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中有而合同里面没有
招标文件是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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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是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篇一: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摘要:招标文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它和合同文件的关系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经常有些争议,而这一点如不明确则对于工程造价、质量以至进度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本文试对此问题做一阐述。
关键词:招标招标文件合同合同文件要约承诺要约邀请一、问题的提出做为一名工作在工程结算审价第一线的造价工程师,我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困惑:明明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有着很清楚的某种描述或要求,但由于施工合同中对此内容未有提及或虽有提及但要求内容发生了变化,从而引发争议———招标文件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对承包人是否具有约束力?这两个问题实质上是一个问题。
因为合同文件当然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只要能确认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那么它自然也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
但招标文件究竟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呢?对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依据无非有二:其一在于施工合同范本中不包含招标文件;其二在于建设工程招标属要约邀请。
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两种观点分别进行分析。
二、施工合同范本是否不包含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最直接依据就在于施工合同范本。
从表面上看,无论是我国的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还是国际通用的《FI DIC合同条件》,在其对合同文件组成的描述中的确都没有包括招标文件,但我们不能被这一表面现象所迷惑。
首先根据契约自由理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自由约定,所以合同范本中未对招标文件的列举并不能成为束缚合同当事人意志的枷锁。
招标文件属于合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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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招标项目的基本条件、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内容。
招标文件属于合同组成部分,对于招标人和投标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本文将就招标文件属于合同组成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二、招标文件的性质1. 招标文件的法律性质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文件的总称,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名称、规模、技术要求、投标条件、评标标准等内容。
招标文件的法律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据。
招标文件明确了招标项目的各项要求,为投标人和招标人提供了遵循的标准。
(2)招标文件是合同成立的条件。
招标文件规定了招标项目的各项要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遵循这些要求,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以招标文件为依据。
(3)招标文件具有约束力。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遵守。
2. 招标文件的内容性质招标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招标项目的名称、规模、技术要求等基本信息;(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企业资质、财务状况、业绩等;(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提交时间等;(4)评标标准和方法,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程序、评标方法等;(5)合同条款,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6)其他相关要求。
三、招标文件属于合同组成的理由1. 招标文件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招标文件规定了招标项目的各项要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遵循这些要求。
只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招标人才有可能与其签订合同。
因此,招标文件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
2. 招标文件是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规定了招标项目的各项要求,这些要求构成了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如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都是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3. 招标文件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一经发出,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文件中有合同没有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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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招标文件中有合同没有的约定篇一:关于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主要内容的约定关于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主要内容的约定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询标纪要及承诺书;(5)投标书及附件;(6)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7)本合同通用条款;(8)工程量清单;(9)图纸;(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费用列入投标总价):(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建设管理要求增加)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本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为:a、定额、标准、费率及相关政策规范(非强制性文件)调整。
b、国家政策变化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或应该能预见的风险。
c、现行预算定额或计价规范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内。
d、材料价格的正常波动。
e、施工期间非连续8小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费用增加。
23.3风险范围外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或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23.3.1工程量根据施工图及联系单,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计算,决算工程量须首先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初审。
联系单管理按《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杭财基[20XX]1351号)执行,未履行规定程序的联系单,不得纳入决算。
23.3.2合同中已有适用工程项目单价的,按合同中已有的单价确定。
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确定。
