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doc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4篇)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务部组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务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法务部是依法履行法律职能、保障社会公正和维护法律权益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法务部内部管理原则上遵循依法、公正、人文的原则,加强绩效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法务部设有领导机构、办公室和业务部门。
第五条领导机构由部长(厅长)带领副部长(副厅长)组成,负责统一决策,领导部门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协调部门工作,组织会议,管理文书资料,安排日常工作。
第七条业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设多个科室,有序开展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法务部的工作流程包括案件受理、调查研究、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等环节。
第九条案件受理环节负责接收涉及法律问题的案件,并进行初步评估、分类和分派。
第十条调查研究环节负责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和研究分析,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法律咨询环节负责解答各方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指导和意见。
第十二条法律文书起草环节负责起草法律文书,确保法律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信息管理第十三条法务部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四条依法处理和保护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的信息。
第十五条规定信息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六条根据部门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绩效考核指标,评价工作业绩。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依据。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绩效反馈机制,及时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和改进。
第六章纪律监督第十九条建立健全纪律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务部人员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对内部腐败、渎职和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法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法务工作,提高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水平,规范公司法务部门的运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的各项工作,适用于公司管理层和职工,贯彻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职责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处理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合同文件、起草合同意见等服务。
第四条岗位职责根据公司的需求,公司法务部门设立多个岗位,如法务主管、律师、法律助理等,每个岗位的职责如下:1. 法务主管:负责公司法务部门日常工作管理,协助制定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计划,分析风险,提供风险化解策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2. 律师:负责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如起草、审核、修改公司的合同文本、处理公司的民事、商业纠纷等。
3. 法律助理:协助律师处理具体法律工作、负责法律文书的归档管理。
第二章法律事务处理第五条协议管理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所有合同、协议的管理、起草及签署。
1. 合同、协议起草:法务部门按照公司负责人要求和业务流程制定合同、协议草案,确保内容合法性、一致性和可执行性。
2. 合同、协议审查:法务部门对制定的合同、协议进行审核,遇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
3. 合同签署、执行监督: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签署、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及处理争议。
第六条法律咨询法务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回应公司内各部门的法律咨询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解决可能存在的法律纠纷。
第七条法律纠纷处理1. 监督诉讼:法务部门对公司正在处理的与法律相关的纠纷进行跟进监督,协调公司聘请律师等第三方进行法律程序支持;2. 参与谈判:法务部门在公司和第三方进行谈判的时候可代表所在公司谈判;3. 起草律师函:法务部门可根据公司负责人的指示起草律师函。
第三章知识管理第八条知识管理1.法规研究:法务部门负责收集研究当地、行业、专业的法规政策、判例等,掌握最新的法律信息,定期向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反馈有关的法律变动。
法务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法务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法务部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法务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2. 法务部各岗位员工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内容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法务部负责人组织员工参加公司举办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法务部负责人定期组织内部安全生产培训,讲解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等。
2. 安全生产检查(1)法务部负责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3. 安全生产设施(1)法务部负责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员工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安全生产设施、设备。
4. 应急预案(1)法务部负责人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2)员工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操作规程。
5.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员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法务部负责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法务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务部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法务部日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 严谨、高效、公正、保密;3. 主动服务,积极沟通,团结协作;4. 严格履行职责,持续改进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法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门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五条法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处理和协调;2.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3. 负责公司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等文件的起草、审核和修改;4.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法律事务的管理;5. 负责公司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的处理;6. 负责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合规管理工作;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法律咨询1. 部门员工在接到咨询请求后,应及时向法务部报告;2. 法务部对咨询事项进行初步判断,确定是否需要提供法律意见;3. 如需提供法律意见,法务部应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研究和答复。
第七条合同审核1. 部门员工在签订合同前,应将合同文本提交法务部审核;2. 法务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3. 合同经法务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
第八条知识产权管理1. 负责公司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申请、登记、维权等工作;2. 对公司内部知识产权进行管理,确保其合法合规使用。
第九条法律纠纷处理1. 负责公司内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2. 负责公司外部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的处理;3. 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案件进展情况。
第十条法律风险防范1. 定期对公司业务进行法律风险评估;2. 提出防范措施,降低公司法律风险;3.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法务部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法务部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3篇)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法务部的管理,保障法律事务的正常开展,维护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法务部是负责组织处理组织内外的法律事务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解释,保护组织的权益,协助组织处理与法律相关的争议和纠纷。
