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处罚细则
严重开除
5-20元
9.
上班未佩戴上岗证
5元
10.
上班未穿工作服或不配套穿着者
10元
11.
上班离岗、脱岗、串岗者
10元
12.
上班睡觉者
20元
13.
酗酒上班者
20元
14.
上班时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5-20元
15.
上班聚众闲聊、嬉闹者
5元
16.
厂区内吸烟者
50元
17.
不服从分配、调遣
故意刁难领导、顶撞领导者
10元
20元
18.
19.
故意起哄,闹事者
50元
20.
破坏公共财物者
照价赔偿;严重开除
21.
打架斗殴者
50元
严重开除
22.
未经允许,私自带人进入厂区者
20元
23.
在生产区、生活区乱抛乱丢、倾倒废水者
10元
24.
聚众赌博者
100元/次
严重开除
25.
擅自将公司物品(用具资料等)拿出厂外者
50元
严重开除
26.
违章作业者(不按工艺流程操作程序)
20元
造成损失按比例赔偿
27.
操作不慎重,致使设备损坏者
轻20元
严重按价赔偿
28.
故意破坏生产设备者
轻50元
按价赔偿或开除
29.
物品不按规定摆放者
5元
30.
用餐时,乱倒乱泼剩饭菜者
10元
31.
隐瞒质量事故者
50元
32.
随意移动标识、使卡、物混淆者(物、卡不符)
20元
33.
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一、总则根据公司纪律要求和对员工行为的管理,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二、违纪行为分类和处分1.违纪行为分类(1)轻微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短暂离岗、违反公司秩序等行为。
(2)一般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无故旷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按工作要求完成任务等行为。
(3)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窃公司财物、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严重工伤事故等行为。
2.处分措施(1)轻微违纪行为将给予警告或批评教育,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2)一般违纪行为将给予严重警告、降低绩效评定等处分,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3)严重违纪行为将给予停职、辞退等处分,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依法处理。
三、违纪处分程序1.收集证据对于涉嫌违纪的员工,相关部门应及时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言等。
2.调查核实在收集完充分的证据后,应当对员工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情的真相,并听取被投诉员工的陈述和解释。
3.程序公正在违纪处分的过程中,应保证程序的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违纪处分决定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和相应的违纪行为分类,相关部门应作出相应的违纪处分决定。
5.通知员工对于违纪处分决定,应书面通知被处分员工,并详细说明其违纪行为、处分依据及相应的处分措施。
6.申诉机制被处分员工如对违纪处分决定有异议,有权向公司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公司将进行再审查。
四、免责声明公司对本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拥有最终解释权,并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改的权利。
以上即为《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的内容,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守。
如有违反,将按照规定进行处分。
公司将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的纪律观念,共同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违章违纪惩罚制度
违章违纪惩罚制度一、背景介绍在任何组织或社会中,为了维护秩序、促进公平,都需要建立一套违章违纪惩罚制度。
这一制度可以明确规定违反规章制度或道德准则的行为应当受到怎样的惩罚,并在实践中加以执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违章违纪惩罚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以及违章违纪的具体定义。
二、目的和作用违章违纪惩罚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组织或社会的正常运转,保护公共利益和成员的权益。
它可以起到以下几个作用:1.维护纪律和秩序:通过设立明确的惩罚制度,可以对违反规章制度或道德准则的行为进行制约,防止秩序的混乱和道德的沦丧。
2.提高工作效率:违章违纪行为的严肃惩处,有助于他人警醒和深思,避免相同的错误再次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促进公平公正:惩罚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当公平公正,能够避免主观武断和随意处理,确保所有人都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
4.增强权威和信任:一个能够有效执行违章违纪惩罚制度的组织,会树立起权威和信任,并提高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三、适用范围违章违纪惩罚制度适用于各种组织和社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企事业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公司章程或行为准则,并明确其中违反行为的惩罚措施。
2.学校教育机构:学校教育机构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同时,也要设立相应的违纪惩罚制度,以激发学生的积极向上和规范行为。
3.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应当建立严密的违章违纪监管机制,对公职人员违纪行为进行惩处,维护社会公正和廉洁。
4.社会组织和群体:各类社会组织和群体也可以制定内部违章违纪惩罚制度,以规范组织内部的行为规范和秩序。
四、违章违纪的定义违章违纪是指违反组织或社会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或道德准则的行为。
具体行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违反纪律:包括逃避工作或学习岗位、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私自调休等.2.违法乱纪:包括侵占、贪污、受贿、行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3.作弊和舞弊:包括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虚报成绩或业绩等.4.不正当行为:包括诽谤他人、散布谣言、威胁恐吓、性骚扰等.5.损害公共利益:包括破坏公共设施、浪费公共资源、泄露机密信息等.五、惩罚的方式根据违章违纪的程度和性质不同,可采取不同的惩罚方式。
违规行为处理与惩罚规定
违规行为处理与惩罚规定违规行为处理与惩罚规定是一份重要的文件,用于指导组织内部及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的行为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违规行为的定义、处理程序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旨在维护组织的秩序和正常运营。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一、违规行为的定义违规行为是指组织内部及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工作纪律方面的违规行为:如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玩忽职守、工作中的疏忽大意等;2. 行政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如滥用权力、徇私枉法、泄露机密、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等;3. 财务经济方面的违规行为: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虚假报销、违规采购等;4. 职业道德方面的违规行为:如侮辱他人、故意损害他人名誉、违反保密协议等。
二、违规行为处理程序发现违规行为后,应按照以下处理程序进行处理:1. 事实调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2. 听证程序:对涉案人员进行听证,听取其陈述和解释,并保证其合法权益。
3. 组织决策:依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意见,由相关部门进行决策,并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4. 处理决定: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例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低岗位级别、停职、解聘等。
5. 公示通报:对处理结果进行公示通报,以警示其他相关人员,并维护组织的声誉。
