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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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Ø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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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研发费税前扣除最新政策
Ø国家政策: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 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2016.1.1开始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 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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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六)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
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 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 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 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 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 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 的10%。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 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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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哪些研发费可以加计扣除?
(一)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
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 务费用。(国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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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哪些研发费不可以加计扣除?
(5)已计入无形资产但不属于《通知》中允许加计扣 除研发费用范围的,企业摊销时不得计算加计扣除;
(6)企业委托境外研发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其中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和地区(含港 澳台)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受托 研发的境外个人是指外籍(含港澳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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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加计扣除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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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研发资料关注细节(二)
研发人员参与多个研发活动 注意
列出所有参与的研发人员 研发工时合计数是否合理 工资保险是否正确分摊
具体研发资料关注细节(三)
(6)劳务费 区分人工和机械
人工费分摊表 人工费统计表 机械费分摊表 机械设备使用记录表 结算单、劳务合同、发票 三者金额一致,与计入研发费的金额比较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 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 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 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 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 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 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 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 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 租赁费。
研究开发费用和归集口径比较(其他费用)
财务核算口径 (财企[2007]194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 国科发火〔 2016 〕32号及工作
指引
完善加计扣除口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
号)
1、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 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 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 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 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 研发保险费用等 2、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 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 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和归集口径比较(直接投入费用)
财务核算口径 (财企[2007]194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 国科发火〔 2016 〕32号及工作
指引
完善加计扣除口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
号)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 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 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 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 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 的检验费等。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 的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 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课件20201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课件202010

研发费 用加计 扣除口

三、易混概念梳理之一
政策依据不同
1 会计核算归集口径: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 2007〕194号)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归集口径: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一般情况下:1>2>3
三、易混概念梳理之一
研发费用归集口径比较
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 高新技术企业
会计规定 备注
项目

认定
企业科技人员
直接从事研发活
企业在职研
的工资薪金、
会计核算
动人员的工资薪
发人员的工
基本养老保险
范围大于
金、基本养老保
资、奖金、
费、基本医疗
税收范围。
险费、基本医疗
津贴、补贴、
人员
保险费、失业
1.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 代码确定
2. 主营业务占收入总额50% 以上,该收入总额需减除 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
3. 原则上按年确定
采取“负面清单”管理办法,除规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 业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即一些新兴业态 只要不在排除范围之内,都可以实行加计扣除。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税会处理及纳税申报
202010
课程目录
0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沿革 02 可加计扣除范围及不适用加计扣除情形 03 易混淆的几个概念(一般、高新及科技
型中小企业) 04 研发费用的归集及辅助账的设置 0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和申报管理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沿革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最初仅限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 (1996年-2002年) 财工字〔1996〕41号、国税发〔1996〕152号

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培训教材(ppt共5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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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组建研发团队时,将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 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留存备 查。
• 3.研发项目立项时,应参照97号公告的样式设置研 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
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培训教材(PP T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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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 特别提醒: • 凡研发项目合同具备技术合同登记的实质性要素,仅在形
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培训教材(PP T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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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环节注意事项
• 入库登记(取得入库登记编号) • 四步得编号:1自主评价、2在线填报、3科技部门确认、4
公示无异议
• 信息更新 • 1.每年3月更新信息至上年度;2.按新信息重复入库流程
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培训教材(PP T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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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优惠环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的企业留存备查资料主要包括: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 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 (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 比例等资料; •“研发支出”辅助账; •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 料留存备查; •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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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PPT课件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PPT课件
13
加计扣除和高新认定的关系
▪ 对照申报企业的研发费用与近三年《研究 开发费加计扣除情况归集表》,若金额相 差较大,企业必须说明正当理由。
▪ 江苏省:从2010年度起,对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申 报时无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享受的,不 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收优惠政策。
14
加计扣除和高新认定的研发费差异
➢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
3
研发费税前扣除最新政策
➢国家政策: 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 行)(国税发[2008]116号) (2008.12.10)
4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要点介绍)
一、加计扣除的适用条件: 1、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
用的居民企业(第二条); 2、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国税发[2008]116号)
高新认定:
(国科发火[2008]362号)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 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 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 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4)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 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 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 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7)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 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 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 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 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 总费用的10%
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 活动(第四条) 。
5
二、什么叫研究开发活动 ?
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 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 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 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 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 发活动。 (第三条)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范围及相关政策专题培训PPT课件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范围及相关政策专题培训PPT课件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97号)
5.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
税〔2017〕34号)
6.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
6
政策要点: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1. 判断标准:上述行业业务占当年总收入50%以上 2.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7)》为准,并随之
➢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 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 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三)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 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 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辅导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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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与口径
直接投入费用
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 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 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 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 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租赁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 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政策概述——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不适用行业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7)》为准,并随之更新。
主要内容
01 政策概述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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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课件: 美术课件:
科学课件: 物理课件:
化学课件: 生物课件:
地理课件:
历史课件:
政策概述——政策依据
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与口径
人员人工费用
1.人员必须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2.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 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但需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规定的条件)、 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 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 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费加计扣除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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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 他费用
费用归集范围
人员人工费用
财税【2015】119号: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 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即:在职(工资+五险一金)+ 外聘劳务费用
总局2015年97号公告: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 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 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 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 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 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 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 ——《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国税2015年第97号: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 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 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研发活动范围
企业哪些科技活动发生的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
1、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
护。
•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二款)
费用归集范围
1
人员人工费用(含外聘研发 人员的劳务费用)
2 直接投入费用

