审查工作,包括审核资料、核查现场和检验食品。
3. 使用要求本通则应当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本通则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均应依照规定使用相应格式文书,不得缺失。
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4.1申请受理收到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2 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织部门根据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和审查工作量,确— 2 —定审查组长和成员,并通知确定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4.3 制定审查计划审查组拟定开展审查的时间,熟悉需要审查的申请材料,与申请人沟通,形成审查计划,报告审查组织部门确定。
审查组织部门通知申请人,告知需要配合的事项。
4.4 审核申请资料4.4.1 审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审查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审核申请人制定的组织生产食品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文本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4.4.2 审核岗位责任制度审核申请人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岗位分工是否与生产相适应,岗位职责文本内容、说明等对相关人员专业、经历等要求是否明确。
4.4.3 必要时审核申请材料可以与现场核查结合进行。
4.5 实施现场核查核查申请人生产现场实际具备的条件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以及与申请生产的食品相关的卫生规范、条件及审查细则规定要求的合规性。
SC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SC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SC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是指审查和核准食品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是否有能力生产安全可靠、质量合格的食品,并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详细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SC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具体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审查1.企业资质审查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审查企业是否具备依法设立的民营企业资格,以及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2.企业规模审查根据企业的注册资金、占地面积、生产设备等情况,审查企业的生产规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经营场所审查审查企业的生产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具备生产食品的基本条件。
二、质量管理体系审查1.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审查审查企业的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审查企业的工艺流程是否科学合理、符合食品安全和质量要求。
2.原料供应商审查审查企业的原料供应商是否合法注册并具备供应能力,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和质量要求。
3.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审查审查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完整,包括原料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物流运输等环节,以及相应的记录和监控措施。
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查1.食品安全责任制审查审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和权限。
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审查审查企业是否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包括原料风险、工艺风险、污染物风险等。
3.食品安全监测和溯源能力审查审查企业是否具备食品安全监测和溯源能力,包括食品检测设备、实验室技术能力、数据库建设等。
四、食品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审查1.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资质审查审查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是否具备行业认可资质,包括检测设备、人员素质、质量管理体系等。
2.食品安全检测方法验证和确认审查审查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测方法是否科学可靠,是否与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一致。
3.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审查审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能否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生产许可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在保障消费者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为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本文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的相关情况进行探讨,深入了解其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是指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规定的文件。
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具备从事食品生产的资质和条件,以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生产企业在申请许可前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
首先,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场所。
企业需要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同时,企业的生产场所需要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环境要求,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
其次,食品生产企业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
企业需要确保其生产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以保证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质量可控性。
同时,企业需要建立规范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严格控制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避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除了以上基本条件外,食品生产企业在申请许可时还需要提供一系列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首先是企业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生产经营范围、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等。
其次是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企业的质量管理组织架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记录等。
最后是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检测等。
在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过程中,审查机构将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
