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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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办法

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办法

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办法一、考核标准1. 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形式。

2. 定期考核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考核、案件质量考核、工作态度考核等。

3. 不定期考核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考核、协作能力考核、应急处置能力考核等。

4. 考核标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要切实履行执法职责,严守法律底线,积极服务群众,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考核办法1. 定期考核:(1) 法律法规知识考核: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每年进行一次笔试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通过考核。

(2) 案件质量考核: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的案件进行抽查,评估案件办理质量。

具体评分标准包括案件处理时效、处置结果是否合法合规等。

(3) 工作态度考核:通过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评估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包括服务态度、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 不定期考核:(1) 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考核:通过模拟演练、场景模拟等方式检验行政执法人员在突发事件下的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

(2) 协作能力考核:对行政执法人员与其他部门、单位协作的能力进行考核,评估其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 应急处置能力考核:通过模拟应急处置情景,考核行政执法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处置能力、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

三、奖励办法1. 定期考核表现优秀的行政执法人员,将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包括个人荣誉证书、奖金、晋升机会等多种形式。

2. 不定期考核表现突出的行政执法人员,将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学习机会等。

3. 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服务群众,创造良好社会效益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惩罚办法1. 定期考核表现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将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停职、降级、撤职等处理。

2. 不定期考核表现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将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理。

3. 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影响到整个工作团队的形象和工作效率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包括辞退、行政处罚等。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规定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规定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是综合运用法律规定和制度机制,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明确责任、规范行为、激励奖励优秀、约束制约不端、强化监督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为此,在实践中特别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1.评议考核的目的和意义执法者的执法行为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公正和稳定,因此建立和完善评议考核制度,是对执法行为的一种制度性监督和约束,有利于提高执法者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执法者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有效。

2.评议考核的对象和主体(1)评议考核对象: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是评议考核的主要对象。

执法机关作为执法的主体,其整体执行、管理及法律适用等情况均应纳入评议考核的范围;而执法人员作为执法过程中的直接当事人,其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规范性等也应当接受评议考核。

(2)评议考核主体:评议考核主体应包括执法机关内部的督导机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社会各界代表等多方参与的复合主体,以确保评议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3.评议考核的内容和指标(1)合法性和公正性:评议考核重点关注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是否公正客观,具体指标可包括执法行为的依法性、程序合法性、证据充分性等。

(2)规范性和效果性:评议考核也需要关注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效果性,即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指标。

(3)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评议考核还应重点考察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包括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处理纠纷的能力、法律知识水平等。

4.评议考核的方法和流程评议考核应当以客观、量化的指标为基础,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如案例分析、实地考察、随机抽查等,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评议考核的流程应当明确、透明,确保参与主体之间的公平公正,包括督导、调研、评估、总结等程序。

5.评议考核的结果运用评议考核的结果应当及时告知相关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并根据评议结论的好坏,及时采取相应的奖励或惩戒措施,以促进执法者的执法行为改进和提高。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第一条根据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年终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局各行政执法科室、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情况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第三条考核内容及要求:1、行政执法个体合法。

(一)执法人员经过上岗培训,申领《行政执法证》。

(二)具备执法资格并持证上岗。

(三)执法时凭证亮证执法。

2、行政行为内容合法、适当。

(一)本部门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明确。

(二)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程序和内容合法。

(三)对本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履行,无放弃、推诿和拒绝履行等情况。

(四)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改革的各项规定。

(五)作出处罚、许可、收费、检查或采取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

(六)具体行政行为属职权范围。

(七)具体行政行为公平、公正、适当。

3、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

(一)公开本部门的办事制度和执法程序。

(二)具体行政行为具备了法定形式。

(三)具体行政行为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的。

(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五)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依法告知当事人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六)拟作出的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告之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七)行政处罚文书完整,符合规范要求。

(八)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4、依法行政各项监督制度落实、完善。

(一)带头学习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知识,定期参加专业法律和业务培训的。

(二)及时接受群众投诉,及时答复。

(三)有复议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复议案件。

(四)本部门作出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及时报告。

第四条评议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各执法科室和事业单位在每年12月底,将本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书面总结,报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可结合公务员年终考核工作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评定晋升级别和奖励的条件之一。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执法工作日益成为保障社会稳定和秩序的重要手段。

为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执法效能和公信力,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以评估执法人员的绩效和工作表现,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持续提升。

