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pdf
等级医院评审分级护理
• 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外护理专家以患者 护理需要为依据提出了患者分类系统,根 据患者每天所需要的护理时数,量化护理 活动并划分护理等级,以达到分析护理人 力需求并以此指导护理人力配置。
国际分级护理现状
• 1863年,护理学科的创始人南丁格尔就提出依据 患者的病情,可以将患者分为“十分严重”、 “严重”、“尚好”、“良好”四类。
• 英国没有将护理明确分级,医生根据病情 定为危重,病重或一般,护士非常细致的 做好护理评估、制定护理措施、健康教育, 真正满足患者各方面的需求。
• 与之相比,我国目前尚缺乏对患者护理级 别分类的行业标准,需要在借鉴国际标准 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确定我国护理 级别的分类、方法及相关技术指标等。
进行临床验证工作 • -----报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 -----提请卫生部和监督中心相关领导阅改 • 2013年11月14日卫生计生委正式颁布
(六)、参考文件
• 《医院工作制度》(卫生部:1982年4月7 日)
•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卫生部:2009)
• 《三级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 (卫医发(2008)27号)
(二)、起草概况
• 本标准2011年由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提 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归口
(三)、标准的制定与修改原则
• 结合中国国情,依据卫生部已经颁布的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的原则,重点规定了患者自理能力的评估 依据及标准,将病情等级与患者自理能力 的能级综合衡量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既 没有违背我们国家已有的医院分级护理原 则,同时补充和细化了分级标准的内容和 依据,使分级护理在临床上更具有可操作 性。
•
二、护理分级方法
• 护理分级
WST_431-2013__护理分级
护理分级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住院患者护理分级的方法、依据和实 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参照 执行。
护理分级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护理分级 nursing classification 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 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 2.2 自理能力 aoility of self-care 在生活中个体照料自己的行为能力。 2.3 日常生活活动 aclivities of daslviiving; ADL 人们为了维持生存及适应生存环境而每天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 具有共性的活动。 2.4 Barthel指数 Barthel index;BI 对患者日常生活活动的功能状态进行测量,个体得分取决于对一系 列独立行为的测量,总分范围在O~100。
鉴于标准中增加了依据患者自理能力等级 确定分级护理的条款,为确保条款的临床 适用性和操作性,选择11家医院,120个 病区,3598份病例,进行临床验证工作, 临床验证的结果表明,三级综合院的新标 准护理级别和医嘱中的特级、一级、二级 、三级符合率分别为90.38%、80.32%、 80.88%、44.86%,数据结果显示新的分 级比较适合于综合性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见表A.1。
护理分级 A.2 Barthel指数评定细则
参 考 文 献 [1]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卫生部 2009
护理分级
三、护理分级
3.3分级依据 3.3.1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a) 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b)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C) 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产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3.3.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a)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b) 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c)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d) 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3.3.3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a) 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 患者; b)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c)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3.3.4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可 确定为三级护理。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实施后的体会
担 。新颁布的 《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 试行) 》中
规定 的新 的标准适 应 了当代护理 的发展[。当然充足 的 6 】 人力资源是保证各项护理措施落实到位 的基本 条件 。所 以分级护理的真正落实 ,依赖于增加护理人员的投入 , 有赖 于护理人员的合理配置 ,其经济保障应来 自政府 的 财政 补贴,护理收 费的合理增加【。 1 分级护 理制度 在 目前的医疗 环境中给护理人 员还带 来一个很大的尴尬 是医疗收费问题,各 地医疗 部门对分 级护 理制度 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一级护 理患者 的收费高 于二级护理, 目前医疗费用高是住院患者面 临的一个主 要问题,也容易引起 患者的不满 。患者在住 院期 间或 出 院时往往会 拿着 收费清 单找护 士长核实每项收 费是否合 理 ,其中最 重要的一项是认为护 士没有 落实一级护理措 施 ,不该收费;甚 至要求 护理人 员解释 何为一级护理 , 或 找到一级 护理 的标准来质 问护 士未做 到其 中要求 。护 士长和其他 财务管 理人 员要花大量 时间进行解释或处理 账务 。或者 有家属提 出患者根本 不需要 一级护理 ,这与 医生 理解 的一级护 理标准和字面上 的一级护理标准有一 定 的距 离有 关。这 也说明了分级护理制在分级本身方面 不能 自圆其 说。