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外籍专家(教师)聘请及管理办法
![外籍专家(教师)聘请及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f46cc3f08a1284ac950438c.png)
XXXX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试行)为加强我院外籍教师的相关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籍教师在学校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提高聘请效益,同时使外事人员的工作规范化。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外籍教师的聘请和管理是学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学科建设,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第二条外籍教师的聘请与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外事工作,学院实行由组织人事处领导下的归口管理.第三条组织人事处作为外籍教师聘请及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在部门主管的领导下,统筹制定聘请计划,办理聘请手续,评估聘请效益等。
二、聘请工作第四条聘请外籍教师工作要遵守以我为主,按需聘请,加强管理,为我所用的原则。
第五条外籍教师应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和第二语言教学经验。
所聘人员应对我国友好、愿与我合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
三、教学管理第六条外籍教师所在系部应及时以适当方式向外籍教师介绍我国的教育政策、教育制度、学校的培养目标、课程计划以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第七条系部应适时听取外籍教师对工作安排、教学内容的意见,解决他们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第八条对外籍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要进行精心安排,其教学工作量一般每周不少于16学时;增加或减少时,应以合同方式确定。
第九条教务处要建立听课和评估制度,对外籍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质量等进行定期检查。
同时认真听取外籍教师的意见,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以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系部要向外籍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用书、参考资料、工具书及教学设备。
第十一条提倡中、外教师共同备课,观摩教学,交流教学经验;外籍教师可参加院、系、教研室组织的业务学习、学术会议、专题讨论等教学、科研活动;鼓励外籍教师在我国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第十二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宗教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既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又禁止其在教育教学中传教或进行宣传宗教的活动。
厦门理工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厦门理工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f0d3a9eb9d528ea81c77964.png)
4、协调、考核各聘用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教的聘用管理,确保我校外教聘用的效益。
第五条外教的教学、科研、生活管理及福利发放由教务处、聘用单位、科技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工会等各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第三章聘用
第六条聘用条件
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专业类外教需具有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和相关工作经验;语言类外教须具有学士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具有国外教育工作或相关语言培训工作经验者。
第七条聘用程序
1、每年10月份之前由各聘任单位将该年度外教需求计划和本单位用人计划一同向人事处上报,由国合处负责到各单位进行调研确认,经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报送主管教学、人事和外事的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国合处会同人事处负责对外发布信息、物色人选。外教年度需求计划,应包括如下几方面:
(1)聘请外教的岗位数量、岗位职责、业务水平要求(含资质、知识经验结构等要求);
第三条外教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多方招聘,择优录用,依法聘请,强化管理,用其所长,讲求实效。
第二章管理职能部门
第四条外教管理工作归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下称国合处)统一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统筹外教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外教招聘,组织外教的应聘考核和合同签订,办理外教来华手续,核定发放外教工资。
2、负责对外教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严格要求外教遵守中国法律、依法执教。
3、由国合处通过资料审核、工作经历调查、电话口试或视频面试等形式,初选出符合应聘条件的遴选对象。
4、由国合处组织所在教学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相关人员及在职外教代表共同对符合应聘条件的遴选对象进行面谈、电话口试、视频面试、试讲,出具综合测评意见,并提出拟聘人选、工作任务和薪酬待遇的具体建议。
学校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外籍人员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cf4ed66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6ecdd5c.png)
学校外籍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外籍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学校外籍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聘用的外籍人员及在校园内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的外籍人员。
第三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学校的宗教信仰、学术自由和教育理念,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遵守中国的治安管理制度,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第五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尊重中国的民族习俗风俗,不得有侮辱中国传统文化的言行举止。
第六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保护学校的财产和环境,不得进行损坏或破坏学校的公共设施和场所。
第七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要求,不得擅自进入学生宿舍区、教学楼等受限区域。
第八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学术规范,不得有抄袭、篡改、捏造数据等行为。
第九条学校外籍人员在校园内从事工作和活动时应当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出示有效的证件和身份证明。