第三条法务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起草、审核和解释法律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公告等;2. 组织处理与法律相关的争议和纠纷,包括法律顾问服务、仲裁和诉讼等;3. 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提高组织成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4. 监督和检查组织内各部门和成员的法律合规情况,提出建议和纠正措施;5. 其他法务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四条法务部可以设立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法律事务和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条法务部的工作原则包括:1. 法律依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章制度;2. 公正公平:保证法律事务的处理公开透明,公正公平;3. 保密性:对组织和成员的个人信息和法律文件等进行保密处理;4. 敬业奉献:为组织的利益和发展负责,尽职尽责;5. 学习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和工作能力,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法务部设部长,由上级主管领导任命并进行工作分配。
第七条法务部设副部长,由部长提名,并经上级主管领导任命。
第八条法务部设若干法律顾问,由部长提名,并经上级主管领导任命。
第九条法务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法律事务办公室和法律事务专职人员。
第十条法务部的具体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由组织内设部门负责汇总和管理,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法务部负责起草、审核和解释法律文件的工作。
第十二条法务部在起草法律文件时,应当考虑到组织的实际情况,保障组织的合法权益。
法律文件的格式、内容和表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部门负责人的审核和签发。
第十三条法务部负责组织处理与法律相关的争议和纠纷。
在处理与法律相关的争议和纠纷时,应当严格遵守程序规定,维护组织的权益。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5篇)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本制度由焦亚龙于拟定目录一、总则二、法务部职责三、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四、公司合同(协议)管理五、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六、公司或其他法律性文件管理七、公司外聘法律中介机构管理八、公司诉讼与仲裁案件管理九、非诉讼(仲裁)事务管理十、奖惩措施十一、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加强公司法律事务服务工作,保障公司安全经营,防范和化解公司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法制建设,内最大程度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利益,特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百川财商实业有限公司全体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各成员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成员应当为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展开工作。
第二章、法务人员(部)职责第五条、完善、健全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公司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第六条、起草、审核企业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
第七条、起草、修改和审核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第八条、制作、审核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事部门协调劳动关系并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和解聘的相关法律工作;起草、制定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和商业____保护协议;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第九条、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第十条、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第十一条、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障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____等方面的权益。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务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法务部设置如下岗位:1. 部长:全面负责法务部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2. 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负责法务部的日常事务;3. 法务专员:负责处理具体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核、法律咨询、诉讼仲裁等;4. 助理:协助法务专员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条法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解答和指导;2. 负责公司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3. 负责公司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的处理;4.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法律保护工作;5. 负责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提出防范措施;6.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要求第六条合同审核流程:1. 提交审核:各部门将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提交法务部审核;2. 审核意见:法务部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3. 修改完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经修改完善后,由相关部门执行;4. 存档备案:法务部将审核通过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存档备案。
第七条法律咨询流程:1. 咨询请求:各部门提出法律咨询请求;2. 咨询解答:法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对法律咨询请求进行解答;3. 跟进落实:法务部跟踪法律咨询请求的落实情况。
第八条诉讼仲裁流程:1. 接到诉讼仲裁通知:法务部接到诉讼仲裁通知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2. 研究对策:法务部研究诉讼仲裁案件,制定应对策略;3. 参与诉讼仲裁:法务部代表公司参与诉讼仲裁活动;4. 落实判决:诉讼仲裁结束后,法务部负责落实判决结果。
第四章奖惩与考核第九条法务部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奖惩规定: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规定的,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3. 对严重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工作制度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公司法务部门的管理工作,提高法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2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职责、工作流程、文件管理、培训与考核等方面。
二、人员职责2.1 法务部门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法务部门的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进度,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2.2 法务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专业、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司解决法律问题,防范法律风险。
2.3 法务部门应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工作流程3.1 法务部门应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包括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文件起草、法律纠纷处理等环节。
3.2 法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3 法务部门应定期评估工作流程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四、文件管理4.1 法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法律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4.2 法务部门应对所有法律文件进行归档和分类管理,方便查阅和调用。
4.3 法务部门应定期对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
五、培训与考核5.1 法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法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5.2 法务部门应建立考核机制,对法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激励优秀人员,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5.3 法务部门应鼓励法务人员参加行业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高专业素养。
六、沟通与协作6.1 法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确保法律事务的及时处理和解决。
6.2 法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工作进展和重大法律事务处理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6.3 法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共同制定和完善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七、附则7.1 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解释。
法务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法务部门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全体员工。
三、工作时间1. 法务部门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 法务部门员工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具体安排如下:(1)上午:8:30-12:00(2)下午:13:00-17:303. 法务部门员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4. 法务部门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四、加班制度1. 法务部门员工在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安排加班。
