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最新版】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Ni y“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妇女儿童之家”领导机构主任:委员: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基本要求1、活动场所固定、标识显著,适宜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有益活动;2、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4、每月向村“两委”汇报工作;5、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6、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7、做好每次活动、工作的台账记录、记录清晰完整。
三、“妇女儿童之家”的主要功能“妇女儿童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一)服务妇女:重点履行宣传教育、维护权益、交流联谊、志愿帮扶、引领发展等职能。
宣传教育功能。
围绕“做新女性、树新形象、建新家园”等主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妇女学赶先进、弘扬“四自”精神。
组织妇女小讲堂,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
维护权益功能。
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儿童维权典型事例,调处和化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创业就业促进和儿童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交流联谊功能。
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和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满,满足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
引导构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低碳家庭”、“双合格家庭”,倡导科学、健康、低碳、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志愿帮扶功能。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协调社会资源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老年妇女等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生产生活问题,不定期组织邻里互帮互助活动。
引领发展功能。
宣传扶助妇女、支农惠农等政策,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供生产发展项目信息,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和照顾家庭双兼顾。
妇女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妇女儿童之家的安全,维护在园妇女儿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妇女儿童之家负责人对本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 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职责。
三、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对进入妇女儿童之家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入园人员为妇女儿童及其监护人。
(2)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对志愿者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在开展活动时能够确保妇女儿童安全。
2. 设施管理(1)定期对妇女儿童之家内的设施进行检修,确保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
(2)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禁止在室内吸烟。
(3)室内消防设施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活动管理(1)活动前,组织者应对活动场地、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2)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活动进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禁止开展可能危及妇女儿童安全的活动。
4.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妇女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安全意识。
2. 对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技能。
3. 对新入园的妇女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安全常识。
五、监督与考核1. 妇女儿童之家设立安全监督小组,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和监督。
2. 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妇女儿童之家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妇女儿童之家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一、引言儿童之家作为一个为儿童提供照顾和支持的机构,必须依照一定的工作制度来保障儿童的权益和安全。
本文档旨在规范儿童之家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保证工作的高效进行,并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时间1. 儿童之家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6点。
2. 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周末和国定假日为休息日。
3. 儿童之家的管理人员需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值班人员,确保儿童之家在非工作时间内也能提供紧急支持。
三、儿童接待1. 儿童之家接待年龄为0至14岁的儿童,必须通过儿童之家的申请流程进行入住。
2. 在接待儿童时,必须核实其身份信息,并填写详细的入住登记表。
3. 儿童之家将为入住儿童提供基本的营养饮食、住宿、教育和日常活动。
四、安全保障1. 儿童之家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入住儿童的安全记录、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2.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并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3. 儿童之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巡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并采取必要的维护和修理措施。
五、工作职责1. 管理人员负责儿童之家的日常管理和员工的考核与培训。
2. 员工负责儿童的照顾和教育工作,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3. 必要时,儿童之家可能需要与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合作,共同维护儿童的权益。
六、工作纪律1. 所有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着装整洁、言行得体,不得使用不当言语或行为对待儿童。
2. 严禁工作人员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必要时需提前请假并获得相关批准。
3. 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并妥善保管儿童之家的设施和财物。
七、家长沟通1. 儿童之家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儿童的生活和教育,定期开展家长会议和亲子活动。
2. 儿童之家将定期向家长提供关于儿童发展和安全的相关资讯。
八、纪律处分1. 对于违反工作制度的行为,儿童之家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工作等。
