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6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6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的是( )

(分数:2.00)

A.王某画了一幅油画

B.李某把陈某打成重伤

C.洪某替郭某招待朋友√

D.黄某盗窃了袁某的汽车

解析: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包括行为和自然事实。C选项的行为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因此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更不是“行为”。A选项是事实行为,B、D选项是侵权行为。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2.王某超速驾车,不慎撞死李某,王某支付李某家属50万元赔偿金。李某家属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引起上述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和继承关系的分别是( )

(分数:2.00)

A.行为、事件√

B.行为、行为

C.事件、行为

D.事件、事件

解析:解析: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主体的意志有关,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行为是指受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王某超速驾车的行为是在其意识支配下的行为。事件,指与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客观情况的发生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如人的出生、死亡能改变身份关系,物的灭失可以使所有权关系消灭等。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

3.以下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指自然人和法人

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定

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法律进行规定

解析: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得到法律的承认,能够以其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观存在。在我国,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作为整体,在一些场合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行为,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可以由民事主体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自由设立(自愿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大多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思。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

4.下列何种权利可以由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 )

(分数:2.00)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解析:解析:根据权利的作用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例如所有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例如债权。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例如不安抗辩权。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例如追认权。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5.当事人享有的抗辩权可以对抗对方当事人何种权利( )

(分数:2.00)

A.请求权√

B.支配权

C.形成权

D.期待权

解析:解析: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本题的答案是A。

6.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先发货,乙再付款。甲在还没有发货时向乙请求支付货款,乙予以拒绝。乙所行使的权利是( )

(分数:2.00)

A.绝对权

B.相对权√

C.形成权

D.请求权

解析:解析:根据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范围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协助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等。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权利人和义务人均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积极的实施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债权。甲和乙之间存在债权法律关系,乙所行使的权利只对甲发生效力。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

7.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的分类标准是以下哪一项( )

(分数:2.00)

A.民事权利的客体

B.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

C.民事权利的作用√

D.民事权利的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范围

解析:解析:民事权利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 (1)财产权和人身权。这是以权利的客体之不同所作的分类。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这是根据权利的作用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3)绝对权和相对权。这是以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4)主权利和从权利。这是根据权利的相互关系所作的分类。 (5)既得权和期待权。这是根据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所作的分类。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8.根据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将民事权利分为( )

(分数:2.00)

A.既得权和期待权√

B.主权利和从权利

C.对世权和对人权

D.形成权和支配权

解析:解析:根据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民事权利可分为既得权和期待权。既得权是指成立要件已经全部具备并被主体实际享有的权利。期待权是指成立要件尚未全部具备,将来有可能实现的权利。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

9.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民法意义上的“物”的是( )

(分数:2.00)

A.空气

B.镶在口中的金牙齿

C.戴在手上的钻石戒指√

D.月球

解析:解析:法律意义上的“物”与物理意义上的“物”既有联系,又有不同,它不仅具有物理属性,而且应具有法律属性。物理意义上的物要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应得到法律的认可;第二,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不可认识和控制之物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能够给人们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