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培养任务书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3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3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3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单位:2023年是实施《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加强基础研究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基础研究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做好2023年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立项资助工作,省科技厅认真研究制定了《2023年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向社会发布。
请有关单位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
一、申报基本要求(一)申报单位是在云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有较好科研基础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
(二)项目承担单位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每项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按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单独核算,专账管理。
(三)申报人条件和项目内容须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对科研诚信、生物安全、伦理等方面的要求。
二、申报流程要求(一)网上填报。
申报单位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grantweb/),注册单位账号并创建项目负责人账号,已有账号的直接登录。
项目申请人网上在线填报项目申请(选择基础研究计划下对应的项目类别),在线填报时间为2022年6月3日8:00至2022年7月21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审核。
项目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至2021年7月22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
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有关处室提交申报材料。
云南省创新团队选拔培养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云南省创新团队选拔培养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为了进一步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领军科技人才的带动作用,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大力提升各种科研创新平台和产业创新基地的创新水平,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重点产业、行业的核心竞争力,省科技厅计划到2012年选拔50个左右省创新团队,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人才群体。
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省创新团队的界定及命名省创新团队是团队成员在长期科学研究或产品开发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团队创新目标和较强稳定性的创新集体。
创新团队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省创新团队以“单位+研究方向或领域+省创新团队”命名。
二、省创新团队申报条件申报省创新团队应符合以下七个方面条件:(一)省创新团队的学术技术水平必须在全省同行处于领先并在全国同行处于先进地位,研究开发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二)省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和创新性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研究开发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力;一般应为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科技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首席科学家)、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技术创新人才等经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人才。
(三)省创新团队成员一般由10人左右组成,其核心成员(5人左右)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省创新团队的研究开发方向属于我省优势特色学科并与重点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或是我省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和产业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
主要从事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的应用基础研究,或开展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五)省创新团队核心成员近3年来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并为主要完成人。
(六)省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承担有2项以上在研的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或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目前所申报的省级以上(含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已确定立项。
兴滇英才支持计划 项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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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2014年1月10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解放人才生产力,在全省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现就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重点人才培养(一)大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实施“院士后备人才”培养工程。
从2014年到2020年,分批选拔20名左右科技领军人才作为院士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
培养期5年,在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名后备人选及其团队1000万元专项培养经费,同时所在企业和有条件的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实施“云岭学者”培养工程。
从2014年到2020年,分批选拔100名左右科研学术居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授予“云岭学者”称号,进行重点培养。
培养期5年,在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200万元科研工作支持经费,同时所在企业和有条件的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二)大力培养产业建设人才实施“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从2014年到2020年,分批选拔认定200名左右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领衔组建产业技术创新团队,进行重点培养。
培养期5年,在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同时所在企业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实施“云岭首席技师”培养工程。
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22.02.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州(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各单位:《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已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2月9日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即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支持计划,旨在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定位,锚定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价值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引进一批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为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第二条“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人才、统筹推进;坚持“四个面向”、服务中心大局;坚持高端引领、示范带动;坚持培引并重、协同发展;坚持真心爱才、悉心育才、诚心引才、精心用才。
第二章专项及目标第三条“兴滇英才支持计划”设10个个人专项和1个团队专项。
个人专项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
第二层次:高端外国专家、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教学名师、名医、文化名家、创业人才。