2.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以员工本人当月工资收入为基数。
(2)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 法务部门员工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一半。
五、请假制度1. 法务部门员工因病、事、产假等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2. 请假审批流程如下:(1)员工提出书面申请。
(2)部门负责人审核。
(3)总经理审批。
3. 请假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岗。
4. 法务部门员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
六、考勤制度1. 法务部门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打卡。
2. 法务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考勤工作,确保考勤记录准确无误。
3. 考勤记录作为员工工资、奖金、晋升等依据。
七、纪律要求1. 法务部门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
2. 法务部门员工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3. 法务部门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 法务部门员工应团结协作,共同维护部门形象。
八、监督检查1. 法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对部门员工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法务部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法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2. 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处理法律事务;3. 高效严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法律事务处理及时、准确;4. 保密原则: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法务部负责以下职责:1. 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2.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协助公司处理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4. 指导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5. 收集、整理、更新法律法规信息,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6.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7. 负责公司内部法律培训工作。
第五条法务部享有以下权限:1. 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提交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2.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法律修改建议;4. 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5. 对公司内部法律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实施。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法务部日常工作流程如下:1. 收到各部门及子公司提交的法律文件,及时进行审核;2.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提交部门沟通,提出修改意见;3. 审核通过的法律文件,由法务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提交公司领导审批;4.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意见;5. 对公司内部法律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实施;6. 收集、整理、更新法律法规信息,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7. 对公司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进行跟踪管理。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公司对法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效率:完成法律事务的时间、质量;2. 业务水平: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3. 风险防范:防范法律风险的效果;4. 团队协作: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能力;5. 个人品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公司法务部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务工作,加强法律风险防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
第三条法务部负责人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统筹、管理和决策。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法务部负责人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2.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统筹规划,制定法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 组织开展法律培训,提高公司员工法律意识;4. 协助公司领导进行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5. 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纠纷处理等工作;6. 指导、监督下属法务人员开展工作;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法务部负责人权限:1.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2. 参与公司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工作;3. 决定法务部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岗位调整;4. 对下属法务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和职务晋升;5. 提出法务部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和总结报告;6.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法务部负责人应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工作:1. 收集、整理公司业务资料,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2. 分析公司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4. 指导下属法务人员处理法律事务;5. 定期组织法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法律意识;6.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法务工作情况;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公司设立法务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法务部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对法务部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法律风险防控能力;2. 法律服务质量;3. 团队管理能力;4. 工作态度和业绩。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务部管理制度(六篇)
法务部管理制度一、为规范本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管理,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落实加强公司对合同等法律事务的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最大力度降低诉讼及非诉讼纠纷的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立法务部,法务部归属公司部直接管理,由公司领导分管其日常工作。
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编制及管理方式如下;(一)、法务部的人员编制为人,其中法务经理人,法律副经理人,法务专员人。
(二)、法务部经理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法务副经理和法务专员在法务经理的管理和领导下,团结协助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三、法务部的事务范围如下:1、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代表和辅助公司参与重大项目和重大业务活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的洽谈和谈判等商务活动;3、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法律形象,与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工作;4、起草、审核公司经营所需合同、协议、函件(具体报审流程详见附件二《公司合同报审流程指引》);5、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6、处理其他事务(如工商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等);7、协助外聘律师办理公司诉讼案件、专项非诉讼案件。
8、卷宗归档、保管。
四、法务部的具体职责如下(更进一步具体职责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法务部职责细则》):(一)、决策法律支持。
1、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理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实现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规范化。
2、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法律角度的决策支持。
(二)、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管控。
1、定期为公司员工举办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培训,不定期协商外聘律师为公司员工做法律专题讲座。
2、协助公司管理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对公司管理存在缺陷的部门进行法律分析调研,提出加强管理的方案和建议,逐步完善建立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4、对公司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提出内部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核。
