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9.09.18•【文号】工信厅规函〔2019〕212号•【施行日期】2019.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9〕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进重点工业基础产品和工艺示范应用,我部将继续开展2019年度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目标围绕《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一条龙”应用计划,以上下游需求和供给能力为依据,以应用为导向,依托第三方机构,针对重点基础产品、工艺,梳理产业链重要环节,遴选各环节承担单位,加快工业强基成果推广应用,促进整机(系统)和基础技术互动发展,建立产业链上中下游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一体化组织新模式,着力去瓶颈、补短板,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和提质增效升级。
二、工作任务2019年,选择“传感器”“控制系统”“超低损耗通信光纤预制棒及光纤”“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耐高温叶片”“高性能难熔难加工合金大型复杂构件增材制造(3D打印)”“石墨烯”等6条龙开展相关工作。
三、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一条龙”应用计划承担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良好,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3.产品、工艺或项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等要求,与拟参与“一条龙”应用计划有直接关联性,满足具体环节设定的条件。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安全职责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安全职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初稿)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干办字[2019] 号),**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根据国家、省、市级产业政策与本县产业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布局、结构调整政策与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产业政策,推进行业技术基础、知识产权、质量品牌管理,协调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建立工业和信息化的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项;协调县级药品储备管理、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农药生产监督管理。
(四)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反垄断相关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以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协调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指导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建设,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提出本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承担省、市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相关投资项目的初审、申报工作;制定相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唐山工业和信息化局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说明按照《预算法》《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基本情况(一)主要职责。
根据《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1.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工业煤、电、油、气及交通运输调度工作,组织工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研究拟定全市电力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全市电力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新建、扩建项目用电扩容的审查;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编制电力运行供应调控方案,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行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和国家、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责任,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9.04.30•【文号】发改运行〔2019〕785号•【施行日期】2019.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工信委、经信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2016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累计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以上,退出煤炭落后产能8.1亿吨,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2000万千瓦以上,均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任务。
行业运行和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供给体系质量大幅提升,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持续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有效规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完善。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为更好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将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向深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2019年去产能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全面转入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新阶段,着力增强去产能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严格质量、环保、能耗、安全标准和信用约束,努力实现科学精准、稳妥有序去产能,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3.29•【字号】•【施行日期】2019.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工业信息科技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筑云惠企”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东莞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54号),推动我市大量工业企业广泛应用工业互联网,实现信息化、数字化升级改造,根据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现组织申报2019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注册地在东莞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评估等级及资助标准(一)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企业实现设备互联互通,具备设备基础信息化管理能力,并通过竞争性评审,列入“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资助名单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
(二)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企业在“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的基础上,实现设备智能化管理、生产制造管理或供应链管理规范化、云端化,并通过竞争性评审,列入“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资助名单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统一通过网上填报受理,申报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15日,全天24小时开通。
企业须在申报受理时间内,通过登陆“智造东莞”服务平台(/)注册(如已注册,可忽略),按照《2019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的有关要求,网上填报有关表格并上传有关材料。
四、联系咨询方式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联系电话:22228101。
五、其它要求请各镇街(园区)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和跟踪等服务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干什么的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2018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为潍坊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四平市中小企 业发展局牌子。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十)负责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管理、监测工作。根据审批权限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 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沈阳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是机构改革中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会更名而成。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 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19年2月1日,正式挂牌运作。
2021年6月4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被广东省脱贫攻坚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公示为“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广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谢谢观看
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南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中共南阳市委军 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军民融合办)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受中共南阳市 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南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 展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深圳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由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更 名而成。
(五)指导并监督全市工业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 产能相关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新兴产业、信息服务业、软件服务业发展。指导引进工业企业技 术装备化创新。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9.11.21•【字号】赣工信电政字〔2019〕490号•【施行日期】2019.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确保2019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9年江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11月21日2019年江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促进我省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分为40个省直有关部门网站、11个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和100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三类。