三、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根据不同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进行口头警告,提醒相关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2. 书面警告:对于一般的违规行为,可以进行书面警告,记录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以便日后查证。
3. 绩效扣减:对于工作纪律方面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绩效扣减的方式进行处罚,降低相关人员的绩效评级。
4. 降低岗位级别:对于严重或者多次违规行为,可以降低相关人员的岗位级别,以示警告和惩戒。
关于对违纪、违章、违规行为处罚规定
关于对违纪、违章、违规行为处罚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严肃厂纪厂规,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纪律1、当月迟到、早退二次折算旷工一天,并处罚10-50元/次(包括旷工一天)。
由此引起的责任事故,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2、每年旷工天数累计达30天(或连续旷工15天),可退回公司并可解除劳动合同,除名出厂。
3、每年事假天数累计达一个月,病假天数累计达三个月,可退回公司待安排(妇女产假和国家规定的几种疾病除外)。
安排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4、不服从工作分配,可退回公司待安排,重新分配一次仍不服从,可解除劳动合同。
5、工作中下级不服从上级调度、分工、处罚10-50元/次,造成损失的按直接损失额的10-50%处罚。
并可退回公司待安排。
6、工作时间打牌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处罚10-50元/次,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在公司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有下列影响公司形象之一者处罚10-50元/次。
(1)边走边吃食物;(2)穿拖鞋、背心、赤膊;(3)嬉笑、打闹;(4)辱骂他人;(5)随意丢弃杂物;(6)超速行车;(7)乱停乱放车辆;(8)带小孩进厂;(9)在生产区内骑自行车。
注:以上凡“可退回公司待安排”者,只限与公司正式签约后由公司分配的员工,其余人员不享受待安排或再安排。
二、治安有下列行为之一,按相应规定处罚。
1、偷窃工厂财物:按市场现行价(不折旧)的1-3倍处罚,并可视情节轻重开除厂,或进行其它行政处分,直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2、门卫允许私自带领人进入厂区,处罚门卫10-50元/次。
造成技术泄密的,按情节给予带入者1000元以上处罚,直至开除出厂并可追究带入者相关法律责任。
造成事故(包括人身事故)由带入者负责。
3、外来人员未经公司办公室或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进入生产区,门卫未发现或进行制止的,处罚当班安保(门卫)人员10-50元/次,造成技术泄密的除处罚1000元外,并可视情除名出厂和追究其它相关责任。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三篇)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是指在组织或管理单位内,对员工或成员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的处罚规定。
该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组织或管理单位的运作,促进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环境,维护组织或管理单位的正常秩序。
一、处罚的依据和原则1.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应基于组织或理事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 处罚原则:处罚应本着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处罚的合理有效和公正透明。
二、违章行为的认定1. 违章行为的认定应明确违反的规章、纪律或制度,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
2. 认定违章行为应采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档、图片、录音等。
三、处罚的种类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 警告: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的轻微情况,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引导。
2. 记过: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较为严重的情况,可以予以记过处分,并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晋升或享受相关待遇。
3. 记大过: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严重,且后果较为严重的情况,可以予以记大过处分,并对其进行更严格的限制和约束。
4. 开除:对严重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的情况,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并取消其相关权益和待遇。
四、处罚的程序1. 通报批评: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的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谈话和批评,明确违纪事实,并告知相关后果和处理意见。
2. 开展调查: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进行调查,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处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召开审理会议:由相关管理人员组成审理会议,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进行公开审理,听取当事人陈述,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申辩权和合法权益。
4. 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和审理会议的意见,由相关主管人员、领导或组织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做出处理决定。
五、处罚的执行和复核1. 处罚决定应当书面制作并送达违章当事人,确保其知悉和了解处罚结果。
2. 违章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向相关主管人员或领导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辩材料。
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模板
违章违纪行为惩罚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行为,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保护员工利益,本规定订立。
第二条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及相关合作方。
第三条规定原则1.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严厉认真处理违章违纪行为;2.综合权衡,有依据、有分寸地运用惩戒措施;3.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内部管理,防备违章违纪行为。
第四条规定内容本规定重要包含违章违纪行为定义、违章违纪行为惩罚方式和程序、违章违纪行为资料保管。
第二章违章违纪行为定义第五条违章违纪行为定义违章行为:指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所在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纪律的行为。
违纪行为: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企业相关规定、道德规范以及职业操守的行为。
第六条违章违纪行为范例1.违章行为范例:(1)未经许可,擅自进入限制区域;(2)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3)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设备或操作工具;(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5)疏于设备维护保养,导致生产异常或停工。
2.违纪行为范例:(1)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制度规定;(2)贪污受贿、侵占挪用企业资产;(3)泄露商业机密和内部保密信息;(4)有意损坏企业设备、物品;(5)严重违反职业操守,影响企业形象。