公司法务部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降低公司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公司对外发生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各项法律事务合法合规。
(二)预防性原则:提前识别和防范法律风险,减少法律纠纷。
(三)及时性原则:对法律事务及时处理,确保公司权益不受侵害。
(四)协作性原则:各部门间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法务部,作为本制度项下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法务部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管理或承办法律事务。
第五条法务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二)具备较强的法律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六条法务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审查、协调和处理;(二)起草、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函件等法律文件;(三)参与公司重大经营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四)协助公司各部门解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支持;(五)负责公司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六)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七)负责公司对外诉讼、仲裁活动的代理;(八)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培训和宣传。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第七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法律事务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法务部审核,并取得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公司在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时,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条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应加强对法律风险的防范,避免因法律问题导致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应及时向法务部咨询,并积极配合法务部处理。
第四章法律培训与宣传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二章法务部门职责第四条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依据;2. 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法律文件,确保公司法律事务的合法性;3. 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支持,保障公司利益;4. 对公司各部门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解答法律问题;5.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法律事务的管理和保护;6. 协助公司处理各类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7. 监督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8. 参与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9. 负责公司法律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10. 完成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法务人员第五条法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法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 不得参与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活动;4.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章法务运作第七条法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包括:1. 法律意见书制度;2. 法律文件审核制度;3. 法律纠纷处理制度;4. 法律培训制度;5. 法律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法务部门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性原则:对法律事务及时处理,避免延误;2. 准确性原则:确保法律意见、文件等准确无误;3. 全面性原则:全面了解法律事务,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4. 协调性原则: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法律事务的解决。
公司内部法务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法务部门的管理,提高法律事务处理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法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性、规范性、高效性、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法务部门是公司内部专门负责法律事务的职能部门,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 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事务文件;2.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协助公司各部门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4.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法律事务;5. 参与公司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的处理;6. 负责公司内部法律培训、宣传教育工作;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要求第六条法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处理流程,确保法律事务的合法、规范、高效处理。
第七条法务部门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审查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事务文件,确保其合法性、合规性;2. 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为公司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3.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4. 对公司内部法律事务保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5. 定期对法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第四章法律事务处理第八条法务部门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应严格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收集、整理相关材料;2. 审查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事务文件;3. 出具法律意见;4. 参与谈判、调解、诉讼等法律事务;5. 制定法律事务处理方案;6. 跟进法律事务处理结果。
第五章人员管理与培训第九条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条法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务部的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法务部是公司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公司日常法律事务,维护公司法律利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声誉。
第三条公司法务部的职责是: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合同、法律文件;协助公司其他部门解决法律问题;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法律分析及意见提供;协助公司处理法律诉讼及仲裁事务;代表公司进行法律谈判等。
第四条公司法务部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合规,客观公正,服务全公司,团结协作。
第五条公司法务部按照公司章程和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六条公司法务部的组织结构包括部门主管、法务人员等,部门主管负责汇报工作情况,指导下属工作,法务人员负责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第七条公司法务部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
第八条公司法务部对外单位、个人也需遵守业务保密制度,严格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职责第九条公司法务部设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直接向公司高层领导汇报工作,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法务部设法务人员,负责具体的法律事务处理工作,包括合同起草、审查、修改等。
第十一条公司法务部的职责包括:制定公司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和规范,确保法律事务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处理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起草、审核公司各类合同、法律文件等。
第十二条公司法务部必须做好法务知识的更新和学习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素养,为公司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第十三条公司法务部要建立健全法律文档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合同、法律文件等重要文件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公司法务部要积极主动地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及时提供法律支持和协助,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务部门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法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全体员工,以及其他需要参与法务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门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 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3. 严谨、高效、务实,确保法务工作质量;4. 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二、职责与分工第四条法务部门主要职责:1.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审查、处理和协调;2.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制定和修订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公司规章制度合法、合规;4. 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合法、合规;5. 参与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管理工作;6. 处理公司法律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7. 负责公司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第五条法务部门内部职责分工:1. 法务总监负责全面负责法务部门工作,主持制定法务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2. 法务专员负责具体法律事务的咨询、审查、处理和协调;3. 合同管理员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工作;4. 知识产权管理员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管理工作;5. 法律培训师负责公司法律培训工作。
