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五华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制度及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
五华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制度及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五华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内部管理制度。
二、工作职责1.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处负责文化旅游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市场经营许可、文化演出许可、旅行社许可等。
2.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评估,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
三、申请流程1.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并将材料提交给行政审批处。
2.行政审批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
如发现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审批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要求其补正或修改。
3.行政审批处完成初步审核后,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资质、管理能力、设施条件等。
4.评估完成后,行政审批处将评估结果提交给行政审批领导。
行政审批领导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审批决定。
5.行政审批处应在法定时限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并提供后续的服务。
四、监督管理1.行政审批处应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个案件进行登记和归档,确保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和可查性。
2.行政审批处应定期对审批工作进行自查和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
3.行政审批处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并根据监督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行政审批处将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如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行政审批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内部管理制度由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并经局领导批准后生效。
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五华区文化旅游局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内部管理制度。
二、执法职责1.文化旅游局行政执法处负责文化旅游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侵权盗版、非法交易等行为。
2.文化旅游局行政执法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行政执法手段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和处罚。
行政审批服务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秩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审批服务局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行政审批服务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若干名,下设综合办公室、业务审批科、信息管理科、投诉督查科等科室。
第五条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一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
(三)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提高审批质量。
(四)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批工作的规范、高效。
(五)负责处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投诉举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行政审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规范第六条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应遵循以下工作流程:(一)申请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者予以受理。
(二)审查审批: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三)决定送达:对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依法作出批准、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四)跟踪服务:对审批结果进行跟踪服务,确保审批事项顺利实施。
第七条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应遵守以下规范:(一)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公开透明: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审批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抵制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四)热情服务:积极主动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章信息化管理第八条行政审批服务局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电子审批。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行政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民和企业办事利便,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为提供便民、高效的行政服务设置的机构,是重要的政府公共服务窗口。
第三条行政服务中心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办事透明、高效、便民,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确保行政服务工作公正、公开、便民。
第六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群众的需求。
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由中心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协调执行。
第八条行政服务中心设有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牵头,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进行重要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内容第九条行政服务中心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一)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二)政府政策咨询服务;(三)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四)政务文书服务;(五)其他与行政事务有关的服务。
第十条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注册、证照办理、人才引进、税收服务等。
第十一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时间等信息,方便服务对象查询和咨询。
第十二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服务质量。
第三章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第十三条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流程包括服务申请、材料受理、审批审查、领取结果等环节。
第十四条服务申请环节,服务对象向行政服务中心提出办理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第十五条材料受理环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需补充材料,应当及时告知服务对象。
第十六条审批审查环节,行政服务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查,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要求服务对象提供相关资料或补充说明。
第十七条领取结果环节,服务对象凭证明材料领取办理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诉。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二、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要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借口,要求当事人到本部门咨询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三、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须知》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或提供规范格式文本。
办事人自接受一次性告知后,若未补齐所需材料,则视为无效报件。
四、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五、凡被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的报件业务,应补齐材料方可收费受理,承诺时限按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六、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说明退回的理由。
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七、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批效率。
若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度,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当事人道歉。
八、窗口工作人员遇到办事人咨询或申请办理非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时,应当热情地向其指示位置,办事人有要求的,要带到有关部门的窗口位置。
九、窗口要把本部门进入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内容、办理程序、审批条件、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按项目印成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告知单或项目手册,方便群众查阅。