第三章违章违纪行为惩罚方式和程序第七条惩罚方式依据违章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违章违纪行为的惩罚采取以下方式:1.口头警告:对细小违章违纪行为,予以一次口头警告,提示员工遵守规定;2.书面警告:对严重违章违纪行为,予以书面警告,并加强教育引导;3.经济惩罚:违章违纪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对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经济惩罚;4.岗位调整:对在岗位工作中常常违反规定的员工,予以岗位调整;5.解除劳动合同:对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违章违纪行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惩罚程序1.违章违纪事实查明:在收到相关举报或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后,由相关部门派员进行调查,并征集相关证据料子;2.惩罚决议及通知:依据调查结果,相关部门进行评估,依据《企业违章违纪行为惩罚管理规定模板》订立惩罚决议,并书面通知违章违纪员工;3.违章违纪员工申诉:(1)违章违纪员工对惩罚决议不服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供应相关证据和理由;(2)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相关部门重新评估违章违纪事实和惩罚决议,并依据评估结果决议是否更改惩罚决议。
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一、惩罚范围序号类别违章违纪行为惩罚标准(元)1个体劳动保护1.1未穿戴好本岗位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501.2下井时,不按规定携带照明灯具;502违反劳动纪律2.1擅自更改或不执行派班指令;1002.2违反派班纪律;502.3班后未准时进行交班;502.4损坏通风设施;20XX.5酒后上岗、班中饮酒;20XX.6脱岗、串岗、提前离岗;20XX.7上班期间打架斗殴;3002.8在井下场所睡觉、睡岗;20XX.9不参与班前会或安全活动502.10乘罐时,抢罐、挤罐、嬉闹,不听从有关人员指挥;5002.11辱骂安全管理人员3002.12当有违章行为发生时,在场人员未准时制止;1003爆破作业违章行为3.1在巷道贯穿、与空区相通的作业点,未设置警示或防护等安全设施;20XX.2爆破作业时,爆破作业场所未设警戒;20XX.3雷管、炸药混放及未入箱上锁;20XX.4爆破后放炮器钥匙挂在放炮器上而未随身携带;20XX.5放炮前及放炮后未将放炮母线端头暴露部分拧结短路;20XX.6放炮母线发生破损、接头未进行绝缘包裹有联电、短接可能的;20XX.7爆破后未准时撤除警戒;1003.8凿岩作业的同时进行装药;20XX.9工作结束后,未将剩余的起爆器材交回爆破器材库;20XX.10进入漏斗内进行顶炮或进入采场进行装药;20XX.11起爆破点之间的距离未达到安全距离;503.12爆破时,对周边可能造成破坏的设施未进行有效防护;1003.13爆破后,未按规定时间利用局扇进行通风,或局扇出现故障后未在交接班时未交接说明;1003.14炸药、雷管混装背运;20XX.15响炮后,未达到规定时间后进行验炮;20XX.16爆破器材存放点不符合安全规定;1003.17爆破器材帐物不符;5003.18单人从事爆破作业;1003.19爆破后,未进行彻底通风进入作业现场;1003.20火工品存放点放置杂物;1003.21领用爆破材料,未按规定放入专用箱内或袋、包的行为;1003.22领用雷管、炸药后,将雷管、炸药混装运送的;20XX.23爆破材料使用三轮车、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辆运输的;20XX.24未按规定两人分别携带雷管和炸药的(不准放入衣袋里);20XX.25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运送到爆破地点,不得中途暂放、不得乱丢乱放,违反规定的;20XX.26除爆破作业外,其他人员不得与爆破器材同罐乘坐1003.27爆破作业人员丢失爆破器材被捡到交回矿山的,按1000元/每(发、管)累计惩罚领用者;1000元/每(发、管)4顶板管理违章行为4.1作业面无找顶钎;504.2作业前未“敲帮问顶”安全检查;504.3撬渣时,无人监护;505绞车工、信号工违章行为5.1擅自离岗、脱岗者违规一次;100同一人违规两次;300同一人违规三次;自动离职5.2在岗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违规一次;警告同一人违规两次;1005.3未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不全;机房、操控室脏、乱、差;查出一次赐予当班者;警告同一当班人员二次违规每人罚款;1006溜井管理违章行为6.1溜井未准时安装格筛;1006.2溜井内倒放杂物(泥沙、砂浆、铁器、毛石等)和水等;1006.3溜井内倒放大块矿石;20XX.4运矿时,放空溜井;20XX.5溜井口无照明,或照明损坏后未准时修复;1006.6溜井口无警示标志牌,或标志牌损坏后未准时修复(故障修复时间为24小时);1006.7交班时,溜井口未挂防护栏杆;1007检修作业违章行为7.1不是机修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氧焊、电焊、切割机;507.2砂轮机启动旋转不平衡而未准时进行调整,惩罚机修班负责人;507.3砂轮机未安装防护罩或损坏未准时更换;未接地保护的惩罚机修班负责人;507.4砂轮机禁止侧面磨削;不准正面操作;不准共同操作;若违规,惩罚操;507.5检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507.6电气设备接线绝缘不良,无接地、无漏电保护;1007.7现场内的危急场所无警示标志;507.8现场内孔、洞无挡板、盖板;507.9检修现场无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507.10电气设备检修无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20XX.11高压设施检修时未执行工作票制度;1007.12单人检修,无人监护;507.13高处作业前,未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1007.14动火时,未采取牢靠保护措施;20XX.15动火结束后,未清除现场遗留杂物;1007.16气焊(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到5m507.17氧气瓶、乙炔瓶滚动搬运;507.118氧气瓶、乙炔瓶无防倾倒装置;507.19跨越运转的皮带或其他运行设备设施;1007.20启动已停机挂牌设备;5007.21卷扬、信号工等关键岗位,交其他人员操作;3007.22在动力空压机站、卷扬机房、信号房、油库等场所,未禁止无关人员进入;508定置管理违章行为8.1炸药、起爆器材、充填材料未定置摆放;1008.2行车路线上有大块矸石、铁件等未准时清理;508.3风管、水管、电线、电缆敷设不符和安全要求;509有轨运输违章行为9.1未按规定检查电机车的灯、铃、刹、连接器、过流保护装置;509.2司机离开工作室时,未切断电动机电源、取下钥匙、拌紧手刹;509.3司机在行车过程中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3009.4非机动车辆未经允许进入主运输巷道;3009.5电车通过弯(岔)道、矿仓、坡度大的区段,前方有障碍或有行人时,未减速、未发出信号;1009.6发觉前方有异常状况未马上停车;20XX.7电车未停稳前摘挂钩;509.8电机车超速行使;1009.9电机车无照明、喇叭、制动不灵;509.10电机车车头运送爆破器材或列车载人;3009.11在卸矿桥及矿仓两侧上下人员;20XX0电耙作业违章行为10.1电耙开动前没有确认电耙道内是否有人的,未空载运转三十秒后就开头作业的;10010.2电耙绳接头超过25厘米;5010.3电耙阻力过大而强制运行的;5010.4漏斗口上方有浮石,未准时处理;5010.5开动电耙前未检查顶柱及电器设备安全状态;5010.6电耙安全设施不全;5010.7电耙四周杂物太多;5010.8下班后,闸刀手柄未拉下来;5011电器设备违章行为11.1开关无盖;5011.2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5011.3开关板设置不合要求的;5011.4电缆和照明线的悬挂或安装不符和安全要求的;5011.5电缆与铁质(水)管交叉敷设、或平行敷设安全距离5012人行道违章行为12.1人行道架设不符和安全要求的;5012.2人行道平台的选料、架设不符和安全要求的;5012.3人行道无照明;5012.4入井人员携带金属物件(钻杆、找顶杆、撬杠、工具等导电体)肩扛高度不得高于1.8米(防止接触电机车架空导线上);20XX3中孔装药作业违章行为13.1用金属重物敲击桶体;10013.2装药器与地面之间垫有绝缘材料;20XX3.3装药时,输药管口直接面对人体;10014采场管理违章行为14.1采空区边界区域无明显标识;5014.2采空区边界区域无安全防护网;5014.3在采场底部结构放置杂物;5015凿岩作业违章行为15.1打眼工进入工作面未先做好四件事:检查通风、检查并处理顶(帮)浮石、喷雾洒水)、检查凿岩设备是否完好;5015.2打干眼、老眼;10015.3开风、水前未先联系好,风、水管接头不牢固;5015.4跨越在凿岩机上进行打眼;5015.5打眼时未随时留意顶、帮板的变化状况,发觉问题未准时停机处理;5016防尘通风违章行为16.1凿岩时,未湿式作业;10016.2掘进爆破前,未对通风设施进行必需的安全防护,而导致通风设施损坏;20XX6.3掘进爆破后,未进行二次通风;10016.5损坏通风仪器、仪表;10016.6压入式通风时,风管口距作业面超过20米;10016.7风机的电缆、闸刀、起动装置、按钮开关不单独;5016.9移动、检修风机未切断电源;10017高处作业违章行为高处作业不带安全带(包括天井作业);50018三轮车使用管理18.1下班后不得将三轮车从作业点开回宿舍停放,按规定停放在作业地点的安全地段;10018.2作业人员(包括机修人员)不得乘坐三轮车上下班;10018.3未经矿山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动用三轮车或借给他人使用;10018.4未经矿山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拆卸他人三轮车上的零部件或停用的待修的三轮车上的零部件;100二、对个人“三违”的惩罚:1、因“三违”造成一般未遂事故,对“三违”责任者处以一次性罚款500元,赐予违章者警告一次,并记入职工个人档案,全年个人发生“三违”造成两次一般未遂事故,因“三违”造成较大未遂事故,对“三违”责任者处以一次性罚款1000元,赐予违章者记过一次,并记入职工个人档案。