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材料变化的仅调整材料的信息价差价,并计增减材料差价的规费和税金。
23.3.3合同中没有适用工程项目单价的:(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报价水平、市场的竞争情况及现行计价依据,在以下三个选项中选取一项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套用浙江省20XX版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或现行相应专业定额,综合费用按相应类别工程费率的下限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不另计算,规费、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按投标口径执行;材料价格有投标价的执行投标价,无投标价的执行合同工期前80%的信息价平均值,当地信息价正刊没有公布的材料,发包人参照市场价、降幅系数、投标报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当零星工程发生签证台班数量,机械单价有投标价的执行投标价,无投标价的执行预算定额单价;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后予以5%-10%的优惠幅度得出结算价格。
招标文件是否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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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是否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是否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篇一:招标文件是否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问题的提出做为一名工作在工程结算审价第一线的造价工程师,我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困惑:明明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有着很清楚的某种描述或要求,但由于施工合同中对此内容未有提及或虽有提及但要求内容发生了变化,从而引发争议―――招标文件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对承包人是否具有约束力?这两个问题实质上是一个问题。
因为合同文件当然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只要能确认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那么它自然也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
但招标文件究竟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呢?对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依据无非有二:其一在于施工合同范本中不包含招标文件;其二在于建设工程招标属要约邀请。
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两种观点分别进行分析。
二、施工合同范本是否不包含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最直接依据就在于施工合同范本。
从表面上看,无论是我国的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还是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在其对合同文件组成的描述中的确都没有包括招标文件,但我们不能被这一表面现象所迷惑。
首先根据契约自由理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自由约定,所以合同范本中未对招标文件的列举并不能成为束缚合同当事人意志的枷锁。
我国合同法第12条指出“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是“可以”而非“应当”,是“参照”而非“按照”,由此可以看出示范文本的效力。
当然这里仅是任意性而非强行性规定,即合同当事人是“可以”而非“必须”把招标文件排除在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外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根据这一条款,施工合同应当根据招投标文件来签订,应当是招投标文件的承续;施工合同应当与招投标文件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既是主体的一致,更是造价、工期、质量等内容的一致。
招标文件是否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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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做为一名工作在工程结算审价第一线的造价工程师,我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困惑:明明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有着很清楚的某种描述或要求,但由于施工合同中对此内容未有提及或虽有提及但要求内容发生了变化,从而引发争议―――招标文件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对承包人是否具有约束力?这两个问题实质上是一个问题。
因为合同文件当然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只要能确认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那么它自然也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
但招标文件究竟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呢?对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依据无非有二:其一在于施工合同范本中不包含招标文件;其二在于建设工程招标属要约邀请。
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两种观点分别进行分析。
二、施工合同范本是否不包含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最直接依据就在于施工合同范本。
从表面上看,无论是我国的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还是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在其对合同文件组成的描述中的确都没有包括招标文件,但我们不能被这一表面现象所迷惑。
首先根据契约自由理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自由约定,所以合同范本中未对招标文件的列举并不能成为束缚合同当事人意志的枷锁。
我国合同法第12条指出“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是“可以”而非“应当”,是“参照”而非“按照”,由此可以看出示范文本的效力。
当然这里仅是任意性而非强行性规定,即合同当事人是“可以”而非“必须”把招标文件排除在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外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根据这一条款,施工合同应当根据招投标文件来签订,应当是招投标文件的承续;施工合同应当与招投标文件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既是主体的一致,更是造价、工期、质量等内容的一致。
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https://img.taocdn.com/s3/m/19c7932b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7ee1442.png)
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当涉及到合同和招标文件时,一致性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有时候会出现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之间不一致的情况。
这种情况可能会给双方带来麻烦和纠纷。
本文将就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供解决方案。
一、为什么会出现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合同和招标文件在一般情况下应该是相互配套的,以确保在交易中各方权益的平衡和相互尊重。
然而,有时候在编写合同和招标文件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错误或者遗漏,导致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没有认真核对和比对。
一方面,这可能是由于招标文件的制定者和合同起草者之间信息沟通不畅或者理解不一致所导致的。
例如,招标文件可能会对某项工作进行了特别约定,但是合同条款中却没有体现出来。
