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
公司自行解散清算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公司解散清算的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谢辉律师公司清算,是公司企业法人得以注销的必经程序,是公司了结所有债权债务、股东取回剩余财产的必经程序。
公司清算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破产清算(详见“破产清算专题法律讲座”),一是解散清算(包括自行解散清算、法院强制解散清算)。
本文主要介绍公司解散清算的一般操作程序以及注意事项,如下:一、已经出现了公司解散的事由,如下:(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予以解散。
二、公司解散事由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三、清算组的工作流程:(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注:上述通知以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1、成立清算组的时间,清算组的人员、地址、电话等。
2、申报债权的时间,准备的资料(债权的有关凭证材料)。
3、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但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后才申报的,清算组不予登记。
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确认完毕)。
(四)处理未了结的业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六)执行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一)——清算启动的事由及法律文件关于有限公司清算的程序一、清算启动的事由及法律文件(一)公司自愿解散应基于以下事由或原因: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其中第三种情况因其债务全部由公司合并或分立后存续或新设立公司承继,故不用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因此,只在因前两种情况解散时,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清算程序的启动条件:1、公司组织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清算的议案;2、股东会作出同意清算的书面决议。
(三)公司应做的几项工作及提供的相应文件:1、证明公司主体有关的文件:(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人代码证书》;(3)《税务登记证》;(4)《国有资产产权证书》;(5)银行开户登记证。
2、公司章程;3、公司股东主体资格证照(复印件),如股东为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股东系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4、公司开业和最近一个年度企业工商年检申报文件;5、公司股东会议通过公司清算的决议;6、公司股东会会议记录;7、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公司清算的批准文件;8、书面通知工商局、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和开户银行的函;9、向工商局提供《清算备案申请书》及有关文件。
(四)附:相关法律依据1、《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流程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是指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股东会决议或经法院判决,将自己的业务处理完毕,财产进行清算并向各方债权人偿付债务,最终注销法人资格的一系列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的流程。
一、召开股东会议首先,有限责任公司应召开股东会议,审议决定解散公司的合法性和股东会解散的形式。
股东会议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或举行实体会议,并在会议决议中明确解散公司的理由、解散和清算的程序等相关事项。
二、成立解散清算组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后,应成立由公司股东或委派的代表组成的解散清算组,负责具体协调和执行解散清算工作,并报告给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有关部门。
三、编制解散清算方案解散清算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编制解散清算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解散程序、负责人、财产清算和债务清偿的具体安排等内容。
解散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四、公告解散清算事项五、清算公司财产在解散清算期间,解散清算组应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各方债权人支付债务。
同时,解散清算组还要制定合理的资产变现计划,将公司的财产变现并清偿各债权人的债务。
六、编制解散清算报告解散清算组在解散清算工作完成后,应编制解散清算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公司财产清单、清算情况说明、债权清偿情况等。
解散清算报告应提交给股东会,并报送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七、申请注销解散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核准后,解散清算组应向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的材料包括清算报告、出具解散决议的股东会决议文件、法人登记证明等。
八、注销登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注销材料后,经审查无误后,将颁发注销证明,并同时将注销登记信息予以公告。
注销证明作为公司解散后的法人资格注销凭证,公司解散手续完成。
九、办理税务注销等其他手续公司解散后,还需要办理税务注销、社会保险注销、银行账户注销等其他相关手续,确保公司的所有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注销流程及风险点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注销流程及风险点经济形势下行的情况下诸多企业因经营不善选择停止营业或者主动解散注销,很多企业主简单认为找家代办企业注销的公司,办办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机构的注销就行了。
但其实公司解散清算注销是一个系列流程,企业主所谓的注销仅仅是公司解散流程的最后一步,如若前两个流程处理不好很可能会产生诸多的风险。
本文将简单介绍一下企业(本文特指有限责任公司)主动解散、清算、注销的流程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希望能给企业主解散公司开启新的旅程提供相应的帮助。
一、有限责任公司主动解散、清算、注销的流程这一流程主要包括股东会决议解散、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备案登记、清算组接管公司、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出具清算报告清算方案、股东会对清算方案进行决议、注销(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社保等)。
