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现象分析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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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现象分析及处理
一、产生的原因
主 二、职业打假的行为特征 要 内 三、最近呈现的趋势 容 四、案例分析
五、给商家的启示
什么是职业打假人呢?
• “职业打假人”并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法律 概念,尚未有相关制度性规范对这一群体进行定 性,但是他们对证据材料的收集、申诉送达的途 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执法程序的流程等有相 当研究,在实施打假行动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申诉举报,在法律 框架下以一种理性、平和的方式表达诉求,且不 达目的誓不罢休。
• 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了首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消法对欺诈行为的惩 罚性赔偿提高到了三倍(含精神损害),这条
规定必将大大刺激职业打假人队伍的增长。
一、产生的原因
• 2、惩罚性赔偿制度催生职业打假人
• 自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在一年多的时间 内,并没有消费者通过运用《消法》的惩罚性赔 偿主张权益,直到1995年山东人王海在北京隆 福大厦以知假买假方式成功索赔才打破了僵局。 王海后来成了知名的职业打假人,他坦承《消法》 第49条是其人生的转折点。随着王海的成名, “知假买假”问题进入了公众视野,并由此催生 出一个特殊群体——职业打假人。
二、职业打假的行为特征
1、知假买假 知假买假是职业打假人区别于普通消费者的典
型特征。他们的消费动机是获得赔偿,所以专门 购买有问题、有瑕疵的商品。
2、采购量大 职业打假人购买商品的数量远远超过普通消费者
的正常消费量,以期获得高额wk.baidu.com偿。
3、目标集中 职业打假人从获得赔偿的可行性方面考虑,投诉、
调解或双方和解来获得经济赔偿。在有利可图 的情况下,职业打假人的队伍必将不断发展壮 大。
三、职业打假最近呈现以下四种
趋势: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普遍反映受理的消费 者投诉举报以及人民来信中,职业打假比例有 进一步上升趋势,以我局为例, 2015年1月2015年7月,共受理职业打假人申诉举报37件, 较去年同期增加28件,同比增长311个百分点。 2015年至今,职业打假人因不服申诉举报处置 工作,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4件,较去年 同期增加3件,同比增长300个百分点。
• 职业打假是指以打假为职业,长期寻找在产品 质量、包装标志、有效期限、广告宣传等方面存 在问题的商品,进而通过索赔或其他方式获取一 定利益的群体。
相关法律链接
加大消费欺诈赔偿。 【法条一】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 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 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 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 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 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借助行政职能 行政与司法相比具有效率更高的特点,职业
打假人更多的借助行政机关的力量迫使经营者 就范。同时通过监督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来迫使行政机关按照他们的要求给经营者施加 压力。当职业打假人对行政机关适用实体法律 上找不到瑕疵时,就在程序上找瑕疵,通过行 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施加压力。
7、成功率高 职业举报人获赔的成功率不低,大部分通过
一、产生的原因
3、职业打假人以利益为导向。
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为噱头,以获取超额赔偿为 目的,他们打假的直接动力源于消法的惩罚性赔 偿制度。基于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2009年实 施的《食品安全法》将惩罚性赔偿标准提高到了 10倍,该法第96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 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 全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 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远大于消法的惩罚性赔偿标准,让以食品为标的 物的职业打假活动日趋活跃,职业打假人队伍不 断壮大。
• 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体系中,诞生于1993年 的消法首设惩罚性赔偿制度,该法第49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 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 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惩罚性赔偿制度设 计是对《民法通则》侵权赔偿制度的补充和发 展,具有相当积极的社会意义。
职业打假人是消费者吗?
• 201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 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 定:“因食品、药品质量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 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 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 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一规定对 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的合法地位予以了确认, 相当于认可了职业打假人的消费者身份。
1、申诉、举报量大幅增加。从职业打假的角度 来讲,与行政诉讼相比,投诉、申诉、举报具有 方便快捷的优点,具体来说,一是成本低。多数 • 时间只是一封信或者一个电话;二是门槛低。多 数情况只需提供线索,不需要特别高的专业知识 ,更不需出庭应诉;三是周期短,见效快。投诉 、申诉、举报后,一般只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便 可知晓处理结果;四是后续手段多。如果市场监 管部门因某种原因处理不及时或者职业打假人对 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选择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施加压力,达到其最终目的: 获得满意的赔偿或者奖励。
举报的对象主要集中在各大超市卖场。
4、熟悉法律 职业打假人对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维权程序
非常熟悉,打假技巧和手段较多,索赔成功率高。
• 5、职业化倾向
• 职业打假人具有区域活动和团队活动倾向, 内部分工明确。现阶段,职业打假人的打假地 点多集中在大商场、大超市,打假行动和寻求 救济方式日益规模化、程式化、连锁化。
【法条二】《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违 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
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 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 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一、产生的原因
• 1、消法首设惩罚性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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