第十条学校外籍人员在校园内发现有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上报给学校相关部门,协助学校查处违规行为。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十一条学校对外籍人员的招聘应当依法程序进行,严格按照学校的招聘政策和流程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对外籍人员的录用应当考察其个人的学历、资格、工作经验等情况,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学校外籍人员的工资发放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足额支付其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福利。
第十四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接受学校的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为外籍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并对其工作场所和生活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居留与签证第十六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依法申办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不得以其他方式在中国境内从事工作和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外籍人员须依法申请签发居留证件,定期向公安机关更新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学校外籍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中国境内时,应当提前向学校报备,确保其相关手续和安全。
学校关于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关于外籍教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b31ae89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950055c.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任教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外籍教师的合法权益;2. 公平公正:对待外籍教师一视同仁,保障其合法权益;3. 尊重差异: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学术观点;4. 激励发展:为外籍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第二章外籍教师的聘用第四条学校聘请外籍教师,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聘用。
第五条聘请外籍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两年以上相关教学、专业管理工作经验;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3.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4. 对华友好,愿意与我校合作。
第六条学校应与外籍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外籍教师的管理第七条外籍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八条外籍教师应按时参加教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九条外籍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与国内教师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学校应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保障其宗教活动自由。
第十一条学校应关心外籍教师的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帮助。
第四章外籍教师的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外籍教师的考核与评价体系,定期对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学质量、教学方法等;2. 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等;3. 社会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国内教师的交流与合作等。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外籍教师续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更好地管理外籍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
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doc
![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doc](https://img.taocdn.com/s3/m/13b7047a80eb6294dc886c4b.png)
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引进国外先进教育科技成果和管理经验,根据《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籍教师的基本条件(一)对华友好,愿与我院合作,符合我院需要;(二)外籍教师须有学士以上学位,有两年以上相关教学经验;(三)身体健康,能担任协议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第三条聘请外籍教师的程序(一)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教学需要,于每年月底和月底前向学院教务处提出本单位下一学期的外籍教师需求申请。
教务处在综合后以书面形式在每年的月和月向学院提出确定。
学院外事办公室在接到学院确定的外籍教师聘请计划后即着手相关的工作。
(二)学院外事办公室须将拟聘材料备齐,上报省外国专家局审批,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省外国专家局同意聘请后,到市外事办公室办理《来华邀请通知书》发给外籍教师,外籍教师凭通知书到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
(三)外籍教师应于新学期开始一周前抵达我院,由外事办公室派专人迎接并安排住宿。
(四)外籍教师抵达我院后,教务处应会同外教所在系(部)及时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外籍教师需向外事办公室交一寸半身免冠照片张以存档及办理有关证件,并由外事办公室组织其进行常规体检和办理有关居留等手续。
第二章外籍教师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业务工作。
外籍教师所在的系(部)负责外籍教师教学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教务处的职责是:(一)根据教学单位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确定聘请人选,提出聘请外籍教师的书面报告。
(二)审定外籍教师讲学计划和教学使用的教材(包括参考影视及其它资料);审核各聘用单位上报的外籍教师工作计划,协助其安排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设施及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会或学术报告会等。
第六条外籍教师所在的系(部)的职责是:(一)根据学科和课程建设的需要,安排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任务;审核并协助外籍教师制订授课或科研计划选定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鼓励外籍教师采用先进的教学科研方法和手段。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ce320fa79563c1ec4da714c.png)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外籍教师(专家)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我校外籍教师(专家)(以下简称外教)的聘任和管理,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充分发挥外教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提升我校办学层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外教聘请(一)聘请原则聘请外教应贯彻按需择优选聘,保证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
