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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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四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五条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单位标准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第二章职称评审委员会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组建,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请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四)具有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职称评审实施方案细则最新

职称评审实施方案细则最新

职称评审实施方案细则最新一、引言。

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进行评定的一项重要程序,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认可和肯定。

为了规范和完善职称评审工作,制定了本实施方案细则,以便更好地推动职称评审工作的开展,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评审对象。

本实施方案细则适用于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技术人员、医务人员、教育人员等。

三、评审标准。

1. 评审标准应当以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业绩和专业水平为依据,综合考量其在工作岗位上所做出的成绩和贡献,以及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2. 评审标准应当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科学性,能够客观、公正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

3. 评审标准应当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领域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能够及时调整和更新,以适应不同领域的发展需求。

四、评审程序。

1. 申报资格审查,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职称评审的申报,评审机构应当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申报人符合评审条件。

2. 评审材料提交,申报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交评审所需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

3. 评审组成,评审机构应当组建专业的评审组,由具有丰富经验和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确保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4. 评审程序,评审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审,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评审意见。

5. 结果公布,评审机构应当及时公布评审结果,对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授予相应的职称,并向社会公示。

五、评审结果。

1. 通过评审,对于符合评审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机构应当授予相应的职称,并给予认可和奖励。

2. 未通过评审,对于未能符合评审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并给予指导和建议,鼓励其进一步提高自身水平。

六、总结。

本实施方案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和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希望各评审机构能够严格依照本细则进行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是根据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组织内部的
规定,对专业人员在职业生涯中所取得的成就和贡献进行评估的一套准则。

这些标准可以因不同的行业、领域和国家而异,以下是一般性的一些可能包括的评审标准:
1. 学历与学术背景:考虑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学术要素,包括申请人的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和教育经历。


2. 职业经验:评估申请人在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通常需要具有一定的从业年限,这表明了申请人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实践能力。

3. 技术能力和业绩:考察申请人在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水平、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项目或研究中的具体业绩。


4. 学术研究成果:对于涉及研究的领域,可能会评估申请人的学术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等。


5. 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考察申请人是否在职业生涯中进行了适当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以保持专业技术水平的更新。


6. 领导与团队协作:考察申请人在团队协作和领导方面的表现,包括项目管理经验、团队协调和沟通能力。


7. 社会服务与社会声誉:考虑申请人在行业内的社会服务和声誉,包括参与行业协会、社会服务项目、获得奖项等。


8. 职称评审考核:有些地区可能会设立专门的评审机构,通过面试、论文评审等方式对申请人的职称资格进行最终评定。


这些标准会因国家和领域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在申请专业技术职称时,申请人通常需要详细了解具体的评审标准,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符合这些标准。

甘肃省职称评审规定

甘肃省职称评审规定

职称评审(一)工作职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分级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省系列主管部门和组建了高评会的部门组织评审,申报资格的材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省直各厅(局)及其下属单位的中级评审委员会、市(州)系列主管部门和组建了中评会的部门组织评审,申报资格的材料报厅(局)、市(州)职改办审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相当于县级的单位、县(区)系列主管部门、组建了初评会的部门以及相应的中评会(代评)组织评审。

申报资格的材料报设置初评会的市(州)、县(市、区)、部门、单位的职改办审核。

(二)评审资格条件评审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基本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外,还要分别符合《关于印发试行〈甘肃省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答辩办法〉的通知》(甘职改办函字[1994]第5号)、《关于印发试行〈甘肃省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的通知》(甘职改办函字[1994]第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有本专业量化评审条件的,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按该专业评审条件执行。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等条件的人员,破格晋升执行《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 [2004]4号文件)的规定。

(三)工作程序1、全省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1)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公示后,将确定上报人员的表格和申报材料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印章,报送市(州)、厅(局)职改办审核;(2)市(州)、厅(局)职改部门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及《评审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报送省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审核,省系列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原件逐一审核后,报省职改办;(3)承办人员对申报人员的条件(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学历、现任资格及聘任时间、业绩成果获奖证书是否符合规定的硬化条件等)提出初审意见;(4)由主任召集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联审会,承办人员汇报初审情况,联审会确定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向分管厅长汇报同意后,由省职改办向评委会通知拟上会人员名单;(5)评委会接到名单,组织拟评审对象答辩,通过答辩的人员再上评委会评审。