二、评估指标评估指标分为省直部门(单位)(见附件1)、设区市(见附件2)、县(市、区)(见附件3)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指标及分值构成:(一)建设设计水平,主要包括内容建设、功能建设、集约建设、设计规范等指标。
省直部门、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网站日常评估在最终评估成绩中占比分别为50%、45%、50%。
(二)管理运行成效,主要包括机制制度、网站安全、运行监测等指标。
省直部门、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网站日常评估在最终评估成绩中占比分别为30%、35%、30%。
(三)创新发展能力,主要包括个性化服务、多渠道服务、大数据应用、服务模式创新、智能识别技术、IPV6访问、创新案例等指标。
2019年度中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共26页
2019年度中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研究机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19年12月加强部省合作,突出地方工信主管部门在区域推进工作中的组织作用,支持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机制,推动两化深度融合纳入政府工作综合考核体系,确保任务落实。
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国家级两化深度融合区域试点。
鼓励各地开展省级试点示范,配合开展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测度。
加强区域交流合作,促进产业有序转移。
支持行业协会和地方继续开展企业两化深度融合水平测度、企业对标和示范推广工作,引导企业参与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和普及推广。
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提高两化融合服务支撑能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9-2018年)》目录一、综合分析 0二、基础环境分析 (2)(一)城(省)域网出口带宽 (6)(二)固定宽带普及率 (6)(三)固定宽带端口平均速率 (6)(四)移动电话普及率 (7)(五)互联网普及率 (7)(六)两化融合专项引导资金 (7)(七)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数 (8)(八)重点行业典型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 (8)三、工业应用分析 (8)(一)重点行业典型企业ERP普及率 (12)(二)重点行业典型企业MES普及率 (12)(三)重点行业典型企业PLM普及率 (12)(四)重点行业典型企业SCM普及率 (13)(五)重点行业典型企业采购环节电子商务应用 (13)(六)重点行业典型企业销售环节电子商务应用 (14)(七)重点行业典型企业装备数控化率 (14)(八)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两化融合发展水平 (14)四、应用效益分析 (15)(一)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8)(二)第二产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18)(三)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 (19)(四)单位工业增加值工业专利量 (19)(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20)(六)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 (20)(七)软件业务收入 (20)2019年度中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本报告依据对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6500多家企业的采集数据,利用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国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19年的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进行评估分析。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9.09.02•【文号】工信厅节函〔2019〕196号•【施行日期】2019.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9〕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9〕45号)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
经申报单位自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估确认及专家论证、公示等环节,确定了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
其中,绿色工厂602家、绿色设计产品371种、绿色园区39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50家(详见附件1-4),现予以公布。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绿色制造名单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引领本地区制造业绿色转型。
鼓励各地发布本地区绿色制造名单,择优向我部推荐,并研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的政策环境。
二、列入我部前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应于每年4月底前通过公开渠道对上一年度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鼓励按年度发布企业绿色发展报告,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三、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持续保持先进性。
适时组织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列入前四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进行复核,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特别是存在弄虚作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进行除名。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67号提案答复的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67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3.06.25•【字号】•【施行日期】202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67号提案答复的函邓惠兰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中小企业在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第20231167号)收悉,由我单位会同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办理,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我局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落实。
邓委员精准指出了后疫情时代中小企业面临的消费能力下降、市场需求不足、投资乏力、预期转弱、现金流紧张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发力,就上述问题深入研究、找准对策,全力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二、措施与成效(一)加强政策支持,刺激促进消费1.发放消费券刺激消费。
一是出台《厦门市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方案》,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动行动方案实施。
二是发放消费券。
市文旅局发放2023年新春厦门文旅消费券700万元(共35000张,每张金额200元),强力激活市民游客假日文旅消费意愿。
活动当天吸引超百万网友参与,不到半个小时消费券就被“一抢而空”。
2022年,发放2000万元文旅消费券,有力刺激疫情期间旅游市场。
市商务局推出“购有让利”“吃有优惠”等优惠举措,举办“买在金砖”等系列特色消费主题活动,发放消费券超1亿元。
三是市商务局制定《2023厦门消费节活动方案》,市区联动,政企互动,组织开展“2023厦门消费节”活动,截止目前已组织活动超300场。
市、区安排2500万元财政资金在1月1日至2月28日通过线上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含本地工业消费品),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算。纳入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 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 单位包括:
1、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 2、自治区包装工业办公室 3、自治区黄金工业办公室 4、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 5、自治区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6、自治区节能技术评审中心 7、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其中:节能监察中心、包装工业办、黄金工业办为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培训中心、评审中心为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散装水泥办公室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73,503.29
注: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据实填写,其他科目删除。
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功能分类科目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18 年执行数 (决算数)
合计
2019 年预算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单位:万元
2019 年预算数与 2018 年 执行数(决算数)
168.87
168.87
10,850.00 10,850.00
137,136.80 137,136.80
241.90
241.90
二、上年结转结余
二、年末结转结余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总计
173,503.29
支出总计
0 -0.79 4.43 -9.86
-7.12% -10.94% -13.41% -3.44% -1.25% -13.25% -9.94% -14.98% -1.14%