三、工作流程第六条法律咨询与审查:1. 员工或部门提出法律咨询,法务专员及时回复;2. 法务专员对咨询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需要进一步处理,提交法务总监审批;3. 法务总监审批后,法务专员进行详细审查,形成法律意见。
第七条合同管理:1. 合同管理员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合法、合规;2. 法务专员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提出修改意见;3. 合同管理员与法务专员协商修改意见,形成最终合同;4.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法律纠纷处理:1. 法务专员对法律纠纷进行初步评估,提出处理意见;2. 法务总监审批后,法务专员组织处理;3. 法务专员及时汇报处理进展,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法务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经营安全和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法务工作的责任部门1.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的法务工作的主要承办部门,负责全面处理公司的法务事务。
2. 公司各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法务部的工作,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资源,为法务部的工作提供支持。
3.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是公司的法务工作的领导责任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法务工作,并对公司的法务工作负总责。
4. 公司员工是公司法务工作的参与者,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的法务工作,维护公司的法律权益。
第三部分法务工作的基本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
公司的法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2.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法务工作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防范各种法律风险。
3. 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公司的法务工作要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维护公司的商业竞争力。
4. 提升公司形象。
公司的法务工作要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提升公司的声誉,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5. 确保法务工作的专业性。
公司的法务工作要确保专业性,做到务实、严谨、高效,提高公司的法务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法务工作的内容1. 制定公司的法务政策和法律制度。
公司法务部应当制定公司的法务政策和法律制度,明确公司的法务工作目标和任务。
2. 组织法律风险评估和防范。
公司法务部应当组织法律风险评估,定期检查各项法律合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
公司法务部应当处理公司的各项法律事务,包括合同审批、诉讼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等。
4.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务部应当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防范各种法律风险。
5. 公司法律培训和宣传。
公司法务部应当组织公司员工的法律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五部分法务工作的管理机制1. 确立法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公司法务部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第二条公司法务部是公司参预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执行公司法律业务的职能部门。
公司法务部负责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风险管理服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知识产权,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等。
第三条公司法务部应当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法律法规,秉持诚信原则,保守公司机密,行为合法、诚信、公正。
第四条公司法务部应当与公司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密切的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公司法务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控制和减少法律风险,完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体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公司法务部是公司从事法律事务的专业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回答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问题,防范和解决法律风险,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二)参预公司重大商务谈判,对相关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维护公司利益;(三)参预公司重大规划和项目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意见;(四)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审核和备案各类知识产权登记申请,代理各类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案件,维护公司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五)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合同的起草、审核、执行和管理工作;(六)参预公司对外投资、重大合作等各类涉外事务的法律审核与风险提示;(七)对重大法律事件进行预警和应急处置,防范和控制公司法律风险;(八)撰写和审核公司各项协议、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确保公司法律文件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合法性;(九)按照公司要求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公司法务部设置一个主任,负责公司法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主任应当具有充分的法律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公司的业务和管理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公司法务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个专业小组,按照业务领域、工作性质等划分,有专人负责协调和管理。
法务部门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务部门的管理,规范法务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二)预防为主:预防法律风险,减少公司损失。
(三)服务至上:为公司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法务部门是公司法律事务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公司法律事务工作。
(二)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三)处理公司对外经济纠纷,参与诉讼、仲裁活动。
(四)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公司各部门解决法律问题。
(五)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保密、合规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六)对公司各部门进行法律培训。
三、工作流程第六条法务部门工作流程:(一)接受委托:各部门向法务部门提出法律事务委托,法务部门负责接收并登记。
(二)初步审查:法务部门对委托事项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属于法律事务范围。
(三)制定方案:根据审查结果,法务部门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四)组织实施:法务部门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包括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文件,处理纠纷等。
(五)报告反馈:法务部门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并及时向委托部门反馈。
四、保密制度第七条法务部门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第八条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保密规定:(一)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数据、客户信息、合作伙伴信息等。
(二)不得泄露公司对外合作、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信息。
(三)不得将公司文件、资料等借出或复印给无关人员。
五、培训与考核第九条法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十条公司对法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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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号:
法务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2年5月10日发布2012年5月10日实施
有限公司
