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投诉请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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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2008年0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XXX2008年4月24日- 1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康复第三章教育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法律责任附则-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孕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禁止欺侮、陵犯残疾人。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 3 -事业经费列入财务预算,建立不乱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享有平等的权益和保护。

为了确保残疾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妥善保护,国际上和中国国内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并分析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

一、国际法律法规1.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是第一个系统性、普遍适用的旨在促进和保护残疾人权益的国际人权法律。

该公约于2008年生效,旨在确保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社会、平等享有权利和自由的机会。

《公约》包括了残疾人权利保护的多个方面,如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

2. 《世界卫生组织职业康复国际分类》《世界卫生组织职业康复国际分类》是一套用于描述和归类残疾和与之相关的健康情况的标准。

它对残疾的定义包括了生理、精神和社会方面的影响,为残疾人享受医疗康复服务和社会支持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中国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于1990年颁布实施,是中国第一部以残疾人权益保护为主题的专门法律。

它规定了残疾人的基本权益和国家的保障责任,包括残疾人的教育、就业、医疗康复、辅助器具保障、社会保险、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是中国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其中包括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权益。

根据该法,国家要推行社会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提供医疗保障、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了残疾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并要求国家实施特殊教育,为残疾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

此外,法律还明确了残疾学生在学校的权益保障措施,包括提供辅助设施、合理就业、特殊考试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包括了残疾人的就业权益保障。

根据该法,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残疾歧视残疾人,应当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并为残疾人提供适应其身体或者智力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残疾人维权案例

残疾人维权案例

商场张贴歧视标志被投诉2009年10月8日,因为母亲乘坐轮椅,张女士和母亲一道被某商场拒之门外。

保安表示,商场规定坐轮椅的残疾人不能进入。

据张女士回忆,商场玻璃大门上禁止标志包括了宠物、吸烟等等,其中确实出现了轮椅标志。

2009年10月9日,张女士向有关部门投诉该商场。

2009年10月16日,该商场3个入口的玻璃大门口上的禁行标志已被改动,原本为禁行盲人的标志变为禁止随地吐痰标志。

该商场总经理张军表示,商场在事件中的确存在疏忽和过错,他接受专家、残联部门的说法和建议,完善无障碍设施。

聋哑工人讨工资2007年9月17日,聋哑人申国华到必高金属制品公司工作,并口头约定月工资标准为900元,申国华工作22天后离开必高金属制品公司,必高金属制品公司未支付申国华工资。

申国华先向鹤壁市淇滨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于2008年11月4日向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必高金属制品公司为其缴纳2007年9月份至今的各种社会保险及期间的工资共计10800元;2、支付其经济补偿金1125元。

淇滨区法院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申国华于2007年9月17日在必高金属制品公司上班,双方的劳动关系自此已经建立,虽然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合法有效。

双方应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申国华在必高金属制品公司工作,必高金属制品公司应给付申国华工资报酬。

申国华在必高金属制品公司工作22天,每天30元,共计660元,对此予以支持,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国华自2007年9月17日起在必高金属制品公司工作22天,必高金属制品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2007年9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对此部分予以支持,超出部分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现申国华要求必高金属制品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说明申国华已视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高金属制品公司应当向申国华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残疾人保障法第六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残疾人保障法第六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残疾人保障法第六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残疾人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一)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残疾人本身必须要有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里规定的“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是指残疾人有权要求与侵权事件有关的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如对于侵害残疾人受教育权益的,受害残疾人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要求处理;对于侵害残疾人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处理,等等。

这里规定的“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是指残疾人可以就侵犯自身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据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申请仲裁。

具体是:第一,对于民事纠纷,可以依仲裁法申请民事仲裁。

仲裁,亦称公断,是指发生民事经济纠纷的当事人按照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居中调解,并按照一定程序作出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当事人必须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民事仲裁实行仲裁终局制度,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对于劳动争议,可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有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

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有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

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有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规定1、《宪法》(1982年12月4日通过,1988年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199 9 年3月15日修正)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XX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HTSS〗(1979年7月1日通过,1982年12月10日第一次修正,1986年12月2日第二次修正,1995年2月28日第三次修正) 第26条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

