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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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工作规章制度

帮扶工作规章制度

帮扶工作规章制度帮扶工作是指在社会救助和扶贫、助困工作中,为需要帮助的群体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和支持。

为确保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帮扶工作规章制度内容:一、工作目的帮助有困难、需要帮助的群体,提高其生活水平和社会参与能力。

二、对象范围1.家庭困难、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2.贫困人口、残疾人员、孤寡老人、失业人员等特殊困难人群;3.自然灾害、意外事件受灾的群众。

三、帮扶项目1.物资帮扶:包括食品、衣物、床上用品、药品等;2.社会保障:为困难家庭提供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服务;3.劳动力转移:组织合格的劳动力到合适的地方就业;4.教育帮扶:为困难家庭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帮扶;5.精神慰藉:为困难群体提供心理疏导、咨询等服务。

四、工作职责帮扶工作组织成员应承担以下职责:1.建立帮扶对象档案,定期掌握其一切情况;2.建立帮扶对象名单,及时评估其资金和物资帮扶需求;3.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帮扶工作能够全面开展;4.组织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开展帮扶工作;5,配合扶贫政策,对困难群体实行量化帮扶。

五、责任制度1.对于帮扶对象,应进行认真评估,建立真实、准确的帮扶档案;2.对帮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到位的应及时责任追究;3.对志愿者、慈善组织等干部,要着重培养和考核,确保帮扶工作长期稳定开展;4.对外部捐款和物资,要建立完善的收支核查制度,确保资金和物资使用透明。

六、工作流程1.评估帮扶对象;2.确定帮扶项目;3.为帮扶对象提供帮助;4.定期跟进帮扶对象的情况;5.评估和总结帮扶工作。

这些规章制度对于保障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和节约资源非常重要。

但是,人情味仍然是关键,要让帮扶工作渐渐变为社会的主流。

扶贫攻坚规章制度

扶贫攻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开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扶贫攻坚工作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为首要任务,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国家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脱贫攻坚工作,制定脱贫攻坚政策,监督落实脱贫攻坚任务。

第五条各级政府设立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第三章精准识别第七条建立健全贫困人口识别机制,确保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

第八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对象进行识别,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第九条贫困对象识别工作应坚持民主评议、入户调查、村(居)民会议表决等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精准帮扶第十条制定脱贫攻坚计划,明确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到户、到人。

第十一条针对贫困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多种帮扶方式。

第十二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三条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建立健全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要定期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考核评估第十七条建立脱贫攻坚考核评估体系,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八条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各级政府要定期开展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确保脱贫攻坚任务落到实处。

扶贫管理制度类文件

扶贫管理制度类文件

扶贫管理制度类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扶贫力度,提高扶贫效果,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胜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扶贫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及相关单位在扶贫工作中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过程。

第三条扶贫管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扶贫先扶智、可持续扶贫的方针,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扶贫工作分为项目扶贫和产业扶贫两大类别,并依据国家扶贫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扶贫措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国务院扶贫办,设立地方扶贫办和相关单位扶贫办,负责协调、推动和监督扶贫工作。

国务院扶贫办由国务院设立,主要职责为制定国家扶贫政策和计划,统筹协调全国扶贫工作,承担全国脱贫攻坚的指导和监督任务。

地方扶贫办由省级政府设立,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扶贫政策和计划,协调地方扶贫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

相关单位扶贫办由相关单位设立,主要职责为落实本单位扶贫工作,推动相关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扶贫管理机构由领导班子、办公室、部门和工作组成员构成,各负责具体工作内容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七条扶贫管理机构设立纪检监察、宣传发言、统计监测等职能部门,确保扶贫工作合规合法、宣传到位、数据真实有效。

第八条扶贫管理机构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扶贫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奖惩,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国务院扶贫办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国家扶贫政策和计划,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2. 统筹协调全国扶贫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序展开;3. 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区和相关单位认真履行扶贫工作职责;4. 汇总和发布有关扶贫工作的统计数据和信息;5. 组织召开有关扶贫工作的研讨会议。

第十条地方扶贫办主要职责包括:1. 贯彻执行国家扶贫政策和计划,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2. 协调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开展扶贫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实;3. 组织开展对贫困户的帮扶工作,确保扶贫工作的全面开展;4. 汇总和报送地方扶贫工作的统计数据和信息。

扶贫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扶贫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扶贫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扶贫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效益,提高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扶贫工作,包括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评估,以及扶贫工作的考核和问责等。