(二)聘请程序1。
申请。
需聘用外教来我校进行长期教学的部门(下称聘用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工作的实际需要,每年十二月底前向对外发展与国际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聘请外教的人数及其理由;外教的教学任务(教学科目、教学时数、教学对象等);外教的教学目标及其业务管理(教学要求、合作教师配备等)。
需聘请外教来我校进行短期交流、讲座等学术活动的部门, 应提前三个月向对外发展与国际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
核准。
对外发展与国际交流中心根据聘用部门的申请,结合学校年度发展计划,报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招聘。
3.招聘。
我校坚持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方针。
聘用部门可以充分利用本部门的人力资源和学术交流渠道,独立自主地选聘所需专业的外教;对外发展与国际交流中心应利用一切对外交流渠道,对聘用部门聘请外教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4.签订合同。
任教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的外教必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容由聘用部门草拟,对外发展与国际交流中心审核,由分管校领导代表学校与外教签订.外教合同期满,如工作表现良好、聘用部门需要留用的,可以续聘.(三)外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我校的各项规定,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对华友好,愿意合作,业务水平较高,所从事专业符合教学科研实际需要。
2.语言类外教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持有语言教师资格证书,发音清楚,口齿流利,且教授的语言应是其母语或其国家的官方语言。
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优先考虑。
专业类外教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3.年龄55岁以下,在教研、科研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可以放宽到59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外籍老师管理制度
![外籍老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c4f9857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e60e454.png)
外籍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籍教师管理,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招聘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外籍教师:指本校聘请的具有外籍国籍的教师。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依法管理,文明教学,互信互助,共同发展。
第五条教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外籍教师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校长是外籍教师工作的领导者,负责全校外籍教师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外籍教师工作负总责。
第二章外籍教师的选拔与聘用第七条学校委托由关系部门组织外籍教师的招聘工作,聘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二)具备本学科专业知识和较好的教学技能;(三)体格健康,工作稳定,品德良好;(四)有至少两年教学工作经验,有合法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外籍教师的聘用程序:(一)申请:应聘者向学校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教学计划等相关材料;(二)资格审查: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者,经学校面试,由相关部门组织;(四)录用:通过面试者,学校提出录用意见,上报学校领导审批;(五)签订合同:经学校领导批准,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新聘外籍教师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对教师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第十条外籍教师工作签证、居留手续办理:学校应为外籍教师提供全方位服务,协助外籍教师处理工作签证、居留手续等事宜。
第三章外籍教师的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外籍教师档案管理制度,对外籍教师的个人信息、聘用合同、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进行妥善管理。
(一)外籍教师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包括姓名、国籍、联系方式、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二)外籍教师聘用合同:学校应当与外籍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存档;(三)外籍教师考核结果:学校应当对外籍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并记录在案。
高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精选5篇)
![高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精选5篇)](https://img.taocdn.com/s3/m/b19d01cb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c9.png)
高校外籍老师管理方法(精选5篇)高校外籍老师管理方法范文第1篇【关键词】外籍老师教学监控教学质量随着高等教育全球化和市场化的打发展,高等教育模式日新月异,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的高校之间生存与发展的竞争也更加激烈。
因此,如何利用外籍老师这一特色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成为浩繁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的生命线。
而构建外籍老师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应对教学质量问题的一项紧要举措,是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实现自我超启程展的紧要手段,对于促进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可连续发展具有紧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要成立特地的外籍老师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外籍老师教学质量监控重要实行校级宏观教学质量监管和使用部门日常教学管理两级监控模式,成立特地的外籍老师教学质量监控组织机构。
该组织机构要包含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两个构成部分。
领导机构重要对外籍老师教学质量监控进行整体的把控,对工作机构内容各小组进行分工监督。
工作机构针对各专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实在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对于组织内部要建立工作制度,确立工作规范,强化外籍老师教学质量管理职能,成立特地的督导组,对整个教学质量工作进行监督和信息反馈,确保信息畅通。
二、外籍老师教学质量监控内容要系统全面外籍老师教学质量监控内容体现了学校对教学质量的要求和标准,重要包含教学管理、教学过程和教学对象等几个方面的内容,教学过程的监控内容,重要反映了外籍老师教学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是中外合作办学外籍老师教学质量形成的主导方面,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
