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2. 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2. 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
四、安全检查与整改1. 项目部应定期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应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安全防护措施1. 劳务分包队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安全风险。
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栏杆等。
六、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应立即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项目部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事故原因得到查明。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保障各类参与建设项目的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提前进行安全管理的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保证工作场所安全和人员安全。
第四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五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应对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第六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七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组织、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组织、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工作人员。
第九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组织、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组织、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操作要求第十一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人员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和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器材和设施,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危险品泄漏、事故和隐患,采取应急措施,保障现场的安全。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各单位劳务分包行为,防范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安全生产、质量、履约等风险,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满足企业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实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负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准入备案,定期对合作队伍实施资信等级评定、动态考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安全、生产、质量等业务科室: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检查情况对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业务考评;(二)法务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备案、管理,处理劳务分包合同争议和法律诉讼事务;(三)核算中心:负责劳务分包的资金结算及税务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是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一)明确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并报相关科室备案,不得随意改变,相关业务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严禁让分包队伍自行办理;(二)严格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管理的基础工作;(三)制定本单位劳务用工计划,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四)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规定,先签合同后施工,并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本单位劳务分包的争议、诉讼事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第六条对劳务分包队伍实行准入备案制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通过准入备案后才能在公司承接相应劳务分包任务,非准入劳务分包队伍不得在公司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
第七条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资格审查:劳务分包队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有效,具备与劳务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1.背景为确保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施工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管理要求3.1安全教育培训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确保掌握每项工作的安全隐患、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3.2安全检查监督项目部安全部门应按规定制定检查计划,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违规行为和隐患。
3.3安全防护设施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其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
3.4安全文明施工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要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工人安全,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证文明施工。
3.5安全生产责任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月活动等,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施工安全。
4.管理措施4.1分包合同、劳务合同及许可证的审核项目部安全部门应认真审核分包合同、劳务合同及许可证,对未经审批或未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单位和劳务队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2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安全部门应与分包单位和劳务队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责任。
4.3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制定检查内容、方法和周期,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违规行为和隐患。
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落实分包单位和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严肃处理,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5.总则本规定为公司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应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施工安全。
劳务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劳务分包工程、内部劳务作业及临时用工的安全质量管理。
第三条劳务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劳务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劳务质量安全工作。
1. 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 副组长:由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
3. 成员:由安全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劳务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劳务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开展劳务质量安全教育培训。
3. 监督检查劳务质量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4. 对劳务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劳务质量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2. 组织编制劳务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对劳务分包单位和内部劳务作业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4. 对劳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5. 处理安全事故,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劳务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监督。
2. 确保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符合安全要求。
3. 组织开展劳务工程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对劳务分包单位和内部劳务作业进行质量验收。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职责:1. 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工资福利管理。
2. 组织开展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 对劳务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
三、劳务分包单位管理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4.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1. 与我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工程规模越来越大。
为了更好地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工程的质量,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二、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规定1. 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能力和资质,且必须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
2. 分包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并包括安全疏散、危险品防护、消防安全等内容。