另一方面,这也可能是由于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对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没有充分审核所导致的。
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核对文件内容,就有可能遗漏或误解其中的条款要求。
无论造成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原因是什么,处理这种情况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双方在交易中的权益和责任得到充分保护。
二、应对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解决方案1.及时的审查与补救一旦发现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应立即进行审查与补救。
妥善处理这种情况需要双方合作,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商来解决。
双方应当共同确认问题的具体内容,并尽快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合同和招标文件的一致性,以免日后可能引发纠纷。
2.修订和补充合同根据发现的不一致内容,双方可以共同商议并协商修订合同条款,以确保其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修改合同可能涉及到补充、删除、更改或更新行文的具体内容,双方应当在修改过程中尽量避免损害各自利益,同时兼顾合同的完整性和可执行性。
3.第三方裁决如果双方无法就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和裁决。
第三方可以是专业的仲裁机构或独立咨询顾问,他们可以客观地评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建立沟通与合作机制为了预防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发生,双方应建立起沟通与合作机制。
工程合同会把标书放里面吗
![工程合同会把标书放里面吗](https://img.taocdn.com/s3/m/cb3b7758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dc.png)
工程合同会把标书放里面吗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工程合同和标书。
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某项建设工程的实施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工程的质量、工期、价格等关键因素。
而标书,又称招标文件,是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向潜在承包人发出的邀请文件,其中包含了工程的详细要求、评标标准、投标程序等信息。
通常情况下,工程合同的内容是独立于标书的。
标书作为招标过程的一部分,其作用主要是告知潜在承包人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投标要求,并不直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一旦承包人中标,标书中的某些内容,如工程的基本要求和技术规范,会被纳入最终的工程合同中,成为合同执行的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合同通常会引用或附录标书中的相关内容。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双方对工程项目的理解是一致的,同时也是为了避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歧义。
例如,如果标书中有关于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那么这些要求应当在合同中有相应的体现,以保证承包人能够按照发包人的期望完成工程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标书内容都会被自动纳入合同。
合同的签订是一个协商的过程,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因此,即使是标书中的内容,也可能因为双方的协商而有所调整。
这就需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阅标书内容,确保所有重要的事项都已经得到妥善处理。
合同中还会包含一些标书中未涉及的内容,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等。
这些内容是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对于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至关重要。
虽然工程合同和标书在形式上是独立的,但在内容上它们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
在制定工程合同时,应当综合考虑标书中的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执行力,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1]本月修正版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1]本月修正版](https://img.taocdn.com/s3/m/2ed181d0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d0.png)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是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常见的两个概念,尽管它们都与工程项目的执行有关,但在性质和用途上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之间的不同之处。
1. 定义和目的1.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在工程项目启动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的包含有关招标程序的详细规定和要求的文档。
招标文件的目的是向潜在的承包商提供关于工程项目的所有必要信息,包括项目背景、工程规模、施工期限、技术要求、投标程序、标书文件等。
招标文件的编制旨在使潜在承包商了解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以便他们能够准确地制定投标方案并提交投标文件。
1.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在招标程序完成并确定中标人之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一种合同。
施工合同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期限、施工价格、付款方式、质量标准、保修期等。
施工合同是双方对工程项目进行法律约束和保障的文件,确保工程的正常进行并规范双方责任和权益。
2. 内容和要求2.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项目背景和目的:介绍工程项目的背景、目的和重要性。
- 工程规模和要求:详细描述工程的规模、特点、功能要求等。
- 投标条件和程序:确立投标的资格要求和程序。
- 投标文件要求:列明投标文件所需材料和格式。
- 工程标的和划分:将工程项目按标的进行划分并定义。
- 技术规范和要求: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标准、材料要求、施工方法等。
- 合同条款:定义招标人和承包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招标评标办法:确定投标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 合同草案:提供一个合同草案作为参考。
2.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双方:明确招标人和中标人的法律主体身份。
- 工程范围和划分: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范围、标的和划分。
- 施工期限:约定工程项目的开始、完成时间、工期管理等。
- 施工价格和付款方式:明确工程项目的总造价、付款方式、进度款等。
合同与招标职责分离
![合同与招标职责分离](https://img.taocdn.com/s3/m/8f5593d9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3e.png)
合同与招标职责分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我国的建设市场也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相对于之前主要表现为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市场管理体制有了进一步完善。
同时,各业主单位的风险意识普遍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阶段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招投标从过去的简单报价,到现在成为具备确定造价、形成合同文件、确定施工及结算造价管理框架等综合功能的极为重要的为以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的阶段。