2. 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可能导致员工解聘。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妇女儿童之家》(以下简称妇女之家)是为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而设立的。
妇女之家的宗旨是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温馨的生活环境,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必要的庇护和帮助。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妇女之家工作流程,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证妇女之家安全、稳定运转。
二、工作管理1.妇女之家必须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组织纪律,确保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
2.妇女之家必须配备足够的专业工作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妇女救助和儿童保护工作。
3.妇女之家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居住妇女和儿童个人隐私信息保密。
如居住妇女和儿童因身份特殊需要,妇女之家必须严格甄别身份信息,进一步保护其隐私权。
4.妇女之家应当保证居住环境的整洁和舒适,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工作,确保居住妇女和儿童身体健康安全。
5.妇女之家应当配备完善的救治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事件。
工作人员需接受必要的应急培训和技能提升。
三、居住管理1. 妇女之家应严格落实帮助和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措施,尽力为他们提供安全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2. 租住妇女和儿童应当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维护居住公共环境的卫生、秩序和安全。
3. 妇女之家必须保持公正、公平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妇女和儿童的身体权益、精神健康进行保护。
4. 妇女之家应当严格操作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合法。
任何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要求或接受妇女之家的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从中牟取任何私利。
四、事件管理1. 妇女之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和尊严,任何时候都不能使用暴力、辱骂、、残忍、羞辱等方式对待妇女和儿童。
2. 如果妇女和儿童遭受身体和心理的伤害,妇女之家工作人员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紧急救助和报警。
3. 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妇女之家应通知当地公安、消防门进行事故处置。
4. 如果遇到疑似传染病患者,妇女之家应当立即将患者隔离,及时紧急联系医疗机构,统一指挥和协调救助和处置工作。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并规范和加强妇女儿童之家的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制度,供各级机构和妇女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参考和执行。
本管理制度涵盖了妇女儿童之家的基本情况、工作机构、人员构成、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二、基本情况妇女儿童之家是为保护困难、失去保护和权益受到侵害的女性和儿童提供医疗、康复、心理心理辅导以及教育等服务的机构。
妇女儿童之家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 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保健和心理辅导。
2. 为需要帮助的女性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并协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3. 为失去保护和受到侵害的女童提供帮助,协调家庭和社区资源,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4. 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收容、救助、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三、工作机构妇女儿童之家是一个由一名主任领导的工作机构,其工作人员由社会工作者、医生、心理学家、律师等专业人士组成。
妇女儿童之家应当设立下列职务:1. 主任:负责管理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事务,并组织制定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2. 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3. 社会工作者:对外联系、接受求助和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对妇女和儿童进行心理咨询。
4. 医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5. 心理学家:对需要帮助的人进行心理辅导。
6. 律师:协助处理法律事务。
四、人员构成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儿童,关心女性权益,具备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操守。
2. 具有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医生、心理学家、律师等执业资格。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判断力和执行力。
四、职责分工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如下:1. 主任:负责管理和协调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 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 社会工作者:对外联系、接受求助和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对妇女和儿童进行心理辅导。
4. 医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对儿童进行健康体检。
妇女之家管理制度
“妇女之家”管理制度一、建设妇女之家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把妇女之家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通过资源共享、阵地共建,实现组织队伍互补、服务群众共为,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二、“妇女之家”的宗旨加强基层妇女组织阵地建设,建立健全规章管理制度、开展科技培训和文化娱乐活动、引导妇女崇尚科学、树立文明建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基层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更好地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作用。
三、“妇女之家”的主要功能1.宣传政策教育妇女;2.维护妇女儿童权益;3.排忧解困服务发展;4.组织开展文娱活动。
四、“妇女之家”建设的基本要求1.有固定场所并挂牌2.有健全的服务制度3.有专兼职工作人员4.有服务台账和档案5.有服务队伍6.有品牌活动五、“妇女之家”建设的目标组织健全、服务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妇女信赖。
为把“妇女之家”建设成为对我村妇女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阵地,学习科学文化的课堂,维权服务的平台,就业创业信息交流的窗口和活跃文化娱乐生活的场所,保障“妇女之家”的职能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村妇女之家要挂牌上墙,活动室门口要挂“妇女之家”牌子。
2、妇女可于“妇女之家”规定的开放时间入内,不得超时逗留,进入妇女之家的妇女应做好活动登记,服从管理员统一管理。
活动室内对妇女之家的工作机构、服务功能、妇女活动计划安排、开展各项活动的展示等内容进行宣传。