3. 分包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4. 分包单位应定期进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器材,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1. 劳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并拥有一支合格的施工队伍。
2. 劳务分包单位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并对劳动安全进行明确的约定。
3. 劳务分包单位应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劳务分包单位应向用工单位提供相应的劳动安全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5. 劳务分包单位应定期对现场工人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保证他们的劳动安全。
四、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1. 临时用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用工资质,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2. 临时用工单位应对用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临时用工单位应向用工单位提供相应的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
4. 临时用工单位应加强对用工人员的管理,确保他们的劳动安全。
5. 临时用工单位应与用工单位建立沟通渠道,及时反馈并解决问题。
五、其他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1. 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由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分包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理: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1. 前言电力建设工程是一个复杂而又昂贵的项目,需要众多不同专业的人员和公司协同合作,才能确保其按计划顺利进行。
为此,分包和劳务分包是电力建设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而临时工管理则是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一项关键工作,如果得当的管理,它可以有效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对电力建设工程中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的规定进行详细的介绍。
2. 分包及劳务分包管理规定2.1 分包管理规定在电力建设工程中,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方将工程按专业分成若干个工程分包(部分)。
分包单位要根据工程指令,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方案、工程质量标准及时间计划等要求进行施工。
在分包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提交具体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人员和设备的投入和编组,保证分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另外,在分包结束后,分包单位应当逐项报验和复核,以保证项目的质量。
2.2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施工单位将本承包整体或部分工程,在不影响施工存在的情况下,分包部分施工内容给其他单位,以完成一定区域内的工程建设。
企业在进行劳务分包时,应根据自身的建设规模及专业特点,合理设置分包工程并依据施工图、工程规划、设备安装图、工序流程图等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组织设计,严格控制逐项交验的质量、安全和文档报审的进度及质量。
劳务分包所采用的劳动力,应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 临时用工管理规定3.1 临时用工的定义临时用工是指在电力建设工程中,为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临时聘用的工人,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相关的工作。
聘用的临时工种包括了各种技能和专业,如钢筋工、木工、水暖工等。
3.2 临时用工的管理要求在聘用临时工人时,应该确保他们符合相关的资格和要求,并了解他们的实际能力。
工程企业应当妥善安排临时工的管理工作,制定严格的操作规定与程序,确保临时工能够恪守工作纪律、安全生产有序进行,并妥善保护临时工权益,特别是在工伤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予关注。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通过宣传教育、技术措施、监督检查等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责任由各级单位和相关人员共同承担。
第七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各级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要求。
第九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确保组织人员按照规程进行工作。
第十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确保组织人员按照措施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明确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清晰有效。
第十四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具。
第十五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专业分包第四章劳务分包第五章分包商准入第六章合同管理第七章专业分包动态管理第八章劳务分包动态管理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章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基建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或EPC总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等级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施工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非主体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或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商。
专业分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
第三条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与施工承包商通过合同构成承发包关系。
第四条公司系统建设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本《规定》对施工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等分包管理要求,如不允许分包的工程项目及范围、分包金额限制、分包商准入条件等,并强调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一、总体要求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是现代建设项目中的常态化形式,在推动建设进程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为了强化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二、安全责任外包公司负责聘用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并在工作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
聘用的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证书,并符合工程所需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外包公司负责对劳务分包临时用工的工作和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汇报。
三、安全管理措施1.人员管理:外包公司应先进行资格审查,选择符合资格要求的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对于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应予以拒绝。
外包公司应给劳务分包临时用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核掌握情况。
同时,应指定专人对劳务分包临时用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和督促。
2.岗位安全管理:外包公司应根据工作岗位的类型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外包公司负责对劳务分包临时用工进行每日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
岗位繁忙时,要通过减少工作量、延长工作时间、增加劳动力等方式来缓解繁忙状态,保证劳务分包临时用工的工作安全稳定。
3.现场安全管理:外包公司要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配置,如安全围栏、警示标志等。
外包公司应落实项目安全责任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备案、汇总,做到现场安全管控全程掌控,随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4.应急管理:外包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存在可能的危险情况得到及时的救援和处理。
同时,对各类事故进行汇总,做好安全汇报及时上报,对各类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和预防。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1.新员工入职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2.日常安全教育,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同时,加强员工安全操作的规范化;3.安全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员工的技术能力,确保安全施工;4.实际操作演练,通过模拟各种事故情况的实际操作,提升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包单位和临时工要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该了解和遵守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在工作过程中不违反相关规定。
2. 安全教育培训: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技能,了解工作岗位的风险和危害,并学会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
3. 劳动防护用品: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根据工作的性质、环境和特殊要求,提供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4. 环境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应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包括通风、照明、防火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卫生。
5. 紧急救援预案: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方法,参与协助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6.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环境、设备和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7. 违法违规行为的禁止: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在工作中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如超负荷作业、操作设备不当等,违反相关规定将面临相应法律责任。