分级护理 的收 费是 间接 的麻烦 。因此 , 新颁布 的 《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 导原则 ( 试行 ) ・ 》也没有 从根本上解决上述 问题 。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 细化分级护理 的规章制度 、 护理 规范和工作标准 ,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便于落实 ,以保 障患者安全 , 提高护理质量 。 然而本人认为,分级护理制 的出发点和整体护理是有歧义 的。从整体护理 的角度 出 发,即使是患同一种病 ,病情 同样严重 的患者,其护理应 该是有个体差异 的, 护理人员应该根据患者个体的情况和 病情 的变化实施不 同的护理, 并贯穿住院的整个过程甚至 延伸到 出院后 ,它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全面性。 总而言之,不论哪种护理制度的实施都是为了保证 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更好的为患者服务。上面是我在 护理工作中的体会 , 供大家参考 , 当之处还望见 谅。E 不 0 )
关于卫生部新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解读
关于卫生部新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解读卫生部医政司护理管理处郭燕红分级护理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明确各级护理级别的病情依据与临床护理要求,它能够反映护理工作量的多少、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及护理要求,不仅对临床护理以及管理工作起着规范性与指导性的作用,也是依据护理工作量,合理安排护理人力资源的重要依据。
分级护理制度创立于解放初期解放初期,除享有盛誉的“协和医院”和一些设备优良、人才集中、水平较高的医院外,大部分医院护理落后,护理程序相对混乱,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无从谈起。
解放军西北军区第一陆军医院护理部主任张开秀,西北军区后勤部卫生部高级护校校长黎秀芳,均于上世纪40年代毕业于南京国立中央高级护士学校,上世纪50年代又同在西北军区从事护理工作。
她们合作、分析、研究,精心探索,于1954年创造性地提出了根据病人病情分轻、重、危“三级护理”的分级护理制度。
这即是目前我国医院普遍实行的护理级别分类(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的初始。
这一制度试行后,差错事故明显减少,护理质量得到提高,并有利于人力的合理安排以及工作的有条不紊。
1956年,《护理杂志》(《中华护理杂志》前身)发表了黎秀芳《三级护理》一文,引起了国内护理界的关注,97所医院派人参观学习,“分级护理制度”很快在全国得到推广。
1957年,此文被选载于《苏联护士》杂志,并引起国外护理界学者的重视。
1982年,卫生部颁布的《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将分级护理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医院管理制度,并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分级护理制度,按照病人病情轻重缓急,护理级别分为特级和一、二、三级,特级护理要求最高,三级护理要求最低。
不同护理等级对应护士应当执行的护理措施,以明确工作重点,分清主次缓急。
这项制度是护士实施临床护理的重要依据,在提高医疗护理质量,规范护士行为,促进患者康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05-31 18:24:34卫医政发〔2009〕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我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二)重症监护患者;(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分解病院分级护理指点原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病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办事内在,包管护理质量,包管患者安然,制订本指点原则.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时代,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涯自理才能,肯定并实行不合级此外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第三条本指点原则实用于各级分解病院.专科病院.中医病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点原则履行.第四条病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筹划,为患者供给基本护理办事和护理专业技巧办事.第五条病院应该根据本指点原则,联合现实制订并落实病院分级护理的规章轨制.护理规范和工作尺度,包管患者安然,进步护理质量.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分应该增强病院护理质量治理,规范病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病院护理工作进行指点和检讨,包管护理质量和医疗安然.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第七条肯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该以患者病情和生涯自理才能为根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形变更进行动态调剂.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可以肯定为特级护理:(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产生病情变更须要进行挽救的患者;(二)重症监护患者;(三)各类庞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四)轻微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五)应用呼吸机帮助呼吸,并须要周密监护病情的患者;(六)实行中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须要周密监护性命体征的患者;(七)其他有性命安全,须要周密监护性命体征的患者.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可以肯定为一级护理:(一)病情趋势稳固的重症患者;(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时代须要严厉卧床的患者;(三)生涯完整不克不及自理且病情不稳固的患者;(四)生涯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产生变更的患者.第十条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可以肯定为二级护理:(一)病情稳固,仍需卧床的患者;(二)生涯部分自理的患者.