而对教学对象的监控内容,则重要为了体现学生的主观学习和客观环境的影响,也是形成外籍老师教学质量的主体因素,对这一主体的监控,则是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整体教学质量的紧要保证。
另外,除了对教学过程和教学对象监控之外,由于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的外籍老师开设课程在考试方面的自主性强,因此,还要加强对课程考核环节的监控。
实在内容应包含外籍老师课程考核方式,试卷命题与制作,课程考查方案、题库建设,考试管理制度的执行,阅卷与成绩评定以及成绩录入和试卷归档管理等内容。
国际教育学院外籍教师管理规定
![国际教育学院外籍教师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2abbd415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85.png)
国际教育学院外籍教师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对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管理,根据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请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的精神,并参照《XX学院外籍教师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1、经XX学院正式聘任,分配到我院承担中外合作办学教学任务的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要求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有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同时须持来华工作签证。
2、在国际教育学院承担中外合作办学教学任务的外教,其行政管理、日常生活管理及其他涉外工作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日常教学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安全工作由保卫处负责;工资发放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和财务处负责;水、电、生活设施维修由后勤处负责;医疗保健由校医院负责。
3、来国际教育学院任教的外教,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我国的社会制度和民族习惯,不得干涉我国的内部事务。
学院尊重外教的个人宗教信仰,但不允许外教在我国进行传教、宣传宗教和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合的工作。
4、学校与外教签订详细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同时明确外教的生活待遇、旅游、保险、医疗费用、休假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双方发生聘用合同争议时,可向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外教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条件,XX学院有权解除合同。
5、外教到校后,XX学院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签证,有效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和外籍人员的要求而定,但一般不超过护照的有效期;根据情况需要XX聘用合同的,要提前向上级外事主管机关汇报并提出申请。
6、国际教育学院积极为外教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配备辅导教师或者外教合作伙伴协助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教学辅助设备。
7、XX学院为外教提供满足外教需要的生活居住条件,配备卧具、沙发、写字台、书架、电视机、空调、冰箱、热水器、浴具、洗衣机、饮水器等生活用品。
8、外教必须在学院指定的用房住宿,并遵守《XX学院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XX大学外籍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XX大学外籍教师聘任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24177a677232f60dccca125.png)
XX大学外籍教师聘任管理办法为提高办学国际化水平,加快具有国际视野、国际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外籍教师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中的外籍教师指以学校名义聘请的、全职在校一年及以上从事语言类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各专业领域外籍教师。
第二条外籍教师的聘任与管理遵循“按需设岗,择优选聘,保证质量,用其所长,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聘请外籍教师的基本条件第三条外籍教师聘任的职称层次:教授、副教授及讲师(或相当职称者)。
第四条聘任条件1、基本要求: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外事政策、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华友好,身体健康,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在其本国无犯罪记录;具有学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并在该学术领域有较高造诣,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2、年龄要求:所聘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博士及副教授职称以上不超过55周岁。
3、其他要求:原则上所有学位须在国外高水平大学取得,熟练使用英文讲授课程。
第三章主要职责第五条教授职责:承担相应教学任务,指导或主持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了解和准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学科建设和梯队建设。
第六条副教授职责:承担相应教学任务,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参与学科建设和实训室建设。
第七条讲师职责:承担相应教学任务和学生技能大赛培训工作,参与科学研究工作,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等;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参与学科建设和实训室建设。
第四章聘请程序第八条聘用单位(各学院)提出外籍教师聘用计划,国际教育学院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聘请计划应说明拟聘外籍教师的业务水平要求、聘请的必要性、拟承担的教学和科研任务以及考核指标。
第九条聘用计划获准后,聘用单位应配合国际教育学院通过各种渠道主动联系并遴选拟聘外籍教师,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学术评议,并提出初步聘任意见,拟定岗位职责、聘期须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由国际教育学院报分管外事的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的签订聘用合同。
上海音乐学院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上海音乐学院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88185d09ec3d5bbfd0a749f.png)
上海音乐学院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沪音院办字(2007)第7号为把我院办成国际一流的音乐学院,吸取国外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需要,聘请外籍教师来院教学,以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提高办学水平。
为了规范我院外籍教师的聘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外籍教师的日常管理院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外籍教师的聘用管理工作。