8. 职工报酬保障:分包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临时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不同行业、企业和工作岗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1. 背景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采用外包、分包和临时用工的方式来完成工程。
然而,这些方式所带来的风险也随之而来,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管理规定,维护工程施工的安全。
2. 外包、分包、临时用工的定义在本文中,“外包”是指企业将某些业务外包给另一家公司,以降低成本或专注于本身的核心业务。
“分包”是指原承包商将其合同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处理。
“临时工”是指公司通过派遣、劳务派遣等形式聘用工人从事工程建设等一定期限的工作。
3. 外包、分包、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3.1 确定管理人员企业需要确定一定数量、具备相关资质和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负责外包、分包、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3.2 严格的人事管理外包、分包、临时用工人员的身份必须得到严格核实。
如果企业对外包、分包、临时用工人员没有完全信任,应先对其进行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查。
对企业聘用的工人要求严格的人事管理,包括签订劳动合同、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等,确保工人的权益受到保护。
3.3 安全措施的检查和落实企业应当对工程的外包、分包、临时用工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落实。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如在施工现场标明安全警示牌、明确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工作手册和规章制度、审核工作方法和技术措施等。
3.4 培训和意识教育企业应该制定一套完整的培训和意识教育方案,包括对外包、分包、临时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对于新员工和新承包商,应该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教育,使他们了解企业的安全政策和安全标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5 安全奖励制度企业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奖励制度,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性。
例如,建立安全评估、考核、统计和奖励机制,奖掖一线工人、安全技术骨干,对重大事故进行通报,营造安全氛围。
4.本文了外包、分包、临时用工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所带来的风险,并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以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劳务分包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用工管理规定一、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内部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健康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劳务使用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工,及其之间产生的劳务合同关系均应遵守本规定。
劳务分包单位是指经公司评审合格、为劳务使用单位整建制提供劳务的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工是指劳务使用单位短期使用的、与劳务分包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三)对外进行劳务分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自有基本施工队伍相对稳定,而施工任务实际需要;2、工种配套不全,而公司内部工程处之间又无法调度余缺;(四)公司对本单位的劳务分包和劳务工管理负总责,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和其它下设用工机构负责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工的直接管理,但不享有劳务分包权、劳务工招工权。
(五)公司工程部是劳务分包和劳务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项目部的劳务分包和劳务工管理进行协调、指导与服务。
二、劳务分包单位(六)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资质、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国有、集体或其它经济成份的建筑施工企业;2、内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力量齐备,管理严格,企业资信和声誉良好;3、有相对固定的劳务工来源和较强的劳务工培训能力;4、近两年内无严重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无集体劳资纠纷;5、无其它不良经营记录。
(七)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和劳务使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管理,在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与劳务使用单位保持密切合作。
(八)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加强劳务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劳务工职业技能培训持证率和高、中级工比例应达到规定要求。
(九)劳务分包单位不得进行劳务再转包或再分包,不得就地私招滥雇扩编队伍。
(十)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与劳务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投保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的劳务工不得向劳务用工单位提供;不得因劳资纠纷而影响劳务使用单位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声誉。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 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基础工作和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分包:指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之间进行的专业工程施工承、发包行为。
一方称为施工承包商(专指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下同),另一方称为工程分包商。
第三条劳务分包:指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之间(或施工企业与劳务承包企业之间)进行的劳务作业承、发包行为。
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称为劳务分包商。
第四条临时用工:指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临时雇用的在施工现场从事体力劳动及辅助性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合同期一年及以内的短期合同制用工)。
第五条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工程分包总价不得超过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30%。
否则,应视为违规分包。
第六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工程分包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承包商审核同意后,报请项目法人(泛指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下同)批准。
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并将分包情况(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及人员构成等情况)报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七条施工承包商在签订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合同时,须将工程款、劳务费及临时工工资的支付在合同中明确。
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
分包合同应报监理承包商和项目法人备案。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基础工作和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分包:指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之间进行的专业工程施工承、发包行为。
一方称为施工承包商(专指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下同),另一方称为工程分包商。
第三条劳务分包:指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之间(或施工企业与劳务承包企业之间)进行的劳务作业承、发包行为。
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称为劳务分包商。
第四条临时用工:指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临时雇用的在施工现场从事体力劳动及辅助性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合同期一年及以内的短期合同制用工)。
第五条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 3 —— 3 —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在公司系统外承包工程时,工程分包范围可从合同约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要求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工程分包第十条工程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条件和施工能力。
分包的工程仍由施工承包商按与项目法人所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的责任和义务向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分包商在分包范围内向施工承包商负责。
施工承包商和工程分包商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严禁将电力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分包。
(一)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包括直流换流站的接地极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变电(包括换流站)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一次、二次、通讯、调度自动化等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工程。