一、当前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1、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相互分离、相互脱节。
很多时候,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往往因为缺乏相应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所以在招标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时,他们只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合同条款的编制工作由别的机构来负责。
合同编制人员往往因为缺乏建设工程专业知识,对项目的了解有限,导致理解容易出现偏差、表述不准确、考虑的问题不够全面等,最终造成了招标文件和招标合同条款的相互分离、相互脱节,到后期合同履行的时候就会遇到很多困难。
比如,考虑不够全面,导致合同里面没有规定,合同完工后,招标单位才发现实际情况与招标的初衷不一致,损坏了招标方的利益,招标方还没有办法追究责任,给后续工作严重的影响。
2、投标阶段忽视前期合同管理。
合同是招标文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最主要的依据。
但是,大部分的时候,人们都认为,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是两个没有任何联系的过程,认为招投标过程是为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而签订合同是在确定了中标单位之后才会做的事情,从而导致对招标阶段的前期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如果对招标合同不够重视,就可能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能全面、合理地评估工程,导致评估误差,从而影响投标的效果。
这样强行将签订合同和招投标工作分离的结果,就会使招投标工作失去了实际的意义,对后续工程施工留下了隐患。
只有将招投标过程和签订合同有机地结合起来,后续才能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使得合同能够顺利有效地执行。
招标文件中条款是否有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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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件中条款是否有合同效⼒
在⾯临⼀些⼟地的使⽤上,或者是⼀些项⽬上⾯的话,有可能会涉及到招标,那么在这个招标⽂件中出现的条款是不是也会有合同的法律效⼒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招标⽂件中条款是否有合同效⼒
招标⽂件中的专⽤合同条款也就是招标合同中的条款内容,该条款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需要结合以下情况确定:
合同中的条款效⼒需要看是否双⽅当事⼈的真实意思表⽰,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地⽅,以及是否侵害他⼈的权益。
对于合同中提供格式条款⼀⽅免除责任、加重对⽅责任、排除对⽅主要权利的条款⽆效。
第⼀百四⼗三条【民事法律⾏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为有效:
(⼀)⾏为⼈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
(⼆)意思表⽰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这个招标合同中的条款的话,如果要具备合同的法律效⼒,那么⾸先应当是属于双⽅当事⼈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损害他⼈权益,⽽且要有相应的格式要求,⽽且在这个合同内容中,不能出现⼀⽅免除责任或者加重对⽅责任的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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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件与投标⽂件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招标⽂件与投标⽂件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对于这个问题,店铺⼩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如果您在实践中遇到了招投标这类的难题,想要弄清楚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那么就请你跟着⼩编⼀起往下看,相信看过之后的你,对于这个问题⼀定会有所了解。
招标⽂件与投标⽂件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招标投标的整个过程是⼀个签订合同的过程。
招标代理则是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委托为招标⼈找⼀个完成招标项⽬的⼈,即选⼀个既有能⼒⼜经济的合同伙伴。
既然是签订合同的过程,就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事。
《民法典》中的“要约承诺”是合同的基本过程,是受法律保护的,⼀旦要约成⽴(即到达受约⼈处),发出的⼀⽅即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同样,承诺成⽴,发出承诺的⼀⽅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下⾯分析⼀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个阶段与“要约-承诺”之间的关系。
⼀、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是⼀个“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引诱他⼈向⾃⼰发出要约,不是意思表⽰,是事实⾏为,不是法律⾏为。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引诱的不是⼀个,⽽是不少于三个,所以应⼴⽽告之。
要约邀请不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你不想向我发出要约,可以不参加这个活动,如果你有兴趣,可以按照我要约邀请中的规定(这⾥使⽤“规定”这个词⽽不是“协商”,还不是因为现在是买⽅市场)来了解如果参加,还需要多知道那些内容。
我在要约邀请中规定了购买招标⽂件的时间和地点,规定了什么样的⼈可以向我发出要约。
⼆、编制和发售招标⽂件编制、发售招标⽂件,招标⽂件中对项⽬情况进⾏详细阐述,并初步规定(这⾥⼜是规定,不是协商)了双⽅的责任和义务。
使发出要约的⼈了解更多的项⽬情况。
三、递交投标⽂件递交投标⽂件、开标。
其实递交投标⽂件的截⽌才是⽐较重要的环节,因为要约⼈的所有法律责任在这⼀时刻成⽴,递交投标⽂件截⽌时(包括投标⽂件的修改和撤回均应在这⼀时刻之前),即要约成⽴。
招标文件包含合同范本吗
![招标文件包含合同范本吗](https://img.taocdn.com/s3/m/f967eb4e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b5.png)
招标文件包含合同范本吗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招标方):_______乙方(投标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招标活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招标文件1.1 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格式等。
1.2 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甲方。
1.3 乙方承诺,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条合同范本2.1 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条款以甲方最终确定的为准。
2.2 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如对合同范本中的某些条款有异议,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并由甲方在评标过程中予以考虑。
2.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范本进行调整,但调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合同签订3.1 甲方在评标结束后,应向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乙方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
3.2 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四条合同履行4.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数量、期限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4.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4.3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原招标文件包含合同范本吗。