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局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便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市、县人民政府推行“阳光政务”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行政审批的实施,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局设立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XX县安监局政务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窗口设在XX 县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和本局办公室。
窗口负责人由本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窗口工作人员由毕金福担任。
第四第本局确定办公室负责人作为联系XX县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督办行政审批内部流转的行政审批工作联络员。
第五条本局局长对行政审批工作负总责。
本局确定的分管局领导负责本局的行政审批工作,并领导窗口的工作。
本局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窗口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搞好服务。
第二章行政审批实施程序第一节受理第七条本局采取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告栏等方式在办公场所长期公示以下内容:(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及主要领导姓名;(二)窗口的名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其工作人员的姓名;(三)服务承诺及投诉渠道;(四)行政许可项目及其内容;(五)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六)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七)行政许可条件;(八)申请材料;(九)申请表格及申请书;(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十一)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十二)行政许可程序;(十三)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十四)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十五)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十六)行政许可收费;(十七)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本局工作人员须给予说明、解释,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八条本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本局服务中心窗口或者本局办公室负责受理。
行政审批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平公正,推动政府服务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公正、高效、便民,切实保障公平公正,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范围内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决定、登记或者发放许可证等处理。
第五条行政审批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为民、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行政审批程序第六条申请行政审批的,应当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
第七条行政审批事项可以分为简易审批和一般审批两种类型,具体分类由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简易审批事项是指事项的办理程序简便,条件较为统一,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标准性,并且不需要专家评审的。
第九条一般审批事项是指事项复杂,条件不太统一,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的,需要专家评审的。
第十条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应当在受理机构设立的审批窗口或者网上办理平台进行受理,同时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时间节点。
第十一条受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第十二条受理机构应当在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行政审批的结论应当是明确的,理据充分的,依法依规作出的。
第十四条对于需要专家评审的审批事项,应当设立专家评审组,对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第十五条对不符合行政审批条件的申请应当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和申诉途径,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决定书。
第三章行政审批监督第十七条行政审批监督是指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一、概述为了更好地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1. 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直接向上级主管单位负责。
2. 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综合科、窗口服务科、事务科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内容。
3. 行政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应遵循统一决策、分工协作的原则,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服务中心的工作任务。
三、服务流程1. 服务对象: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为社会公众及相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人等。
2. 服务范围: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咨询服务、证照办理等。
3. 服务流程:服务流程应遵循“便民、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服务流程包括接待预约、资料审核、办理审批、结果告知等环节。
四、服务标准1. 服务态度:服务人员应热情、礼貌、耐心,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2.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服务过程合法、规范。
3. 服务效率:服务效率应高效,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4. 服务满意度: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针对问题及时改进和优化服务。
五、服务规范1. 服务秩序:服务现场应干净整洁,秩序井然,不得出现乱扔垃圾、吸烟等行为。
2. 服务制度:服务人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变动服务事项、收费标准等。
3. 服务纪律: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服务时间、服务流程、服务标准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调整。
六、服务监督1. 监督机制: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对服务中心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 监督途径:通过投诉举报、满意度调查、社会评议等途径对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
3. 监督结果: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七、服务改进1. 改进机制:建立服务改进机制,对服务中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改进方案。
2. 改进措施:通过组织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更新服务设施设备等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包括:(一)对中心各部门窗口实施行政审批的监督;(二)对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第三条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制:(一)中心督察科负责对行政审批办理窗口进行监督;(二)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对被许可人从事相应行政审批事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中心人秘科对涉及行政审批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事前审查制度和备案制度。
第五条中心督察科负责组织行政审批,办理行政复议,对中心办理窗口实施的行政审批进行监督。
第六条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应当按照《XX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统一使用行政审批文书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向中心报送备案。
在作出决定后5日内报人秘科和督查科备案;一般行政审批事项应当按月报人秘科和督查科备案。
第七条行政审批办理窗口按照职能行使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权。
第八条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应当督促被许可人建立自我检查制度,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相应行政审批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
并建立监督档案,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归档备查。
第九条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可以根据情况对被许可人进行实地检查。
第十条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应当建立协助告知制度,互相通报情况,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监督。
第十一条中心督察科负责受理对中心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工作人员的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和投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设立举报和投诉电话,并对外公开。
第十二条中心各窗口实施行政审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督查科提出处理意见,责成限期纠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一)行政审批决定明显不当的;(二)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三)其他依法可以撤销或变更行政审批的。
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制度近年来,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制度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制度是指政府部门为了提升行政效能、推进行政改革而建立的一套科学、规范的组织与管理机制。