第三层次:青年人才。
团队专项分两个层次:顶尖团队和创新团队。
第四条用5年左右时间,集中支持科技领军人才40名左右,云岭学者150名左右;高端外国专家100名左右,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文化名家和创业人才各300名左右,教学名师、名医各500名左右;青年人才3000名左右;顶尖团队15个左右、创新团队100个左右。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云南省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建设创新型云南,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工作,根据《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和《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共同的发展需求为基础,以重大技术攻关、重大新产品开发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自发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三条引导联盟构建,是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第四条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共性核心技术,开发重大新产品,形成企业或者行业技术标准.第五条鼓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从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积极构建联盟,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第六条联盟成立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要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发起组成。
企业在我省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大学、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相当水平和实力;其他组织机构能为联盟技术创新的需要发挥积极作用。
(二)要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联盟要以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共同开发新产品或解决企业、行业发展中的重大共性技术问题为目标。
(三)要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格式见附件4).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和指标要求以及时间约定,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
兴滇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兴滇人才计划实施方案一、背景云南省作为中国西南边陲省份,地处滇藏高原,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自然资源,然而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为了更好地发挥云南省的地理和资源优势,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制定兴滇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二、目标兴滇人才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快云南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区域发展的整体水平,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三、实施方案1. 制定引才政策建立健全的引才政策,包括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人才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配套措施,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云南工作和生活。
2. 加强高校合作加大对高校的支持力度,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等深度合作,共同培养和引进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3. 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建立人才培养基地,提供全方位的培训和学习环境,为人才的成长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支持。
4. 加强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的人才评价机制,对人才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激励人才的创新和发展,为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
5. 推动产业发展结合云南省的产业特点,加大对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为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推动产业的快速发展。
6. 强化人才保障建立人才保障体系,为引进和培养的人才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增强人才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四、保障措施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兴滇人才计划提供政策保障。
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的组织领导机制,确保兴滇人才计划的顺利实施。
3.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兴滇人才计划,吸引更多的人才来云南发展。
4.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兴滇人才计划的有效实施。
五、总结兴滇人才计划的实施,将为云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希望通过兴滇人才计划的实施,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来云南发展,为云南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昆明市第十批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名单【模板】
****市第十批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名单(共45人)一、带头人(15名)1.李永泉XX公司2.范云鹰XX公司3.刘光榕XX公司4.傅洪波XX公司5.屈云慧XX公司6.刘雅婷**大学7.殷建忠**大学8.句红萍**市经开人民医院9.张鸿青**市第一人民医院10.杨为民**大学11.刘文军XX公司12.郭玉梅XX公司13.余聪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14.马天文XX公司15.袁满荣云南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后备人选(30名)1. 常仕英XX公司2. 鞠海东**学院3. 谢海顺XX公司4. 叶松波XX公司5. 何乐生**大学6. 陈光云南省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研究中心7. 邓林华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8. 徐建平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XX公司9. 舒忠太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10. 赵卉**大学11. 王宏云南中科灵长类生物医学重点实验室12. 张晓龙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XX公司13. 贾银海云南中科胚胎工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4. 吴海鹰**大学15. 杨明莹**大学16. 朱跃良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43医院)17. 聂胜洁**市司法鉴定协会18. 马静**市儿童医院19. 陈剑**市延安医院20. 徐帆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43医院)21. 张继虹**大学22. 杨飞石林爱生行生物科技XX公司23. 杨斌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24. 武正才云南植物药业XX公司25. 李文峰**大学26. 王小菊昆明自来水集团XX公司27. 柴正猛**大学28. 朱权**市城市交通研究所29. 尹峻**市社会科学院30. 洪昆**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公开征求两个实施办法意见建议的通告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公开征求两个实施办法意见建议的
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4.08.14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8.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公开征求两个实施办法意见建议的通告为建立完善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技术创新人才(以下简称省“两类”人才)选拔培养及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深化省“两类”人才队伍建设,省科技厅起草了《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云南省科学技术院2号楼505室,邮编:650228。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8日。
附件:1.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4.《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8月14日。
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培养计划任务书
姓名
批次
培养层次
委托单位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主管部门
所在单位