3、“妇女之家”的所有公物器材都必须建帐、造册,废旧、报损器物按有关制度办理,应做好防尘、防潮工作,必须配备防火、防盗设施,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做好安全工作。
4、建立妇女之家工作档案,健全妇女之家活动情况、妇女群众求助登记、困难妇女登记、巾帼志愿者队伍登记等各类台账。
学校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妇女儿童之家(以下简称“之家”)的管理,保障之家正常运行,发挥之家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之家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使用之家设施的人员。
第三条之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营造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之家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之家的全面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妇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
第五条之家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学校妇联主席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之家的日常工作由妇联组织负责,具体负责制定之家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设施第七条之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一)开展妇女儿童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二)提供心理咨询、婚姻家庭指导、家庭教育等服务;(三)举办各类培训、讲座、展览等活动,丰富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四)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关爱活动;(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助解决妇女儿童实际困难。
第八条之家应具备以下设施:(一)办公场所:设有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等;(二)活动场所:设有多功能活动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等;(三)室外活动场所:设有儿童游乐场、健身器材等;(四)其他设施:电脑、投影仪、音响设备等。
第四章服务与管理第九条之家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妇女儿童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十条之家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二)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解答咨询,提供优质服务;(三)保守服务对象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四)爱护之家设施,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一条之家活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二)活动形式多样,富有创新性,满足妇女儿童需求;(三)活动组织有序,确保活动安全;(四)活动结束后,做好场地清理和设施维护工作。
儿童之家规章制度
儿童之家规章制度一、安全保障制度1、设施安全儿童之家的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包括桌椅、玩具、电器设备等,确保无锐利边角、无漏电隐患等。
2、食品安全提供给儿童的食物必须新鲜、卫生,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
厨房用具要保持清洁,食品储存要合理,防止变质。
3、活动安全组织儿童进行活动时,要事先评估风险,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
如在户外活动时,要确保场地无危险物品和区域。
4、人员安全工作人员要熟悉急救知识和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
同时,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做好登记和身份核实。
二、卫生保健制度1、日常清洁儿童之家的各个区域要每天进行清洁,包括教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定期进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2、个人卫生教导儿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洗脸、刷牙等。
提供必要的清洁用品,如肥皂、毛巾等。
3、健康检查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常规项目。
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并通知家长。
4、疾病防控一旦发现有儿童患病,要及时隔离,并通知家长接回治疗。
加强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儿童和工作人员的防控意识。
三、教育教学制度1、教学计划根据儿童的年龄和发展阶段,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教学内容要丰富多样,包括语言、数学、艺术、科学等领域。
2、教学方法采用适合儿童的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和互动式教学。
鼓励儿童积极参与,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造力。
3、教学评估定期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教学计划和方法。
关注每个儿童的学习进展,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
4、课外拓展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拓展活动,如参观博物馆、图书馆、公园等,拓宽儿童的视野和知识面。
四、工作人员管理制度1、资质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如教师要有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要有保育员证等。
2、培训与学习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妇女儿童之家是一家专门为无依无靠的妇女和儿童提供庇护和帮助的机构,其宗旨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第二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照顾弱势”的原则,保护受护者的人身权益和尊严。
第四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受护者的满意度。
第五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定期开展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持续改进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
第六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七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和理解,促进社会共识形成,共同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妇女儿童之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数十名,其中精神咨询师、法律顾问、医护人员等专业人员的配备符合规定。
第九条妇女儿童之家设立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后勤部门三大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妇女儿童之家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妇女儿童之家设立督导小组,定期对工作流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二条妇女儿童之家为受护者提供临时庇护服务,包括住宿、饮食、医疗卫生等基本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社会心理服务,为受护者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心理疏导等服务。
