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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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变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110kv变电站是煤矿的重要部门之一,承担着全矿的生产和日常供电,关系到全矿的安全生产、办公及生活利益,为保证变电站的安全运行,使变电站的运行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站内管理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进入,须经煤矿机电部批准,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

2、站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变电站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每班打扫一次主控室卫生,每周清洁一次设备设施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5、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防止小动物进入主控室;

6、变电站要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保管,值班不得私自配钥匙;

7、所有人员严格执行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交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楚;

C) 机房卫生差;

D) 接班人员未到岗;

E) 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员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员进行协助,待事故处理完毕,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9、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记录,每月需进行整理成册存档,妥善保存。

二、巡视要求

1、变电站值班每班巡视三次高压开关柜、变压器、配电柜、电容器,每周巡视一次落地箱、电表箱,并做好记录;

2、变电站值班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下来;

3、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汇报给上级领导。

三、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着棉工作服、使用绝缘操作杆;

2、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需带电工作时,需具备如下条件;

1) 有监护人;

2) 工作场地空间足够,光线足够;

3) 所有工具材料齐全;

4)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棉工作衣、绝缘鞋。

3、自动空气跳闸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阻;

5、变电室拉、合闸时,应一人执行一人监护。

四、异常情况的处理

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2、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3、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4、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5、防止在触电后跌倒;

6、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7、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的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拨打120求救及上报上级领导部门;

8、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经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及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不断的进行直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呼吸为止。

五、变电站运行管理

1、变电站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故障处理及安全工作,要做到位,杜绝事故的发生。

2、所有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经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证》上岗。

3、每班值班员不少于2人,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实施人员安排。

在全站停送电、倒母线、主变压器切换等大型操作时,必须有3人及以上值班,站长或技术员必须在现场,审核操作票,监督操作的正确性。

4、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5、每天做好设备巡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在节假日或有重要任务期间、恶劣天气、设备过负荷、设备有缺陷等情况下,应按规定进行特殊巡视,并做好相关记录。

6、按规程规定做好变电站的设备操作工作。负责受理和审查工作票、操作票,严格执行“二票三制”,并组织实施。各用电单位因生产、检修等原因,需要变电站“停、送电”操作时,值班人员接到经批准的《停送电申请表》后,由值班负责人组织按规定程序操作。因用户线路和设备造成线路跳闸时,由本站值班人员通知用户单位进行线路检查和维修,在用户单位确认故障排除前,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执行送电操作。有权签发《停送电申请表》的应是各施工单位在变电站备案人员名单上的人员。

7、变电站110KV母线及以上设备属鄂尔多斯电业局电力调度中心调度的一类设备,操作关系属电力调度中心领导,必须正确执行调度命令;主变为电力调度中心的二类设备,操作时必须征得调度的同意。

8、主变、6KV馈出线、母联及其他设备是分公司的一类设备,由煤炭分公司机电物资部和矿机电部门领导,必须正确执行机电物资部和矿机电部门的命令。如命令中有直接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向发令人及时提出异议,若发令人坚持原来命令应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9、遇变电站设备发生事故时,应讯速进行事故处理,隔离故障设备,减少停电范围,并立即报告矿机电科,属调度管辖的设备及时向调度汇报。

10、按规定对备用的主变压器、站用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等设备进行

定期轮换运行。操作前应书面汇报矿机电科,说明备用设备的健康状况,切换操作时有哪些影响,需要有关单位如何配合等情况,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

11、按规程规定做好设备相应台帐、记录的整理和存档工作,负责填写运行工作记录、操作记录,管理好各种资料,对记录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并对其它记录的填写进行管理审查。

12、按时抄表计算有功、无功电量,及时进行运行数据和设备状况的记录。每月10号、20号、25号将有功、无功报给电业局计算中心,每月25号将施工单位用电量报给监理。

13、负责各种工具、安全工器具、仪表、备品、备件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书面上报矿机电科测试或购置计划。严格执行备品备件的出库、入库制度,实行以旧换新。

14、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法令、法规,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变电站《现场运行操作规程》、《调度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15、承包单位应组织变电站职工的政治学习,关心职工生活,搞好站内团结,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加强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做好“五防”工作。组织职工加强技术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16、运行人员必须熟悉所管辖的设备运行状况,并根据季节特点掌握设备的周围环境变化规律,对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书面汇报矿机电科。根据设备运行情况编制大修、更新、技改计划,并书面上报矿机电科审批、实施(费用由矿负担)

17、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值班期间不得饮酒。

18、值班人员应做好本站的危险源辨识和预控措施,并进行学习,每次操作前,进行事故预想,思考防范措施。

19、非本变电站人员,未经矿机电科允许不准进入变电区域。外来检查人员、参观人员进入变电站,应由有关部门领导陪同或同意,并由当值值班人员引导参观,并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各用户联系停、送电的电工名单必须在变电站备案。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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