第十一条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可以肯定为三级护理:(一)生涯完整自理且病情稳固的患者;(二)生涯完整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第三章分级护理要点第十二条护士应该遵照临床护理技巧规范和疾病护理通例,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筹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护士实行的护理工作包含:(一)亲密不雅察患者的性命体征和病情变更;(二)精确切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不雅察.懂得患者的反响;(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涯自理才能供给照料和帮忙;(四)供给护理相干的健康指点.第十三条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含以下要点:(一)周密不雅察患者病情变更,监测性命体征;(二)根据医嘱,精确切施治疗.给药措施;(三)根据医嘱,精确测量出入量;(四)根据患者病情,精确切施基本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行安然措施;(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效体位;(六)实行床旁交代班.第十四条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含以下要点:(一)每小时巡查患者,不雅察患者病情变更;(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性命体征;(三)根据医嘱,精确切施治疗.给药措施;(四)根据患者病情,精确切施基本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行安然措施;(五)供给护理相干的健康指点.第十五条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含以下要点:(一)每2小时巡查患者,不雅察患者病情变更;(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性命体征;(三)根据医嘱,精确切施治疗.给药措施;(四)根据患者病情,精确切施护理措施和安然措施;(五)供给护理相干的健康指点.第十六条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含以下要点:(一)每3小时巡查患者,不雅察患者病情变更;(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性命体征;(三)根据医嘱,精确切施治疗.给药措施;(四)供给护理相干的健康指点.第十七条护士在工作中应该关怀和爱护患者,发明患者病情变更,应该实时与医师沟通.第四章质量治理第十八条病院应该树立健全各项护理规章轨制.护士岗亭职责和行动规范,严厉遵照履行护理技巧操纵规范.疾病护理通例,包管护理办事质量.第十九条病院应该实时查询拜访懂得患者.家眷对护理工作的看法和建议,实时剖析处理,不竭改良护理工作.第二十条病院应该增强对护理不良事宜的陈述,实时查询拜访剖析,防备不良事宜的产生,促进护理质量中断改良.第二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分可以委托省级护理质量掌握中间,对辖区内病院的护理工作进行质量评估与检讨指点.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指点原则自2009年7月1日施行.。
落实《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做法与体会
士 在 确 定 护 理 级 别 的 参 与 性 及 主 观 性 , 大 了护 士 的权 限 。 虽 扩 然 让 护 士 来 确 定 分 级 护 理 是 我 国 医疗 改革 和社 会 发 展 的 必然 趋 势 , 在 基 层 医 院 由于 护 士 素 质 参 差 不 齐 , 疾 病 的 观 察 、 识 但 对 认 也 不 一 致 , 接 诊 、 查 、 断 到 治 疗 相 比较 医生 更 了解 病 人 , 从 检 诊 所
护 理 制 度 随 着 社 会 的 发展 、 疗 卫 q 体 制 改 革 以及 法 律 法 规 的 医 三 健 全 已不 适 应 新 形 势 的需 要 , 之 新 的《 合 医 院 分 级 护 理 指 导 随 综
原则 ( 行)以下简称《 导原则 》 台 , 20 试 》 指 m 于 0 9年 7月 1日实 施 。《 导原 则 》 颁 布 , 护 理 : 作 指 明 方 向 , 护 了护 士 自 指 的 为 [ 保 身 的权 益 , 时 也 对 护 理 T 作 提 出 了 更 高 的要 求 。《 导 原 则 》 同 指 颁 布 后 我 院 高度 重 视 , 过 组 织 学 习 , 开讨 论 制 订 具 体 落 实 措 通 展 施 , 认 真 组 织 落 实 , 范 了 我 院 i 分 级 护 理 工 作 , 高 了护 并 规 临床 提
理巡视卡 , 《 导原则 》 按 指 的要 求 巡 视 病 房 , 察 病 人 病 情 变 化 , 观 质 控 小 组 在 护 理 质 量 检 查 中及 时 评 估 。一 般 护 理 记 录单 按 山西 省 卫 生 厅 《 历 书 写 规 范 》 一 级 护 理 每 E 至 少 记 录 1次 , 级 病 中 l 二 护 理 至 少 3 d记 录 1次 , 病 情 变 化 时 随 时 记 录 , 求 所 有 护 理 有 要 记 录 要 求 客 观 、 实 、 确 、 时 。 护 理 部 要 求 各 班 接 班 后 不 论 真 准 及 护 理 级 别 必 须 巡 视 病 房 1 , 按 间 隔 时 间 巡 视 , 病 情 变 化 时 次 再 有 多 巡 视 , 真 观 察 , 时 发 现 问 题 , 时 解 决 , 而 保 证 护 理 安 认 及 及 从
分级护理制度实施细则
分级护理制度实施细则一、参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卫医政(2018)279 号)二、分级护理由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做到动态调整。
三、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特级护理为蓝色标识,一级护理为绿色标识,二级护理为黄色标识,三级护理可以不用颜色标识,病危患者为红色标识,且床头卡、姓名牌标识与护理级别一致。
四、不同护理级别的分级依据:1.特级护理:适用于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一级护理:适用于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病情不稳定或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3.二级护理:适用于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病情稳定或在康复期、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4.三级护理:适用于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五、依据不同护理级别以及护理工作标准实施相应护理措施。
不同护理级别患者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要求如下:1.特级护理: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准确记录出入量;制定并实施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护理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病情变化。
