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机捣固合同按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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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铁路线路捣固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委托乙方进行线路捣固及稳定施工作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施工项目及地点
1、甲方线路建设需要,委托乙方进行线路捣固、稳定施工作业。
2、施工地点:
3、施工配备:暂定配置08-32 型或09-32 型捣固车一台,WD-320 动力稳定车一台。乙方根据甲方通知要求确定设备的进出场时间。
第二条结算价格
施工费以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具体如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双方签认的数据为准。单捣作业9000 元/公里*遍,双捣作业按1.5 遍单捣作业量进行结算(双捣作业即为每个下镐点下插两次),即13500/ 公里*遍,稳定作业3000 元/公里*遍(只计路基段稳定,桥梁段不计)。
第三条施工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期限
大机作业工程款每月结算一次,按当月工程量计价,当月结算,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正式的简易计税法施工税务发票,支付80 %以上
的工程款。其余计价款在工程结束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
3•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作业质量及作业要求
1、乙方施工作业后的线路达到新线开通条件。
2、乙方必须按照《大型养路机械线路维修实施办法》的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3、乙方施工作业后,必须全部达到《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验收标准。
4、乙方施工中,线路直线部分全程激光。
5、乙方大机作业完成3-4遍后,线路应达到高低(10m弦量)不超过4mm,轨向(直线10m弦量、曲线20m弦量)不超过4mm,水平不超过4mm。
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甲方发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要进行免费返工。
7、作业质量由甲方委派的质量监督人员检查,并现场签认验收。每日施工结束,甲乙双方填写《大型养路机械作业验收单》一式两份,并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
&工程线的施工标准应按照大机管规进行,线路应达到大机上道
标准,工程线接头间隙过大不能上道,道砟不足或过多等
无法捣固情况,不予施工。
第五条施工期限
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实际到达、离开现场日期为准)。乙方应保证做到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交付施工设备。
第六条自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积极组织设备及操作人员,合同中所包含的设备应在年月份进驻甲方作业现场。
第七条施工计价起始时间以乙方08-32 型、09-32 型捣固车、稳定车各自到达现场后开始施工计算。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施工设备的日常照管、保养、维修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施工设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承担操作人员一切费用,并保证施工设备在施工期间的正常运转,乙方操作人员的工资包含在大机作业单价内。施工过程中设备的存储及保管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坏或丢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施工设备由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员操作,乙方保证操作人员持铁道部规定的资格证上岗,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履行日常检查制度,遵守甲方在环保、生产安全、文明现场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承担因乙方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发生事故导致的全部责任。食宿乙方自理。
第十条乙方应确保大型养路机械设备作业后线路质量达到线路开通条件。
第十一条在施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施工设备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变更或解除施工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施工设备,交付施工设备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属乙方违约。
2、甲方逾期支付施工费用,属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3、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或向第三方承担经济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交付施工设备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负责修复、更换施工设备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修复、更换施工设备至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在作业过程中,为保障现场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甲方应自行组织(或接受乙方的建议)设置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在大型养路机械设备作业前,甲方应提前清除一切影响大型养路机械设备作业的障碍物,确保大型养路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甲方按照作业进度以及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并按照乙方报送的作业配合事项,提前进行线路整道以及机养前期准备工作,确保线路状况、道碴饱满程度符合机养作业条件;提前将影响作业的道口、护轮轨及防爬器、防胀插板、轨距杆拆除,待作业后及时恢复。
第十五条提前在作业地段补充均匀石碴、调整轨缝、调直钢轨及拧紧扣件,并进行线路的测量和标记,向乙方提供作业地段的里
程、坡度、曲线要素等线路平、纵断面资料和线路起拨道量资料;组织好劳力,以便作业时迅速补充道碴,配合大机作业。
第十六条乙方因机械故障造成线路不能正常开通和影响正常行车或作业质量和数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免费返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损坏和人身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如乙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等原因造成业主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在罚款单下发5 日内必须缴纳,如不按时缴纳,从乙方结算款中相应扣除。
第十八条设备调遣费用由甲方承担,按照每次一万元计价。
第十九条乙方大型养路机械设备进入甲方指定车站后,甲方负责以最快的速度组织进行到甲方指定的现场作业地点。捣固车、稳定车在工程线及既有线之间的调遣协调以及费用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