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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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4.结果的周期性评估:学校定期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问题,调整考核指标和方式,不断提升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十三、考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
1.信息公开:学校公开考核方案、流程、标准等信息,确保教师对考核工作有全面了解。
2.考核培训:对参与考核的师生进行培训,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考核结果反馈:学校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师本人,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2.教师整改:教师应根据考核结果,认真分析自身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3.学校指导与支持:学校对教师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促进教师师德师风的提升。
3.监督机制:建立师德师风考核监督机制,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考核的公正性。
4.申诉渠道:建立教师申诉渠道,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可提出申诉,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十四、持续改进和优化
1.定期评估:学校定期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教师反馈:鼓励教师对考核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对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
3.经验交流:鼓励教师之间进行师德师风建设经验交流,分享优秀经验和做法。
4.典型案例宣传:宣传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正面典型,树立榜样,发挥示: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监督机制,对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公平性。
2.问责制度: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保障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细化标准:
-爱国守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爱岗敬业:出勤率达标,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工作,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准备充分。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旨在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本文旨在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细则,明确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的具体要求和行为准则。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1. 忠诚教育事业教师应以教育事业为己任,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应充分理解教育的社会性和公益性,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2. 尊重学生权益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

不歧视、不侮辱学生,不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不当惩罚。

要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给予学生充分的发言权和参与权。

3. 爱岗敬业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忠诚于教育教学工作。

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关注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4. 诚实守信教师应坚守职业操守,诚实守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要遵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舞弊作弊行为。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不得隐瞒真相。

5. 严禁虐待学生教师应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严禁虐待学生。

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精神虐待和其他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要关注学生的心理需求,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6. 尊重师德师风教师应尊重师德师风,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要遵守师德师风的基本要求,不得从事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要注重自身形象和言行举止,严禁违法乱纪、品行不端等行为。

7. 建立良好师生关系教师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要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8. 保护学生隐私教师应严守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育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确保教师职业行为合规、规范和高效的重要依据。

本文旨在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教师在职业行为方面的要求,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原则:教师要始终把学生的发展和利益放在首位,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积极引导学生的成长。

2. 师德为先原则:教师要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注重自身修养和职业素养的提升,保持良好的师德形象。

3. 诚信守信原则:教师要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信守承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公平公正原则:教师要公正对待学生,不偏袒个别学生,不歧视任何学生,确保公平的教育资源分配。

5. 科学教育原则: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教育科学性,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方案,合理安排教学活动。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1. 教师的职业素养1.1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1.2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侮辱、不歧视任何学生,不进行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不当惩戒行为。

1.3 教师应保护学生的隐私,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不进行恶意评价和人身攻击。

1.4 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和组织,不传播违法信息。

2. 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2.1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教育教学目标和计划,注重个性化教育,关注学生的兴趣和需求。

2.2 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改进,提高教学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2.3 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2.4 教师应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

3. 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3.1 教师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的职业行为,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不旷课。

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稿)

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稿)

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稿)为全面贯彻《中学校老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老师从教行为。

提高全校老师的师德修养。

树立学校和老师的良好形象。

使全体老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同学、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

依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详细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支部书记成员:支部委员、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教导主任。

二、考核原则(一)主体性原则敬重老师的主体地位、依靠老师。

老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二)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同学、老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老师。

导向性原则。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

引老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三)实效性原则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

准时总结、推广先进阅历。

发觉、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

以考核履行老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平常考核与年度考相结合,以平常考核为基础。

检查与集中检查统一,自由学习成绩与集中学习成绩统一,民主评议与教师个人反馈统一,力求做到考核公平、严格、有序,总结通报,奖惩分明,激励及时。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1、师德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同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老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一)依法执教(20分)1、坚持政治学习、集体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请假一次扣0.5分。

2、坚持按要求写心得笔记,心得体会等文章,没缺少1篇扣2分。

3、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发现一例扣3分。

4、不得有偿补课,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扣8分。

5、每位同志应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否则发现一次扣5分。

(二)爱岗敬业(20分)1、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和省地市关于加强师德建设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全校在职教职工。

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11 人、年级组长 3 人及教师代表 9 人(在教代会代表中随机抽取)组成。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表,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组织评议1、自评。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互评。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考核细则进行互评。

3、综合考评。

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及考核小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

在广泛宣传发动及调研基础上组织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主要为定性考核参考,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学生和家长代表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进行评议。

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 ,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四)综合评定,确定等次考核组根据个人、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示一周。