第十四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为受护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文件等法律帮助。
第十五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职业培训服务,为受护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第十六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包括为受护者提供学习课程、文体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四章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受护者的人身权益和尊严。
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儿童之家(以下简称“之家”)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之家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之家全体工作人员、志愿者以及参与之家活动的儿童。
第三条之家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关爱儿童、全面发展、服务社会”的原则,努力为儿童提供安全、温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之家设立理事会,负责之家重大决策,确保之家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儿童利益。
第五条之家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之家设立以下部门:1. 行政部:负责之家行政管理、财务、人事、后勤等工作;2. 教育部:负责儿童教育、课程设置、师资培训等工作;3. 社工部:负责儿童心理咨询、家庭服务、社区合作等工作;4. 安全保卫部:负责之家安全保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5. 宣传部:负责之家宣传、活动策划、对外联络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行政部:负责制定和实施之家行政管理制度,保障之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 教育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儿童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3. 社工部:负责开展儿童心理咨询、家庭服务,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4. 安全保卫部:负责保障之家安全,预防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5. 宣传部:负责之家形象宣传,扩大之家影响力,提高之家知名度。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八条工作时间:1. 之家工作人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9:00-17:00;2.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九条工作纪律:1. 之家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之家形象;2. 之家工作人员应遵守之家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协作;3. 之家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4. 之家工作人员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资源。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Ni y“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妇女儿童之家”领导机构主任:委员: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基本要求1、活动场所固定、标识显著,适宜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有益活动;2、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4、每月向村“两委”汇报工作;5、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6、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7、做好每次活动、工作的台账记录、记录清晰完整。
三、“妇女儿童之家”的主要功能“妇女儿童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一)服务妇女:重点履行宣传教育、维护权益、交流联谊、志愿帮扶、引领发展等职能。
宣传教育功能。
围绕“做新女性、树新形象、建新家园”等主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妇女学赶先进、弘扬“四自”精神。
组织妇女小讲堂,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
维护权益功能。
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儿童维权典型事例,调处和化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创业就业促进和儿童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交流联谊功能。
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和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满,满足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
引导构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低碳家庭”、“双合格家庭”,倡导科学、健康、低碳、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志愿帮扶功能。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协调社会资源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老年妇女等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生产生活问题,不定期组织邻里互帮互助活动。
引领发展功能。
宣传扶助妇女、支农惠农等政策,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供生产发展项目信息,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和照顾家庭双兼顾。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工作宗旨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保障“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的实施,使工作更加有序、规范、高效,更好地达到为妇女儿童服务的社会大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职责1. 组织策划相关的活动、宣传及服务工作;2. 开展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的教育宣传,提高大众的保护意识;3. 接收、安置、救助受保护的妇女儿童,安排住宿、生活和医疗护理等服务;4. 派遣专职人员或协调相关人员实施解决遇到的妇女儿童危机、协调相关专门机构对妇女儿童暴力侵害的调查。
5. 针对弱势妇女儿童开展专项救助和帮扶工作。
三、工作流程1. 接收受保护的妇女儿童的流程:(1)接到受保护妇女或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求助电话或到门诊来就医时,应当根据其提供的信息尽快确认其是否属于受保护的范畴。
(2)对于确定属于受保护的范畴的妇女和儿童,应当根据情况确保其安全和隐私,安排其住宿和就医等服务。
(3)具体的生活和医疗等服务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负责,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 解决妇女儿童危机事件的流程:(1)接到妇女儿童危机事件的求助电话时,应当快速判断事件的性质和危急程度,并当场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救助和指导。
(2)对于危机事件的复杂情况,应当组织具备相应技能和知识的工作人员或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全力协助妇女儿童和其家庭解决问题。
3. 针对弱势妇女儿童的专项救助和帮扶工作流程:(1)开展分类调查,确定特别贫困和困难覆盖的妇女和儿童。