起止年限年月日-- 年月日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制
二〇一一年
填写说明
《培养计划任务书》是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实行动态管理和培养的重要依据,填写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文字精练。
为正确填写《培养计划任务书》,现将填写要求说明如下:
1、“培养内容”一栏,由被培养对象个人根据现在从事的具体学术或技术工作情况逐条填写;“个人在学术或技术方面培养期内拟实现的目标”一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培养对象培养期内带头人为5年、后备人选为3年逐年在学术或技术领域内拟实现的目标;“围绕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和技术工作”一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培养对象重点围绕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将要开展的具体研究项目(课题)名称、实施时间、主要内容、预期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人员情况、市场预测和推广应用前景分析、实施方案(含技术创新点和知识产权情况)、计划进度、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2、“所在单位对培养对象提供的相关保障措施和管理责任”一栏,填写内容应包括所在单位拟通过哪些具体方式帮助培养对象完成培养计划以及对培养对象拟实现的目标和拟开展的研究项目、技术工作的评价意见,并明确承诺对培养对象提供的具体保障措施和相应管理责任。
3、“主管部门对培养工作提供的相关保障措施和管理责任”一栏,填写内容应包括主管部门对培养对象进行动态管理的具体计划和实施意见,并明确承诺对培养工作提供的相关保障措施和相应管理责任。
4、《培养计划任务书》打印一式四份连同电子版在要求时间内报市科技局。
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导师制”管理规定
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导师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加快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进程,创建学习型组织,提升竞争力,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导师制”(以下简称“导师制”)是指由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优秀科研和技术专家,一带一、一带多或多带一的帮助、指导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学术技术水平、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分层次制订培养计划和目标,签订培养协议,提高综合素质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制度。
第三条“导师制”培养原则:1.坚持分层次培养原则;2.坚持专业对口、主业优先原则;3.坚持公开、平等、协商、自愿原则;4.坚持培养与考核评价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条件第四条实施范围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重点在各单位主体专业、主营—1 —业务领域开展,主要包括地质勘探、物探、测录井、油气田开发、钻井工程、地面建设和油气储运、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机械动力和仪表电气、信息工程、安全环保等专业。
第五条导师选聘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所从事专业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学术水平高、技术全面的高层次优秀科研和技术专家。
2. 在科研开发、技术进步、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重要研究课题、重要工程项目中主要部分的研究、技术工作,或解决过其中关键技术问题或复杂的生产问题,所取得的成果通过地市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所从事专业为单位主体专业。
4. 具备指导培养对象学习和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条件和能力。
5. 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第六条培养对象选拔条件根据人才成长规律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按专业技术水平、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等,对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分第一、第二、第三共三个培养层次实施“导师制”。
1. 第一培养层次:(1)热爱石油石化行业和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谦虚好学、工作勤奋,具备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能综合分析和解决一—2 —些专业技术难题的青年专业技术骨干。
云南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项;共发表学术论文 66 篇。 近五年来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详见下表。 教学科研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1
基于静态性能的预组型木质工字梁设计理论和方法 的研究
2 竹木复合工字梁生产和应用技术研发
3 思茅松采伐、集材技术研究
4 木塑复合材料燃烧特性及阻燃工艺研究
5 云南省有色金属深加工问题研究
区 校级重点基金等,可支配的经费 100 多万元。团队教师先后主编和参编的专著多本;近 5
前 年发表论文 200 余篇,其中被 SCI 及 EI 收录论文 10 篇。
期
4.平台建设:1)云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校级重点专业
工
5.师资队伍建设:经过长期积淀和重点建设,不断凝炼学科方向,优化学术队伍结
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类特色专业 3 个,云南省重点建设专业 8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
学科专业 3 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 11 个,农业推广、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授
实 权点 2 个;建设了以林业生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为重点的 9 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其中, 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 2 个,云南省重点学科 5 个,省院省校合作共建重点学科 2 个;学校
设置也与云南省建设绿色经济强省和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发展战略相吻合。
1
目前,已形成了林区道路、林业机械、工程管理、生态森林工程等4个在国内具有特
色的学科方向。
实验区前期主要建设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西南林业大学作为云南省林业科学与技术人才培
养的龙头机构,已经在人才培养和创新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森林工程专业自2007年被省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路: 遵循“横向拓宽,纵向理顺,加强基础,调整结构,更新内容,精减学时”的原则,通过 全面推行学分制、完善课程体系、充实教学内容、加强实践环节、设置专业方向等措施,实施 知识、能力、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复合型人才的成长环境,通过与国外相关院校的 教学交流,培养和造就大批应用复合型人才。 人才培养和定位: 以森林工程人才培养基地为建设基础,强调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使毕业生具 备工程力学、工程机械应用、土木工程、环境科学和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开发利用的基本理 论与基本技能,能在林业、交通、工程机械等部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从事森林工程、道 路桥梁的勘测、设计与施工、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各州、市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省属高等院校,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贯彻落实“科技兴滇、人才强省”战略,切实加强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健全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实现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结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财会〔2007〕8号)精神及云南实际,我们制定了《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予以印发。
该《规划》适用于云南省财政厅组织的全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也可作为各州、市财政部门和省属各主管单位组织和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参考。