”第36条规定:“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3、《民法通则》〖HTSS〗(1986年4月12日通过)第13条规定:“不能自己辨认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 配偶;(二) 父母;(三) 成年子女;(四) 其他近亲属;(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残疾人遇到困难去找谁解决问题

残疾人遇到困难去找谁解决问题

残疾人遇到困难去找谁解决问题在我们的社会中,残疾人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和关爱的群体。

他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从日常生活的不便到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障碍。

那么,当残疾人遇到困难时,应该去找谁来解决问题呢?首先,残疾人自身所在的社区和居委会是可以提供帮助的重要渠道。

社区工作者通常对本社区内居民的情况比较了解,他们能够及时发现残疾人面临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比如,社区可以组织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购物、打扫卫生等服务;在社区活动中,也会特别考虑到残疾人的需求,为他们创造参与的机会。

各级残联是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组织机构。

残联会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康复指导、就业援助等多方面的服务。

如果残疾人在就业方面遇到困难,残联可以帮助联系适合的工作岗位,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的机会。

对于需要康复辅助器具的残疾人,残联也会协助申请和适配。

民政部门也是残疾人可以寻求帮助的重要部门之一。

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当残疾人的生活陷入困境,符合相关条件时,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以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

在教育方面,如果残疾儿童或青少年在入学、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教育部门反映。

教育部门会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为他们提供合适的教育资源和支持,例如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的辅助设施等。

医疗保障也是残疾人关心的重要问题。

当残疾人在就医、医保报销等方面遇到困难,可以向医保部门咨询和寻求帮助。

医保部门会根据相关政策,为残疾人提供合理的医疗保障服务,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

对于涉及法律纠纷和权益维护的问题,残疾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法律援助机构会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就业领域,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为残疾人提供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方面的支持。

如果残疾人在工作中遇到不公平待遇、劳动纠纷等问题,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工作制度

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工作制度

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工作制度如皋市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残联部门和残疾人的密切联系,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残疾人信访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镇残联应当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残疾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残疾人的监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三条残疾人信访工作应当在市残联执行理事会的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明确负责信访工作的科室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第五条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二章信访渠道第六条市、镇残联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残疾人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

第七条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月第四周的周一为领导成员定点接访日。

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第三章信访事项的提出第八条信访人对残联部门、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残联部门、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残联部门提出信访事项。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九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部门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残疾人法律法规大全》

《残疾人法律法规大全》

残疾人法律法规汇编维护好残疾人权益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细致、艰苦的工作。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从2002年起,司法部和中国残联在每年的“5.19”全国助残日前,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命名活动。

为了使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调解人员以及更多的群众熟悉了解我国现有法律中有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使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增强法律意识,我们特将《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搜集到一起,供大家学习。

《宪法》(1982年12月4日通过,1988年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1999年3月15日修正)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7月1日通过,1982年12月10日第一次修正、1986年12月2日第二次修正、1995年2月28日第三次修正修正)第二十六条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第三十六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通过)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残疾人法律法规汇编》

《残疾人法律法规汇编》

残疾人法律法规汇编维护好残疾人权益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细致、艰苦的工作。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从2002年起,司法部和中国残联在每年的“5.19”全国助残日前,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命名活动。

为了使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调解人员以及更多的群众熟悉了解我国现有法律中有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使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增强法律意识,我们特将《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搜集到一起,供大家学习。

《宪法》(1982年12月4日通过,1988年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1999年3月15日修正)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7月1日通过,1982年12月10日第一次修正、1986年12月2日第二次修正、1995年2月28日第三次修正修正)第二十六条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第三十六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通过)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与维权途径

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与维权途径

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与维权途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法律援助和维权途径在这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实施对于推动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残疾人法律援助与维权的途径。

一、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作为承认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基础,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在我国已经实施多年。

在此基础上,政府和社会组织以及法律援助机构共同努力,为残疾人提供了各类法律援助和维权途径。

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需要以下方面的努力。

1.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开设法律咨询热线、建立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等形式,为残疾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这些机构还可以协助残疾人起草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等,帮助残疾人解决法律问题。

2.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为使残疾人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保护途径,需要加强法律知识普及教育。

通过组织法律讲座、撰写相关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残疾人及其家属对法律的认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3.加强社会监督和投诉渠道建设残疾人权益保障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

