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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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上诉人鸿鹏公司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上诉人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上诉人鸿鹏公司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上诉人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上诉人鸿鹏公司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2【案件字号】(2020)晋08行终40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晓波田力张伟【审理法官】张晓波田力张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西鸿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西鸿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西鸿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董晓荣山西方立律师事务所;原文婷山西方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董晓荣山西方立律师事务所原文婷山西方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董晓荣原文婷【代理律所】山西方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告】山西鸿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观点】被告所依据的《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是指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后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备案,由备案审查机构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该办法仅是对于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规定。

本案上诉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被上诉人存在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废止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合法性审查拒绝履行(不履行)合法性证据确凿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查明,双方对一审查明的事实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备案标准数额为50000元,一审判决中笔误为25000元。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上诉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被上诉人存在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

双方争执的焦点是20000元罚款是否属于较大数额的罚款,是否应当告知听证的权利,是否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

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

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

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经办人签名(或盖章):总计:本次新签__人;续签__人;解除__人;终止__人;中止__人;变更__人。

注:用工形式填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淄博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人员信息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同志,性别,年龄周岁,系我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现从事岗位工作,本单位工作年限年,劳动合同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及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于年月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其中,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单位:(章)员工签名:(章)年月日劳动合同备案机关:(章)年月说明:1、此证明一式三份。

单位、个人、人事档案各一份。

2、员工流动、待业和重新就业,应凭此证明办理转移、录用、登记待业和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3、办理此证明书,应带《劳动合同书》作为审查依据。

编号:淄博市劳动合同书甲方:乙方: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代理人户籍所在地地址经营地址在淄居住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劳动合同签订类别为劳动合同。

⑴新订、⑵续订第二条本合同为的劳动合同。

⑴固定期限、⑵无固定期限、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或)止。

其中:试用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上工作。

第四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⑴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天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小时;⑵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所需资料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所需资料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执法检查需提供的资料1、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表(2份);2、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2013年底全部职工花名册及当年新办理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和招用登记表;4、全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劳动合同(正在履行中的合同,用工在10人以内的全部送审,10人以上的抽送10份)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5、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凭据;6、《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外国人就业证》;7、裁减人员的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的裁员方案报告;8、提供使用的在校实习生、下岗人员、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协议、劳务派遣协议等材料;9、2013年度考勤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文或备案表(用工在50人以上的抽送1月、8月、12月);10、2013年度工资发放明细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发放表,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工资分配方案(用工在50人以上的抽送1月、8月、12月);1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分配(支付)制度、最低工资“三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备案函复意见;12、实行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种数、岗位数及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13、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含汇总表及所属单位报表)、应付工资、其他应付款、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车间经费、生产成本、工会经费、其他应收款等总账、明细账及记账凭证等相关会计资料;14、2013年度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凭证及缴费人员花名册;15、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表;16、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以上要求提供资料除表格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料可登录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专区”查询下载。

(网址:/)。

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

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

附件2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年度)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用人单位名称(盖章)住所地登记注册类型国民经济行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人事劳资机构职务负责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填报人填报时间(一)劳动用工基本情况职工人数(人)其中:男职工数(人)女职工数(人)16——18周岁职工数(人)使用台港澳外籍人员数(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数(人)使用兼职人员数(人)本年度新招用职工数(人)本年度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数(人)(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农业户口签订合同人数(人)签订集体合同情况集体合同起止日期(三)工作时间实行工时制(正常、不定时、综合计时制)职工日工作时间(小时)职工日平均加班时间(小时)职工月平均加班时间(小时)(四)职工工资发放情况(元)上年度企业工资总额(元)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元)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元)欠发职工工资情况(元)(五)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人)(六)休息休假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审核意见年月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评估报告表(年度)学校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办学许可证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填表说明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印制。

二、本表由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填写,一式二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机关各一份。

三、本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年检评估的主要资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必须如实填写,按时报送。