2.一级护理: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合体征,随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做好护理记录。
3.二级护理: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一旦患者发生病情变化应及时记录。
4.三级护理:根据病情需要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康复指导。
六、注:依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卫医政发(2009)49 号),建议一级护理每小时巡视患者;二级护理每2小时巡视患者;三级护理每3小时巡视患者。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国家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我国医院实现标准化管理的客观依据。
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宏观管理和医院微观管理的双重机制,完善各级医院功能,健全、巩固三级医疗预防体系,更好地发挥整体效应,达到充分合理利用有限卫生资源,促进科技发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
同时还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医院分级管理是医院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现代科学管理的理论指导,总结我国三级医疗卫生网建设和创建“文明医院”活动的经验,由卫生部医政司组织十一省、市及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医科大学等单位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起草的.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1.各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各级医院都必须达到的标准,也是医院开业资格的认定标准.基本标准单独考核评定,与分等标准考核打分分开。
如达不到“基本标准”的要求,不予通过,定为不合格医院,新申请开业的医院则不予批准.2。
各级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任务和功能的不同,把医院分为三级,即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
还根据各级医院的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并参照必要的设施条件,分别划分为甲、乙、丙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
3。
评审判定标准:在数学模型评分办法建立前暂采取千分制办法评定。
在评审中,合格医院按所得总分的分数段来评定等次。
甲等:分等标准考核须达900分以上(含900分)。
乙等:分等标准考核须达750分至899分。
丙等:分等标准考核在749分以下。
(含749分)三级特等医院除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外,还必须达到医院所必备的条件。
4 .医院评审申请书:是医院向评审委员会申请的必备手续,也是评审委员会认定医院评审资格的主要依据.要求各医院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申报。
5。
标准的其他有关附件:是标准的具体指标,要求和考核检查要点等的说明.这次所形成的《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还很不完善,只能作为草案在全国试行.希望各地在试行中对本标准提出修订意见,使之逐步完善。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南江县人民医院关于转发卫生部印发《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将卫生部印发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转发到各科室。
请各科室认真组织护士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我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二)重症监护患者;(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六、护理质量指标
1.护理基础合格率≥80%
(一)要求病房干净整洁,责任护士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整体性、连续性、全程的护理服务,做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经管护士做到十知道(床号、姓名、年龄、病情、治疗、护理、饮食、心理、家庭、经济状况。
病情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意识、管道、症状、体征。
(二)对病人有安全知识指导,预防跌倒、坠床、烫伤。
经常与病人沟通,了解掌握情况。
病情轻者向病人宣教,神志不清者向家属宣教。
对在岗护士进行护理技术操作及理论培训,培训率达100%
2.特护、一级护理合格率≥80%
(一)分级护理符合标准,护理级别与病情、诊断、病历相符,有专人负责,有护理记录。
对危重患者进行高危风险评估。
护士应每天床头交接班,内容包括病情、治疗、护理、皮肤情况等,随时观察T、P、R、BP及病情和心理变化,有连续性。
(二)做到定时巡视,及时发现护理问题,及时处理。
护士掌握患者病情、专科知识及相关急救技能。
正确执行护理常规与护理技术的操作规程。
6.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7.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8.护理文书合格率≥85%
9.理论考试合格率100%
10.操作技能合格率100%
11.患者满意度合格率≥99%
12.每百张床严重护理差错率≤0.5%
13.年护理事故发生率0。
分级护理制度
确定护理级别原则
•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 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 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即确定病人的护理级别,不仅要依 据病人的病情, 而且要依据病人的生活自理能力。
--护理人员在实施全部护理技术操作前优先考虑患 者感受 --护士经常思考“患者现在感觉如何”并适时与患 者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
我国整体护理实践的局限性
•整体护理已从模式病房全面铺开,但仍 缺乏与之 相适应的护理体质和整体护理观念 •护理程序作为一种基本的工作方法已深 入到护理 各领域,但护士对护理程序仍停留于 形式上 整体护理病历书写要求与现行法律法
案例
• 某医院产妇出院后,护士未将该产妇 未服用的降压药处理,而是误认为是 Vit-Bco给两名新生儿服用,造成一人 死亡,一人在抢救。
规范了各级护理工作内涵
• 第十三条 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 以下要点:
