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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的管理,确保运输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的管理。

第二章运输设备管理第三条轨道设备的维护与保养1.每日交接班时,相关工作人员应检查斜巷轨道及其支撑设备的运输设备是否显现异常现象,如有异常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安全。

2.每季度,进行轨道设备的全面检查,发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刻停用并进行修复或更换。

3.维护和修理保养人员要进行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对轨道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轨道设备的使用寿命实现规定标准后,应及时更换,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条运输设备的检查和保养1.每班次运输之前,驾驶人员应对运输设备进行检查,包含但不限于制动、行车电源、车辆灯光等。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或更换有问题的设备。

2.每日完成运输工作后,驾驶人员应对运输设备进行保养,清洁车厢内外,确保设备良好状态。

3.运输设备保养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并记录保养情况,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第五条运输设备的更新与更新审批1.运输设备使用寿命实现规定标准后,所属部门应编写设备更新报告,提出设备更新需求,并提交给相关领导进行审批。

2.设备更新审批时,应充分考虑设备性能、安全性、生产效率以及本钱等因素,确保设备更新合理合规。

第三章运输人员管理第六条驾驶人员的资质要求1.驾驶人员应具备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相关岗位证书和资格,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经过公司指定的培训合格后才略上岗工作。

2.驾驶人员的岗前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轨道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应急处理等。

第七条驾驶人员的考核和奖惩措施1.驾驶人员应接受定期的安全技能考核,合格才略连续从事运输工作。

2.驾驶人员在工作中显现安全事故或违反安全规定的,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情况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3年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2023年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2023年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二、运输组织管理2.1 运输组织架构煤矿应建立完善的运输组织架构,明确运输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业的运输管理人员。

2.2 运输计划煤矿应编制年、月、周、日等各级别的运输计划,并按期完成。

运输计划应充分考虑煤矿产能、需求情况以及运输设备的运行状态等因素。

2.3 运输调度煤矿应建立健全的运输调度制度,确保运输车辆和设备按时调度,合理安排运输,减少空载率和满载率的差异。

2.4 运输记录煤矿应建立运输记录档案,记录运输车辆的出入矿时间、重量、车号等相关信息,以便进行统计分析和管理。

三、设备管理3.1 轨道维护煤矿应定期对斜巷轨道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轨道的平整、牢固。

轨道存在损坏或不平整情况的,应及时进行修复。

3.2 运输设备的保养与维修煤矿应建立健全的运输设备保养与维修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和安全。

3.3 车辆负载限制煤矿应根据轨道的承载能力和车辆的负载能力,合理确定车辆的负载限制,禁止超载运输,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四、安全管理4.1 安全教育培训煤矿应对从事斜巷轨道运输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考核。

4.2 安全设备煤矿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紧急停车装置、火灾报警系统等,以便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4.3 隐患排查煤矿应定期进行斜巷轨道运输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4.4 应急预案煤矿应制定斜巷轨道运输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措施,并进行演练和评估。

五、监督检查5.1 内部检查煤矿应建立定期的内部检查制度,对运输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5.2 外部监督煤矿应接受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检查人员进行工作,并按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活动。

第三条煤矿斜巷轨道运输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运输计划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煤矿斜巷轨道运输应确保车辆安全、运输稳定、作业高效。

第五条煤矿斜巷轨道运输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件,并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运输人员应熟悉轨道运输设备的使用方法和作业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条煤矿斜巷轨道运输应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设备和器材。

第八条轨道运输设备应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煤矿斜巷轨道运输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健全运输档案和记录。

第十条煤矿斜巷轨道运输中发生的事故、故障和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设备和器材管理第十二条煤矿斜巷轨道运输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检验。

第十三条轨道运输设备和器材的购买、使用、保养和报废等活动,应进行书面记录并备案。

第十四条轨道运输设备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轨道运输设备和器材的维修保养应交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维修技能和知识。

第十六条轨道运输设备和器材的不合格情况,应及时进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轨道运输设备和器材的报废处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不得随意丢弃。

第三章运输组织和计划第十八条煤矿斜巷轨道运输应按照生产需要和安全要求制定运输计划。

第十九条运输计划应包括运输线路、运输量、运输时间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二十条运输计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人员、设备、能源等因素的合理配置,确保运输的高效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运输组织应合理安排运输人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确保人员的身体和精神健康。

第二十二条运输计划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布,并进行备案和归档。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斜巷轨道运输指以斜巷为运输线路,利用轨道车辆进行煤矿物资和人员运输的工作。

第四条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轨道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轨道运输的监督和检查,并定期进行轨道运输安全培训。

第五条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

第二章斜巷轨道运输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煤矿应设立斜巷轨道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斜巷轨道运输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轨道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2. 负责制定轨道运输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3. 负责组织实施轨道运输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4. 负责指导和协调斜巷轨道运输的运营工作;5. 负责组织轨道运输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6. 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七条煤矿斜巷轨道运输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输人员的权限和责任,规范运输作业。

第八条斜巷轨道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和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第九条轨道运输车辆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轨道运输道路维护应及时清理积水,保障道路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在斜巷轨道运输中,煤矿应设立专人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二条斜巷轨道运输应设立报警装置,运输车辆应装备有效的灭火器材。