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和原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督约束机制,规范管理人员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任命、聘任或者委派等方式在管理岗位任职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国家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给予管理人员处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三)处分的轻重与所应承担的违纪违规责任相适应;1(四)适用处分一律平等。
第五条对管理人员违纪违规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节处分的种类和运用规则第六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降级;(四)降职;(五)撤职;(六)留用察看;(七)开除。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降级,18个月;(四)降职、撤职,24个月。
受到处分的管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评选先进,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职务(含技术职称),不得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
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两个职级以及相关待遇。
受降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一个职级以及相关待遇。
受降级处分的,应当降低一个工资(薪酬)档次。
受开除以外处分的管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受处分期满后,评选先进、推荐后备干部、晋升职务、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受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给国家、公司资产造成损失,或者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目录1.引言2.管理标准3.考核标准4.处罚措施5.管理程序6.考核程序7.其他事项8.生效日期9.附则1. 引言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维护法律和道德的尊严,规范员工的行为,特制定本《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并通过严格的管理和考核程序,确保所有员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企业形象。
2. 管理标准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2.员工应当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3.员工应当遵守企业职业道德,避免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4.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如准时上班、遵守休假制度等;5.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3. 考核标准1.员工行为评估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 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 与同事、上级和下级的关系是否和谐; - 考勤表现和遵守工作纪律; - 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的能力; - 是否存在违章违纪行为。
2.具体考核标准将根据岗位职责而定,各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的评估细则。
4. 处罚措施1.违章违纪行为将根据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口头警告; - 书面警告; - 薪资扣除; - 职务降级; - 开除。
2.处罚措施将由企业法务部门及相关部门经理共同决定,并报经企业高层批准后执行。
决策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
5. 管理程序1.违章违纪行为的发现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将涉案人员暂时调离与违章违纪行为直接相关的工作岗位;2.相关部门负责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以调查结果为依据,提交企业法务部门;3.企业法务部门负责制定处罚建议,并报经相关部门经理审查;4.相关部门经理将处罚建议与企业高层进行沟通,并获得批准后,将处罚决定通知违章违纪人员。
6. 考核程序1.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末进行一次考核评估;2.评估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标准由各部门自行制定;3.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决定员工的奖惩、晋升、调岗等事项;4.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记录,并将结果通报违章违纪行为涉及的部门和员工。
违章违纪管理办法
违章违纪管理办法一、引言违章违纪行为是指违反相关规定、规则或制度的行为,严重影响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违章违纪的管理,维护组织的稳定和秩序,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组织内的成员,包括员工、学生、志愿者等等。
三、违章违纪的分类和处理原则违章违纪行为可以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级别。
•轻微:针对一时冲动或疏忽而引发的违章违纪行为,对组织的影响较小。
•一般:具有一定的恶意或破坏性质的违章违纪行为,对组织的影响较为显著。
•严重:涉及组织核心利益、秩序和安全的重大违章违纪行为,对组织造成严重损失或威胁。
对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理原则如下:•轻微:可以给予口头警告、书面批评或者提醒。
•一般:可以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相应的奖励或者处罚。
•严重:可以给予停职、取消资格、罚款等措施,严重的情况甚至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四、违章违纪管理程序针对违章违纪行为的管理,设立一个违章违纪管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发现违章违纪行为:任何成员在发现他人或者自己存在违章违纪行为时,应当及时向管理者报告。
2.初步调查:管理者收到报告后,应当进行初步调查,了解违章违纪行为的情况、事实和证据。
3.确认违章违纪行为:在初步调查确认违章违纪行为后,管理者应当将调查结果向相关成员说明,并给予相应的处理意见。
4.违章违纪处理:依照违章违纪行为的级别和处理原则,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5.处理结果通知:将对违章违纪行为做出的处罚或处理结果,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成员。
五、权益保障和申诉机制为了保障违章违纪者的权益,同时也提供了申诉机制。
1.权益保障:在处理违章违纪行为时,保障违章违纪者享有的合法权益,尊重其人格和隐私。
2.申诉机制:违章违纪者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提出申诉,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上级管理者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
六、附则1.组织应当对违章违纪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和培训,使所有成员充分了解管理办法的内容和要求。
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1. 缘起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形象,规范员工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规定,制定此《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合同、派遣、实习等。
对不适用该规定的特殊岗位,应另行制定相应的规定。
3. 违章违纪行为的界定3.1 违章行为违反作业规定、操作规程,危害公司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影响公司业务,导致公司损失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拆动、调整、改装机器设备,私自使用厂内机械工具,导致设备损坏或人身伤亡。
•未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作业工具,发生意外事故。
•私自更改或泄露技术资料和机密信息,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给公司造成经济和影响方面损失。
•违反规定进入法定休息时间,违反办公室规定制造噪音、影响他人工作等,•违反公司规定的营业时间、休假时间,擅自调换班次等3.2 违纪行为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影响公司信誉、形象,或对公司造成其他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离岗时间过长、无故缺勤、旷工,造成生产或工作损失。
•泄露公司机密、侵犯员工个人隐私、盗窃或故意毁坏公司财产。
•恶意揭露公司短板弱势,造成不良影响引起一般社会的恐慌和谣传。