1、目的
为规范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经营,防范和化解企业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度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集团内部法务事务的处理
3. 法务人员(部)职责:
3.1 完善、健全企业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企业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
3.2 起草、审核企业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
3.3 起草、修改和审核企业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3.4 制作、审核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事部门协调劳动关系并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和解聘的相关法律工作;起草、制定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3.5 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3.6 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企业权益。
3.7 保障企业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3.8 其他法律事务。
4.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程序
4.1企业法律事务管理
4.1.1 企业法务人员(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如:合同制度、工作制度等。
4.1.2 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须告知法务人员(部),由法务人员(部)进行分类登记,报送法务主管人员,由其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制定承办人员。
如需要企业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交送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到七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4.1.3 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
4.1.4 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部)和其他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具体处理方案。
4.1.5 企业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先由法务人员(部)审核,并由主管人员签字后转下一程序,经会签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
需要法务人员(部)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该在谈判前五天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企业法务人员(部)。
4.1.6 公司从事招、投标活动,应在招、投标前五日告知法务主管人员(部),法务主管人员将指派法务人员全程参与,并出具法律意见。
4.1.7 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后,承办的法务人员应在一周内制作结案报告,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将报告及有关材料归档封存。
4.1.8 以上法律事务涉及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的,必须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4.2. 企业合同(协议)管理
4.2.1 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重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等)管理按本节的规定办理。
企业后勤服务类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劳务合同则由有关部门专项负责。
4.2.2 法务人员(部)负责企业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给业务部门,按具体分工,负责合同的实际履行。
4.2.3 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主办部门起草或者收到合同文本后,应当在签订日前五个工作日送交法务人员(部)审查,并附送起草说明及合同形成的有关背景资料,但在送交法务部门之前,主办部门必须先行对合同进行初步审核,并保证合同中内容与谈判记录相符。
4.2.4 法务人员(部)在收到合同文本后,一般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有特殊情况时除外。
主办部门对审查时限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说明理由,征得法务主管人员(部)同意后,可以相应缩短审查期限(为保证合同质量,此特殊要求只能作为个例,不能作为常规)。
4.2.5 送交法务人员(部)审查的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由法务人员(部)存档,不予返还,送审部门应当自留原件。
4.2.6 以企业名义正式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合同最后一方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送交公司办公室备案。
4.2.7 需要企业法务主管人员(部)派人参与合同谈判的,主办部门应当在谈判日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法务主管人员(部)并提供有关背景材料和谈判内容大纲。
4.3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4.3.1 以企业或者企业各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主办部门起草完毕后送法务主管人员(部),并附起草说明和有关背景资料。
4.3.2 法务主管人员(部)在收到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4.3.3 本节规定不适用于企业和企业各部门制度的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4 企业其他法律性文件管理
4.4.1 以企业名义形成的其他法律文件,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企业盖章前,送交法务主管人员(部)审查。
4.4.2 本节所指法律性文件,是指除合同(协议)、诉讼文书以外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各种权利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涉及企业或员工权利义务的文件等。
4.5 企业外聘法律中介机构的管理
4.5.1 企业法律事务确定有必要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的,由法务主管人员(部)统一负责,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领导同意。
同时,法务主管人员(部)应当认真监督聘用单位指派人员的工作。
4.5.2 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
4.5.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机构介入的;
4.5.2.2 有关法律事务必须由法律中介机构人员配合的;
4.5.2.3 其他确实需要聘请外部法律中介结构的。
4.5.3 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应当坚持能力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选择社会信誉良好、报价公平的法律中介机构。
4.5.4 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的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合同)。
4.6 企业诉讼与仲裁案件管理
4.6.1 本节所指诉讼与仲裁是指以本企业为一方当事人或者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仲裁机构采用诉讼、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
4.6.2 企业的诉讼与仲裁案件的处理须遵循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充分协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
4.6.3 案件起因人或部门负责人负有配合、协助法务主管人员(部)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
4.6.4 在企业经营、管理或其它活动中,被其它组织或个人起诉而被动参与(包括可能涉及)诉讼、仲裁活动的,当事人、有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或单位应及时以法律事务报告书的形式向法务主管人员(部)说明案情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备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4.6.5 对于案件处理进程中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和关系协调,案件关联部门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法务人员(部)开展针对性工作,保证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4.6.6 案件知情人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泄漏案件信息内容。
4.6.7 在案件审结完后,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调解书,法务人员(部)应继续做好执行阶段的工作。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调解、裁(判)决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并报法务主管人员(部)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6.8 法务人员(部)应当系统全面地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撰成卷,建立案件归档制度,发挥好信息库作用。
4.6.9 其他与司法活动相关事宜。
4.7. 企业非诉讼事务管理
4.7.1非诉是指以本企业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解、行政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
或法律问题的法律事务活动。
4.7.2需要以企业名义启动非诉讼活动程序的,由法务人员(部)办理,必要时可根据本管理制度第4.5节的规定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办理。
4.7.3 办理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行政复议、听证活动等事宜。
4.7.4非诉讼活动处理完毕后,法务人员(部)应当作出结案报告,报企业主管领导并送交有关业务部门。
5.相关记录
《案件立案申请表》BSD/D-(C-JS-01)-001
《案件汇总记录》BSD/D-(C-JS-01)-002
《案件处理汇报》BSD/D-(C-JS-01)-003
公司立案申请表
案件进度跟踪
1、时间:事件:记录人:
结果:
2、时间:事件:记录人:
结果:
3、时间:事件:记录人:
结果:
4、时间:事件:记录人:
结果:
5、时间:事件:记录人:
结果:
案件记录汇总
案件处理汇报
我方单位:时间:对方单位: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