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委托定向采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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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委托定向采购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买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长期委托乙方向其指定的特定供货厂商【】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供货厂商”)订购钢材货物,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供货厂商采购,并根据供货厂商生产排期交货情况向甲方供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销售其所订购的货物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年度委托定向采购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有效期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止。在下一个年度的年度委托定向采购协议签订之前,如果双方已经开始下一年度的委托采购行为,亦适用本协议中的相关权利义务约定。
二、货物采购信息
1.商品名称:冷轧无取向矽钢片
2.生产厂商:【】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3.订货量:见下表
4.质量标准:执行供货钢厂的出厂标准。
5.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约定的数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月连续均衡地于供货厂商规定的订货时间前5日内向乙方订货,申报时需注明每家终端客户所要求的订货量,并注明牌号、规格、数量、执行标准及到站等必要信息。乙方依此向供货厂商进行对应的采购。
6.根据供货厂商的生产情况,一季度按照现货销售模式确认订货量,从二季度开始,乙方按照供应厂商提供的实际数量向甲方通报当月的资源分配量,并确认牌号、规格、数量、执行标准及所需支付的货款总额等。
7.如供货厂商增减向乙方供货数量,则甲方订货数量同比例增减;如甲方主动提出增加订货数量,须书面申请协议增量,在经乙方与供货厂商协商同意,供应厂商资源允许的情况下,考虑适当增加其协议量。增加供货量的,甲方应补缴相应的保证金。
8.甲方开发终端客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甲方开发的终端客户必须是电工钢的直接消费单位,不得有分销职能。
(2)采购供货厂商产品的经销商及终端客户,需坚持一家终端客户对应一个经销商的供应原则。
(3)甲方开发新终端需向乙方备案,并为甲方提供终端客户的名称、地址、用材及其它相关信息,以便供应厂商能及时为终端进行技术服务。
(4)甲方开发的新终端客户不得与供应厂商其它经销商已经开发的终端发生冲突,供货渠道禁止发生交叉。
9.各批次货物的具体规格、材质、包装、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付款结算方式、溢短装、交货地点仓库、运输方式等,由甲乙双方在另行签订具体的《委托定向采购合同》(以下称“定向采购合同”)中约定,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定向采购合同的约定与本协议不符的,以本协议为准。
三、付款与结算
1.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方式采取下列两种:
A、在甲方资金充足时,以汇票或者银行支票支付。也可支付三个月以内银行承
兑汇票,甲方须确保汇票的资信安全与背书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由乙方背书给
供应厂商作为采购货款。
甲方付款金额=乙方含税采购成本(含运费等相关费用) + (人民币【】元/吨×交货吨数)
B、在甲方资金有困难时,乙方在甲方交付10%保证金基础上,向供应厂商支
付90天承兑汇票作为采购货款,将货物交于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在乙方开具的承兑汇票到期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及全部相关费用;
甲方付款金额=甲方含税采购成本(含运费等相关费用)×(1+【】%)
结算数量:以供货厂商实际交货数量为准。甲方可视自身资金状况,于各批次定向采购时书面确认选择上述任一付款方式。
2.结算方式:
□两票结算方式:发票含税金额 = 上述付款方式A或方式B金额,乙方代收代付相关费用、原票原转;
□一票结算方式:发票含税金额 = 上述付款方式A或方式B金额 + 相关营业费用× 0.93 ×1.17,即甲方结算货款时一并结算全部相关费用,并在开具的增值税票中包含相关费用。
甲方可视自身需要,于各批次定向采购时书面确认上述任一结算方式。
3.从【】年2季度开始,根据供应厂商承诺当月合同原则上当月执行, 按照均衡发货的原则为甲方排产发运。
四、履约担保
1、年度保证金: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全年订货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保证金可交纳现金或六个月以内的承兑汇票,承兑汇票不贴息,也不计息。如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年度保证金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最后壹个月订货时用于充抵最后一笔货款和相关费用。
2、定向采购合同项下保证金:
如甲方选择付款方式A,从【】年二季度开始,甲方须根据合同月资源分配量在合同月前月月底前交纳全款或者按照全款的10%交纳订货保证金,对于保证金订
货模式,要求甲方在合同执行月10日前完成剩余货款的交纳。乙方按照全款到款的情况组织安排发运。
如甲方选择付款方式B,甲方须根据合同月资源分配量在合同月月底前交纳全款的10%做为订货保证金,并于乙方向供货厂商开具的90天承兑汇票到期前支付剩余货款、相关费用及乙方的手续费。
3、追加保证金:
(1)、如遇市场价格下跌,与定向采购合同约定的价格相比,乙方已向供货厂商订购但甲方尚未付款的货物的市值跌幅达到甲方在定向采购合同项下所付保证金数额的50%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保证金。甲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催缴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追加保证金,追加金额为该货物在乙方发出追加通知日的市值与定向采购合同约定的价款之差额。甲方未按期追加的,则乙方有权解除该定向采购合同,有权自行处置货物,并没收甲方在定向采购合同项下所交付的保证金,甲方不得要求返还保证金或将该保证金用于充抵货款或相关费用。如乙方决定变卖货物的,则该定向采购合同价格与乙方变卖货物价格的差额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赔偿,乙方可从甲方支付的年度保证金中扣除。
(2)、如市场价格连续下跌,与定向采购合同约定的价格相比,乙方已向供货厂商订购但甲方未付款的货物的市值跌幅达到甲方所付定向采购合同项下保证金+追加保证金数额总和的50%时,乙方可按本款第(1)项要求甲方再次追加。
(3)、上述两项中所述货物市场价格以《我的钢铁》网站()公布的同一时期、同一区域或邻近区域同等或近似规格和型号的货物价格为准。
五、运输和保险
1、甲方应承担货物从供货钢厂运至交货地点提货前的风险和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等相关费用及其所产生的附带增值税等税费;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所产生的吊装费、仓储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码头或仓库结付。
2、甲方应对货物自供货厂商出运、直至交付甲方前的运输风险进行充分的投保。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时一并支付保险费,被保险人为乙方。一旦货物出险,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索赔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