在启动这一流程前建议企业主对企业本身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初步了解,明确企业本身是否已资不抵债,如果目前已资不抵债,则当前不可以自主解散清算,需要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在明确企业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可以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需要注意的是该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需经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在股东会作出上述合法决议后要在15天内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注意要及时组织清算,成立清算组后要及时向工商局进行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清算组的成员由公司股东组成,实务操作中清算组成员还可以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等。
公司清算组成立后要对公司进行全面接管,接管主要是对公司印章、账务账册及资料、公司业务文件业务合同、财产权属证、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资料、员工花名册等等,总体而言接管的公司各类资料越全面对后续处理越好。
在清算组成立后要及时通知债权人(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同时为了避免存在潜在的不明确的债权人,需在清算组成立后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报上公告。
公司清算组成立后及时清查公司资产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列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包含企业基本情况、清算组成员、员工处理方案、企业资产处理方案、履行中的业务处理、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案、清算费用支付方案、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等,清算方案制定好后交股东大会审议。
民法典对公司清算的规定
民法典对公司清算的规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清算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议题。
为了保障各方利益,我国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公司清算的相关规定。
本文将就该法典对公司清算的规定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公司清算的前提和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清算是指股东根据法定程序,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总体梳理,分摊负债,清理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公司的法人地位。
而公司清算主要分为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两种情况。
1. 自愿清算自愿清算是指公司在达到解散条件时,由股东自愿决定启动清算程序。
根据《民法典》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清算时,应当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由公司所有的股东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自愿清算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出清算方案:股东应经股东会通过清算决议,确定清算方案,包括清算组的组成人员、权力和职责,以及资产处置的方式和程序等。
(2)保全资产和债权债务登记:清算组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保护公司的资产免受损失。
同时,还应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登记,并接受债权人的申报。
(3)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清算组负责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处置,将资产变现后清偿债务,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编制财产清单和清算报告:清算组应编制公司的财产清单和清算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清算登记。
2. 强制清算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特定原因(如丧失营业执照、公司股东不能满足法定人数、公司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而被人民法院宣告清算。
强制清算程序如下:(1)立案和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接到有关清算申请后,依法对案件立案,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
(2)保全资产和债权债务登记:类似于自愿清算,清算组应采取相应措施保全资产,并对债权债务进行登记。
(3)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清算组负责处置公司的资产,清偿债务,并按照法律程序对公司进行注销。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一、决策阶段1.决定解散公司:根据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议或者董事会,通过决议解散公司。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还需要在解散决议中指定清算组成员。
2.补充清算组成员: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应由公司股东中的代表和监事组成。
如果没有监事,可以任命独立财务顾问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担任清算组成员。
二、清算组织阶段1.提交清算组织申请:清算组成员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清算组,并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清算决定书、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的委托书、解散证明等。
2.成立清算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批准设立清算组,并发给《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
3.制定清算报告:清算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制定清算方案,内容包括清偿债务的方法、清偿债务的期限、开始清算的日期等。
4.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向公司债权人具备诉讼行为能力的债权人递交,通知债权人行使其权利。
5.驳回债权登记:债权人应在清算通告发布后60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申报,申报期满后,清算组将对债权申报进行核查,并对未登记的债权予以驳回。
三、财产清偿阶段1.清偿债务:清算组按照清算方案规定的清偿债务的方法和期限,依次清偿债务。
2.处置剩余财产:清算组应将清算取得的资产以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处置,取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债务和支付相关费用。
如有剩余资产,清算组应按照股东权益比例分配或者进行其他合理安排。
四、报告备案阶段1.编制清算报告:清算组应当于公告期满后60日内完成财产清偿工作,并将清算报告编制出具。
2.拟定报告:清算组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解散清算报告,内容包括企业财产清算情况、清偿债务情况、剩余财产处理情况等。
3.报告审查:报告编制完成后,清算组成员应对报告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报送注册机关:清算组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必要修改后,将解散清算报告、审查意见以及与财产清算、债务清偿等相关的材料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机关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业务指引