本文针对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进行探讨和研究,以期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

二、评议考核办法的制定目的和意义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是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促进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持续改进。

其目的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评议考核办法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一套明确的评价标准和程序,规范了执法行为和执法方式,促进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 提高执法效能。

通过对执法人员的绩效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可以发现和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

3. 加强人员素质和绩效管理。

评议考核办法可以激励执法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业绩,同时也可以发现和纠正不合格人员,促进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4. 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

评议考核办法建立了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基于客观数据和事实,客观评估了执法人员的绩效和工作表现。

5. 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持续改进。

通过评议考核办法,可以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和措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不断提升和改进。

三、评议考核办法的制定原则和内容1. 制定合理科学的评价指标。

评议考核办法应该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确定合理科学的评价指标,包括绩效成果、执法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

2. 依法严格执行。

评议考核办法应该遵循法律法规,依法严格执行,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评价程序公正公平、客观准确。

3. 公开透明办法。

评议考核办法应该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评价标准和程序,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奖惩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奖惩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行政执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奖惩制度的目标是:评估行政执法人员的绩效水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不足,激励行政执法人员做出更好的工作。

第四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奖惩制度应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行政执法评议第五条行政执法评议是指对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行为中的工作表现和执法结果进行评估。

第六条行政执法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执法行为合法性评估:评估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是否存在超越权限、滥用权力、玩忽职守等行为。

(二)执法程序合规性评估:评估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符合执法程序的要求,是否存在不按程序办事、不公正对待当事人等问题。

(三)执法结果合理性评估:评估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执法效果。

第七条行政执法评议应采取定期评议和突发事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评议周期和方法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行政执法评议的结果应及时向行政执法人员通报,评议结果作为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九条行政执法评议结果的利用:(一)优秀评议结果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作为评选优秀行政执法人员的条件;(二)较差评议结果的行政执法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辅导,并对其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三)严重不合格的评议结果将会影响行政执法人员的晋升和岗位调整。

第十条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移交给执纪执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章行政执法考核第十一条行政执法考核是指对行政执法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执法任务、执法效果等进行量化、定性考核。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考核的主要指标包括以下内容:(一)执法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行政执法人员在规定时期内是否完成了按部门要求划定的执法任务;(二)执法效果评估: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结果是否符合规定效果;(三)执法过程质量评估:考核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遵守相关规定,是否准确、及时、优质地办理案件。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行政执法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必不可少的。

是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工作绩效的评估和考核,也是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一、评议考核办法的目的和意义评议考核办法的目的在于:全面评估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绩效,发现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提升;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身发展和提升,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评议考核办法的意义在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建立健全的行政执法管理体系,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促进行政执法部门的改进和发展,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趋势。

二、评议考核办法的内容和标准评议考核办法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绩效评估、行政执法工作流程的规范评定、行政执法部门的整体表现评价等。

评议考核标准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评价标准。

评议考核办法的具体内容和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内容和特点来确定,可以结合行政执法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和定量考核,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评议考核办法的实施步骤和流程评议考核办法的实施步骤和流程包括:确定评议考核对象、制定评估标准和指标、开展评议考核活动、整理评估结果和提出改进建议等。

评议考核活动应当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确保评价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评议考核办法的实施步骤和流程需要在行政执法部门的主导和监督下进行,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人员的参与和主动性,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评议考核办法的监督和改进评议考核办法的监督和改进是评价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定期评估和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绩效、整理评估结果和提出改进建议、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等。

评议考核办法的监督和改进需要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评议考核的过程和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三条鼓励执法人员对其实施的执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对于成绩突出的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与奖励。

第四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岗位职责与工作规程》为标准。

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第五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第七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八条办公室负责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一)组织制定评议考核工作方案;(二)组织实施日常评议、重点考核;(三)向领导小组报告评议考核情况;(四)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评议考核范围与内容第九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范围是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执法行为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的执法人员。

第十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一)行政执法人员履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岗位职责与工作规程》情况,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二)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结果;(三)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四)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情况;(五)其他评议考核内容。

第四章评议考核方法第十一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采取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奖惩制度

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奖惩制度

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奖惩制度行政执法是国家机关依法对社会成员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的一种权力活动,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公正、有效,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考核评议奖惩制度。

一、考核评议制度1. 考核内容考核评议制度是对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绩效的全面评价,主要包括执法效率、执法质量、执法公正性、执法责任等方面。