•在公开场合中谈论公司机密或不当言论,给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违反公司有关纪律、安全、保密、财务等方面的规定。
4. 处罚措施4.1 违章行为的处罚•一般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可采用口头批评、书面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方式进行处理。
•对因违章行为引发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等事故,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和治安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4.2 违纪行为的处罚•对轻度违纪行为,可采用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方式处理;对情节较重者,可依规采用警告记过、留用干部、留用职工等处分,要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应从重从快进行处理,采取开除职务、开除党籍、辞退劳动合同等处分方式,对于犯罪行为要依法打击、依法处理。
违章违纪行为惩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行为惩罚管理规定一、前言违反规定的违法行为必需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违章违纪行为惩罚管理规定是为了削减不良行为的发生,提高大家的行为素养,使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本文为大家认真介绍违章违纪行为惩罚管理规定。
二、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级政府机关的干部和职工。
三、违章违纪行为的定义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作制度的规定,以及影响单位形象、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违章行为,如非法占用单位公用设施、任意更改单位装饰等行为。
2.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的行为称之为违纪行为,如违反工作时间之外私自离开岗位等行为。
四、惩罚方式1.口头警告:对于细小的违章违纪行为,可以进行口头警告,警告后肯定要让其知悉本身的错误,不再重复同样的错误。
2.通报批判:对于肯定的违章违纪行为,可以通过通报批判来进行公开惩罚,让大家知道这个人的错误行为。
3.记过、记大过:对于比较严重的违章违纪行为,可以进行记过、记大过的惩罚,这种惩罚对个人的工作评价有很大的影响,同时也是企事业单位执行工作纪律的紧要手段。
4.撤职、降职:对于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违章违纪行为,可以进行撤职、降职的惩罚,此类惩罚对个人的影响特别大,此时个人应当认真反思,改正本身的错误行为。
5.辞退、开除:对于犯有违法行为的员工,假如无法进行挽回,可以进行辞退、开除的惩罚。
五、违章违纪行为惩罚的程序1.检查违纪行为:需要进行目击证明,调取相应情况的资料等环节来确认该员工是否有违纪行为。
2.立案: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需要立案进行登记。
3.调查核实: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需要进行调查核实。
4.惩罚:依据员工的违纪程度和实在情况,依据相应规定来进行惩罚。
5.告知:必需告知员工违章违纪行为所受到的惩罚,并权威性地落实到人事档案中。
六、违章违纪行为的防备1.完善管理制度:完善合理的管理制度,落实有条不紊的工作流程。
2.宣扬教育:加强员工的宣扬教育,让员工自发遵守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严肃纪律,加强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及其控股公司。
员工指与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委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应当承担政纪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理。
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对员工处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有关员工处分的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给予员工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处分应当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规则及适用处分的种类及期间:1.警告,6个月;2.记过,12个月;3.记大过,18个月;4.降级,24个月;5.撤职,24个月;6.留用察看,12个月或者24个月;7.解除劳动合同。
降级时应当降低一个级别工资。
撤职时应当撤销其现任所有职务,并在撤销职务的同时降低工资。
撤职时按降低一个以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得确定为领导职务。
员工受到撤职及以下处分的,根据处分的不同,月奖和年终绩效考核奖的发放将会有所不同。
涉及职务(职级)、岗位、薪酬等变更的,由组织、人事、企管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员工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撤销,停止执行原薪酬待遇,不得离岗,安排临时性工作,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适当的劳动报酬。
留用察看期间,员工应当认真接受教育,改正错误,恢复职业操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原职务或者任职。
经过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审核后,如果员工在留用察看期间未违反规定,没有新的违纪行为,那么可以继续留用;如果员工在留用察看期间出现新的违规违纪行为,需要受到惩处,那么就会解除劳动合同。
发电厂违章违纪处罚条例
发电厂违章违纪惩罚条例发电厂违章违纪惩罚条例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发电厂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订立本违章违纪惩罚条例。
第二章违章违纪行为第一条违章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安全的行为。
第二条违章违纪行为的种类:1.安全防护设备违章操作:指员工未依照相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设备、擅自更改等行为。
2.作业规程违章操作:指员工在生产作业中未依照规定进行作业。
3.机电设备操作错误:指员工在生产作业中由于操作不规范或未依照规定操作造成机电设备故障或事故。
4.违规用火:指员工在生产作业中擅自使用明火或未依照规定进行用火。
5.未经许可进入作业区域:指员工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生产作业区域。
6.未经授权擅自开关车辆、机械:指员工擅自使用公司车辆或机械设备。
7.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指员工在生产作业中未依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章惩罚原则第八条违章违纪行为将依据细小、一般和严重三个等级进行惩罚。
1.细小违规行为:将予以口头警告、罚款等惩罚,但不影响员工绩效考核和升职晋级。
2.一般违规行为:将予以写检讨、降级、奖金扣除等惩罚,对员工绩效考核和升职晋级产生肯定影响。
3.严重违规行为:将予以解聘、追究责任等重罚,严重影响员工的绩效考核和升职晋级。
第四章惩罚程序第九条惩罚程序如下:1. 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构成事故调查小组打开调查,确定责任人员。
假如需要构成违规违纪惩罚小组,将依照公司管理制度构成召集人、记录员和临时调查员。
2. 事故调查小组或者违规违纪惩罚小构成员,应当认真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说明和情况。
3. 事故调查小组或者违规违纪惩罚小组依据调查结果,提出违规违纪行为认定和责任人员。
4. 公司依据调查结果,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违章违纪的惩罚程序。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不适应情况的,可以进行修改或补充。
“三违”处罚细则(3篇)
“三违”处罚细则《三违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强化员工对待工作、生活、安全、纪律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三违”行为是指职工在单位、工作、生活中违反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作风纪律、职业操守等行为。
第三条对于发生的三违行为,应根据违纪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本规章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章三违行为分类和处罚标准第五条三违行为的分类如下:1.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指职工在工作中不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操作设备不符合规程等行为。
2. 作风纪律违规行为:指职工在工作中失职、懒散、敷衍塞责,迟到早退,旷工,违规借调私用单位资源等行为。