•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 生命体征;
•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 药措施;
明确了分级护理制定标准
• 第九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 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 卧床的患者;
明确了分级护理制定标准
•第十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 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 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2009年患者安全目标》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国家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我国医院实现标准化管理的客观依据。
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宏观管理和医院微观管理的双重机制,完善各级医院功能,健全、巩固三级医疗预防体系,更好地发挥整体效应,达到充分合理利用有限卫生资源,促进科技发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
同时还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医院分级管理是医院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现代科学管理的理论指导,总结我国三级医疗卫生网建设和创建“文明医院”活动的经验,由卫生部医政司组织十一省、市及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医科大学等单位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起草的。
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1.各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各级医院都必须达到的标准,也是医院开业资格的认定标准。
基本标准单独考核评定,与分等标准考核打分分开。
如达不到“基本标准”的要求,不予通过,定为不合格医院,新申请开业的医院则不予批准。
2.各级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任务和功能的不同,把医院分为三级,即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
还根据各级医院的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并参照必要的设施条件,分别划分为甲、乙、丙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
3.评审判定标准:在数学模型评分办法建立前暂采取千分制办法评定。
在评审中,合格医院按所得总分的分数段来评定等次。
甲等:分等标准考核须达900分以上(含900分)。
乙等:分等标准考核须达750分至899分。
丙等:分等标准考核在749分以下。
(含749分)三级特等医院除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外,还必须达到医院所必备的条件。
4 .医院评审申请书:是医院向评审委员会申请的必备手续,也是评审委员会认定医院评审资格的主要依据。
要求各医院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申报。
5.标准的其他有关附件:是标准的具体指标,要求和考核检查要点等的说明。
山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8.30•【字号】鲁卫医函[2009]69号•【施行日期】2009.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山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卫医函〔2009〕69号)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机构: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49号,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临床护理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指导原则》,制定分级护理制度规范。
《指导原则》规定了临床分级护理的四个级别以及护理服务内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护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指导原则》,掌握分级护理的原则、要点和要求,结合临床护理工作流程,规范护理技术操作,保证护理安全。
医疗机构应制定并落实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提高护理质量。
二、加强医护人员协调配合,合理确定护理级别。
医护人员要加强协调配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科学合理的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和转归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护理级别,确保患者得到规范有效的护理服务。
三、加强护理人员配备,科学统筹护士人力资源。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山东省护理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数量,临床科室床护比、全院床护比应达到标准要求。
要依据护理人员职称、经验、能力等因素,合理排班,逐步实行临床护士分层次使用,在有限的人力配备下,确保各项基础护理工作和专科护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支持系统建设,提高护理措施落实率。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完善辅助支持系统,药、技、后勤等做到下收下送,减轻护士承担的非护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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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
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
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
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
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十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第三章分级护理要点
第十二条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