院组织人事处和院办是外籍教师聘用管理的职能部门。
外籍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院组织人事处和院办总负责,教学部门共同参与,实行院、系(部、附中)两级管理。
聘有外籍教师的教学部门应由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外籍教师工作,并由本部门秘书配合院组织人事处和院办具体处理外籍教师的日常事务。
聘请外籍教师向市有关部门的申报手续、政策教育、出入境管理等工作由院办负责;教学管理由教务处、研究生部、各系及附中负责;考核评估管理由院组织人事处负责。
二、外籍教师的类型聘请外籍教师来院工作分为短期教学和长期教学:1、短期教学: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聘请公认的国际级大师、著名音乐家或具有国外知名院校、知名演奏团体任职经历或曾在重要国际比赛中获大奖的外籍音乐家每年来院进行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大师班、专题学术讲座、专业项目辅导或对参加国内外重大比赛的选手进行指导。
2、长期教学:学院和各教学部门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需要,聘请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有国外专业院校、演奏团体任职经历的外籍音乐家来院担任一学年以上的研究生或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三、聘请外籍教师的申报审批程序1、聘请外籍教师短期教学由各教学部门根据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提出申请,相关材料报院组织人事处和院办,经院组织人事处和院办初审、院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2、聘请外籍教师长期教学由各教学部门根据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需要的具体情况提出申请,并将拟聘外籍教师的申请表、学历、工作经历、学术业绩等相关材料报院组织人事处和院办,由院组织人事处和院办初审、组织专业考核并经院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大学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大学外籍教师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9ac3ec3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d33ba83.png)
大学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为规范我校外籍教师的聘请和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聘请原则外教的聘请应坚持“按需聘请、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外教在外语教学、专业学科和中外合作办学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其为学校的教学及学科建设的发展服务。
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以下简称:国际处)负责外籍教师的统管理,并负责来校手续办理及生活安排等方面工作;外语学院负责语言类外教的教学工作;各院(部)负责各专业外教的教学工作;各学院聘请的“楚天学者”等外籍专家学者按照相关协议及管理文件执行;后管处负责外教的住房安排等。
(二)外教守则外教应遵循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尊重的宗教政策,不得在学生中传教;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接受教学检查和评估,不得在校外兼职。
二、聘请程序(一)外教申报每年四月上旬,各院(部)将下学年所需聘请的外教人数及基本情况报国际处。
国际处根据各院(部)所需外教情况,统报校领导审批后,方可聘请。
语言类外教的聘请由外语学院协助安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需外教应会同外语学院商定,聘用时优先满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需要。
(二)基本条件语言类外教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母语为英语、德语的外籍人士;专业类外教原则上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外籍人士,具体条件由各院(部)根据专业需要制定。
(三)聘请方式语言类外教聘请,由国际处、外语学院根据需要寻找合适人选,所聘人员递交的护照复印件、简历、证书和体检证明等申请材料,经国际处初审,外语学院通过网络面试或电话问答等形式,根据教学要求确定所需聘请的外教。
专业类外教的聘请参照语言类外教的聘请方式。
(四)工资标准参照外国专家、XX省外国专家的有关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按照学历、学位等专业要求,制定相应的工资标准。
(五)合同签定所聘外教经审核确定后,由国际处将中英文聘请合同扫描发给受聘方,经受聘方确认签字后,方可办理聘请手续。
外籍教师校区管理规定(3篇)
![外籍教师校区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ecec70a4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37.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籍教师在校区内的教育教学活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校区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区内工作的所有外籍教师。
第三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我国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学校的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校区教育教学活动,为校区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聘任与解聘第四条外籍教师的聘任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聘任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有敬业精神;2. 具有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背景,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 具有相应的外语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5. 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对外籍教师的要求。
第六条外籍教师的解聘应遵循以下程序:1. 校区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解聘建议;2. 对解聘原因进行充分说明,并听取外籍教师的意见;3. 校区管理部门与外籍教师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4.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外籍教师应按照校区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外籍教师应积极参与校区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外籍教师应按照校区要求,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调整教学计划或教学内容。
第十一条外籍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与学生沟通,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校区教学纪律,不得有违反教学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工作与生活第十三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校区的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四条外籍教师应尊重校区的生活制度,保持校区内的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外籍教师应积极参与校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增进与教职工、学生的交流与了解。