它能够有效地建立起行政审批过程的监督、管理与评估体系,进而推动公共服务的便民化、高效化。
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优化政府审批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它能够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传统的行政审批过程通常是由行政机关在内部进行决策,缺乏对外公开的透明性。
而通过建立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制度,政府部门必须明确规定审批的具体环节、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使得整个审批流程变得更加透明、公正,从而增加了公众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
第二,它能够提升行政审批的效率。
过去,由于行政审批过程长、环节多、周期长,往往导致了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
而借助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制度,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对审批流程进行分析、评估和优化,降低重复劳动、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从而提高了行政审批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它能够增加行政审批的便利性。
在过去,不少企事业单位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往往需要跑多个政府部门,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但通过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制度的建立,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整合相关审批事项,推行“一站式”服务,减少企事业单位的奔波和劳动,提高办事的便利性。
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全面的配合与支持。
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明确行政审批的分类、分工和职责,确保审批流程的科学运行。
其次,政府部门应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起全面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审批材料的电子化存储和共享。
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对行政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升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为行政审批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此外,在建立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还需要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政府部门应积极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精心设计审批流程,避免出现随意性和专断性的问题。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政府行政审批工作的公正、透明、高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窗口人员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类申请人在办事过程中受到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保守国家机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漏申请人的个人隐私。
第五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应严守请托和索贿纪律,不得收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利益。
第六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玩忽职守。
第二章窗口人员的岗位设置第七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窗口人员的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窗口人员的岗位设置应综合考虑申请量、复杂度、审批周期等因素,合理分配工作量。
第九条窗口人员的岗位设置应充分考虑人员技能和资质要求,确保窗口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
第三章窗口人员的管理政策第十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一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窗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和约束等管理制度,确保窗口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窗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保障窗口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考核应综合考虑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绩效,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
第十四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窗口人员进行奖励,激励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约束应采取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措施,确保窗口人员遵守规章制度并正确履行职责。
第四章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第十六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受理承办各类行政审批业务,负责对法定材料进行初审;2.向申请人提供详细且准确的审批材料和流程信息;3.积极协助申请人解答疑问,及时反馈审批结果;4.遵循审批工作程序和规定,确保审批工作的高效运行。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考勤制度请假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为了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人事管理,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1.考勤时间:(1)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为上班时间,下午至18:00为下班时间。
中午12:00-13:00为午休时间。
(2)迟到早退:若员工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早退,按旷工半天计算,迟到或早退时间不满15分钟按半小时计算。
2.考勤方式:(1)签到签退:员工每天上班前应在考勤系统上签到,下班后签退。
(2)外勤考勤:外勤人员需要在外勤任务结束后,向直属主管报备,请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3.请假销假:(1)请假类型: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具体请假事由需提前向直属主管请示。
(2)请假程序:员工请假需提前至少一天向直属主管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由主管审批后,填写请假单,并在考勤系统上进行请假登记。
(3)请假规定:A.事假:员工可根据自身需要,提前至少一天向直属主管请示并填写请假单。
B.病假:若发病需请假,员工应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并在病期结束后重新向直属主管提出销假申请。
C.婚、产、陪产假:员工需提供结婚证、医院开具的产检单或相关证明,并提前一个月向直属主管请示。
4.考勤记录:(1)考勤纪录: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将建立考勤记录,记录每位员工的签到、签退时间,迟到早退情况,以及请假记录等。
(2)考勤统计:每月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将进行考勤统计,对每位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奖励或处罚。
1.请假天数:(1)事假:员工请事假的天数不得超过3天,需提前至少一天请示并填写请假单。
(2)病假:员工请病假需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假天数根据病情决定,需提前请示。
2.请假流程:(1)员工请假需提前至少一天向直属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2)直属主管审批,请假申请需在2小时内进行审批,并通知员工请假是否通过。
(3)请假通过后,员工需填写请假单,并在考勤系统上进行请假登记。
行政审批服务规章制度
行政审批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步伐,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涉及到行政审批服务的领域及范围。
第三条行政审批服务应当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宗旨,规范行政审批办理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四条行政审批服务应当依法行政,加强诚信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五条行政审批服务应当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为建设法治高效、廉洁的政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行政审批服务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六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合理设置,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内部分工合作,形成高效、便捷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部门,统一负责具体行政审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人员队伍,确保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行政审批工作的整体合作机制,避免出现工作交叉和数据重复等情况。
第九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登记、审批、答复、监督等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第十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审批事项的公开透明。
第三章行政审批服务程序第十一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违法操作。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应当合理简便,规范统一,确保审批事项的便捷高效办理。
第十三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应当设立明确的时限要求,确保审批事项的及时办理。
第十四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应当实行电子化管理,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审批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的各个环节应当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批事项的安全可靠。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审批事项管理与监