(2)派遣专人或组织志愿者开展入户走访,了解相关情况,并适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资帮扶。
(3)开展精准帮扶,给予特别困难的家庭高额补贴或特殊服务,以确保妇女和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健康安全。
四、工作管理1. “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建立完善的活动宣传制度,保证工作的公开透明和知晓率。
2. 在工作人员的任职和资格上,应当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资格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妇女儿童之家规章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妇女儿童之家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二条组织结构妇女儿童之家设有多部门,包括:行政管理部、教育培训部、权益保障部、家庭教育部、妇女工作部、儿童工作部。
各部门设有一位部长和若干名成员,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三条工作原则1. 尊重妇女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提供一个安全、温馨的环境。
2. 注重妇女儿童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3. 关注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积极为她们提供法律、心理等方面的援助。
4. 促进家庭和谐,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和沟通。
第四条工作内容1. 开展妇女儿童教育和培训活动,包括技能培训、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健康辅导等,以提高妇女儿童的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
2. 组织妇女儿童参与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丰富她们的业余生活,增强身心健康。
3. 提供妇女儿童法律咨询和援助,帮助她们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婚姻、家庭、就业等方面的问题。
4.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5. 关注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儿童早期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服务。
6. 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和机构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成员权益1. 妇女儿童之家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益,无论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等。
2. 成员有权参加妇女儿童之家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成员有权对妇女儿童之家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和管理。
4. 成员有权获得妇女儿童之家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支持,包括教育培训、法律咨询等。
第六条成员义务1. 成员应当遵守妇女儿童之家的规章制度,维护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2. 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妇女儿童之家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发挥自己的专长和能力。
3. 成员应当尊重其他成员的权益和意见,维护组织的团结和谐。
儿童之家规章制度
儿童之家规章制度儿童之家是孩子们成长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给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序的环境,保障孩子们的权益和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管理1、设施安全定期检查和维护儿童之家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桌椅、玩具、电器等,确保其无安全隐患。
对于存在危险的区域或物品,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2、人员出入严格控制人员的出入,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儿童之家。
来访人员需进行登记,并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3、安全教育定期为孩子们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教导他们如何避免危险、应对紧急情况,如火灾、地震等。
4、活动安全组织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提前制定安全预案。
确保活动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性,避免孩子们在活动中受到伤害。
二、卫生保健1、日常清洁保持儿童之家内的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包括地面、桌面、玩具等。
2、个人卫生教导孩子们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勤洗脸、勤换衣等。
3、饮食卫生提供的食物要新鲜、卫生,符合营养要求。
餐具要经过严格的清洗和消毒。
4、健康监测定期为孩子们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疾病。
对于生病的孩子,要给予适当的照顾和隔离。
三、日常作息1、入园离园明确入园和离园的时间,家长要按时接送孩子。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工作人员沟通。
2、午睡时间安排适当的午睡时间,保证孩子们有充足的休息。
3、活动时间合理安排学习、游戏、运动等活动时间,让孩子们的生活丰富多彩且有规律。
四、教育教学1、课程设置根据孩子们的年龄和发展阶段,设置丰富多样、富有启发性的课程,包括语言、数学、艺术、科学等。
2、教学方法采用生动有趣、适合儿童特点的教学方法,激发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3、个性化教育关注每个孩子的发展差异,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指导,帮助他们充分发挥潜力。
4、作业布置适量布置作业,注重培养孩子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行为规范1、礼貌待人教导孩子们使用礼貌用语,尊重他人,学会分享和合作。
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三篇
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三篇篇一: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1、学习制度。
根据妇女和家庭的需求,整合各方面资源,定期组织讲座、展开培训,为妇女群众提供宣传教育、增知增技、权益维护、提升素质等服务,每季度1次。
2、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
3、活动制度。
开展带领妇女创业致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增训妇女骨干、小公民道德教育、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巾帼志愿者队伍、群众性文化等各类活动,每季度1次以上。
4、台帐制度。
社区妇联工作职责和内容、骨干队伍建设、妇女团队、“妇女儿童之家”服务及活动内容安排等全部上墙公示;健全社区妇女工作档案、完善各项表册,包括:社区妇女(18岁以上)、儿童(18岁以下)基本信息表,各类妇女团体登记表,志愿者名册,女性人才名册,妇女培训登记簿,活动、会议登记簿,信访接待登记簿,典型妇女和家庭登记簿等;保证工作台帐准确、明晰、完整。
5、考核表彰制度。
由街道妇联依据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
6、专项工作制度。
儿童工作,维权等各项工作制度按各条线工作的规范制定。
XX社区妇女议事制度一、社区妇联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召集有关妇女代表参加议事,听取和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参与议事人员:社区妇女代表和“一事一议”中妇女群众推荐的代表。