第四章轨道运输安全检查和评估第十三条斜巷轨道运输应设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机制,包括对车辆、设备和道路的检查。

第十四条定期安全检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和道路的安全性能。

第十五条不定期安全检查应根据轨道运输的具体情况进行,重点对设备和道路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评估应定期进行,对轨道运输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花秋二矿斜巷运送管理规定斜巷运送安全管理是本质型安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井下斜巷运送安全管理, 规范斜巷运送安全设施, 提高斜巷运送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建立本质型斜巷运送安全环境;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窄轨铁路维修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矿斜巷运送管理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此规定。

一、斜巷运送基础管理(一)分工明确, 贯彻责任1.使用单位是斜巷运送安全的管理主体, 要做到积极管理, 规范管理, 超前管理, 精细管理;对于斜巷运送系统的设备、设施、环境、人员, 先管理、后使用, 管理不留死角;对于斜巷运送系统存在的各种隐患, 先整改、后使用, 现场不留隐患。

2、各使用绞车单位必须明确一名管理人员, 负责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斜巷运送管理工作, 抓好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运送设备、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及平常维护等工作;安监部、机运工区负责全矿运送管理安全的监督工作, 设专职人员负责平常监督、检查、验收、措施贯彻、制度的建立、建档等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并限期整改;当班安监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运送设备、安全设施的检查、监督工作, 保证运送设备完好, 安全设施完善灵敏可靠正常运营。

(二)台帐管理使用单位要建立斜巷运送管理台帐, 登记斜巷运送设备和设施的技术参数, 具体内容为:1.斜巷的长度、倾角、轨型、轨距;2、提高系统图: 绞车安装位置、斜巷保险设施的规格和安装位置;3.绞车的型号、钢丝绳规格、控制开关型号;4.绞车的最大提高重量和最大串车提高数量;5.供电系统图;6.设备与安全设施的包机人;(三)选型设计斜巷运送设备、设施要有选型设计, 经审批后再安装, 选型设计纳入作业规程, 审批流程与作业规程审批流程相同, 安监部、机运工区参与审批。

选型设计内容: 绞车、钢丝绳有选型计算书(计算书存档管理),安全设施的形式及位置, 绞车安装位置, 绞车基础设计, 绞车硐室的尺寸及位置。

(四)现场管理1. 领用安装验收: 绞车安装完毕后, 必须由安监部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并试运转, 合格后挂牌方可投入使用。

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制度办法

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制度办法

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制度办法1、倾斜井巷轨道运输实行责任管理制。

各单位必须把倾斜井巷轨道运输使用的绞车、轨道、提升钢丝绳、保险绳、信号装置、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设备和设施责任落实到人,实行挂牌管理。

责任不清,不实行挂牌管理罚款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单位500元。

2、倾斜井巷轨道的运输设备、提升钢丝绳及安全设施等,使用单位必须每天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跑车防护装置等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并做好记录,确保跑车防护装置灵敏可靠,钢丝绳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

漏检、无记录罚款500元。

3、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斜巷轨道运输实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4、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持证上岗,严格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操作,认真执行本岗位安全责任制。

发现代岗、脱岗罚该单位500元。

5、倾斜井巷内使用绞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每班必须进行试验,达到灵敏可靠,检查不合格罚款500元。

(2)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检查不合格罚款200元。

没正确使用罚款100元。

(3)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检查不合格罚款200元。

没正确使用罚款100元。

(4)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检查不合格罚款200元。

(5)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检查不合格罚款500元。

没正确使用罚款300元。

(6)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检查不合格罚款100元。

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

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7)托绳轮(辊)按设计要求设置,并保持转动灵活。

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制度办法

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制度办法

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是指通过轨道运输工具进行煤炭等物资的运输作业。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五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过程中必须确保车辆运转稳定,防止滑动、脱轨等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中车辆必须保持适度的速度,不得超速行驶。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驾驶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证,并通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驾驶人员必须进行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九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驾驶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必须保持警觉,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和轨道设施的状况,确保安全行驶。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所使用的轨道车辆必须合格,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二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车辆的润滑、紧固、刹车等设备必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使用有故障的车辆进行运输。

第十三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禁超载。

第五章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包括运输计划制定、车辆调度、安全检查等。

第十五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熟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应建立运输记录,以便今后的统计和查验。

第十七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涉及重大事故的,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上报。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必须接受煤矿监管部门的定期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九条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要求。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煤矿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邓家庄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煤矿井下斜巷窄轨运输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斜巷运输安全隐患,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

同时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邓家庄煤矿斜巷窄轨运输管理规定”。

1、矿井机电矿长负责全矿井窄轨运输管理工作,对本矿井窄轨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2、安全、生产部成立运输组,运输组负责人对本矿井窄轨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3、成立运输队,运输队主管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窄轨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运输职能部门1、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建立动用电绞运行许可证制度(附后)。

2、负责制定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汇同培训部门做好窄轨运输各要害工种的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

3、负责对窄轨运输各要害工种的持证上岗、遵章作业等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4、负责对全矿斜巷窄轨运输系统的全面检查及考核工作。