四、本表一律用电脑打印或用钢笔、毛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的附页。

信用承诺本表所填报的各项数据、情况是经过认真统计、审核的,我们确认其真实、客观、有效。

填报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从业人员情况党员情况行政后勤管理人数专职兼职专职人员党员党员数专业理论教师人数专职兼职实习指导教师人数专职兼职人数兼职人员党员数合计专职兼职年度培训男性在职人员农村劳动力培总人数女性就业前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训培训项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选用教材取得培训证书人数情况培训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证编号收费情况高级以上中级初级职业工种参加人数合格人数参加人数合格人数参加人数合格人数职业技能鉴定情况小计内容上年情况现有情况办学场地面积(m2)办学条件实验实习设备(台)情况实习工位(个)固定资产(万元)本年度总收入(万元)培训收入经费本年度总支出(万元)硬件投资广告费用情况提留的发展基金金额取得回报金额承接项目名称购买主体政府培训任务培训人数资金总额情况招生广告等有关事项备案情况本年度奖惩情况档案资料整理情况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WORD格式年度工作总结专业资料整理WORD 格式专业资料整理单位(社区)编号单位(社区)名称个人资料(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姓名性别(贴照片)职业民族身份证号码生出日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证件有效期限签发机关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户口性质(单选) 10:非农业;20:农业;30:港澳台人员;40:外籍人员10:不限11:博士12:硕士21:大学2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单选)31:大专32:中专以上40:中专中技50:技校61:高中62: 职高63:职专70:初中80:小学90:文盲或半文盲99:其他婚姻状况(单选)1:未婚;2:已婚;3:丧偶;4:离婚;9:未知邮政编码请认真填写以上个人信息,并同意用于办理相关银行卡。

运城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运城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运城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运城市是山西省的一个地级市,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运城市实行了五险一金政策。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运城市五险一金的具体内容,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全体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依法参加的社会化的劳动保障制度。

在运城市,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方面。

1.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制度。

在运城市,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必须参加养老保险,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

参加养老保险的年满60周岁的职工,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得退休金。

2.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病就医时能够享受到医疗服务而设立的制度。

在运城市,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必须参加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

参加医疗保险的劳动者,在就医时可以享受到一定程度的医疗费用报销。

3.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制度。

在运城市,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必须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在失业期间可以领取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金。

4.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受伤或患病时的医疗和生活保障而设立的制度。

在运城市,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必须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可以获得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偿和伤残津贴。

5.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期间的医疗和生活保障而设立的制度。

在运城市,符合条件的女性劳动者必须参加生育保险,缴纳生育保险费。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到一定比例的工资待遇。

二、公积金公积金是指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用于职工住房和其他个人住房资金需求的制度。

在运城市,每个符合条件的职工都有权利参加公积金并缴纳公积金。

职工的公积金可用于购买住房、还贷款以及支付租金等。

办理五险一金手续的流程和注意事项1. 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需要前往当地社保局,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户口簿等相关资料。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3•【字号】运政办发[2010]65号•【施行日期】201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运政办发〔2010〕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晋字[2009]23号),设立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社局。

(二)取消的职责1、取消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全市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全市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用工备案应该如何办理-唐山

劳动用工备案应该如何办理-唐山

劳动用工备案应该如何办理-唐山第一篇:劳动用工备案应该如何办理-唐山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一、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二、劳动用工备案的主要内容。

劳动用工备案分初次备案、变动备案和注销备案:(一)初次备案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含改制和破产重组单位)应当在成立30日内办理初次备案。

尚未建立用工备案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要求时限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1、办理流程:开通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录入单位信息→打印资料和导出电子版文件→开户领取《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和申报账户通知单。

或选择窗口系统开户录入信息。

2、申办材料: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登记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

劳务派遣公司还应当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变动备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新签或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事实发生之日起1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变动备案。

1、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录入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上报→携带相关材料报备案部门审核盖章→就业失业登记。

经审核存在问题的,需补充完善后重新申报备案。

2、申办材料:①新增人员和续签(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帐》(一式五份)等。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还需要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者是初次就业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录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审核备案表》。

劳动者岗位为技术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帐》(一式五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五份)以及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辞职或协议、处理决定及工会意见、依法裁员以及退休或死亡等事实材料。

用工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备案表精选全文完整版

用工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备案表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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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备案表
截止日期: 年 月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上级主管部门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
登记证号
详细通信
地址
邮政编码
上年度职工工资
上年度在岗职工人
均月工资(元)
累计拖欠职工工资
总额(万元)
拖欠工资涉及职工人数
单位空缺岗
位(人)
劳动
合同
签订
情况
劳动关系
人员数
男职工
女职工
在岗职工人数
非在岗职工人数
应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实签订人数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人数
签订3年以下劳动合同人数
签订3-10年劳动合同人数
签订10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数
在岗职工中农民工人数
农民工签订合同人数
农民工劳动
合同签订率
其他情况
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退休返聘人数
在册职工中
残疾职工数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保险类别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应参保人数
实参保人数
用人
单位
盖章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1月26日运城市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和山西省企业稳岗增收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人社部住建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4〕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企业稳岗增收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82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运城市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千方百计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形成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有序的工作机制,切实从源头上、机制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做到全面覆盖、摸清底数,彻底清欠、不留死角,依法维权、确保稳定;抓住反面典型,发挥震慑效应,重点查处一批恶意欠薪、违规操作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群访案件。