第三条扶贫工作应当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扶贫工作管理制度,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扶贫资金管理第五条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社会捐赠的扶贫资金和其他用于扶贫的资金。

第六条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财政法规和扶贫政策,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第七条扶贫资金的拨付应当根据扶贫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拨付。

第八条扶贫资金的使用应当注重效益,防止浪费,确保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用于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问题。

第九条扶贫资金的使用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第三章扶贫项目管理第十条扶贫项目应当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贫困人口的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步骤。

第十一条扶贫项目的申报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必要的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扶贫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三条扶贫项目完成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和评估,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四章扶贫工作考核和问责第十四条扶贫工作应当建立考核制度,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扶贫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扶贫工作的考核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对扶贫工作人员奖惩的依据。

第十六条扶贫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扶贫办考勤管理制度

扶贫办考勤管理制度

扶贫办 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扶贫办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规范全体员工的出勤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加强员工的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的正常运作。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扶贫办全体在编在职员工、合同制员工及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1. 扶贫办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 根据工作需要,单位可对部分岗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单位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单位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4. 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签到,作为出勤记录的依据。

(2)签到采用电子签到系统,员工需使用单位分配的账号进行签到。

(3)员工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冒名顶替或请他人代签。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4:00至14:30。

(3)若员工未在规定签到时间内签到,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备,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2)补签需提供外出公务的书面证明,由上级主管审批后,方可进行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需在当天内向直接上级主管说明情况,并经批准后,可在当天内进行补签。

(2)补签次数每月不超过两次,超出部分视为旷工。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并对全体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遵守考勤制度,并对员工的请假、外出等事宜进行审批。

(3)员工需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如实报告个人出勤情况,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扶贫工作队日常管理制度

扶贫工作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扶贫工作队的日常管理,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扶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扶贫工作队是负责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工作的专门队伍,其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

第三条扶贫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二)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三)民主公开,接受监督;(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扶贫工作队设立队长、副队长、队员等职务。

第五条队长负责扶贫工作队的全面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队员在队长、副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扶贫工作队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扶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扶贫项目;(三)调查了解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分析致贫原因;(四)组织开展扶贫培训、技术指导和产业发展;(五)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扶贫工作;(六)总结扶贫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工作计划制度(一)扶贫工作队应根据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扶贫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

(二)扶贫工作计划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调查研究制度(一)扶贫工作队应定期深入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贫困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调查研究应注重实效,注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第九条项目管理制度(一)扶贫工作队应根据扶贫工作计划,选择合适的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效益。

(三)项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第十条考核评价制度(一)扶贫工作队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队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二)考核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县精准扶贫工作制度

县精准扶贫工作制度

县精准扶贫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开发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精准扶贫工作要坚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确保到2020年全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第三条精准扶贫工作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与全县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第四条精准扶贫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加强县、乡、村三级扶贫工作体系建设,确保扶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第五条精准扶贫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社会参与力度,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第六条精准扶贫工作要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第七条精准扶贫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项目合规、效益明显,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合法权益。

二、精准识别第八条精准识别贫困人口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调查、审核、公示等程序,确保贫困人口识别准确无误。

第九条贫困人口识别标准依据国家扶贫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识别标准。

第十条贫困人口识别范围包括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人口。

第十一条贫困人口识别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已脱贫人口进行动态管理,确保贫困人口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精准帮扶第十二条精准帮扶要坚持因人施策、因地制宜,针对不同贫困人口制定具体帮扶措施。

第十三条产业扶贫要结合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第十四条就业扶贫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就业技能,引导贫困人口有序转移就业。

第十五条教育扶贫要保障贫困人口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实现教育公平。

第十六条健康扶贫要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第十七条住房扶贫要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提高居住条件。

第十八条生态保护扶贫要结合我县生态优势,推动生态产业发展,保障贫困人口生态补偿收益。

村级扶贫工作室工作职责及制度

村级扶贫工作室工作职责及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镇制定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本村扶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二)因地制宜,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

(三)协助上级有关单位做好对口帮扶、定点帮扶工作,协助实施好各类社会扶贫项目。

(四)负责全村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和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的衔接工作,完成扶贫工作统计,各类扶贫开发材料和表册上报、扶贫开发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

(六)因户施策制定帮扶措施,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二不愁,三保障”问题。

(五)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七)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八)认真完成好镇党委、镇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

村成立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双组长制度,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其他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限时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二是实行结对帮扶。