5、参与斜巷窄轨运输安全设施的选型、设计、审查,负责其安装验收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6、负责矿井窄轨运输年、季、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

7、负责对全矿斜巷窄轨运输系统安全运行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8、履行对斜巷窄轨运输系统的监察职能。

二、运输队1、负责地面、副井、主斜井、东轨道下山、660轨道巷、西轨道巷沿途轨道运输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沿途轨道、电绞、钢丝绳、安全设施、地滚、信号等安装、检查、维修等工作。

2、运输队每次下料前必须审批动用小电绞许可证,审批报告由调度室和信息站在每天三班班前会统一审批,由信息站安排专职安全员全程把关开锁,现场全体作业人员必须签字。

电绞车电源开关上锁,钥匙交井口信息站保管,若不审批报告私自动用电绞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0元。

运输任务完成后汇报调度室,上井后把电绞运行许可证交信息站备案,当班把关的专职安全员把电绞车的钥匙交井口信息站保管,一次不交的罚责任人50元。

3、运输队早班运输综采队和华美队所需物料、中班运输各掘进队和通风物料到指定地点和用料单位交接,用料单位必须按规定班次下料,不得乱下,卸完物料车辆第二天早班前必须回至接车点由运输队统一回至井上,超过规定时间不回的对用料单位每辆车每次罚款200元。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斜巷新型运输工具的管理,保障斜巷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斜巷新型运输工具按照其功能分为货运斜巷与乘客斜巷。

第三条斜巷新型运输工具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斜巷新型运输工具的管理涉及斜巷新型运输工具的生产、销售、使用、维护等阶段。

第五条斜巷新型运输工具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生产,并提供使用说明书。

第六条斜巷新型运输工具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销售,并向购买者提供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斜巷新型运输工具使用者应按照斜巷新型运输工具的功能和要求正确使用。

第八条斜巷新型运输工具维护单位应按照生产企业和国家的规定进行维护工作。

第九条斜巷新型运输工具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斜巷新型运输工具的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斜巷新型运输工具进行整改或淘汰。

第十条斜巷新型运输工具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进行对斜巷新型运输工具的安全评估。

第二章斜巷新型运输工具的生产与销售
第十一条斜巷新型运输工具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生产斜。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煤矿斜巷轨道运输是指通过铁轨来实现煤炭和物资的运输。

为了保证斜巷铁路运输的安全、高效和有序,煤矿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份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总计约2000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的管理。

第二条斜巷轨道运输是煤矿内煤炭和物资的主要运输方式。

为了保证斜巷铁路运输的安全、高效和有序,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第三条煤矿斜巷轨道运输包括货人斜巷运输和自备车斜巷运输两种方式。

货人斜巷运输指由煤矿自行运输的煤炭和物资;自备车斜巷运输指由煤矿外部单位自行运输的煤炭和物资。

第四条煤矿斜巷轨道运输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综合治理”的原则,并确保斜巷运输的安全、高效和有序。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煤矿管理层负有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的最终责任,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斜巷运输的安全。

第六条斜巷运输作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技能,负责组织和管理斜巷运输作业,确保运输的安全和高效。

第七条斜巷运输现场的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技能,负责监督和检查作业,及时发现并处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第八条斜巷车辆和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负责对车辆和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参与斜巷运输的作业人员应经过严格的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证书,熟悉斜巷运输的操作规程,严格遵守运输的安全规定。

第三章运输设备与设施第十条斜巷轨道应设有固定的轨道,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十一条斜巷车辆应具备安全可靠的制动装置和信号装置,能够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斜巷车辆应每日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故障和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斜巷应设有合适的信号和通信设备,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信息交流和传递。

第十四条斜巷应设有适当的照明设备,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视野。

第四章运输操作与安全措施第十五条斜巷运输的操作应按照煤矿的作业计划进行,确保运输的连续和有序。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加强井下斜巷轨道运输的安全管理,提高斜巷轨道运输设备的综合管理水平,消除斜巷轨道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技术检修规范》、《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等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制定。

3、本规定适用于葛店煤矿井下所有平巷和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系统。

二、组织管理1、生产科负责斜巷轨道运输线的工程设计、轨道铺设的设计及铺设质量的验收工作;机电科负责斜巷轨道运输设备和安全设施的选型设计、安装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调度室结合机电科负责对斜巷轨道运输线进行区域划分,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及调度管理、运输情况报表工作;通风科负责斜巷运输线的综合防尘、消防工作;安检科负责对斜巷轨道运输线实行动态、全面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斜巷轨道运输线的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的轨道运输设备、设施安全使用及管理工作。

三、绞车及斜巷设施安装1、巷道及车场要求(1)、斜巷、车场、甩车道及硐室的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安全距离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的规定。

