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传播的基本理论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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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传播的基本理论命题
2014年03月11日10:45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作者:单波字号
内容摘要:跨文化传播的基本理论命题围绕文化与传播、人与人的传播关系、他者的意义等问题展开,包括文化与传播的同构、人是传播关系的总和、他者是主体建构自我意义的必备要素。本文认为,文化与传播同构是用来观察文化的偏向与传播的偏向的理论命题,我与他者的关系根本不是传播主体和传播客体的关系,而是同一传播活动中共生的两个主体,我们应该理解并接受差异性,在差异中理解自我的意义,在对话中建立互意性理解。
关键词:跨文化传播;他者;传播关系
基金项目:教育部211工程项目“社会转型与中国大众媒介改革”
跨文化传播如何可能?这是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与人之间理解与沟通的难题(problems),以及在解决难题的过程中需要质疑的问题(question)。当我们寻找解决这些难题和问题的可能性时,跨文化传播理论也就被我们创造出来了。不过,跨文化传播研究史表明,所有的理论都只是一种相对的解决方案,而且每一种理论都与现实的其他问题相冲突,也与其他理论相矛盾。于是,我们感觉到跨文化传播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很不可靠,又回到文化、传播、语言、社会、陌生人、文化认同、文化多元化、文化适应等概念里寻找基础。其实,跨文化传播的基础不是什么概念化的东西,而是需要我们创造的东西。世事变幻,我们不可能固守某种概念以及由概念形成的理念、规则去进行跨文化传播,否则就是“缘木求鱼”。我们只能创造彼此交流的基础,即共同面对跨文化传播的难题和可质疑的问题,形成可讨论、争辩的对象性问题(issues)。本文试图提出来的就是这样一些集problems、question与issues于一身的基本理论命题,它们围绕文化与传播、人与人的传播关系、他者的意义等问题展开。我们只有在实践中辨析这些问题,才能发现跨文化传播的可能路径。
一、文化与传播的同构
文化与传播的同构通常表述为“文化即传播,传播即文化”。这一观点被语言学家萨丕尔(Edward Sapir)表述过,也在爱德华•霍尔的《沉默的语言》一书中出现过[1],他们之后的许多学者也多次重复这一表述。有人据此从传播的角度把文化定义为:由特定传播媒介所负载、并由人们设计的传播结构加以维护、推行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以及由传播网络限定的社会行为模式;与此同时,又相应地把传播界定为:社会赖以存在发展的通讯、交流形式和文化的信息储存、放大、删减、封锁的活动机制[2]。这种定义并不周全,可它让我们建立起一种真实的想象:传播既是文化画面展开的形式、又是文化生产的“工厂”。当我们注意画面时,必定会看到传播的偏向;当我们走进“工厂”时,可感受到传播创造文化以及文化间的关系,体会到在传播中按照文化存在和发展的需要去设计文化。这样一来,“文化与传播同构”所表现的难题就在于,当文化的偏向与传播的偏向互现的时候,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与人之间的理解与沟通就会显得相当艰难。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文化与传播同构”的实际意义就变得非常可疑。
1.传播是创造、修改和转变一个共享文化的过程
把文化与传播扯在一起曾经受到雷蒙•威廉姆斯和斯图尔特•霍尔的质疑和反对。特别是
后者认为,“传播”这个词在实质上和方法上使研究变得狭隘而孤立,“文化”一词在人类学意义上把我们引向生活总体方式的研究,但它被“传播”取代了,于是把我们引向某个孤立的生活片段。凯瑞(James W.Carey)借题发挥,以此批评美国把传播界定为传递(transmission)或运输(transportation)的观念,即把传播视为一种为控制的目的传递远处讯息的过程,让传播偏向于劝服、态度改变、行为变化、影响等层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传播的偏向造成文化的偏向,形成某个孤立的生活片段。这就形成了文化与传播同构的悲剧性结果。凯瑞由此转向传播的仪式观,把传播看作是创造(created)、修改(modified)和转变(transformed)一个共享文化的过程,并且强调其典型的情形是:从人类学角度看,传播是仪式和神话,从文学批评和历史的角度看,传播是艺术和文学[3]。话说到这里,似乎可以在理论上摆脱霍尔对于传播的狭隘与孤立的质疑,但接下来,凯瑞又陷入了另外一个问题。他指出,传播的仪式观不是指空间上讯息的拓展,而是指时间上对社会的维系;不是一种传递信息或影响的行为,而是共同信仰的创作、表征与庆典,即使有的信仰是虚幻的;其核心是将人们以团体或共同体的形式聚集在一起的神圣典礼[4]。显然,这里的问题是,当传播指向“时间上对社会的维系”,如何解决文化的体制内专制?如何解构一切形式的权力支配关系?当传播指向共同信仰的创作、表征与庆典,如何面对各种形式的文化排他主义乃至原教旨主义?这就由前一种传播观的媒介化偏向转向神圣化偏向,传播观依然没有消除内在紧张感。其实,把传播看作是创造、修改和转变一个共享文化的过程,已经构成把文化推向开放、互动、沟通、理解过程中的基础,如果向神圣和共同信仰收缩,无疑破坏了这个基础。
如何消除传播观的内在紧张感?惟一的办法是回到人的传播实践,明晰这样一个基本事实:社会距离程度不同的人之间发生言谈、信息交流、沟通、理解、对话等传播行为,为的是满足结伴、克服孤独、自我认识、环境认知、社会选择等需要,某类传播在一段时间后变得相对稳定,由此表现了某种文化与社会结构,形成文化意义的分享和文化创造形式;在应对环境、群体间竞争、内在发展需要等问题的过程中,人们又不断进行共享文化的创造、修改和转变,使文化具有流变的特点。我们可以通过下面这幅“文”字图[5](见图1)来形象地表达传播与文化的关系。
这幅图不仅充分表达了“文”字本身所具备的传播意味,而且使文化的不同领域得到了整体的体现。在此图中,由我心与天(上帝、佛陀等)的交流有对神的信仰皈依之态度,并与群体内成员分享宗教精神和宗教文化。这一传通过程既是内在的又是外在的,仅局守于我心而不上达于超越之神,则无所谓宗教精神的表现,亦无所谓宗教文化;一味倾注于超越之神,将人生的意义诉之于信仰与神话的象征,则又失去自我,舍弃内在的“仁心”,反而造成人心与天心的分裂,也就无所谓人心与天心的传通。为了交换利益、分享文化与权利、传承文化维护内群体的稳定性、为了确认某种伦理秩序等目的,我与人、人与人之间形成了日常的经济交换、政治说服、文化交流、教育传播、道德分享等类型。同时,在人与自然(即图中所谓“地”)之间还有科学传播、艺术传播等。所有这些传播活动一旦稳定下来,便形成了或大或小的“文化圈”,于是就有了我们与他们的二元对立。在传播过程中,文化圈不断延伸、扩展,与其他文化圈发生交流关系,形成了创造、修改和转变一个共享文化的过程。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传播表现为文化的内在张力。德国文化人类学的传播论派学者格雷布尔(F.Graebner)认为,两个文化区域的距离无论是互相邻近,或远隔几个大洋,都不能妨碍跨文化传播,因为有神秘的“文化波”(cultural wave)存在[6]。也许这种神秘的“文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