第十六条外籍教师应关注自己的身心健康,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七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校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4篇)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4篇)](https://img.taocdn.com/s3/m/9f349507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0d.png)
为了切实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聘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组织管理第一条我院外籍教师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学院外理部门是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归口部门,教务处、外语教学部门或部系、总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分别负责教学、食宿安排和工资核定发放等工作。
第二条学院成立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公室,由学院外理部门、教务处和外语教学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外籍教师日常教学和生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学院外理部门1、负责外籍教师聘请的信息发布、申请报批、聘用进院等工作。
2、办理聘请外籍教师的相关手续(如合同签定、资格证书、到职通知书、体检、签证、居留许可等)。
3、负责外籍教师工资等的领取。
4、向外籍教师宣传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
5、向上级部门汇报我院聘请工作情况,填报各种报表。
6、协助教务处和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7、负责外籍教师档案的归档工作。
8、负责外籍教师的日常生活管理。
第四条: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1、拟定聘请外籍教师的需求计划。
2、安排外籍教师的教学任务以及各项学术活动。
3、统计外籍教师每月的教学工作量。
4、协同教务处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评估。
5、整理外籍教师的教学档案工作。
6、听取外籍教师对我院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7、协调和处理外籍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8、负责外籍教师的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9、负责配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中方教师作为外籍教师的合作教师(原则上每一位外籍教师应配一位合作教师),协助外籍教师开展教学工作。
10、负责外籍教师授课班级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1、审核教学计划并指导教学工作。
2、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3、终审外籍教师的工作量。
第六条总务处1、负责外籍教师公寓安排及生活保障工作。
2、提供相应生活物品及设施,包括厨房、空调、彩电、电冰箱、微波炉、热水器、卧具、卫生间设备等。
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13d2032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0f.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籍教师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所有外籍教师,包括长期和短期教师。
第三条我校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制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外籍教师;2. 尊重原则:尊重外籍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与外籍教师的合作关系;3. 科学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4. 服务原则:为外籍教师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聘请与合同第四条学校聘请外籍教师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推荐等方式选拔。
第五条聘请外籍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具有两年以上相关教学、科研或专业管理工作经验;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3. 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学校与外籍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2.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3. 工作考核、奖惩制度;4. 合同解除条件及违约责任。
第三章教学与科研第七条外籍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第八条外籍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科研工作,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九条学校为外籍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条件和资源,支持其教学、科研工作。
第四章管理与服务第十条学校设立外籍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外籍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外籍教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外籍教师的招聘、合同签订、合同管理等工作;2. 负责外籍教师的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工作;3. 负责外籍教师的住宿、交通、医疗等生活服务;4. 负责外籍教师的学术交流、社会活动等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为外籍教师提供以下服务:1. 为外籍教师提供住宿、交通、医疗等生活便利;2. 为外籍教师提供子女入学、就业等咨询服务;3. 为外籍教师提供学术交流、社会活动等平台;4. 为外籍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机会。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1ddd519700abb68a882fbc0.png)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加强外籍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聘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试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专业领域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外籍专业人员”是指应聘在我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工作的外国专家、外籍教职员教师及教学和项目管理人员。
第四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是专业人员工作外籍我国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的组成部分,其管理工作纳入国家对聘用外国文教专家(即在我境内从事德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此项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系统,试行统一和归口管理。