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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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一、问题的提出做为一名工作在工程结算审价第一线的造价工程师,我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困惑:明明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有着很清楚的某种描述或要求,但由于施工合同中对此内容未有提及或虽有提及但要求内容发生了变化,从而引发争议———招标文件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对承包人是否具有约束力?这两个问题实质上是一个问题。
因为合同文件当然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只要能确认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那么它自然也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
但招标文件究竟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呢?对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依据无非有二:其一在于施工合同X本中不包含招标文件;其二在于建设工程招标属要约邀请。
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两种观点分别进行分析。
二、施工合同X本是否不包含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最直接依据就在于施工合同X本。
从表面上看,无论是我国的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本》还是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在其对合同文件组成的描述中的确都没有包括招标文件,但我们不能被这一表面现象所迷惑。
首先根据契约自由理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自由约定,所以合同X本中未对招标文件的列举并不能成为束缚合同当事人意志的枷锁。
我国合同法第12条指出“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X文本订立合同”,是“可以”而非“应当”,是“参照”而非“按照”,由此可以看出示X文本的效力。
当然这里仅是任意性而非强行性规定,即合同当事人是“可以”而非“必须”把招标文件排除在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外其次,《中华人民XX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根据这一条款,施工合同应当根据招投标文件来签订,应当是招投标文件的承续;施工合同应当与招投标文件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既是主体的一致,更是造价、工期、质量等内容的一致。
工程合同资料是否包含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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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资料是否包含招标文件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工程合同以及招标文件。
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就
某项建设工程的实施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协议。
而招标文件则是建设单位为了邀请潜在的
承包商参与竞标,发布的包含工程需求、技术要求、投标程序等一系列内容的官方文件。
从法律角度讲,工程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详细列明了工程的规模、标准、工期、造价等重要信息,并对双方的责任与权利进行界定。
而招标文件通常作为整个招标过程的
一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向潜在投标人传达招标条件和要求。
回到我们的问题,工程合同资料是否应当包含招标文件范本?答案是视情况而定。
如果招标文件中的条款直接影响到工程合同的内容,比如工程的范围、工程质量、工期要
求等,则这些内容可能会被纳入到工程合同中,以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执行的准确性。
在
这种情况下,招标文件的某些部分可以视为合同附件或参考文档,成为合同资料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如果招标文件中的信息并不直接涉及合同执行的核心内容,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已经有了更为详细的约定,那么招标文件范本可能不会被纳入到最终的工程合同资料中。
但它仍然是整个工程项目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理解项目背景和前期准备工作有着重
要的参考价值。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来决定是否将招标
文件范本纳入工程合同资料。
同时,为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哪些
附件或文档是构成合同一部分的,这样有助于避免后续的纠纷。
招标文件中没有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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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没有合同模板
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招标文件中没有合同模板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通常会包含招标项目的详细描述、投标要求和评标标准等信息。
然而,有时候招标文件中并没有提供合同模板,这给投标人和招标人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人的需求和项目的具体要求。
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合同模板,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指出这一点,并说明自己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的需求,制定合适的合同条款。
其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合同模板的情况下,应当在评标过程中考虑投标人的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条款的详细说明,以便招标人了解投标人的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最后,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合同条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要求投标人修改合同条款。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招标人可以考虑选择其他投标人。
工程合同与招标文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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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与招标文件不符
我们必须认识到,工程合同是招标成功后,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之间就具体工
程项目的权利义务达成的书面协议。
而招标文件则是整个招标过程中,甲方发布的包含项
目要求、技术规格、评标标准等内容的文件。
两者应当相互呼应,确保工程项目按照既定
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当工程合同与招标文件不符时,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合同中的工程量、工期、质量要求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2. 合同条款对乙方的责任限制或加重,与招标文件的规定相冲突;
3. 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违约责任或争议解决方式;
4. 合同遗漏了招标文件中的某些关键性技术或服务要求。
这些不符之处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
- 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增加返工和维修成本;
- 引起合同双方的争议,甚至导致法律诉讼;
- 损害甲方利益,无法获得预期的项目效果;
- 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问题,行业内应采取以下策略进行有效应对:
1. 加强招标文件的审核: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含糊不清或错误信息导
