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用依法行政理念规范价格认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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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用依法行政理念规范价格认定行为

价格认定工作起步之初带有浓重的评估烙印,行为方式、技术方法沿用中介评估、司法鉴定工作模式。《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等文件出台后,明确了价格认定的行政确认性质,为价格认定工作行政化转型奠定了基础。各地通过机构转性、出台地方性法规等途径推动价格认定工作定性、定位、定责,去年,国家中心开展价格认定法治建设年活动,更是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提出了价格认定“三公正”要求。近年来,X中心围绕价格认定行政履职要求,积极探索以依法行政理念规范认定行为的方法和路径,价格认定行政工作内涵、特征得以进一步增强。本文摘取了X中心的部分工作思路和做法,供全国同行参考。

一、转变思维,用行政执法理念约束行为

价格认定工作的行政化转型不仅体现为机构转性、人员转编,更体现为转变重技术、轻法理,重结果、轻程序的思维习惯,适应行政行为的普遍性、刚性要求,用行政执法理念约束价格认定行为,即强调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和行为监督。

(一)强化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在《价格认定规定》未出台前,价格认定机构和人员采用资质管理,与中介评估和司法鉴定机构没有本质区别。《规定》的出台明确了价格认定工作的性质和范围,2016年X省人大通过了地方性法规《X省价格条例》,将价格认定工作明确为价格认定机构的法定职责,价格认定成为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资质管理要求转变为主体合法要求。X中心一方面强化职权法定,向社会公示权力清单,另一方面与市政府法制办积极沟通,主动申报单位执法主体资格,组织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申领培训和考试。为规范人员的执法行为,制定了《价格认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明确了认定人员在开展现场查(勘)验、市场调查、组织听证等调查取证工作时,要做到亮证执法、全程留痕,要遵守保密纪律、回避制度等规定。

(二)强化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程序合法与主体合法同为行为合法的要件,程序合法要求价格认定行为按照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时限及形式进行。X中心把《X省价格认定程序规定》作为规范程序行为的总纲,严格落实管辖、受理、调查、证据审查等重点环节的程序要求,认真执行《价格认定依据规则》,强调调查取证、证据“三性”审查

等执法行为的刚性要求。同时,组织开展多次价格认定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不断强化价格认定执法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责任意识。中心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的“集体讨论决定”的要求,统一制定全市价格认定集体审议制度,明确重大、疑难价格认定事项需经集体审议才能作出结论,价格认定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审查作为审议重点内容。

(三)强化外部监督的约束力

“将行为晒到阳光下”,引入外部监督是行政行为的通行做法。中心将涉案、涉纪、涉税等价格认定事项通过市行权网系统公开运行,“系统之外无权力”,事项办理流程、承诺期限、办结情况由“X市政务中心”、“中国X”门户网站对外公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中心内部建立从受理、办理到审核、签发环节间的逆向监督倒查机制,确保每一件事项办理符合公示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二、探索标准,用行政确认方式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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