按照“四三二”要求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制度,帮扶责任人每周进村入户不少于一次,了解群众所需,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是加强驻村管理。

要求驻村工作组成员严格遵守驻村纪律,坚守驻村岗位,履行驻村职责,提高驻村质量,确保工作实效。

四是实行例会制度。

村扶贫工作室要建立脱贫攻坚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例会一次。

汇报本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下月工作计划;对上阶段开展情况总结,布置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是强化调度机制。

落实“月调度,季考核,年总结”的长效机制,村按月对扶贫攻坚工作进行考评,每季度对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以年为单位验证脱贫攻坚成果。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

对脱贫攻坚任务没有完成,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贫困户进退管理不善,帮扶措施不落实,作风不严不实的进行最严格问责。

扶贫攻坚工作制度

扶贫攻坚工作制度

扶贫攻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扶贫攻坚工作制度遵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第三条扶贫攻坚工作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第四条扶贫攻坚工作制度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扶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扶贫对象和标准第五条扶贫对象为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等。

第六条扶贫标准为我国现行扶贫标准,即农村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现行扶贫标准,实现稳定脱贫。

三、扶贫措施第七条扶贫攻坚工作采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保障扶贫、生态保护扶贫、兜底保障等多元化扶贫措施。

第八条产业扶贫主要包括发展特色产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旅游、电商扶贫等,提高贫困地区产业覆盖率,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第九条就业扶贫主要包括转移就业、创业就业、公益岗位开发等,确保贫困人口有稳定收入来源。

第十条教育扶贫主要包括普及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等,保障贫困人口受教育权利。

第十一条健康扶贫主要包括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等,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

第十二条住房保障扶贫主要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确保贫困人口有安全住房。

第十三条生态保护扶贫主要包括生态保护补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产业扶贫等,提高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第十四条兜底保障主要包括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确保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扶贫资金和项目第十五条扶贫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确保扶贫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

扶贫办相关规章制度

扶贫办相关规章制度

扶贫办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扶贫开发政策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扶贫办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扶贫办的任务是负责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

第三条扶贫办的职责是:(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扶贫开发规划。

(二)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推动扶贫开发工作。

(三)指导下级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工作。

(四)支持、协同有关部门参与扶贫开发。

(五)组织、督导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开展评估和考核。

第四条扶贫办下设机构职责:(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的扶贫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和预算,并对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二)规划建设局:负责扶贫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

(三)资金管理局:负责扶贫资金的管理和分配。

(四)项目监督局:负责对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五)信息中心:负责对扶贫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六)宣传教育局:负责开展扶贫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二章扶贫规划第五条扶贫办应当制定长期、中期和年度扶贫规划,明确扶贫目标、政策、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六条扶贫规划应当包括的内容有:(一)扶贫目标:明确贫困人口减少的数量、贫困发生率的降低比例等指标。

(二)扶贫政策:对扶贫的政策措施进行详细描述。

(三)扶贫措施:对扶贫的具体举措进行规划。

(四)责任分工:明确各部门对扶贫工作的责任。

第七条扶贫规划应当按照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八条扶贫规划应当在年度工作报告中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三章扶贫项目第九条扶贫办应当组织制定扶贫项目,包括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生态扶贫等项目。

第十条扶贫项目应当经过严格的论证程序,并提交扶贫办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扶贫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遵循科学的管理方法。

第十二条扶贫项目的结果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对成效不明显或存在问题的项目应当及时整改或终止。

第四章扶贫资金第十三条扶贫资金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控。

帮扶中心规章制度

帮扶中心规章制度

帮扶中心规章制度1. 目的和范围为了使帮扶中心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保障帮扶对象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帮扶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志愿者及受助者等。

2. 帮扶中心的宗旨帮扶中心的宗旨为:关注困难群体,提供生活帮助,促进社会和谐。

为助力贫困地区振兴,帮助困难人群摆脱困境,践行社会责任。

3. 工作职责帮扶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3.1 提供信息帮扶中心将定期收集、整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公益项目、教育资源等信息,及时向贫困地区提供相关信息。

3.2 组织公益活动帮扶中心将定期组织慈善义演、送温暖等公益活动,向贫困地区提供生活帮助和希望。

3.3 捐赠物资帮扶中心将根据需要捐赠食品、药品、衣物、医疗设备等物资,为贫困地区提供更全面的帮助。

3.4 提供职业培训帮扶中心还将组织志愿者为贫困地区的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帮助他们重新获得工作能力。

3.5 筹集资金帮扶中心将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用于解决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扶贫等问题。