自2024年起职称评审要求

自2024年起职称评审要求

自2024年起职称评审要求
自2024年起职称评审要求如下:
1、取得中专(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或大学专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职称。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职称评审条件

职称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初级职称评审条件(一)具备规定学历人员评审助工条件大专毕业并担任员级职务满三年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担任员级职务满四年以上,可以申报助工职务任职条件(二)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评审初级职称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必须参见有关专业和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者,符合下面条件的,可按正常申报评审初级职称。

1、技术员:(1)初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高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专业不对口的中专(含专业对口的职业高中、中技)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

(2)取得建设行业初级工技能证书满3年;或具有建设行业中级工技能证书;或具有相应专业岗位证书(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项目经理证书)的。

2、助理工程师:(1)初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或高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专业不对口的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且取得技术员职称满4年。

(2)初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或高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或专业不对口的中专(含专业对口的职业高中、中技)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或专业对口的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3)专业不对口的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专业不对口的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或专业对口的大专《专业证书》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建设行业中级工技能证书满5年,或具有建设行业高级工技能证书满2年,或取得相应的专业岗位证书满3年(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项目经理证书),或者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5)获得县级以上优质工程主要贡献者(指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4人)。

二、工程师评审条件(一)职称外语要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职称外语C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的,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两年内申报有效。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一、评定原则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鼓励人才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二、评定标准评定标准是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基本要求,包括基本条件、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和业绩成果等方面。

具体标准应根据不同职称等级和专业领域制定,并保持动态调整。

三、评定流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流程一般包括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及批准等环节。

申报者需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经过单位审核后提交至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应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相关机构批准并颁发职称证书。

四、职称等级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一般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不同等级的职称对应不同的能力和职责要求,申报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相应的职称等级。

五、职称管理职称管理是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工作,包括职称评审、聘任、考核、晋升和动态管理等方面。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职称管理制度,完善职称管理体系,提高职称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职称评审监督为确保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应建立健全的评审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应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内部监督由评审机构和单位内部监督部门负责,外部监督由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部门负责。

评审监督应贯穿于整个职称评定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七、职称与职业资格衔接职业资格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与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和衔接性。

在职称评定中,应充分考虑职业资格的因素,对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或优先评定。

同时,职业资格的取得也应与职称评定相互促进,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标准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标准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标准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标准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条件: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历应与所申报的职称相符合。

2. 工作年限条件:通常要求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一般要求本科学历者工作年限为5年以上,硕士学历者工作年限为3年以上,博士学历者工作年限为1年以上。

3. 技术职务条件:评审职称通常要求申报人担任过一定技术职务,例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技术专家等。

不同职称对技术职务要求有所不同,一般要求申报人在相关职务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技术贡献。

4. 技术成果条件: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常需要提供自己在相关领域的技术成果,例如科研项目、技术论文、专利、获奖等,以证明自己在该领域的专业水平和成果。

5. 业绩评价条件:评审职称通常要求申报人的工作绩效达到一定水平,包括在工作上的贡献、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

以上是一般的评审标准条件,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国家、地区、行业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申报人应根据具体的评审要求和标准,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进行严格的评审和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规定(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规定(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规定为认真落实全省、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211民生工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我院发展中的作用,规范评审程序,切实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量化评审标准。

具体如下:一、凡参与评定与xx相关的初、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上级职称部门相关评审条件要求。

二、在符合上级规定的评审条件范围内,根据参评人员学历年限、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职称任职年限、年度考核、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任课量、教科研成果、突出贡献以及奖惩情况等综合指标进行评分。