附件:《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为实现科技兴滇、人才强省战略,有计划地培养出我省既有一定数量又有一定质量的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建设中重要基础作用,为建设开放、和谐、富裕的云南做好服务,结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精神及云南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认真贯彻科教兴滇、人才强省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遵循人才成长规律,营造人才选拔培养的良好环境,立足国内、国际前沿,创新培养机制,严格科学管理,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全国视野和本省全局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和全国会计事业发展战略要求的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队伍,促进全省会计人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为云南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和强有力的会计智力支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出站评价的通知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出站评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3.08.26•【字号】云科人发[2013]13号•【施行日期】2013.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出站评价的通知(云科人发〔2013〕13号)各有关单位:按照《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出站评价办法》和《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出站评价办法》的规定,为考核、评价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以下简称“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培养效果,对达到培养目标的后备人才和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进行正式认定,省科技厅拟于2013年10月对培养期已满的后备人才及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进行出站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一)2008年入选的第十一批后备人才及第八批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应按规定参加出站评价。
以上人员必须有3次合格以上年度考核结果。
(二)培养期满三年以上,已完成培养任务书规定的考核指标,业绩突出,年度考核成绩至少有1次为优秀,且符合提前出站条件的后备人才或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可申请参加出站评价。
(三)2008年以前入选申请延期出站的后备人才及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二、评价要求(一)出站评价材料。
参加本次出站评价的后备人才或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应分别依据《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出站评价办法》或《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出站评价办法》规定的评价内容和程序,按照入选当年签订的《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培养任务书》或《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合同》规定的考核指标,认真总结培养期内取得的主要业绩、突出贡献和自身学术技术水平及创新能力提高的成效,提供以下申请评价的材料:1.《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评价表》或《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评价表》,一式九份(含电子版)。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通知【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文字号】昆政发[2017]68号【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2.26【实施日期】2017.1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通知(昆政发〔2017〕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根据《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的相关规定,昆明市面向社会开展了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以下简称“第十五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申报选拔评审工作,同时开展了第十一批后备人选培养期满综合考核工作。
通过专家评审、市选拔培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公示,并经第十四届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同意,确认卫青等15人为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丁兴等10名带头人后备人选综合考核优秀直升为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马向丽等35人为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希望被确认的第十五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继续发扬顽强拼搏、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引领和带头作用,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昆明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6日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名单一、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5人)(一)面向社会选拔产生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5人)(二)培养期满第十一批后备人选综合考核优秀直升为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人)。
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培养任务书
编号: __________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培养任务书姓名:批次:单位:培养方向:起止日期:年月至年月联系电话: 手机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制二○○七年培养概况表一、培养内容及主要措施二、依托项目情况及本人承担的任务三、培养期内达到的总体目标及年度考核指标四、培养经费预算及配套条件1、经费筹措及支出(单位: 万元)2、分年度拨款计划(单位:万元)五、共同条款1、甲、乙、丙三方,就乙方进行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签订本《任务书》,各方应共同遵守本《任务书》、《云南省培养引进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2、乙方须定期按要求向甲方、丙方提交有关报告:按年度提交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经费决算的正式报告,提出当年年度计划,并于当年10月20日前上报;按甲方要求编报有关人才培养执行情况、统计调查材料;出现调整事项时,及时提交调整报告;取得重大进展、突破,或发生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件时,提交重要事件报告。
如果逾期不报或不按要求报告,甲方有权暂停项目实施和拨款。
3、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修改某项条款,应经丙方同意并就变更内容及其理由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变更。
未得到甲方正式批准前,须执行原规定的任务。
4、乙方在履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因主观要求解除的,视不同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丙方已拨经费,且甲方经费不再拨给。
如乙方未提出解除的要求,甲方、丙方有权根据调查情况做出中止的决定。
5、乙方培养结束后不能达到目标,未能通过考核的,视不同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丙方已拨经费,甲方经费不再拨给。
6、本《任务书》生效后,甲方、丙方应按规定如期如数向乙方核拨经费;乙方应按《任务书》规定的培养目标和任务实施,否则,甲方、丙方有权暂停培养并收回拨款。
7、《任务书》执行过程中所获得的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执行。
有关权益的分享由完成各方自行商定。
云南省创新团队选拔培养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云南省创新团队选拔培养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为了进一步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领军科技人才的带动作用,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大力提升各种科研创新平台和产业创新基地的创新水平,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重点产业、行业的核心竞争力,省科技厅计划到2012年选拔50个左右省创新团队,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人才群体。
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省创新团队的界定及命名省创新团队是团队成员在长期科学研究或产品开发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团队创新目标和较强稳定性的创新集体。
创新团队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省创新团队以“单位+研究方向或领域+省创新团队”命名。
二、省创新团队申报条件申报省创新团队应符合以下七个方面条件:(一)省创新团队的学术技术水平必须在全省同行处于领先并在全国同行处于先进地位,研究开发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二)省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和创新性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研究开发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力;一般应为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科技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首席科学家)、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技术创新人才等经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人才。