致的后续问题;
2. 严格合同签订程序: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充分沟通,对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逐一确认,保证合同内容的一致性;
3. 建立争议解决机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如协商、调解、仲裁或
诉讼等;
4. 强化法律意识: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无知而产生的违法行为;
5. 加大监管力度: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合同与招
标文件不符的问题。
招标文件无合同
![招标文件无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06fa8d20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81.png)
招标文件无合同招标文件无合同引言招标是指委托招标人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布招标公告,争取竞争性投标,以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业务合作。
招标文件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包括了所有与招标有关的信息,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
然而,偶尔也会出现招标文件缺少合同的情况,本文将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问题描述在正常的招标程序中,招标文件通常应该包含一份合同作为附件。
合同是供应商与招标人之间达成共识后签署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招标文件中可能确实缺少合同这一重要文件,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可能原因招标文件无合同的现象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1. 疏忽:招标人在准备招标文件时疏忽了合同文件的附加。
2. 非规范操作:招标人可能没有按照规范的招标程序进行操作,导致合同文件被遗漏。
3. 形式主义干扰:某些招标人可能过于注重文件的形式,而忽视合同文件的重要性。
解决方案如发现招标文件无合同的情况,下面是一些建议的解决方案:1. 补充合同文件:招标人可以及时补充合同文件,确保竞标供应商获得足够的信息来制定投标方案和报价。
这可通过发布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通知。
2. 延长竞标截止时间:如果情况紧急,并且招标人无法及时补充合同文件,可以考虑延长竞标截止时间,以便所有潜在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解决问题。
3. 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如果合同文件非常重要,尤其是涉及关键合同条件时,招标人可能需要撤回原始招标文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确保合同文件被正确附加。
4. 与供应商沟通:在招标文件无合同的情况下,及时与已经取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沟通,解释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补充信息。
结论招标文件无合同是可能存在的问题,但这不应该成为招标流程中的常规现象。
招标人应该始终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并确保在招标文件中正确地附加合同。
在发现无合同情况后,招标人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尽快补充合同文件,以确保公平竞标和合法合作的进行。
合同中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探讨
![合同中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e698282feefdc8d376ee32d2.png)
合同中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探讨摘要:建设工程合同中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在实务中屡见不鲜,使得工程结算争议不断。
本文讨论工程量清单在合同中的性质、工程量清单不一致问题的发生原因,以及在此种情况下的工程结算,避免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应注意的事项。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实质性条款招标文件合同结算【中图分类号】F407.9Research of the discrepancy of the bills of quantities in the tenderdocument and the contractWang HaiqingAbstract:Dispute often appears in settlement because the discrepancy of the bills of quantities in the tender document and the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works was the often the case in the practice.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nature of the bills of quantities in the contract and the cause of the discrepancy of the bills of quantities in the tender document and in the contract, the settlement in the event and the attention which prevents the bills of quantities against the discrepancy.一、引言随着建筑工程交易领域的施工合同数量的增加,建设工程合同中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下简称“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在实务中屡见不鲜,导致工程结算争议不断。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关系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b67a83f7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a3.png)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关系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文件,它们在不同的阶段起到不同的作用,但它们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下面我将从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含义、内容、作用和关系等方面来展开论述。
一、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含义招标文件是建设工程招标的核心文件,它是建筑业中最常见的文件之一,通常由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书、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预算清单、投标文件等。
招标文件主要是为了让所有的投标人能够了解工程项目的细节,有针对性地提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施工合同是由建设单位和中标方签订的正式协议,它是规范建设工程建设行为的关键文件之一。
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中标方之间的双方协议,约定了工程的建设内容、施工期、质量标准、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二、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内容1.招标文件(1)招标公告:关于招标的基本情况及招标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的公告。
(2)招标说明书: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拟定的合同条款等。
(3)技术规格书:详细的技术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交付标准等内容。
(4)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建筑工程的细节图纸,其中包括建筑模型、细节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以及水电图等。
(5)预算清单:工程项目的费用预算、费用构成及费用管理。
(6)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必要资料,主要包括招标保证金、投标书、技术方案等。
2.施工合同(1)工程建设的内容、标准、施工图纸等。