4. 帮扶活动的实施流程4.1 策划阶段策划阶段是帮扶活动实施的首要任务。

相关人员应该深入贫困地区,了解当地实际情况。

并且重点考虑贫困地区的各个方面的需求,以制定详细的策划方案。

4.2 宣传推广宣传推广是帮扶活动成功举办的关键。

在这个阶段,需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宣传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

通过各种手段,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支持帮扶活动。

4.3 实施阶段当确定了活动的计划和宣传之后,便可以进入实施阶段。

此阶段需要各种相关的帮扶资源,包括资金、物资、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配置。

活动的实施方案应该遵循安全、公正、透明、负责的原则。

4.4 展示效果展示效果是活动吸引更多人参与的重要因素。

为此,我们可以选择合适的方式,比如通过宣传册、图片、视频、文字等形式来展示所取得的成果,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帮扶行列。

5. 帮扶中心的监督和管理帮扶中心的监督和管理应该有有效的机制,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管机制。

扶贫办销号整改工作制度规章制度.doc

扶贫办销号整改工作制度规章制度.doc

扶贫办销号整改工作制度规章制度一、内容工作责任制落实的责任主体是本办工作科室。

“销号整改”的内容是:1、影响机关作风建设方面且至今整改未到位的意见和建议;2、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以来通过调查问卷、明查暗访、座谈等收集反馈的意见和建议;3、从其他途径收集到的有关机关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责任1、建立“销号整改”台帐。

对上述五个途径收集的问题或建设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具体分有条件解决的、创造条件可以解决的和暂解决不了需要作出整改计划的三大类进行梳理、编号、登记。

同时明确整改目标,确定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2、原汁原味反馈。

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原汁原味、如实地反馈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明确整改责任。

反映单位全局性、普遍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反映单位某项职能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反映单位具体科室的,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4、抓实整改措施。

针对所提问题、建议,提出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要做到目标、方法、步骤、责任人“四明确”。

整改措施要切合实际,注重实效,要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5、规定整改时限。

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规定整改到位的时限。

对有条件解决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对创造条件可以解决的必须逐步创造条件整改到位;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

6、审定销号。

将整改的结果向提建议人反馈。

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销号。

扶贫工作——xx大以来重要论述摘编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

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大家要深刻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因此,要提高对做好扶贫开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革命老区、贫困山区困难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是中央确定的目标。

帮扶工作规章制度

帮扶工作规章制度

帮扶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组织和管理帮扶工作,确保帮扶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在帮扶工作中,要坚持把帮扶对象的利益放在首位,倾听他们的诉求并尽力满足其需求。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帮扶工作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帮扶对象的确定第四条帮扶对象的确定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贫困程度高: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扶贫标准,优先选择贫困程度高的群体。

(二)困难程度大:考虑到群体的家庭环境、疾病状况、学习和就业等方面的困难程度。

(三)地理位置偏远:优先选择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

(四)群体自愿:确保帮扶对象愿意接受帮助,并愿意主动参与到帮扶工作中。

第三章帮扶工作的安排第五条帮扶工作按照分阶段、分任务进行,确保帮扶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第六条帮扶工作的阶段划分为核对情况、编制帮扶计划、实施帮扶、总结评估。

第七条核对情况阶段,工作人员要深入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状况、教育状况、就业状况等,确保帮扶对象真正需要帮助。

第八条编制帮扶计划阶段,工作人员要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帮扶任务和时间,明确帮扶目标和措施。

第九条实施帮扶阶段,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帮扶任务,指导帮扶对象进行产业发展、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第十条总结评估阶段,工作人员要对帮扶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四章帮扶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帮扶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帮扶工作队,队长为帮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十二条帮扶工作队的主要义务包括:(一)定期深入了解帮扶对象的实际需求,将其合理安排在帮扶计划中。

(二)主动与帮扶对象沟通,解答其疑问,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三)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帮扶对象需要的服务和资源。

(四)定期对帮扶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保护帮扶对象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与帮扶对象的纠纷和矛盾。

第五章帮扶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第十三条帮扶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帮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021年扶贫办节假日安全管理制度

2021年扶贫办节假日安全管理制度

Humans cannot create opportunities, but they can seize those opportunities that have already appeared.悉心整理祝您一臂之力(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扶贫办节假日安全管理制度总则1、为了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正常休息的节、假日。