(2)、车场具体要求:a、采掘运输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1.5倍,且不小于6米。

b、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且不小于12米。

c、上车场不得有向斜巷的倾斜度。

d、绞车前有防止车辆与绞车碰撞的阻车器或常闭挡车杠。

e、斜巷上下车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打点硐室或足够的打点空间。

2、摘挂钩地点水平段巷道长度不得小于一次串车长度的1.5倍,且不小于6米。

3、斜巷内必须有排水沟,水沟盖板要齐全、平整、稳固,保证流水不得冲刷道床。

四、绞车安装要求1、安装调度绞车(1)、永久固定绞车(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必须按要求做混凝土基础固定,基础尺寸按照绞车使用说明书确定,并高出地坪100mm,地脚螺栓、垫圈应符合绞车地脚孔要求,地脚螺栓的螺母要紧固可靠,外露长度不超过50mm;并用两根地锚挂安全绳在操作侧锁住,安全绳与提升中心线夹角不超过30度,地锚必须是矿用标准螺纹钢金属锚杆,垂直打入底板,其直径不低于18 mm,长度大于1200 mm,采用全长锚固,锚固力不低于锚杆的破断拉力。

〔2017〕62号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2017〕62号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平煤股份十三〔2017〕62号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十三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矿属各单位:《平煤股份十三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已经矿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

平煤股份十三矿2017年5月16日平煤股份十三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斜巷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杜绝矿井轨道运输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了加强运输管理,各战线负责人必须把斜巷运输管理列入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矿井主要斜巷轨道运输、采区辅助轨道运输。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机构矿成立运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机电副矿长副组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科长成员:机电科副科长科员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范围机电科为全矿运输管理的主管科室,主要职责是:(一)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及制度。

(二)负责对提升机操作工、信号把钩工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并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记录考试成绩在案存档。

(三)负责对当班提升机操作工、信号把钩工等及各工种上岗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做记录。

(四)负责对全矿运输线路的轨道、道岔、设备设施、矿用车辆的质量和完好状况,以及各部位制度建立、措施到位、遵章作业、现场环境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五)负责对采煤、开掘各巷道内的绞车、斜巷防跑车装置及跑车防护装置的安装进行检查和验收。

(六)负责矿斜巷轨道运输年、季、月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工作。

第三章主要斜巷轨道运输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条搞好矿井轨道安全运输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之一。

生产副矿长对矿井轨道安全运输工作负全面责任,总工程师负技术责任,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对本战线安全运输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其它战线安全运输实行业务保安;采、掘、通、维修等战线负责人员对本战线安全运输直接负责,并建立健全运输安全管理运行制度,组织贯彻实施。

斜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斜巷运输管理,完善斜巷运输平安设施,提高斜巷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保障矿井斜巷运输平安、优质、高效;依据《煤矿平安规程》、《煤矿平安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和相关规定,结合矿区斜巷运输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斜巷运输基础管理1、各矿应建立斜巷运输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把握和保存全矿井各斜巷技术参数和装备状态,包括采区和掘进斜巷的长度、倾角、提升布置方式、斜巷保险装置的规格和布置,绞车型号、钢丝绳规格、掌握开关型号,供电系统图等资料。

重点做好动态监督检查和制度建设。

2、斜巷运输设备和设施的选型由机电部门和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选用的设备、设施必需是性能先进的合格品,必需具有“三证一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选购或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和零部件等。

3、新购置和经大修后的设备和设施,投入使用前由机电部门和运输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4、建立和实施小绞车管理制度:⑴选型设计制度:作业规程中应有小绞车的选型设计内容。

⑵安装验收制度:绞车安装完毕后,必需由矿调度所或安检处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并试运转,合格后方准移交生产单位使用。

⑶使用、维护制度:矿井小绞车使用实行“申请制”和“上锁管理”,各单位使用设备时,必需执行“申请制”。

小绞车的修理必需明确单位,责任到人,并有具体检修记录。

⑷交接制度:设备交接时必需填写移交单,由管理单位牵头,双方签字验收。

⑸牌板管理制度:要做到绞车型号及相关参数、轨道参数、使用地点、使用管理单位、包机人明确;并现场悬挂。

40KW及以上绞车现场还应悬挂绞车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⑹监督检查制度:矿每月必需组织不少于2次的小绞车和斜巷平安设施的检查。

5、实施斜巷平安设施定期试验制度:斜井跑车防护装置试验、斜巷人行车脱勾试验由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6、严格执行岗位培训制度:各矿运输专业要制定员工外部和内部培训方案。

包括信号工、把钩工、押车工、各类绞车司机(索道、内齿轮绞车、绞车等),都必需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按期限准时进行复训。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井下斜巷运输安全管理,努力改善斜巷运输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减少以至杜绝运输中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应于公司所属各原煤生产单位的主要斜巷轨道运输及采区辅助轨道运输。

第三条公司安全监察处按照本规定行使监察权。

第二章主要斜巷轨道运输第一节基础管理第十四条斜巷运输绞车房应安装起重梁,便于检查检修、更换大型部件,如主电机、油马达、大型减速机等设备。

第十五条斜巷运输绞车房内必须悬挂以下制度及图表:(一)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二)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操作规程。