1.目的
为指导本公司在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指引。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的非外商投资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时适用本指引。
3.操作流程
4.相关法律及政策提示
4.1公司清算应严格遵守时间和期限的强制性规定(特别是通知和公告);
4.2清算中,公司财产应严格按照支付清算费用、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给股东的法定顺序进行。
5.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6.支持性文本
公司的清算程序所需主要文件
•决定清算的股东会决议;
•清算组成员备案表;
•债权人通知书;
•注销公告;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及相关的通知书和回执;
•清算方案;
•确认清算方案的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
•确认清算报告的股东会决议;•刊登清算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清算退出的流程和方法有
清算退出的流程和方法有1清算退出的定义清算退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在解散时根据法律程序对所有资产和负债进行清算,并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的一种退出方式。
本文将介绍清算退出的流程和方法。
2清算退出流程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该达成一个解散决议,并委托一名清算组织者处理公司的清算工作。
清算组织者应该在发布公告后向债权人公布清算计划,并按照清算计划实施清算工作。
接下来,清算组织者需要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并进行清算以清偿所有的债务。
如果公司有任何未被偿还的债务,清算组织者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其得到偿还,例如出售公司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动用公司财产。
当债务清偿后,清算组织者将开始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给股东。
分配顺序通常是首先偿还优先股,然后是普通股。
清算组织者应该根据每个股东的持股比例确定分配金额,并向股东发放分配款项。
最后,清算组织者需要向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报告清算结果,并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
3清算退出的方法清算退出通常包括以下三种方法:1.完全清算:在完全清算中,公司的所有资产都被清算,清算组织者在清算后,将所有资产分配给公司股东。
2.部分清算:在部分清算中,公司只清算其一部分资产,并将分配给股东。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继续留存剩下的资产和业务,并在股东同意后重新注册。
3.整体转让:整体转让指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和业务出售给另一个公司或组织。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所有股东需要同意售出,同时清算组织者需要确保公司的负债和债务在转让前被清偿。
4结论清算退出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合法解散的方式。
清算流程包括解散决议,清算计划,资产评估,清偿债务,分配财产和注销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选择完全清算、部分清算或整体转让方式进行清算退出。
公司自行解散清算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公司解散清算的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xx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公司清算,是公司企业法人得以注销的必经程序,是公司了结所有债权债务、股东取回剩余财产的必经程序。
公司清算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破产清算(详见“破产清算专题法律讲座”),一是解散清算(包括自行解散清算、法院强制解散清算)。
本文主要介绍公司解散清算的一般操作程序以及注意事项,如下:一、已经出现了公司解散的事由,如下:(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予以解散。
二、公司解散事由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三、清算组的工作流程:(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注:上述通知以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1、成立清算组的时间,清算组的人员、地址、电话等。
2、申报债权的时间,准备的资料(债权的有关凭证材料)。
3、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但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后才申报的,清算组不予登记。
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确认完毕)。
(四)处理未了结的业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六)执行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流程一、决议与报备1.召开股东会议,在股东会议上决定对公司进行清算,并通过决议予以确认。
2.在清算决议通过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二、清算组的设置1.在股东会议上选举或指定清算组长和其他成员,并确定其权责和工作任务。
2.清算组执行清算工作,负责公司清算的各项事宜。
三、资产清查和评估1.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查,编制清查报告。
2.对公司的各项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并编制评估报告。
四、债务清偿与清产分配1.清算组依照法定程序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应在公告期限内向清算组报告其债权。
2.清算组依照债权申报情况,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债务清偿,并制定债权清偿方案。
3.在完成债务清偿后,清算组依法对公司的剩余资产进行清产分配,并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五、清算报告和决算报告的编制1.清算组依据清查和评估报告,编制清算报告,呈报公司股东会议审议。
2.在清算报告通过后,清算组编制决算报告,向公司股东会议报告。
六、报告报送和注销程序1.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和决算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2.在备案完成后,清算组根据法定程序申请注销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
七、法人资格消灭和清算组解散1.经有关部门审查并核发注销证书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
2.清算组完成清算工作后解散,清算组成员亦解除其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流程,具体实施中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清算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与债权人的沟通以及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配合,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偿?