3. 职业操守违反行为:指职工在工作或生活中不遵守职业道德、不尊重他人权益,对上级领导和同事不礼貌,散布谣言,造谣传谣等行为。
第六条对不同的三违行为,处罚标准如下:1.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轻微者警告,并要求改正;情节较重者,扣发一定比例工资,并要求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情节严重者,取消岗位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2. 作风纪律违规行为:轻微者批评教育,要求改正;情节较重者,扣发一定比例工资,并限制晋升职位;情节严重者,调离原岗位,严重者取消岗位资格。
3. 职业操守违反行为:轻微者批评教育,要求道歉;情节较重者,扣发一定比例工资,并限制晋升职位;情节严重者,调离原岗位,严重者取消岗位资格,并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三章违纪处理程序第七条对于发生的三违行为,处理程序如下:1. 通知:单位应当及时向违纪人通知其违纪行为,并约定时间进行听证。
2. 听证:违纪人有权申请听证,单位应当组织听证会,听取违纪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记录相关内容。
3. 处理决定:单位应当结合听证会情况,依据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决定,并向违纪人送达处理决定书。
4. 不服申诉:违纪人对处理决定不服,有权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组织提出申诉。
“三违”处罚管理制度范文
“三违”处罚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三违是指职工在工作中的不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工作秩序和安全生产,对单位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
为了维护工作秩序和安全生产,制定和完善“三违”处罚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职工行为,加强对“三违”行为的处罚管理,促进单位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无论职工的职位、岗位是否涉及安全生产,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三违行为定义1.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指职工违反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如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等。
2.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指职工违反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安全生产措施,不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擅自使用设备、操作工具不当等行为。
3. 违反职业道德:指职工违背职业道德操守、损害单位形象的行为,如泄露商业机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
四、处罚依据根据国家和单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法》等文件,对职工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五、处罚流程1. 接到举报或发现三违行为后,需要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2. 调查核实结果应书面通知相关职工,并进行听证。
3. 职工在听证过程中可以陈述自己的辩解和申诉。
4. 听证结束后,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和职工的辩解申诉情况,由单位领导作出最终处罚决定。
5. 处罚决定应书面告知被处罚职工,并加以执行。
六、处罚措施1. 警告:对于轻微的三违行为,可以给予警告处罚。
警告通知应记入职工的人事档案,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监督教育。
2. 罚款:对于较为严重的三违行为,可以给予罚款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具体情况和违规程度确定,罚款通知应书面告知被罚职工,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罚款。
3. 撤职:对于严重的三违行为,可以给予撤职处罚。
撤职通知应书面告知被解职职工,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离开单位。
4. 经济赔偿:对于因职工三违行为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职工进行经济赔偿。
“三违”处罚管理制度(4篇)
“三违”处罚管理制度《三违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加强职工的纪律意识,切实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违”,指的是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规范和安全操作要求的行为。
第三条“三违”行为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三个等级,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影响和后果,由上级领导和纪律管理部门确定处罚措施。
第四条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轻微违纪行为处罚第五条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责令检讨等。
第六条轻微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况:(一)迟到早退:指职工在上班时间内未按时到岗或提前离岗;(二)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指职工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假期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三)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佩戴工作证:指职工未按照单位规定穿戴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四)不听从工作安排:指职工不按照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进行操作;(五)擅自私用公物:指职工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单位设备、材料或其他公物;(六)其他轻微违纪行为。
第七条对轻微违纪行为,首次发生时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生时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及以上发生时给予责令检讨,同时可以视情节轻重加以扣除绩效奖金等相关处罚。
第三章一般违纪行为处罚第八条对于一般违纪行为,处罚措施包括书面警告、停职检查、降低岗位等级、罚款等。
第九条一般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况:(一)私自离岗、旷工:指职工无故不按规定离开工作岗位,或连续多天不上班;(二)玩忽职守:指职工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敷衍塞责,造成较大影响;(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指职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要求;(四)泄露单位机密:指职工未经批准泄露公司机密信息或商业秘密;(五)其他一般违纪行为。
第十条对一般违纪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书面警告、停职检查、降低岗位等级等处罚,同时可以视情节轻重加以罚款等相关处罚,必要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违”处罚管理制度范文
“三违”处罚管理制度范文三违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三条三违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不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按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从而导致事故、质量问题、纪律问题等行为。
第四条对于违反三违行为的员工,将依据本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企业的管理部门。
第六条违反三违行为应通报奖惩,对于有重大影响的违反三违行为,可予以公开曝光。
第七条对于经常违反三违行为的员工,将被纳入企业的信用体系,评定为不合格员工。
第二章违反三违行为及处罚第八条以下为员工违反三违行为的内容:(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护服等,将面临警告、罚款、停工整顿、降职或解聘等处罚。
(二)违反纪律要求,如迟到早退、旷工、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等,将面临扣除工资、记过、处分或解聘等处罚。
(三)违反操作规程,如不按工艺要求进行操作、私自调整设备、擅自停机等,将面临罚款、记过、停职、降职或解聘等处罚。