(三)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交接班制度。

(四)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五)干部上岗制度。

(六)绞车司机巡回检查制度。

(七)设备包机制度。

(八)绞车维修制度。

(九)安全保护试验制度。

(十)钢丝绳验绳制度。

(十一)人车运行制度。

(十二)绞车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技术特征表。

(十三)斜巷运输系统图、挡车器图表。

(十四)周期检修制度。

(十五)防火制度。

第十六条斜巷运输绞车房内必须有以下记录:(一)绞车运行记录。

(二)司机交接班记录。

(三)钢丝绳检查记录。

(四)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五)人车专项安全检查、检修及手动落闸试验记录。

(六)设备检修记录。

(七)干部上岗记录。

(八)要害场所登记记录。

第二十二条主要轨道运输斜巷的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其装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斜巷上部为水平车场时,必须在变坡点上方设置一道标准阻车器,同时配一道挡车绳,挡车绳须能对全巷道宽度的跑车进行有效拦阻。

斜巷上部为甩车场时,应在上部车场处装设一道推磨式挡车杠。

(二)斜巷上部为水平车场时,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矿车长度处,必须装设自动跑车防护装置或联动式挡车装置,该装置与变坡点上方阻车器一道常开,另一道则常闭。

斜巷车场为甩车场的斜巷中,必须设自动跑车防护装置。

(三)斜巷中必须设自动跑车防护装置若干道,实现安全防护。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第一部分总则为规范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提高运输安全水平,本规定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工作。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

第二部分斜巷轨道设计要求煤矿斜巷轨道在设计上应满足以下要求:1.轨道线路应根据需求进行规划设计,并综合考虑地质条件、煤层性质、运输量等因素,确保其安全、合理、畅通。

2.轨道线路的坡度、半径、曲线半径应符合相关标准细则要求。

3.轨道线路的上下坡段应设有坡道,坡道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车辆在坡道内能够平稳运行。

4.轨道线路应标明里程,设置标志标示。

第三部分运输设备管理1.绿色货车合规和检测管理所有的绿色货车应按期进行验收和检测,未检测合格的车辆不得使用。

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车辆的各项安全装置、制动器等必须保持完好,各项安全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2.斜巷轨道运输设备日常维护斜巷轨道运输设备杂物清理和维修应每日进行,确保运输设备的运行畅通。

同时,在日常维护过程中,应定期对轨道线路、轨道车辆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运行的安全性。

3.斜巷轨道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管理斜巷轨道运输线路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信标、信号、防护栏杆等,在设施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保养和改进,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第四部分安全教育和管理1.安全教育和管理应加强煤矿斜巷轨道运输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加强相关部门培训整合与配合,确保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提升。

2.安全检查定期对斜巷轨道线路和运输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安全措施解决问题。

以上为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相关条例,严格遵守规定,确保斜巷轨道运输畅通安全。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煤矿井下斜巷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斜巷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煤矿加快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的相关条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所有斜巷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斜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斜巷轨道运输、采区斜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斜巷轨道运输和各类临时斜巷轨道运输。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各矿井应建立各级“斜巷轨道运输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围和重点工作。

第四条各矿应明确一名矿级领导负责全矿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对本矿的斜巷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矿应在运输职能管理科室明确一名付科长,专门负责本矿斜巷运输管理工作,对本矿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明确专职运输工区的区长、非专职运输工区的一名付区长对本单位管理围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明确运输职能管理科室职责围:一、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斜巷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斜巷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建立运行许可证制度。

制定运行许可证及摘、挂标准。

二、负责会同工资部门对电绞司机、挂钩工、信号工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并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记录考试成绩。

三、负责对当班电绞司机、挂钩工、信号工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与考核。

四、负责对全矿斜巷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状况、措施兑现、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不符合运行标准的要摘除其运行许可证。

五、负责组织对全矿斜巷设施及斜巷提升绞车运行前的验收工作,符合“运行标准”的发给运行许可证,并建立台帐。

斜巷轨道运输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斜巷轨道运输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斜巷轨道运输安全设施管理规定斜巷轨道运输安全设施管理规定斜巷轨道运输安全设施管理规定为加强井下斜巷运输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夯实井下运输安全设施基础,提高我公司井下运输装备管理水平,突出现场管理重点,完善运输管理措施,保障矿井运输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提升小绞车:1、小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2、小绞车应安装在硐室内,硐室空间要满足绞车安装、电器设备摆放要求,便于维修和操作。

小绞车与周壁的有效间距不小于0.5米,检修侧设备外缘与硐室墙壁间距不小于0.3米,硐室尺寸(宽×深×高)符合以下要求:①侧向安装时:11.4KW绞车2m×2m×2m;25KW、40KW绞车绞车3.4m×2.2m×2.2m;②正向安装时:11.4KW绞车2m×2m×2m;25KW、40KW绞车绞车3.2m×3m×2.2m;3、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重合,绞车安装牢固,方便操作。