并逐一反馈,组织复议,确定等次。

考核结果记于教师个人档案。

三、考核等级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得分在 86 分以上为优秀, 85-72 分为合格, 71 分以下及一票否决的为不合格。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① 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②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③ 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④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⑤ 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⑥ 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⑦ 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⑧ 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⑨ 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⑩ 擅自停课、缺课或擅离职守的;⑩ 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是社会的重要角色,他们的职业道德规范对于保障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明确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制定本文档。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1. 忠诚教育事业:教师应当对教育事业保持忠诚,将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履行教育使命。

2. 尊重学生: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赋予平等对待,不歧视、不侮辱学生。

3. 诚实守信:教师应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言出必行,言行均符合职业道德规范。

4. 爱岗敬业:教师应当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勤奋工作,不推委、不懈怠,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5. 严守纪律:教师应当遵守学校及教育部门的纪律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从事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教师职业道德实施细则1. 课堂教学教师应当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耐心解答学生的问题。

教师应当避免在课堂上进行政治宣传,不传播错误的观念和信息。

2. 学生管理教师应当积极参预学生的管理工作,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

教师应当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的不良行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隐私,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3. 师德师风教师应当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模范。

教师应当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不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关系,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教师应当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不参预非法活动,不从事商业活动。

4. 与家长的沟通教师应当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

教师应当尊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与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教师应当保护家长的隐私,不泄露家长的个人信息。

5. 教育研究与自我提升教师应当积极参预教育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应当关注教育领域的最新动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方法。

教师应当参加教育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

四、教师职业道德的监督与评价1. 学校监督: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定期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评估和考核。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素质进行评价的程序,是对教师职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客观的原则,充分尊重教师个体差异,确保教师参与程度和评价结果的公开透明。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中的教师。

第五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采取现场考核和档案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二)师德高尚,待人真诚;(三)教书育人,有方有序;(四)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第七条具体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由学校根据所在地区、学校特点等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八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分为周期考核和突发事件考核。

周期考核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突发事件考核由具体事件的发生单位根据需要决定。

第九条周期考核的程序包括:(一)确定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学校聘请的教育专家、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

(二)收集考核材料。

考核材料包括教师的自评材料、同事评价材料、学生评价材料等。

(三)组织考核。

考核小组根据材料和现场观察等方式对教师进行考核。

(四)评价结果。

考核小组将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考虑,形成评价报告,并向教师本人和学校进行反馈。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运用第十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教师、评聘职称、提升薪资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评为优秀的教师应当得到嘉奖和奖励,同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评为不称职的教师应当接受适当的教育培训和辅导,并根据情况进行警告、降职或者辞退等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保障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培训支持。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
(3)关爱学生(10分):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
(4)为人师表(10分):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言行举止文明,以身作则。
2.教学能力(30分)
(1)教学水平(15分):教学内容充实,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效果良好。
(2)教育科研(15分):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十、考核流程具体安排
1.发布通知:学校在每学年初发布师德师风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流程和要求。
2.自评阶段:教师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提交自评报告。
3.同行评价阶段:教师通过学校提供的平台进行同行评价,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4.学生评价阶段:学生通过在线问卷或纸质问卷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考核小组统一收集。
(2)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通过考核,激发教师自我提升的内在动力,同时强化师德师风要求,规范教师行为。
3.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4.考核时间
每学年进行一次。
5.考核流程
(1)教师自评:教师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对自己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自我评价。
(2)同行评价:教师之间相互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4.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作为学校调整师资队伍的重要依据。
十二、考核工作的监督与改进
1.学校应设立监督举报渠道,接受教师、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2.考核工作应定期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考核指标和流程。
3.学校应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确保考核工作的实效性,推动师德师风建设的持续改进。
1.学校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专项基金,对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2.学校为教师提供国内外进修、交流的机会,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不断创新。

教师职业道德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百分制量化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不断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灵台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百分制量化考核细则,结合我学区实际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对教师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最基本的要求,广大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讲纪律、讲奉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三条: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持之以恒地抓好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办法第四条:依法执教(10分)基本要求:1、学理论、学政策、学法规。

记有一定量的政治学习笔记,每期至少写三篇以上心得体会。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言行一致。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4、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考核办法:违犯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可累计扣分,以下同)1、凡教职工不按规定订阅报刊的扣2分。

2、无政治理论学习笔记的扣2分,政治理论学习笔记量不足的扣1分。

学习心得体会缺一篇扣1分。

3、不参加集会、劳动、政治业务学习及各种集体活动的每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扣1分。

4、违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视其情节扣5—10分.第五条:爱岗敬业(15分)基本要求: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爱岗敬业。

2、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既教书又育人,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4、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切实落实各教学环节。

5、不向学生宣传有害身心健康的消极思想和散布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6、不搞第二职业。