政府应加强对执法人员和有关社会组织的监督,确保法律的执行。

同时,建立有效的投诉渠道,为残疾人提供解决问题的机会。

二、残疾人法律援助与维权途径除了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努力之外,还有一些特定的法律援助与维权途径可供残疾人选择。

1.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是残疾人维权的重要渠道,可以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

残疾人可以通过拨打法律援助热线或是亲自前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机构将组织专业律师为残疾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起草文书和代理诉讼等服务。

2.组建维权团体残疾人可以组建维权团体,通过集体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权团体可以通过呼吁、抗议、诉讼等方式来表达残疾人的诉求,争取更多的支持和保护。

3.参与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是一种保护特定群体权益的法律手段,残疾人可以通过参与公益诉讼来维权。

残疾人有困难,就打这两个电话

残疾人有困难,就打这两个电话

残疾人有困难,就打这两个电话残疾人有问题向谁咨询,权利受到侵犯怎样维护?其实中残联和政府给我们开通了2条专门的咨询热线,号码是:12385和12345。

很多残友并不知道这2条热线有什么用,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热线一、1238512385是全国统一的吗?12385全国残疾人服务热线,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意见建议、生活帮助等服务的统一的社会公益性电话,由中国残联和省、市三级残联分级建设呼叫中心(坐席),实现残疾人服务“一号通”。

也就是说这条热线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是中残联和各省市一起建设的。

由于建设进度不同,有些地区能打通,有些地区打不通。

能解决什么问题?热线收录了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部门涉及残疾人政策等,按照“法律法规、权益保障、信访投诉、组织建设、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宣传文化体育”9大类52小类分类。

热线是如何解决问题的?对于政策咨询一类的问题一般当场就可以答复,对于反应问题或者其他不能当场答复的则会根据情况选择转到相关部门,或者规定工作日内复电答复。

服务时间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其余时间为自动语音服务。

打热线收电话费吗?会根据你的手机电话套餐按当地市话标准收取。

考虑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该热线还会实行回拨模式,帮助残友减轻经济负担。

目前开通的省市都有哪些?开通热线的地区特别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大家有需要的话可以打一下试试,如果能打通就表示已经开通了。

目前已知的城市有:北京、上海、福建、四川、郑州、洛阳、广州、重庆、杭州等热线二、12345一号通办!以后便民热线就打12345!“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

”——李克强总理在2020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

关于残疾人的法律案例(3篇)

关于残疾人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李某某,男,35岁,某市居民,自幼患有严重听力障碍,属于一级听力残疾人。

由于听力障碍,李某某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都面临着诸多困难。

为了帮助李某某改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某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为其申请了残疾人两项补贴。

2019年,某市残疾人联合会和某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进行了调整。

李某某在了解《通知》内容后,发现其补贴金额并未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发放,遂向某市残联投诉。

二、案件经过李某某向某市残联投诉后,某市残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对李某某的投诉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发现李某某的补贴确实未按照《通知》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某市残联认为,这是由于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导致李某某的补贴未能及时调整。

针对这一情况,某市残联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并立即为李某某调整了补贴金额。

然而,李某某认为某市残联的追责力度不够,且未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遂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院审理某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李某某的诉讼请求,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包括李某某的残疾证、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记录、某市残联的调查报告等。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

某市残联在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李某某的补贴未能按照规定标准发放,侵犯了李某某的合法权益。

关于李某某要求某市残联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某市残联在得知李某某的补贴未按规定发放后,立即进行了调整,并对其进行了追责,已经尽到了相应的责任。

但是,由于某市残联的失误,李某某在一段时间内未能享受到应有的补贴,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综合考虑李某某的损失及某市残联的过错程度,法院判决某市残联赔偿李某某一定的经济损失。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投诉请求保护【范本模板】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投诉请求保护【范本模板】

---------------------------------------------------------------范文最新推荐------------------------------------------------------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投诉请求保护《残疾人保障法》第八条规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他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第四十九条规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他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由屋檐人家-文章资源站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学习型家庭主要事迹和经验介绍社会的需要家庭的选择学习型家庭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建设学习型家庭是适应和满足家庭的精神需求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教育孩子学习的基石,也是拓展家庭功能的内在要求.几年以来,黄华清夫妻二人多角度思考,多方位入手,对学习型家庭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初步成效,使全家人的凝聚力得到了增强。