根据综合量化分数的排序,依据上级分配的职称职数,由高到低上报有关人员材料。

排名时,综合量化分数相同者,学历符合要求者排在前;学历破格者排在后。

三、申报人要对自己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三年的申报资格。

四、凡受xx处分者,三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定。

五、各项指标分值(一)学历。

凡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计2分;研究生结业取得硕士学位计1.5分;双学位计1.2分;本科毕业计1分。

(二)专业工作年限。

凡担任本专业技术工作每年计0.5分,各年相加之和为综合分。

(三)现职称任职年限。

自取得现职称起(职称评定聘任时间),每年计1分,各年相加为综合分,不足一年超过六个月者,按一年计算,不足6个月者,按半年计算。

(四)凡既有教师系列职称,同时又具有相关专业、由国家人事部门统一考试认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3分。

(五)年度考核情况。

凡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年计1分,优秀者每年计1.2分。

各年度考核得分加总之和除以考核年度数为考核情况综合分(高级任职年限为近5年的;中级任职年限为近4年的)。

(六)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每学期计1分,获得一次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加0.5分,各学期相加之和为综合分。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四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五条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单位标准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第二章职称评审委员会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组建,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请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四)具有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宁夏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要求

宁夏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要求

宁夏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宁夏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要求一、评审范围及对象宁夏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是对在宁夏区域内从事各行业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定和认定的程序。

评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技术、医药卫生、农业技术、经济管理、教育科研等多个领域。

评审对象主要包括职称初评、职称评审和职称复审的人员。

二、评审条件1.申请人需要符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拥有该职称所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2.申请人应在相关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足一定年限,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

3.具有相关的学历背景和专业技术职称。

4.评审对象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认真的工作态度。

5.通过评审的人员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三、评审程序1.申请人需准备评审所需的所有材料,并按要求进行报名。

2.评审机构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定和审核。

3.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答辩和面试环节。

4.评审机构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评审结果并发布资格认定书。

5.评定成功的人员需进行职称登记,取得相应的职称专业技术证书。

四、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创新成果、职业道德等多个方面。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这些标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五、评审机构宁夏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是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评定和认定。

1.申请人报名,递交相关材料。

5.发布资格认定书。

七、总结宁夏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是对从事各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认定和评定的重要程序,评审条件和标准严格,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通过评审的人员将获得相应的职称专业技术证书,提升自身职业水平和社会地位。

希望广大申请人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要求参加评审,取得成功。

第二篇示例:宁夏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要求一、背景介绍作为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宁夏,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

(试行)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提高员工和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国家和中冶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审委员会(一)公司与分(子)公司分别成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开展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统一由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和年限要求(一)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历和年限要求1、中专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一年后,可参加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参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2、大学专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一年后,可参加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参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3、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一年后,可参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即可评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历和年限要求1、大学专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助理级职称满四年,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2、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助理级职称满四年,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助理级职称满两年,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4、博士研究生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规定的,参加工作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历和年限要求1、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可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称分类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称分类

职称资格申报评审材料的有关规定评定标准及申报说明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评定条件标准及申报说明助理职称评定(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职称评定(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评定(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初、高、中级职称评定破格申报条件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称职务任职资格,直接参与高、中级职称评定。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一)申报高级资格申报评审高级资格的,取消破格和评审前是否受聘的条件限制。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正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正高级资格。

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出的方为有效。

(二)申报中级资格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

其学历(学位)(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历条件为: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中专毕业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含)以上,可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

(三)申报初级资格申报评审初级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为: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评审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评审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评审制度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聘任工作实行考、评、聘分开。

2.申聘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省、市规定的专业资格考试或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根据关于XX市人事局(X人发[2007]16号)印发的《XX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4.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由个人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及主管职能部门加具意见后,经医院专业技术审核评价小组及职称晋升聘任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才能聘任。

5.人事科具体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报名、职务申聘等工作。

6.高级职称评审由个人提出评审申请交所在科室及主管职能部门加具意见后,经职称晋升推荐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经医院高级职称晋升审核评价小组审核评议通过后,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对确定推荐参评的人员由人事科将申报评审材料上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一、服务对象已在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符合有关职称政策对学历和工作年限等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类型及要求(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又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以下简称初定)1、初定是指对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见习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经批准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进行评审。

