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编班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心幼儿园编班标准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幼儿园班额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

根据国家规定,全日制幼儿园每班应配设2名教师、1名保育员。编班标准:

小班(3至4岁):每班人数为20-25名。

中班(4至5岁):每班人数为20-30名。

大班(5至6岁):每班人数为30-35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