网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他们的事迹和经验:29岁的男主人………是市运管处的一名运管干部,27岁的女主人………受聘于市电信公司做营业员,还有一个呀呀学语的儿1/ 8子,月总收入不到20xx元。

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家庭的基本情况。

走进这个三口之家,随处可看到散落在茶几、沙发、柜子上的书和杂志。

房子中最好的位置、最好的装修就是书房。

书房的一边是一个占满整墙的书柜,书阁中堆满了书.书房靠墙的一隅,摆放着写字台和电脑,加上几盆花草,整个书房充溢着淡淡的书香.男主人说:我们生活简单,但很充实,是学习让这个家充满了情趣、活力和温馨.小两口一个中专毕业,一个高中毕业,都未曾跨进过大学的校门,这是他们埋藏在心底的遗憾。

但却是看书的共同爱好,让他们走到了一起来。

两人的单位离得近,认识后互相借书,交流也便多了起来。

残疾人去法院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残疾人去法院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残疾人去法院起诉程序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社会中,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残疾人也不例外。

当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残疾人去法院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呢?首先,在决定起诉之前,残疾人需要明确自己的诉求和起诉的对象。

比如,是因为合同纠纷、侵权行为、劳动争议还是其他的法律问题。

只有明确了这些,才能有针对性地准备起诉材料。

接下来,就是准备起诉材料。

这通常包括起诉状,要清楚地写明原告(也就是残疾人本人)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如果被告是单位,还需要写明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起诉状中还要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也就是希望通过这次起诉达到什么样的结果,比如要求赔偿损失、恢复名誉、解除合同等。

同时,要陈述清楚事实和理由,说明事情的经过、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以及为什么认为对方应当承担责任。

除了起诉状,还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

证据是支持自己诉求的重要依据,比如合同、收据、发票、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等。

证据要尽量齐全、真实、有效,并且能够清晰地证明自己的主张。

准备好起诉材料后,残疾人可以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如果残疾人行动不便,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起诉手续。

代理人可以是律师、近亲属或者其他信任的人。

但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代理人需要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

在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查。

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法院会受理案件,并向原告出具受理通知书,同时告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的金额和方式。

诉讼费的缴纳标准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标的金额而定。

如果残疾人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

缴纳诉讼费后,案件就正式进入审理程序。

法院会根据案件的情况,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和相关的诉讼材料。

残疾人投诉制度范本

残疾人投诉制度范本

残疾人投诉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残疾人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投诉的活动。

第三条残疾人投诉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确保残疾人投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受理残疾人的投诉,并依法处理。

二、投诉范围第五条残疾人投诉范围包括:(一)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残疾人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受阻;(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不完善,影响残疾人出行;(四)教育、就业、康复、文化生活等方面存在歧视残疾人现象;(五)其他涉及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三、投诉方式第六条残疾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一)拨打残疾人联合会设立的投诉热线电话;(二)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邮寄书面投诉材料;(三)通过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在线提交投诉;(四)其他合法途径。

四、投诉处理第七条残疾人联合会收到投诉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第八条对符合投诉范围的投诉,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

第九条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将投诉处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改。

第十条残疾人联合会应当为投诉人保密,不得泄露投诉人的个人信息。

五、监督与保障第十一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定期对投诉制度进行自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档案,保存投诉材料和处理结果。

第十三条残疾人联合会应当邀请残疾人、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投诉处理的监督和评估,不断提高投诉处理质量。

第十四条对在投诉处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投诉人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残疾人联合会。

社会救助对象的权益保护与维权途径

社会救助对象的权益保护与维权途径

社会救助对象的权益保护与维权途径社会救助是一个国家或社会为了帮助那些生活在困境中的人提供的各种救助和支持。

社会救助对象包括失业者、低收入者、残疾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等。

为了确保社会救助对象的权益得到保护,他们也需要了解并运用一些维权途径。

一、了解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社会救助对象在维权过程中,首先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社会救助管理办法》等。

了解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帮助社会救助对象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减少可能遇到的纠纷。