04
督
审批事项清单管理
清单制定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应制定审 批事项清单,明确各项审批事项 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时 限等要素,确保清单内容完整、
准确。
清单公示
审批事项清单制定后,应在行政 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网站、办事 大厅等渠道公示,方便公众查询
和了解审批事项相关信息。
清单更新
工作流程与规范
03
审批事项分类与编码
审批事项分类
对审批事项进行合理分类,如按性质、 按重要性等,确保同类事项具有相似性 。
VS
审批事项编码
为每个审批事项分配唯一编码,方便管理 和查询。
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01
02
03
申请与受理
明确申请材料和受理条件 ,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 合要求。
审查与决定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 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然 后作出审批决定。
风险评估
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 和影响程度,为采取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3
风险应对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规避、降 低或转移风险,确保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稳 定运行。
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
内部控制设计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项业务 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指负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 事项的服务机构。
“内部管理制 度”
指中心为规范内部管理而 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员工”
指在中心工作的正式员工 、试用期员工、实习生等 。
“领导”
指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其 他领导班子成员。
“部门负责人 ”
指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如综合部负责人、业务部 负责人等。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制度一、预先指导制度各相关部门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前,要开展针对性的预先指导工作,切实提高申报精准率和审核通过率。
(一)实施主体承办审批服务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审批服务首席代表牵头做好本部门预先指导工作。
涉及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由该事项牵头部门启动联办机制,组织各相关部门首席代表联合开展预先指导。
(二)事项清单和服务流程根据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和动态更新预先指导清单,并按以下流程组织实施:1.通过政务服务“一张网”、审批服务窗口和来电来信来访等渠道,按照首问负责制原则及时获取有关项目申报信息。
2.获知信息后,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事项,应及时与申报企业或项目帮办单位取得联系,确认项目基本情况和申办需求。
非本部门职权事项,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及时移交有权部门办理。
3.根据确认情况,审批服务首席代表第一时间开展预先服务指导,问题较为复杂,首席代表无法独立完成的,协调本部门相关力量实施预先指导。
4.事项涉及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本部门无法独立完成的事项,应及时提请该事项牵头部门启动联办机制,明确牵头人、预先指导人、项目帮办人和具体任务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预先指导工作,涉及到政策审查、现场勘察、技术审核、检测检验等措施的,各相关部门应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落实好,并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相关情况。
二、联审会办制度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审批服务过程中应加强联审会办,推进审批服务效能不断提速。
(一)常规联办。
事项涉及现场勘察、技术审核、检测检验等专业审查内容,审批窗口无法独立完成的,由该部门窗口通过政务服务网推送至后方机构,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实施联动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
行政审批权限相对集中行使后,由原主管部门承办划出事项专业审核等措施的,行政审批局相关窗口通过政务服务网推送主管部门具体承办机构,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实施联动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
(二)部门联办。
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docx
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标题: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摘要:行政审批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活动,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行政审批的特殊性,容易出现腐败、不公平等问题,因此,建立健全的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制度的必要性、目标、主要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进行阐述,旨在为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一、制度的必要性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活动,行政审批的公正、高效与透明性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社会信任。
仅仅依靠外部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内部监督制度的建立就显得尤为重要。
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预防、发现和纠正行政审批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增加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目标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行政审批活动的公正、高效、透明和廉洁。
通过建立规范的程序和制度,减少和消除腐败行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益,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1. 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和标准:明确审批程序和标准,规范审批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平公正的行政审批结果。
2. 提高审批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加强审批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使其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
3.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程序的透明、规范和公正。
4. 强化信息公开和参与:提高行政审批信息的公开度,加强社会各方面对行政审批活动的监督和参与,推动行政审批的民主化和阳光化。
四、实施方式1. 加强内部监督机构建设:设立专门的行政审批内部监督机构,配备专业的监督人员,负责行政审批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2. 完善监督措施和手段:针对行政审批的各个环节,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如随机抽查、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等。
3.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投诉举报机制,提供便捷渠道供社会各界举报行政审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 加大惩治力度:对行政审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威慑效应。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2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规章制度一、会议制度(一)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1、参加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
必须时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
2、时间。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临时确定召开。
3、会议内容:(1)研究贯彻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指示、政策。
(2)研究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
(3)研究以“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____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委员会”名义起草的重要文件。
(4)研究审批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5)研究各科室日常重要工作。
(6)研究审批中心财务及其他需要研究的行政管理工作。
(7)领导之间互通工作情况。
(8)党委成员____会(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9)其他需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二)室务会1、参加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的负责人。
2、时间。
通常每月召开一次,遇有急需研究的重要事项,可临时确定召开。
3、会议内容:(1)学____、省、市、区委和政府下发的重要文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讨论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大事项。
(2)回顾总结当月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月工作任务。
(3)研究中心和各科室协调的有关工作任务。
(4)讨论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阶段性重点工作。
(5)应由室务会讨论研究的其他工作。
(三)党支部会议1、参加人员。
中心管理办公室党支部成员,党支部书记主持。
2、时间。
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
工作需要时,由党支部书记临时确定召开。
3、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支部工作、党员活动内容及党员纳新问题。
(四)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中心党员大会)1、参加人员:全体党员2、时间。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工作需要时由中心党委临时决定召开。