考核办法:1、敬业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累计旷职4夭以上(包括4天)的扣8分(旷职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二十一、考核结果的存档与保密
1.考核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对考核结果进行长期存档;
2.考核档案应包括教师个人考核表、考核数据、分析报告、反馈意见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考核结果涉及个人隐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4.教师个人考核结果仅用于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2.同行评价:教师相互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3.学生评价:学生和家长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4.学校评价:学校领导、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5.考核小组综合评价:根据以上评价结果,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九、考核结果的处理与反馈
1.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进行记录,并存档保管;
2.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3.学校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每位教师,教师应认真对待反馈意见,进行自我反思和改进;
4.学校对考核优秀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约谈和指导。
十、附则
1.本考核细则及考核表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考核领导小组应定期收集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3.学校应鼓励教师参与师德师风考核的改进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
4.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师德师风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十、本考核细则及考核表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争议,以学校的解释为准。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及考核表进行修订的权利。

师德考核评议制度实施细则

师德考核评议制度实施细则

师德考核评议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师德考核评议是对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情况的全面评估,包括思想道德、教学水平、工作态度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师德考核评议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可信。

第四条师德考核评议由学校建立专门的考核评议机构负责,由该机构对教师的师德履行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第五条学校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学术支持,为教师的师德建设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师德考核评议的内容和标准第六条师德考核评议的内容包括:(一)思想道德方面:教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坚守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二)教学水平方面:教师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方法,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和自主学习能力。

(三)工作态度方面:教师全面负责地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投入工作,以身作则,对学生及家长负责,能够有效地协调学校内部关系,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发展。

第七条师德考核评议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以及学校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师德考核评议的程序第八条师德考核评议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包括以下环节:(一)教师个人的自评:教师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对自己的师德履行进行自我评估和自我反思,撰写个人自评报告。

(二)学生、同事和家长的评议:学生、同事和家长应当对教师的师德履行进行评议,并撰写评议报告。

(三)考核评议机构的评估:考核评议机构应当对教师的师德履行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在评估报告中。

第九条师德考核评议应当进行实地考察,对教师的实际教学活动和工作表现进行观察和评估。

第十条考核评议机构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师德考核评议结果的处理第十一条师德考核评议的结果应当及时向教师本人通报,并在教师个人档案中进行记录。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细则(7篇)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细则(7篇)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细则(7篇)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细则1、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必须切抓落实,定期检查和考核。

2、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检查和考核要与教育教学的检查和考核同步进行,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应成为对教工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教工师德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遵纪守法、以法执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政,团结协作。

4、每年对教工的师德考核采用自查自评,教师互评,家长测评,学生测评程序进行。

5、工会、教务处、政教处负责师德教育平时的检查工作。

(1)工会加强组织师德建设的各项活动。

(2)教导处负责对教师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以法执教、爱岗敬业情况的检查,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意见并整理。

(3)政教处负责召开家长会,征求家长对学校及教工师德建设的意见、建议,并整理。

6、考核的主要内容有:1)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有偿家教或巧立名目乱受费;2)不准乱订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3)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宴请,礼品;5)不准上班饮酒或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6)不准在课堂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7)不准讽刺,挖苦,体罚,侮辱学生及家长;8)不准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9)不准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不经允许在校外兼职;10)不准无教案上课或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

7、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8、对“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40元的罚款(在班主任津贴中扣除),扣考核分1—10分,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9、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生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行为,强化他们的职业道德意识,促进教育的健康发展,制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如下:一、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考核1.教师的教学态度是否端正,能否以身作则,履行教师的职责。

2.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理念,是否积极关心学生的学习与生活。

3.教师是否能够保持良好的的师生关系,是否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4.教师是否具备有效的教学方法,是否能够适应不同学生的特点。

5.教师是否勤勉工作,是否具备敬业精神,是否积极参与学校活动。

二、教师的专业素养考核1.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是否不断进行学习和专业提升。

2.教师是否具备独立开展教学工作的能力,是否能够独立组织并实施教学计划。

3.教师是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否积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教师是否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是否进行教育教学实践。

5.教师是否善于借鉴他人经验,是否主动与同事交流研讨。

三、教师的职业道德考核1.教师是否敬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是否公正对待学生,是否尊重学生的隐私。

2.教师是否具备严守职业道德底线的意识,是否坚决抵制不正当的教育行为。

3.教师是否遵守教学纪律,是否服从校内管理,是否按时执教。

4.教师是否爱岗敬业,是否积极履行职责,是否主动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5.教师是否诚信对待学生的考试成绩和评价,是否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的学习情况。

四、教师的社会责任考核1.教师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是否具备奉献精神。

4.教师是否关注社会热点和时事问题,是否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公共事务。

5.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否能够与学生、学生家长、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

考核时将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标准和程序进行,通过考核结果评定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可进行奖励和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应进行相应的问责,并提供进一步的培训和指导。