(2)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
(3)施工期限及工程建设的组织方式。
(4)工程建设造价及付款方式。
(5)工程建设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作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文件,而它们的作用也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范建筑工程的建设行为。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出现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建设行为,使建筑工程按照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建设。
施工合同无标的
![施工合同无标的](https://img.taocdn.com/s3/m/db50d150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cb.png)
施工合同无标的是指在施工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的标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等关键内容。
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为了确保施工合同的顺利进行,避免纠纷的发生,有必要了解施工合同无标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一、施工合同无标的原因1. 合同签订前沟通不足: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沟通不足,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不一致,导致合同中未能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的标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等关键内容。
2. 工程复杂性:一些工程项目由于其复杂性,难以在合同签订前准确计算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
这可能导致合同中无法明确规定这些关键内容。
3. 发包方需求不确定:发包方在合同签订前,对工程项目的需求不明确,可能导致合同中未能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的标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等关键内容。
4. 合同条款不完善:合同条款不完善,未能涵盖工程项目的重要方面,导致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的标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等关键内容。
二、施工合同无标的解决办法1. 加强合同签订前的沟通: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加强沟通,确保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一致。
可以通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项目需求和期望、讨论项目风险和解决方案等方式,确保双方对工程项目有清晰的认识。
2. 完善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涵盖工程项目的重要方面,包括工程项目的标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等关键内容。
合同双方可以参考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模板,制定完善的合同条款。
3. 明确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对于工程复杂的项目,可以分阶段明确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
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咨询专业工程师、设计师或行业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预算,确保合同中明确规定这些关键内容。
4. 约定调整机制:在合同中约定调整机制,以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的标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等进行调整。
这有助于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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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招标文件中有而合同里面没有篇一: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在工程建设的日常活动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工程进入施工或结算程序后发现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到底是按合同协议执行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各方说法并不一致,但真正的结论只有一个。
我的认识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原因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以上条文说明,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
或许有人认为,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没有招标文件部分,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一般工程合同不同,有其特殊的程序,既招投标程序,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开始执行时间晚于合同法,且作为特别规定,招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与合同法不一致时应以招标投标法为准。
在实际实践过程中,我国不少地方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已把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作为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
施工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在施工合同文件中约定解释顺序为“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6)招标文件及补充;(7)投标书及其附件;(8)本合同通用条款;”。
但是如果在履行合同的后期所签订的变更协议与合同专用条款相冲突时。
是以时间顺序来确定后面的解释顺序优先,还是按合同中约定的解释顺序优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施工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如何处理你好!按照法律的规定,若工程经过招标、施工合同经过备案,则只能按备案合同进行结算!若备案合同对你们有利,则可以签,否则的话,就不要签。
一旦发生纠纷,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则只能按备案合同结算工程款!你可来电或扣扣详询!建筑施工合同怎样核实真实性根据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规定,凡在承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工程所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均须到建设局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
二、签订的施工(:招标文件中有而合同里面没有)合同,应当使用国家和省、时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承发包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
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
三、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均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送我处备案。
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重新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一、建设工程交易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并使用统一合同文本,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生效。