执法效率指的是执法机关在办案速度、结果等方面的表现;执法质量包括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适用、证据审查、处罚决定等方面;执法公正性是指执法机关在处理同一类案件时的公正性和一视同仁的原则;执法责任主要是指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是否遵守法律规定,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2. 考核标准考核评议制度的建立必须有明确的标准,对执法机关进行综合评价。

可以通过设定绩效指标、量化指标等方式,使考核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度量性。

3. 考核程序考核评议制度应有明确的程序,包括考核对象的确定、考核标准的制定、考核方法的确定、考核结果的统计等环节。

在考核过程中,还应注重听取被考核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考核程序的公正、公平。

二、奖惩制度1. 奖励机制为了激励行政执法机关提高工作水平,建立健全的奖励机制是必要的。

奖励可以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

物质奖励包括工资提升、岗位晋升、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可以是表彰奖、先进个人奖等。

2. 惩罚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在工作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

惩罚可以是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追究责任、行政处罚等措施。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者,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三、改进措施1.强化培训对行政执法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加强执法能力和法律素养。

通过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

2.加强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程序和工作结果。

对于执法不当的行为及时纠正,确保执法活动的公正、公平。

3.建立投诉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投诉渠道,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

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一、背景为了加强公职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和专业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和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

二、中心内容1.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是什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是指制定针对公职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评议和考核的一系列机制。

其包括了考核的主体、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期限、考核结果等内容。

2.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的作用和意义?(1)促进公职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通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公职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得到提高,行政执法规范也得到保障,最终可以促进公职人员的履职尽责,进一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活动的质量和效能。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的实施可以增加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推动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3)激励公职人员树立廉洁从政的理念。

通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的实施,激励公职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秉持廉洁从政的理念,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正执法。

三、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的实施步骤(1)建立评议考核机制建立由专门机构领导的评议考核委员会,明确机构职责和各成员的权利及责任,确保评议考核工作的独立性、严肃性和公正性。

(2)制定评议考核标准根据行政执法活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评议考核标准,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效果、执法透明度、执法行为等各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3)明确考核对象和期限明确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对象和考核期限,对于行政执法行为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评议考核,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4)确定考核方法考核方法多样化,包括了行政审判、行政调解、申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检验执法官员业务水平。

(5)公布考核结果对评议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评议考核结果可以用作对公职人员晋升、优化等方面的参考。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1. 背景和目的行政执法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

为了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公正,评估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现至关重要。

本评议考核方案将旨在建立科学、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与效率。

2. 考核目标本方案旨在评估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在职责执行、行为规范、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表现,并通过评议考核结果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和培训意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3. 考核内容和评估指标3.1 职责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是否熟悉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按照程序开展执法行动;•是否保证执法程序的公正、公平。

3.2 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形象是否正面;•是否恪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是否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3 工作效率•执法行动的及时性和响应速度;•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处理能力;•是否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任务;•是否合理使用执法资源。

3.4 服务质量•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沟通技巧;•是否及时回应申诉、投诉和查询;•是否提供专业、准确的解答和指导;•是否建立健全的服务反馈机制。

4. 考核方法4.1 考核组成员考核组成员应包括行政执法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构的专业人员、行政执法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代表。

考核组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4.2 考核流程•制定和公布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并明确评估指标和权重;•收集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资料和工作记录;•进行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和模拟案例演练等形式的实地评估;•分析和综合评价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现,并确定评议考核结果;•将评议考核结果向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并提供改进和培训建议。

5. 考核结果的应用5.1 政府管理层面•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和汇总,形成行政执法整体工作的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的结果,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实施办法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实施办法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实施办法本办法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激发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真正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效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本办法旨在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的实施,明确责任、建立激励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规范执法、自觉维护执法公正。

一、评议考核基本原则(一)评议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规范原则,注重实效,突出问题导向。

(二)评议考核应坚持目标导向原则,注重绩效,突出整体评价。

(三)评议考核应强调激励约束原则,注重激发工作热情,强化责任担当。

(四)评议考核应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注重区分工作性质,强化工作专业性。

(五)评议考核应坚持程序合法原则,注重程序规范,强化评价公正性。

二、评议考核内容和标准(一)工作业绩评议1.行政执法责任制主要考核指标包括执法保障、执法效果、执法效率和执法成果。

2.执法保障包括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情况、执法装备维护情况等。

3.执法效果包括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质量、执法成效等。

4.执法效率包括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效率、执法程序规范等。

5.执法成果包括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成果、执法案件处理情况等。

(二)廉政纪律考核1.行政执法责任制主要考核指标包括政治立场、廉洁自律、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