具体规定如下:⑴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⑵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即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⑷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⑸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注:政策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办理初定手续需提交的材料(点击下载)备注:提供的劳动(聘用)合同签订期限及社保缴费记录单时间段应包含规定申报年限至提交材料当月(例如专科,2015年9月提交材料,应提供至少2012年9月起至2015年9月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单,合同签订截止时间至少包含提交材料当月。

)2、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个人填报《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材料目录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

(2)单位审核。

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进行检索审验)、身份证、有效劳动(聘用)合同、由我市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等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将《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署呈报表内“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意见”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程序上报.3、注意事项⑴申报职称初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的职业提升提供明确的晋升通道,进而形成动态的、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提高公司内部职位晋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知识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第四条评定范围:研发中心、技术部、生产部、质量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助理、技术员、见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十一个级别。

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第六条入职职称评定1.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a).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技术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员级技术职称满一年后,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b).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c).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d).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初级师级任职资格。

e).全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的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如电大、函大、职大、夜大等),取得了国家承认的大中专毕业学历的,比同届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毕业生相应推迟一年认定相应的技术职称。

f).未满一年者,均为相应职称的“预备级(享受待遇但非正式职称)”。

职称评审指南

职称评审指南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辽宁省下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以及其它相关政策法规。

(一)学历、资历要求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人职发[1991]11号、人职发[1991]17号、辽人发[2002]年6号文件规定,参评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注:表中的学历、资历要求适合多数系列,但部分系列(专业)因其特殊性按本系列的评审标准执行。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外语、计算机规定要求,凡符合辽人发[1998]13号、辽人发[1999]39号文件规定的人员可单项破格(学历、资历只能破一项,且破格资历者副高级资格满3年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中级资格满3年可破格申报副高级,助理级满2年可破格申报中级)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学识水平要求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学识水平是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工作业绩、业务能力主要通过主持或参与业务(技术)工作项目、解决技术难题、科技攻关、获得的奖励、创造的经济效益、指导下级职务人员工作等方面体现;学识水平主要是通过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制订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撰写技术报告和发明专利等方面体现。

(三)外语要求根据人发[1998] 54号、辽人发[1995]69号和辽人发[2007]11号文件规定:申报下列十二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考取相应级别职称外语合格证书:1、高等学校教师(含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系列;2、实验系列;3、中专教师系列(含干部培训、市级干部学校)系列;4、自然科学研究系列;5、社会科学研究系列;6、工程系列;7、农业系列;8、卫生(西医药)系列;9、经济系列;10、会计系列;11、统计系列;12、审计系列。

A级适用于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系列和高级国际商务师申报副高级的人员,其它系列申报正高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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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提高员工和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国家和中冶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审委员会(一)公司与分(子)公司分别成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开展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统一由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和年限要求(一)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历和年限要求1、中专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一年后,可参加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参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2、大学专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一年后,可参加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参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3、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一年后,可参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即可评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历和年限要求1、大学专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助理级职称满四年,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2、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助理级职称满四年,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助理级职称满两年,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4、博士研究生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规定的,参加工作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历和年限要求1、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可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可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3、博士研究生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中级职称满二年,可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成绩合格证书。

与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等级对应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长期有效。

2001年(含)以后取得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计算机证书在评审相应等级职称时可视为长期有效。

(一)职称外语要求晋升中级职称需具备外语理工B级合格证书,晋升高级职称需具备外语理工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均为不低于60分。

(二)职称计算机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计算机合格模块,中级不少于3个,高级不少于4个。

申报中级职称的3个计算机模块在评审高级职称时继续有效。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论文发表要求1、晋升中级职称,至少要在企业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论文内容应当与申报专业相关。

2、晋升高级职称,至少要在省部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论文内容应当与申报专业相关。

五、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职务专利”和“科技成果”要求(一)申报中级职称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不少于两项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不少于三项专利的参与人;2、不少于两项科技成果(国内先进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或不少于一项科技成果(国内领先及以上)的参与人;3、所发表的专业技术论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4、不少于两项企业级工法的编制参与人或不少于一项省部级工法的第一编制人;5、不少于两项企业级标准的第一编制人。