三、议事内容1、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在本社区的落实情况;2、上级妇联组织确定的重点工作在本社区的贯彻执行情况;2、妇女群众关心的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4、妇女群众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四、定期组织妇女议事活动。
每两月一次,也可采取一事一议、要事随议的方式。
五、议事要求1、围绕重点问题认真选择议题,邀请有关单位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参加议事活动。
2、加强信息反馈。
对议事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事件,及时上报上级妇联和同级党委政府,并通过人大、政协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议案、建议、提案等途径,及时反映妇女群众诉求,及时协调、疏导和处理。
儿童之家_工作制度
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发挥儿童之家的育人功能,保障儿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愉快的成长环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儿童之家设立理事会,负责儿童之家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理事会成员由校长、主任、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2.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一名,秘书长一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儿童之家的工作。
3. 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儿童之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工作目标1. 保障儿童基本权益,关注儿童身心健康,为儿童提供安全、舒适的成长环境。
2. 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儿童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和生活习惯。
3. 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发掘儿童潜能,培养儿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主要任务1. 开展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儿童心理需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
2. 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儿童兴趣爱好,提高儿童综合素质。
3.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教育水平,促进家校共育。
4. 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在儿童之家得到关爱和照顾。
5. 加强与社会各界合作,为儿童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
五、工作制度1. 每日工作制度(1)儿童之家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做好日常工作准备。
(2)检查设施设备,确保儿童之家环境安全、卫生。
(3)组织儿童开展日常活动,关注儿童身心健康。
(4)记录儿童活动情况,及时反馈家长和学校。
2. 每周工作制度(1)召开每周工作总结会议,分析儿童之家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组织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儿童良好的道德品质。
(3)开展一次兴趣小组活动,培养儿童兴趣爱好。
(4)开展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提高家长教育水平。
3. 每月工作制度(1)组织一次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确保留守儿童在儿童之家得到关爱和照顾。
(2)开展一次与社会各界合作的活动,为儿童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
(3)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为下月工作提供依据。
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范文
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范文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管理,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维护正常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妇女儿童之家是为无人监护的妇女和儿童提供临时庇护的机构,其主要任务为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提供生活照料并进行心理辅导。
第三条妇女儿童之家要坚持法治原则,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教育和医疗工作人员,确保妇女儿童得到有效的服务和保障。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五条妇女儿童之家设正、副主任一名,依法实行轮岗制度,每人任职期限不超过两年。
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的工作,并负责具体指导各工作部门。
第六条机构设有儿童保护科、妇女保护科、心理咨询科、教育培训科、医疗保健科等,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由专职人员组成。
第七条妇女儿童之家对受收护人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个人特点,安排适当的庇护方式和服务内容。
第八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配备健全的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确保收护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九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定期对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收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日常生活和教育第十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为受护妇女和儿童提供有关生活、法律、心理、职业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就业技能。
第十一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制定完善的生活制度,明确日常生活的各项规定,包括床位安排、饮食、卫生等。
第十二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提供健康的饮食,保证营养均衡,丰富菜品种类,确保收护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提供适宜的作息时间,保证收护人员能有充足的休息。
第十四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设立图书室、娱乐室等,并举办丰富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开展心理辅导,为受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康复治疗。
第四章医疗保健第十六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设立医疗保健科,配备专职医生和护士,为受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妇儿家园管理制度
妇儿家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妇儿家园,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妇儿家园是一个为妇女和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机构,旨在提供妇女健康、家庭关系、心理和儿童生活的支持和帮助。