二、时间范围时间:12月1日至12月31日。

范围:面向全市所有劳动用工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商业贸易、煤炭、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130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130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130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外商投资企业:2007年4月,为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要求,我省制订实施了《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暂行办法》,对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施对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动态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我厅在总结近年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制订了《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劳动用工备案表2、劳动用工备案表逻辑关系和填写要求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山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西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用工备案依照本办法执行。

用工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备案表

用工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备案表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应参保人数
实参保人数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后勤保卫办公室、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备案表
截止日期: 年 月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Nhomakorabea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单位在册职工人数
男职工
女职工
在岗职工人数
非在岗职工人数
应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实签订人数
合同签订率%
在岗职工中农民工人数
农民工签订合同人数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保险类别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查询服务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查询服务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查询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查询。

二、办理依据
(一)《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二)《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滨州区政务中心12号楼区人社局综合科。

四、申请材料
单位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信息登记表、企业职工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

五、基本流程
(一)用人单位如实填写《企业信息登记表》和《企业职工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区人社局综合科,对上报的信息负责;
(二)综合科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将电子版导入劳动用工备案系统;
(三)职工用身份证信息查询个人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滨州区政务中心12号楼区人社局210房间
(二)电话咨询:0543-8330081。

运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张

运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张

运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运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为肇始,农村经济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农民致富的积极性迅速迸发出来。

自80年代初期开始,我市农村就有部分有经营头脑又有一技之长的农民,为了改变自身的命运及贫穷的窘境,开始外出谋生闯世界。

在他们的带动和影响下,先是亲朋相携,再是邻里攀带,后是示范带动,逐步形成了地域性的外出务工经商热潮。

2003年初,运城市委、市政府在总结我市部分农民自发外出务工经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把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破解“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突破口,明确提出从2003年至2005年,三年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到2010年使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力争达到100万人的宏伟目标,从而拉开了我市有组织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序幕。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8年6月底,我市约有95万农村劳动力从农业转向非农产业就业,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7%,农民工资性收入1380元,占农民人均总收入3389元的40%。

实践充分证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一条主渠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动力源,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突破口。

一、发展历程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发转移阶段。

这一阶段从80年代初至2000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自主经营的积极性被充分释放出来。

但是,面对人多地少,农业生产半年忙半年闲的实际,一部分农民开始思考如何从农业以外去增加收入的问题。

于是,有些有经营头脑的人,开始在集镇摆摊设点,卖小吃、卖日用百货,经营传统手工艺;有一小部分人利用在外地工作的亲戚关系,逐渐背井离乡,外出打零工,经营小吃摊、裁缝铺等营生。

如身残志坚、怀揣200元钱闯京城的现北京市东方防水材料集团公司董事长潘永斌,提着10斤棉籽油、背着一口炸麻花的铁锅闯京城的现北京宏燕财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锡珍,怀揣60元钱闯天津的现天津市津乐园饼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关金龙等,都是这一批农民中的代表性人物。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11.07•【字号】晋人社厅函〔2022〕1142号•【施行日期】2022.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用工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1142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2007年4月以来,我省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一些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应签未签、劳动用工应备未备、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仅在省本级使用,与用人单位的现实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加快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化进程,按照《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和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一)全面覆盖,分级管理。

全省各类用人单位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由省市县三级人社行政部门分别审核备案,强化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宏观管理。

(二)网上办理,提质增效。

全面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依托全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劳动用工备案效率,降低用人单位人工管理成本。

(三)业务协同,信息共享。

推动劳动用工、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等业务领域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一)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确保劳动合同应签尽签、劳动用工应备尽备,实现对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

(二)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统一使用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中劳动用工备案模块在网上办理,原则上不再通过书面材料进行线下备案,实现省、市、县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6〕28号)精神,完善我市承接加工贸易政策,支持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到东部沿海招商引资,更好地承接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用足用好国家和省促进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一)加大加工贸易产业用地保障力度,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并优先供应。

对加工贸易企业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对我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相关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二)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做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设立产业转移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加工贸易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四)鼓励金融机构为我市承接的加工贸易转移项目提供金融支持。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五)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六)建立与转出地政府合作双赢的机制,凡转移到我市的加工贸易企业和通过“飞地经济”模式引入的园区,投产之后产生的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转入地政府可与转出地政府、转出园区协商,在一定期限内按一定比例返还,最高不超过50%。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七)对转移到我市的加工贸易企业在转移过程中产生的搬迁费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运城市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范本