2.政治立场包括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维护党中央权威等。

3.廉洁自律包括廉洁从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

4.工作纪律包括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

5.作风建设包括服务意识、服务水平等。

(三)其他考核除上述内容外,还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指标,如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等。

三、评议考核程序(一)考核对象确定1.评议考核对象为该单位所有行政执法人员。

2.纳入考核对象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水平,且在考核期间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对于新进人员、实习生等不稳定人员,将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表现观察,适时纳入评议考核对象。

商务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doc

商务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doc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商务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商务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确保完成全年商务工作目标任务,并推进商务工作争先进位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内容综合科工作、外贸工作、综合执法、定点屠宰管理、内贸工作、贸促会工作,上级部门及局班子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考核等次根据年初各科室制定的工作计划于任务的分解,对工作完成程度进行三个等级的划分,优秀完成、合格完成及失败。

三、评分办法(一)评分内容以各科室年初既定工作任务为准,附加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评分额度1.外贸工作。

主要从正式口岸审批及前期准备工作、各项展会的准备情况、进出口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

2.综合执法。

主要从酒肉监管、酒类经销网点管理、法制宣传效果(年末政行风评比排位)来进行考核。

3.定点屠宰。

主要从屠宰场新建、屠宰场达标、“注水肉”和“瘦肉精”打击情况、企业规范运营等方面考核。

4.内贸工作。

主要从北兴市场扩建、市场扩销、市场监测、市场整第 2 页共 4 页规、药品流通管理等方面考核。

5.综合服务。

主要从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系统维稳等四个方面考核。

6.信息采集:各科室每年报送10条以上信息,由办公室对各科室的上报信息进行统计。

四、考核方式1.局机关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名单附后)。

2.考核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进行。

3.考核结果由局班子扩大会研究确定。

五、附则本考核办法,自发布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局机关办公室所有。

第 3 页共 4 页THANKS谢谢您的阅览仅供参考第 4 页共 4 页。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模版]》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模版]》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xx〕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xx〕3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评议考核的过程和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三条鼓励执法人员对其实施的执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对于成绩突出的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与奖励。

第四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岗位职责与工作规程》为标准。

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机务员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第五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第七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八条办公室负责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一)组织制定评议考核工作方案;(二)组织实施日常评议、重点考核;(三)向领导小组报告评议考核情况;(四)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评议考核范围与内容第九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范围是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执法行为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的执法人员。

第十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一)行政执法人员履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岗位职责与工作规程》情况,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二)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结果;(三)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四)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情况;(五)其他评议考核内容。

第四章评议考核方法第十一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采取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

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

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局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他们的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正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局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

第三条行政执法人员考核评议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评议工作应当在法律、法规和局规定的依据下进行。

第五条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应当与行政执法培训、监督管理工作相衔接,相互支撑,形成有机整体。

第六条局行政执法人员考核评议工作应当由专门组织负责,具体负责的部门由局内确定。

第二章考核评价体系第七条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应当确立基本流程、指标体系和权重。

第八条考核评价基本流程分为考核制定、考核执行、考核结果处理等环节。

第九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执法能力指标、综合素质指标、党风廉政指标等。

第十条执法能力指标包括执法知识掌握、执法能力运用、执法效率和执法公正等方面。

第十一条综合素质指标包括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改进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十二条党风廉政指标包括廉洁自律、廉政教育和廉洁从业等方面。

第十三条考核评价指标的权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

第三章考核评价方法第十四条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评价方法主要包括考核面谈、考核记录和考核结果发布。

第十五条考核面谈是指考核评价机构与被考核人员进行正式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其工作情况、问题和需求等。

第十六条考核记录是指对考核评价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考核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内容和结果等。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应当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发布,并告知被考核人员。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应当及时整理、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四章评价结果的应用第十九条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选拔、晋升和培训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与行政执法人员的奖惩挂钩,对绩优者予以奖励,对失职者予以追责。

第二十一条考核评价结果应当被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档案材料进行保存和检索。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及评议方案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及评议方案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及评议方案一、总则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高效、公正、透明的进行,确保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树立法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特制定本考核及评议方案。