二、寻求法律援助对于社会救助对象来说,法律援助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

社会救助对象如果遇到法律纠纷或权益被侵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法律援助机构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维权途径之申诉投诉对于社会救助对象而言,当他们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申诉投诉的方式来寻求解决。

社会救助对象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反映自己的情况并要求公正处理。

在申诉投诉过程中,社会救助对象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权益确实遭受到了侵害。

四、维权途径之诉讼维权如果社会救助对象通过申诉投诉仍然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维权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社会救助对象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提起诉讼向侵权者索要应有的赔偿或请求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

五、加强组织维权社会救助对象可以组织起来,共同行动,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加强组织维权,社会救助对象可以更好地争取与侵害其权益的各方对话协商,并通过集体行动向相关部门施加压力,以获得更好的维权效果。

六、媒体曝光社会救助对象可以寻求媒体的曝光帮助。

通过将自己的问题公之于众,社会救助对象可以引起公众的关注,增加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媒体曝光可以促使有关部门更加重视社会救助对象的问题,推动问题的解决。

总结:社会救助对象在权益保护和维权过程中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寻求法律援助,通过申诉投诉、诉讼维权等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残疾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是多少啊怎么查

残疾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是多少啊怎么查

残疾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是多少啊怎么查在我们的社会中,残疾人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和关爱的群体。

当他们面临法律问题时,可能会因为自身的特殊情况而感到无助和困惑。

此时,了解残疾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号码以及如何查询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不同地区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号码可能会有所不同。

这是因为法律援助的服务通常是由各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的。

那么,如何查找所在地区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号码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1、网络搜索这是最为便捷的方法之一。

您可以打开搜索引擎,输入“您所在地区残疾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通常就能获取到相关的信息。

比如,如果您在北京,就输入“北京残疾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

需要注意的是,搜索结果中要选择权威的网站和信息来源,以确保获取到的电话号码准确可靠。

2、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网站各地的司法行政部门通常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法律援助的相关信息,包括残疾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

您可以访问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网站,在“法律援助”或“公共法律服务”等相关栏目中查找。

3、拨打当地的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是全国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您拨打后可以向工作人员咨询当地残疾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的具体号码。

4、前往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如果您方便出行,可以直接前往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准确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号码以及相关的法律援助服务信息。

5、咨询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是为残疾人服务的专门组织,他们对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和相关服务有着较为全面的了解。

您可以联系当地的残疾人联合会,询问残疾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的情况。

在查询到残疾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号码后,拨通电话时,您可能会遇到一些情况。

比如,电话占线或者需要等待接听。

这时,请您不要着急,耐心等待。

在与工作人员沟通时,要尽可能清晰、准确地表达您的问题和需求。

残疾人法律援助热线能够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导以及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

残疾人遇到困难找什么机构寻求帮助

残疾人遇到困难找什么机构寻求帮助

残疾人遇到困难找什么机构寻求帮助在我们的社会中,残疾人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和关爱的群体。

他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如出行不便、就业困难、康复需求得不到满足等等。

当这些困难出现时,残疾人应该知道可以向哪些机构寻求帮助,以获得必要的支持和解决方案。

首先,残疾人可以向当地的残疾人联合会寻求帮助。

残疾人联合会简称残联,是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的组织。

残联在各地都设有分支机构,其职责包括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等工作。

如果残疾人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比如需要适配辅助器具、办理残疾人证、申请相关补贴等,都可以向残联咨询和申请。

残联的工作人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民政部门也是残疾人可以求助的重要机构之一。

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

对于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民政部门可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措施,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此外,民政部门还负责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如福利院、敬老院等,如果残疾人有相关的入住需求,也可以向民政部门咨询和申请。

劳动就业部门对于残疾人的就业问题能够提供帮助。

就业是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劳动就业部门可以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服务,帮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同时,劳动就业部门还会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益。

医疗康复机构对于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至关重要。

残疾人可能因为身体残疾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训练,如物理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

医疗康复机构拥有专业的康复设备和康复师,能够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方案,帮助他们改善身体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

教育部门在残疾人的教育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残疾儿童和青少年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部门会保障他们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

对于残疾学生,教育部门可以提供特殊教育资源,如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服务,确保他们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侵犯残疾人权益的起诉状