2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 年部门预算——单位概 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工业 和信息化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经济运行调度与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工 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 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 议;负责全区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及原材料方面 的保障协调和紧急调度;负责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工 业等行业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 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负责重 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工作,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 新;主管全区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管理全区食盐专营工作;承担自治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 约》的有关工作;承担自治区经济运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的工作。 (三)提出优化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 议;拟订全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工业 园区(开发区)的产业规划和建设发展;负责全区工业、信 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指导企业新产品、新技术 研发和技术装备升级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2019年度)项目名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单位: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章)主管部门:评价类型事前评价□事中评价□事后评价√□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财政部门组织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一、概况:(一)单位基本职能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3、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4、承担振兴全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5、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6、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7、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管理,牵头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8、负责全市工程系列、职工教育系列和民营企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企业培训德育等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提高核心竞争力。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基地)名单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
计中心(基地)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19.12.03
•【字号】赣工信产业字〔2019〕506号
•【施行日期】2019.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根据《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赣工信产业字〔2019〕169号)相关规定,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我厅认定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工业设计中心(基地)为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示范效应。
获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基地)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业设计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创新设计能力,推动我省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实行动态管理。
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对工业设计中心(基地)的指导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工业设计发展氛围。
省工信厅将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提高工业设计以及制造业融合发展水平。
附件:2019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基地)名单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3日附件
2019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基地)名单。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深化改革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深化改革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19.05.21•【字号】银工信发〔2019〕130号•【施行日期】2019.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深化改革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各分管领导,各科室、中心: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纪要》([2019]1号)有关会议精神,根据《银川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银川市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改革事项督查计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分工如下:一、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解放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方式,着力激发市场和企业活力,为推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
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一)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继续深化改革1.深入推进低碳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修订完善相关指标、制度和操作规范,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科学评价体系。
责任科室:节能监察中心责任领导:岳文涛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备注:配合部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2.继续推进“十三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力打造高端生产服务业核心示范区,建设一批对服务业价值链延伸具有支撑作用的重点项目。
持续推进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实现2019年9月开展售电业务。
责任科室:产业发展处责任领导:岳文涛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备注:配合部门,牵头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3.稳步推进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为乡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布日期】2019.04.16
•【字号】市工信发〔2019〕62号
•【施行日期】2019.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管理
正文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发〔2019〕65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所属企业申报,现将我市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开发区)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址为:
/)通知公告栏下载《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二、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5月2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装订后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企业名册及申报企业材料电子
版发至邮箱。
三、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所属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请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限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中小企业发展处白盟亮电话:86788973
邮箱:****************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6日。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工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控制目标任务的通知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工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控制目标任务的通知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有关重点用能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自治区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节能资源办发〔2017〕17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全区工业行业2019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通知》(宁工信函〔2019〕170号)要求,结合全市和各县(市)区2019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及各重点用能企业“十三五”能耗控制总目标,经征求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重点用能单位意见,将银川市48户工业领域“百千万”重点用能企业2019年度能耗控制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具体指标见附件。
现就做好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各重点用能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决策部署,落实好企业节能主体责任,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目标考核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加快实施产业、产品转型升级和延链、增链、补链项目,深入推进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和结构节能,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做好节能工作,确保完成银川市下达的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未完成能耗控制目标任务的“百千万”重点用能企业暂停享受各种扶持政策和奖励资金,纳入企业的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并向社会公布;对积极开展节能工作,认真履行节能义务的重点用能单位,在节能政策措施中优先给以支持。
二、落实节能管理措施各重点用能企业要按照《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要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开展能源审计,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推动能耗在线监测,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第二批行业标
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19.08.30
•【文号】工信厅科函〔2019〕195号
•【施行日期】2019.08.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
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19〕195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总体安排,我部编制完成了2019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
二、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等主管单位要尽早安排,将文件及时转发至主要起草单位,并做好标准组织起草、意见征求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