3、正常休息的节假日包括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

安全管理1、国家法定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前,由主管安全生产、安全科长带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项目部范围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2、节假日期间尽量避免危险作业,如确因工作需要,所有危险作业进行升级管理。

3、节假日期间,公司应安排管理人员值班。

4、节假日期间项目部人员要加强对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5、节假日期间,项目部要安全管理人员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巡查。

6、安全值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7、带班领导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8、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9、项目部施工现场带班实行交接-班制度。

带班人员应当向接-班的人员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10、项目部应当建立项目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11、项目部应建立带班检查制度。

应明确检查人员、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考核奖惩等。

公司将定期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带班情况进行检查,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农村产业扶贫项目规章制度

农村产业扶贫项目规章制度

农村产业扶贫项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农村产业扶贫战略,切实做好农村产业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生产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本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贫困户为主体,以种养殖业为重点,以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第三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增加贫困户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推动整个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

第四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原则是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差别施策、激励引导、整体推进。

第五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任务是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完善项目实施机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

第六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责任单位是各级农业局、扶贫办,责任人是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执行人员。

第七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社会资金募集等。

第八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评价标准是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效果、项目收益等。

第二章项目实施第九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的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责任。

第十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要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选取适合当地的种养殖业项目。

第十一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要建立健全贫困户数据库,明确扶持对象,确定扶持方式和扶持资金。

第十二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要加强对贫困户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指导,提高他们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要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执行和监督职责,加强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和评估。

第十四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要加强对项目的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项目氛围,鼓励更多的贫困户参与项目。

第十五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要充分发挥各方的作用,加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合作,形成扶贫合力。

第三章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监督和评估要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和评估部门,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农村小学扶贫工作规章制度

农村小学扶贫工作规章制度

农村小学扶贫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贯彻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促进农村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农村贫困地区的教育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村小学扶贫工作的各个环节,旨在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1.指导单位:设立农村小学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小学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政策研究等工作。

2.实施单位:各农村小学设立扶贫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扶贫工作实施和进度汇报。

3.监督单位:设立扶贫工作监督小组,对扶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1.摸底调查:扶贫工作小组对所在地区的贫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了解贫困家庭的具体情况、孩子的入学情况等。

2.确定帮扶对象:根据摸底调查结果,确定扶贫对象,建立帮扶档案,明确帮扶计划和措施。

3.分配任务:根据帮扶计划,将具体任务分配给各位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和工作目标。

4.实施帮扶:扶贫工作小组按照帮扶计划和分配的任务,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关心贫困家庭的孩子,提供学习帮助和生活上的支持。

5.监督检查:扶贫工作监督小组对扶贫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四章工作措施1.资金支持:对贫困家庭的孩子提供资金支持,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校服和生活费用等。

2.教育指导:定期开展教育指导活动,帮助贫困家庭的孩子提高学习成绩,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

3.心理疏导:对于贫困家庭的孩子,特别是遭遇重大变故的孩子,提供心理疏导和帮助,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

4.优化资源:整合各方资源,为贫困家庭的孩子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帮助他们改变命运。

第五章责任制度1.领导责任:指导单位负责制定农村小学扶贫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和检查。

2.实施责任:实施单位负责具体的扶贫工作实施,按时完成任务,并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3.监督责任:监督单位负责对扶贫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扶贫办接待工作制度(3篇)

扶贫办接待工作制度(3篇)

扶贫办接待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接待程序,提高接待水平。

按照精心____、热情节俭、方案缜密、服务周到的原则,做到领导放心,来宾满意。

特制定如下接待工作规程:一、接待范围(一)国家、省、市____开发系列领导及随行人员。

(二)兄弟县市(区)____开发负责人和随行人员。

(三)乡镇____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

(四)领导批示安排接待的客人。

二、接待原则(一)定点接待原则。

主要接待安排在清江花园酒店。

接待用车主要由综合股安排。

(二)热情节俭原则。

既要热情周到,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又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三)严格审批原则。

各项接待任务必须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接待。

三、接待程序(一)领导批示接到领导指示或宾客来预告函电后,由综合股送分管领导签署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批示。

按照批示意见由相关股室负责宾客接待的统筹、衔接、安排等相关具体工作。

(二)制定方案国家、省、市____开发系列领导来检查、调研,市以上重大会议在召开,相关股室必须拟定接待方案(或会议指南),报分管领导及主任审批,副厅级以上领导来要拟定接待方案报县接待办统筹领导接待。