(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建筑主体工程(上水库、引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下水库、开关站及中央控制楼等)、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工程(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等)。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则总第一章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条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基础工作和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指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之间进工程分包: 第二条行的专业工程施工承、发包行为。
一方称为施工承包商(专指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另一方称为工程分包商.下同)劳务分包:指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之间第三条(或施工企业与劳务承包企业之间)进行的劳务作业承、发包行为。
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称为劳务分包商。
指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临时雇用临时用工:第四条的在施工现场从事体力劳动及辅助性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合。
同期一年及以内的短期合同制用工)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第五条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 3 -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无约定的应否则,。
30%工程分包总价不得超过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视为违规分包。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工程分第六条包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承包商审核同意后,报请项目法人(泛指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下同)批准。
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并将分包情况(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及人员构成等情况)报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七条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施工承包商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须将工程款、劳务费及临时工工资的支付在合同中明确。
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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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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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
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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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依法规范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工程分包总价不得超过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30%。
否则,
应视为违规分包。
3、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工程分包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承包商审核同意后,报请项目法人(泛指项目法人、工程建设单位,下同)批准。
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并将分包情况(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及人员构成等情况)报监理承包商备案。
4、施工承包商在签订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合同时,须将工程款、劳务费及临时工工资的支付在合同中明确。
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
分包合同应报监理承包商和项目法人备案。
5、项目法人、监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义务,做好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替,以罚代管。
第二章工程分包
6、工程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条件和施工能力,分包的工程仍由施工承包商按与项目法人所签订的
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的责任和义务向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分包商在分包范围内向施工承包负责,施工承包商和工程分包商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7、严禁将电力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分包。
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一次、二次、通讯、调度自动化等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工程。
第三章劳务分包
8、劳务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条件,其自身的人员数量及素质应能满足安全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并应保持施工人员的稳定。
施工承包商负责对劳务分包商施工作业行为的监督、指导,并全面承担与项目法人所签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9、劳务分包商不能独立承担土石方爆破、基础浇筑、设备吊装、高处作业、临时带电体等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
第四章临时用工
10、临时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用工。
11、有职业禁忌症着不得从事现场施工作业。
12、临时用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必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应在施工承包商的带领和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
13、施工承包商对临时用工人员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负责。
第五章资质审查
14、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审查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的资质,重点检查分包商的施工技术和安全,质量保障能力。
分包商资质必须是各级政府核发的有效资质,且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并满足以下规定:①分包主控楼等建筑工程的工程分包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等级的建筑专业施工承包资质。
分包基础工程分包商,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劳务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
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③工程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健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有一定的质量过程控制能力,所分包的工程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施工质量管理规范。
第六章监督管理
15、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发、承包双方的安全施工责任,并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强化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的安全责任意识。
施工承包商应与临时用工人员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但禁止签订“生死合同”等无效条款。
16、施工承包商应对工程分包商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加强监督。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高处坠落和电网、设备事故等事故)施工作业,施工承包商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审查分包商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备案,监督其严格实施。
17、施工承包商对劳务分包商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负
指挥和管理责任。
劳务分包商的施工班组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施工承包商审核认可,或由施工承包商担任。
施工方案(措施)等技术文件必须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编制,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的程序。
要进行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8、对于重要或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劳务分包商应在施工承包商的直接指挥和管理下进行施工后作业。
19、施工承包商必须加强对分包商自备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的管理,进场前对其安全检查,防止不合格机械,设备,用具等进入施工现场。
工程分包商须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劳务分包人员的个人安全用品、用具应由施工承包商提供。
20、禁止分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二次分包或变相再次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入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21、施工承包商对应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人员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工程分包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
作进行监督,确保每位从业人员均具有保障作业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凡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通过安规考试。
22、施工承包商应将其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纳入正式员工范畴,统一教育培训、统一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3、施工承包商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含临时用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以合同形式约定分包商办理。
24、施工承包商应及时支付临时用工人员工资和工程款,并监督工程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不拖欠员工工资。
附则
25、本规定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的不符之处,以国家电网公司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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