If you can't evaluate it, you can't manage it.(页眉可删)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偿?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进行清偿;二、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竞争也越来越大,不少有限责任公司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被社会淘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例也越来越多。
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其公司债务该怎么办?做出如下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 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一、注销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3.股东会决议解散;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纳的企业应先办理地税注销手续,注销流程按先后程序共分为五个步骤分别为注销地税、国税、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统计证。
二、清算流程(一)清算适用法规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二)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的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
(三)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1.清算组的构成及何时开始清算;2.企业的主要资产情况;3.企业的主要债权债务情况;4.企业的对外投资情况;5.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对外投资的处置情况;6.剩余资产的分配情况。
(四)清算的具体流程1.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形成决议,停止一切经营活动;2.决议形成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3.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4.清算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报债权债务法定时限截止),开始清算;清算方案按如下顺序拨款清偿:(1)清算费用;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一、注销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时;3.股东会决议解散;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纳的企业应先办理地税注销手续,注销流程按先后程序共分为五个步骤分别为注销地税、国税、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统计证。
二、清算流程(一)清算适用法规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二)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的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
(三)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1.清算组的构成及何时开始清算;2.企业的主要资产情况;3.企业的主要债权债务情况;4.企业的对外投资情况;5.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对外投资的处置情况;6.剩余资产的分配情况。
(四)清算的具体流程1.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形成决议,停止一切经营活动;2.决议形成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3.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4.清算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报债权债务法定时限截止),开始清算;清算方案按如下顺序拨款清偿:(1)清算费用;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当有限公司出现破产的时候,我们知道需要进⾏相关的清算。
在进⾏破产清算的时候就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进⾏,那么具体的程序是什么呢?这就需要⼤家有相关的了解,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法律条⽂,有限公司的具体清算程序如下:⼀、成⽴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成⽴之⽇起10⽇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通知、公告债权⼈清算组应当⾃成⽴之⽇起10内通知债权⼈,并于60⽇内在报纸上公告。
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期、清算组⼈员及⼯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债权⼈应当⾃接到通知书之⽇起三⼗⽇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公告之⽇起四⼗五⽇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进⾏清偿。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案,并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民法院确认。
五、执⾏清算⽅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案对公司财产进⾏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1、⽀付清算费⽤;2、⽀付职⼯的⼯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3、缴纳所⽋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后;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民法院确认。
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资已经结算;3、已发布注销公告。
公司清算流程图
公司清算流程图【流程图+解释】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的行为。
【公司终止的原因】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个:一种是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而破产清算分为两种,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依据《企业破产法》进行,非破产清算,公司法只是做了原则性规定,实践中也认识不一,现对非破产清算归纳如下:一、成立清算组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
2、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自清算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须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所在的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清算公告和债权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依法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处接管公司的管理权,接管的主要内容有:1、清算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专人保管。
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有哪些中国公司法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清算可按清算程序不同分为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
清算需要出具《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那么,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有哪些?一、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有哪些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清算实施流程
公司清算实施流程一、啥时候要清算呢。
公司要是干不下去了,或者说达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比如说经营期限到了,股东们也不想再继续了,那就得考虑清算啦。
还有就是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时候,这就好像是被老师罚站了,也得进行清算。
就像我之前有个朋友,他和人合伙开了个小公司,结果市场行情不好,一直亏,最后实在撑不下去了,那就只能走清算这一步了。
二、成立清算组。
这可是个大事儿。
清算组就像是公司的“善后小组”。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呢,那就是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要是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这就好比是找外援来帮忙收拾烂摊子。
我听说有个公司,股东们闹矛盾,谁也不想管清算的事儿,最后债权人急了,就找法院帮忙指定人来做清算组了。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得告诉那些和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人,说我们要清算啦。