审查机构将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对申请企业进行逐项评估和把关,确保其能够符合食品生产的要求和标准。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机构还将对企业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通过现场检查,审查机构将对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等进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能够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
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的详细细则,以确保食品生产企业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2. 申请材料2.1 申请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 《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和生产产品情况。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 企业工厂及设备情况介绍。
- 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配方和原料来源等信息。
-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计划书。
2.2 审查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生产设备与环境3.1 企业应符合国家关于食品生产设备和环境的卫生标准,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3.2 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清洁,并保持良好状态。
4. 员工培训4.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生产操作和卫生知识。
4.2 员工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审查部门检查。
5. 原料管理与追溯5.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原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安全和合规性。
5.2 建立原料追溯制度,能够追溯原料的来源和加工流程。
6. 生产过程控制6.1 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6.2 根据食品类型和工艺要求,制定相应的生产工艺规范和操作规程。
7. 检测与监测7.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食品检测和监测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7.2 定期对生产产品进行检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8. 突发事件应对8.1 企业应建立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
9. 许可证申请审查流程9.1 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9.2 审查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9.3 如材料符合要求,审查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9.4 核查结果通过评估报告反馈给申请企业。
9.5 如评估结果符合要求,审查部门颁发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
10. 后续监管10.1 审查部门将对已获得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定期监管和抽查。
10.2 对于违规企业,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3)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3)一、审查对象1. 所有申请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均需进行审查。
2. 包括新申请的企业以及现有企业的许可证更新申请。
二、审查程序1. 提交申请企业需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报告:包括申请许可证的速冻食品种类、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等;- 工艺流程图纸:详细描述食品生产中的工艺流程;- 产品质量标准:详细描述产品的质量指标和安全标准;- 生产设备清单:列出用于速冻食品生产的设备及其规格;- 工作人员资质:列出在食品生产中从事关键工作的人员资质;- 产品标签和包装材料样品:提供速冻食品产品的标签和包装材料样品。
2. 材料初审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准确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3. 现场审核- 管理部门将进行现场审核,对申请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卫生条件等进行检查。
- 审核团队将进行样品抽检,并对实验室进行评估。
- 审核团队将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详细考核。
4. 技术专家评审- 管理部门将邀请相关技术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企业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
- 评审委员会将就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估。
5. 审查结果- 审查结果将根据现场审核、样品抽检和技术专家评审的综合意见进行评定。
- 审查通过的企业将获得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不通过的企业将收到审查意见,并可进行整改再申请。
三、审查标准1. 企业注册信息是否真实有效;2. 速冻食品生产工艺是否科学、合理;3. 企业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4. 企业生产环境是否达到卫生标准;5. 产品质量标准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6. 企业是否具备相关人员资质;7. 企业是否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8. 产品标签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四、审查结果的有效期1. 审查通过的企业将获得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
下面是整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欢迎大家阅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sc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味精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sc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味精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下面是针对味精生产许可证审查的一般细则:
1.法人资格审查: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包括企业注册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2.厂房设备审查:审查生产厂房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并要求申请单位提供厂房平面图和设备清单。
3.原辅材料审查:审查申请单位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包括原辅材料采购记录、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4.生产工艺流程审查:审查申请单位的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如工艺流程图、操作规程等。
5.质量检测能力审查: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设备和技术,是否有专职检验员,并要求提供检测设备清单、专职检验员的培训证明等证明文件。
6.产品标签和包装审查:审查申请单位所生产的味精产品标签和包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要求提供样品和标签设计稿。
7.环境卫生审查:审查申请单位的生产现场和周围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包括生产区域的清洁、卫生防护设施的配备等。
8.质量管理体系审查: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监控记录等证明文件。
9.法律法规遵守审查:审查申请单位是否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如《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等。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审查细则,具体审查细则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具体规定和补充。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是指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申请许可证的审查细则,旨在确保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