二、考核内容1.工作业绩:包括执法检查情况、案件办理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

2.工作作风:包括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配合度等。

3.队伍建设:包括队伍素质、执法能力、队伍稳定度等。

4.执行效果:包括执法效果、社会评价等。

5.工作纪律:包括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

三、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每年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2.不定期考核: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实施不定期考核。

3.临时考核:对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重要事项实施临时考核。

四、考核程序1.分级考核:各级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设置考核组织机构,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2.量化考核:以实际工作业绩为依据,设立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

3.综合考核:综合考虑各项考核内容,形成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

4.总结评议: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议,形成考核报告,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五、评议方式1.内部评议:由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组织内部评议,对各项工作内容展开讨论评议。

2.外部评议: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

3.社会评议:通过舆情监测、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评价。

六、奖惩措施1.优秀奖励:对工作业绩突出、责任意识强、执行力高的人员给予奖励。

2.不良处罚:对工作不力、违纪违法等行为严重的人员进行处理。

3.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激发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完善机制1.及时反馈:对考核结果进行及时反馈,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改进工作、提高绩效。

2.强化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素质。

3.监督督导:建立健全的监督督导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

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

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

Word文档仅供参考Word文档仅供参考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

本细则共计20条,每条5分。

1、加强领导,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能将行政执法工作与教育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并取得实际成效。

3、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执法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4、抓好科室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执政能力建设,带头作用。

5、认真督促和指导行政执法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抓科室人员成员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支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制度,无重大决策失误和干部任用失察。

7、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8、领导科室人员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9、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

10、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1、开展作风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行风有明显改进;12、部门不存在利用管理权或行政审批权而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13、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源头治腐的具体措施,实施有效果。

14、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领导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抓出成效。

1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

16、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营造行政执法教育的浓厚氛围。

17、加大党员廉政教育投入,有必要的廉政教育资料,形成廉政教育大格局。

18、向社会实行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认真开展监督评议工作,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附件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为指导和推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商秩字20227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定2022年第一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的通知》(商秩字20226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商务部确定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

二、考核内容自确定试点之日起1年内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场地装备、工作制度、宣传培训、信息报送、工作成效、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一)自测评分。

试点工作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试点单位如实填写“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测评表”(以下简称测评表,附后),连同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上报所属省(区)商务主管部门(试点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将上述材料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二)初步审核。

省(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所辖试点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确保上报材料内容真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三)综合评估。

商务部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复审,选择部分试点单位实地检查,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最终确定各试点单位的考核评估成绩。

对于基础条件部分得分达到总分70%且必要项目都能完成,日常运行部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无重大工作失误的视为合格。

四、考核结果使用考核评估完成后,商务部将考核评估结果通报给各省(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试点单位。