二、必须鉴证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勘察合同;3.设计合同;4.监理合同;5.检测合同;6.劳务分包合同;7.专业分包合同;8.招标代理合同;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签订与备案的其他合同。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不招标的工程,提供:①招标办批准的直接发包申请,②发包方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印章,③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印章;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4.工程质量保修书;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四、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2.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4.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四、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2.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4.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6.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1.程承包人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提供工程承包人的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对于总承包人使用自己企业职工的,应出示身份证、技术工种证、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凭据。
2.工程承包人不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⑴招标的工程。
劳务分包人提供:①营业执照、②组织代码证、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⑵不招标的工程。
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分别提供:①营业执照、②组织代码证、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六、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招标的工程应提供招投标的相关文件)。
七、招标代理合同备案与招投标备案同步进行。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制度20XX-07-27访问人次:5083一、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的管理,明确合同备案审核程序,增强各岗位责任意识,制定本制度。
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按照“对口审核、集中登记、统一归档”的原则进行,做到认真细致,不出差错。
三、各组各岗位根据业务分工范围,分别收受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规定进行认真审核。
合同经审核无误后,应当加盖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章,同时登记政府采购台账。
四、综合组设置“政府采购合同登记簿”,对各组各岗位送来的备案合同进行集中登记,统一编号,归档备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不得受理:(一)合同格式、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二)数量、金额与成交结果不一致的;(三)落款(指代表签名、帐号、日期等)不完整的;(四)未盖单位公章或者单位合同专用章的;(五)多页合同未盖骑缝章的;(六)未按程序实施政府采购擅自签订的。
六、采购人要求在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内增加中标货物数量的,必须书面报财政有关业务处室和采购办同意后,才能签订合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合同备案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工程建设合同备案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合同的备案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总包、分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等。
本规定所称合同的备案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备案合同价款约定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通过备案以及监督检查的行为。
第三条当事人就同一工程项目另行签订的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与备案合同不一致的,备案的合同具有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效力。
第四条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合同备案管理进行监督指导,按照本规定第五条受理限额以上的合同备案。
州、地(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第五条受理合同备案,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合同备案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合同备案,按照招标投标监督权限的划分确定合同备案机关。
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应当向受理总包合同备案的机关备案。
第六条合同备案机关应当明确本机关负责合同备案的具体工作机构。
备案机关下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可以将合同备案的具体工作,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变更、补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应当自签订变更、补充协议后15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
当事人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
前款所称合同实质性内容,是指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
第八条备案机关依法对备案合同的下列内容履行建设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一)合同主体资格1、承包人取得承接工程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2、承包人分包专业工程,取得发包人的同意;3、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依法办理进疆备案手续,取得法人授权订立合同的书面委托。
(二)合同价款约定1、依法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依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2、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取费系数在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浮动范围内;3、政府投资项目未约定承包人带资施工。
非政府投资项目约定承包人带资施工的,依据招标文件约定带资数额、偿还方式、偿还期限、抵扣结算方式、利息计算方法等内容;4、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核、支付的约定,质量保证(保修)金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等,符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5、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九条备案合同符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备案机关应当在备案合同上加盖合同备案章和骑缝章,留置一份备案合同存档,其余退还承包方。
备案合同章参照下列式样由备案机关制作:备案机关(备案机关名称)合同备案章备案日期年月日第十条按照本规定、实施合同备案的,合同备案机关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许篇二:关于招投标文件与施工合同中不一致情况的探讨关于招投标文件与施工合同中不一致情况的探讨建设项目招标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不一致的情况。
出现这种情况,有意见认为应以施工合同为主,理由是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另有意见认为,应以投标文件为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