要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且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这就像是发请帖,不过这个请帖是告诉大家来要钱或者来处理债务关系的。
债权人收到通知之后呢,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比如说我之前了解到一个小公司清算的时候,他们通知了供应商,那些供应商就赶紧来申报债权,毕竟大家都不想自己的钱打水漂。
四、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要开始盘点公司的财产啦。
把公司的钱啊、东西啊都清点清楚。
这里面包括固定资产,像公司的办公桌椅、电脑设备之类的;还有流动资产,像公司账户里的钱啊,库存商品啊等等。
就像大扫除一样,把公司的家底儿都翻出来看看。
有个公司清算的时候,发现仓库里还有好多积压的货物,这也是公司财产的一部分,都得算清楚价值呢。
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这就像是给公司做一个全面的体检报告。
把公司的资产有多少,负债有多少,都清清楚楚地写出来。
这可是很重要的一步哦,因为这个表和清单就是公司清算的依据。
公司清算程序之一:成立清算组
公司清算程序之⼀:成⽴清算组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起15⽇内成⽴清算组,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就是清理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会确定的⼈员组成。
清算组成⽴后,主要负责以下事宜:(1)通知已知债权⼈,公司已进⼊清算程序。
(2)在报纸上公告公司终⽌,进⼊清算程序。
(3)清理公司财产。
,(4)编制资产负债表。
(5)制作清算⽅案;清算⽅案中应当包括清算程序、清算的时间安排、清算组的⼈员分⼯等。
清算⽅案制作完成后,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份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清算⽅案,⽅案通过后⽅可执⾏。
(6)清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事务。
⽐如,公司尚有未履⾏完毕的买卖合同,如果公司不继续履⾏交货义务,很可能需要赔偿对⽅的经济损失或者承担违约⾦。
此时,就需要清算组与对⽅商谈对该项合同如何履⾏。
(7)向税务机关缴纳所⽋税款或者缴纳在清算期间产⽣的税款。
公司进⼊清算程序后,可能存在尚有部分经营未纳税的情形,为了公司将来能顺利办理注销⼿续,清算组应当及时查清公司的⽋税项⽬和⾦额,并及时缴纳税款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如果尚需履⾏部分买卖合同,就会由现纳税的问题。
公司进⼊清算程序,并不免除公司的纳税义务,公司仍需按照税法的规定依法纳税。
(8)清理债权债务。
债权,就是其他单位或者个⼈⽋公司的债,可能是⾦钱,也可能是实物;债务,就是公司对外的负债。
清理债权时,清算组应派⼈核实债权并清缴回收,如果债务⼈不予偿还,清算组可以依法起诉,通过诉讼程序强⾏实现债权。
(9)处理公司的剩余财产。
在正常的公司清算程序中,公司清偿债务后,有时还会有部分剩余财产,这部分剩余财产⼀般由股东依照出资⽐例或者约定分配。
(10)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清算中,可能会涉及诉讼,可能作为原告要求别⼈承担还款或者违约等民事责任,也可能作为被告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论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公司清算未结束时,公司的法⼈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与诉讼。
公司清算的一般流程
公司清算的一般流程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公司清算因清...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公司因破产而清算。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规定的程序;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规定的程序。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一、成立清算组。
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1、接管公司财产;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4、分配剩余财产;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
四、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1、清算费用;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3、应缴纳的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五、公司财产分割。
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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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
一、清算程序
(一)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38、44条)
召开临时股东会,由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或监事会提议召开。
(公司法第40条)
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并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制作所议事项的决定并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法第42条)
(二)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1、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可以在解散清算决议后直接表决以节约时间精力)
2、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A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B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C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D清缴所欠税款;
E清理债权、债务;
F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G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282、284、185条)
3、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等相关部门。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42条)(三)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清算组备案手续。
需提交材料: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登记:
A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
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B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H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
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为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为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C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中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五)清理公司财产,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A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B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C应当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注: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提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
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六)办理国税、地稅完税证明。
(七)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八)制作清算方案,报股东会确认。
(公司法第187条)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A清算费用;包括:
(1)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
(2)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3)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
(4)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B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C税款;
D企业债务。
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
(九)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确认。
清算报告经确认后,视为已解除清算组的责任。
但清算组有违法行为的,不在此限。
(十)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