绞车运行要求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钢丝绳排列整齐;4、加强小绞车的使用管理,凡使用期超过六个月或斜巷坡度超过15度的绞车采用使用地锚固定或混凝土基础固定,凡使用期在六个月以内的临时绞车采用四根压柱、两根戗柱并且有地锚,用压戗柱固定时,戗柱角为65°~75°;柱顶应打在顶板柱窝内,严禁柱顶、柱尾同时加楔或加多个楔;5、小绞车“四压两戗”齐全、牢固,戗柱应使用直径不小于180毫米圆木,统一刷红白相间漆,间距为200毫米,四压两戗必须有牢固的防倒措施,建议用尼龙绳将四根压柱绑牢;6、绞车、开关、照明干净,整洁,小绞车护绳板安装稳固,无变形;7、小绞车手把、销子、拉簧、闭锁块、限位螺丝等必须齐全、灵活、可靠;8、绞车制动闸带、离合器必须操作灵活,可靠,施闸后,应保证闸把在水平以上30°~40°即能闸住,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毫米,闸带无裂纹、磨损不超限(应留有不少于4mm厚度);9、绞车与电机连接螺丝及绞车底脚螺丝必须齐全、牢固无松动;10、绳根段必须使用两块完好的压绳板,压绳板不许压散股绳,压绳板压好后,剩余绳头长度为50-150毫米;11、小绞车必须安装护绳网,护绳网用螺栓固定牢固,护绳网应刷与绞车同一颜色漆;12、绞车启动无异响和震动,无甩、漏油现象,闸轮表面应光洁平整,无明显沟痕,无积油;二、钢丝绳:1、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不超过10%,超限的立即停止使用并换绳;2、钢丝绳老钩头主绳必须使用桃型环,主绳绳卡数量不少于5副,保险绳绳卡不少于3副,绳卡间距为使用钢丝绳直径的5—7倍,第一个绳卡压紧桃型环,绳卡方向一致;。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范本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范本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斜巷运输的安全、高效和有序进行,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优化运输资源配置,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运输车辆第一节总则1. 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合法的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

2. 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车辆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二节限高1. 斜巷的限高标志必须清晰明确,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限高标志的要求进行通行。

2. 运输车辆在通行斜巷时,必须确保车辆高度低于限高标志要求的限制高度。

第三节限宽1. 斜巷的限宽标志必须清晰明确,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限宽标志的要求进行通行。

2. 运输车辆在通行斜巷时,必须确保车辆宽度低于限宽标志要求的限制宽度。

第四节限重1. 斜巷的限重标志必须清晰明确,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限重标志的要求进行通行。

2. 运输车辆在通行斜巷时,必须确保车辆总重量低于限重标志要求的限制重量。

第五节限速1. 斜巷的限速标志必须清晰明确,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限速标志的要求进行通行。

2. 运输车辆在通行斜巷时,必须按照限速标志所标明的速度进行行驶。

第三章运输驾驶员第一节驾驶资格1. 运输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具备相应的运输驾驶资格。

2. 运输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第二节驾驶操作1. 运输驾驶员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进行驾驶操作。

2. 运输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得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设备。

第三节车辆维护1. 运输驾驶员必须按照车辆维护保养要求,保持运输车辆的良好工作状态。

2. 运输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运输安全第一节事故防范1. 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行车路线规划,杜绝违规搭载、逆向行驶等行为。

2. 运输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保持安全的车距,并注意前方道路状况。

第二节物品保护1. 运输驾驶员必须妥善安全地保护运输物品,确保不受损坏、丢失等情况。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一、各级斜巷及上下入口停车场是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场所,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或睡岗。

二、斜井隧道及隧道两侧管道的设计、线、电缆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主要绞车道严禁行人。

三、斜道运输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条的规定,绞车提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四、各岗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工作。

五、必须明确一名把钩工负当班本岗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一名挂钩工配合工作。

调度绞车司机和推进器必须服从吊钩和吊钩的正确命令。

六、所有专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轨道的相关规定、绞车、钢丝绳、人行车、车辆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和其它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保证这些设备和设施安全可靠。

七、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和“行车不作业”制度,驾驶期间,任何人不得进入倾斜车道。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调度室和上口把钩工同意,待停车后,方可行人。

八、挂钩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量连挂车辆,并挂好钩头和保险绳,同时还必须对钩头、保险绳、连接环、插销、车辆及其装载情况等全面检查。

把钩工应严格进行复查、确认安全可靠、绞车无余绳,方可按规定发开车信号。

上口车场由把钩工负责安全门,挂钩工负责挡车器,推车下放。

下入口和停车场各级的工作人员立即进入避难洞。

九、各车场使用调度绞车调配车辆时,其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

采用小绞提升的斜巷,必须有安全措施,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既定的操作程序操作。

十、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和炸药、雷管等特殊物料,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措施的要求进行运输。

十一、处理倾斜巷道中的事故或其他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十二、信号装置必须声光俱备,信号标志以主钩头为准,一声停车,二短声提升,三短声下降,二长声提升,三长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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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一、斜巷巷道、车场和峒室1、斜巷巷道、各车场、甩车场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相互之间安全间距、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规定。

斜巷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躲避硐。

躲避硐内不得存放物料、工具、设备等。

2、各车场具体要求:1)采掘运输小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的1.5倍。

2)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

3)上车场不得有负坡,以免车辆自溜下滑。

4)车场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3条规定要求。

3、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的轨道半径必须有设计,应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轨道半径符合以下要求:1)炮采工作面行驶一吨矿车时,应安设2#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4m。

2)机采工作面使用支架和机组时,应安设4#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m。

施工单位要按设计要求对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进行施工,并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

4、斜巷运输不应采用对拉绞车施工方式,如确需使用对拉绞车,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必须开凿绞车和设备峒室或在5m范围内把巷道拓宽1m以上。