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教师评聘、奖惩、岗位聘任等的参考依据。

教师师德考核的实施细则

教师师德考核的实施细则

教师师德考核的实施细则一、考核内容1.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欺诈、舞弊、贪污等不良行为。

2.教书育人: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德育工作。

3.平等对待学生:教师应坚持平等对待学生,不因学生的出身、成绩、外貌等因素而区别对待,不歧视和虐待学生。

4.教学水平: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经验,注重教学方式和方法的创新,并能够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5.师生关系:教师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个性和权利,给予他们关心和爱护。

二、考核标准1.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评估教师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并确定是否存在不良纪录。

2.教学水平:评估教师的教学成果,包括学生的考试成绩、学科竞赛成绩等。

3.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估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包括教学内容的合理安排、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学生的参与度等。

4.师生关系:评估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否融洽,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反馈等。

三、考核流程1.考核目标确定:确定考核的目标和范围,明确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

2.考核安排:制定考核的时间表和安排,通知教师参加考核,并明确考核的方式和形式。

3.考核准备:教师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如教学计划、教案、学生成绩记录等。

4.评定考核结果:组织专家评定教师的考核结果,统计评分结果,制定教师师德考核结果的汇总报告。

5.考核结果的通知:将考核结果通知给教师,并针对不同的情况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考核考评人员的选择1.考评人员应该由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教育专家组成,以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2.考评人员应该经过专门的培训和缺席考核面议成果的知识掌握,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背景。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六、考核结果的监督考核结果应该接受各方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和申诉。

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申诉渠道和监督机制,确保考核的公平和公正。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一、考核内容1.道德理论知识:教师应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和道德修养,了解并掌握道德理论知识。

2.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教师应具备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学生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3.教师的职业操守:教师应具备积极向上的职业操守,具备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始终以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己任。

4.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知识传授、思维培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5.班级管理能力:教师应具备优秀的班级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管理班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考核方法与流程1.自评:教师应对自己的职业道德进行全面自评,评估自己在道德理论知识、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职业操守、教育教学能力和班级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同行评议:学校可以组织教师之间的同行评议,教师相互观摩课堂,相互交流经验,通过评议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汲取他人的优点。

3.专家评审:学校可以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来评审教师的职业道德,专家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教学实际情况来评估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4.学生评价:学生可以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评价,学生的评价是对教师工作的重要反馈,可以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三、考核结果及影响1.考核结果:根据教师的自评、同行评议、专家评审和学生评价等方面的综合得分,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综合评估,得出考核结果。

2.考核结果的影响:考核结果将对教师的职业发展产生影响。

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可以得到晋升和奖励,待遇会有所提高;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将接受相应的教育培训,帮助其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四、奖惩机制1.奖励措施: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嘉奖,包括褒奖、荣誉称号等,以鼓励和激励其继续努力。

2.惩罚措施:对严重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进行处罚,根据违规情况可以采取警告、降级、辞退等相应的措施,以维护教师队伍的整体职业道德形象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教师培训和发展1.培训课程:学校可以组织职业道德培训课程,包括道德理论知识学习、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培养等。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总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确保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提升和发展,规范教师行为,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岗位责任1.教师对学生负责。

教师应当秉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观念,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关心学生身心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教师对教学质量负责。

教师应当严格按照教育部门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科学设计、精心备课,组织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

3.教师对学校和学科负责。

教师应当热爱学校,认同学校办学理念,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发挥专业特长,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教师应当研究学科,不断提高自身学科素养,为学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行为准则1.教学准则(1)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必须合法合规,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不能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不能侮辱、歧视学生,不能操纵学生行为来达到教学目的。

(2)教学内容应当准确、权威,与学科知识相符合。

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尊重学生的创新能力。

2.师生关系准则(1)教师应当以身作则,做到言传身教。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可侵犯学生的人身权益,不能任意检查学生的物品,更不得进行体罚。

(2)教师要耐心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学生的问题和困惑,及时为学生提供帮助和指导。

3.团队合作准则(1)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研活动,促进教师间的交流和共享,提高教学水平。

(2)教师要尊重团队成员的劳动成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教育教学成果。

四、违规处分对于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行为,教师将被给予相应的违规处分。

违规处分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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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考核中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内容及权重
(一)爱国守法(20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4.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二)爱岗敬业(20分)
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爱学生(16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4.人人参与家访,生生都要访到,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四)教书育人(16分)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五)为人师表(16分)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六)终身学习(12分)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等次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3.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4.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9.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0.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的;
11.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2.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13.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
14.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1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16.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17.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
18.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
1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2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师德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每学年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

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三)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

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

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量化表
学校:教师:日期:年月日
榆阳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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