第五条公立高等学校聘用外籍专业仍按照《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雇用和外籍教师的规定》实施管理,未尽事宜执行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教育委员会是全国各级各类第四条教育的业务主管部门,国家外国专家局是全国引进国外智力和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原则第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长江三角洲地区人员要有利于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
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应遵循按需聘请,保证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八条实施学前教育和九年教育阶段的学校及其他机构,原则上不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因特殊情况(如外语学校、执行团结合作城某协议的学校、担任教学改革实验任务的学校等)确需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担任出任外语口语教学的,可个案申报,从严审批。
第十四条实施高中教育、高中后教育以及相应程度的职业、成人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确有需要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聘用外籍专业领域人员。
职业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可用于加强语言教学、专业理论教学、专业技能开发技术培训以及预科和教材的研究开发,注意学习国际上先进的逻辑学职业教育理论、教学模式和方法。
成人教育聘用外籍专业人员主要用于管理学岗位培训和在职培训。
(最新版)学院外籍教师管理规定
![(最新版)学院外籍教师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efc122144afe04a1b171de83.png)
学院外籍教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教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提高聘用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外国专家局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教管理工作应围绕学校国际化办学的方针,不断优化学校外教的数量和质量,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提高学生专业和外语水平,开拓学生国际化视野,营造国际化办学氛围为目标。
第三条外教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按需招聘,择优录用,依法聘请,强化管理,用其所长,讲求实效。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外教管理工作归口国际交流处统一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全面统筹外教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外教招聘,组织外教的应聘考核和合同签订,办理外教来华手续,核定发放外教工资。
(二)对外教进行中国国情和校纪校规教育,严格要求外教遵守中国法律、校纪校规、依法执教。
(三)协调各聘用单位对外教的聘用管理,确保外教聘用的效益。
第五条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一)教务处负责外教教学业务的管理工作。
(二)各聘用单位具体负责外教教学业务的日常管理。
(三)保卫处负责外教在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和政治审查工作,包括外教公寓的防盗、防火设施的配备、外教的个人信息材料备案,协助国际交流处及上级相关单位处理各类涉及外教的相关工作。
(四)后勤管理处负责外教公寓设施设备采购和外教公寓用水用电及公寓区域公共卫生管理,并提供公寓设施、设备维修服务。
第三章聘用第六条聘用条件(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二)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发音清楚,口齿流利。
(三)语言类和专业类外教原则上需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相关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外教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七条聘用程序(一)提出聘用申请。
各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做好外教聘用计划,填写《XX学院外籍教师需求表》(见附件1),并于每年3月底和9月底之前向国际交流处报送下一学期聘用计划,由国际交流处汇总报送分管外事校领导审批。
学校外籍专家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外籍专家教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92cf6dc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2a.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籍专家教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工作的外籍专家教师。
第三条学校外籍专家教师的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国际惯例,符合我国法律法规;2. 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外籍专家教师合法权益;3. 严格管理,高效服务,为外籍专家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4. 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外籍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文化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章外籍专家教师聘用第四条学校根据教学、科研、文化交流等需要,聘用外籍专家教师。
第五条招聘外籍专家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2. 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3. 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4. 对我国的教育事业充满热情,愿意为我国的教育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外籍专家教师聘用程序:1. 由人事部门根据学校需求提出聘用计划;2. 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门发布招聘信息;3.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4. 学校领导审批;5. 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外籍专家教师职责第七条外籍专家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3. 积极参与学校科研工作,提高学校科研水平;4. 参与学校国际交流活动,促进学校国际化进程;5. 落实学校工作安排,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外籍专家教师权益保障第八条学校应保障外籍专家教师的合法权益,包括:1. 按时足额支付工资;2.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3.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4.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机会;5. 保障外籍专家教师子女入学。
第五章外籍专家教师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学校对外籍专家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工作完成情况;2. 科研工作成果;3. 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果;4. 工作态度和表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大学城市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聘用外籍教师的管理,提高聘用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教外办〔1991〕462号)及相关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聘请外教的工作,要本着按需聘请,择优选聘,保证质量,用其所长,讲求实效的原则。