5、倒拉绞车前方8至15米处必须支设有护身柱(不少于2根11#矿用工字钢)。

6、同一巷道内同时有轨道和皮带或溜子运输时,其相互之间安全间距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规定,在溜子和皮带机头处必须开凿司机操作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溜子和皮带。

7、斜巷内必须设计有正规水沟或安置专用排水管路,排水管路安置要符合要求,无滴、漏现象,流水不得冲刷道心。

8、绞车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1.8m,绞车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距离不小于600mm,绞车后方要留有1米以上的操作空间,操作空间内不得有管线通过,峒室支护符合安全要求。

二、绞车1、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稳固,操作方便。

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

绞车滚筒最大容绳量,应距滚筒外沿2.5倍钢丝绳直径以上。

2、绞车发放审批由机电科具体负责。

安装稳固好的井下所有绞车,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机电科和安全科组织的验收;未经过验收的绞车,不得使用。

3、运输任务完成后,绞车司机要把所使用过的绞车清理干净,根据现场情况确保钢丝绳不锈蚀;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钩头放置在绞车前2m 范围内并吊挂在巷道一侧,不得放置在轨道线路上,对于倒拉或对拉绞车的钢丝绳也必须吊挂在巷道一侧,吊挂应整齐有序。

4、对拉绞车只允许在直线段内往返牵引,禁止拐弯对拉,一台绞车禁止两个方向牵引矿车。

5、掘进上山施工倒拉绞车要安装在轨道外侧,绞车最突出部分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500毫米,迎头应装平式导向轮,其直径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规定,禁止用小滑轮代替;导向不得超过两次,导向轮的固定方式及强度必须经过验算,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绞车操作手把应有定位闭锁装置。

6、绞车基础必须使用地锚固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基础设计要符合绞车生产厂家设计要求。

使用时间三个月内及25Kw以下的绞车,可使用四压两戗固定。

使用地锚固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时,地脚螺丝或垫圈应符合绞车地脚孔要求,其牢固强度必须经过验算。

1)使用地锚固定的绞车,必须使用矿用标准螺纹钢金属锚杆;其直径为Ф20mm;长度为1800mm;锚固长度采用全长锚固。

2)采用四压两戗固定的绞车,戗柱角为65~75°,支柱必须生根牢固可靠。

3)地脚螺丝的螺母要紧固,外露长度应满足上一个匹配平垫圈和两个匹配螺母。

7、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装置。

三、信号装置1、信号要声光兼备,五小电器完好、不失爆,安全牢固、布置整齐合理,做到上板上墙,固定在信号峒室内;线路吊挂要整齐。

2、斜巷上车场和绞车房不准共用一套信号装置。

多甩道提升时,各车场信号应有区别。

四、钢丝绳及连接装置1、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技术要求。

1)绞车的钢丝绳在使用中,不得有打结、扭曲、弯折、严重锈蚀和磨损,断丝超规定(一个捻距内不超10%)的现象。

2)绞车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用铁料、钎子、锚杆、锚链等易导致钢丝绳磨损的物件摆绳。

3)在绞车滚筒上绳根端固定要牢固符合要求,不准剁股穿绳。

4)对使用中绞车的钢丝绳,责任单位必须每天安排专人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2、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可以使用带丝扣的马镫,钢丝绳钩头必须有绳皮并且进行插接,插接长度不少于20倍的绳径,钩头、马镫强度应根据提升载荷选择,并符合要求。

3、倾斜巷道矿车提升时必须使用尾绳。

尾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联,另一端必须挂在提升列车尾端车辆联结器上并捆绑牢固。

当主绳直径小于Ф18.5mm时,尾绳规格应与主绳相同;当主绳直径大于Ф18.5mm时,尾绳规格应选用不小于Ф18.5mm的钢丝绳。

五、斜巷安全设施1、在轨道运输的倾斜巷道中,必须装设跑车防护装置,凡装设跑车防护装置的斜巷必须坚持使用,并定期检查维修试验,责任到人。

责任单位每天要安排专人对跑车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维修试验,并包保到人实行挂牌管理。

管理牌上要注明安装管理单位、包保人姓名。

2、选用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设计。

3、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做到监视灵敏、操纵灵活,挡车可靠。

斜巷安装的跑车防护装置开启后与车辆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mm。

跑车防护装置要实现远控,拉动跑车防护装置外力应小于30kg。

4、斜巷上车场变坡点处必须安装使用挡车棍、挡车梁、卧闸、气动卧阻、气动挡车梁或挡车栏等阻车器。

5、斜巷“一坡三挡”规定(附图1):1)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2)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1~1.5米处,安设能阻止未连挂的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以上两挡间距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

3)在变坡点下方,一次提升串车长度加3米的斜巷地点,安设能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装置。

6、斜巷中间应根据斜巷长度、倾角等安设超速吊梁,间距不得大于100米;长度超过60m的斜巷段必须安装一处超速吊梁。

7、斜巷下车场起坡点向上10~20米和各甩车道起坡点必须安设一道常闭远控跑车防护装置,正常处于关闭,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8、斜巷信号要声光兼备或语音报警。