第三条妇儿家园管理工作必须遵循依法合规、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妇儿家园管理制度适用于妇儿家园的各项管理工作和服务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妇儿家园设立妇女部和儿童部,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第六条妇女部主要负责妇女的健康、心理辅导、妇女权益维护等工作。
第七条儿童部主要负责儿童的成长和教育、儿童权益保护等工作。
第八条妇儿家园设立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妇女部负责人、儿童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决策和指导妇儿家园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妇儿家园设立工作人员培训部门,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条妇儿家园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妇女保健服务:包括产前保健、产后康复、妇科常规检查等服务。
2. 儿童成长服务:包括儿童教育、心理辅导、游戏互动等服务。
3. 家庭关系维护服务:包括夫妻关系辅导、家庭冲突处理等服务。
4. 妇儿权益维护服务:包括妇女权益维护、儿童权益保护等服务。
第十一条妇儿家园提供定期健康讲座、心理辅导、亲子活动等服务,并积极参加社区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妇儿家园要积极投入社会资源,加强妇女和儿童相关服务设施和资源的建设。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三条妇儿家园建立健全的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妇儿家园建立妇女和儿童档案,对来访者进行登记和建档。
第十五条妇儿家园建立妇女和儿童服务咨询热线,对来访者进行热线服务。
第十六条妇儿家园建立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满意度。
第十七条妇儿家园建立危机干预机制,对有危机情况的妇女和儿童进行及时干预和救助。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八条妇儿家园建立经费管理制度,实行定期报销、经费审计和专人管理。
妇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发挥妇女儿童之家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妇女儿童服务,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阵地。
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开展妇女儿童培训和维权服务,组织妇女儿童开展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1. 妇女儿童之家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妇女儿童之家工作人员、社区代表、志愿者等组成。
理事会负责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工作,决定妇女儿童之家的重要事项。
2. 妇女儿童之家设主任一名,负责妇女儿童之家的全面工作;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 妇女儿童之家设立各个工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妇女儿童之家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人员1.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热爱妇女儿童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妇女儿童个人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四、工作内容1. 宣传普及(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2)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儿童权益的认识。
2. 培训教育(1)组织妇女儿童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妇女儿童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2)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长育儿能力。
3. 维权服务(1)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及时发现和报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4. 文化体育(1)组织妇女儿童开展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丰富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
五、工作制度1. 会议制度(1)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妇女儿童之家的重要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一、“妇女儿童之家”领导机构
主任:
委员:
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基本要求
1、活动场所固定、标识显著,适宜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有益活动;
2、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
4、每月向村“两委”汇报工作;
5、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
6、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7、做好每次活动、工作的台账记录、记录清晰完整。
三、“妇女儿童之家”的主要功能
“妇女儿童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一)服务妇女:重点履行宣传教育、维护权益、交流联谊、志愿帮扶、引领发展等职能。
宣传教育功能。
围绕“做新女性、树新形象、建新家园”等主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
妇女学赶先进、弘扬“四自”精神。
组织妇女小讲堂,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
维护权益功能。
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儿童维权典型事例,调处和化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
导、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创业就业促进和儿童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交流联谊功能。
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和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满,满足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
引导构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低碳家庭”、“双合格家庭”,倡导科学、健康、低碳、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志愿帮扶功能。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协调社会资源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老年妇女等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生产生活问题,不定期组织邻里互帮互助活动。
引领发展功能。
宣传扶助妇女、支农惠农等政策,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供生产发展项目信息,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和照顾家庭双兼顾。
(二)服务儿童:重点履行课外交流、成长帮助、家教指导、传递关爱等职能。
课外交流活动。
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开展课外交流学习。
在课外时间或放假期间向儿童提供课外阅读书籍,由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组织开展符合儿童特点、有益儿童身心健康的游戏、文娱、体育等活动。
成长帮助活动。
开展儿童生活技能、人际交往、心理行为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通过网络视频、亲情电话等途径增进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情沟通。