运城市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范本

运城市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范本摘要:一、引言二、运城市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的要求和材料三、证明范本四、结语正文:【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选择进城务工。

为了方便这一群体办理相关手续,运城市推出了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以便他们能够在城市更好地工作和生活。

本文将为您介绍运城市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的要求和材料,并提供一份证明范本供您参考。

【运城市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的要求和材料】1.申请人:夫妻双方2.申请材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2 张(4)务工证明:需提供夫妻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信,并加盖单位公章(5)其他材料:如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等,也可一并提供【证明范本】以下是一份运城市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的范本,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证明兹有×××(丈夫/妻子)和×××(丈夫/妻子),分别出生于××年××月××日和××年××月××日,系××省××市××镇××村人。

双方于××年××月××日结婚,现居住于××市××区××路××号。

鉴于×××和×××均在我市务工,分别为××公司和××公司提供劳动力,双方单位分别为其出具了务工证明。

根据我市相关政策,现申请办理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3•【字号】•【施行日期】2008.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举世注目的奥运盛会将在我国举办,奥运圣火传递工作也将于近期在我市进行。

为了确保迎接奥运圣火传递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状况虽然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仍有一些用人单位依然存在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使用童工、拖欠工资,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不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违法行为。

对此,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类用人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劳动用工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市劳动用工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形成全社会尊重劳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依法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一)规范用工渠道,严禁使用童工用人单位在自主招工时,应当通过合法的劳动力市场或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招聘,认真核查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明,并及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不得从非法职业中介或通过其他非法途径招用人员,杜绝使用童工、扣押证件、收取风险抵押金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山西省运城市2022工伤保险赔偿

山西省运城市2022工伤保险赔偿

⼭西省运城市2022⼯伤保险赔偿⼭西,是⼀个煤矿⼤国,每天都有很多的出⼝外贸⽣意在进⾏,⽽在进⾏的背后是职⼯们的⾟勤付出,我们都知道开采煤矿是⼀件⾮常危险的事情,如果员⼯发⽣⼯伤,⼭西省运城市的⼯伤赔偿是怎么样的?店铺⼩编为⼤家讲讲。

⼀⼂⼭西省运城市⼯伤保险赔偿职⼯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伤:1、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作时间前后在⼯作场所内,从事与⼯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履⾏⼯作职责受到暴⼒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外出期间,由于⼯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伤的其他情形。

运城⼯伤认定的其他情形办理材料1.《⼯伤认定申请表》2.劳动、聘⽤合同⽂本复印件或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注:⼯伤认定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政部门应当受理。

办理流程1.职⼯发⽣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之⽇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30⽇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社会保险⾏政部门收到⼯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内对申请⼈提交的材料进⾏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形式⼀次性告知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社会保险⾏政部门收到申请⼈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社会保险⾏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运城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运城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运城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颁布机构: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2004.09.15·实施日期:2004.10.15运城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试行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市、县(市、区)两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下属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

全市执行统一政策,基金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市成立“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全市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委员会分别由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经办机构代表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章工伤保险管理机构职责第六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政策,制定本市工伤保险政策;2、负责全市工伤认定工作及市营以上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3、对经办机构储备金的使用进行审核;4、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及待遇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

第七条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市、区)境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本辖区内工伤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2、负责本辖区内县级及其以下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3、完成上级机关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2、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定;3、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4、工伤复发的确认;5、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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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表一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备案表
截止日期: 单位名称 所有制 性 质 登 记 注册地 组织机构 代 码 详细通信 地 址 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万元) 累计拖欠职工工资 总额(万元) 上级主管 部 门 实 际 经营地 社会保险 登记证号 邮政编码 上年度在岗职工 人均月工资(元) 拖欠工资涉及 职工人数 男职工 在岗职工 人 数 实签订人数 签订3年以下劳动合同人数 签订 情况 实签订劳动 期限统计 签订3-10年劳动合同人数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数 在岗职工中 农民工人数 其他 情况 参加 社会 保险 情况 用人 单位 盖章 使用劳务 派遣人数 保险类别 应参保人数 实参保人数 劳动 保障 行政 部门 意见 养老保险 农民工签订 合同人数 退休返聘 人 数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农民工劳动 合同签订率 在册职工中 残疾职工数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单位空缺岗位 (人) 女职工 非在岗职工 人 数 合同签订率%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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