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第4章贷款业务核算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学习重点与难点
1.信用贷款发放与收回的核算,包括按期收回, 逾期收回,非应计贷款等的核算规定与方法。 2.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种类与核算方法 3.贷款利息计算的规定与核算方法 4.票据贴现的核算方法 5.本章内容的难点:非应计贷款的核算,表内 应收利息冲减损益转表外科目的核算,票据 贴现到期收回的核算
三、贷款的发放、偿还方式及核算原则
(一)贷款的发放,偿还方式 1.银行贷款的发放方式 (1)单位贷款可以分为贷款转存和逐笔核实支 付两种。 贷款转存,是指借款单位在核定的贷款指标 额度内,按合同规定填制借款转存凭证,将贷 款一次或分次存入在本行开立的有关存款户; 银行按实际转存的贷款和占用时间计收贷款利 息。是银行支付各项贷款的基本方式。
2.贷款的偿还方式 (1)一次性偿还,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 次性还清贷款本金。一般来说,短期的临时, 周转性贷款都是采取此方式。 (2)分期偿还,即借款人按规定的期限分次 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这类贷款的期限通常 按月,季,年确定,中长期贷款大都采用这 种方式。
(二)贷款核算的基本原则 短期贷款本金按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 账。期末,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 算应收利息。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贷款业务是银行重要的资产业务, 是银行向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融通 资金的重要手段。本章虽然篇幅不算很 大,但在课程中的地位非常重要,是重 点章节之一。
一、教来自百度文库要求
1.理解贷款与贴现的意义 2.熟悉贷款分类的标志与种类 3.掌握贷款发放与收回的核算 4.掌握贷款损失准备提取的范围,种类及核算 5.掌握利息计算的一般规定与核算方法 6.掌握票据贴现以及到期收回的核算
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
一、贷款业务的意义
贷款是指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要求 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信用 活动,是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
贷款业务是银行作为贷款人,按照一 定的贷款原则和政策,以还本付息为条件, 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提供给借款人使用 的一种信用活动。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盈 利资产,也是银行传统的核心业务。
二、信用贷款的核算
例:20××年5月1日开户单位世纪联华商场 向本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00元,期限 6个月,利率4.35‰ ,20××年11月1日归 还,经审核同意,予以办理。 1、发放贷款 借:短期贷款—世纪联华商场户 200000 贷:活期存款—世纪联华商场户 200000
逐笔核实支付,是指借款单位在核定的 贷款指标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逐笔支取 贷款;银行按实际支用额和时间计收贷款 利息。逐笔核实支付贷款只适用于银行经 办的长期投资贷款。
(2)个人贷款的发放分为直接提款和专项 提款两种方式 直接提款即依据借款合同将贷款划转到 借款人在经办行开立的储蓄存款账户。 专项提款即依据借款合同以转账方式将 贷款直接划转到银行特约商户(或学校)在 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二、贷款的种类
从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出发,可以对银行 贷款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而不同的 分类方法,对于正确理解和处理各项贷款 业务的核算手续具有不同的意义。
(一)按贷款对象的主体性质分类 可以分为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 单位贷款是银行向企事业单位及机关, 团 体等经济组织发放的贷款。 个人贷款是银行向消费者个人发放的贷 款。
(五)按贷款本息是否逾期超过一定天数分类 可以分为非应计贷款和应计贷款。 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 没有收回的贷款。 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
(六)按银行发放贷款的自主程度分类 可以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自营贷款是银行以通过合法方式筹集的 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银行承担, 并由银行收取本金和利息。 自营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贷款。
(二)按贷款期限分类 按贷款期限分类,银行贷款可以分为短 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其贷款期 限分别为一年以下,一年以上(含一年) 五年以下,五年以上(含五年)。
(三)按贷款的保障条件分类 可以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 现。 信用贷款是银行完全凭借客户的信誉而 无需客户提供抵押物或第三者保证而发放 的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的财产或信用作 还款保证的贷款。根据还款保证的不同, 担保贷款又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 证贷款。 票据贴现是贷款的一种特殊方式。
(四)按贷款的质量和风险程度分类 可以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 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其中,次级贷 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又统称为不良贷 款。
中长期贷款的核算,应当遵循四个“分别 核算”的原则: (1)本息分别核算。中长期贷款按照实际 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期末按照贷款本金 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的利息,分别贷款 本金和利息进行核算 (2)商业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3)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4)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 单独核算。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 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 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 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冲减本金;本金全 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确认为当期利息 收入。在资产负债表中,应计贷款与非应 计贷款分别列示。 银行发放的贷款应当在期末按规定计 提贷款损失准备。
委托贷款是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银行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 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 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 人承担。
(七)按贷款的用途分类 银行贷款的用途非常复杂,贷款用途本 身也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 按照我国习惯的做法,通常有两种分类 方法:一是按照贷款对象的部门来分类,分 为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科技贷 款和消费贷款;二是按照贷款的具体用途来 划分,一般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投 资贷款。
第二节 信用贷款的核算 一、发放贷款的核算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填写一式五联 借款凭证送交银行信贷部门,经审批后,交 银行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借款凭证后进行审查,无 误后,第二联代转账借方传票,第三联代转 账贷方传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贷款——X X 单位贷款户 (或中长期贷款——XX单位贷款户) 贷:活期存款——X X 单位存款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