1. 生产场所和设施:审查企业的生产场所和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包括生产车间、设备、物料储存、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2. 生产工艺和流程:审查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流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包装等环节。
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并是否与相关标准相符合,包括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安全检测、风险评估、纪录管理等方面。
4. 质量控制措施:审查企业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健全,包括原材料的检验、产品的抽样检测、产品追溯等方面。
5. 人员素质和培训:审查企业的生产人员是否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和卫生知识,并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培训。
6. 资质证明和相关材料: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和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环评报告等。
7. 其他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审查还可能涉及其他方面的要求,如企业的生产能力、销售渠道等。
SC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SC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解析:编号由SC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SC**************
第1位区分是食品,还是食品添加剂的。
当此为1时,说明该产品是食品类,当此为2时,说明该产品是食品添加剂类;
第2-3位区分产品小类别;
第4-5位区分生产企业所在的省级行政区域;
第6-7位区分生产企业所在省的市级行政区域;
第8-9位区分生产企业所在省市的县级行政区域;
第10-13位区分生产企业所在省市县行政区域内申报该食品小类别的次序;
第14位校验码。
一般食品添加剂:SC201 食品用香精:SC202
复配食品添加:SC203。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附件1: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鲜果→清理→磨碎→融合离心倾析→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对浆搅油→振荡分油→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酸值(酸价)超标;2. 过氧化值超标;3. 溶剂残留量超标;4. 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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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1. 总则为规范申请人按规定条件设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通则。
2.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对申请人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审查工作,包括审核资料、核查现场和检验食品。
3. 使用要求本通则应当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本通则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均应依照规定使用相应格式文书,不得缺失。
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4.1申请受理收到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2 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织部门根据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和审查工作量,确定审查组长和成员,并通知确定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4.3 制定审查计划审查组拟定开展审查的时间,熟悉需要审查的申请材料,与申请人沟通,形成审查计划,报告审查组织部门确定。
审查组织部门通知申请人,告知需要配合的事项。
4.4 审核申请资料4.4.1 审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审查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审核申请人制定的组织生产食品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文本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4.4.2 审核岗位责任制度审核申请人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岗位分工是否与生产相适应,岗位职责文本内容、说明等对相关人员专业、经历等要求是否明确。
4.4.3 必要时审核申请材料可以与现场核查结合进行。
4.5 实施现场核查核查申请人生产现场实际具备的条件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以及与申请生产的食品相关的卫生规范、条件及审查细则规定要求的合规性。
4.5.1 核查厂区环境。
主要核查厂区内外环境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是否符合相关卫生规范及条件的要求。
4.5.2 核查生产车间。
主要核查车间布局及环境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以及车间布局的合规性。
4.5.3核查原辅料及成品库房。
主要核查各功能库房面积、防护条件、温湿度控制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以及是否能满足生产食品品种数量存放要求等。
4.5.4 核查生产设备设施。
主要核查所具有的生产设备设施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以及对申请生产食品品种、数量的生产工艺和质量安全要求的满足性。
4.5.5 核查检验条件。
申请材料中申明自行出厂检验的,主要核查出厂检验设备是否齐全、精度是否满足要求、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
申明委托检验的,核查委托合同是否满足要求及其与申请材料的符合性。
4.5.6 核查工艺流程。
主要核查工艺流程布局、设备布局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及其与审查细则的合规性。
4.5.7核查相关技术人员,主要核查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
4.6 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和判定结果在组长组织下,审查人员应当汇总、合并、讨论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情况,确定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项,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和判定结果。
4.7与申请人交流沟通在组长主持下,审查组应当对4.5.1~4.5.7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判定结果与申请人沟通。
审查组全体人员应当参加沟通,申请人相关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可以参加沟通。
4.8 审查组应当填写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
4.9 判定原则及决定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中审查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当全部项目的审查结论均为符合的,许可机关依法作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当任何一个至八个项目审查结论为基本符合的,申请人应对基本符合项进行整改,整改应在10日内完成,申请人认为整改到位的,由当地县局予以审查确认并签字,许可机关作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当任何一个项目的审查结论为不符合或者八个以上项目为基本符合、预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许可机关依法作出不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
4.10 形成审查结论在组长主持下,审查组应当根据审查情况及与申请人的沟通情况,讨论形成审查结论,填写对申请人规定条件的审查报告。
申请人应署名或签署意见,参加审查人员应一并签署。