侵犯残疾人权益的起诉状

侵犯残疾人权益的起诉状原告:姓名:(原告姓名)性别:(原告性别)出生年月:(原告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原告身份证号码)住址:(原告住址)联系电话:(原告联系电话)被告:姓名:(被告姓名)性别:(被告性别)住址:(被告住址)联系电话:(被告联系电话)案号:(案件相关编号)法院名称:(法院名称)起诉状:原告系残疾人,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并依法请贵院受理、审理本案,并做出公正的裁决。

事实与理由:一、原告系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社会、平等就业、平等受教育、平等使用公共设施等权利。

二、被告在(具体时间/地点)对原告进行了歧视、剥夺、限制或不公平待遇,侵犯了原告的残疾人权益。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残疾人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人权和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无歧视权利、平等就业权利、平等受教育权利、平等使用公共设施权利等。

四、被告的侵犯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交往等各个方面,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贵院依法处理本案,并做出以下裁决:一、判决认定被告侵犯原告的残疾人权益,立即停止侵害行为。

二、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因被侵犯权益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三、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恢复原告的名誉和尊严。

四、其他应依法判决的事项。

证据:原告准备了以下证据:(列举原告准备的证据)法律依据:本案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列举适用的法律法规)陈述事项和证据保全要求:1. 原告请求贵院对本案涉及的相关证据进行保全,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2. 原告请求贵院妥善保管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防止证据灭失或变动。

诉讼代理人及委托事项:原告特委托代理人进行本案诉讼事宜,代理人信息如下:代理人姓名:代理人执业证号:执业单位及地址:此致法院名称原告签名:日期: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

化解涉残纠纷方案

化解涉残纠纷方案

化解涉残纠纷方案
背景
残疾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他们同样享有人权和社会福利。

然而,由于残疾人的身体特殊性和社会地位不高,他们常常成为诸多涉残纠纷的当事人,引起社会关注。

涉残纠纷案例
涉残纠纷的案件形式多种多样。

例如,某地方村委会新建公路要征用村民土地,其中就有一批残疾人的住宅。

该村委会拒绝赔偿残疾人的住房和生活设施,残疾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向当地政府上访。

这就是一起涉残纠纷案例。

化解涉残纠纷的方案
为了化解涉残纠纷,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下面提出一些化解涉残纠纷的方案:
1. 法律手段
法律是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政府和社会应该依据国家法律以及相关政策对涉残纠纷案件进行调查、权衡各方利益、找出公正的解决方案。

同时,在调解和裁决过程中应该给予残疾人足够的关注和支持,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维护。

2. 意识提升
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对残疾人的文化交流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深化人们对残疾人的了解,增强对残疾人的尊重和包容。

同时,社会各界应该积极参与残疾人相关组织和活动,助力残疾人整合资源、提高自我保障能力。

3. 制定相关政策
政府应该制定针对残疾人群体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例如,财政补贴、公共设施建设、就业安排等。

这些政策可以缓解残疾人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扶助残疾人积极融入社会。

结语
涉残纠纷是一个社会问题,化解此类问题也需要广大人民的参与和支持。

政府、社会和民众都应该认识到残疾人群体的特殊性,既要尊重和保障他们的权益,也要积极推动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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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投诉请求保护《残疾人保障法》第八条规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他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第四十九条规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他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由屋檐人家-文章资源站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学习型家庭主要事迹和经验介绍社会的需要家庭的选择学习型家庭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建设学习型家庭是适应和满足家庭的精神需求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教育孩子学习的基石,也是拓展家庭功能的内在要求。

几年以来,黄华清夫妻二人多角度思考,多方位入手,对学习型家庭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初步成效,使全家人的凝聚力得到了增强。

网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他们的事迹和经验:29岁的男主人………是市运管处的一名运管干部,27岁的女主人………受聘于市电信公司做营业员,还有一个呀呀学语的1/ 8儿子,月总收入不到20xx元。