1、宾客到达前,相关科室要及时准确掌握宾客姓名、性别、单位、职级、民族、生活习惯、抵达时间、地点、交通方式、来目的、逗留时间及有关要求等。

2、落实宾客下榻宾馆(饭店),安排膳食、车辆。

3、落实迎宾领导及县内陪同接待人员。

4、安排活动日程。

5、安排记者参加全程或部分活动,做好宣传报道。

(三)起草汇报材料。

综合材料由综合股起草,专项材料由相关股室起草,报主任审定。

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汇报的,要送县委办、县政府办按程序审定。

(四)准备宣传稿件。

相关股室提前起草宣传稿件,提供给记者,以便准确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按接待对象即时报省办、国办网上登载宣传。

同时不定期编发《扶贫》予以宣传。

(五)做好会务工作。

落实并布置好会议室(会标、座位牌、桌椅布局)、通知参会领导及参会单位、茶水服务、照相及摄像等。

扶贫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

扶贫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

扶贫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扶贫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领导机构1. 扶贫工作人员管理机构为扶贫办公室,下设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扶贫工作人员。

2. 办公室主任为政治责任,并负责扶贫工作的整体规划、部署和协调。

第三章人员管理1. 招聘(1)扶贫工作人员的招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招聘条件包括政治素质、学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并经过面试和考核,择优录用。

2. 岗位安排(1)根据扶贫工作的需要,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扶贫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分配和调整。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扶贫工作人员的岗位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转岗安排。

3. 培训(1)扶贫工作人员需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2)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培训活动,确保扶贫工作人员的培训需求得到满足。

4. 激励机制(1)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根据扶贫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表现,进行奖励和表彰。

(2)对扶贫工作人员的出色工作表现进行激励,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四章工作规范1. 工作纪律(1)扶贫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规定。

(2)对不遵守工作纪律的扶贫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 服务理念(1)扶贫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积极为贫困群众提供帮助和支持。

(2)对扶贫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品质进行评定,并作为考核指标。

3. 工作责任(1)扶贫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扶贫工作,推动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

(2)定期对扶贫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进行评估,对责任落实不力的人员进行督促和培训。

第五章职业道德1.廉洁自律(1)扶贫工作人员应当恪守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违纪违法。

(2)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扶贫工作的公平公正。

工作组工作规章制度

工作组工作规章制度

工作组工作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顺利推动我工作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xxx村扶贫开发工作组工作规章制度。

1、认真推进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及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

2、积极促进群众工作,入户调查、了解群众意愿、反映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

3、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协调解决急需的民生问题等情况,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为民服务排忧解难。

4、落实双向承诺事项,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落实扶贫优惠政策,增强就业本领和致富增收能力,增加村集体收入和群众收入。

5、推进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引导基层理清发展思路、为基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6、协助开展排查整治、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

7、及时掌握扶贫开发工作各阶段进展情况,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收集、整理、归档。

8、实行工作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项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9、按照扶贫开发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检查工作进度并做好阶段性工作小结,及时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10 、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与县转服办、乡党委、村两委的信息沟通及协调配合。

11、及时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跟踪落实。

白建沟村扶贫开发工作组 201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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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规章制度
1、办公场所明亮整洁,办公人员服务规范。

2、办公人员严格遵守“五不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1)不准接受办事人的宴请;
(2)不准接受办事人的礼品或礼金;
(3)不准让办事人、基层报销本单位或个人的费用;
(4)不准让办事人、基层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不准借故对应办理的事项拖延不办或吃拿卡要。

3、机关审批项目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完毕。

(1)本机关负责审批的项目,能够当场审批办结的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2)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公的,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并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

(3)若办事人的资料、手续不完备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其应提供的有关资料或有关部门的公章等。

4、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脱岗或换岗。

5、各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将予以警告、书面检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调离岗位、离岗学习、降职、免职等处分。

(1)不遵守考勤制度,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的;
(2)工作责任心差,办事不认真,多次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违规办理审批项目的;
(4)违反《首问负责制度》,对办事人未实行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的或故意不告知的,导致办事人多次往返或有不满情绪的;(5)违反《服务承诺制度》,服务态度差,作风粗暴或故意刁难办事人员,经查属实的;
(6)违反《限时办结制度》,办事拖、压、卡,或无正当理由超过办事期限未办结的;
(7)承办过程中,对办事人员申办的有关资料没有妥善保管登记,造成遗失、丢失的;
(8)违反规定,接受办事人吃请和礼品礼金的;或利用职权对所扶地区
(9)单位吃拿卡要或索贿受贿;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本机关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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