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培训PPT教学课件

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培训PPT教学课件
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8)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 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
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20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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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
居民企业: (按居民税收管辖权课税)
➢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 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 就来源于境内、境外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 (按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课税)
➢ 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 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 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
2010.3.18
2020/12/12
1
目录
▪ 政策依据 ▪ 研究开发活动 ▪ 研究开发费用
➢ 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 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务处理
▪ 申报程序与资料
2020/12/12
2
一、政策依据
▪ 国家政策:
➢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 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国税发[2008]116号)
4)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 摊销费用;
5)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
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2020/12/12
▪ 地方政策

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培训52页PPT

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培训52页PPT
39、没有不老的誓言,没有不变的承 诺,踏 上旅途 ,义无 反顾。 40、对时间的价值没有没有深切认识 的人, 决不会 坚韧勤 勉。
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培训
2017年11月
2015年修订完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 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
• 2.开展事中、事后异议项目鉴定。税务部门对企业享受加 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应及时转请地市级科技 部门进行鉴定;鉴定部门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在 规定时间将鉴定意见反馈税务部门。
• ⒊其他相关要求。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提高工作效 率,降低企业成本。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
• (一) 研发失败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问题
公示无异议
• 信息更新 • 1.每年3月更新信息至上年度;2.按新信息重复入库流程
享受优惠环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的企业留存备查资料主要包括: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 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研究开发阶段
• 辅助账注意事项 • 财务人员对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及时进行会计
处理,同时按要求编制辅助账。
决算阶段
•集中研发注意事项 •采取集中研发方式的,应将集中研发项目研发 费决算表收集整理,留项
• 入库登记(取得入库登记编号) • 四步得编号:1自主评价、2在线填报、3科技部门确认、4
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在年末根据研 发费用辅助账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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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 政策解读及操作实务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1
研究开发活动与税收优惠
• 研发活动流程
• 研发投入
研发人员 研发材料 研发设备 其他
研发产出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新产品等
(或研发失败)
用途 出售
自用(投入生产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2
• 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国家对科技创 新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国家鼓励创新扶持创新政策的导向 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7
不属于研究开发的活动
(1)企业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的运用,包括已经完成产业 化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的生产、销售或商 业化运营;
(2)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 手段的变换实现产品的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等 活动;
(3)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 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活动;
(4)一般检测、测试、鉴定、仿制等应用活动;
(5)其他非研究开发活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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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哪些研发费可以加计扣除?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 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 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 金、津贴、补贴。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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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要点介绍)
一、加计扣除的适用条件: 1、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第二
条); 2、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第四条) 。
• 江苏省:从2010年度起,对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申报时无企业研发 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享受的,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收 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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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和高新认定的研发费差异
加计扣除:
(国税发[2008]116号)
高新认定:
(国科发火[2008]362号)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 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 动力费用。
•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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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税前扣除最新政策
• 国家政策: • 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 [2008]116号)(2008.12.10)
• 嘉善县政策: • 嘉善县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善科〔2010〕40号)(2011.11.19)
加计扣除和高新认定的研发费差异
加计扣除:
高新认定:
(国税发[2008]116号)
(国科发火[2008]362号)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 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 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 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4)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 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 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 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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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叫研究开发活动 ?
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 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 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 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 活动。 (第三条)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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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 术、工艺、产品)?
• 激励研发活动的税收优惠政策:
• 前期研发环节:1、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50% (企业所 得税法第三十条)
2、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 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国税函 [2009]98号)
• 后期成果交易环节(鼓励技术成果转化):
• 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 技术转让所得优惠(500万元 <免 >减半)
(1)企业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在职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等人工费用、企业支付给研发机构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以及支付给外聘研发 人员的劳务费; (2)企业研发部门发生的非专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折旧费或租赁费。 房屋、建筑物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折旧费或租赁费。非专用于研发活动无形资 产的摊销费; (3)研发活动的试制品或研发产品直接对外销售,或作为企业对外销售产 品组成部分的,其研发试制品或产品成本中的材料、燃料及动力等费用;
(7)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 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 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 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 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 总费用的1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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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和高新认定的关系
• 对照申报企业的研发费用与近三年《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情况归 集表》,若金额相差较大,企业必须说明正当理由。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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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哪些研发费不可以加计扣除?
(4)委托个人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所支付的费用; (5)与研发活动直接的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会议费、研发人员或研
发项目管理人员所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 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6)由国家财政拨款并纳入不征税收范畴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支出 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的折旧、摊销额等支出。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 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 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 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研发、费用评加计审扣除培、训 验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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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哪些研发费不可以加计扣除?
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 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 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 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 识等)。 (第三条)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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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要求
•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பைடு நூலகம்业,比例不低于6%; •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
低于4%; •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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