(三)省创新团队成员一般由10人左右组成,其核心成员(5人左右)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省创新团队的研究开发方向属于我省优势特色学科并与重点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或是我省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和产业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
主要从事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的应用基础研究,或开展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五)省创新团队核心成员近3年来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并为主要完成人。
(六)省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承担有2项以上在研的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或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目前所申报的省级以上(含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已确定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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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云南农业大学
“百名”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
申报书
申请人:肖关丽
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
所在院系: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5228927
资助期限:2012年12月-2015年12月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3日
云南农业大学
二○一二年十一月
填写说明
一、编写前要仔细阅读《云南农业大学“百名”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书》。
二、编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
三、“专业技术职务”指受聘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如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等。
四、所在部门意见填写所在部门对申请者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及研究工作设想的科学性等提出具体推荐意见。
并对照申报条件,提出审核结果。
五、如无特殊说明,本表各栏不够填写时,可自行加页。
六、申报书页面用A4纸双面打印。
一、简表
二、目前正在承担的主要科研任务(不超过5项)
三、主要创新成果、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经济社会效益、省内外同行评价等(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近五年来发表的重要论著及被引用情况(不超过10篇、部,附复印件)
五、授权发明专利及转让情况(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六、获奖情况(附证书复印件)
七、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工作(含本领域国内外研究概况、研究意义和作用、目标任务、关键科技问题及预期成果)
八、所在部门意见
十、学校评审意见
10。
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总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云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稳定、吸引、培养和集聚优秀科技人才,凝聚高水平学科研究团队,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科技发展方针,围绕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产业布局,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性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条实验室采取认定的办法,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企业组建。
实验室是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科研实体,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和组织实施实验室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二)认定实验室,并宏观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三)审批实验室的重组、合并、撤消等重大事项;(四)组织对实验室评估。
第六条实验室依托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是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云南省有关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定;(二)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在人、财、物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指导、监督实验室的运行;第七条实验室依托单位是实施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一)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以及经费等配套条件。
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实验室固定资产(实验楼、仪器设备等)的管理工作;(二)聘任或解聘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三)负责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配合省科技厅做好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等;(四)提出实验室研究方向、任务、目标等重大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和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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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__________
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培养任务书
姓名:批次:
单位:
培养方向:
起止日期:年月至年月
联系电话: 手机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制
二○○七年
培养概况表
一、培养内容及主要措施
二、依托项目情况及本人承担的任务
三、培养期内达到的总体目标及年度考核指标
四、培养经费预算及配套条件
1、经费筹措及支出(单位: 万元)
2、分年度拨款计划(单位:万元)
五、共同条款
1、甲、乙、丙三方,就乙方进行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签订本《任务书》,各方应共同遵守本《任务书》、《云南省培养引进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2、乙方须定期按要求向甲方、丙方提交有关报告:按年度提交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经费决算的正式报告,提出当年年度计划,并于当年10月20日前上报;按甲方要求编报有关人才培养执行情况、统计调查材料;出现调整事项时,及时提交调整报告;取得重大进展、突破,或发生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件时,提交重要事件报告。
如果逾期不报或不按要求报告,甲方有权暂停项目实施和拨款。
3、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修改某项条款,应经丙方同意并就变更内容及其理由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变更。
未得到甲方正式批准前,须执行原规定的任务。
4、乙方在履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因主观要求解除的,视不同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丙方已拨经费,且甲方经费不再拨给。
如乙方未提出解除的要求,甲方、丙方有权根据调查情况做出中止的决定。
5、乙方培养结束后不能达到目标,未能通过考核的,视不同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丙方已拨经费,甲方经费不再拨给。
6、本《任务书》生效后,甲方、丙方应按规定如期如数向乙方核拨经费;乙方应按《任务书》规定的培养目标和任务实施,否则,甲方、丙方有权暂停培养并收回拨款。
7、《任务书》执行过程中所获得的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执行。
有关权益的分享由完成各方自行商定。
8、乙方在省内发生工作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变更拨款单位。
乙方若调离本省,丙方应及时冻结甲方所拨款项,并报告甲方,同时追回用人才培养费所购仪器设备。
9、本《任务书》签约各方均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有争议或纠纷时,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10、《任务书》正式文本一式5份,甲方3份(人事处、计划处、推荐处室各1份)、乙方1份、丙方1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1、签订《任务书》各方达成协议的其它条款如下:(可另行加页)
六、所在单位对本计划任务书的保障措施
七、签订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