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家庭的基本情况。

走进这个三口之家,随处可看到散落在茶几、沙发、柜子上的书和杂志。

房子中最好的位置、最好的装修就是书房。

书房的一边是一个占满整墙的书柜,书阁中堆满了书。

书房靠墙的一隅,摆放着写字台和电脑,加上几盆花草,整个书房充溢着淡淡的书香。

男主人说:我们生活简单,但很充实,是学习让这个家充满了情趣、活力和温馨。

小两口一个中专毕业,一个高中毕业,都未曾跨进过大学的校门,这是他们埋藏在心底的遗憾。

但却是看书的共同爱好,让他们走到了一起来。

两人的单位离得近,认识后互相借书,交流也便多了起来。

后来,两人相约报名参加了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没有门槛、围墙的大学里,圆着自己的大学梦。

没有老师的辅导,两个人利用八小时间以外的时间啃着一册册自考书,勤奋学习。

从相识、相恋、相知,到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七年的时间里,两人先后取得了大专、本科自考学历。

男主人………的工作、收入比较稳定。

即使如此,取得自考文凭后的他在学习上也没有就此止步。

在运管稽查工作的间隙,常看到他在捧着书津津有味地阅读;在别人沉溺于扑克和麻将时,他则时常迷于书中。

熟悉他的人都称他是知识型、学习型的人才。

他中专和后来的自考,学的专业和工作并不对口,但靠着业余学习,他一直是工作上的行家里手。

学习培养了他适应各种新岗位的较强能力,从稽查工作到业工作、方案工作、统计工作,他都能很快做得得心应手;学习让---------------------------------------------------------------范文最新推荐------------------------------------------------------ 他腐蚀于不沾,别人的吃请、送礼,他一概谢绝;学习让他收获了许多,短短三年内顺利取得了初、中级专业职称,年年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学习让他能够勤于思考,善于动笔,不时有文章在报刊、杂志发表。

作为电信公司的一名聘用营业员,女主人………则面临着相对较大的压力。

她的工作月月一考核,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这种来自工作的压力转化成了她学习的动力。

不管白天工作多忙,身体多累,回到家中,处理完家务,她都要翻翻书,看看杂志。

她每天睡前还有必做的功课,就是思考一下一天中干了些什么,白天工作中遇到了哪些问题。

努力学习让她月月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并成为电信窗口岗位的骨干。

值得一提的是,读书、学习得来的涵养,让她时常得到电信用户的赞誉,被他们投票推荐评为服务明星。

工作时间时时都有要和计算机打交道,她的操作能力已经相当熟练。

但她仍自己觉得不够好,多次自费参加电脑培训班,利用休息时间去“补课”。

学习让她把握住了一次次机会,年年都以优异的成绩通过电信公司再次聘用的考核,在今年8月9日参加的省交通厅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员工招考中,经过文化课、计算机操作、面试等测试,她又以前十名的综合得分在随州区40余人中脱颖而出,成为初录人员。

她对学习有着深刻的体会:学习就是不断充电的过程,唯有学习才能让自己在激烈的职场竞争中站稳脚根,求得一席之地。

学习让两人之间多了沟通与交流,算得是家庭生活情感互动的纽带,3/ 8它已经成为这个小家庭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种兴趣使然和生存压力存下养成的生活习惯。

这样的生活习惯,让他们尽情享受着知识的魅力和学有所获带来的欢乐。

伴随着孩子的一天天长大,小两口孕育着一个共同的家庭教育计划,用自己在家庭中的言传身教,让孩子一生与好书相伴,与学习相伴。

在家庭中积极倡导诚信理念,注重示范效应,一是规范,使学习型家庭长效化;二是结合实践,注重培育个性鲜明的学习型孩子。

小两口认为:学习型家庭建设是基石,它将有利于优化家庭细胞、提高家庭生活品味和生活质量,增强城市文化底蕴、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应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为祖国培养人才而努力。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山区人武一面旗----湖北省谷城县人武部党委抓全面建设简要事迹材料谷城县人武部自收归军队建制以来,党委“一班人”立足于贫困山区,把眼光瞄向未来,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促进了人武部全面建设越上新台阶,机关正规化建设、军事训练、文秘资源网政治思想教育、后勤管理、“菜篮子”工程、征兵工作等10多项工作先后受到上级军事机关的肯定和表彰,该部由一个基础差、起点低的人武部跨入分区乃至全省人武系统先进行列。

部党委先后被省军区评为“学雷锋学李向群学英模先进单位”和“先进党委”。

政委肖初良同志先后被省---------------------------------------------------------------范文最新推荐------------------------------------------------------ 军区和广州军区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扶贫参建先进个人标兵”、“人武之星”等,并被树为全区学习的先进典型。