(四)违反质量规定,如故意疏忽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私自偷工减料、私自出卖企业利益等,将面临罚款、记过、停职、降职或解聘等处罚。
(五)违反工作纪律,如工作懈怠、推卸责任、拒绝接受安排等,将面临扣除工资、记过、处罚或解聘等处罚。
第九条对于一般性的违反三违行为,员工将面临以下处罚:(一)警告: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到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罚款: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工资,罚款金额将根据违规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来确定。
(三)记过:将违规行为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停工整顿:对于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将停工整顿一段时间,期间不发放工资。
(五)降职:对于违规行为带来较大损失的员工,将予以降职处罚,降低其岗位级别和职务。
第十条对于严重违反三违的员工,将面临以下处罚:(一)解聘:在严重违反三违的情况下,直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1. 引言违章违纪行为严重影响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工作秩序,为了维护组织的规章制度以及促进员工的工作纪律,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组织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2. 违章违纪行为定义2.1 违章行为是指员工违反组织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未履行岗位职责;•未按照工作要求完成任务;•违反组织的信息安全规定;•未按规定使用或管理组织资产。
2.2 违纪行为是指员工违反组织的纪律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违反工作时间安排;•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故意破坏工作秩序。
3. 处罚措施3.1 管理人员的处罚措施•轻微违章违纪行为,首次发生的情况,给予口头警告;•重复轻微违章违纪行为,第二次发生的情况,给予书面警告;•多次发生违章违纪行为,或严重违章违纪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包括扣减奖金、降低评定等级、调离本岗位等。
3.2 普通员工的处罚措施•轻微违章违纪行为,第一次发生的情况,给予口头警告;•重复轻微违章违纪行为,第二次发生的情况,给予书面警告;•多次发生违章违纪行为,或严重违章违纪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包括扣减工资、停职、解雇等。
4. 处罚程序4.1 举报与调查任何员工都有权举报其他员工的违章违纪行为。
组织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举报进行调查。
4.2 处罚决定经过调查,对于确认的违章违纪行为,由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决定。
4.3 处罚执行处罚决定生效后,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知到相关员工。
5. 处罚结果的上诉5.1 员工有权对处罚结果提出上诉,上诉必须在接到处罚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5.2 上诉将由组织内部的上诉机构进行审理,上诉机构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
5.3 上诉机构对上诉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相关规定做出终审决定。
6. 监督与改进组织将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处罚管理规定的问题,并进行改进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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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应承担的相应处罚后果。
1.2 本标准适用于对本公司范围内员工的管理。
2 管理职责2.1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公司日常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处理。
2.2 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环保部、生产调度中心、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公司领导有权对劳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检查,检查结果计入相关部门及人员考核。
2.3 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范围人员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并对日常执行情况进行布置、监督、落实、检查。
3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3.1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凡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缺勤者即视为旷工。
凡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考核分数;3.1.1 进出公司必须刷卡;如未带卡,须及时到门卫登记;未带卡也未在门卫登记的作旷工处理;弄虚作假代他人刷卡的每人次扣绩效考核5分。
3.1.2 各部门考勤人员应每日进行如实考勤,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现象等不实情况,扣考勤人员绩效考核10分,扣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1分。
3.2 员工上班迟到的处理:3.2.1 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5分;3.2.2 10至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0分;3.2.3 30至60分钟(含6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5分;3.2.4 60至120(含120分钟)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20分;3.2.5 2小时以上至4小时(含4小时)记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50分;3.2.6 4小时以上记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100分;3.2.7 旷工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待岗两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生活保障金]; 3.2.7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旷工两次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扣绩效考核100分; 3.2.8 一个月连续两次违纪另扣绩效考核10分,连续三次另扣绩效考核15分,四次以上另扣当月绩效考核30分。
3.3 当月或当日睡岗一次扣绩效考核20分,两次睡岗扣绩效考核50分,三次睡岗扣绩效考核100分;3.3.1 上班时间闭目、打盹,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视作睡岗并按睡岗条款处理。
3.3.2 离岗或借故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均按离岗处理,离岗、早退按迟到条款扣绩效考核分数。
3.3.3 离岗睡觉、关灯睡岗、躺倒睡岗及其他严重睡岗等严重违纪行为扣除绩效考核100分; 3.4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半日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3.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属旷工行为:3.5.1 休假逾期的;3.5.2 以欺骗方式获得假期的;3.5.3 涂改伪造证明未来上班的;3.5.4 在应勤日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上班的;3.5.5 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3.5.6 拒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及安排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出勤的。
3.6 偷拿公司财物或未经公司同意将公物转送他人、搞私有或私自对外加工的,违者扣当月绩效考核100分。
情节严重的公司视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失窃财物价值或非法获利金额的2 倍追究赔偿责任。
3.7 上班时间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绩效考核5分。
3.7.1 看小说、杂志书的;3.7.2 洗衣物、择菜洗菜的;3.7.3 利用工作时间购私物的;3.7.4 利用电脑炒股、聊天、听音乐、玩游戏、看电影、录像的;3.7.5 上班期间将脚搁放在桌子、凳子上,举止粗鲁,有失文明的。