9、下山掘进时,迎头向上要安设二道挡车栏,第一道距迎头或扒装机尾不超过10米,第二道距第一道不超过所提列车长度加3米,两道挡车栏随扒装机前移;10、上山掘进时,下车场起坡点向上10~20米安设一道常闭挡车栏,距迎头或扒装机尾不超过10米安设第二道常闭挡车装置,随掘进前移。

11、斜巷下车场各甩道口常闭阻车器要实现远控,由下口挂钩工在下口躲避峒口通过钢丝绳、滑轮、杠杆等机构实现远控操作。

12、斜巷内必须根据斜巷坡度、长度等情况,装设若干道地滚,具体应以钢丝绳不拖底板为准,间距不大于20m,变坡点处要装大地滚,其直径不小于250mm,宽度200~250mm,轴径不小于40mm;地滚安装要平整、稳固,转动灵活。

13、斜巷高低起伏,绳磨顶板或棚梁时,要装天滚,数量以绳不磨顶板或棚梁为准;甩道或下车场侧帮要装立滚,甩道道芯要装扒绳轮和地滚,数量以不磨绳为准。

六、轨道质量要求1、主要运输巷道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53条规定。

2、轨道线路的轨距、水平、接头平整度、道岔的尖轨、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扣件、轨枕间距等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3、木轨枕的铺设按标准要求,保证道板中心间距。

铺设的轨枕靠人行道一侧取齐。

道渣埋没轨枕三分之二。

4、轨道线路严禁铺设使用非标准道岔。

所选用的标准道岔,要按标准铺设;要配用合格的搬道器,保证尖轨的侧压力。

5、不同型轨道要分段敷设,且长度不得小于50米,接头处要用异型夹板。

6、轨道接头不得设置在斜巷起坡点和变坡点处。

七、斜巷安全设施安设标准1、地阻挡车棍外套用Ф108热轧无缝钢管制作,外套倾斜度约80°,用混凝土浇灌埋实,埋入部分长度不低于600mm,外露部分长度50mm~100mm;挡车棍采用Ф89热轧无缝钢管制作,并焊有方便提取的手把(按机电科标准图纸加工),挡车棍插入外套部分长度不低于500mm,外露部分距离轨道面垂直高度不小于400mm。

2、手动挡车梁由11#矿用工字钢制作,顶部由钢丝绳套固定在两棵锚杆上(锚杆规格为Ф18*1800以上,用三块药卷锚固,外伸长度小于100mm),工字钢顶部距离顶板不大于200mm,挡车梁与巷道夹角约30~45°;钢丝绳(钢丝绳直径不小于Ф12.5mm)套必须用2个绳卡子固定牢固;挡车梁应处于常闭状态。

挡车梁由把钩工在躲避硐内通过钢丝绳、滑轮和吊桶实现远距离操作。

3、气动挡车梁由两根11#矿用工字钢焊接而成,宽400mm,与巷道夹角约30~45°,顶部由专用耳座固定在四棵锚杆上(锚杆规格为Ф18*1800以上,用三块药卷锚固,外伸长度小于100mm);气动挡车梁应处于常闭状态,常闭时挡车梁最下端不高于轨面。

挡车梁由把钩工在躲避硐内通过操作阀实现远距离操作。

4、气动卧阻、阻车器必须安装牢固、操作灵敏、复位及时、处于常闭状态。

手动卧阻由把钩工在安全地点通过钢丝绳、滑轮和杠杆等机构进行远距离操作;气动卧阻、阻车器由把钩工在躲避硐内通过操作阀实现远距离操作。

5、斜巷超速吊梁的挡车梁由11#矿用工字钢制作,顶部由钢丝绳套固定在两棵锚杆上(锚杆规格为Ф18*1800以上,用三块药卷锚固,外伸长度小于100mm),工字钢顶部距离顶板不大于200mm,挡车梁落下后与巷道夹角约为30~45°,钢丝绳(钢丝绳直径不小于Ф12.5mm)套必须用2个绳卡子固定牢固;超速吊梁撞杆必须在轨道中心线上,撞杆最下端与道轨面的垂直距离应小于1100mm,撞杆与挡车粱的间距不得小于25m。

远控使用的所有小滑子不低于1T,连接用钢丝绳不低于Φ6.2mm,编制钢丝绳套并用钢丝绳卡固定。

超速吊梁打杆架固定采用专用连接卡(按机电科标准图纸加工)。

6、挡车栏由钢丝绳(钢丝绳的绳径要求不小于21.5mm)和链子编织而成,钢丝绳不得少于3道,间距为350mm,最下面一道钢丝绳距道轨面垂直距离应小于300mm,宽度要大于轨道的宽度,挡车栏整体必须垂直于轨道面;钢丝绳两端必须生根牢固,生根每侧有3根锚杆锚固(锚杆为Ф18*1800以上,用三块药卷锚固,外伸长度小于100mm)。

挡车栏要操作灵敏、复位及时、处于常闭状态,由把钩工在躲避硐内通过钢丝绳、滑轮和吊桶实现远距离操作。

8、所有挡车粱要用矿用11#工字钢加工制成,不得使用道轨代替,挡车粱要刷红白相间的醒目油漆(均匀分为四白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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