今年6月,该县紫金镇武装部又被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表彰为“全国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先进单位”,成为襄樊市唯一获得殊荣的基层武装部。

一、瞄准长远强素质,用强烈的事业心凝聚党委一班人1996年,县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

面对新的机遇,该部党委一班人认为,不管体制怎么变,抓党委班子建设根本不能变。

兴班子建设之风,务武装建设之实是永远不动摇的“准星”,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凝聚人心是永无止境的追求目标。

“打铁就得自身硬,铁班子才能带出铁队伍”。

为了打牢班子团结的思想基础,该部始终把理论学习摆在党委建设的首位。

在学习中,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理论,带头上课辅导学习,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开展学习交流,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几年来,该部联系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200余篇,先后有40余篇理论调研文章被广州军区、省军区、军分区采用。

“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党内讲民主,工作讲奉献。

”这几年来,无论军政两个主官和党委成员如何变动频繁、年龄不一、资历不一,该部党委一班人都能够做到相互支持,团结协作。

在工作中,部长、政委不争个人高低,不搞自以为是,坚持集体议事制度。

班子成员都自觉维护党委集体领导权威,使部党委的决策能力不断提高。

自收归军队建制以来,该部党委开会百余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50多个,没有一个问题是个人或少数人5/ 8决定的,也没有出现一次议而不决的现象。

该县前两任县委书记程仁发、周元宵都积极评价人武部党委班子“团结好,风气正,干劲足,走在了全县前列!”XX年7月,该部党委先后被分区和省军区党委表彰为“先进党委”。

党委书记、政委肖初良分别被广州军区、省军区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实践xxxx的优秀党员干部”。

二、盯着实战练武力,用紧迫的使命感铸造过硬的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武装干部队伍,以适应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发展的需要,是新时期确保“打得赢”、“不变质”的根本要求。

近年来,该部党委始终把提~部队伍素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好干部队伍教育、培养、管理三关,并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每名干部,不断提~部“一专多能”业务素质。

他们通过利用县民兵训练基地、党校,采取多层次,多途径、有组织、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对武装干部进行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培养训练,同时积极与上级军事机关和军队及地方院校联系,组织武装干部参加报考电大、函授学习。

几年来,该部先后3次组织70余名武装干部参加陆军指挥学院、中央党校、华中农学院等军、地方院校的函授学习和深造,使全县武装干部文化程度大专文化与高中、中专的比例由过去的1:6改变为8:1。

“你能唱多大戏,就给你搭多大台。

”该部党委还注重在机关创造学习成才的良好环境,先后投资20多万元建起了现代化、多功能的图书室、学习室、阅览室,每个科室有专门的微机室,干部达到人手一台电脑,通过鼓励机关干部立足岗位练兵,走自我成才之路。

几年来,该部先后有43人次分别受到分区、省军区和广州军区的表彰,17人得到提---------------------------------------------------------------范文最新推荐------------------------------------------------------ 拔交流任用,3人荣立三等功,1人荣立二等功,4人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分别表彰为“献身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之星”和“关心国防建设之星”及“关心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十大新闻人物”。

XX年,原政工科干事包海锋,在参加广州军区组织的科技练兵比武中夺得军需供给第一名,并荣立二等功一次。

三、谋求全面搞建设,用创一流的勇气干好每一项工作机关正规化建设,是人武部走上正规化的坚实基础。

谷城县作为全省38个贫困山区县(市)之一,县人武部基础薄弱,各种建设困难重重,但是党委一班人没有叫难,也没有叫苦。

“凡事要么就不干,要干就干好”。

为了不断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他们叫响“败业可耻、守业无能、创业光荣”的口号,一方面自己动手搞创业,党委成员在机关正规化建设中,带头下瓦、推墙、搬木头,拆旧房。

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武装工作的支持。

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先后投入资金近500万元,为武装部新建了机关宿舍楼、综合楼、机关食堂、仓库门卫值班室,装修了办公楼、基地宿舍楼、食堂、教研室,硬化了机关营院和基地道路,扩建了民兵训练场,兴建了国防动员指挥中心,使人武部正规化建设迈入全省乃至广州军区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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