3.8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会议及学习纪律:3.8.1无故迟到或早退的,违者视情形每次扣绩效考核分(根据迟到条款处理);未获准假擅自缺席的,每次扣绩效考核3分;3.8.2 手机未关机或未设置为振动者每次扣绩效考核1分;3.8.3 接听电话必须离开会场,违者每次扣绩效考核1分;3.8.4 团体会议(20人以上)不得在会场大声喧哗、睡觉,擅自发言或起哄,扰乱会议正常秩序,违者每次扣绩效考核25分;3.9 上班时间(含当班午餐、晚餐、夜餐及白班午餐时间)严禁喝酒(除工作特别需要陪客外),酒后不得上岗并按旷工处理。
3.10 严禁在公司厂区范围内(包括公司设在厂区外的其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违者扣当月绩效考核100分,并作待岗两个月处理。
3.11上班时间严禁打毛衣、打扑克、下棋等违纪行为,违者扣当月绩效考核100分。
3.12 员工上班时间发生辱骂、打架情况,视情节轻重每人次予以扣50分至100分的绩效考核分数,对责任者视情形可并处待岗1-3个月或解除劳动合同。
3.13上班时间统一按公司要求穿戴工作服、工作裤,违者每次扣绩效考核5分;进入生产区不得穿凉鞋,女工不得穿高跟鞋,长发必须盘起,违者每次扣绩效考核5分。
3.14 进入生产装置区未规范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每次扣绩效考核10分。
3.15 提前到公司大门及主要干道等待下班者每次扣绩效考核5分。
3.16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到食堂吃饭者每次扣绩效考核5分。
3.17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需在传达室登记,必须有对应人员接待,方可进入公司。
门卫人员应做到言行举止文明有礼,并应向来宾说明公司禁烟、交通等安全规定。
外来人员离开公司需交还接待证明,门卫人员应注意有无携带公司财物(物资出厂必须凭出门证)。
门卫失职每次扣绩效考核10分。
3.18 货车进入公司必须配戴阻火器,门卫失职每车次扣绩效考核10分。
3.19 外来摩托车、自行车严禁进入公司大门(送货的及工作用车除外),门卫不制止扣绩效考核10分。
3.20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大门必须严格控制车速,直线行驶时速应小于30公里,弯道时速应小于20公里,违反者扣绩效考核2分。
3.21 严格落实劳动纪律制度,对部门自行查处违纪人员,由部门书面交执纪部门进行违章违纪通报处理,不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其它违章违纪均列入绩效考核。
3.22 尊重和支持公司执纪人员、管理人员按章办事,对公司执纪人员、管理人员进行谩骂或无理取闹者,扣绩效考核50分并待岗2个月;殴打公司执纪人员、管理人员的,肇事者负全部责任,另扣绩效考核100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3.23 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得擅自出公司大门。
凡因公事或私事外出者一律开具出门证并注明外出事由。
出门证由部门负责人签发(或授权指定人员签发)。
无证外出者每人次扣绩效考核5分,并按迟到条款扣绩效考核分数,门卫不制止随意放行的,扣绩效考核3分。
3.24 交接班人员未进行交接班的,每人次扣绩效考核5分。
3.25 未经部门、分厂负责人批准,私自代班的,扣除双方绩效考核50分。
3.26 因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给公司或在公司内部员工当中造成负面影响的一次扣绩效考核100分;发生两次的作待岗处理。
3.27 上班时间听音乐、玩游戏、玩手机和接听电话(非工作联系)3分钟以上的视作违纪,扣除绩效考核5分。
3.28 因吸食、贩卖毒品行为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扣除当月绩效考核100分。
3.29无中生有、造谣诽谤、制造事端等不当行为导致他人或公司名誉、形象等利益受损,社会评价下降等,扣绩效考核100分,且公司视情形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30考勤不如实记录,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的扣绩效考核100分。
4 其他违纪规定4.1除本公司食堂以外的所有区域一律为公司禁烟火区。
凡在禁烟火区内吸烟者,扣绩效考核100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在禁烟区内发现烟蒂或烟灰的,区域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按每只扣绩效考核1分。
4.2 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动火分为二级管理:分厂的一般动火由分厂安全员审批;其它多部位、多地段动火均按一级动火办理,由分厂厂长审批;公用工程及特级动火需经公司安环部审批。
违章动火者每次扣绩效考核100分,若出现后果(直接损失在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直接追查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
4.3 严禁对装有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容器进行动火作业,确需动火的先将物品卸毕并经清洗置换、分析测试符合动火要求,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和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方可进行。
违者扣责任人绩效考核100分。
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损失在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视情形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4 离岗、睡岗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责任者扣绩效考核100分,并视情形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5 未按规定进行动火分析即动火的,扣责任人绩效考核50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损失在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视情形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6 各级人员违章指挥未造成后果的扣绩效考核15分、违章作业(操作)未造成后果的扣绩效考核10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绩效考核100分,并视情形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7 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未在整改期限内落实整改的,扣发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当月绩效考核10分。
4.8 对提出严重安全隐患而未在整改期限内落实整改的,扣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当月绩效考核100分,直至调离岗位。
4.9 未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安全作业票证(动火证、动土证、登高证、盲板证、有限空间作业证、检修作业票以及各类操作票等等)进行作业的,责任人扣绩效考核100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视情形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10开具票证但未注明安全措施的,票证的安全措施编制人、组织实施人、安全员、审批人各扣绩效考核100分。
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责任人,视情形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11开具票证,并已注明安全措施,有关部门人员未按规定实施落实到位的扣绩效考核25分。
造成事故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相关人员绩效考核100分并按事故直接损失60%赔款;造成重大生产事故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视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
4.12 凡发生责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人一律扣绩效考核100分,负次要责任的扣绩效考核50分。
4.13 凡因违章作业造成的自身和他人的工伤事故,责任人扣绩效考核100分。
4.14 班组因违章而发生停车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扣绩效考核100分;当班班长扣绩效考核50分,与事故相关的其他人员扣绩效考核30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当班人员扣绩效考核100分。
4.15 车辆在公司区域内肇事或损坏财物的,肇事者扣绩效考核5分并赔偿损失。
4.16 在公司区域内发生生产事故,未执行应急救援预案逃离事故现场的或虽未逃离却不及时进行抢救处理的,或接到公司通知未及时赶到现场的,扣绩效考核50分;事故情节严重的扣绩效考核100分并视情形调离岗位。
4.17 凡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等)而发生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扣责任人绩效考核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