3、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党课、过____生活,党员纳新表决。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2)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 档案管理的目的和原则:明确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如保密原则、完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等。
审批中心工作制度
审批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审批中心的行政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时间1. 审批中心的工作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工作人员就餐时间。
2. 特殊情况下,审批中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三、工作内容1. 审批中心的主要工作是对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审批和管理。
2. 审批中心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审批职责,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审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人员1. 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勤勉尽责,热情服务。
2. 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按时到岗,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3. 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礼貌待人,耐心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五、服务对象1. 审批中心的服务对象为申请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企业和群众。
2. 审批中心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3.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和联系,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提升服务水平。
六、审批流程1. 审批中心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审批流程,明确审批环节和时限。
2.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对审批流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审批工作的高效、公开、公正。
3. 审批中心应当及时反馈审批结果,对审批不通过的,应当告知理由,并提供申诉渠道。
七、内部管理1. 审批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审批工作的正常运行。
3.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机制,提高审批工作的协同性。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政务服务中心是为了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行政服务流程,满足市民和企业的需求而设立的机构。
为了规范和指导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1. 政务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中心主任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并根据工作需要分管具体业务领域。
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
2. 中心设立综合业务部、行政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和服务窗口四个部门。
综合业务部负责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监督工作。
行政管理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
服务窗口部负责接待市民和企业的咨询和投诉,并协助综合业务部办理相关事项。
三、工作职责1. 综合业务部综合业务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监督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 接收市民和企业的申请材料,核实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 审核申请材料,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3) 监督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过程,确保办理时限和质量;(4) 统计和分析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理数据,提出改进措施。
2. 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 拟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相关规章制度;(2)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考核、奖惩等;(3) 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中心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员工综合素质;(4)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场所管理、设备维护等。
3. 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方案;(2)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3) 提供技术支持,解决信息系统故障和问题。
4. 服务窗口部服务窗口部负责接待市民和企业的咨询和投诉,并协助综合业务部办理相关事项。
行政审批规范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医院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包含但不限于人事调动、合同签订、职称评定、设备采购等。
第三条医院行政审批工作应遵从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尽量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间,为职工供应便利。
第二章行政审批申请第四条行政审批申请应当填写《行政审批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和料子,审批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第五条行政审批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申请所需料子及要求,确保需要的料子齐全,并定时提交。
第六条行政审批申请应通过医院内部行政审批系统进行提交,如无法使用系统,可向相关部门进行线下提交。
第三章行政审批流程第七条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均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
第八条行政审批流程分为以下环节:申请、初审、审查、复核、核准、批准。
第九条初审环节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查环节由行政审批中心负责,复核环节由主管领导负责,核准环节由分管领导负责,批准环节由医院领导负责。
第十条行政审批各环节负责人应严格依照规定的时限完成审批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行政审批结果第十一条行政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通知方式可以采用书面通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
第十二条对于被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并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
第十三条对于未被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申诉。
第五章行政审批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医院行政审批工作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十五条医院行政审批工作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矫正和惩罚。
第十六条医院行政审批工作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并按要求定期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行政审批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立刻生效。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内容如有需要调整或修改的,应依照程序进行调整或修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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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一、仪表仪容(一)坚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着装要整洁大方。
工作期间,男同志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 ;女同志不准穿奇装异服。
(三)仪表要端庄,男同志不留长发和蓄胡须;女同志不浓装艳抹和烫奇异发型。
二、工作纪律(一)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所规定的时间签到,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
(二)不准随便串岗、离岗,不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说不利于工作的话。
(三)工作期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或看电影,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或网站;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等。
(四)经常维护微机,不利用微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班离岗前要关好微机,保障其安全。
(五)工作人员如有事需请假,要向中心主任请假。
办完事情之后,应立即销假,返回工作岗位。
(六)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出差、参加会议前要及时与中心沟通,并将岗位工作交给主管领导或同事代理。
三、工作环境(一)桌椅橱柜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准堆放杂物。
(二)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痰入盂,纸入篓。
(三)橱柜内文件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四)花草摆放有序,并要管护好。
四、待人接物(一)待客要文明礼貌,以诚相待,热情迎送,行为得体。
(二)必须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工作忌语”。
(三)标准礼貌常用语:
您好、请、对不起、请原谅、不用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