4.11 报告和通知审查结论应报审查组织单位,审查组织单位应将审查结论书面告知申请人。
需要申请人改进的,审查组织单位应在食品生产许可改进表中明确。
4.12 意见反馈申请人有权对审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反馈现场核查意见。
5.生产许可检验工作程序及要点5.1 通知检验事项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结论符合规定条件要求的,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送达准予生产许可决定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副本。
告知申请人批量食品抽样基数、检验项目等食品审查细则规定的事项。
5.2 样品抽取许可机关接到申请人生产许可检验申请后,审查组织部门及时安排人员按细则规定的抽样方法实施抽样。
样品一式两份,并加贴封条,填写抽样单。
抽样单及样品封条应有抽样人员和申请人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5.3 选择检验机构申请人在公布的检验机构名单中选择作为生产许可的检验机构。
5.4 样品送达5.4.1封存的两份样品由申请人在7日内送达检验机构,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样品备份。
5.4.2 申请人应当充分考虑样品的保质期,确定样品送达时间。
5.5 样品接收5.5.1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认真检查。
对符合规定的,应当接受;对封条不完整、抽样单填写不明确、样品有破损或变质等情况的,应拒绝接收并当场告知申请人,及时通知审查组织部门。
5.5.2 对接收或拒收的样品,检验机构应当在抽样单上签章并做好记录。
5.5.3 检验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已接收的样品。
5.6 实施检验检验机构应当在保质期内按检验标准检验样品,并在10日内完成检验。
5.7 检验结果送达检验完成后2日内检验机构应当向审查组织部门及申请人递送检验报告。
5.8 许可检验复检检验结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在15日内向许可机关提出生产许可复检申请。
许可机关接到申请人的生产许可复检申请后,参照本规定5.3-5.7执行。
5.9 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食品检验合格后,许可机关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
6.已设立食品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换证,审查工作和许可检验工作可同时进行。
7.本通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8.本通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同时废止。
附件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申请人名称生产场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申请日期年月日首次申请□延续换证□变更□(格式文本,自行下载,按法律规定和后附注意事项填写)注意事项1. 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 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 申请人署名、印章的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一致(印章复印无效)。
4. 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按照相应审查细则的规定填写。
5. 一个申证单元一套申请材料,一套申请材料不得包含多个申证单元。
6. 计量单位应使用行业通用的法定计量单位。
7. 申请人提交本申请书一式3份。
8.申请生产许可证变更时,只填写变更部分内容。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目录1. 申请人陈述2. 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3. 申请人治理结构4. 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5. 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6. 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7. 申请人具有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览表8. 申请人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其文本申请人陈述1. 本申请人企业名称已经□预先核准、□登记注册。
附有效期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2. 本申请人已组成治理结构。
附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3. 本申请人已获得必要的生产加工场所。
附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各3份。
4.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符合相关规定。
附周围环境平面图3份。
5.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间布局符合相关规定。
附各功能间布局图复印件3份(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
6.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已拥有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
附设备设施清单,关键设备标有参数(其中委托检验的,附委托检验合同)3份。
7. 本申请人生产工艺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附示意图复印件3份。
8. 本申请人已拥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附一览表3份。
9. 本申请人已制定必要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附制度文件清单及文本各3份(其中拟执行企业标准的,需提供备案的企业标准)。
10. 本申请人按审查细则要求,提供附件相关材料3份(如有时)。
11. 本申请人拥有的以上资源,符合规定条件,能够适应申请生产的食品品种,单班生产八小时:日产量可以达到、月产量可以达到、年产量可以达到。
本申请人承诺:愿意对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盖章:年月日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申请人治理结构注:本表需附治理结构图。
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注:1. 本表所报工序必须覆盖审查细则规定的各工艺要求;2. 本表需附功能间平面布局图示、工艺流程图示、设备布局图示。
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申请人具有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览表申请人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其文本附件2: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受字[ ]第号: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所提供(出示)的材料,符合该项目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许可专用章年月日注:本决定书即时或者5日内作出,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本注正式使用时不显示)。
附件3: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不字[ ]第号:你(单位)申请的,经审查,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或者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不满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项及有关产品生产许可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从本决定,你(单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许可专用章年月日注:本决定书即时或者5日内作出,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本注正式使用时不显示)。
附件4: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工作计划表附件5: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申请人名称):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现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对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生产场所等进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