(二)申报高级职称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不少于三项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不少于四项专利的参与人;2、不少于两项科技成果(国内领先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一项科技成果(国际先进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或两项科技成果(国际先进及以上)的参与人;3、所发表的专业技术论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4、不少于三项企业级工法的编制参与人或不少于两项省部级工法的第一编制人;5、不少于两项行业级标准的第一编制人或不少于一项国家级标准的编制参与人。

六、专业技术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和思想政治表现达到要求的情况下,可免试外语或计算机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一)职称外语免考条件1、大学专科毕业,外语水平达到大学六级,申报中级职称;2、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申报副高级职称;3、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申报正、副高级职称;4、有正式出版的5万汉字以上的专业技术译著,申报正、副高级职称;5、在所学外语国家留学并取得学位回国,或在所学外语国家从事本专业科技研究、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2年以上,申报正、副高级职称。

(二)职称计算机免考条件1、1960年1月1日以前出生,1982年以前大学毕业,申报副高级;2、1955年1月1日以前出生,1982年以前大学毕业,申报正高级;3、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副高级职称;4、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2个计算机模块有效合格证,计算机专业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申报正高级职称;5、获得计算机中级(含)以上程序员职业资格证书,申报正、副高级职称。

七、专业技术职称破格评审条件对不具备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学历或任职年限要求的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下列条件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称。

(一)符合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工程师,下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能力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五项者,可破格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国家级(指国家科技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其它专业的国家级奖项)二等(含)以上或省、部、集团级(指省部级科技发明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和其它专业的省部级奖项)一等(含)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获奖人,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金奖)和国家鲁班奖、国家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技术负责人);2、国家级重大工程、科研、设计、规划、试验、产品研制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通过省、部、集团级主管部门验收的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项目的主要完成人;3、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及推广应用中取得明显成果,获得显著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省、部、集团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项目的主要完成人;4、具有重要价值的国家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发明人;5、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过学术专著、教材、译著;6、在国家级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刊物)上独立撰写并发表三篇以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7、具有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担任研究生导师或辅导博士生,己培养出一届(含)以上硕士生;8、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三十年以上。

(二)符合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国家级或省、部、集团级(指科技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其它专业的奖项)二等(含)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获奖人,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银奖)和国家优质工程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技术负责人);2、国家级或省、部、集团级工程、科研、设计、规划、试验、产品研制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具有重要价值的专利发明人;3、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及推广应用中取得明显成果,获得较为显著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省、部、集团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项目的主要完成人;4、本人参加撰写并正式出版过学术专著、教材、译著;5、有两篇以上独立撰写(或合作的主要撰稿人)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在全国性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性二级以上学术会议上(或国际学术会议)宣读。

(三)为鼓励优秀中青年技术人才脱颖而出,今后,凡经国家有关部门和集团批准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首席专家)、技术(学术)带头人,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单位岗位职务数额、学历或任职年限的限制。

八、申报材料内容、格式及要求(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集中申报评审材料。

扫描件要按*.jpg格式形成电子文档,不得转换成其他格式。

申报材料不全或超过截止日期的公司将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具体材料包括:1、综合材料文字和电子文档(姓名.doc);2、各种证书原件及扫描件;3、发表的论文论著文字材料及扫描件;4、两位推荐人的《推荐书》和《参评论文评语》文字材料及电子文档;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文字材料及电子文档(登记表.doc);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文字及电子文档(评审表.doc);7、参评论文文字材料及电子文档(***论文.doc)。

(二)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前需对参评人员提供的毕业证、职称英语及职称计算机等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凡职称英语及职称计算机证书无法在网上确认的,申报者本人需提供当地考试部门出具的证件真实性证明。

申报人员的参评论文必须经过本单位总工程师的审查、签字。

严禁从网络、书刊上抄袭论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者当年评审资格,并给予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未涉及到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内容和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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