努力为加强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提供支持与服务,营造国际化办学氛围。
二、聘用资格要求
聘请校任教的外教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无未了结的法律纠纷或案件。
三、聘用程序
(一)申报需求
有聘请需求的部门应根据教学需求,提出学年外教聘请计划(人数、业务水平要求、教学课程描述),于每年4月20日前报送学院外事办。
外事办汇总申报材料,由学校审定通过后,做出全年外教聘请计划,向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资料审查
聘用外教实行“两审”制度,即由外事办对拟聘用的外教进行资料审核、工作经历调查、电话口试等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材料传给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外教资料进行复审,出具专业意见,书面上报外事办;外事办进行综合审查,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将按照有关外教聘用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外教到任后,双方应及时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办事。
同时由外事办负责办理外教的工作证。
四、外教工作量
(一)外教工作量
1.每学期基本工作量按照学院相关件要求执行,包括理论授课、学术科研、学生答疑、指导学生竞赛、指导学生社团等活动,超出部分课酬按照学院《xx大学城市学院教师工作量核算与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办法进行核算。
2.其他项目协议下聘请的外教,按相关协议规定执行。
(二)外教待遇根据外国专家局关于外教工资和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外教报酬标准。
1.根据国家外专局规定,学校为聘请的外教购买包括大病保险和保险在内的专项医疗保险。
2.外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缴纳方式为按相关规定由学校代扣。
五、外教管理
外教管理工作归口外事办统一负责,使用部门直接管理。
外教到校后,外事办先进行岗前培训,按需分配到教学部门。
使用部门负责外教教学业务的日常管理,应把外教管理纳入本部门员工管理制度下,应有专人负责联系外教。
(一)业务管理
1.用人部门应配备一位政治、业务较强的中方教师作为外教的联络教师,协助外教开展教学工作。
2.根据本部门教学情况,教学部门应制定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明确外教在聘期内应达到的要求。
3.用人部门应向外教提供所教授的教材名称、主要参考书目,以及对教材允许变动的范围要求;要求外教按时提交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讲稿/PPT以及教学日历等相关材料。
4.用人部门应充分发挥外教在教学科研、中青年教师培养、学生竞赛、社团活动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外教与本单位教师合作研究、代表我校参加研讨会、以我校名义发表论等。
5.外教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教学,认真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外教发生教学事故,参照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6.用人部门应对外教的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定期组织听课评课和学生综合测评,全面了解外教授课与学生学习情况,并书面上报外事办,考核每月一次,综合评估每学期一次。
对于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外教,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部门应及时向外教提出改正意见,对坚持不改者,学校可根据合同规定予以解聘。
7.教学部门应做好外教相关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和利用工作。
8.外教本人应在每学期结束时向外事办提交学期教学工作报告。
(二)请假制度
1.外教应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制度。
开学前必须到外事办报到。
无故不报到者,学校将按旷工处理。
学期尚未结束,不得擅自提前离校。
违者学校将按旷工处理。
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校者,需要向外事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2.外教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
请假必须报外事办审批,事后必须到外事办进行销假并补上所缺课程,否则学校有权根据缺课的时间扣发相应的工资。
3.根据医生的诊断证明,外教在一个合同期内累计请病假不满30天,工资按100%发给,超过30天后,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三)综合管理
1.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外国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
规定》(外专发[2011]118号)的规定,学校与外教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口头协议均视无效。
2.用人部门应尊重外教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外教不得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散布攻击我国政府和政策法令的言论,干涉我国内政;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教活动或宗教宣传,不得以教学名义在学生中散发宗教书籍或材料;对违犯上述规定者,应根据合同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外教在应聘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和学生作涉及我政治思想、社会状况、经济或科技秘密、特殊的生物资,以及违反规定的调查。
4.用人部门应主动关心外教的业余生活,适当安排好周末和节假日的体活动和参观、郊游等,加强对他们的人关怀。
5.外事办每学期不定期组织外教座谈会,了解他们的需求,掌握他们的动态。
6.用人部门联络教师应经常保持与外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或见面均可,掌握其思想动向和工作情况,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7.外事办应对外教使用部门进行定期评估、检查,对使用管理不善的部门,报请学校暂停或停止其外教使用资格。
用人部门要对一些影响大、涉及面广的事件,及时总结经验,提出管理整改意见,书面报送外事办。
8.学校提供的住房仅提供给外教本人使用,未经学校同
意,外教不得擅自让他人在住房内过夜。
如有违反,将处以每次200元的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外教如果有亲戚访住宿,应及时通知校方,并到当地派出所登记。
如有违反,学校将通知当地派出所,由派出所进行处理。
9.外教应按照住宿要求,爱护宿舍内一切物品,保持清洁卫生,安全使用室内生活设施,不饲养任何动物,不擅自改装、安装线路、电器等,配合外事办及保卫部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宿舍内设施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10.外教工作合同期满且不再续签合同需要离校时,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离校手续:
(1)请相关用人部门出具完成所有教学工作的证明(包括课程教学、考试、阅卷、成绩登录等);
(2)归还从相关教学及管理部门借用的物品以及书籍等;
(3)由外事办、后勤处对所住住房进行例行的检查;
(4)归还住房钥匙以及学校为其办理的相关证件(如工作证等)。
11.学校保卫处负责外教宿舍的安全保障工作,应将外教住地作为安全防范重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外教的人身财产安全。
12.学校后勤处应做好外教宿舍的水、电、气等的服务
工作,定期对外教宿舍设施、线路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xx大学城市学院外事办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