对考核评估成绩优秀的试点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在全国推广有益经验;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试点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通报批评。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测评表":null,"page":{"ph":1262.879,"pw":892.979,"v":6,"t":"1","pptlike":nul l,"c某":0,"cy":0,"cw":892.979,"ch":1262.879}})附件1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测评表试点单位:(盖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考核项目基础条件基础条件四、工作制度行为规范设施装备三、场地装备办公场地综合执法队伍办公场所面积人员数量在编专职执法人员※2执法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主要的商务执法职能项目数★1二、队伍建设经费来源“中心”工作经费综合执法队伍工作经费机构设置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机构★1一、组织领导成立政府领导牵头的工作机构明确负责试点工作的责任处(科)室,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当地政府出台有关推动试点工作文件综合执法队伍(机构)★1当地编办批准成立的本单位决定成立的当地编办批准成立的本单位决定成立的试点县市设立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财政全额拨款的财政差额拨款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财政差额拨款的23项4项以上(含4项)6-10人(试点县市48人)的11-20人(试点县市9-12人)的21人以上(含21人),试点县市13人以上(含13人)的“中心”专职持证工作人员3人以上(含3人)※3试点县市“联系点”落实了工作人员在平米之间(含100平米)在200平米以上(含200平米)测评内容“中心”有50平米以上(含50平米)按统一风格装修的工作大厅配备3台以上(含3台)执法用车配备执法人员防护用具※4配备必要的检测取证工具※5“中心”安装了商务部统一开发的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系统综合执法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公示“中心”(“联系点”)管理制度健全,并建立了举报投诉转交、办理、反馈等工作机制罚没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与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执法机制试点地市(县市)与下辖县区(上级地市)商务执法队伍间建立了工作联动机制试点地市(县市)与其他地市(县市)建立了跨区域的执法协作机制小计宣传报道日常运行信息采用六、信息报送编报信息五、宣传培训培训活动开展宣传“中心”(“联系点”)或商务行政执法的大型活动※6在地级以上(含地级)主要媒体上对“中心”(“联系点”)或商务执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自办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二天的学习培训班参加上级商务部门或业务指导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班按要求报送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情况按要求报送“中心”(“联系点”)工作情况向中国市场秩序网或其子站报送本地工作原创信息并被采用自编有关商务执法和“中心”(“联系点”)工作信息的简报所报信息得到当地领导或上级商务部门领导批示的所报信息被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商务部门内部刊物采用的提供业务范围内的咨询服务日常运行七、工作成效“中心”工作接收符合条件的举报投诉办结并反馈举报投诉举报投诉办结率开展执法行动60%80%(不含80%)80%以上(含80%)执法工作查处案件移交通过司法途径办理的案件当地发生违反商务法律法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事件商务执法人员违纪违规执法其它八、监督检查“中心”工作获“不满意”投诉并查证属实上班时间“中心”电话无人接听报送信息弄虚作假九、工作拓展综合得分说明:试点地市成立正式专职商务综合执法队伍的县区占所辖县区的比例30%60%(不含60%)60%以上(含60%)1、带有“★”的项目为必要项目,必须每项都能获得计分,否则考核评估不合格。

商务局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商务局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商务局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为了提高商务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商务局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为人员晋升、奖惩、培训等提供依据,同时促进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升商务局整体工作水平。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考核依据明确,评价标准客观,考核过程公正,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靠。

2、注重实绩原则:以工作实际完成情况为主要考核依据,重点考核工作成果和业绩。

3、分类考核原则: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实行分类考核。

4、激励约束原则:考核结果与奖惩、晋升、培训等挂钩,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

三、考核对象商务局全体工作人员四、考核内容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商务局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确定各项重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考核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情况。

(2)日常工作任务: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日常工作的情况,包括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

2、工作能力(1)业务能力:考核工作人员对商务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业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沟通协调能力:考核工作人员与上级、同事、下级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包括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3)创新能力:考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提出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的能力。

3、工作态度(1)责任心:考核工作人员对工作的责任心,是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勇于承担工作责任。

(2)敬业精神:考核工作人员对工作的敬业程度,是否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全身心投入工作。

(3)团队合作精神:考核工作人员在团队中的合作意识和协作能力,是否能够积极配合团队成员完成工作任务。

4、廉洁自律考核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五、考核方法1、自我评价工作人员根据考核内容,对自己的工作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填写《商务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自我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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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商务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商务管理系统正确行使职权和全面履行义务,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本办法,对本局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情况、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各类商务监管行为。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评议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社会各界对商务管理机关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所进行的评价。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考核是指行政执法考核领导小组对下级机构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所进行的检查评定。

第四条局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对行政执法目标的完成负全面责任;机关的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行政执法目标的完成负主管责任;机关内设机构和所属执法机构的主要责任人,对涉及本机构执法目标的完成负直接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执法岗位,对有关具体执法目标的完成负具体责任。

第五条局成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机关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对执法机构的评议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的考核在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中一并进行。

第六条评议考核应严格遵守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自我考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内部考评与外部考评相结合,综合考评与案卷质量考评相结合。

案卷评查是考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执法质量的重要
依据。

第七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
(三)行政执法适用的依据是否合法准确;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五)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六)执法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案卷归档是否及时完整;
(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行政赔偿工作情况;
(八)行政执法效能建设情况;
(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第八条评议考核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检查或者抽查有关文件、资料、各类台帐及行政执法案卷;
(三)组织执法监督专案调查;
(四)集中组织执法检查活动;
(五)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及其他社会人士的意见和反映;
(六)听取政府、人大、法院、检察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和反映;
(七)其他方式。

第九条评议考核采用百分制,按照分值高低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十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执法主体合法,符合管辖范围规定;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清楚;
(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四)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自由裁量适用适当;
(五)适用强制措施法律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六)法律文书规范、完备,案卷装订规范;
(七)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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