三、部机关相关司局、相关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四、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2019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9年8月30日。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示范产品评定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示范产品评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9.02.12•【字号】辽工信明电〔2019〕30号•【施行日期】2019.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示范产品评定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19〕30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引导工业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完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根据《辽宁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辽经信产业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示范产品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1、评定方式: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组织企业积极申报。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网站公示,择优确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2、申报范围: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的企业内部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部门、机构),以及为这些行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均可按《办法》具体要求申报。
省属企业和央企在辽机构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
3、申报要求:申报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并按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二、省级工业设计示范产品申报1、评定方式。
为深入发掘高水平的工业设计产品,我厅近年来开展了示范产品评定工作,效果显著。
今年,请继续广泛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制造业及设计服务企业等单位积极申报工业设计示范产品(作品),每个申报单位请报送1-3件工业设计产品(作品);全省31户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以及今年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须报送至少1件工业设计产品(作品)。
申报示范产品应为近年设计,产品应具备不同的功能、结构,同类产品应归集为1件产品。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二十二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二十二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9.06.12•【字号】•【施行日期】2019.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二十二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各县(市、区)经济局,中省直有关企业: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强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吉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我厅将会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长春海关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19年(第二十二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推荐重点申报单位必须是已通过市州级认定的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符合《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和《吉林省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重点领域及《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为推荐重点。
二、申报材料1. 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写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详见附件)。
2. 申报材料按照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程序及上报时限1. 各市州工信局、县(市)工信局(经济局)会同当地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
2. 各市州工信局、县(市)工信局(经济局)要会同当地科技部门联合行文,将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务必于7月12日前上报省工信厅,中省直企业可直接行文上报。
同时将上报文件抄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长春海关、省税务局。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星辰薛瑞峰电话:*************135****1404邮箱:****************附件:1. 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2. 吉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3. 吉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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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名词解释附件: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第一部分单位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7个内设机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和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
主要职能1、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5、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对口部门及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及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8、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发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在产业集聚区框架内研究制定产业转移示范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负责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工作;指导各县(区)开展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督导重点签约项目落实;负责产业转移项目监测、统计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9、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10、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12、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13、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非煤矿山行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准入条件;调整优化行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整顿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进非煤矿山合理开采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检查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14、负责拟订煤炭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市煤炭行业管理政策;指导全市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负责对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提出行业初审意见;负责全市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煤矿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炭经营秩序。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一)机构设置本部门汇总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二级单位市医药经济发展中心、市盐业执法监督局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本部门及归口预算管理的二级单位共有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工勤编制6人;实有人员173人,其中在职人员53人,离退休人员120人。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2019预算年度本部门主要工作任务是:1、维稳经费(7名退伍军人工资、社保)。
2.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
3.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
4.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项整治。
5.节能宣传、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及清洁生产提升工作。
6.召开食品、纺织、新材料、制冷、医药、环保设备、工量具、化工等行业座谈会等会议。
7.参加各种形式的洽谈会、交易会,是政府对外展示民营企业自身形象的机遇,也是各类客商了解我市投资环境、考察投资项目和获取信息的平台。
依据2018年参加各级贸易洽谈会的情况。
预计2019年将组织参加招商及经贸洽谈会。
8.国家、省、市各类培训,2019年我委预计开展企业政策法规培训、活动。
9.参加省政府组织举办的产业转移对接及招商活动。
10支持工业项目、信息化、中小企业项目专家评审费。
11.商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运营。
12.工业经济发展资金(“三大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展会补贴、信息化建设专项)。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本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机关本级预算和部门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收入总计8613.9万元,其中:财政拔款7872.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公共财政结转资金718.7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0万元,特设代管户资金0万元,收回的存量资金安排0万元,其他收入741万元;支出总计8613.9万元,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当年收支预算总计8613.9万元,较2018年当年收支预算总计3711.9万元增加4902万元,收支增减的原因主要是工业经济发展专项大幅增加和市盐业执法监督局预算列入本单位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4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9.9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22.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预算三公经费合计35.1万元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接待任务多,调研任务重;二单位车辆严重老化,2011年采购商务用车一部,使用时间较长,损坏率较高,燃修费较高。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万元。
主要项目是更新办公设备。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2018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等。
七、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315万元,进行绩效评价的重点项目主要是工业经济发展资金和“洁净型”煤财政补贴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反映用于机关运行管理、会议、差旅考察、学习交流调研等活动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包括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其中包括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