家教指导活动。
重点向学龄前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亲子游戏活动、科学育儿指导和服务。
对儿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进行培训,广泛宣传和普及现代家庭教育理念、科学家庭教育知识、儿童安全教育常识,进一步教育引导家长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家庭教育观念。
传递关爱活动。
重点是建立健全基于乡镇(街道)、村(社区)儿童福利救助体系,建立特需儿童台账,动员全社会力量扩展延伸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及时向妇女儿童传递传递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
加大对孤儿、病残儿童、流浪儿童、单亲家庭和特困家庭妇女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
“妇女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1、儿童到活动室应有家长接送,如无家长接送,途中安全由儿童家长自行负责。
2、工作人员要做好入室儿童登记,随时巡查儿童活动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3、活动室开放时要落实成人看护,不得脱离岗位,注意观察进出活动室人员情况,确保活动室人员安全。
4、家长应尊重儿童,尊重工作人员。
家长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在活动期间,儿童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家长不得随意斥责、恐吓对方儿童,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正确的教育方法引导教育自己的孩子,并向工作人员反映,由工作人员妥善解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
5、家长应做子女表率,讲文明,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抽烟,家长或幼儿患传染病时不能到活动室活动。
6、所有设备设施,只能用于活动室开展活动专物专用,不得随意借出、损坏、丢失,造成损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7、健全设备设施账目,做到登记、实物相统一,每年核账一次。
8、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对室内外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防止门窗、天花板、电源等脱落造成安全事故。
凡是儿童进过地与活动场地要经
常进行检查,不准乱放杂物,防止儿童摔倒。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村委反应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保活动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9、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不要乱奔乱跑,进活动室后不得擅自离开,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使儿童知道所在地名称、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妇女儿童之家”物资管理制度
为保障设备安全、提高设备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妇女儿童之家”物资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到岗,工作时间内在岗位上尽职尽责,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管理员必须全面管理好所有设备和办公、生活用品。
对物品的接收及使用做好记录,以保护物品、玩具、书籍的完好。
3、管理员对物品应按照物品的用途、分门别类的摆放,用后应归还原处,以保持物品的整洁。
4、严格遵照物品的储存环境要求进行保管,定时对货物进行清洁和整理。
5、保证家园环境卫生、过道通畅,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离岗前
必须检查活动室的安全情况。
6、有专人管理物品,接受物品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如遇人员交替则应交接双方清点物资、查验记录,准确无误后由双方在记录上签字方可交接。
7、不得挪用、接送和借用家园的任何物品。
8、所有设备和物资乡镇、村(社区)只有使用权,由乡(镇)政府或村(社区)委会负责物资管理,县妇联履行监督职能,市级相关单位组成联合审计小组进行物资审计。
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性质、任务
性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妇女组织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各行业妇女在两新组织的桥梁和纽带。
任务:(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教育妇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本单位的团结和统一,促进稳定、推进发展。
(2)教育妇女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的封建习俗,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风尚,切实维护妇女的权益。
(3)引导妇女发扬“四自”精神,鼓励她们学文化、学技术,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劳动技能,树立单位兴衰,匹夫有责的主人翁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
(4)团结带领本单位妇女积极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赛”、争创“五好文明家庭”三大主体活动,努力完成本单位所规定的各项任务,为全面推进本单位工作而建功立业。
妇女工作用语
妇代会性质: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工作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工作定位: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代会所能。
行动口号: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团队精神:温馨、和谐、高效。
干部形象:明理敏行、自信干练、亮丽大方。
妇女儿童维权站职责
为保障妇女儿童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文化教育权益、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接待来访、受理来信、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咨询服务,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减少和杜绝家庭暴力,邻里
纠纷、侵权行为等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安定、家庭和睦。
4、对重大案件要及时、准确上报有关部门,以便案件的协调、解决。
5、掌握社会现象,了解辖区内妇女儿童生活状况,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信息。
6、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妇代会工作主要任务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妇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引导妇女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团结带领本地各族各界妇女发扬“四自”精神,组织妇女广泛深入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赛”、“五好文明家庭”争创活动,为推进和谐涪城建设立新功。
(3)教育妇女遵纪守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实施公民道德教育,抵制封建迷信和落后习俗,向侵害妇女权益和残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卫生知识,引导妇女实行计划生育,教育好子女,预防疾病,关心妇女儿童的健康和生存。
(5)积极组织本区域妇女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促进社会发展。
(6)关心帮助妇女儿童的进步和发展,并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增强组织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